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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利科研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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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利科研成果转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的核心动能。一项新科技成果要获得落地应用必然要经过其成果转化阶段,能获得转化与推广的技术才能真正意义上创造经济价值,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交易的需求则导致对专业经纪人才和专业交易中心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早在2017年全国技术市场就共成交技术合同36万余项,合同金额超过3万亿元。市场大不大可见一斑。山东理工大学“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以2亿元转化,创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科技的力量显而易见。科技成果转化的类型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费用是不定的。

专利成果转化是我国也是专利权人应用的薄弱环节,大量的专利成果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不能使专利发挥应有的价值与作用,殊为遗憾,对此,应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不断探索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充分发挥专利的科技价值,为社会也为权利人带来财富与荣誉。 一、出资 专利出资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资本进行投资与其他形式的财产相结合,按照法定程序组建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专利是无形财产,而且属于高附加值的无形资产,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发展,以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已得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肯定,为专利出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专利出资的条件 作为出资的专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技术确定性。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技术,能够用于生产并在工业上制造出新产品。技术标的应当明确、具体,是成熟的、稳定的技术,能够为企业所掌握,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或者是一种无法应用的技术。 2、权利合法性。出资人应是专利权人,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专利权,没有权利瑕疵与争议,而且出资者对该专利依法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3、价值可评估性。专利的价值应是可以衡量的,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 4、权利可转让性。专利权可以转让,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二)专利出资的方式 1、以转让所有权方式出资。是将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所有,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都规定用商标或专利技术转让方式出资,应将特定商标或专利权整体完全转让。知识产权出资人如果以转让方式出资,必须承诺其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权利不足以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专利权人如果已将该知识产权许可他人使用,办理投资转让以前,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用知识产权投资而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选择知识产权转让方式向公司出资,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情况出发,都符合公司股东投资的规定,专利一旦“转让”就意味着永久性转移,归公司所有,公司对该知识产权便享有最终所有权,成为公司的资产,公司拥有最终处分权。 2、以使用许可方式出资。专利权人采用使用许可的方式向其他企业出资,不转让专利的所有权,用作出资的专利权不发生全部权利的转移,受让人对该知识产权仅享有一定期限和一定范围的使用权。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转让,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 (三)专利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1、专利权利瑕疵的规避。知识产权的权利问题远比有形物权更为复杂,当事人必须谨慎应对,用专利技术出资应避免可能存在的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在确定权利的过程中,共同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极易产生权属争议,在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就会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避免此类风险,除律师应进行尽职调查外,可以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2、专利价值的正确评估。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关系到其市场应用及盈利价值,同时也关系到股权比例或控制权强度,所以依据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估资料,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专业评估机构是用专利出资不可忽略的问题。专利评估过程复杂,也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不同的专利有不同的要求,需要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专利投资提供应有的准确评价。在评估过程中,一般应注重以下因素 :(1)专利技术前期开发费用;(2)与同类产品或技术相比的优势与不足(3)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5)专利技术具有的市场潜力(5)后续开发费用的投入。如果评估失实或不当,技术出资方或相对方将在知识产权价值保护上承受重大不利。 3、出资后专利的保护。由于专利的无形性,可以为多人所掌握,权利人用专利出资后,使用人合法地获得了所有权或使用权,必然产生专利技术受到损害的风险,受让关系人应承担保护专利的义务,不当的流转或者交易,将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不利于专利权价值的维护和利用。在合作协议中,当事人如忽略或轻视技术成果的权属问题,或者约定含混、不明,容易导致争议发生,尤其是对技术开发方而言,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障碍。这种隐患将可能导致技术成果的组成部分被不正当的利用、泄露,或完整性缺失。为防止专利技术被擅自转让或许可, 在投资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应约定各方具有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法律来约束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行为。二、专利融资 专利融资即专利资金的融通,是以专利为标的进行质押贷款、专利引资、技术入股、融资租赁等行为的总称。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行为。专利引资指企业通过专利权吸引合作第三方投资,企业通过出让股权换取第三方资金,共同获利。技术入股是指拥有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后,与拥有资金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成立新公司的一种方式,使得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获得企业股权,也指企业股东或者法人将自主拥有的专利,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后,转让到企业,从而增加其持有的股权。专利权融资租赁是承租方获得专利权的除所有权外的全部权利,包括各类使用权和排他的诉讼权。租赁期满,若专利权尚未超出其有效期,根据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约定,确定专利权所有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融资租赁在我国属于尚未开拓的全新融资方式。 为促进专利权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8月颁布了《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规范了融资行为,有力地推动了融资活动的发展。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到2020年,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800亿元。”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山东省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205项,金额26亿元,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使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获得了资金来源,促进了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并不转让专利的所有权,实施许可后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有得到专利所有权。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专利实施许可的作用是实现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生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一)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专利实施许可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实施期限可以分为短期实施许可和长期实施许可。短期实施许可为一年以内的实施许可,长期实施许可为许可期限一年以上的实施许可。 2、按照实施地区分为全国范围内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为全国实施许可,只允许被许可人在特定地域内实施的许可为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3、按照实施内容分为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 4、按照实施条件分为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交叉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允许对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换句话说,就是甲允许乙实施甲的专利,乙允许甲实施乙的专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的核心动能。一项新科技成果要获得落地应用必然要经过其成果转化阶段,能获得转化与推广的技术才能真正意义上创造经济价值,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交易的需求则导致对专业经纪人才和专业交易中心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早在2017年全国技术市场就共成交技术合同36万余项,合同金额超过3万亿元。市场大不大可见一斑。山东理工大学“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以2亿元转化,创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科技的力量显而易见。科技成果转化的类型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费用是不定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的核心动能。一项新科技成果要获得落地应用必然要经过其成果转化阶段,能获得转化与推广的技术才能真正意义上创造经济价值,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交易的需求则导致对专业经纪人才和专业交易中心的需求越来越旺盛。早在2017年全国技术市场就共成交技术合同36万余项,合同金额超过3万亿元。市场大不大可见一斑。山东理工大学“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以2亿元转化,创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科技的力量显而易见。科技成果转化的类型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费用是不定的。

