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首页 论文期刊知识库 问题

安全杂志规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安全杂志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 (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七)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八)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九)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十)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十一)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三)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四)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五)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七)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二条 工段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工段)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并填写安全作业证。 (三)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四)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三条 班级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六)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七)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一)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四)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七)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八)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车间工艺员、设备员、保管员等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五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二)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三)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 工人安全职责 (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三)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四)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五)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六)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七)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一)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二)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四)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第十八条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一)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二)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执行。 (三)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四)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一)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二)对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三)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二十条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二)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三)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四)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二)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三)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四)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五)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七)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八)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十)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十二)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十三)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二)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三)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四)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五)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六)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 设备动力部门上报工作。 (一)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超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三)制度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四)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 (五)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六)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二)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三)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二十五条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三)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四)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五)按“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六)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第二十六条 供销、运输部门安全职责 (一)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二)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三)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销售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六)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 (七)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二)由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三)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第二十八条 劳资、教育部门安全职责 (一)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二)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三)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四)厂办技校应开设有关劳动保护课程,并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 (五)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六)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第二十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 (二)负责本部门的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三)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第三十条 医疗、工业卫生部门安全职责 (一)搞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 (二)参加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 (三)参加事故抢救,负责医疗事故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工会安全职责 (一)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 (二)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客运,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三)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四)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一节 入厂教育 第三十二条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一)厂级教育(一级),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二)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三)班级(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级(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节 日常教育 第三十五条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六条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完全活动日)。 第三十八条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条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日常教育的时间应符合(1983)化生字第0154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特殊教育 第四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十一条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第四十二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第四十三条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节 安全考核 第四十四条 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四十五条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事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四)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五)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六)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七)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八)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三)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五)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六)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七)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禁 令》中的有关规定。

你是要哪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职责:第一条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安全杂志规章

我的百度博客和文档里有安全管理制度供编制参考。

安全规章制度如下: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杂志印刷公司库存管理制度规定

存货的盘点是关键,有盘亏和盘盈,分录要设定相干账户

存货管理制度 (1)明确存货管理的范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对存货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 (2)明确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增加的存货,应分别不同的方式,对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投资者投入、盘盈、接受捐赠的存货在计价上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存货的正确计价。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的应对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规定明确的核算和摊销方法。 (3)明确存货领用或发出的计价方法。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对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进行具体分析,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计价方法。 (4)制定存货的转移、收发、领退的管理制度。 (5)制定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摊销制度。企业应根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特点,合理确定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6)制定存货清查盘点制度。具体包括对存货进行定期不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和方法;存货的实际库存与帐面记录核对办法;存货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分析以及审批程序,财务处理办法等。 (7)新闻出版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明确对库存图书、期刊(杂志)、音像制品所提取提成差价的具体分类,计提标准及计提办法,包括盘点时间, 3年以上出版物的计提幅度,提成差价的预提比例,以及呆滞损失的处理方法等。

印刷行业有所有的行业共有的制度,例如,生产制度、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等等;也有其自身特点比如工艺上的制度。 不知道你确切想知道什么。

读一本安全生产书或安全杂志规章

一切在于悟性!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全 - 读书网|涵盖安全生产领域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相关示范文本,书中收录文件均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经过清理修改后的一切

安全管理杂志

我看过论文的,期刊的话你可以去相关论文网站收下一般进去都有期刊列表的,如九品论文就是是的。希望帮助到你。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6�1 生产管理方面(限设备、安全管理等内容)有些比较好…

《管理学家》比较好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