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生活习性: 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已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 苗族禁忌: 产忌:产妇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误入者,出门时须洗脚,并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将产妇的奶水"踩干"。产妇忌吃老母黄牛肉、母猪肉、公鸡肉、小鱼、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区,忌孕妇与孕妇会面,亦忌去别的产妇家,否则认为会延长产期。 农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里送粪归来时忌见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时若见秧田有鱼时忌说鱼,否则鱼会吃秧根。有些村寨,收获小米时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问及,忌说"不要了",要说"它们未长大",否则以后小米因伤心而拒绝再长。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听到前来糟蹋庄稼,只能以"他们父子"来代称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后,凡遇戊日忌动土挑水。 丧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男性死于白天,女性死于夜晚,认为时辰不对,死者须再要一异性死者相伴。故死时不适,丧家常请巫师念咒"改",同时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内放铁、铜等非银金属及棉花和涂有桐油之物,以为如是死者在回东方的路上买不了水喝,铁、铜还会折腾死才。在些苗族地区,村寨死人当天,可上劳动,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则挑柴者会有灾难。停柩期间,家属忌吃蔬菜。入葬后1月内,家中任何东西不得出卖或借人。 生活习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区,忌随时洗刷饮甑、饭包、饭盆,只能在吃新米时洗,以示去旧米迎新米。随时洗刷会洗去家财,饭不够吃。在山上饮生水忌直接饮用,须先打草标,以示杀死病鬼。忌动他人放于路边的衣物,以免传染麻疯病。忌孩子在家中乱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头顶,否则孩子长不高。禁忌妇女与长辈同坐一条长凳。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禁杀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脚踩;不许在家或夜间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糍耙;嬉闹时不许用带捆苗家人;遇门上悬挂草帽、树枝或婚丧祭日,不要进屋;路遇新婚夫妇,不要从中间穿过等。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吃鸡的规矩: 麻阳苗族接人待客以鸡为重。吃鸡是有一定规矩的,当鸡肉摆上桌时,不能随意挟了就吃。一般来说,鸡头鸡尾是拈给本桌最受尊重的男人,如果受鸡头的人懂礼节,他将会把鸡头分成上下两半,将下半赠给自己较为尊重的人。鸡的内脏和鸡血是专给老人们吃的,如果一桌有几位老人,就把鸡血、鸡肝、鸡肚、鸡肠各敬一位老人。鸡腿和翅膀归小孩吃。鸡爪子和翅膀骨是给年轻人吃的,象征他们能远走高飞,能抓钱进宝。其余部分就随意吃了。吃鸭和鹅也如此。 喝酒的礼节: 以酒待客是苗家习俗。一般喝酒的礼节是:来了尊贵的客人,要请客人坐上席,并由主人陪着,再论资排辈坐下方、左边和右边,坐在右下角的是“把壶官”。当美酒佳肴端上桌,不能先端饭碗,得先由“把壶酒”敬酒,一般敬两杯,先敬长者,以示尊重;“酒过三巡菜随意”,三杯后,一般由主人请来的陪酒人进行敬酒,表示认识友好之意。大家互相敬了几番,由主人或陪酒人提议,大家边吃饭边喝酒。站立一旁服务的苗族姑娘或嫂子便给客人主人装饭,大家便“水陆两行”(边吃饭边喝酒)。当老者酒足饭饱退席后,年轻人还可继续喝,或边喝边歌,或猜拳饮酒。
1、,《苗学研究》(一),贵州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2、《苗语中的汉语借词要规范化》,《贵州民族研究》,1990年第2期。3、《谈谈汉语文的苗文翻译》,《民族工作》,1990年第2-3期合刊。4、《从江县地名谈》,《黔东南社会科学》,1991年第3期。5、《苗语生态与苗文字的统一》,《黔东南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6、《苗语状词在汉译苗中的运用》,《贵州民族研究》,1991年第4期。7、《反切表意文字的初步研究》,《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该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语言文字学》,1993年第5期。8、《反切表意文字是汉藏语系诸语言的新一代理想文字》,1993年第1期。