发明专利成果转化

专利成果转化是我国也是专利权人应用的薄弱环节,大量的专利成果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不能使专利发挥应有的价值与作用,殊为遗憾,对此,应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不断探索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模式与途径,充分发挥专利的科技价值,为社会也为权利人带来财富与荣誉。 一、出资 专利出资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资本进行投资与其他形式的财产相结合,按照法定程序组建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专利是无形财产,而且属于高附加值的无形资产,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发展,以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已得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肯定,为专利出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专利出资的条件 作为出资的专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技术确定性。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技术,能够用于生产并在工业上制造出新产品。技术标的应当明确、具体,是成熟的、稳定的技术,能够为企业所掌握,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或者是一种无法应用的技术。 2、权利合法性。出资人应是专利权人,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专利权,没有权利瑕疵与争议,而且出资者对该专利依法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3、价值可评估性。专利的价值应是可以衡量的,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 4、权利可转让性。专利权可以转让,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二)专利出资的方式 1、以转让所有权方式出资。是将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所有,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都规定用商标或专利技术转让方式出资,应将特定商标或专利权整体完全转让。知识产权出资人如果以转让方式出资,必须承诺其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权利不足以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专利权人如果已将该知识产权许可他人使用,办理投资转让以前,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用知识产权投资而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选择知识产权转让方式向公司出资,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际情况出发,都符合公司股东投资的规定,专利一旦“转让”就意味着永久性转移,归公司所有,公司对该知识产权便享有最终所有权,成为公司的资产,公司拥有最终处分权。 2、以使用许可方式出资。专利权人采用使用许可的方式向其他企业出资,不转让专利的所有权,用作出资的专利权不发生全部权利的转移,受让人对该知识产权仅享有一定期限和一定范围的使用权。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转让,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 (三)专利出资应注意的问题 1、专利权利瑕疵的规避。知识产权的权利问题远比有形物权更为复杂,当事人必须谨慎应对,用专利技术出资应避免可能存在的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在确定权利的过程中,共同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极易产生权属争议,在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就会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避免此类风险,除律师应进行尽职调查外,可以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2、专利价值的正确评估。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关系到其市场应用及盈利价值,同时也关系到股权比例或控制权强度,所以依据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估资料,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专业评估机构是用专利出资不可忽略的问题。专利评估过程复杂,也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不同的专利有不同的要求,需要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专利投资提供应有的准确评价。在评估过程中,一般应注重以下因素 :(1)专利技术前期开发费用;(2)与同类产品或技术相比的优势与不足(3)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5)专利技术具有的市场潜力(5)后续开发费用的投入。如果评估失实或不当,技术出资方或相对方将在知识产权价值保护上承受重大不利。 3、出资后专利的保护。由于专利的无形性,可以为多人所掌握,权利人用专利出资后,使用人合法地获得了所有权或使用权,必然产生专利技术受到损害的风险,受让关系人应承担保护专利的义务,不当的流转或者交易,将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不利于专利权价值的维护和利用。在合作协议中,当事人如忽略或轻视技术成果的权属问题,或者约定含混、不明,容易导致争议发生,尤其是对技术开发方而言,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障碍。这种隐患将可能导致技术成果的组成部分被不正当的利用、泄露,或完整性缺失。为防止专利技术被擅自转让或许可, 在投资合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应约定各方具有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法律来约束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行为。二、专利融资 专利融资即专利资金的融通,是以专利为标的进行质押贷款、专利引资、技术入股、融资租赁等行为的总称。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行为。专利引资指企业通过专利权吸引合作第三方投资,企业通过出让股权换取第三方资金,共同获利。技术入股是指拥有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后,与拥有资金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成立新公司的一种方式,使得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获得企业股权,也指企业股东或者法人将自主拥有的专利,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后,转让到企业,从而增加其持有的股权。专利权融资租赁是承租方获得专利权的除所有权外的全部权利,包括各类使用权和排他的诉讼权。租赁期满,若专利权尚未超出其有效期,根据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约定,确定专利权所有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融资租赁在我国属于尚未开拓的全新融资方式。 为促进专利权融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8月颁布了《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规范了融资行为,有力地推动了融资活动的发展。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到2020年,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800亿元。”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山东省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205项,金额26亿元,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使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获得了资金来源,促进了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并不转让专利的所有权,实施许可后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有得到专利所有权。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专利实施许可的作用是实现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生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一)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专利实施许可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实施期限可以分为短期实施许可和长期实施许可。短期实施许可为一年以内的实施许可,长期实施许可为许可期限一年以上的实施许可。 2、按照实施地区分为全国范围内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为全国实施许可,只允许被许可人在特定地域内实施的许可为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3、按照实施内容分为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 4、按照实施条件分为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交叉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允许对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换句话说,就是甲允许乙实施甲的专利,乙允许甲实施乙的专利。

