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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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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服务论文

加我 原创 高质 高效

仅供参考:1、根据国家三农政策引导。方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金融机构可以帮助农村现代化生产进度加快。如大型农机钜的采购,金融机构予以帮助。3、农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无论是科技兴农还是特色产业化农业。都需要资金借贷。

当前,由于大量农民工提前返乡,部分农村地区出现农产品降价和售卖难等问题,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为准确把握金融危机对农业生产影响的深度及农村金融机构应采取的措施,我们对豫西南某县农业经济受影响情况进行了调查。  金融危机对该县农业生产的影响  金融危机使得以务工经济为农民主要现金收入来源的豫西南某县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更重,难度更大。金融危机对该县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高四难”五个方面:农产品价格全面下降,农民增收困难。今年以来,该县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压力持续加大。以2月份为例,小麦、玉米的价格分别比2008年10月份下降了1%和5%;油菜籽价格由最高7元/斤下降到目前的5元/斤,降幅高达4%,且比上年同期每斤低7元;受金融危机和猪流感的双重挤压,畜禽产品价格回落趋势短期难以逆转,对养殖业的负面影响不可避免。猪肉比2008年3月份(猪肉价格最高的时候)同期比下降了23%。鸡蛋平均零售价05元/斤,环比下降10%。  返乡农民持续增加,农民工就业困难。该县是山区县,自然条件差,务工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从了解到的情况看,该县数十万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数量近万人,约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10%左右,大量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陷入困境。  农资价格高位运行,农业效益遭遇双重挤压。一方面金融危机导致需求下降,农产品价格全面走低,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仍然高位运行,农业用工成本不断攀升。从调查的情况看,国内化肥尤其是尿素和复合肥价格涨幅普遍超过30%,如尿素价格已由2008年秋天的1200/吨涨至1500元/吨以上,磷酸二铵的出厂限价从2400元/吨上调到4100元/吨,进口钾肥上涨100%,农用柴油前10个月平均上涨了8%;种子、农药、农地膜等也都呈现不同程度上涨。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  龙头企业生产销售形势严峻,生产经营困难。表现在龙头企业发展受阻,履行订单能力下降,影响了基地农产品销售量进而影响到基地农产品销售价格,如粮食加工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生产销售受阻,直接影响对粮食的收购,导致农民卖粮难和粮价的下跌。  农业资本市场滞后,农户和龙头企业融资困难加剧。贫困山区农业资本市场发育滞后,农业开发扩大生产缺项目、缺资金的问题更为突出。尽管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但由于农业开发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低,金融部门对农业投入实际上更为谨慎、更加严格。突出表现在,一些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规模遭到压缩,致使企业技改投入资金缺乏,生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金融的支农对策  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作为支农的主力军,应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切实承担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农民渡过难关。  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优势,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农村金融机构应在小额贷款范围和贷款额度上有所突破,探索发放信用共同体贷款,扩大抵押范围,积极开办各类资源抵押贷款,加大林业开发、水面养殖等资源开发扶持。同时简化贷款手续,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农民群众早日渡过难关。  选准信贷投放兴奋点,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配套服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积极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农民购买农机具和交通运输工具,支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中高档耐用品等,进一步拉动内需。二是重点支持农村种植专业户、重点户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化格局。三是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四是开发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新产品。  创新信贷方式,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走出困境。农村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应适当提高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针对不同行业和风险评级,适当简化中小企业授信流程,保持龙头企业应对危机、稳步发展的合理信贷规模。  树立风险防范理念,力求实现双赢。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将风险意识落实到防范信贷风险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和评价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识别和提示系统。三是建立稽核、事后监督和专业检查“三位一体”的检查体系,做到令行禁止。

