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三个借力”做好事业机构编制挖潜创新工作
近年来,鹤壁市借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严控总量,动态调整,挖潜创新,服务发展,在守住事业机构编制总量“红线”的同时,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一是借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执行不再批准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规定,对因职能任务增加要求增设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通过将其增加的行政职能交由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承担,或在相关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不再批准新成立事业单位,对有关部门要求成立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的请示,一律不予受理。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在对招待所、会计师事务所、演出公司、影剧院等53个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基础上,按照“既扎实稳妥,又积极推进,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先后整合撤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12个,收回事业编制344名。严格控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对因职能任务增加确需增设机构的,能依托现有机构解决的就不加挂牌子,能采取加挂牌子解决的就不新设机构;确需增加编制的,能通过存量内调剂解决的就不新增编制,存量内调剂不了的,通过人才编制置换、核定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办法解决。二是借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采取整合机构、存量调整、编随责走等措施,从其他执法领域调整137名事业编制,充实到综合执法机构。在商务、卫生计生、国土资源、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等试点部门,将分散在内设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进行整合,归并由一支执法队伍承担,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按照“编随责走”的原则,在划转执法职责的同时,从原执法单位划转事业编制,充实加强综合执法力量。三是借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职能工作中,合并城镇职工医保经办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对其空余的事业编制予以收回。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能等行业改革中,始终坚持在划转职能任务的同时,通过从原履职单位划转编制,解决新组建单位所需事业编制,确实解决不了的从主管部门其他事业单位调整,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从市直其他职能消失或弱化的事业单位调剂解决。近年来,先后从职能消失、弱化的事业单位调整事业编制696名,用于充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急需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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