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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食品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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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食品安全论文

肉类食品安全论文范文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ill deal with any confirmed food safety cases in a responsible manner and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a parliament spokesman said in Beijing on T "There are indeed very few companies in China which neglect our country‘s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odge quarantine and tests, and have their unqualified products smuggled into foreign markets via illegal channels," said Jiang Enzhu, spokesman for the First Session of the 11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at a press Our government will intensify its efforts to crack down on such illegal activities and prevent any under-quality food from being 议会发言人周四在北京宣布:中国政府将以负责任的态度依法处理证实了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1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发言人姜恩柱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在中国确实有一些公司,忽视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测试检疫,他们将不合格产品过非法渠道走私到国外市场通,”我们的政府将会加强努力打击非法活动,防止不合格食物出口。

The Problem of FoodDear editor, I'm writing to tell you something about the problem of food A couple of days ago, one of my classmates bought a bag of food from a Some roommates were invited to enjoy the Unfortunately, after finishing it, all of their faces got pale and had They were quickly sent to a nearby A doctor examined them and gave them some They were out of danger soon after taking the This accident made me realize the seriousness of the food safety I sincerely hope that the whole society pay much more attention to food 食品问题尊敬的编辑: 我现在写信是想告诉你关于食品安全的一些问题。 几天前,我的一位同学从一家超市买了一袋食品,他请了一些同学一块吃。不幸的是,吃完后,他们都脸色苍白,肚子痛。他们很快地被送往附近的医院。医生做了仔细的检查,并给他们开了药方。吃了药后,他们才脱离危险。 这次事故让我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我真切地希望全社会都要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英语作文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ill deal with any confirmed food safety cases in a responsible manner and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a parliament spokesman said in Beijing on T "There are indeed very few companies in China which neglect our country's 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odge quarantine and tests, and have their unqualified products smuggled into foreign markets via illegal channels," said Jiang Enzhu, spokesman for the First Session of the 11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at a press Our government will intensify its efforts to crack down on such illegal activities and prevent any under-quality food from being 以上2篇 仅供参考。

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政府的引导

肉类食品安全论文选题

毕业论文的题目主要涉及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保证市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的研究,第三消费者,食品安心安全指数的编制,第四呢,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及对策的分析,第5个是论警察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还可以写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及时的对策。

