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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法的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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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法的论文怎么写

根据学术堂的相关了解,教育教学论文是教师教科研成果的主要呈现方式。“题好文一半”,选定一个适合个人研究能力和有成功把握的选题是教师论文写作的至关重要的一步。教育实践是教育教学论文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扎扎实实的实践,写作能力再强,也写不出有价值的论文。所以教育教学论文首先是“做”出来的,其次才是写出来的,只有来自实践的论文才有生命力。  论文的选题来源于自己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切体会和独立见解,这是选题出新的重要途径。我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总有些工作做得很成功,很有效果;总有些问题自己下过苦功,深入地钻研过;总有几项工作、几件事情自己是很有些独立看法的。我们应从这些工作和见解中搜寻、挖掘、整理、筛选,还要比较、分析、琢磨、加工确定选题。这样的选题,因有其鲜明的个人特色,而容易出新,这样的选题如能进行持续的关注、长期的实践与思考,就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风格、教育主张。  一、论文要“做”在课堂上,在反思自己的精彩课堂教学案例中选题  课堂是教师的实践主阵地,教师要坚持反思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在不断追求中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风格。反思课堂教学对教学理念的诠释与把握是否准确;反思课堂中教学情境的创设、问题情境的设计是否有趣味性、挑战性,能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探究的欲望;反思教学方法是否合理、得当,能否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否有利于学生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发展;反思是否以“学”为中心来设计教学;反思对学生的学法指导是否有效,能否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反思学生的课堂发言(课堂表现)或解题方法、解题结果的生成与教师的点拨引导是否有效合理,特别是对突发问题的处理是否智慧……在课堂教学反思中追寻自己的教育理想,形成自己的课堂教学特色,积淀自己的教学风格。  二、论文要“做”在课题中,在解决问题、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中选题  课题即问题,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是运用一定的研究方法,对特定的教育教学问题、现象文献等进行专门系统的实践与探讨,提出新观点、做出新解释、进行新论证、得出新结论的探索过程。对于选定的科研课题不能以完成任务的态度浅尝辄止,而是要长期地关注与实践,多轮地探讨与反思。创新是教科研的精髓,结合科研课题选题撰写教学论文,以新材料新实践论证原定的课题,从而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看法;以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研究角度再做已有的课题,处理旧有的材料,从而得出部分新观点;以新的或先进的理论去指导证明原定课题的实践研究,从而赋予课题以新的内容、新的样态;用跨界的思维对己有的观点、材料、研究方法提出质疑,在实践中使课题己有的观点得到补充或部分修正……在多角度、多途径多方法、多轮次的研究中不断丰富课题的内涵,拓展课题的外延。  三、论文要“做”在活动中,在总结学生实践活动经验中选题  活动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创设了多彩的育人情境,改变了单一的学习方式,是一种隐性的课程。学校活动有综合比的庆“六一”迎“元旦”等,有专题性的校园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等,有单向性的研学旅行、乡土遗存寻访、场馆学习等,有学科性的英语课本剧表演语文经典诵读展示等,还有小型的班级各类主题活动……如何有效地组织活动,如何开发活动资源,如何发挥活动的育人价值,这些都是教育教学论文的选题宝库。  四、论文要“做”在管理中,在追求高效的教育教学管理中选题  学校管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可供研究的选题浩如烟海: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对学校管理的启迪,信息化、大数据背景下学校管理的变革,新型学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探索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改革、学业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困境与对策,学校文化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基地、社团活动等特色品牌的创建,学生学业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的构建,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存在问题与教育对策研究,班级文化建设与班主任带班策略的研究……教师可以在探求“为什么”“是什”“怎么办”的实践研究中提高管理效率。

