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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论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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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论文1500字

食品化学论文1500字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近期曝光的几个假食品,不是在市场上横空出世,而是滋生蔓延已久,甚至已经形成产业链,颇具规模。像“合成豆腐”,外包装袋上还有其仿冒的正宗产品独有的激光防伪标志,原来制假者专门配备了价值800万元左右的激光制版机,舍得下如此血本,可见其规模之大,销路之广。俗话说,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以假豆腐之“软”,竟然能在市场上获得如此强劲的生命力,监管的长期乏力甚至缺失,难辞其咎。更有甚者,在生产假葡萄酒厂家的车间里,都安装着监控摄像头,直接连通当地质监部门,并有专人监控。但就是在这些摄像头底下,造假者毫无顾忌地灌装假冒的名牌葡萄酒。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背后,恐怕还不只是失职渎职那么简单。监管的眼睛是闭上了,而利益的眼睛则可能睁得贼亮。  出了事,要么说“不归我管”,要么说“管不了”。其实,这些“说法”本身,就已经能说明食品监管存在问题。一则,造假手法不断翻新升级,食品安全挑战变幻莫测,确实存在制度不完善、职能不健全的问题,相关部门“心有余而力不及”;二则,恐怕还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或者“为”起来也不那么给力。  工业文明的技术和成果,如果在不良的法治和道德环境中,将会发生怎样可怕的异化,其威胁的,还不仅仅是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更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序良俗。假鸡蛋、“合成豆腐”等假食品,在制假技术上可能还很“初级”,但其技术化、产业化的危险倾向已经值得引起全社会的警觉。  有鉴于此,我们既需要提倡行业道德,净化市场环境,构筑隐形的防线;更需要有关部门更加负责、更加主动、更加常态化地开展工作,变事后推责为事先履职,变“踢皮球”为“打组合拳”,变感叹空白为填补空白,构筑起坚实的监管防线,食品安全问题才会逐渐冰消瓦解,百姓才会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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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论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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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写这个题目,正在查。不过我们要求2000字= =,嗯拿别人的东拼西凑,自己有个大纲就好了啦,我读高中,学校没怎么要求的送你一段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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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行?

食品安全论文1500字

我们应先全面了解一下街头食品的概况:1、街头食品加工者构成十分混杂,有农民、菜农、在职工人、城市闲散劳动力及两劳释放人员等。一般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2、街头食品经营设施简陋,卫生防护设施不健全。3、街头食品摊点一般集聚在人群密集,流动大的公共场所,比如学校门口,空气中的尘埃细菌极易污染食物。4、管理混乱食品卫生监督不力,街头食物的卫生根本无法保证。例如油炸食品可能经过多次污染。首先不能保证它是新鲜的,其次不能保证它洗干净了而且经过消毒,然后你也不能保证油的质量,最后连调味品的卫生也无法保证,还要在一个不卫生环境中就餐。按理说不会有人敢吃它,而中学生就偏偏喜爱这类食品,经过问卷调查,证实有79%的同学爱吃油炸食品,因为食后没发现不适,就继续吃下去,其实这些带着细菌的不卫生食物正一天天吞噬着你的健康。中学生身体正处于生长期,更要注意合理膳食。作为中学生每人每天总热量为2400大卡,摄入蛋白质70克,可达到饮食营养基本平衡。要尽量多食含维生素的水果,蔬菜和豆类。我们对这点也进行了书面的调查。结果显示,58%的中学生常吃水果,5%的中学生从不吃水果。爱吃蔬菜的中学生只占35%。要多食含氨基酸的食物,以保证精力充沛,增强理解力。如牛奶、鱼、蛋等。要少食含糖食物、高脂肪食物。最近荷兰学者的一项研究表明,大量食用油炸和烤制食品不仅会造成营养的不均衡,还会增加患心脏病的机会,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食品中富含的转脂肪酸对心脏有害。所以中学生应尽量克制自己少吃此类食品。为了使中学生朋友可以更卫生的饮食,根据我们在调查中的心得体会,提出如下建议和一些方法供参考。1、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2、个人就餐空间应尽量大,防止唾液传播疾病。3、吃瓜果尽量先洗手后削皮。4、不吃过期变质的食品,为了做到这点,应尽量去国营超市选购食品。在同学中85%的人表示愿意去超市购买食品。5、不买小厂家生产的无包装食品。6、就餐前,先观察就餐环境以及经营者个人的卫生状况。7、饭前洗手,以防病从口入。8、不要用塑料制品盛放高温食物。9、不吃颜色鲜艳的肉类食品。饮食健康不只是注重饮食的卫生,还要注重食物的合理搭配,根据不同的性别、年龄、职业选择不同的食品。中学生处在生长发育的飞跃期,是一生中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在此阶段的生长速度,性成熟程度、学习能力、运动成绩、劳动效率等都和营养状况有密切关系,所以我们必须注重合理膳食。随着最近本地接连发生的几起中学生在外饮食中毒的发现,中学的饮食安全问题已成为倍受各方关注的焦点。提示应该加强中小学生营养卫生知识的教育和饮食卫生行为的培养。六、学习体会以上是我们小组研究的成果,希望能对中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供一些帮助。通过这次课题研究,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培养了自己动手的能力和持之以恒的研究态度,而且让我更明白了中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的重要性。感谢老师给我们这个发展自身素质、学习课外知识、了解社会现实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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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