1]吴琼 基于博弈分析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D]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 [2]施蕾 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制研究[D]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3]本报记者 李涛 孙娜 我国正稳步构建国家食品安全保障体系[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5-09-29(001) [4]张晨博 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完善[D]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5]曾小菱 曾一峰 本报记者 汪启明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11/09(005) [6]记者 虞家琳 国际食品安全协会在京成立[N] 中国食品报,2010-04-27(001) [7]姜艳 我省打响食品安全攻坚战[N] 河北日报,2004-09-24 [8]刘颖记者 李涛 打造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技术保证[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7-11-24(001) [9]曾小菱 本报记者 汪启明 四川首开食品安全成立法听证会[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12/23(001) [10]徐爱芝 本报记者 杨晓伟 冯保良 食品安全监管就要出重拳了[N] 锦州日报,2009-04-10(A02) [11]郑祖婷,郑菲 “五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创新模式研究——基于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的分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11,(9) [12]余健 《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J] 食品研究与开发,2010,(8) [13]杨爱萍 从食品安全事件看全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12) [14]叶明 《食品安全法》框架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初析[J] 口岸卫生控制,2011,(1) [15]白晨,王淑珍,黄玥 食品安全内涵需要准确把握——“食品安全与卫生学”课程建设中的理解与认识[J] 上海商学院学报,2009,(6) [16]李然 基于“逆选择”和博弈模型的食品安全分析——兼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制的思考[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17]张永伟,王会敏,郝海鹰,张桃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J] 职业与健康,2010,(9) [18]王卫东,赵世琪 从《食品安全法》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J] 中国调味品,2010,(6) [19]李锐,任民红 超市食品安全消费的博弈分析——佛山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调查[J] 特区经济,2010,(7) [20]武文涵,孙学安 把握食品安全全程控制起点——从农药残留视角看我国食品安全[J] 食品科学,2010,(19) [21]曾光霞,贺稚非,励建荣 食品安全与系统食品安全观探讨[J] 食品工业科技,2009,(5) [22]刘桂华,朱舟,张慧敏,谢建滨,彭朝琼 食品安全与健康——深圳市卫生部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J] 化学通报,2009,(7) [23]于晓光,宋慧宇 论《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影响[J] 行政与法,2010,(1) [24]陶纯洁,朱燕平,王旭峰 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应用浅析[J] 粮食与食品工业,2006,(5) [25]徐萌,陈超 食品安全目标研究及其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启示[J] 食品科学,2007,(6) [26]李怀 基于我国当代食品安全风险下的食品安全理念与模式的进化[J]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07,(1) [27]李金学,董胜华,张卫源,裴宝河,陈俊生,罗生林 河南省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研究[J]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7,(5) [28]覃海元 食品安全目标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 食品研究与开发,2008,(3) [29]罗云波,吴广枫 从国际食品安全管理趋势看我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修改[J] 中国食品学报,2008,(3) [30]于军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发展[J] 食品研究与开发,2008,(10) [31]蒋丽红 加快“餐桌污染”治理期 构筑食品安全防治体系——对龙岩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 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5,(2) [32]廖晖 中英专家聚会重庆, 探讨食品安全问题 寻求中英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J] 重庆与世界,2005,(2) [33]郝记明,马丽艳,李景明 食品安全问题及其控制食品安全的措施[J] 食品与发酵工业,2004,(2) [34]姚蕊 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关键是急需食品安全立法[A] [C]: ,2005: [35]记者 孙延峰 全面抓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 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N] 中国工商报,2009-05-13(A01) [36]记者 赵陈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N] 巴中日报,2010-05-30(002) [37]支树平 加强全球合作 维护食品安全[N] 中国质量报,2010-11-09(001) [38]刘颖李涛 国家食药监管局四项举措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7-08-09(001) [39]深圳商报记者 崔霞 食品安全五大工程今年启动[N] 深圳商报,2006-03-01(A01) [40] [Z] ISO/TC 34: 2007, [41]本报记者 李涛 龙头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先行一步[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5/03/29(001) [42]本报记者 郭献军 食品安全:源头监控是关键[N] 中国商报,2004/11/19 [43]本报记者 陈文波 强国 韩立 九大问题考验奥运食品安全[N] 市场报,2005-07-20(013) [44] 餐桌污染食品安全备受关注[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2-04-18(005) [45]记者 周元春 我市力推食品安全五大工程[N] 深圳特区报,2006-05-23(A11) [46]王盼盼 食品供应链安全(一) 食品供应链与食品安全的关系[J] 肉类研究,2010,(1) [47]本报记者 郭燕春 解决食品安全要从基础开始[N] 中国商报,2004/11/12 [48]记者 李涛 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06-01(001) [49]记者 