该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语言文字学》,1993年第6期。9、《苗族传统集市在当代市场中的价值》,《贵州省少数民族经济研究》第8集,1993年12月。10、《数词与苗歌》,《苗语文集》,贵州民族出版社,1993年版。11、《古驿苗寨话烧灵》,《苗学研究》(三),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12、《苗语地名的文化内涵发微》,《苗学研究》(三),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13、《对当代原始农业的再认识》,《中国农史》,1995年第1期。获贵州省第三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四等奖14、《民族教育困境的实质》,《怀化师专学报》,1995年第1期。15、《<苗语古音构拟>补正:以甲定点为例》,《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4期。该文被Colby Information Center of Science and Cultures收录。16、《民族学田野调查的实质及其操作释解》,《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该文转载于《高校文摘》,1999年第3期。17、《关于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思考》,《民族教育》,2001年第3期。18、《苗族交鱼纹图案象征意义剖析》,《吉首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19、《云南丘北县冬瓜寨苗族服饰纹样制作工艺调查》,尹绍亭主编《田野调查报告》(中、老、泰、越苗族/蒙人服饰制作传统技艺传承国际研习班),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0、《文化重构犹如凤凰涅槃:论传统文化利用的难点及化解手段》,方铁主编《西南边疆民族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1、《历史民族学多学科整合研究规范的初步探索》,《思想战线》,2002年第1期。转载《高校文摘》2002年第2期。22、《历史民族志研究方法探讨:以〈百苗图〉整理为例》,《贵州民族研究》2002年第4期。23、《历史人类学与相关学科对话》,周大鸣主编《二十一世纪人类学》,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24、《从〈百苗图〉所载婚俗看婚姻自由》,周大鸣主编《二十一世纪人类学》,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25、《启动族际制衡是落实退耕还牧政策的关键》,《贵州民族研究》2003年第1期。26、《论文化适应的双重性与调适取向的多样性》,《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27.《古今“杨黄”异同考》,《贵州世居民族研究》,贵州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28、《论婚姻理论歧义性之由来》,《吉首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29、《婚姻的理论建构与遮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5期,第77页—88页。30、《人类学理论的批判、反思与自觉》,《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1、《民族调查通论》,贵州民族出版社1996年版(40余万字),独著。2、《〈百苗图〉疏证》,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30余万字),独著。3、《人类学的理论预设与建构》,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28万字),合著。 1、《贵州省岑巩县注溪乡岑王村老屋基喜傩神调查报告》,台湾财团法人施合郑民俗文化基金会出版,1995-10-00,30万字,合著。2、《贵州省晴隆县中营镇新光村硝硐苗族庆坛调查报告》,台湾财团法人施合郑民俗文化基金会出版,1996-06-00,40万字,合著。3、《贵州省黎平县永从乡侗族九龙村寨调查》,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8万字,主编及作者。 1、非经济因素对民族教育的制约作用分析,鉴定验收合格,1994-07-05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主持人。2、经济转型条件下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体制的模式研究,鉴定验收合格1997-12-19贵州省教委 主持人。3、武陵山区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与多元文化互动研究,湖南省社科联1999-2000,主持人。4、《百苗图》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001年,批准号:01BMZ007,李汉林主持,本人为主要参与者之一。5、全国民族村调查:侗族调查,2003年—2004年,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云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组组长。6、苗族调查基地,2004年—2005年,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云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组组长。7、晚清以来地方文化资源与乡村权力运作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2006年,批准号:06BMC026,主持人。