专利转化的概念:将专利成果产业化,得到推广应用,即可视为专利转化。例如,对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在经各级机关批准后,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转化为实际的产业成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法律分析:专利成果实施转化,如果是自己的专利,而且自己转化, 直接转化即可。 如果实施专利者与专利权人不是同一个人, 则需要进行实施许可备案。专利技术在获得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之后,专利发明已经得到社会和国家的认可和保护。但是从专利技术本身,到最终实现产业化,让技术转化成产品还需要经历一段很长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发明专利转化,可以走两条路线;  1、政府路线,  现在各级政府都很重视知识产权,建了不少专利运营平台,可以通过这些平台进行转化,寻找投资人。但有一些政府背景的运营平台明显就是花架子,并未发挥作用。  2、民间融资  其实真正的好产品好发明并不担心找不到投资人。可以多接触资本市场。可以通过技术持股或者专利转让、许可的方式让发明专利真正变成生产力。

中科院专利成果研发

项目截至2013年底,先进院在低成本健康与高端医学影像、机器人与智能系统、电动汽车、数字城市与高性能计算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成果不断涌现。纵向项目方面,累计争取项目1358项(含横向),经费87亿元。其中,国家级项目288项,经费82亿元中科院项目91项,经费48亿元广东省项目65项,经费89亿元深圳市项目718项,经费90亿元此外,多个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获批:取得深圳市首个973项目和首个国家重大专项,参与3个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3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1项,重点项目5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2项;国家级科技资源平台方面,组建1个国家发改委公共技术平台,1个国家和地方联合共建工程实验室和1个科技部国际合作平台。截至目前,先进院累计在研项目941项(含横向,纵向84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7项(不含国自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21项,中科院项目56项,广东省项目47项,深圳市项目440项。横向项目方面共签订工业委托开发及成果转化合同超过500个,争取400余个地方科研和产业化项目,带动新增工业产值超过200亿元。向地方企业派出科技特派员109名,与企业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20个。获科技部授予国家首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十一五”支撑计划优秀团队奖。三次获“中科院院地合作先进集体”称号和“2010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论文与专利近五年来发表各类专业论文3700余篇,其中SCI索引1300余篇,EI/ISTP索引1600余篇。近五年来申请专利2858件,发明专利占86%;转移转化5%,被认定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不需要了,中国科学院也收到了好消息,当世界处于7纳米研发阶段时,中国科学家开发了一种全新的垂直纳米级环形栅极晶体管,它也被认为是下一代2纳米级芯片的关键技术候选。这一研究成果也已在国际微电子器件领域的顶级期刊上发表,并成功获得专利授权,目前,我们在芯片研发方面一直处于世界顶级水平。有了这一成果,它将大大改善我们在芯片领域的不足,这是一项独特的技术。值得一提的是,台积电也突破了 3 个纳米级环形栅极晶体管,这也意味着中国在芯片领域的制造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2NM芯片的制造和生产有望在 2024年投入使用,这可能是中国高科技领域的又一个里程碑,我们将在半导体领域逐渐赶上并超越,不再到处被人操纵。没有这个关键设备,中芯国际将在制造 7nm芯片的过程中遇到很大的障碍。我们还有机会赶上它吗,然而,据中芯国际称,国内第一条 14 纳米生产线已在上海正式投入使用,并实现了批量生产。下一代 12 纳米芯片技术也将实现,一旦实现能耗,将比 14 纳米降低 20%,性能将提高 10%。目前,荷兰光刻机已经正常提供给我们,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这将是双方的双赢局面。我们在这一领域的投资也超过了 5万亿,所以我们渴望拥有这样一台高精度的光刻机,这种光刻机有什么困难,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技术还不够成熟。关于以上的问题今天就讲解到这里,如果各位朋友们有其他不同的想法跟看法,可以在下面的评论区分享你们个人看法,喜欢我的话可以关注一下,最后祝你们事事顺心。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链接: _ivpxULaZxfg 提取码: pmi3若资源有问题欢迎追问

文献研究理论成果转化

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内容分析法通过对文献的定量分析,统计描述来实现对事实的科学认识。这两种方法有共同的对象,都不与文献中记载的人与事直接接触,因此,又称为非接触性研究方法。二者的区别是在分析的重点与分析的手段上有不同。

二者的区别是在分析的重点与分析的手段上有不同。两种方法的主要差别是:内容分析法将非定量的文献材料转化为定量的数据,并依据这些数据对文献内容做出定量分析和做出关于事实的判断和推论。而且,它对组成文献的因素与结构的分析更为细致和程序化。拓展资料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文献法是一种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科学研究方法。文献法的一般过程包括五个基本环节,分别是:提出课题或假设、研究设计、搜集文献、整理文献和进行文献综述。文献法的提出课题或假设是指依据现有的理论、事实和需要,对有关文献进行分析整理或重新归类研究的构思。内容分析法:是一种对于传播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的研究方法。其实质是对传播内容所含信息量及其变化的分析,即由表征的有意义的词句推断出准确意义的过程。内容分析的过程是层层推理的过程。