从“瘦肉精”喂大的猪到“嗑药”的多宝鱼,从苏丹红“美容”的鸡翅到矿物油“抛光”的大米……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数量增多,频率加快,导致不少人对食品安全感到忧虑与恐慌。那么,我们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究竟怎样昵?其实,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从总体上说是好的。党和国家一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把保障食品安全视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标准化能力大大加强,优质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部分食品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大型企业普遍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同时,一套基本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一套各部门联合行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也已建立起来,基本覆盖了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的各个环节。但是,保障食品安全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由于从食品种植到消费的环节多,各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涉及的行业发展水平不一,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因此,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近期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表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尚有不少亟待完善,提高之处。首先,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工业化的进程中,虽然农业和食品工业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目前仍有两亿多农户进行分散生产,还有数百万个分散的小型加工企业,大多生产设备陈旧简陋、工艺落后、生产环境较差。对这些准入门槛极低的生产经营者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统一管理难度很大,需要一个过程,还难以完全杜绝化肥、农药残留量超标,抗生素、激素滥用,食品加工过程中病原微生物污染等现象。此外,工业化的发展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使得工业废水、城市污水与未妥善处理的垃圾中的有害物质进入农牧业生产环境,造成农作物、水产品和禽畜产品的污染。这也是食品安全风险性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其次,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还存在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即每个部门落实一份责任,如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由农业部门管,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管,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等等,这从道理上讲是可以齐抓共管的,但实际上很难进行协调统一行动。一方面会出现监管空白;另一方面会由于责任不明,导致相互推诿,一些部门对有利的争着去管,没利的相互推诿。比如, “三鹿事件”中,最为关键的奶站居然没有人监管。这种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弊端在总体上削弱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最后,与当前食品安全严峻的形势相比,我们的监管与执法水平较低、力度不够。突出表现在:食品安全标准严重落后于国际标准和现实需要,而且标准本身还分很多种,由于缺乏协调而经常“打架”,导致监管执法人员无所适从;行政执法的形式往往是“集中整顿”的短期式检查,整顿过后,一些问题企业仍我行我素,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摆脱“泛滥——打击——暂时缓解——再度猖獗——再打击”的怪圈;现行法律法规对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较轻,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个别地方以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维护稳定为由,对取缔非法企业不坚决,甚至阻挠执法,充当“保护伞”;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监管职责不到位,检查走过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这些都是亟待改进和加强的。