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苗族有自己民族文字,《苗族古歌》记载了苗族先民因逃避战争和朝廷的追杀与民族文化迁徙秘密等暴露予敌人,不得不将文字抹烧,抹去,当仅有的那些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去世后,文字也随之丢失,留下的只有现在的那写在衣服上的文字,苗族的银装。后20世纪50年代后期苗族又开始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花山节”、“四月八”、“龙船节”等。苗族曾经自称“牡”、“蒙”、“摸”、“毛”,有的地区自称“嘎脑”、“果雄”、“带叟”、“答几”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其中青苗人精通药草,黑苗人则擅长养蛊施毒,族中有蛊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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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的特点:1:中国苗族世居地分布于湘鄂黔渝交界的武陵山区及其毗邻的黔东南的苗岭、月亮山,黔南的大、小麻山,广西的大苗山,滇黔川渝乌蒙山等。2:苗族有两种姓氏,一种是苗姓,一种是汉姓。 苗姓是苗族原本固有的,是用于区分各宗族的标志,主要在苗族群体内部之间使用。由于苗族的古文字已失传,在入户籍时,汉字无法表达苗姓,于是苗族又使用了汉姓,便于对外使用。3:苗族的宗教一个特点是具有大量繁杂的宗教仪式、神秘主义、密仪、密轨、传说、太阳历法、咒语、草药,可以说人类早期曾经有过的各种神秘宗教仪式,在苗族的传统风俗里基本占全了。而在苗族自身的文化里,这些宗教仪轨只是为敬祖、驱鬼、拜天、婚嫁等淳朴的生活目的服务。4:苗族风俗另外一个特点是女性的装扮极其复杂靓丽,首饰繁多,苗族妇女刺绣可与苏绣齐名。拓展资料:苗族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人口:970,000人。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没有文字,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苗族居住在高山地带,以农业为主,农作物有旱稻。包谷,荞子,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是麻,一般是自己种麻,自己纺织苗族人民有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如古歌,诗歌、情歌等等。苗族也善舞蹈,芦笙舞最为流行。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苗族习俗苗族十分注重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苗族讲究真情实意,非常热情,最忌浮华与虚伪。主人路遇客人不抢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谈中用敬语称呼;迎客要穿节日服装;对贵客要到寨外摆酒迎候;客人到家门,男主人要叫门,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开门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楼;宴会上以鸡、鸭待客为佳肴,尤以心、肝最贵重,要先给给客人或长者,客人则分给众人享用,次序是先长后幼。客人不要称主人“苗子”,他们喜自称“蒙”。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 苗族:网页链接
苗族历史文化悠久,早在4千多年前,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游以南地区,居住着许多氏族和部落,其中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或部落里就包括有苗族先民在内。有人认为古史传说时代的蚩尤为今日苗族所尊奉的始祖,故与苗族可能有亲缘关系。有人认为古代三苗与苗族有渊源关系。也有人认为现在的苗族可以溯源于殷周时代“髳”人。此外,还有驩兜说、夜郎说、巴郡南郡蛮说、武陵蛮说等。有关苗族族源问题的各种争论在史学界中至今尚未定论,但是已有足够的史料可以证明的是,早在两千年前的秦汉时代,苗族的祖先已经聚居在至今还是他们比较最集中的湘西、黔东这个当时称作“五溪”的地区。历史上称居住在这一地区包括苗族祖先在内的少数民族为''''五溪蛮”成“武陵蛮”。后来他们陆续向西迁徙,才逐渐形成现在的分布局面。 