现有文献从博弈论的角度研究不同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行为。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两主体间的博弈分析,政府、科研单位、企业三主体间的博弈分析以及政府、中介机构和成果供需方四主体间的博弈分析。(一)两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博弈分析从博弈论出发分析科技成果转化,国内大部分学者都集中在对两主体,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博弈分析。刘和东(2008)认为技术交易和商业化协作是学研方与企业合作创新的两种主要方式,并通过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学研方和企业的合作创新方式及合作伙伴选择的影响因素。得出:学研方-企业合作创新方式的选择受技术本身的价值、创新的市场价值、学研方与企业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的影响。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若采用技术交易,企业并不在乎学研方的创新能力;若采用商业化协作,企业将选择创新能力强的学研方作为合作伙伴;而学研方更希望与技术学习能力强的企业合作。陈程、刘和东(2009)在此基础上,通过一个不对称信息模型的建立,进一步分析了学研方和企业的合作创新过程,得出结论:①合作开发情况下,双方利润的分配与科技成果价值、商业化后预期利润相关。科技成果价值越大,企业利润分配比例越低,企业越不愿意合作开发;商业化成功后预期利润越大,企业利润分配比例越高,企业越愿意合作开发。②市场交易情况下,市场交易价格和科技成果价值以及商业化后预期利润相关。科技成果价值越大,市场的交易价格就越高;商业化后的预期利润越大,科技成果的市场交易价格也越高,学研方就越愿意进行排他性市场交易。③在非排他性市场交易情况下,学研方和企业可以获得比排他性情况下更多的利润。④无论哪种合作方式,企业都可以获得比学研方更多的利润。⑤只要利润增加额超过成本增加额,高校和企业将采用合作开发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罗炜、唐元虎(2002)认为技术越先进、越复杂(技术本身的价值越高),企业与大学更可能采取技术交易的合作方式;相反,技术商业化后的市场价值越高,企业与大学更可能采用商业化协作的合作方式。杨东升等人(2010)通过研究认为技术成果的研发和转让成本的大小对于企业选择合作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一项技术成果的研发和转化难度较大,则企业将会选择直接转让的合作方式,以避免自主创新而带来研发成本过高,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反之,企业更愿意以合作研发的方式与高校合作。这样不仅能够获得技术商业化所带来的直接收益,还可以通过参与研发过程,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张会云、唐元虎(2002)利用博弈原理对企业采用技术创新的决策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一项技术创新投放市场后,各潜在采用企业的采用时间有先有后,每个企业都存在一个采用技术创新的“最佳时机”,在这个最佳时机到来之前,企业采取等待或观察策略。由于采用技术创新的企业并不是唯一的,其他企业的采用行为与时机、已采用企业数量、已采用企业的采用效用,都会影响本企业采用的时机选择,因此,企业采用技术创新的决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企业选择最佳采用时机的博弈问题。刘宇宸、刘威(2008)建立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完全信息博弈模型与演化博弈模型,分析结果发现:系统的均衡结果及演化方向与博弈双方的博弈收益矩阵相关,且受到系统初始状态的影响;认为科技成果转化概率、企业预期收益、企业自主创新成本等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建议把研发人员、技术需求者以及投资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都吸引到统一的平台中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估、检测、包装和推广。吴军等人(2006)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是如何约束和规范着科研部门与企业之间行为的,认为知识产权制度可以看作是科技成果转化博弈模型中的博弈规则,既保护了发明者的利益,又协调了博弈双方的冲突,促使转化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以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双赢目标,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保障。建议企业和科研部门加强合作,在知识产权制度下积极创建新的“纳什均衡”,使合作的双方互惠互利。(二)三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博弈分析关于政府、科研单位、企业三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博弈关系主要有以下观点:陈庭强等人(2010)从博弈论角度,建立了政府宏观调控下企业和高校间技术联盟的多成员博弈模型,探究企业技术创新、高校科研机构科研费用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难题的解决途径。结论表明:产学研技术联盟的良性发展需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三方相互协作,更需要三方不断完善技术联盟的发展机制。建议政府部门应积极推进各种体制改革,健全法律体系,建设良好的经济金融环境,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良好的法律和经济环境;税务部门适当降低企业创新产品的税费,激励双方积极投入开发新产品,提高各类产品的竞争力;高校科研机构则应该积极行动,完善信托责任,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本,把企业的产品创新与自身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刘军山等人(2006)从大学、政府及企业与大学科技园互动博弈的角度分析了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得出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必须是在与大学、政府和企业博弈的条件下才能更理性进行的结论。指出大学科技园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要求,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顺应市场要求,有利于抚育企业成长的体制和机制,健全市场化运作。政府及大学可以以股东身份参与科技园的宏观性协调和指导,但不应介入具体的经营管理,大学科技园应当实行企业化的运作方式,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下,自觉适应市场的要求,推行优质高效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三)四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博弈分析一些学者将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所有行为主体都纳入了博弈分析的模型,对其博弈过程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朱颖芳等人(2010)分别建立了科技成果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政府与科技成果供给方之间、政府与科技成果需求方之间的博弈模型,全面系统地分析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从科技成果转化的供需方看,只要成果转让价格大于零,供给方就会进行转让,对于成果需求方来说,只有购买成果获得的超额利润大于其转让价格,并且成果转让价格小于等于自主开发成本时,成果需求方才会选择购买该成果。从政府与科研机构的角度看,如果政府采取不监督的态度,科研机构就选择不负责,如果政府采用监督的策略,则若不负责科研机构的罚款小于努力时的成本,就会采用不负责的策略,反之,采取负责的策略。从政府和企业的角度看,只要政府不采取鼓励策略,企业就会放弃投资的机会。从中介机构的角度看,由于受观念、科技水平、人才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利因素的制约,中介组织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难以为供需双方提供优质、准确的服务。因此必须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并强化政府监督管理,推动中介组织实现社会化、规范化、网络化、产业化。李辉、杨海芬(2010)亦以科技成果转移的微观主体为切入点,分析各主体的行为目标以及相互之间的行为博弈。从技术的供需双方看,技术转化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是对超额利润的评估。从政府与科技成果转移供给者角度看,科研人员习惯于从政府手中获得经费,却不能依据市场需求设定和研发科技项目,致使科技与经济相脱节,研究成果难以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政府与需求者的角度看,面对高科技、高风险,企业一般都采取观望态度,促使企业引入科技成果仍主要依靠政府的推动,即便许多产业涉足科技成果转化,其原因也仅在于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投入和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从中介机构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看,一方面,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滞后,难以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又取决于供求双方。最后指出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的过程应该包括“研发—实践—再研发”的完整产业链过程。而这个过程也就是“市场需求导向—技术有效供给—技术转移—企业信息反馈—技术升级”的过程,不同主体的共同作用,使得他们在科技成果转移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获取他们各自的利益和收益。(四)其他相关研究部分学者从其他角度出发,探讨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博弈过程。刘斌、连燕华(2001)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探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供需双方之间的博弈。认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是多方参与的博弈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技术供给方与技术需求方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在签约前后,委托-代理关系会发生变化,因此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问题应区别对待;从科研管理角度,应主要关注签约前科研人员与企业家之间的逆向选择问题,以正确把握供需状态,建立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胡军锋(2007)利用博弈论的有关理论,对政府应构建何种制度环境才能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博弈分析。政府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有选择地进行干预,特别是在构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方面。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安排是各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秦旭等人(2003)从产学合作出发,认为高等院校和企业的合作模式有3 种,即高校主导模式、企业主导模式及利润分成模式。在高校主导模式下,高校直接建立或并购企业。在企业主导模式下,高等院校进入企业。在利润分成模式下,企业和高等院校各自提供具有优势的资源以分享剩余索取权。因此,高校和企业在谈判中地位又可能出现3种情况:一是高校是领先者,企业的决策依赖于高校的决策。二是企业是领先者,高校的决策依赖于企业的决策来确定自己的技术创新能力。三是高校和企业同时采取决策。高校和企业均同时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过博弈,达到纳什均衡。

