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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杂志通过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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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杂志通过二审

法律分析:如果在第二次竞标后仍流了竞标,则可以批准后无法再竞标,可以采用其他非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非招标采购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计划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预算单位报告。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对采购的计划方式进行审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第五条 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第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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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采购管理杂志通过二审吗

做好采购管理工作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出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坚持招标和比质比价采购,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物资采购供应模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 做好采购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建立决策及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目前很多企业的物资采购往往掌握在一个部门或者几个人甚至一个人的手里,由一个岗位完成从计划申请、物资采购到储备管理、物资发放的全过程管理,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按照机构的权责和机构相互支持、相互制衡的原则,应建立起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决策层负责制定采购原则、方针、采购限价等;执行部门即采购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层即价格管理部门负责控制,监督采购价格及采购行为。价格部门与采购部门相分离,独立行使物价管理职能,不受外界及任何人的影响,不与客户接触。做到各部门权责明确。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权利的分散和制约会有效的防止物资采购中的“暗箱操作”。  2 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规范企业物资采购环节人的行为,不能只靠个人的觉悟,根本途径是靠制度。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实施采购管理的工作基础和重要保证。也就是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科学、严密、规范、具体、可行的管理制度,来规范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等,形成“管理靠制度、办事讲原则、业务按程序”的工作格局,以便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者必究,使企业的采购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 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网络  及时准确的信息是科学决策的依据,采购管理是面对市场的,当前市场瞬息万变,不掌握充分的信息,决策就会变成武断,因此必须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建立快速的价格收集网络,实现有价可比。收集价格信息主要有三种渠道:  一是专业人员走向市场调查,感受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写出价格分析报告;  二是参与其它单位的招标会,招标询价;  三是利用互联网、电话等询价。此外信息还来源于报刊杂志、企业建立的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信息就是财富,广泛收集价格信息是决定物资采购价格的基础。企业应为采购部门、价格审计部门配备各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保证采购管理工作得到及时的信息支持。  4 采购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措施  及时了解市场物价信息,准确预测市场行情适时采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会经常随着季节、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动而变动,因此,采购人员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广泛进行价格的对比了解,研究原材料的市场供求情况,并注意及时反馈信息,以便于企业决策层把握国际、国内的市场动态,预测市场行情,做出正确决策,把握好时机和采购数量,适时采购。

第十一条 委托代理与采购方式(一)凡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必须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二)属于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三)省直部门所属非驻榕单位的政府采购,除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统一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采购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属地原则,委托当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四)政府集中采购,应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五)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其中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控购小汽车除外),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也应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由于技术指标等原因确有特殊要求的,且具备以下条件:(1)采购单位出具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2)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规格型号、技术指标等出具书面意见和适用采购方式建议并签字,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财政厅批准后,可以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七)分散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第十二条 采购文件备案(一)采购文件编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报备的采购文件应经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三)应报送省财政厅备案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四)采购文件需经采购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确认后送省财政厅备案。采购文件备案结束后,方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省财政厅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的备案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文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责成报备人修改,重新上报。(六)对已发出的政府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须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报省财政厅备案。第十三条 采购信息公告(一)经备案的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询价采购信息公告、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更正事项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包括《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国财经报》和《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上公告,同时还要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自招标文件公告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三)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信息可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也可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其中非招标采购文件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抽取(一)省财政厅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维护与管理,监督评审专家抽取工作。(二)采购单位所在的监察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专家抽取工作。(三)评审专家的抽取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二个小时内进行。第十五条 评标中标(一)采购文件未按规定备案、采购信息未按规定公告的,不得抽取评审专家,不得开标、评标。(二)一个单位的采购项目单独进行招标采购的,该单位应派有关人员参加全过程监督,并可按规定派单位代表参加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定期汇总后进行集中采购的零星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不参加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参加评标的采购单位代表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单位应及时调整参加评标的代表。(三)参加评标的采购单位代表应该负责地按标书约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参与评标。(四)参加评标的采购单位代表在评标会上可陈述本单位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但不得指定品牌,不得误导干预其他评标人。否则,监标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当场中止其参加评标活动,并及时报告省财政厅。(五)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开标后公布采购预算价格。如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价格,采购单位不予确认或不能支付资金的,应作为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六)省财政厅依法派员或委托省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到场监标。(七)除参加评标的采购单位代表、评审专家、监标人员以及组织评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八)监标人员只负责采购项目评审的监督,不参与评标和发表倾向性意见。(九)采购单位必须尊重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确认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十)如采购单位因特殊原因否决第一中标人,必须书面向省财政厅说明合法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后类推第二、第三中标人。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招标。第十六条 采购方式变更(一)实行招标方式采购,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省财政厅批准,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变更采购方式应提供下列材料:1.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对招标文件出具没有不合理条款的书面意见,并分别签字;2.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3.采购单位出具变更采购方式的书面申请,并盖章。(二)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对符合条件并经批准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其采购文件备案、信息公告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三)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对符合条件并经批准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不需再办理采购文件备案和信息公告。(四)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或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第十七条 合同的签订及项目验收(一)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项目验收均由采购单位依法组织实施。(二)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协议定点采购的采购合同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单位或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三)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对采购项目进行认真验收,对于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其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合同有约定的除外)。(四)验收应当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五)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的验收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验收不合格,也应在验收书上写明原因。