苗族起源于黄帝时期的“九黎”,尧舜时期的“三苗”。“九黎”是五千多年前居住在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后与黄帝部落发生战争,失败后退入长江中下游,形成“三苗”部落。在四千年前,以尧、舜、禹为首的北方华夏部落与“三苗”发生战争,“三苗”被击败。从此,“三苗”部落分崩离析。 “三苗”失败后,一部分被驱逐到“三危”,即今陕甘交界地带,后又离开“三危”向东南迁徙,经过很长时间逐步进入今川南、滇东北、黔西北等地,形成后来西部方言的苗族;留在长江中下游和中原的“三苗”后裔,其先进的部分逐渐与华夏族融合。其发展较慢的部分,商周时被统称为“南蛮”,居住汉水中下游的,被称为“荆楚蛮夷”。后来,荆楚蛮中先进部分逐浙发展成为楚族,建立楚国;后进的部分,继续迁入今黔、湘、桂、川、鄂、豫诸省毗连的山区,成为今日东部、中部方言苗族的先民。 自秦汉至南北朝时期,苗族的分布更广。东至淮河流域,西到今四川大部分地区及贵州中西部,即当时的巴蜀、夜郎、牂牁,纵横数千里,而以今之湘、鄂、川、黔四省边区最多,是当时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其中又以黔中(今川东南及黔北边境)、武陵(今湘西、黔东之大部)两郡较多。在武陵郡中,又以沅江流域的苗族最多,是当时所谓“五溪蛮”的主体民族。汉代迁入黔西北的苗族,在彝文《夜郎竹王》中就有记载,不过人数很少。迁入贵州中南部的苗族,从近几年贵州考古工作者在这一地区发掘的许多苗族岩洞葬的研究中得知,大致始于两晋之时。近几年来的民族调查,发现这一带有些苗族追述族谱长达五十多代人,与上述考古材料相近。 唐宋时期,苗族的分布有较大的变化:一方面是汉水中下游以东至淮河流域的多数苗族已逐步汉化而消失;另一方面是移入贵州的苗族进一步增多,逐步成为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同时开始进入云南(滇东北除外)。据彝文史籍记载,唐代长庆、大中、咸通年间,云南南诏军队数次侵扰播州时,曾俘掠了数万苗族和仡佬族到云南作奴隶,说明当时黔北苗族相当多。贵阳以西至镇宁、关岭、贞丰一带,晋代时设牂牁郡,为大姓谢氏世袭统治。到了唐代,牂牁分裂为东西二部,其部民遂被称为“东谢蛮”和“西谢蛮”,元明两代则称作“东苗”和“西苗”。在黔南惠水、长顺直到黔桂边境,近几年发现了许多苗族岩洞葬,经鉴定,除部分是魏晋南北朝的以外,大部分都是唐宋至明代的遗物。 这一时期,“苗”的称呼在唐人樊绰《蛮书》、宋人朱辅的《溪蛮丛笑》和《宋史》等书中已开始出现。贵州已逐步形成全国苗族分布的中心,不过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当时这一情况并不为人所知。 从元明到清初,由于封建王朝大力经营西南,在各民族地区逐步设流官治理,对各省具体情况的了解进一步深入,贵州苗族很多的事实遂渐披露于世。又由于湘西、鄂西、川东苗族的大量汉化,于是贵州作为全国苗族分布中心的地位就更加突出。人们根据苗族居住的地理环境,以及苗族各部分服饰颜色、式样的不同,分别将其称为高坡苗、平地苗、长裙苗、短裙苗、红苗、黑苗、花苗、青苗、白苗等,名称多至数十种,因而有“百苗”之说。 苗族社会的发展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社会。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发展长期以来十分缓慢而又极不平衡。贵州设治较晚,又远离文化发达的中原地区,因此,苗族社会的发展,比湘西、鄂西、川东一带的更为迟缓。秦汉至两晋时期,湘西桃源、沅陵一带苗族已开始出现强大的部落首领。南北朝至唐宋时期,沅陵、辰溪、溆浦以北、汉水流域以西直到川东巴峡的苗族,出现了许多强大的封建主,并受到封建中央的赏赐,加官进爵;社会经济有的与汉族完全一致,父系氏族的鼓社制和农村公社的议榔制,是当时主要的社会组织,在外部,则受他族奴隶主和封建主的统治或羁縻:居于黔东北者受思南、思州田氏领主的控制,在黔北则为播州杨氏领主的属民,在黔西北受罗甸国奴隶主的统治,在黔南受龙、方、张、石、罗五性领主的羁縻,在贵州中部,受宋氏领主的制约。这些首领统治下的苗族,有的沦为奴隶,有的沦为农奴,有的成为依附民。有的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形式上仍依附于外族统治者,被称为“羁縻蛮地”。有的完全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被称为“生蛮”。 元明两代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前后,封建王朝一方面分封各族首领(包括征蛮有功的汉族将吏)为土司,以统治各族;另一方面又直接派流官以控制土司,实行土流并治。由于汉人进入苗区的增多,汉文化的促进作用加强,苗族社会的封建化得以加速,阶级分化开始明显。这时期,苗族中也出现了一些中小土司,如雄据于紫云、长顺一带的金竹安抚司及平越杨义长官司的金氏,黎平亮寨长官司龙氏,以及雄据于八寨(今丹寨)和都匀一带的夭坝安先司夭氏,承袭时间各有数百年之久。在黔东铜仁、松桃和黔北务川、道真等县苗族中,出现了一些当时被称为“富苗”的地主。明万历年间(公元1573—1619年),铜仁府罗金寨苗族地主吴老夭,有钱有势,“久为诸苗雄长”称霸湘黔边境,湘西、黔东北各县不少都投靠他。今黔东黄平、凯里、施秉、镇远等处,也出现不少“富苗”。;其中凯里的阿溪,广有钱财,到处放高利贷。甚至贿赂省内监军总帅,借势凌人。贵阳附近各州县,苗族内部的阶级分化也开始明显,出现了一些较大的部落酋长。元泰定二年(公元1325年),今贵定平伐苗族大首领的娘率部民十万户归顺元朝。到了明代,平伐地区设了流官,但苗寨 仍由苗族土司治理。