共同点:做法很类似,都主要是通过阅读;所需条件和环境类似,都是只需纸质书籍或电子书籍就行不同点:内容分析法:对象一般是固定的比如研究一本书拓展内容:文献研究法和内容分析法的区别 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认识的方法内容分析法通过对文献的定量分析,统计描述来实现对事实的科学认识这两种方法有共同的对象,都不与文献中记载的人与事直

科技成果转化论文题目

题目: 新型扳手  星期天,我和哥哥一起去换自行车外胎,让店主帮他换,修理的工人拿来一个,工具包里放着许多扳手,又从中找出M8、M6、M5、M4的扳。应为自行车结构复杂所以用扳手松紧螺丝非常麻烦,白来白去,弄了半天,还是有几颗上的不紧,看得我们都着急。修理工人只好又费力的加工了一番,终于完成了,可是他已经满头大汗了。我见后,思考着有没有一种改变扳手的使用原理,使它更方便,而又能配有多样的扳头呢?  我又查了许多关于扳手的知识,忽然,一个发明的火花闪过我的脑海:如果做出一种多用扳手,在活动手柄和扶手上旋转多种规格的扳头可以选择,可以旋转和垂直使用,多好呢!  这种半首的制作方法很简单,找4个所需要的扳头,用铁环固定在活动手柄和扶手上。四种扳头就可以自由旋转,手柄可以垂直放置了。这样,旋转速度快而且省时,又可以水平放置,使用时扭力又大,多方便啊!  这个作品的用法也很简单:垂直放置,当放进螺丝钉或放松开螺丝钉旋出时,这时用力不大,可以转动活动手柄垂直放置,一手夹住扶手,一手可以快速旋转,这时用力最小,可以在顷刻之间快速旋转下螺丝钉;水平放置,用力不变的情况,力聚改变——加长,可以使扭力工具增大,用于夹紧或夹紧后用力松开螺丝钉的一刻;还有四种规格可以选择,不需要更换,只需要旋转至所需要的规格即可。四种规格连在一个整体上,不容易丢失。  这种扳手出来后,只要轻轻松松的就解决辛苦的上下螺丝麻烦了。希望大家能够在生活中多思考,多长一双发现创新的眼睛,相信将来你也可以创造出一些有帮助人们的想法。  (这是以前自己修改的一片科技小论文,希望能帮上你。)

