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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的核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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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的核心是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将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子学时代"与"经学时代"。在他看来,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是所谓"子学时代",这是个思想自由解放的时代。而到了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思想界便日渐形成了定于一尊的正统思想观念和依经立论的思想方法。冯友兰先生相信此后两千多年中,不仅儒家,其他如道家佛家等哲学流派,也同样是依经立论,依据现成的经典进行思维和判断。引申开来讲,直到现代的思想界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经学色彩。 这种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划分,看起来似乎有点简单,但一般说来同人们对中国传统思想观念的认识是吻合的。可以说自汉代以来,文人们对圣人和经典的权威地位的无条件尊崇便成为传统。因此用"经学时代"来概括两千年的中国思想史应当说大致上是不错的。但与传统的经学联系密切的文学是否也可以这样概括呢?人们往往认为当然也可以。自儒家提出孔子删《诗》之说和把《诗》列入"六经"之伦,《诗经》便在文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有时甚至是无上的位置。现代学者在研究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时,也总是把孔子谈论《诗经》时所说的"兴、观、群、怨"等观点和《尚书》等经典中的"诗言志"等说法作为中国诗学的早期经典,甚至如朱自清先生所说"开山的纲领"看待。按照这样的理解,中国的传统诗学当然也同其他学术一样属于"经学"传统。 如果用这种关于中国传统文学观念的认识来解释传统经学中关于文学的观念,显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说这样的观念也是中国早期诗学的观念,还不是十分有说服力。事实上,在经学兴起并以伦理教化的观念解释《诗经》的汉代,诗歌的创作与接受活动并非都是以伦理教化为主。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勾勒诗歌发展史时指出,汉代诗歌创作活动虽然也有"匡谏之义,继轨周人"的继承《诗经》传统的作品,但总的说来,从意图、趣味到形式却处在不断的变化中:从"雅润"到"清丽",从"婉转附物,怊怅切情"到"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再到"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尽管每一代文人都在谈论《诗经》的伦理或政治教化意义,但一代代的诗歌创作却是"华实异用,惟才所安",依作者的兴趣与才华而转移。关于诗歌创作追求的演变,钟嵘是这样说的:"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邪?"[注解:〖ZK(〗钟嵘:《诗品序》,《历代诗话》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页。]他所描绘的诗歌创作的历史发展过程,是从《风》即《诗经》的传统蜕变出来的过程。这种蜕变的动机与教化无关,只是为了"指事造形,穷情写物",为了使诗歌有"滋味"而已。 从刘勰和钟嵘的说法来看,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的重要特点是从四言转变到五言、从"雅润"转变到"清丽"、从"取效风骚"转变到"有滋味",而这个过程显然与以教化为中心的观念相去甚远。这种差别说明,在两汉时期人们的心目中,《诗经》与一般的诗歌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已成为儒家的经典,因而关于《诗经》的认识基本上属于经学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诗学。而在实际的诗歌创作与欣赏活动中,人们对诗歌之类文学作品的看法却有一种不同于经学的观念。经学化的《诗经》同非经学的诗歌创作与欣赏实践已出现分立之势。孟子曾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对于这句话的意思,有的学者认为应当解释为:"自从采诗制度废弛而诗歌亡佚,《春秋》之作就取代了诗歌的职能。"〖ZW(〗《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先秦两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21页。]这意味着《诗经》与采诗制度废弛后的诗歌是不同的。采诗制度废弛后并不是不再有诗歌了,只是不再有对诗歌进行整理删定的工作,这些诗歌也就不再被用来进行社交应对和教化;《诗经》与《诗经》之后的亡佚诗歌变成了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前者成为政治或伦理教化的附庸,后者则变成了个人的自发行为;由此而产生了诗歌观念的差异:以《诗经》为对象的诗歌理论或者称之为"诗经之学",与传统的广义文学概念和政治、伦理功能相联系,成为一种经学化的文学理论;而《诗经》之后的诗歌创作观念所体现的却是作者自发的趣味需要与形式冲动。"诗经之学"与严格意义上的诗学之间出现了差异。 人们之所以把两汉文学理论整个归结到教化附庸的观点上去,显然是因为这种经学化的观点在经学昌盛的当时具有重要影响。而另一方面,尽管两汉时期的文学创作很繁盛,但诗歌创作意识与观念却带着强烈的自发倾向,作为创作观念体现的严格意义上的诗学传统还没有形成。也就是说,尽管已经有了许多优秀作品,有了许多关于诗歌创作与欣赏的看法,却还没有一种理论把它们像对待《诗经》那样使之成为文学的经典和理想。