农村金融服务论文范文

当前,由于大量农民工提前返乡,部分农村地区出现农产品降价和售卖难等问题,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为准确把握金融危机对农业生产影响的深度及农村金融机构应采取的措施,我们对豫西南某县农业经济受影响情况进行了调查。  金融危机对该县农业生产的影响  金融危机使得以务工经济为农民主要现金收入来源的豫西南某县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压力更重,难度更大。金融危机对该县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高四难”五个方面:农产品价格全面下降,农民增收困难。今年以来,该县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压力持续加大。以2月份为例,小麦、玉米的价格分别比2008年10月份下降了1%和5%;油菜籽价格由最高7元/斤下降到目前的5元/斤,降幅高达4%,且比上年同期每斤低7元;受金融危机和猪流感的双重挤压,畜禽产品价格回落趋势短期难以逆转,对养殖业的负面影响不可避免。猪肉比2008年3月份(猪肉价格最高的时候)同期比下降了23%。鸡蛋平均零售价05元/斤,环比下降10%。  返乡农民持续增加,农民工就业困难。该县是山区县,自然条件差,务工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从了解到的情况看,该县数十万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数量近万人,约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10%左右,大量返乡农民工生产生活陷入困境。  农资价格高位运行,农业效益遭遇双重挤压。一方面金融危机导致需求下降,农产品价格全面走低,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仍然高位运行,农业用工成本不断攀升。从调查的情况看,国内化肥尤其是尿素和复合肥价格涨幅普遍超过30%,如尿素价格已由2008年秋天的1200/吨涨至1500元/吨以上,磷酸二铵的出厂限价从2400元/吨上调到4100元/吨,进口钾肥上涨100%,农用柴油前10个月平均上涨了8%;种子、农药、农地膜等也都呈现不同程度上涨。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  龙头企业生产销售形势严峻,生产经营困难。表现在龙头企业发展受阻,履行订单能力下降,影响了基地农产品销售量进而影响到基地农产品销售价格,如粮食加工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生产销售受阻,直接影响对粮食的收购,导致农民卖粮难和粮价的下跌。  农业资本市场滞后,农户和龙头企业融资困难加剧。贫困山区农业资本市场发育滞后,农业开发扩大生产缺项目、缺资金的问题更为突出。尽管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但由于农业开发市场风险大、比较效益低,金融部门对农业投入实际上更为谨慎、更加严格。突出表现在,一些产业化龙头企业信贷规模遭到压缩,致使企业技改投入资金缺乏,生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  农村金融的支农对策  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作为支农的主力军,应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切实承担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农民渡过难关。  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优势,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农村金融机构应在小额贷款范围和贷款额度上有所突破,探索发放信用共同体贷款,扩大抵押范围,积极开办各类资源抵押贷款,加大林业开发、水面养殖等资源开发扶持。同时简化贷款手续,落实优惠政策,帮助农民群众早日渡过难关。  选准信贷投放兴奋点,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农村金融机构要积极做好配套服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积极开办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支持农民购买农机具和交通运输工具,支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中高档耐用品等,进一步拉动内需。二是重点支持农村种植专业户、重点户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化格局。三是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四是开发适合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新产品。  创新信贷方式,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走出困境。农村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应适当提高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针对不同行业和风险评级,适当简化中小企业授信流程,保持龙头企业应对危机、稳步发展的合理信贷规模。  树立风险防范理念,力求实现双赢。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将风险意识落实到防范信贷风险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和评价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识别和提示系统。三是建立稽核、事后监督和专业检查“三位一体”的检查体系,做到令行禁止。