(1)高技术是指对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产生巨大影响的重大技术。我国的高新技术是指863计划中选择的对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7个高技术领域内的新技术。1996年7月,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将海洋高技术作为863计划的第八个领域。特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条件为依托,主要依靠国内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集中区域。 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中国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高新技术产普的有效途径。现阶段要进一步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强化功能建设,营造吸引优秀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重要基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2)当代高新技术主要包括:(一)生物技术领域优质、高产、抗逆的动植物新品种基因工程药物、疫苗和基因治疗蛋白质工程(二)航天技术领域航天技术研究发展性能先进的大型运载火箭提高我国航天发射商业服务能力继续进行为和平目的空间科技的研究与开发。(三)信息技术领域智能计算机系统光电子器件和光电子、微电子系统集成技术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通信技术主题(四)激光技术领域激光技术研究高性能和高质量的激光技术把成果应用于生产带动脉冲功率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新材料及激光光谱学等技术科学的发展。(五)自动化技术领域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智能机器人(六)能源技术领域燃煤磁流体发电技术先进核反应堆技术(七)新材料领域高技术新材料和现代科学技术(八)海洋技术领域海洋探测与监视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3)D:若原子或分子等微观粒子具有高能级E2和低能级E1,E2和E1能级上的布居数密度为N2和N1,在两能级间存在着自发发射跃迁、受激发射跃迁和受激吸收跃迁等三种过程。受激发射跃迁所产生的受激发射光,与入射光具有相同的频率、相位、传播方向和偏振方向。因此,大量粒子在同一相干辐射场激发下产生的受激发射光是相干的。受激发射跃迁几率和受激吸收跃迁几率均正比于入射辐射场的单色能量密度。当两个能级的统计权重相等时,两种过程的几率相等。在热平衡情况下N2<N1,所以受激吸收跃迁占优势,光通过物质时通常因受激吸收而衰减。外界能量的激励可以破坏热平衡而使N2>N1,这种状态称为粒子数反转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受激发射跃迁占优势。光通过一段长为l的处于粒子数反转状态的激光工作物质(激活物质)后,光强增大eGl倍。G为正比于(N2-N1)的系数,称为增益系数,其大小还与激光工作物质的性质和光波频率有关。一段激活物质就是一个激光放大器。 如果,把一段激活物质放在两个互相平行的反射镜(其中至少有一个是部分透射的)构成的光学谐振腔中(图1),处于高能级的粒子会产生各种方向的自发发射。其中,非轴向传播的光波很快逸出谐振腔外:轴向传播的光波却能在腔内往返传播,当它在激光物质中传播时,光强不断增长。如果谐振腔内单程小信号增益G0l大于单程损耗δ(G0l是小信号增益系数),则可产生自激振荡。原子的运动状态可以分为不同的能级,当原子从高能级向低能级跃迁时,会释放出相应能量的光子(所谓自发辐射)。同样的,当一个光子入射到一个能级系统并为之吸收的话,会导致原子从低能级向高能级跃迁(所谓受激吸收);然后,部分跃迁到高能级的原子又会跃迁到低能级并释放出光子(所谓受激辐射)。这些运动不是孤立的,而往往是同时进行的。当我们创造一种条件,譬如采用适当的媒质、共振腔、足够的外部电场,受激辐射得到放大从而比受激吸收要多,那么总体而言,就会有光子射出,从而产生激光。