汉代以来文学创作的发展呼唤着文学观念的更新和理论的成熟。三国时期曹丕的《典论·论文》作为历史上较早的一篇关于文学问题的专论文章,就体现出这种时代的需要。曹丕在这篇专论中一方面盛赞当时文学创作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优秀作家辈出;另一方面又指出,这时的许多文人对文学的认识还为个人的偏长和偏见所囿。他认为这时应当有能够审己度人、公平客观地评价作家作品的理论著作和理论家"君子"对文学进行更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他提到了文学的内在根据("文以气为主"),也强调了文学的意义和价值("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但重点内容还是对作家风格的评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文体的不同风格要求。这些研究实际上开了后来《文心雕龙》对不同文学风格和范式研究的先河。 曹丕之后,东晋陆机的《文赋》更具体地研究了文学创作的问题。陆机在《文赋》的序言中提出,他之所以写作《文赋》,是要总结如何写作的规律。但他也知道,写作的有些内在的奥妙是难以用语言说明的;他所能做的,实际上是示人以取则之径:"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利害之所由"。所以在《文赋》的第一段就讲"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游文章之林府,嘉丽藻之彬彬"。前人讲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文章应当是有感而发;但在他看来,有感是不够的,还要"取则",即要有学习的典范。《文赋》各节讲的都是如何写作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背后,是从优秀作品的范例和自己写作的体会中总结出来的范式:"普辞条与文律,良余膺之所服。练世情之常尤,识前修之所淑"。从《典论·论文》到《文赋》,关于文学的理论逐渐成熟,形成了以文学自身的艺术规律为准则的典范观念。 陆机之后的另一位文学批评家钟嵘在《诗品序》中说,他写作《诗品》是因为面对着文学活动的繁荣与无序而产生了想要为文学寻找规范的强烈愿望。钟嵘在批评诗歌时指出:"诗之为技,较而可知",也就是肯定了诗歌批评应当是有规则、有标准的。他所标举的标准就是在《诗品序》中提到的"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如果说陆机试图确立写作的典范,那么钟嵘所做的则是建立批评的规范。这些行为都已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一个时代的文学活动风尚。这个时代的文学写作与传播活动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形成文学自身的典范和标准。从《世说新语》中士人们相互之间对文学作品的批评褒贬到《文章流别》、《文选》等文学作品选集的出现,都是这种评价活动的表现。而在理论建设中最能体现这种时代精神的当然是刘勰的《文心雕龙》。 刘勰对文学提出的原则是"宗经",听上去是个经学的口号,但实际上他对经典价值的解释可以说完全文学化了。他在解释宗经的具体内涵时提出了六义,即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直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这些标准中所涉及的对文章内容的要求如"情深"、"风清"、"事信"、"义直"等等,都是一般化的概念,与作为儒家经典的具体伦理意义无关;更多的方面则是对于文章的艺术风格和表现形式的要求。 刘勰标举六义的真正动机在于匡正文学创作中"文体解散"之弊。在他看来,文学的问题不是遵循哪一家哲理的问题,而是缺乏文学自身的规则典范的问题。六义与任何一家哲学无关,其实是一套文章风格范式。他心目中的规范不仅仅是具体写作意义上的范式,而是本原意义上的规范,即"道"。刘勰在谈论"道"时并不关心与"文"无关的其他内容,他所要"原"的"道"是与"文"密不可分的概念。"道"将天地之文与人文统摄在一起,从而为文学规定了根本的性质。可以说《文心雕龙》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将经学的道统转换成了文学的"文统",建立了文学经典的观念。他的"六义"说就是为将经学的经典转换成文学经典而提出的标准。只是在刘勰这里,树立文学典范的意识不是针对具体作品的品评意识,而是确立一种普遍的、具有理论意义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心雕龙》的确是在开创古典主义的理论观念。 "古典主义"是个外来语,在文艺思想史上人们最早是把古罗马时期的文艺思潮称为古典主义。古罗马的文艺思想就具体内容而言或许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没有多少可比性,但作为一种美学原则,古典主义却可以借用来很恰当地描述魏晋南北朝时代刘勰等人所代表的文学观念。一位学者把古罗马贺拉斯(QHorace)的古典主义文艺思想概括为三条原则:借鉴原则、合式原则和合理原则。[注解:缪朗山:《西方文艺理论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26页。]其中合理原则可以认为是一般性的普适的理性原则,合式原则是针对艺术创作而言的具体要求,而借鉴原则是使得合理与合式的观念获得客观标准的典范性观念。总之,这三条原则将文学的理想理性化、规范化和现实化了。这就是古典主义的根本意义,不仅适用于古罗马的文学精神,也适用于后来的法国古典主义以及近代的其他古典主义艺术思潮,实际上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古典主义艺术精神。 在批评家看来,古典主义往往意味着对典范、法则的过分推崇和对个性、创造性和天才的漠视,因而似乎是艺术观念平庸化乃至僵化的标志。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正是这种对典范、法则的推崇,为文学艺术经验的积淀和理性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后代的人们关于艺术理想的普遍性和优秀作品价值的永恒性信念就是古典主义观念的产物。曹丕和刘勰希望自己关于文学的研究使自己获得不朽的价值,也正是基于这种古典意识

