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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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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论文题目

新法倾斜保护弱势群体,但是,作为税收缴纳主体,新法执行的阻力将会有多大?题目:劳动合同法——求职者与企业的博弈;如采用:完成希望能拜读一下大作。邮箱:smile_谢谢或许我也会写,互相参考吧

我认为:劳动法较为原则可操作性差,相对劳动法来讲他又是基础法,他们之间有较强的关联性。鉴于目前劳资矛盾较为突出,劳动法一发布社会各种规点较多,随后最高院的解释相继出台,说明了可论的地方很多。好的论文和建议在此时方显价值,所以,以此为题深入实践中去感吾挖掘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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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学术论文也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按写作目的,学术论文可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 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基本类别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们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国家标准 技术报告科学技术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件。科学技术报告是为了呈送科学技术工作主管机构或科学基金会等组织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以便有关人员和读者判断和评价,以及对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提出修正意见。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学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硕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沦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成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博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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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论文题目

劳动的成果需要社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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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劳动法较为原则可操作性差,相对劳动法来讲他又是基础法,他们之间有较强的关联性。鉴于目前劳资矛盾较为突出,劳动法一发布社会各种规点较多,随后最高院的解释相继出台,说明了可论的地方很多。好的论文和建议在此时方显价值,所以,以此为题深入实践中去感吾挖掘很有意义。

改革以来,我国过去在计划体制下建立的以集体保障为主体,家庭保障和国家救 济为补充的农村劳动者保障体系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基本解体,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 合我国国情的,由于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或收入不足以维持必 要的生活水平时,根据立法享受的,由社会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以解决占全国人口80%农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问题,免除他们生产经营的后顾之忧,维护 社会安定,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为我国现代化 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强大的动力。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呼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在农村普遍实行,集生产功能和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农民家庭替代了原来统一组织 农业生产和统一分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而成为农业生产经营 的基本单位。过去实行的以集体保障为主体,国家和家庭保障为补充的农村劳动者保 障体系随之解体,农村劳动者保障基本上由农民家庭承担。实践证明,它存在着自身 难以克服的弊端。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劳动者生产经营活动日趋频繁,他们的生、老、病、死、 伤、残等风险明显增加。由于我国农村经济较为落后,集体经济脆弱,大部分劳动者 得不到集体帮助,农民家庭经济基础又极为薄弱,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78元 ,单个家庭保险能力有限,一旦风险发生,个人和家庭难以抵御。 劳动者保障由农民家庭承担,将进一步强化农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极 不利于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与生育水平及出生性别比的降低。过去那种由生产队统一 组织和调配劳动力,老年人可以由生产队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轻活,给予一定的养老 报酬并直接分配到老年人手里的养老方式已经消失,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已转为家庭 成员提供。不难想象,需要依靠子女养老的农民是很难接受低生育率的。即使在政府 强有力的干预下勉强接受了,也很难长期保持。况且,仅靠政府强力控制极易引发党 群、干群矛盾,绝非长治久安之计。从国际经验来看,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国家 的绝大多数农村老人由于得不到任何保障,他们把孩子当作自己老年时经济和生活保 障的重要来源,因而出现高生育率的现象。如果向人们提供养老保障,就可使生育率 降下来,这已被墨西哥的实践所验证。由此可见,解决我国生育率偏高的途径不在于 收紧政策,而在于综合治理。而综合治理的关键之一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 破除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从而转变农民的生育观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动,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正在退化。就 一个社会而言,每一代人都是有能力为自己养老的,代际之间的再分配不可能无限制 地进行下去,它必然要受到来自家庭内部结构变动力量的抵制和社会经济等外部因素 的制约。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 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 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 的54人下降到1994年的54人,每个劳动

劳动者论文1500字

从古至今,人们都把劳动看成是最光荣的事情,因为它带给人们的不仅是物质财富,更多的是精神财富。我们要从小培养劳动感情,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今天,父母不在家,我在家里正得没有事干,这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叠衣服上,那是一些脱下的脏衣服,妈妈还没有时间洗。自己那么大了,还没有真正为爸妈做点什么,今天我干脆替妈妈洗衣服吧!我喘着气,将一件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衣服扔进盆里,只是我在练书法的时候溅上了一滴墨水,我抹了些肥皂,可是无论怎么搓,毛笔迹却难以消去,我努力回想妈妈洗墨汁的方法,好像家里用巴斯消毒液,我拿来巴斯,喷了些巴氏消毒液,立刻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我用力地反复搓洗,终于将墨迹洗去了。我正得意,回头一看,还有满满两盆衣服呢……我终于知道妈妈每天都是很辛苦的,这些衣服不都是妈妈一件一件洗出来的吗?现在,我终于尝到了劳动的艰辛,但在艰辛之后,等待我们的却是快乐。