激光有以下特点:(一)定向发光 普通光源是向四面八方发光。要让发射的光朝一个方向传播,需要给光源装上一定的聚光装置,如汽车的车前灯和探照灯都是安装有聚光作用的反光镜,使辐射光汇集起来向一个方向射出。激光器发射的激光,天生就是朝一个方向射出,光束的发散度极小,大约只有001弧度,接近平行。1962年,人类第一次使用激光照射月球,地球离月球的距离约38万公里,但激光在月球表面的光斑不到两公里。若以聚光效果很好,看似平行的探照灯光柱射向月球,按照其光斑直径将覆盖整个月球。 (二)亮度极高 在激光发明前,人工光源中高压脉冲氙灯的亮度最高,与太阳的亮度不相上下,而红宝石激光器的激光亮度,能超过氙灯的几百亿倍。因为激光的亮度极高,所以能够照亮远距离的物体。红宝石激光器发射的光束在月球上产生的照度约为02勒克斯(光照度的单位),颜色鲜红,激光光斑明显可见。若用功率最强的探照灯照射月球,产生的照度只有约一万亿分之一勒克斯,人眼根本无法察觉。激光亮度极高的主要原因是定向发光。大量光子集中在一个极小的空间范围内射出,能量密度自然极高。 (三)颜色极纯 光的颜色由光的波长(或频率)决定。一定的波长对应一定的颜色。太阳光的波长分布范围约在76微米至4微米之间,对应的颜色从红色到紫色共7种颜色,所以太阳光谈不上单色性。发射单种颜色光的光源称为单色光源,它发射的光波波长单一。比如氪灯、氦灯、氖灯、氢灯等都是单色光源,只发射某一种颜色的光。单色光源的光波波长虽然单一,但仍有一定的分布范围。如氪灯只发射红光,单色性很好,被誉为单色性之冠,波长分布的范围仍有00001纳米,因此氪灯发出的红光,若仔细辨认仍包含有几十种红色。由此可见,光辐射的波长分布区间越窄,单色性越好。 激光器输出的光,波长分布范围非常窄,因此颜色极纯。以输出红光的氦氖激光器为例,其光的波长分布范围可以窄到2×10-9纳米,是氪灯发射的红光波长分布范围的万分之二。由此可见,激光器的单色性远远超过任何一种单色光源。 此外,激光还有其它特点:相干性好。激光的频率、振动方向、相位高度一致,使激光光波在空间重叠时,重叠区的光强分布会出现稳定的强弱相间现象。这种现象叫做光的干涉,所以激光是相干光。而普通光源发出的光,其频率、振动方向、相位不一致,称为非相干光。 闪光时间可以极短。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普通光源的闪光时间不可能很短,照相用的闪光灯,闪光时间是千分之一秒左右。脉冲激光的闪光时间很短,可达到6飞秒(1飞秒=10-15秒)。闪光时间极短的光源在生产、科研和军事方面都有重要的用途。 激光运用在我们生活和生产中运用非常广泛: 激光加工系统。包括激光器、导光系统、加工机床、控制系统及检测系统。 激光加工工艺。包括切割、焊接、表面处理、打孔、打标、划线、微调等各种加工工艺。 激光焊接:汽车车身厚薄板、汽车零件、锂电池、心脏起搏器、密封继电器等密封器件以及各种不允许焊接污染和变形的器件。目前使用的激光器有YAG激光器,CO2激光器和半导体泵浦激光器。 激光切割:汽车行业、计算机、电气机壳、木刀模业、各种金属零件和特殊材料的切割、圆形锯片、压克力、弹簧垫片、2mm以下的电子机件用铜板、一些金属网板、钢管、镀锡铁板、镀亚铅钢板、磷青铜、电木板、薄铝合金、石英玻璃、硅橡胶、1mm以下氧化铝陶瓷片、航天工业使用的钛合金等等。使用激光器有YAG激光器和CO2激光器。 激光打标:在各种材料和几乎所有行业均得到广泛应用,目前使用的激光器有YAG激光器、CO2激光器和半导体泵浦激光器。 激光打孔:激光打孔主要应用在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仪表、化工等行业。激光打孔的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打孔用YAG激光器的平均输出功率已由5年前的400w提高到了800w至1000w。国内目前比较成熟的激光打孔的应用是在人造金刚石和天然金刚石拉丝模的生产及钟表和仪表的宝石轴承、飞机叶片、多层印刷线路板等行业的生产中。目前使用的激光器多以YAG激光器、CO2激光器为主,也有一些准分子激光器、同位素激光器和半导体泵浦激光器。 激光热处理:在汽车工业中应用广泛,如缸套、曲轴、活塞环、换向器、齿轮等零部件的热处理,同时在航空航天、机床行业和其它机械行业也应用广泛。我国的激光热处理应用远比国外广泛得多。目前使用的激光器多以YAG激光器,CO2激光器为主。 激光快速成型:将激光加工技术和计算机数控技术及柔性制造技术相结合而形成。多用于模具和模型行业。目前使用的激光器多以YAG激光器、CO2激光器为主。 激光涂敷:在航空航天、模具及机电行业应用广泛。目前使用的激光器多以大功率YAG激光器、CO2激光器为主。