宋柏松、王玉亮 秦皇岛市全力打造食品安全净土[N] 河北日报,2006-07-16(001) [50]记者 方兴业 李克军 重点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N] 深圳特区报,2007-01-31(A03) [1]曾星夏文俊 开创国际间加强食品安全合作新局面[N] 中国质量报,2007-11-28(001) [2]宣讲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经验 助推《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中国-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讨会在京举行[J] 中国食品添加剂,2009,(5) [3]王晓丽 我国食品工业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研究[D]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 [4]张潇方 食品安全与和谐社会[D] 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 [5]记者 冯琳 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N] 中国工商报,2011-06-16(A01) [6]记者 乐敏 徐祝君 食品安全,商场、超市能得几分?[N] 舟山日报,2011-01-26(002) [7]本报记者 宗合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N] 阿克苏日报,2009-06-01(005) [8]记者 胡美兰 食品安全:新世纪新挑战[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08/17(001) [9]本报记者 李远方 保障食品安全应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N] 中国商报,2005/04/01 [10]记者 聂乔 我市加强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建设[N] 大连日报,2010-10-05(A01) [11]陈菲 食品安全防线能否重塑消费信心[N] 科技日报,2009-06-02(004) [12]朱晓京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上岗[N] 沈阳日报,2006-05-18(A04) [13]刘键 力争食品安全实现历史性突破[N] 深圳特区报,2006-08-02(A01) [14]史玉成 企业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N] 中国质量报,2007-11-26(001) [15]石国胜 食品安全法 专家有话说[N] 人民日报,2007-11-21(013) [16]驻地记者 田洪顺 “组合拳”提升食品安全体系建设[N] 医药经济报,2007-12-17(006) [17]沈半 我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走在全国前列[N] 浙江日报,2007-12-28(019) [18]毛磊 万条公众建议 聚焦食品安全[N] 人民日报,2008-06-04(015) [19]杨国芳本报记者 刘铭 食品安全示范店 放心消费的金字招牌[N] 中国消费者报,2008-07-18(A05) [20]杨林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最佳思路——以HACCP认证为基础,导入GS1系统[J] 标准科学,2010,(8) [21]仇东朝,于春娣,李颖 浅析《食品安全法》对农村食品安全的影响[J] 农产品加工(创新版),2010,(10) [22]汪自成,卢山 问题与对策:从食品安全到《食品安全法》[J]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23]邢曼媛,侯晶晶 浅议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从《食品安全法》的角度[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9,(10) [24]任端平,潘思轶,何晖,薛世军 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概念辨析[J] 食品科学,2006,(6) [25]陈峰 提高全民对食品营养及安全的认知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J] 中国食品学报,2006,(6) [26]梁黎东 如何应对众多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食品安全认证融合解决方案[J] 中国食品工业,2008,(5) [27]李新生 食品安全与中国安全食品的发展现状[J] 食品科学,2003,(8) [28]白丽 基于食品安全的行业管制与企业行动研究[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 [2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周伯华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N] 中国工商报,2009-05-09(A02) [30]张云中 国际食品行业瞩目中国食品安全[N] 国际商报,2009-05-06(014) [31]王二伟 本报记者 王会生 全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在河南召开[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5/11/08(001) [32]锺 选 食品安全遭遇标准瓶颈[N] 中国商报,2004/12/17 [33]本报实习记者 郭 宇 从农田到餐桌 全程食品安全步伐加快[N] 中国商报,2005/01/28 [34]关磊 食品安全亚运行活动暨亚运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举行[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11-04(A01) [35]本报记者 何沙洲 “食品包装安全等同于食品安全”[N] 经理日报,2009-04-20(C01) [36]本报记者 孙燕明 三大食品安全隐患[N] 中国消费者报,2005-08-24(C01) [37]本报实习记者 郭 宇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超市不应负全责[N] 中国商报,2005-03-18 [38] [Z] :2009, [39]民以食为天 自动识别技术与食品安全[J] 中国自动识别技术,2006,(2) [40]本报记者 陈华 一场“被放大”的幼儿园食品安全风波[N] 工人日报,2011-03-24(005) [41]记者 石巍 唐山市食品安全14项指标完成良好[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12/14(001) [42]任震宇 关注食品安全有支“星火服务队”[N] 中国消费者报,2008-07-11(A06) [43]贾君 首都工商高科技手段“保驾”奥运食品安全[N] 中国消费者报,2008-07-16(A01) [44]本报记者 李涛 把好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道关口[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02-27(001) [45]康琦 黄官国 共同打好世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攻坚战[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03-02(001) [46]实习生 易立 食品安全追溯,何时能进百姓的“菜篮子”?[N] 科技日报,2010-11-30(004) [47]本报记者 邓宏鹰 钟少鸿 广西“少边”力筑食品安全防线 突破差异 各出良策[N] 中国食品报,2010-11-02(003) [48]本报记者 马晓华 食品安全监管:风暴过后 任重道远[N] 第一财经日报,2009-01-01(T04) [49]本报记者 赵笛 食品安全法,给我们保障了些什么[N] 青岛日报,2009-03-03(016) [50]本报记者 郭燕春 标准混乱成为食品安全之痛[N] 中国商报,20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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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食品安全论文题目