祖国是哺育我们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所以,我们要热爱我们的祖国,壮大我们的祖国,竭尽全力做一名“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好学生。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大家一定都听说过吧。没错,这就是我们伟大的周总理说过的一句话。那天上修身课,魏校长问:“诸生为什么而读书?”同学们踊跃回答,答案各有所异。有“为明理而读书” “为做官而读书”……众人议论纷纷,只有十二三岁的周恩来一声不吭地坐着。魏校长注意到了,让他来回答,他站起来,清晰而坚定地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那坚定不移,铿锵有力的回答,令魏校长感到欣慰。后来,周恩来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成为了新中国的第一任总理,为祖国的建设鞠躬尽瘁,使祖国有了光明的前途。  我们班的同学读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后,也曾豪情万丈地立下志向要努力学习,但时至今日,个别同学却不知道珍惜时间,好好学习,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不按时完成。即使补上了,字也写得歪歪扭扭、潦潦草草,看着都扎眼。当然,大部分同学都能超额完成作业,字也写得整洁干净,平时勤于阅读,扩大了知识面。他们不但玩得好,学得也好。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谨记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早已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同学们,让我们趁还年少,努力学习吧!不要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爱祖国,不仅表现在爱学习上,同时,我们也要热爱劳动。 如今,很多同学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当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学习时,有没有想过,是谁辛勤地劳动着,让我们过上幸福的日子?是劳动者在工作中贡献了自己力量,是他们让祖国变得更强大,更美丽。如:清洁工人,不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他们都在打扮着这个城市,让我们生活在干净舒适的环境中。劳动者的劳动,为我们的生活注入了活力。美好的生活要靠劳动来创造。我们的中国梦,强国梦,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实现。劳动可以活动我们的筋骨,让我们的身体更加健康;劳动能磨练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变得更加坚强。为了实现我们的梦想,让我们做一个热爱劳动的孩子吧!  同学们,“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是我们肩负的责任,让我们争做优秀小学生,为建立繁荣昌盛的祖国而自强不息,努力奋斗吧!

劳动者论文概括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内容摘要: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有待加强,加上人们法制观念认识上的错误和由于利益关系的驱动所致,现实中存在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本文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入手,分别阐述了劳动者就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技能培训权、社保福利权、民主管理权及争议救济权,在分析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劳动者权益 劳动权保护 救济机制 前 言 当前,劳动关系已成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但破坏劳动关系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一直存在,作为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由于天生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劳动者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每每受到侵犯时往往无能为力、或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气吞声,让我们忧虑的不只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条件的不足,还有相关机构职能的错位及救济保障机制的缺失,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揭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探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 [1]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目前,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工伤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平等和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依法参加工会和民主管理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相关权利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一)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即劳动者就业权,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非法定情由不失去劳动机会的权利。 1、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然这里并不排除劳动者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形式是工资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有切实的内容,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各种工资收入(在我国,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工资等),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 (三)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五)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六)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七)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扰和限制;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八)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还严重不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很大的挑战。(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首先表现在对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方面,在新形势下在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三个方面的招聘广告歧视较为突出。如一则我们极为常见的招聘广告“我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欲招聘3名管理人员。应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本地户口;4、具有两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龄30岁以下等。”单从字面上看就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中的“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的规定;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其次在针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方面,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且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6]又如在劳动者安全卫生权益方面,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 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护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等。

劳动使我长大 三年级时一次做鱼的经历,让我有很收获。 那是一个星期天,妈妈买了两条鱼放在水池里,我逗它们玩着玩着,突然有个想法;总吃妈妈做的鱼,我也可以把鱼拿来做一道菜呀。 可我并没有学过做菜呀!没关系,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煎、炒、烧;再放点作料进去吗?对,说干就干,我找来网,捞出一条鱼,用尽全力按住它,开膛破肚、去鳞,然后把它放进锅里,点燃火,又放进点油进去。一会儿,锅热了,油滚了,鱼却在里面乱蹦乱跳。我赶紧用盖了盖住锅,可鱼仍然不停地把锅盖顶起来,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好不热闹! 我把火开到最大,一会儿,锅里渐渐安静下来。我屏住呼吸,咬紧牙,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悄悄地把锅盖揭开一条小缝一看,那条鱼已经被烫糊了,便放下心来。我拿出作料,先往鱼身上浇了盐,味精、酱油,再用铲子一铲。“啪嗒啪嗒,”鱼又跳起来了,我顿时手忙脚乱。“这鱼怎么还不死呀?”我又不停地往鱼上浇油,鱼也不住地用尾巴拍打油,溅得我满身都是。 看着这烧糊的鱼,我坐在地上无力的喘息着,终于明白了,劳动并不是我想的那样简单。 [修改说明:习作主要是为了通过写做鱼的艰难,表现“我”由此悟出道理,从而有“长大”的感慨。但开头两段,说妈妈买回鱼,和文章要重点表现的“我”做鱼的艰难过程没有太大关系,但是不交代似乎也不完整,所以要用概括的话去写。]