招标采购管理杂志第二期

电脑采购 公共支出与采购 军队采购与物流 石油石化物资采购 铁路采购与物流 招标采购管理 中国物流与采购 中国政府采购

(一) 完善组织机制,推动建章立制 董事会下设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下,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招标采购廉政监督小组,从决策到执行全过程履行独立监督职责。参加“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召开的年度、半年和不定期会议,对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计划、管理制度、采购方式、成交供应商确定等事项审议决策的过程进行监督。 根据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推动建立完善了招标采购相关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工作制度,对新建了《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采购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全面、层级清晰流程规范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二)严把重要关口,规范招标过程 1、认真审核,严把招标文件编制关。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关系到招标公正、公平及招标风险的防范。在监察部门的牵头下,我司加强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形成后,由编制部门进行自审,监察、审计、法规、财务等职能部门联合评审,报经“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发布,有效防止了因为招标文件缺陷,造成招标程序与效果“两张皮”等问题。 2、严格评审,严把供应商管理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供应商管理作为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推动建立了供应商资质认证和评价制度。分类明确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采购部门会同“三项工作”管理办公室组建资质认证小组,监察部门牵头的廉政监督小组同步监督,采取现场认证、资料认证、综合认证等方式,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报经“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分级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目录。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的供应业务,严把供应商准入关。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参加供应商年度评审会,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强化了供应商退出机制,降低了企业招标采购的风险。 (三)强化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推动加强内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招标采购业务监督体系。在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采购廉政监督小组的组织框架下,按照职责明确、分工有序、合力监督的原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法规等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的全程监督和实时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文件审核、监督专家抽取、评标现场监督、定期抽查项目、后续问责处理,强化项目程序监督和廉政监督;审计部门通过过程审计、跟踪审计、抽查审计,加强项目审计监督;法规部门紧扣合同审查,加强项目合规合法性监督。 (四)畅通公开渠道,实现阳光操作。 公司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推动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全部列入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方式、范围及流程。形成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构建了面向公司本级、各实体化运行的中心、各直属单位的三级公开体系。立足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搭建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三项工作”网上办公平台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两个平台之间同步对接,招标采购过程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实时发布到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专题网页予以公开。拓展公开载体,形成内部网站、公示栏、职代会、座谈会等公开载体。及时的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进一步拓展了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多项措施并举,助力公开招标 公司经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集中审查,并吸纳部分有技术专长、责任心强的职工,统一组建了涵盖技术、管理、经济3大类20余个专业的内部采购评委库,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自主公开招标所需部分评委从内部采购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保证了招标评委组成的合规性。同时,统一招标公告发布渠道和流程,在公司外网开辟了招标公告发布专栏,在公司外网和地方政府指定的网站同时发布招标公告,保证了招标信息发布的公开、合法。纪检监察部门和“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法规讲解、业务座谈、实操培训,提高了招标规范性和评标能力。 (六)签订廉政合同,防止违纪行为 把廉政合同作为与中标单位签订招标采购合同的附件一同签订,明确规定各方在业务活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督促各方遵纪守法、按章办事,严格履行合同,维护正常的业务合作关系,树立单位和个人良好形象。加大对中标单位不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警示、制约与处罚,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招标采购管理杂志

简介:中国计划出版社成立于1987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中央级出版机构。建社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新闻出版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的发展大局服务的方向,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1996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协授予出版社“全国先进科普集体”称号。 中国计划出版社以出版宏观经济管理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类图书及相关教材为出版特色,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致力于服务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出版发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研究、经营管理类学术图书、研法定代表人:周昌恩成立时间:2010-12-31注册资本:2245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100000000043210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楼

做好采购管理工作并没有固定的模式,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出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坚持招标和比质比价采购,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物资采购供应模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 做好采购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建立决策及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目前很多企业的物资采购往往掌握在一个部门或者几个人甚至一个人的手里,由一个岗位完成从计划申请、物资采购到储备管理、物资发放的全过程管理,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按照机构的权责和机构相互支持、相互制衡的原则,应建立起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决策层负责制定采购原则、方针、采购限价等;执行部门即采购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层即价格管理部门负责控制,监督采购价格及采购行为。价格部门与采购部门相分离,独立行使物价管理职能,不受外界及任何人的影响,不与客户接触。做到各部门权责明确。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权利的分散和制约会有效的防止物资采购中的“暗箱操作”。  2 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规范企业物资采购环节人的行为,不能只靠个人的觉悟,根本途径是靠制度。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实施采购管理的工作基础和重要保证。也就是要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科学、严密、规范、具体、可行的管理制度,来规范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等,形成“管理靠制度、办事讲原则、业务按程序”的工作格局,以便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者必究,使企业的采购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 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网络  及时准确的信息是科学决策的依据,采购管理是面对市场的,当前市场瞬息万变,不掌握充分的信息,决策就会变成武断,因此必须利用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建立快速的价格收集网络,实现有价可比。收集价格信息主要有三种渠道:  一是专业人员走向市场调查,感受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写出价格分析报告;  二是参与其它单位的招标会,招标询价;  三是利用互联网、电话等询价。此外信息还来源于报刊杂志、企业建立的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信息就是财富,广泛收集价格信息是决定物资采购价格的基础。企业应为采购部门、价格审计部门配备各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保证采购管理工作得到及时的信息支持。  4 采购管理工作中的具体措施  及时了解市场物价信息,准确预测市场行情适时采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会经常随着季节、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动而变动,因此,采购人员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手段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广泛进行价格的对比了解,研究原材料的市场供求情况,并注意及时反馈信息,以便于企业决策层把握国际、国内的市场动态,预测市场行情,做出正确决策,把握好时机和采购数量,适时采购。

《招标与投标》杂志,主管、主办: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6029国内统一刊号CN51-1751/F邮发代号62-203

招标采购管理杂志第二期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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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格和备案: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到相关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确定招标的方式:是公开还是邀请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在指定的报纸和信息网货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向3家以上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编制和发放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申请。编制。发出招标文件。现场勘查。答疑: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并备案。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开标: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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