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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版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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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法版面费

没有有也只是PS版费跟上机费制版费东西都你们弄好了那来的制版费啊不合理

财会月刊 ISSN1004----0094 CN42---1290/F 全国中文核 心 2000 900 2 财经类 旬 求索 ISSN1001----490X CN43---1008/C 全国中文核 心人文社科核 心 2000 900 3 版 社科类 月 理论界* ISSN1003----6547 CN21----1082/C 人文社科核 心 2100 650 2版 社科类 月 特区经济* ISSN1004----0714 CN44---1032/F 北大版经济类核心 1900 800 2版 经济类 月 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急需发表论文,我个人对上面几种杂志很有兴趣,希望能与你单独联系。不过你得先给我说明具体的版面费及有何要求。谢谢了

一、制版费:在印刷出成品前,必须要经过排版、样稿、修改、定稿、 出菲林、晒版等等工序, 而对这些工序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就是制版费。  二、上版费:指版面费。版面费一般指正式学术期刊刊用作者的文章后其期刊编辑部向作者收取的现金费用。版面费是在学术期刊和学术研究兴盛的环境下产生的;从版面费自身形成的构件和程序看,版面费是两方的自觉自愿的合约行为,是两个巴掌拍出的响,无违法违纪可言;但从根本上说,产生学术期刊版面费的根源,在于目前我国不够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版面费”早已成为国内学术界公开的秘密,以版面费为核心的论文产业链,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据最新媒体数据显示,我国科技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数量虽然位居世界前列,但其平均引用率却排在世界100位以外。究其原因,可以说版面费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

有不要版面费的期刊,但是对作者和文章有很高的要求,比如是某知名学者或业界权威人士。否则都是要收取一定版面费的。中州期刊联盟——建议发这些版面费偏低经管类刊物:《现代营销》《法治与经济》《金融科技时代》《时代经贸》《中外企业家》《经济研究导刊》《农民致富之友》《企业导报》《今日财富》《北方经贸》《商(财会)》《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大众商务》《企业文化》《企业技术开发》《经济视角》《商情》等

行政与法期刊稿费

光审稿都要一个月,可能还得更久法学的核心期刊相当贵,都要九千多了

应该不算吧!办公费用,按理说是在预算内的,所以不算!

这个要与出版社或出版商直接商定,具体稿费支付方式有版税制和稿费制。此前国家有稿酬规定,但是比较老了。具体材料参加以下: 书籍稿酬暂行规定 (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 第三条 基本稿酬标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 (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 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 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 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 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 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 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 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 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 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 (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 (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 (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 (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 第四条 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 (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 (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 (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 第五条 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 第六条 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 第七条 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 第八条 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 (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 第九条 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先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 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 第十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 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十分之一计算。 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 第十一条 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 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第十三条 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 第十四条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先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 参考资料: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1990年第二辑第271页。

D9 法律类核心期刊表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 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100035) 2 法学研究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北京沙滩北街15号(100720) 3 中外法学 北京大学法律系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四院(100871) 4 政法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5 法律科学 西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710063) 6 比较法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7 法学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8 法学评论 武汉大学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430072) 9 现代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10 法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11 政治与法律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200020) 12 法商研究 中南政法学院 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430074) 13 公安大学学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00038) 14 犯罪与改造研究 司法部预防犯罪与劳动改造研究所 北京市德外祁家豁子9803信箱(100029) 15 人民检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4号(100043) 16 人民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100745) 17 行政法学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11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100089) 18 中国监狱学刊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41号(071000) 19 民主与法制 中国法学会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100034) 发稿都要半年以上,费用500-10000不等吧。

重庆行政期刊版面费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版面费

有不要版面费的期刊,但是对作者和文章有很高的要求,比如是某知名学者或业界权威人士。否则都是要收取一定版面费的。中州期刊联盟——建议发这些版面费偏低经管类刊物:《现代营销》《法治与经济》《金融科技时代》《时代经贸》《中外企业家》《经济研究导刊》《农民致富之友》《企业导报》《今日财富》《北方经贸》《商(财会)》《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大众商务》《企业文化》《企业技术开发》《经济视角》《商情》等

期刊投稿说明上有,,或者编辑部编辑会回答的。

各省规定不同,一般三篇以上。河南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州全国发表中心不要钱。多省文件规定:中级以后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领导说问: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州全国发表中心、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密路18号、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州职称学院、河南职称论文大学郑州高级经济师学院领导说问: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

内容新颖,论点明确,资料可靠,力求文字精炼、准确、通顺,文章简明扼要。随文附上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关键词3-5个。对于审核通过的文章,杂志社将以邮件或者电话的方式通知作者,确认后杂志社将发出《用稿通知单》,稿件确认刊载后,赠送当期杂志1册。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所在单位全称、职称、研究方向、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本刊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稿件,WORD文档格式。一般每个版面不超过2200字符(含空格),两个版面不超过4500字符(含空格),三个版面不超过7000字符(含空格),在文章标题上方注明是1P或2P或3P,以此类推。

行政与法杂志电子版

单位人事部门说了算。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5版) (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姜明安-bi链接: -Q5i4Ras0pVF3qH-pw 提取码: wjq8

《新政机遇》(邵宇)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资源链接:链接:-B81aTg7Q 提取码:ar6v    书名:新政机遇作者:邵宇出版社:中信出版社出版年份:2014-7页数:300内容简介:读懂中国改革,把脉当下时局,抓住新政机遇。如果把握住这些机遇,必将在未来10年的发展格局中获得巨大收益。十八届三中全会掀起了中国改革的新篇章,各大领域改革全面铺开。这股巨大的改革驱动力将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走势产生怎样的影响?未来各个领域会有哪些新的投资新机会?《新政机遇》一书,八大改革全景解析,投资趋势权威预测,解读较量中的权力与资本,挖掘政策下的机遇与挑战。作者简介:邵宇,金融学博士,毕业于中国复旦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John Swire访问学者。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专栏作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专家库成员。2003-2004曾任职上海市宝山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04-2009在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担任副系主任和CFA项目主任。2009年11月进入产业,历任西南证券研发中心总经理,宏源证券首席分析师。目前在东方证券担任首席经济学家、首席策略师、固定收益团队负责人。出版有《危机三部曲:全球宏观经济、金融、地缘政治大图景》多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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