20世纪中期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就已经意识到,综合国力的竞争已集中到创新领域,并以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公认竞争的关键。各国政府纷纷制定新的创新扶持政策,走上创新型发展之路。 目前我国在创新方面与世界先进国家相距甚远。香港《经济导报》曾刊登学者寒山的文章指出,中国号称“世界工厂”,制造业经济总量占全球的6%,但研发投入只占全球的3%在制造技术领域,中国的专利发明数只有美国、日本的三十分之一和韩国的四十分之一。在学术界我国的科学技术创新也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诺贝尔奖由欧美科学家一统天下,至今没有一个中国科学家摘取桂冠。 创新,不仅需要开放的思想、聪明的智慧、还要有良好的环境。笔者试图以一个在校大学生的视角从两个方面讨论中国缺乏创新的原因。 一、 历史、文化与社会环境成因 1.历史、文化、政治影响。秦之专制自不必言,汉则开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始。自此,儒家文化主导了中华大地。首先,儒家文化“大一统”思想影响了我们的创新思维。“大一统”强调国家在政治和文化上的高度统一她的积极意义是强调集体意识,但却抹杀了个人的主体意识和意志的由。“大一统”思想对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教育界常常追求现成结论或知识成品,表现出一元化的价值取向同时,儒家文化倡导的“中庸之道”也约束了我们的创新思维。“中庸”以和谐统一为前提,讲究无论人还是事物的发展都要适度,并且在适当的限度内发展,没有“过”与“不及”的毛病。 2.学术传统。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不注重创新的国家,古之学者即使有所创新也都是采取所谓 “六经注我”的方法,即把本人的创见通过绍述经典的方法表现出来,中国古代的学术著作有多半是采取这种形式,比如《论衡》、《文心雕龙》之类。在“六经注我”之外,更有一种叫“我注六经”的学术著作法,即把本人的见解完全放在对经典著作的注释上,典型的就是《水经注》。这种学术传统对文人学者和社会大众都有着无法估量的影响。严复曾说过:“东学以博雅为主,西学以创新为高。大家对钱钟书先生的喜欢,出发点可能就是博雅,而不是他提出了多少重大的创见。”此种“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的著作法绵延不绝之下终于在上世纪下半叶和 80年代前发展到极致 ,那时期的中国学术著作和讨论文章,往往并不讨论理论本身的对错 ,也不阐述本人的思想,而比的是谁对马克思或列宁的思想理解得更准确,或讨论到底是马克思前期的观点还是后期的观点更符合马克思主义此种学风的延续是否多少影响到了中国的学术创新?是否导致了中国学人创造力缺乏、学术能力整体低下呢?我认为肯定是有其内在联系的。 3.教育传统及现状。“中庸”思想表现在教育层面最突出的现象就是教师对乖巧听话、循规蹈矩的学生偏爱有加,对言语出格、思维另类的学生极力打压,力求将他们改造成符合规范的标准部件。这样的规范不知扼杀了多少天才少年?具有创新思维的人才往往异想天开,如美国科学家都被鼓励以不同于常人的方式去思维,并鼓励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向各种假设提出挑战。在小学和中学阶段,美国在世界上的排名仅在第 28位或 30位,但在诺贝尔奖的排名上美国是世界第一而且这个第一还将多年保持下去。学生创新精神的缺乏也是由我国的现行教育体制所决定的。现行教育体制下衡量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唯一指标就是升学率。领导、教师和学生统统在高考的指挥棒下转动,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提高升学率,对考试成绩的追求已经达到一种疯狂的境地,死记硬背成了夺取高分的法宝。虽然我国中学生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中频频获奖,但那也是预做了大量高难度的习题后的结果;事实上选手们的创新思维没有升华,没有形成真正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型思维。中小学生创新精神的缺乏从根本上制约了中国科技的创新与发展。4.科研风气。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吴佑寿认为:“我们的科技环境中形成了一种‘不允许失败的原则。”科研人员害怕失败 ,失败意味着研究员评价、科研经费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影响,研究人员也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创新精神是获得科学成果的重要前提,不敢创新、不敢尝试自然就没有新的想法、新的成果;同时,在科学界还充斥着一股急功近利的风气 ,不能吃苦、不甘寂寞,不能定下心来好好做学问。这方面与国家政策导向关系密切。 二、我国的创新及环境现状 1.科研创新水平不高。中国目前依然以廉价劳动力、资源消耗、优惠政策拼得在世界中的竞争优势,而在原创能力和关键技术 自给等方面则相形见绌。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在世界49个主要国家中仅居于第 28位 。科研经费严重不足 。R&水平与先进国家尚有较大差距,实际投入占GDP的比重仅为 1.15%,分别是美国和德 国的三分之一 、韩 国的二分之一 ;在科研体制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 目前国内科研经费的请 ,必须要在三五年内就能取得成绩,这也是造成国内学术界急功近利之风的主要原 因之一 。 2.企业创新现状堪忧。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大中型企业中 71%没有技术开发机构,三分之二没有开展技术开发活动。特别是国内急需的航空设备、精密仪器、医疗设备、工程机械等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技术含量产品80%以上尚依赖进 口;一些国企和有实力的民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能力明显不足。近年来,中国每年形成固定资产的上万亿设备投资中 60%以上是引进的。而且引进技术的结构极不合理。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经费总额和消化吸收经费的 比例是 1:0.06。而韩 国 、日本企业则达到 1:5到 1:8。我国工业企业的技术仓0新陷入 “引进一落后一再引进一再落后”的怪圈。 3.知识产权 状况不容乐观 。发明世界第一台 VCD的安徽万燕因没有申请发明专利已从市场上销声匿迹而中国的 DVD厂商却被迫每年向国外厂商交纳 30亿元的专利费;由于专利的保护,飞利浦的小小剃须刀在中国能够卖到上千元,一只剃须刀的利润能比得上几台国产彩电;国内仿制成风,新产品问世不久类似的产品就满天飞,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造成的。 3.政府职能和行政性垄断亟待改善。地方政府管理机构行为不规范、角色错位、政策缺乏连续性等;政府职能设置本身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习惯于以公有制经济为服务对象,尚未完全建立履行为全社会混合所有制和民营企业服务的管理工作职能;扶持民营企业创新政策也是各家各样 ,政策混乱甚至相互矛盾。这种状态难以形成政府与民营经济间有机、良性的互动关系,政策的透明度、公允性、针对性及其实施程度因此大打折扣。我国现阶段的垄断基本上是行政性垄断,垄断行业不费力或少费力便取得利益从而失去创新的动力 。 三、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1.教育和科技创新。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推动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机制和教育系统的创新建设多元化的弹性学习制度,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其次加大经费投资力度尤其是在基础研究方面,要鼓励多元化投资原创性研究投入机制;三是改革人事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公平的竞争秩序用长期扶持政策为人才的回归和成长创造优良环境。 2.企业创新。首先加快推进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所有者在位投资者收益保护问题等等;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打破产业和行业垄断特别是行政性垄断,让更多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垄断领域,通过竞争开放促进创新的实现;通过组织的淘汰(即政府用经济政策调控强制关闭落后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的本质并不仅仅是一种产品淘汰,关键还是要实现组织的淘汰。没有组织的淘汰,实际上对产业的发展、竞争秩序的维护和促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都会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 其次是政府应有力推动。政府应开辟多种渠道增加技术创新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占GDP的比重(应达到发达国家一半左右的水平为宜);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引导,集中支持一批对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起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开发,在技术创新中逐步引导企业加强机制建设。 第三,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们要从国际、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等几个层面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立专利预警机制,企业更要以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打造 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早在199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理查德 ·纳尔逊联合 20多名有关学者和专家,开展了一项名为“国家创新体系比较”的研究,得出结论“国家的基础设施、法律、金融机构、财政政策、贸易政策和宏观经济环境将主要影响创新活动,而且这是长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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