保健食品论文1500字

沙棘的营养与健康 摘要:沙棘,又名醋柳,是一种小乔木,它起源于距今约2500万—4000万年前,同青藏高原和喜马拉雅山的形成处于同一时代;它经历了冰期、间冰期和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的严酷生态环境变迁考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目前广泛分布于青藏高原、西伯利亚等地区。研究发现,沙棘果实中的活性成份多达190多种。其中包括脂溶性维生素6种,脂肪酸22种,脂类42种,黄酮和酚类36种。沙棘是自然界活性成份最全的植物,是营养植物之冠,具有预防心血管类疾病,抑制多种肿瘤细胞的增生、促进细胞退化,提高人体机体抗病能力,保肝护肝,抗衰老,促进肠胃健康,抗烧伤烫,养颜护肤,预防缓解神经衰弱,抗辐射、抗炎生肌等多种功效 关键词:沙棘 营养 健康 沙棘果油 沙棘,又名醋柳,是一种小乔木,它起源于距今约2500万—4000万年前,同青藏高原和喜马拉雅山的形成处于同一时代;它经历了冰期、间冰期和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的严酷生态环境变迁考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目前广泛分布于青藏高原、西伯利亚等地区。研究发现,沙棘果实中的活性成份多达190多种。其中包括脂溶性维生素6种,脂肪酸22种,脂类42种,黄酮和酚类36种。 沙棘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灌木,一般生长在干燥、寒冷的贫瘠的山区。在我国,沙棘主要分布在山西、西藏、内蒙等省区,沙棘果和叶含有丰富的生物活性成分,是珍贵的药食两用植物资源。早在1300年前,唐代的《月王药珍》、《四部医典》记载了沙棘的医药用途,祖国医学理论认为,沙棘主要有利肺、壮阳、养胃、健脾、活血、化瘀等药理作用。 另外,沙棘还具有独特的功效,沙棘提取物维生素E等营养物质 能滋养皮肤,促进细胞代谢,促进上皮组织再生,具有抗过敏、抑菌、强渗透力和保护皮肤自然色泽的作用。 现代化学成分分析表明沙棘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E、类胡萝卜素、多种氨基酸、蛋白质、亚油酸、磷脂、黄酮、多种微量元素等营养成分。沙棘籽中不饱和脂肪酸高达80%,含有人体必需的八种氨基酸中,沙棘含有钙、铁、锌钾、硒等十一种人体必须的微量元素。沙棘中提取的沙棘籽油富含维生素E、类胡萝卜素、苦木素、香豆素、氨基酸、不饱和脂肪酸等,因而,沙棘在临床上对烧伤、烫伤及宫颈糜烂有显著疗效;对慢性浅表性胃炎、畏缩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口腔溃疡、久病体虚、老年性体弱等疗效确切;预防和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 沙棘对恶性肿瘤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能阻断致癌物V-亚硝酸的合成和抑制黄曲酶素诱发癌前病变的作用,对胃癌、肠癌、肺癌、食道癌、乳腺癌、白血病等有抑制治疗作用。《中国食品报》报道,陕西省肿瘤防治研究所最近提供的54例肿瘤病人服用沙棘油表明,肿瘤迅速变小或消失者占84%。 沙棘系列产品的问世,是二十一世纪胃肠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癌症、烧烫伤等患者的福音,沙棘籽油等产品是疗效显著的纯天然绿色保健品。 沙棘含有160多种生物活性物质、8种氨基酸、11种微量元素、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和营养价值。沙棘富含维生素E,可以阻断亚硝酸盐在人体合成致癌物质-亚硝铵;沙棘油富含的儿茶素对由TPA引起的细胞癌和黄霉素乃苯并具有强烈抑制作用;沙棘富含的β-胡萝卜素则是良好的抗氧化剂,可阻止化学物质的致癌过程,起到抗癌治癌的效果。沙棘籽油对白血病、肉瘤、黑色素瘤、艾氏腹水瘤、胃癌等抑制效果尤为显著。 沙棘果油是以沙棘果为原料经CO2超临界萃取的一种天然营养保健油,沙棘果油含丰富的油酸和亚油酸,含量高达85%,沙棘素有“天然维生素胶丸”,含有丰富的维生素还含有磷、铁、镁、锰、钾、钙、硼、硅、铜等24 种微量原素,尤以钙、铁、锌、钾、硒的含量最多。另外,沙棘果油中有一定量的膳食纤维但胆固醇含量为零。因此,沙棘果油是中老年朋友最具价值的保健油。 一、沙棘是自然界活性成份最全的植物,是营养植物之冠 沙棘所含有的生物活性物质主要有10大类:磷脂类、维生素类、5-羟色胺、多种挥发油类、酚类及有机酸类、蛋白质和氨基酸类、三萜、甾体类化合物、人体必需的多种微量元素、油和脂肪酸类(亚油酸、亚麻酸等)、黄酮类化合物(沙棘复合总黄酮)。 沙棘中富含维生素 C。沙棘维生素 C的含量是一切蔬菜水果类之冠:是猕猴桃的2—3倍,桔子的6倍,山楂的20倍,西红柿的80倍,苹果的200倍。此外,沙棘果还含有维生素 E,B-胡萝卜素,及 B族维生素,沙棘是维生素“源”植物,被誉为“维生素宝库”。 二、沙棘具有广泛的医药和营养保健功能 沙棘对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疾病、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我国卫生部在1977年将沙棘正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写的《中华本草》中也记载了沙棘的药用功效。 我国第一部详细记载沙棘医疗作用的经典著作,是公元8世纪下半叶的藏医巨著《四部医典》,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记载沙棘药效的医学著作。以及后来清朝医学名著《晶珠本草》,都对沙棘的应用做了大量的论述 这个是我们以前做过的一个实验报告,不知能否算 呵呵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一般食品对于人体都具有两种功能,一是营养功能,也就是人体通过摄取食物来满足生长发育的需要以及维持正常生理功能的需要;二是愉悦功能,除了使人饱腹外,摄食过程中食物还使人得到色、香、味的享受。在正常情况下,人们根据自身需要,正确选择食物,以维持良好的营养水平和健康状况。  但现代社会居民受到社会、环境、饮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多数人不可能处于完全健康的状态,若不及时调整,可能会造成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甚至出现营养代谢性疾病,如缺钙和维生素D可引起佝偻病、骨质软化症、骨质疏松症;缺锌、缺硒、缺碘、缺铁等原因引起贫血、生长发育迟缓等症状;还有与饮食营养密切相关的肥胖、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  预防医学理论认为,在人体健康状态和疾病状态之间存在一种第三态,或称诱发疾病态。当第三态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机体就会产生疾病。保健食品作用于人体的第三态,通过调整人体生理功能,预防或减缓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促使机体逐渐向健康状态转化,达到提高健康水平的目的。  保健食品的出现,给人们强身健体、延缓衰老带来了极大的希望,“花钱买健康,花钱买长寿”已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生活新时尚。

目前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需求层次提高,但若没有较为成功的营销模式,营养保健品行业发展仍然混乱,因此好的营销对其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营养保健品行业消费需求与品牌竞争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前瞻》将营养保健品行业行销模式进行了梳理,保健品市场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前后的中国改革开放之初,此后20年时间内,保健品主流销售模式是店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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