舞蹈、音乐、绘画

舞蹈 音乐、绘画,刺绣,中国古典文学,等等好多吧!

中国艺术核心的核心思想是

21世纪以来的中国当代艺术创作,既要面对各种新形势和新问题,也要从速找到解决的方案继续前行。如果说80年代中国当代艺术创作的核心是思想解放,90年代中国当代艺术创作的核心是个性发展的话,那么当今中国当代艺术创作的要旨则是要确立本土的价值标准,强化全球化的沟通交流,创造独树一帜的视觉证据。

20世纪以来,艺术创作的核心是创新。

中国书法是伴随着书写文字出现而不断发展的传统艺术,是使用中文字的国家特有的线条艺术门类,她有着独特的艺术表现力,且与实用性完美结合,是中国艺术的鼻祖。以上文字有感而发,但愿能回答一二。这个提问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还有国画啊兄弟。

中国艺术核心的核心理念是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将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子学时代"与"经学时代"。在他看来,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是所谓"子学时代",这是个思想自由解放的时代。而到了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思想界便日渐形成了定于一尊的正统思想观念和依经立论的思想方法。冯友兰先生相信此后两千多年中,不仅儒家,其他如道家佛家等哲学流派,也同样是依经立论,依据现成的经典进行思维和判断。引申开来讲,直到现代的思想界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经学色彩。 这种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划分,看起来似乎有点简单,但一般说来同人们对中国传统思想观念的认识是吻合的。可以说自汉代以来,文人们对圣人和经典的权威地位的无条件尊崇便成为传统。因此用"经学时代"来概括两千年的中国思想史应当说大致上是不错的。但与传统的经学联系密切的文学是否也可以这样概括呢?人们往往认为当然也可以。自儒家提出孔子删《诗》之说和把《诗》列入"六经"之伦,《诗经》便在文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有时甚至是无上的位置。现代学者在研究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时,也总是把孔子谈论《诗经》时所说的"兴、观、群、怨"等观点和《尚书》等经典中的"诗言志"等说法作为中国诗学的早期经典,甚至如朱自清先生所说"开山的纲领"看待。按照这样的理解,中国的传统诗学当然也同其他学术一样属于"经学"传统。 如果用这种关于中国传统文学观念的认识来解释传统经学中关于文学的观念,显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说这样的观念也是中国早期诗学的观念,还不是十分有说服力。事实上,在经学兴起并以伦理教化的观念解释《诗经》的汉代,诗歌的创作与接受活动并非都是以伦理教化为主。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勾勒诗歌发展史时指出,汉代诗歌创作活动虽然也有"匡谏之义,继轨周人"的继承《诗经》传统的作品,但总的说来,从意图、趣味到形式却处在不断的变化中:从"雅润"到"清丽",从"婉转附物,怊怅切情"到"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再到"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尽管每一代文人都在谈论《诗经》的伦理或政治教化意义,但一代代的诗歌创作却是"华实异用,惟才所安",依作者的兴趣与才华而转移。关于诗歌创作追求的演变,钟嵘是这样说的:"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邪?"[注解:〖ZK(〗钟嵘:《诗品序》,《历代诗话》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页。]他所描绘的诗歌创作的历史发展过程,是从《风》即《诗经》的传统蜕变出来的过程。