一个普通教师谈教学论文的写作高中部 胡建民一、教学论文写作的宏观策略必须符合先进的教学理念,必须以减轻教师和学生的负担为目标。1、目前许多教师的做法导致他不可能写出文章大量地布置作业、想方设法地挤时间辅导学生、频繁地背诵、默写、考试、大段地书写教案等等。这样做法使他不可能有时间进行学术研究,也谈不上能写出好文章。即使他的做法产生了成果,如学生成绩提高,也很难进行交流,因为这种方法违背了先进的教学理念。实例:(1)历史会考。(2)张家港中学。2、我的做法是:努力减轻教师和学生的负担。只要能减轻一点负担,就能产出一篇文章,只要有成果,就能进行交流与发表。(1)高三辅导材料。(2)练习题的出题策略。(3)小区域地图的识别。(4)问答题的答题方法。(5)数字化地图。(6)数字化资料库的建设。 二、教学论文写作的微观策略(一)教学论文写作的内容教学中有许多疑难之处,存在于教材、教法、技术、学习等等诸多方面,都可以作为写作的内容。1、教材方面:各学课涉及到的知识是方方面面的,有许多知识是难以理解或掌握的,而且有些知识在不断更新、变化、产生,如果你能把这些疑难知识点具体化或及时提供更新、变化、产生后的知识,应该对教学工作是非常有利的。例如藻类过度生长会导致水中缺氧问题,学生会问,藻类属于绿色植物,多了氧气会增加,怎么会减少呢?实际情况是这样的:藻类过度生长后,氧气确实是增加了,但增加后的氧气不会全部留在水中,因为水溶解氧气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这个限度后,多余的氧气就会进入大气。而这时藻类呼吸作用耗氧及分解作用耗氧却大增加,结果造成水中缺氧。诸如此类的需要具体化的知识点在教材中是比较多的,使必要有人去化解。2、教法方面:不同的知识,不同的学生,教法是不一样的。例如抽象的知识宜用直观教学法,程度好的学生宜用导学法、问题解决法等等。这都要求我们去探索、去解决。如果你有了一种适宜的教学方法,或一点教法方面的经验体会,写出来让大家共享,岂不是一件快事?3、技术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学课的教学手段(技术)也在不断进步,例如数字化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等,这都要求我们去掌握、去应用。如果你有一种快捷掌握某种多媒体技术的方法,或使用数字化技术的经验体会,就应该写出来让大家分享,共同促进教学事业的发展。4、学习方面:学习不单单是学生的事情,也关系到老师,老师既要引导学生学习,也要为学生提供一些好的学习方法,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用短语“水多温差小,水少温差大”,可帮助中、差学生快捷地用于指定区域温差大小的比较。阴天水汽多,故温差较小,晴天水汽少,故温差较大;沿海地区的降水一般充足,故温差较小,内陆地区的降水一般较少,故温差较大;气旋控制多阴雨天气,故温差较小,反气旋控制多晴朗天气,故温差较大。学习方面的研究空间非常大,有英雄尽管可以用武,当然可供写作的题材也非常多。(二)教学论文题材的确定一篇文章的作用,就是能给人有所启示,有所帮助,也即能解决一些问题。这也是教学论文题材确定的宗旨。教学论文写作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可以作为写作题材。1、所写题材必须是很多人不会的,如果人人都懂,不能作为写作题材 我的方法是,带着问题去请教别人,如果许多人都解决不了,就作为写作题材。如果大多数人都懂,定出来就没有什么意义。2、如果题材相同,必须有新意,有自己的特点如新的新课导入法、新的解题方法、顺序法改成倒序法、对某种论点进行反驳等等。(三)教学论文写作体会1、平时注意观察、认真思考,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教材、学生学习、试卷、答题中,都会出现种种问题。发现这些问题后,要及时思考和记录,以便作为今后的写作题材。如有一次试卷插图较模糊,学生找不到字母,影响答题,使我产生了绘制、修改各种地图的念头,为以后此类题材(在国家级刊物发表了三篇文章)的写作打下了基础。2、确定题材后,要努力去解决文章不是写出来的,是做出来的。没有经过艰苦的努力,是写不出好文章的。例如为了写作“地理问答题的答题方法”一文(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我对大量的问答题进行分析、归类,从而总结出一般的规律。3、不要认为题材太小而不去为之文章不论大小,能解决问题的就是好文章。如一个疑难问题的解释、一种快捷的解题方法、一种有效的记忆方法、一种生动的课堂语言等,都能够面为好文章的题材,写文章千万不能眼高手低。4、不必过分在意教学理论一线教师最在意的是问题的解决,即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过程。实践证明,没有理论的短小精悍的文章是大受欢迎的。本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几十篇文章没有一篇是带理论的,文章通篇是:课怎样上,题怎样答,图怎样绘,疑难怎样解等等。5、写文章要小题大作、以小见大文章的题目要小,如“某某课的教法”,而不能太大,如“怎样上好课”;如“我是如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而不能写“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意义”。因为大的题目一般是专家写的,小人物写小题目容易入手。对小题要深入挖掘,扩展,小支流能汇成大河流。6、要注意冷门中的热门、热门中的冷门如在多媒体刚兴起的时候要及时跟进,在多媒体泛滥的时候,要关注些传统的板书、板画、板图等。另类往往能吸引眼球。五、投稿注意事项1、设好提前量许多教学论文是有事效性的,文章发表比上课内容早一点,以便指导(关键是这样做刊物有市场)。投稿一般提前相关内容3个月。2、理清杂志的特点每种杂志各有特点,有的重理论、有的重实效,要使你的文章与杂志相匹配。有时你的文章较好,但未被录用,很可能是不合它的胃口。3、经常关注杂志发表的内容杂志的内容是全面的,讲究平衡,要写些较少涉及的内容。有时候你的文章很好,却没有发表,可能是同类文章较多且比你更好;有时候你的文章不怎么样,却发表了,可能是杂志所需要的且同类文章没有。4、尽量使用电子稿电子稿清晰、使用方便,好多编辑喜欢它(投编辑所好是文章发表的因素之一)。5、插图要清晰 文中插图要尽可能清晰,因为修改插图费时费力,一般编辑不大愿意去为之(除非是一篇难得的好文),故有可能成为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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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范文,学习别人的经验,(职业教育、创新教育研究、教育进展)等等都可以学习下呀~~~