民以何食为天: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新道路的探索分析食品安全现状 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引入食品安全保险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卫生发展欧盟食品安全法治对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启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食品安全: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对食品安全影响探讨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再造的启示德国食品安全专家:关于中国食品安全的两个误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浅谈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对上海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

毕业论文的题目主要涉及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保证市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的研究,第三消费者,食品安心安全指数的编制,第四呢,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及对策的分析,第5个是论警察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还可以写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及时的对策。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  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  (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病快,潜伏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充及死亡率高;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多样化,一般不伴有发热。  三、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司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曾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者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为什么说剩菜应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  各种剩菜应尽早放入冰箱冷藏,再食用时应彻底加热,这是消除微生物的最好办法,剩菜在贮存时微生物也许已经生长繁殖,因为适宜的贮存仅能减慢微生物的生长,并不能杀灭它们。所以剩菜应尽量当餐食用。彻底加热是指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以上。通常情况下,这样可保证食品卫生质量。  但是新鲜蔬菜最好不隔夜、隔餐食用。各种叶菜尤其如此,如白菜中含有大量的硝酸盐,吃剩的白菜经过一夜后,由于细菌的作用,无毒的硝酸盐会转化为剧毒的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可使人体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慌等中毒症状,亚硝盐还是一种致癌物质。  五、为什么说有些手部不良的习惯动作具有潜在危险性  我们双手有很多的小动作是不自觉而又经常重复的。如擦鼻子、抓弄头发、挠胡子、触摸口部、抓痒,这些动作若与做饮菜连在一起,有相互污染的风险。历史上曾发生过由于这些动作导致疾病流行的事件。我们在制作食品时应避免这些小动作,若发觉有这些动作应立即洗手,不要怕麻烦。集体食堂、宾馆、饭店等尤其如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防止疾病流行,确保吃的卫生的重要环节之一。  六、为什么应避免用手去直接接触熟食和其他随时可吃的食物  手上有大量的细菌,尽管在接触食品前进行了洗后,但不可能全部洗掉。熟食和其他随时可吃的食物大多不再加热处理,一旦污染了细菌,细菌会随这些食物进入人体,引起食物中毒。  如果这一定要用手处理食物,应该戴手套(如果食物是已包好或需要再煮的可不用戴手套)。戴手套要注意以下要求:  1、当手套破损了,被污染了或因任何理由脱下来后,这些手套一律应弃掉。  2、在处理生和熟食之间要更换手套。  3、手套要经常更换(至少每小时一次)。  4、用过后的手套不能再用。  七、为什么烹调方法不当,可产生多种致癌因素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烹调方法不当,会产生多种致癌因素。  1、动物肉、鱼类等动物蛋白,火候超度,容易产生致癌物氨甲基衍生物,所以动物禽畜肉类、鱼肉类,不可爆炒,烧焦后更不宜吃。  2、高温加热或油炸食品,可产生致癌的多环芳烃物,因此应少食或不食油炸食品。  3、新鲜蔬菜洗切后搁置时间过长会产生致癌物质亚硝酸盐,因此蔬菜应现洗、现切、现炒、现吃,这样既避免产生亚硝酸盐产生,也减少了营养素的损失,特别是水溶性维生素的损失。  4、严禁用煤、原油、木柴等燃料熏制食品,否则会产生致癌物4苯并芘,对人体有害。  八、为什么会出现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首先应有中毒的食物,并且该食物中带有足够剂量的致病因子,具备了这两条,即可引起食物中毒。  经分析,引起食物中毒常见的有十大因素:  1、不适当地冷藏食物(冷藏温度不够);  2、在室温下贮藏食物(室温在危险温度带范围内);  3、过早地准备食物(使细菌有足够的繁殖时间);  4、不适当地冷却食物(冷却时间过长);  5、不适当地加热食物(加热不彻底或低温长时间加热);  6、内务管理不善(偶然的污染事故);  7、交叉污染(卫生制度不健全,个人卫生习惯不良);  8、不适当地解冻食物(在室温条件下解冻);  9、食品加工或制作人员有感染并且有不良卫生习惯;  10、已加工的食物被污染。