这种蜕变的动机与教化无关,只是为了"指事造形,穷情写物",为了使诗歌有"滋味"而已。 从刘勰和钟嵘的说法来看,这一时期诗歌创作的重要特点是从四言转变到五言、从"雅润"转变到"清丽"、从"取效风骚"转变到"有滋味",而这个过程显然与以教化为中心的观念相去甚远。这种差别说明,在两汉时期人们的心目中,《诗经》与一般的诗歌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已成为儒家的经典,因而关于《诗经》的认识基本上属于经学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诗学。而在实际的诗歌创作与欣赏活动中,人们对诗歌之类文学作品的看法却有一种不同于经学的观念。经学化的《诗经》同非经学的诗歌创作与欣赏实践已出现分立之势。孟子曾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对于这句话的意思,有的学者认为应当解释为:"自从采诗制度废弛而诗歌亡佚,《春秋》之作就取代了诗歌的职能。"〖ZW(〗《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先秦两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21页。]这意味着《诗经》与采诗制度废弛后的诗歌是不同的。采诗制度废弛后并不是不再有诗歌了,只是不再有对诗歌进行整理删定的工作,这些诗歌也就不再被用来进行社交应对和教化;《诗经》与《诗经》之后的亡佚诗歌变成了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前者成为政治或伦理教化的附庸,后者则变成了个人的自发行为;由此而产生了诗歌观念的差异:以《诗经》为对象的诗歌理论或者称之为"诗经之学",与传统的广义文学概念和政治、伦理功能相联系,成为一种经学化的文学理论;而《诗经》之后的诗歌创作观念所体现的却是作者自发的趣味需要与形式冲动。"诗经之学"与严格意义上的诗学之间出现了差异。 人们之所以把两汉文学理论整个归结到教化附庸的观点上去,显然是因为这种经学化的观点在经学昌盛的当时具有重要影响。而另一方面,尽管两汉时期的文学创作很繁盛,但诗歌创作意识与观念却带着强烈的自发倾向,作为创作观念体现的严格意义上的诗学传统还没有形成。也就是说,尽管已经有了许多优秀作品,有了许多关于诗歌创作与欣赏的看法,却还没有一种理论把它们像对待《诗经》那样使之成为文学的经典和理想。汉代以来文学创作的发展呼唤着文学观念的更新和理论的成熟。三国时期曹丕的《典论·论文》作为历史上较早的一篇关于文学问题的专论文章,就体现出这种时代的需要。曹丕在这篇专论中一方面盛赞当时文学创作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优秀作家辈出;另一方面又指出,这时的许多文人对文学的认识还为个人的偏长和偏见所囿。他认为这时应当有能够审己度人、公平客观地评价作家作品的理论著作和理论家"君子"对文学进行更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他提到了文学的内在根据("文以气为主"),也强调了文学的意义和价值("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但重点内容还是对作家风格的评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不同文体的不同风格要求。这些研究实际上开了后来《文心雕龙》对不同文学风格和范式研究的先河。 曹丕之后,东晋陆机的《文赋》更具体地研究了文学创作的问题。陆机在《文赋》的序言中提出,他之所以写作《文赋》,是要总结如何写作的规律。但他也知道,写作的有些内在的奥妙是难以用语言说明的;他所能做的,实际上是示人以取则之径:"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利害之所由"。所以在《文赋》的第一段就讲"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典坟"、"游文章之林府,嘉丽藻之彬彬"。前人讲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文章应当是有感而发;但在他看来,有感是不够的,还要"取则",即要有学习的典范。