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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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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商标局

有一项例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属于版权,但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

估计是先搭一个架子,待条件成熟,将商标局从国家工商局剥离出来,和国家版权局一起,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

是的,商标是国家商标局,版权是国家版权局

就叫这么个名,也没什么原因

国家商标专利局

国知局和各地审协性质是不一样,国知局的审查员是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属于公务员,各地的审协只能算事业单位,随着专利质量提升,专利数量有可能会减缓增长,审协的人并不是铁饭碗。此外,楼上有人说审协的审查员收入比国知局的高,这个不能认同,国知局也有提成的,而且福利上要好很多,前几年落户口的很多。楼主博士后的学历做基层审查员,和一般研究生的相比,优势并不明显,在国知局建议往行政管理方向转换,学历的优势能帮助你较快的升到副处级,这时候是留下来还是出去挂名创业,就有主动权了。另外楼上说有双证后出来到企业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年薪50万,这个待遇很少见,上海很多外企的知识产权总监也就三十万的水平。还有类似于”我就是从这个单位出来的“,这种话可信度很低,网上搜一下就能了解相关信息,为了被采纳,伪装成自己是围城里走出来的,何必呢?

先简单点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的的确认和保护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是商标权的确认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有争议、异议的商标确认机构,还有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义务

专利申请文件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也可通过邮局以挂号方式邮寄,申请文件一般不许折叠,应使用能装下A4纸的信封以挂号方式邮寄。但最好的方式是通过邮局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 中国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局地址: (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专利申请文件递交或通过邮局挂号邮寄到:中国专利局专利受理处 专利费用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局邮寄到:中国专利局费用管理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北三环蓟门桥东北角)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62093114

专利局工作分两种:公务员:公务员类型的审查员就是审专利的公务员, 待遇一般。审协:审协的审一个专利有提成,各地大概300-600不等, 你要是技术好,一个月审个20-30个,再加基本工资五六千,一个月大概一万多。主要职责:一、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二、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三、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四、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五、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六、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七、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八、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九、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拓展资料专利介绍: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通过,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以上资料来自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国家商标专利局局长

许瑞表 商标证书上赫赫大名。。呵呵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有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和专利局局长是同一人。当时设立知识产权局的目的是准备将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合并为一个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合并成功,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只有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分属其他部门管理。

现在是许瑞表,原来是李建昌、安青虎

申长雨申长雨,男,汉族,1963年6月生于河南省南阳市,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12月4日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技术科学部)。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塑料成型及模具优化设计专家。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及“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奖励。发表SCI收录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4部,指导博士生20余名,硕士生110余名。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国家专利商标局局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9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三)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五)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六)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  (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7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以及局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二)条法司    协调提出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拟订、修改及有关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拟订有关专利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订专利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和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和草案。组织拟订专利等确权及侵权谈判标准;拟订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    (三)保护协调司    承担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有关工作;承担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工作。    (四)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的事宜;承办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涉及港澳台的专利及有关的知识产权事项。    (五)专利管理司    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地方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    (六)规划发展司    组织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拟订局年度财务计划,编报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制定计划、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局重大项目组织论证和审核,监督计划执行;承担局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制订及监督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国专利统计工作,负责专利统计信息的统一管理、编报和发布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司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及有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事项;拟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扩展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六)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八)职能转变。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知识产权注册登记时间,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全球知识产权信息,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规范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九)有关职责分工。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

国家专利商标局局长级别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有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和专利局局长是同一人。当时设立知识产权局的目的是准备将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合并为一个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合并成功,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只有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分属其他部门管理。

厅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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