肉类食品安全论文摘要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模式探索 [2009-08-02 06:56]   摘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还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维护。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显示我国食品安全正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现期。如何实现对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受到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剖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科学监管模式。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食品安全事件的层出不穷,牵动着无数人民群众的神经。食品安全成为连续多届“两会”的焦点议题,却一直未能取得显著成效。诚然,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系统的任务,离不开公众参与意识、企业诚信自律等多方因素的配合与协作。这些辅持力量的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危机不容忽视的原因。但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才是根本症结所在。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和问题      1我国面临的食品安全隐患   (1)源头污染。食品原料在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污染问题严重。我国种植和养殖业的现状多以农户为单位,分散面广,监管难度大,非法使用违禁农药和有毒有害添加剂的现象难以有效遏制,致使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严重。一方面因农药、兽药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如食用被有机磷农药喷过的水果、蔬菜食品中毒和瘦肉精食物中毒;同时也为使用这些农产品原料加工的食品埋下了安全隐患。此外,环境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污染因素。   (2)加工、贮存等过程中的污染。由于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时间较短,现有的食品加工基础设备落后,大多数企业规模小,仍采用传统或手工作坊式生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机械化和规范化程度低,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等因素,使得食品在加工、贮存过程中受到诸多有害物质的污染,这是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在人群密集的餐饮场所如学生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场所,若加工条件和基础设施简陋、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极易引起集体性食物中毒。   (3)制假售假现象猖獗。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的阶段,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在食品中掺杂、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用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近几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如阜阳劣质奶粉造成婴儿中毒、金华火腿在加工过程中用敌敌畏浸泡、辣椒酱中加苏丹红一号都属此类。      2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农牧、商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海关、环境等多个执法主体。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用“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 采取“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 即农业部门(含林业、畜牧业、水产业及粮食业等)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海关部门负责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商务部门负责食品供应行业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这种“分段监督”的模式,初步形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链,形成了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格局。      3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缺陷   条块分割分治的监管体制所凸现的缺陷非常明显。监管机构的混乱,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漏洞百出,有效性大打折扣。在这样的监管格局下,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监管部门应对无力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   (1)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分工不明确。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监管职能交叉重叠,部门之间互相掣肘的情况时有发生。职权交叉和责任真空的出现在所难免,扯皮、推诿现象司空见惯,彼此无法做到明确分工,协调配合, 食品安全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2)缺乏统一领导,沟通和协调困难。由于没有统一领导和规划,各部门分头执法,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监测标准不一,缺乏权威性。另外,沟通、协调不畅导致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造成巨大浪费,且无法发挥整体最大功效。   (3)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法律没有形成有效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广泛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2新型科学监管模式探索和设想      根据美国科学院的一项研究结果,一个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要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强调风险分析和预防,从而把资源和工作重点放在具有最大潜在影响的风险上;以清楚、合理和科学(以风险为基础)的国家食品法律体系为基础;开展全面的监督和监测活动,并以其作为风险分析的基础;在中央层次上有一个权威声音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拥有在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中央行动中贯彻中央政策(以科学为基础)的权力和资源;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体系中的职责和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拥有实现职能所必需的充足资金。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必须从现存实际问题出发,在借鉴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突破陈旧体制的束缚,建立全新的科学监管模式。      1归并执法职能,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将整个食品安全链的监督职能赋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能。经法律赋权后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隶属于国务院,为国务院直属工作局,负责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垂直管理。对食品的种(养)植(殖), 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全过程直接实施法律监督。其主要职能是:拟定、修订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修订和颁布食品法定标准;拟定、修订食品种植(养殖质量),生产质量,经营质量,食品卫生质量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核发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业许可证;监督鉴定、抽验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业的食品质量及卫生质量,发布国家食品安全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质食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管食品集贸市场;审核食品广告,负责食品的行政保护,指导全国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等。形成食品安全监管一条边垂直监管的机制后,可有效地避免过去那种政出多门,多头执法,执法部门之间相互制约,职权重叠交叉,办事效率低下,资源严重浪费,对涉嫌食品安全的违法事件打击不力的种种弊端,从而真正形成权威、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政令畅通、监管到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2建立规划科学、配置合理、管理统一的食品安全监测运行机制   一要把好源头监管关。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能力优势,开展对初级农产品、食品加工生产、种养业和农贸市场内的蔬菜、豆制品、肉类等产品的检验检测,通过媒介及时公告。   二要做足典型示范。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将参加活动的各企业的食品安全诚信承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并请予监督,对社会反映良好的企业,作为典型示范,予以推广。对参加的企业实行诚信考核,建立诚信联系档案,信誉好的企业,各职能部门减少对其检查次数,对信誉差的企业予以曝光并取消其诚信资格。   三要严格考核管理制度。“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企业的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的考核管理,督促企业强化食品质检科室建设、配备必需的质检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加强食品安全的培训、健全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四要倡导企业规范化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倡导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广建立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五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消费者自己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是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机制的最后关卡。通过消费者的事后监督,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出市场。      参考文献   [1] 郑风田,胡文静从多头监管到一个部门说话:我国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急待重塑[J]中国行政管理2005,(12)   [2] 郭斌对食品安全立法及改革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思考 [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2)   [3] 李海金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05,(12)   [4] 潘文我国食品安全成因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4)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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