书法教育的论文怎么写

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拟定题目,寻找材料,作证论证

在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书法艺术教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是书法教育的摇篮,目前,小学几乎都开设书法课或书法第二课堂进行书法艺术教育。然而,当代书法教育也面临着新形势、新环境的严峻考验,尤其是电脑的普及,使书法教学显得更加艰难。在此,我作为小学生的书法启蒙老师,试对自己在书法教学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几点相应的解决方案。

法学的论文怎么写

大专法学的论文其实写的还是很标准的,第一时间就可以报考,而且可以写得非常清晰的

the大山学法指法治大山学法知法置业路大专学法,知法置业论文怎样写大专应该学法政论文。一般的不如是正经携带的心,大嘴,你这好学。

法学论文写作的方法,我认为这个是比较难的法学,从法律的角度去论述一个案件。要论点论据齐全。

不知道怎么写,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看看法学或者争议解决这两本期刊啊

法理学论文怎么写的

当然有格式,标题,作者姓名(单位,省市,邮编)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一个都不能少。

你不说你选的题目,我怎么知道你要写哪方面的,法理学的内涵那么丰富,总得要个方向吧。

最近,在我们村上经常会回荡着一阵阵吆五喝六的喊叫声和打麻将时发出的“哗啦哗啦”声,我一直在为这事而纳闷着,妈妈却告诉我说“这是邻居陈鸡火家发出的,最近,他家成了全村所有赌鬼的游乐场,每天连夜连日地赌,前天某某还输了三千块钱呢……”天哪,在我身边竟隐藏着这样一颗危险的炸弹。我的目光不由转向了他家,转向了那间“灯火通明”的房屋。每天,放学路过他家门口总回会听到那阵熟悉的噪音。时间一长,顾客当然越来越多,输赢打闹当然也很平常。这不,前几天由于赌博,一对夫妻竟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起来,女的被打哭,男的则面红耳赤,口吐脏话。悲剧在这里一天天上演着,一个又一个村民沉迷于赌博之中。这天,我依旧放学回家,依旧走着那条水泥路,依旧路过他家门口,但今天可比往常“热闹”多了,人山人海,议论纷纷。他们有的指指点点,交头窃耳;有的伸长脖子,翘首遥望……“咦,怎么这么多人?”我嘴里嘀咕着,好奇心促使我钻进了人群,天哪,警车,一辆警车停在人群中央,一位头戴警帽,身披警服的警察坐在车中透过玻璃窗看着车外的情况,紧接着两位警察带着几位村民从屋里走了出来,脸上没了以往的神气,那垂头丧气的样子真让人觉得好笑。他们低着头上了车,随着一阵警报的拉响,他们被带回了派出所。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去他家,就算去,也只是聊聊天,没有人敢动赌博的念头,。因为他们知道赌博的后果是法律的严惩不待。是法律惩治了那些成天不干正事的赌鬼们,是法律救了他们,把他们从深陷的泥潭中拉了出来。当代社会是充满竞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的人们难免有一份自私,一份贪婪,与这自私所引发的动乱。而在这乱成一团的的社会中,正需要法律站出来维护公道,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让那些丑恶的人为自己所做的丑恶之事而付出代价。所有那些虚伪的心在它面前都会受到良心的审视与自责,所有执迷不悟的人也会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它就是这样维护着公共秩序,保护着公共安全,保障着公共权益…

民法学的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是什么啊?如果想认真写就从网上看点资料自己写就好了,不想写就从网上搜了随便粘点就行。大二的时候也写过民法的论文,三千字的,选修科老师都是为了自己完成任务,收齐作业就OK了,不用太认真。如果是学术行的,列上几种观点,然后再写上我国的通说就行了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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