《文赋》各节讲的都是如何写作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背后,是从优秀作品的范例和自己写作的体会中总结出来的范式:"普辞条与文律,良余膺之所服。练世情之常尤,识前修之所淑"。从《典论·论文》到《文赋》,关于文学的理论逐渐成熟,形成了以文学自身的艺术规律为准则的典范观念。 陆机之后的另一位文学批评家钟嵘在《诗品序》中说,他写作《诗品》是因为面对着文学活动的繁荣与无序而产生了想要为文学寻找规范的强烈愿望。钟嵘在批评诗歌时指出:"诗之为技,较而可知",也就是肯定了诗歌批评应当是有规则、有标准的。他所标举的标准就是在《诗品序》中提到的"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如果说陆机试图确立写作的典范,那么钟嵘所做的则是建立批评的规范。这些行为都已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一个时代的文学活动风尚。这个时代的文学写作与传播活动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形成文学自身的典范和标准。从《世说新语》中士人们相互之间对文学作品的批评褒贬到《文章流别》、《文选》等文学作品选集的出现,都是这种评价活动的表现。而在理论建设中最能体现这种时代精神的当然是刘勰的《文心雕龙》。 刘勰对文学提出的原则是"宗经",听上去是个经学的口号,但实际上他对经典价值的解释可以说完全文学化了。他在解释宗经的具体内涵时提出了六义,即情深而不诡、风清而不杂、事信而不诞、义直而不回,体约而不芜、文丽而不淫,这些标准中所涉及的对文章内容的要求如"情深"、"风清"、"事信"、"义直"等等,都是一般化的概念,与作为儒家经典的具体伦理意义无关;更多的方面则是对于文章的艺术风格和表现形式的要求。 刘勰标举六义的真正动机在于匡正文学创作中"文体解散"之弊。在他看来,文学的问题不是遵循哪一家哲理的问题,而是缺乏文学自身的规则典范的问题。六义与任何一家哲学无关,其实是一套文章风格范式。他心目中的规范不仅仅是具体写作意义上的范式,而是本原意义上的规范,即"道"。刘勰在谈论"道"时并不关心与"文"无关的其他内容,他所要"原"的"道"是与"文"密不可分的概念。"道"将天地之文与人文统摄在一起,从而为文学规定了根本的性质。可以说《文心雕龙》的主要意义就在于将经学的道统转换成了文学的"文统",建立了文学经典的观念。他的"六义"说就是为将经学的经典转换成文学经典而提出的标准。只是在刘勰这里,树立文学典范的意识不是针对具体作品的品评意识,而是确立一种普遍的、具有理论意义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心雕龙》的确是在开创古典主义的理论观念。 "古典主义"是个外来语,在文艺思想史上人们最早是把古罗马时期的文艺思潮称为古典主义。古罗马的文艺思想就具体内容而言或许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没有多少可比性,但作为一种美学原则,古典主义却可以借用来很恰当地描述魏晋南北朝时代刘勰等人所代表的文学观念。一位学者把古罗马贺拉斯(QHorace)的古典主义文艺思想概括为三条原则:借鉴原则、合式原则和合理原则。[注解:缪朗山:《西方文艺理论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26页。]其中合理原则可以认为是一般性的普适的理性原则,合式原则是针对艺术创作而言的具体要求,而借鉴原则是使得合理与合式的观念获得客观标准的典范性观念。总之,这三条原则将文学的理想理性化、规范化和现实化了。这就是古典主义的根本意义,不仅适用于古罗马的文学精神,也适用于后来的法国古典主义以及近代的其他古典主义艺术思潮,实际上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古典主义艺术精神。 在批评家看来,古典主义往往意味着对典范、法则的过分推崇和对个性、创造性和天才的漠视,因而似乎是艺术观念平庸化乃至僵化的标志。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正是这种对典范、法则的推崇,为文学艺术经验的积淀和理性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后代的人们关于艺术理想的普遍性和优秀作品价值的永恒性信念就是古典主义观念的产物。曹丕和刘勰希望自己关于文学的研究使自己获得不朽的价值,也正是基于这种古典意识