社会经济有了发展,有了集市贸易,促使土地买卖关系进一步民展起来。 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至鸦片战争前,苗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封建化加强了,地主经济继续发展。今黔东南雷公山区相继出现了地主,完全进入了封建社会。如咸同年间台拱厅巫生寨的欧养生和五岔的潘老马、丹江厅掌批寨的绍伯寡,都是当时比较有名的地主。黔中南贵阳、龙里、贵定、惠水等地的苗族中也有地主出现,他们大量购买土司、屯军和农民的土地山林,从而成为“殷实之户”。 近代以来,苗族地主经济继续发展,有些地区如黔东南、松桃、务川等地苗族地主,有的还占有年产数千挑至万挑稻谷的田地。不过,从总的情况看,由于历史、地理、民族等多方面的原因,苗族地主经济的发展并不充分。在许多苗族聚居区的阶级结构中,都存在着两头小中间大的现象,即地主富农少,中农多,贫雇农少。除个别大地主外,一般地主占有田地年产谷仅二百担(每担一百二十斤)左右,经济力量很薄弱;地主中多数人也没有完全脱离生产。在苗族杂居区,地主绝大多数都是汉族和其他民族,苗族人民几乎全是贫雇农,地主富农仅是极个别的人家。 苗族人民有反压迫反剥削的光荣传统。从商周到民国,数千年来斗争不息。从唐宋起,贵州苗族有记载的斗争不少。多是受湘西、川东苗族斗争的影响而爆发。 元明时期,随着中央王朝势力的深入,民族压迫之加剧,贵州苗族人民的起义逐渐增多。仅明代的斗争就有百余次,有的规模很大。如正统十三年到景泰二年(公元1448—1451年)的全省各族人民起义,明朝动用了二十多万大军镇压,历时三年。苗族是这次斗争的主力。以韦同烈为首的黔东清水流域和贵定、福泉一带的苗族农民军,据香炉山一直坚持到最后。天顺元年至三年(公元1457—1459年),龙里、贵定、八番(惠水)、平越(福泉)等处“十三番”苗族首领干把珠领导的起义,也曾震动一时。嘉靖十七年至三十年(公元1538—1551年)龙许保领导的黔东北和湘西的苗族起义,长达十四年之久,先后抗击明年十六万之众。 清代苗族起义同样很多。其中规模最大的有三次:第一次是雍正十三年至乾隆元年(公元1735—1736年)发生的“雍乾起义”,领导人是包利和红银,起义范围遍及黔东南地区,抗击了七省清军数万人的残酷镇压;第二次是乾隆六十年到嘉庆元年(公元1795—1796年)石柳邓、吴八月等领导的“乾嘉起义”,范围扩及松桃、铜仁、印江和四川秀山酉阳和整个湘西苗区,抗击了七省清军18万人的进攻;第三次是张秀眉、柳天成、陶新春等分别领导的“咸同起义”,发生于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终于同治十二年(公元1872年)。起义范围以贵州为中心,波及湘西、川南、桂北和滇东,延续了18年,影响十分深远。这三次起义间隔都是60年,因而苗族民间有“三十年一小反,六十年一大反”的说法。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苗族资料,苗族先民最先居住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其祖先是蚩尤,“三苗”时代又迁移至江汉平原,后又因战争等原因,逐渐向南、向西大迁徙,进入西南山区和云贵高原。唐宋以前,曾有“三苗”、“南蛮”、“荆蛮”、“五陵蛮”等称呼。这些称呼把苗和其他族称混同在一起。宋以后,苗才从若干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的民族名称。关于苗族族源,与早在4千多年前,生活在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的被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或部落有联系。有人认为古史传说时代的蚩尤为今日苗族所尊奉的始祖,与苗族有亲缘关系。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巴蜀、夜郎以及荆州都有苗族先民活动。秦汉时,大部分苗族先民在武陵郡、牂柯郡、越巂郡、巴郡、南郡等地区定居,小部分继续迁徙到黔东南都柳江流域。扩展资料苗族可以追溯到距今五六千年前的炎黄传说时代。当时在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出现了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联盟,而在甘陕黄土高原上形成了以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为首的另两大部落集团。炎帝与黄帝沿黄河由西向东发展,先后与蚩尤在涿鹿一带发生战争。蚩尤先败炎帝,“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后来炎帝与黄帝联合战败了蚩尤,“轩辕之时,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蚩尤死后,天下大乱,黄帝便画了幅蚩尤的画像威慑天下,天下这才安定下来。而蚩尤的九黎集团战败后大部分向南流徙,开始了苗族多苦多难的迁移史。至今苗族人民中还广泛流传着蚩尤的传说,他们始终信奉蚩尤为其始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苗族
