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征订回执,上面有盖有杂志社的章,是印上去的那种红章,也可以做为报销凭据
一般这种情况应该是为了套取个人信息,下一步的目的不得而知。如果真的是杂志社,那么杂志社肯定有作者的联系方式。而不是通过询问他人。一般杂志社联系作者目前还是邮件往来居多。杂志社的工作就是稿件审核,修改,校对,出版,没有什么个人信息需要核对的。当然,不排除发票信息,但是这种信息都是邮件往来。现更多的杂志社都有自己的投稿系统,官站,根据这个完全科研和核对一下电话。总结,综合上述条件一般这种电话不信,只要轻松判断变可分别,不要轻易透露他人信息。
正常来说,当月收入,会计要当月入账的,并且当月交税。你没有在当月索取发票,杂志社当月也没有开发票,很可能就隐蔽了这笔收入,就不交税了。就像你到一些饭店吃饭,要发票时,人家不给你,就给你瓶可乐一样,简单地说,就是偷逃点税款。如果想要回发票,你汇的稿费必须是银行转账,而且是转账到杂志的银行账户里,你要保留有汇款存根,作为你汇过稿费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要求它开发票,开发票是它的义务,不开发票,你就可以到税务局举报杂志社。
一般不算的。录用通知书只是说明你的文章被录用!如果你发表论文是为了评职称的,文章只要发表出来见刊后才有用的!而且你注意一下话发现,有的用稿通知书上写的是拟发表在,也就是打算发表在。有的杂志社发论文是需要收费的,如果你不交费的话,也不会给你发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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