中国传统美学认为,意象是“美”的本体。 意象:客观物象经过创作主体独特的情感活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艺术形象。 起源:意象理论在中国起源很早,《周易·系辞》已有“观物取象”、“立象以尽意”之说。不过,《周易》之象是卦象,表现为阳爻、和阴阴爻两种组合符号,这两种符号组合成六十四挂,原本是用来记录天地万物及其变化规律的,后来发展到历史、哲学范畴。诗学借用并引申之,“立象以尽意”的原则未变,但诗中之“象”已不是卦象,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具体可感的物象。“这种创造意象的能力,永远是诗人的标志。 比喻是诗歌(文学)的重要手段,明喻在荷马的诗中比比皆是。亚里士多德最早指出隐喻是诗歌之本。”所谓明喻或隐喻,也就是比喻性的意象,称之喻象(由比喻产生的形象)。黑格尔关于美与艺术的定义,与诗的意象理论也是相通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艺术要把这两个方面调和成为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

言之有理中国的书法,博大精深,高于一切艺术,书法就是书法现在好多能糊弄几个毛笔字的到处张狂,显摆丑书恶札横行,还在高谈阔论,望楼主杀一杀这个歪风

而20世纪了艺术的核心是什么?艺术的核心就是我们要集中精力发展科技,然后的话啊,放点科技方面的艺术,这就是20世纪艺术的核心。

中国艺术核心的核心

『为什么说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  一般研究中西文化比较的学者都承认一点,就是:西方哲学有严密的逻辑关系;中国哲学则重视受用与人生实践。西方哲学家的努力在于构建一个庞大而严密的思想系统;中国哲学家最关心的是心身性命之学,他们讲“天人合一”、“内圣外王”、“极高明而道中庸”。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这“一”不是一个逻辑体系,而是一个中心思想。所以门人追问这“一”是什么。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意思是说这“一”是很简单的。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矣。”这里的“知”是思考,也是体验。苏格拉底的对话录启开了西方哲学的概念分析和逻辑推理;孔子的对话录(《论语》)启开了中国哲学“无头柄的说话”(陆象山语)的警句思想。中国哲学家的最后目的是在思想上省悟贯通之后,还要回到实践的生活之中。中国哲学的努力也求建造一个在观念上说得圆融的体系,但最后不是走入观念世界,达到绝对精神,进入天国,达到神,而是要从抽象观念中归还日用实际。“中国哲学家认为,哲学所求的最高境界是超世间而即世间的。”(冯友兰《新原道》)借用《中庸》的话便是“极高明而道中庸”。从抽象思维回归到形象世界的第一境可以说就是书法。书法的素材是文字,也就是抽象思维运用的符号。绘画用的素材已是实际世界的形形色色,事事物物。书法用的是符号,但是在这里,符号取得了具体事物的特点。也就是有了个性。就符号说,你写的“天”字和我写的“天”字是同一符号,并无区别。但是从形象上来看,从书法角度来看,你写的“天”字和我写的“天”字不同,我刚才写的“天”字和此刻写的“天”字也不同。每一个“天”字是独特的,是唯一的,即使分别很微,但是这一个平稳,那一个险劲;这一个有力,那一个婉约,各有不同的意味,绝不能互换。书法处在抽象思维和具体世界之间。概念符号投胎于实体,我们可以评议字的“骨、肉、血、气”,它们并不摹拟任何实物, 它们只是点线、竖横??的结构,然而它们是活泼的、有生命,有灵魂。面对一个擘窠大字的“天”,我们会联想到“天道”、“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天”、“天何言哉?”等等哲学语句,但是它并不嵌定在任何一个命题之中。它只含混地蕴藏这许多一样。它的存在价值更在于它是纵横开张的四笔,巍然独立,“同自然之妙用”(孙过庭《书谱序》),而以黑白虚实的造型效果动人心魂。?  欣赏中国对联时的审美心理,最能说明书法与哲学的关联。当我们徘徊在主人厅堂里,环视壁上悬着的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阅历知书味,艰难识世情”、“万树梅花一潭水,四时烟雨半山云”……我们沉浸于一种生命的格调韵味,我们低吟玩味的同时,是哲学,是诗境,也是书法。?  书法代表中国人的哲学活动从思维世界回归到实际世界的第一境,它还代表摆脱此实际世界的最后一境。李叔同(弘一法师)出家后,把音乐、绘画、诗文、戏剧诸艺都弃置,只不废书法,在斋戒期间,以书法为日课。书法是一“艺”,所以可以悠游其中。孔子所谓:“志于道……游于艺。”把书法和修行联系起来,则修行不是苦修,仍然有生活,而这生活是最减化的、最恬淡的、最纯净的生活。??  慷慨就义的烈士往往留下绝命书或血书,然后告别这个世界。黄道周被清廷处死之日,对老仆说:“有人求书,予已许之,不可不果相关书籍。”据记载,黄道周“初作小楷,次以行书,其幅甚长,以大字足之,加印章,始出……遂坐就刑。”(傅抱石《明末民族艺人传》)在此极限的时刻,除了书法,更能用什么方式表现满腔义愤呢?画一株松树吗??  国内老年人退休之后,很多去参加书法学习班。我也听到不少年轻朋友说,将来老了,退休了,要每天写字练书法。这愿望可以说是很奇怪、很神秘的。他们自己怕也说不清楚。但是他们觉得很自然,很正常,这是人生最后的寄托。这和西方老人每天弹一两小时钢琴相似。他们不再追求名利。只在日课中求得身心的健康。一方面保持指腕的灵活,头脑的敏锐;一方面通过巴哈、贝多芬的音乐得到精神的陶冶和升华。生命最后的时日,能够在这里得到心灵的安慰和愉悦,能不说是文化核心的核心吗??

