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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核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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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核心是

是那方面的问题

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是 学习过程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核心是 学习心理 这两个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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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知识分享

教育管理学研究的核心是

教育管理主要培养具本专业有广泛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扎实的教育学科、心理学科基础知识和牢固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咨询和辅导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法学、教学论、德育原理、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外国教育史、中国教育史、学校管理学、教育行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关系学、教育经济学、教育调查、毕业论文、管理心理学。培养具有本专业广泛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扎实的教育学科、心理学科基础知识和牢固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咨询和辅导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ISTEC教育管理博士项目以成就教育产业中具有全球视野、全融思维、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思想家为终极教育目标,通过为学员提供认知类的史学课程,培训思维的逻辑课程,以及学术研究类课程,通过概览行业发展史,经济发展史,结合当下教育产业中的案例及生态进行深入剖析, 最终促使学员实现固有思维模式的突破和全新思维模式的建立。如果你对DEM教育管理博士感兴趣,或者想要知道自己是否有资格申请DEM,欢迎私信了解更多~~~

教育学研究的核心是

教育学研究的任务是: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教育学专业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扩展资料:教育规律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学校教育现象)教育学是以教育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教育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中、有目的培养人才的活动,教育学的研究具有客观性、必然性、稳定性、重复性、现实性、辨证性、科学性教育学是研究人类教育现象和问题、揭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主要还是比较基本的教育嘛,教育的程度比较高档。

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20世纪,中国研究生教育种类很多,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按照攻读学位等级的不同,研究生可分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级。前者简称“硕士生”,后者简称“博士生”。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按照学习方式的不同,中国的研究生可分为脱产研究生和不脱产研究生。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又称全日制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不脱产研究生按照入学和考核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包括参加十月联考的攻读专业学位、一月份管理类全国联考、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和单独考试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在校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研究生可划分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①非定向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由国家和学校提供全部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转户口和档案关系。②定向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定向生的形式:第一,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二,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第三,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内容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委托培养研究生①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概念及其与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区别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是中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对鼓励高等学校挖掘潜力,培养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起了积极作用。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委托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相同的待遇。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之间的主要区别:培养费用的来源和毕业分配的办法不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之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毕业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②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高等学校招收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的合同,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毕业分配办法、培养费用数量及拨付办法、合同有效期限以及委托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的合同,应包括委托培养志愿、学习专业、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分配办法、在委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限及违反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应办理公证手续。③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形式从招生单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选定;由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生单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试行由委托单位招生录取(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学位授予权),由招生单位培养的办法。采取第一、第二种形式的委托生,整个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规定标准录取,并提出初选名单,经与委托单位研究同意(第一种形式的委托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三种形式的委托生,由委托单位按其录取标准提出初选名单,经招生单位指导教师、教研室、系(所)审查同意,并经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批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单位与委托单位联合发出录取通知书,或由委托单位录取后,转入招生单位。自费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即自筹经费研究生。经费自筹,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而定。入学时要转户口和档案关系。计划外研究生同样需要参加国家的考试,考试内容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考试成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以及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申请计划外录取。教学安排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修满学分、论文通过可以得到与计划内研究生同样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三种类型的研究生中,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的比例越来越少,而随着连年扩招,自费研究生的名额和比例也在不断增加。从长远来看,研究生全面收费是一个不可改变的趋势。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研究生阶段与大学阶段一样,不是义务教育,不能完全用纳税人的钱,自己负担一部分理所当然。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教育经费还严重不足的国家,义务教育的经费急需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还不能充分就学,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只能保持在一定的比例。读研究生后能具有更高的教学、研究和工作能力,一般说来能获得更理想的工作和更高的报酬,有限的投入能够有可观的回报。而且,再发达的社会,有资格读研究生的也是少数,适当收费也是对入学资格的合理限制。据统计,国家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的费用约为3万元,培养一名博士研究生需5万元。高校扩招以来,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很快。据统计,1998年,在校硕士研究生15万人,博士生5万人;2005年,研究生招生37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6万人,博士研究生招生4万人。一些新设的研究生教育如MBA早已实行收费,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收费是大势所趋。以前国家支持一定的公费研究生是因为那时国家亟需这一层次的人才,而在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但可以放心的是,在研究生全面收费以后,其它配套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也会相应的建立和完善,以防止研究生教育成为富人的专利。按照专业和用途来划分,研究生可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种类研究生。普通研究生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中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下面再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特殊类研究生特殊类研究生,即专业学位研究生。21世纪以来,中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已达15类。专业学位教育是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教育学是以教育为研究对象,归纳总结人类教育活动的科学理论与实践,探索解决教育活动产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教育问题,从而揭示出一般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学校教育情境中,学与教及其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心理现象及其心理规律的科学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内容 (1)学与教的要素: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媒体、教学环境 (2)学习与教学的过程:学习过程,教学过程,评价/反思过程