我不知道同学们心目中的劳动者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有些人会认为是医生,他们会说出很多种答案来,有的说:我妈妈是医生我看见她每天早出晚归的,一个星期里没见过几次面;有的会说:我爸爸也是医生,他也非常的忙,有时半夜三更的还有医院来电话说要抢救病人或是被打的头破血流的送进医院来抢救;有的人说:我妈妈虽然是护士,但她在非典时期,一刻也没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在非典第一线,鼓励病人与魔鬼做斗争。等等的事。这是他们认为的,当我问他们那清洁工人呢?他们都说:他们有什么好的啊,又臭又胀又没有文化薪水又低,那向我们的父母啊!文学又高工作又干净薪水也很高,我的父母要是清洁工的话,我的面子往哪放啊!在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下,谁要和我交朋友啊!可我认为清洁工人是最了不起的拉!他们的工作是我们学生每天早晨都能看见的,可是你们的父母在医院里你看见他们认真工作了吗?我想你是看不到吧!也听不到吧!也许你的父母在工作的时候还有的吃有的说还有的座更别说薪水了,这个薪水是清洁工人的两倍还要多。那哪些清洁工人呢?他们没的座没的吃没的说,只能拿着扫帚和畚箕在大马路上扫啊扫的,薪水也低,但他们为了养家只能这样了,因为他们文化少啊!他们是用勤劳来赚钱的,用自己的双手来赚钱的。你们也可以去常识一下扫地的滋味啊!我想那是你们吃我消的工作,你们扫到半个钟头也不到就说累了,那他们呢?他们比你们要少的时间长,可他们不怕累不怕苦,用自己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去支撑起一个家庭来,那是不容易的吧! 在炎热的夏天,他们要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扫地,没有冰凉的空调,没有冰凉的泉水,没有夏天所用的防晒霜;只有嘴里冒着白泡的口水,头上流着黄豆大的汗珠,身上披着一层黑色的肌肤,中暑了连医院也不去,生怕要花钱去看病,在家里叫自己的老伴帮自己在身上扭两把(这个是杭州人的传统方法)就可以解除中暑了,这个我也常识过,这样扭其实是很痛的,一直要扭到背上起黑色才可以结束。而那些做医生的呢?在凉丝丝的空调房里吹这些和冷气,坐在那里舒舒服服的喝着茶,看着报纸和同事们说说笑笑的,多么的舒服啊!和清洁工人们比起来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呼呼秋天,树上的叶子纷纷的落下来,在马路上满地都是叶子,清洁工人还是那样的帮着马路打扫,可这个季节是他们还算不怎么累的呢。可冬天呢?雪在马路上厚厚的,一层,让他们扫的腰酸背痛的,脸上长了冻疮,手上也长了,脚上也长拉!让人看的都心疼啊!可他们还是勤劳的扫着,为人民服务着。在寒冷的季节里,他们全身冷的直打哆嗦,连手都快不听使唤拉!还在那里扫啊扫啊!不知道扫了多少年拉!每个人都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早餐,而清洁工人呢?每天起个大早不怕冷不怕累的,在为人民服务。 在我的心目中清洁工人是最好的劳动者拉!因为他们默默的在保护着我们的生活环境。 请尊重普通劳动者 今天,我走在路上,忽然看见清洁工人们正在认真地扫地。我想:清洁工人们真辛苦``````我刚想完,就走近了一个人,当他经过清洁工旁时,情不自禁地捂住了鼻子,说:“真讨厌。”这位清洁工阿姨听后虽难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是多么难受啊! 本来,当清洁工没什么的,可是,现在有些人太没素质了,清洁工虽说是普通劳动者,但他的工作也是光荣的。让我们一起尊重清洁工,尊重所有的普通劳动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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