我觉得,核心中的核心,应该是对中国艺术的敬畏。

书法在我国古代一直享有崇高的文化地位,但与其他艺术门类相比究竟孰高熟低,当代的理论家们似乎尚未予以足够的关注。真正将书法与其他艺术相比并给予极高定位者,近代的粱启超应是第一个。他在1926年为清华学校教职员工书法研究会讲演时提出:“写字有线的美、光的美、表现个性的美,在美术上价值很大。或者因为我喜欢写字,有这种偏好,所以各种美术之中,以写字为最高。旁的所没有的优点,写字有之;旁的所不能表现的,写字能表现出来。”很显然,梁启超以为“写字”(即书法)的地位高于其他各种美术(如图画、雕刻、建筑等)。这一观点,后来又相继得到宗白华、林浯堂、蒋彝、邓以蛰、沈尹默等的积极响应。宗白华认为,中同音乐衰落,而书法却代替了它成为一种表达最高意境与情操的民族艺术。林语堂说,如果不懂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蒋彝指出,书法除了它本身就是中国各种艺术中一种最高级的形式之外,我们还可以断定,在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构成了其他中国艺术的最基本的因素。邓以蛰则更加坚定地强调,吾国书法不独为美术之一种,而且为纯美术,为艺术之最高境。沈尹默认为,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出惊人奇迹,无色而具画图的灿烂,无声而行音乐的和谐。引入欣赏,心畅神怡。  以上这些为书法定位的论断,可能会使那些不爱好书法的人们产生反感,但表述本身却丝毫不成问题,因而值得后人去加以首肯、加以引述。  进入20世纪80年代,又有一位学者从艺术层面跨入文化层面,对书法进行更高之定位,他就是法籍华裔学者兼艺术家熊秉明。1984年,他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道:“我想书法代表中国文化最核心的部分。可以说是核心的核心。”时至90年代,他又数度撰文重申在中国文化史上,宗教虽然也起过大的作用,但是文化的核心究竟是哲学”;“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可见,他对“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这一提法,并非随口道及,而是情有独钟,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坚信不疑。  然而,笔者思考的结果,却以为熊先生所谓“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之提法并不能成立,尽管笔者过去亦曾轻信过。  首先,熊先生本人的具体论证,只能推导出“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换言之,说“书法代表中国文化最核心部分”亦可)的结论。如他在熊秉明文集》中言道:“通过书法的研究,可以回答很多有关中国文化上的问题”;“书法是心灵的直接表现,既是个人的,又是集体的;既是意识的,又是潜意识的。通过书法研究中国文化精神是很自然的事”。不管怎么说,说“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无疑是值得商榷的。  其次,熊先生这一提法带有文字游戏性质。他既然接受了“哲学是文化的核心”之西化观念的前提,那他的所谓“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实际上就等于说“书法是中国哲学的核心”。可熊先生为什么只取前者而不取后者呢?笔者 以为,一旦熊先生采取了后者的表述形式,则谬误一望便知,因为常识与早己告诉人们,哲学与书法是两种不同形态的文化存在,二者可以彼此产生影响,但谁也进入不了谁的核心部位。为了掩盖自己关于书法定位提法的谬误,熊先车只好悄哨地“玩”了个文字游戏,而代之以前者那样的表述形式。“文化核心的核心”与“哲学的核心”意虽相同,但读者接受时的反应却大不大一样。一般来说,看到前者,人们只会把“书法”与“文化”相联系;而看到后者,人们则会把“书法”与“哲学”联系起来。看到前者,人们不立即产生疑问——书法本来就是一种文化存在嘛!  看到后者,人们则肯定要大加诘准:作为视觉形态的“书法”又怎能成为观念形态“哲学”的核心呢?因此,只说“文化核心的核心”,而回避说“哲学的核心”,在熊先生那儿似乎是有自己的隐衷的。  其三,熊先生所谓“文化核心的核心”的提法,错误地理解了“文化”、“哲学”与“书法”三者间的关系。依照熊先生的提法,“文化”、“哲学”与“书法”三者间的关系,显然表现为一种自外而内的层层包容关系。但稍加推究,即可看出这样的关系界说并不切合实际。  因为谁都知道,哲学与书法是两种不同的存在,无法构成包容与被包容关系。