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30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作品不少于15万字,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不少于20万字。3、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不少于40万字。4、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点击数5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30万字,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报纸上发表文学作品不少于15万字。5、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点击数200万次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30万字。6、影视、戏剧作品参照以上发表或出版条件。影视、戏剧作品公演或公映视同发表。扩展资料:申请加入中国作家协会申报材料:(一)、所属团体会员会员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申报作品:1、结集出版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专集:请提供本人所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文学专集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并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文学专集1-2部(原件、复印件均可)。2、期刊、报纸发表的文学创作、理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期刊或报纸上所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5篇且不少于10万字。(三)、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重要文学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笔会、论坛等奖项除外)。作品被重要文学选刊、文艺理论刊物选载及评论等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作家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发展工作具体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