1、学习过程是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2、教育心理学是研究在教育情境下人类的学习、教育干预的效果、教学心理,以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的重点是把心理学的理论或研究所得应用在教育上。3、教育心理学可应用于设计课程、改良教学方法、推动学习动机以及帮助学生面对成长过程中所遇上的各项困难和挑战4、教育心理学是一门交叉性特点鲜明的学科,其交叉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心理科学与教育科学的交叉;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的交叉;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交叉。5、教育心理学的重点是把心理学的理论或研究所得应用在教育上。教育心理学可应用于设计课程、改良教学方法、激发学习动机以及帮助学生面对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项困难和挑战。

是那方面的问题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是:围绕学与教相互作用过程而展开的。学与教相互作用过程是一个系统过程,该系统包含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媒体和教学环境等五要素;由学习过程、教学过程和评价/反思过程这三种活动过程交织在一起。教育心理学具有双重任务,它既有教育学的性质任务,又会有心理学的性质任务。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意义1、教育心理学有助于提高师资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在于教师,而教师的素质既包括专业素质又包括育人素质。教育心理学是教育理论与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助于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而且有助于提高教师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2、教育心理学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心理学有助于教师更加深入地了解学生,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学习教育心理学,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有关教学措施的心理学依据,从而能更主动而科学地驾驭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丰富自己的教学艺术,从而全面地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学研究的核心是啥

教育心理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是学与教过程的心理规律。也就是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教师的教学过程中的心理规律和特征。教育心理学的核心 :学习过程

主要还是比较基本的教育嘛,教育的程度比较高档。

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20世纪,中国研究生教育种类很多,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按照攻读学位等级的不同,研究生可分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两级。前者简称“硕士生”,后者简称“博士生”。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按照学习方式的不同,中国的研究生可分为脱产研究生和不脱产研究生。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又称全日制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不脱产研究生按照入学和考核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包括参加十月联考的攻读专业学位、一月份管理类全国联考、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和单独考试取得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在校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研究生可划分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①非定向研究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由国家和学校提供全部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转户口和档案关系。②定向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定向生的形式:第一,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二,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第三,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定向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内容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委托培养研究生①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概念及其与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区别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是中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对鼓励高等学校挖掘潜力,培养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起了积极作用。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委托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相同的待遇。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之间的主要区别:培养费用的来源和毕业分配的办法不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之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毕业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②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高等学校招收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应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的合同,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培养要求、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毕业分配办法、培养费用数量及拨付办法、合同有效期限以及委托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委托单位与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之间的合同,应包括委托培养志愿、学习专业、在学习期间的待遇、毕业分配办法、在委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限及违反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等主要内容。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应办理公证手续。③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形式从招生单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选定;由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招生单位研究生的入学考试;试行由委托单位招生录取(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有学位授予权),由招生单位培养的办法。采取第一、第二种形式的委托生,整个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规定标准录取,并提出初选名单,经与委托单位研究同意(第一种形式的委托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三种形式的委托生,由委托单位按其录取标准提出初选名单,经招生单位指导教师、教研室、系(所)审查同意,并经研究生院院长审核批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单位与委托单位联合发出录取通知书,或由委托单位录取后,转入招生单位。自费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即自筹经费研究生。经费自筹,计划外研究生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而定。入学时要转户口和档案关系。计划外研究生同样需要参加国家的考试,考试内容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考试成绩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但不能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以及时向所报考的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申请计划外录取。教学安排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修满学分、论文通过可以得到与计划内研究生同样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三种类型的研究生中,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公费"研究生)的比例越来越少,而随着连年扩招,自费研究生的名额和比例也在不断增加。从长远来看,研究生全面收费是一个不可改变的趋势。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研究生阶段与大学阶段一样,不是义务教育,不能完全用纳税人的钱,自己负担一部分理所当然。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教育经费还严重不足的国家,义务教育的经费急需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还不能充分就学,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只能保持在一定的比例。读研究生后能具有更高的教学、研究和工作能力,一般说来能获得更理想的工作和更高的报酬,有限的投入能够有可观的回报。而且,再发达的社会,有资格读研究生的也是少数,适当收费也是对入学资格的合理限制。据统计,国家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的费用约为3万元,培养一名博士研究生需5万元。高校扩招以来,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很快。据统计,1998年,在校硕士研究生15万人,博士生5万人;2005年,研究生招生37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6万人,博士研究生招生4万人。一些新设的研究生教育如MBA早已实行收费,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收费是大势所趋。以前国家支持一定的公费研究生是因为那时国家亟需这一层次的人才,而在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但可以放心的是,在研究生全面收费以后,其它配套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也会相应的建立和完善,以防止研究生教育成为富人的专利。按照专业和用途来划分,研究生可分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种类研究生。普通研究生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中国学术型学位按招生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类,12大类下面再分为88个一级学科,88个一级学科下面再细分为300多个二级学科,同时还有招生单位自行设立的760多个二级学科。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主要是年初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特殊类研究生特殊类研究生,即专业学位研究生。21世纪以来,中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已达15类。专业学位教育是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价值观、科学观、积极进取观、忍辱观、为社会为人类服务意识的自我塑造以及对社会及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感、爱国爱家爱自已的爱心意识和生存能力及意识体现出自身所需位置的基本要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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