这正如当年英国著名的亚里土多德研究者布彻,针对亚氏“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一语所作的辨析那样:“虽则这两个范围(诗和哲学)接触在一点上,但他(亚氏)并非将它们混为一谈。哲学从‘特殊’中搜寻‘普遍’;它的目的在发现真理和取得真理,既发现取得之后,它的事情就完了。诗的目的在借‘特殊’来代表‘普遍’,在使普遍的真理具体化,并给它以生命。诗的‘普遍’并非是抽象的观念,它装着特殊的态度以诉于我们的感觉,蒙着具体的形式以诉于我们的心,它的外表只是一种生活的有机体,它的各部分以一种机能组织的关系成为一整体。”布彻这段话谈的是哲学与诗的不同存在方式,但将“诗”换为“书法”也完全适合。  不仅如此,即便熊先生本人也于《书法和中国文化》一文道及哲学与书法是不同的存在——“如果说哲学是‘高处不眭寒’的峰顶,则书法是可以游憩流连的园地”,只是熊先生据此推出了自己的结论——“所以可以说(书法)是文化核心的核心”——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事实上,哲学与书法都是文化的具体表达,只不过表达的方式各不相同而已——前者是文化的观念表达(或理性表达),而后者则是文化的视觉表达(或感性表达)。就地位而言,无论观念表达还是视觉表达都处于同等层次。我们知道,中国文化向来兼顾“形而上”(道)与“形而下”(技)之统一,不走极端,常常在有限中见出无限,一如宗白华先生所言:“中国人不是像浮土德‘追求’着‘无限’,乃是在一丘—壑、一花一鸟中发现了无限、表现了无限,所以他的态度是悠然意远而又怡然自足的。他是超脱的,但又不是出世的。”  正因为如此,中国哲学才“重视受用与人生实践”(熊秉明语)、“所求的最高境界是超世间而即世间的”(冯友兰语),而不像西方哲学那样以求知为乐、以建构庞大理论体系为旨归。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书法才在高度重视技法、实用的同时,还对那种不可言说的玄妙之“道”孜孜以求。这显然表明,中国哲学与中国书法兼顾“形而上”与“形而下”统一的异质同构关系,是由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所最终决定的。在学术研究中,我们可以说书法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哲学精神(其实也是中国文化精神),也可以说哲学在某种程度上炼就了中国书法精神,但决不能据此就认定二者谁是谁的核心。要知道,哲学与书法谁也成不了谁的核心,它们本是殊途同归,从两个不同侧面代表了中国文化的核心。所以,笔者认为,中国哲学是中国文化的核心,中国书法也是中国文化的核心!  当然,今天也有不少海内外人士和笔者持相同或相近的观点,如邱振中就这么说道:“像书法这样一种与汉语言深深契合的艺术,可以说,对它的把握便是对中国文化核心的把握。对于今天的中国学者来说,这也是非常困难的工作,更不用说处于另一文化中的人们了。”再如王岳川也曾透露:“不久前,我在国外讲学时,曾办过一个既有日本人也有西方人参加的书法班,大家讨论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会喜欢中国的书法?他们讨论的结果是:因为书法最能体现中国的民族精神与文化特征,是经过数千年积累与淘汰后形成的优秀艺术门类,因而热爱它、学习它。”  真理总是愈辨愈明。经过上述分析,相信我们对“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之提法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熊先生一再重申所谓“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尽管具体提法有失偏颇,但这种对中国书法的特殊感情是令人感动、令人钦佩的。只是求真务实的学术信念,激励着笔者勇敢地好处说好、不足处说不足。至于“书法定位”的提法是否妥当,则要向熊先生以及广大读者请教了。

中国艺术的核心

要选一字讲艺术精神的话我也选“情”。但你问的是中国,中国人传统最忌情、最尚“忘情”,奇怪……所以唯有“道”了。

我觉得,核心中的核心,应该是对中国艺术的敬畏。

内核是融在文化中的,如儒道佛

这个问题问的有水平!我要想想 我以为:中国传统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中国古代思想的影响,古代先贤的思想影响着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发展。比如:戏曲中的有无相生;国画中的计白守黑、虚实相生;音乐的起承转合与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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