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散布在世界各地,主要分布于中国的黔、湘、鄂、川、滇、桂、琼等省区,以东南亚的老挝、越南、泰国等国家和地区。 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和苗族口碑资料,苗族先民最先居住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其祖先是蚩尤,“三苗”时代又迁移至江汉平原,后又因战争等原因,逐渐向南、向西大迁徙,进入西南山区和云贵高原。自明、清以后,有一部分苗族移居东南亚各国,近代又从这些地方远徙欧美。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湘西、黔东和川黔滇三大方言。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在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中,中国苗族总人口为9426007人,人口在少数民族中居第四位。 名称由来: 苗族自称Hmub(谐音:牡)、Hmongb(谐音:蒙)、Hmaob(谐音:摸)、maob(谐音:毛),有的地区自称ghabnus(谐音:嘎脑)、ghabXongb(谐音:仡熊)、debsongb(谐音:带叟)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英文写作:MIAO或HMONG。 苗族在上古时代有“荆楚”、“荆蛮”、“南蛮”等的得名,便是如此。禹伐“三苗”的残酷战争以后,中原文献不再有“三苗”的记载。荆楚、楚荆、荆蛮、南蛮等不同的呼唤,都是泛指苗族人们的共同体,他的前身,还是三苗,历商、周至战国后期,三苗后裔在“荆”、“楚”、“蛮”的抽象掩盖下,又出现于史册。这些称呼把苗和其他族称混同在一起。宋以后,苗才从若干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的民族名称。
史料载,为蚩尤部族后,蚩尤者,炎帝属也,于炎黄一统后背而南下,入百越进入今天的湖南、广西、云南一带居住。 苗族(Miaonationality),在2000年的人口普查中,苗族总人口为:894,0116万人,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湖北、海南、广西等省(区)。苗族聚居的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气候温和,山环水绕,大小田坝点缀其间。出产水稻、玉米、谷子、小麦、棉花、烤烟、油菜、油桐等。除此,还蕴藏着丰富的木材资源和矿产资源。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原先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后期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苗年”、“四月八”、“龙船”节等。 苗族曾经自称“牡”、“蒙”、“摸”、“毛”,有的地区自称“嘎脑”、“果雄”、“带叟”、“答几”等。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
苗族的生活习性如下:一、日常食俗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多先把稻谷晒干(或炕干)倒入碓中舂去米糠,现舂现吃,每次舂3—5斤。现在不少地方已用电力、水力碾米了。苗族做饭常把淘过的米加入6—7倍的水煮,半熟后社滗去米汤,放入木甑中蒸熟即成。也有将包谷、小麦、小米掺入一起煮、蒸的。包谷和荞麦则用石磨推成面粉或粒状食用。多把面粉用水和匀后,倒入水甑,蒸熟作为主食,广西、云贵交界处的苗族称之为“面面饭”。苗族民间以糯米为贵,将糯米饭作为丰收和吉祥的象征。食用糯米时,有时也先将糯米蒸熟,然后趁热倒入木槽内,用锤捶打成泥,再用手扯成小圆团,以木板压平,待完全冷却后用山泉水浸泡,随时换水,可存放4—5个月,吃时烧、烤、炸均可。二、服饰苗族妇女服饰依方言差异而各具特色,除少量居城市者着汉装外,居山寨者一般保持着苗族的传统款式。东部方言的苗族妇女束髻于头顶,罩以青帕,帕两端垂于脑后。未婚少女梳单辫,喜缠白色长头帕,上身着青色或蓝色布衫,裤为宽大筒裤;中部方言的苗族妇女服饰至今一直保持着黔东南黄平县等地苗族妇女之古老式样;西部方言的苗族,妇女服饰各次方言土语支系互不相同,各支自有其特点。三、民居建筑州内苗族住房大多为土木结构的一楼一底三间房,房顶盖瓦或盖草。房屋一般中为堂屋,中后为家神,中前为院窝,两侧前为灶房、火堂,后为寝室。堂屋无楼,两侧有楼,主要用于放置粮食、杂物,亦可住人。黔西南州苗族住房今已大有改观,昔日所居杈杈房已基本消失,大多数苗寨已盖起了一楼一底或两楼一底的水泥住房。四、礼仪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有的地方还要在寨前摆酒迎接。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有的地方还敬“牛角酒”、“梳子肉”,客人一一接受,主人最高兴。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五、节庆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苗族较大的节日是“西松”(祭祖)节,每年秋后举行一次。斗牛(牛斗牛)是苗族人民喜爱的一项活动,每年正月、端阳、火把、中秋等佳节都要举行斗牛活动。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苗族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黔西南苗族: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