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调查 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关系到农民增收,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2月10~24日,笔者在河南省许昌市就县域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许昌市地处中原,农业人口36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9%),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在传统农业地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如果能够妥善处理一些深层次矛盾,农村信用社将能够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 2000年以来,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思路,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经过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其经营终于走出了低谷,呈现出良性发展的势头。 通过“一户一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大力推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到2002年12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证(卡)16,379户,评定信用村49个,评定信用镇1个,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05,169次,累计投放小额信用贷款24,381万元,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8,239万元。通过“一次核定、两年有效、限额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全面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在自愿的基础上,5~10家农户或个体私营户组成联保小组,相互进行贷款担保,大大降低了信用社贷款的风险,推动了信用社贷款的投放。2002年,全市已建立农户联保小组25,000个,累计投放“小额农户联保贷款”156,960次,共发放贷款10,833万元。 大力开展“一联、三送、两促进”活动(即每个信贷员联系100家农户,为农民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促进农民增收、促进信用社增效)。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共联系农户113,693户,为农户送资金26,563万元、送信息84,569次,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热烈拥护。 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在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域经济的大环境下,农村信用社在对农信贷投入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据统计,在许昌市2002年对农业的新增贷款中,农村信用社贷款所占的比重高达99%!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投入,加快了禹州市中药材园区、襄城县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等“一园九区”的建设步伐,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发放小额贷款的工作量比较大,但利差大、风险小。把工作重点转到发放小额贷款上,降低了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风险,提高了贷款资产质量。据统计,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的不良资产率只有1%。即便出现信用风险,经过努力,其本息大部分还能最终收回,贷款损失率很低。工作重点的转变还带来了经济效益的提高。1999年,全市96家信用社中(6个联社、91个法人社),共有71家信用社经营出现亏损,累计亏损9029万元;盈利信用社只有25家,共盈利212万元。但到2002年底,全市100家信用社(6家联社、94家法人社)中已有74家实现了盈利,共盈利1041万元,较1999年增加819万元。而亏损信用社家数已下降到26家,亏损额也下降到2615万元,较1999年减少6414万元。预计2003年,全辖区赢利农村信用社将增加到82家,亏损信用社下降到18家。盈亏轧差后,全辖区农村信用社预计亏损额降将进一步下降到650万,比上年减少约60%。 表1 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的变化(单位:万元) 与此同时,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制度也不断趋于完善,风险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原来那种忽视经济核算、忽视利润指标的粗放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已初步得到扭转。可以说,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已出现了转机。 二、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经营出现转机,决不意味着其未来的发展道路就是平坦的。当前,尚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在困扰着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矛盾主要是: (一)不良贷款比率偏高、历史包袱沉重。据统计,到2002年底,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共有不良贷款190,630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9%。这一比例不仅远远超过国际银行界通行的标准,也大大高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水平。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与农业银行脱离代管关系时,农业银行有意识地转嫁风险贷款;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也把部分不良资产带入了农村信用社;90年代初“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时,农村信用社受地方行政干预,为了配合“大局”而发放贷款;企业恶意逃废、悬空信用社贷款;以及经营不善等。不仅如此,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国家曾规定要对居民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补贴,但贷款利率却没有相应提高。“国家出政策、金融机构买单”的结果,就是保值补贴成了农村信用社的沉重包袱,据统计,仅保值储蓄一项,农村信用社就多增加利息支出7,198万元。在不良资产和政策性包袱的重压下,农村信用社长期处在严重资不抵债的艰难境地。由于不能获得投资回报,广大农民不愿意向农村信用社投资入股。再加上地方政府受财力所限,难以大量投入,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得不到补充,法人治理结构得不到改善、科学的管理体制不能建立起来,真正的经济核算更是难以得到贯彻。信用社的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 (二)管理缺乏灵活性,自主经营受到压抑。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人民银行目前承担着监管者和托管者的双重角色。做为监管者,人民银行审查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督促其建立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检查其经营的合规性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作为托管者(行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又指导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如转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等)。但这两种职能是相互冲突的。为了减轻监管方面的压力,人民银行就具有了抑制农村信用社活力的倾向。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编制乃至服务网点的调整,均须人民银行层层审批,费时费力,不利于信用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金融服务。就具体业务而言,许多特色农业(如花卉、药材)的生产周期超过1年,但小额信贷通常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难以完全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三)县域资金大量外流,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为农村信用社开展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也带来了资金大量流出的问题。由于收缩放款,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只得把大量闲置资金上存,再加上邮政储蓄的吸存,就形成了县域经济资金大量外流的局面。据统计,近5年来,许昌下辖各县(市)资金流出规模平均每年增加41,547万元。特别是1999年以来,资金流出量每年都在增加,2001年和2002年的增量甚至达到9亿元和6亿元的高水平。由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得不严重依赖政策性贷款的支持。据统计,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净投放的农业贷款(56,312万元)中,将近60%(32500万元)为上级下发的政策性贷款。不仅如此,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诚信观念不强,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变相逃废债务乃至执法不严的问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现象。 表2 许昌各县(市)资金外流规模增幅变化(单位:万元) (四)管理水平低,员工素质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质,在计划经济时期,很少有正规大学的毕业生分配到农村信用社工作。当有可能通过“双向择业”引进所需人才的时候,农村信用社则因经济效益差、工资福利水平低而难以招募到业务发展所急需的人才。这样就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员工素质偏低的局面。据统计,许昌市辖区内6个信用联社、100个法人社24,549名正式员工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只有22人,具有大专学历的员工仅有402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函授和自学性质,其专业方向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无直接关系)。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实力的薄弱,直接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现代技术的采用。目前,农村信用社大部分还是手工操作,这不仅导致效率低下,还使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方法难以得到应用,从而导致管理上出现盲区和潜在漏洞。 (五)规模小,创新能力差,服务水平落后。虽然信用社共同出资成立了县信用联社,并由信用联社对各信用社行使管理职能,但农村信用社是基本的经营核算单位,更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通常只覆盖一个乡(镇)。过小的辖区、偏低的员工素质决定了各信用社乃至信用联社的创新能力很差,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在防范金融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操作规程、引入现代管理技术、乃至加强相互协调和合作等方面,信用社都严重依赖外部力量(如人民银行等)的帮助和推动。目前,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农村信用社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对于如何防范来自利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农村信用社则没有相应的整体化思路。另外,由于经营网点覆盖范围过小,农村信用社的汇兑业务必须通过层层代理才能实现。一笔汇兑业务,由农村信用社办理,通常需要3天,而国有商业银行当天甚至几分钟之内就能办妥。汇路不通畅、汇票签发难已成为制约其对公服务的突出因素。 三、对策性建议 当前,伴随着金融组织结构和经营战略的大调整,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只有解决了上述深层次矛盾,农村信用社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服务于社员。 (一)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适时推进对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目前,我们仍把农村信用社定位为“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但实际情况却是:(1)从资本金构成看,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大量不良资产,农民和经济实体并不愿意入股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多来自政府投资和职工入股;(2)从监管角度看,农村信用社所适用的,也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如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本充足性分析、流动性分析、收益分析等);(3)从历史经验看,产生巨额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忽视了经济核算的极端重要性;(4)从国际经验看,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是小额信贷机构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之一。而所谓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就是指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收入(包括政府补贴)在弥补经营成本之后还有适当盈余。因此,应当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在对其历史负担进行适当处理之后,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农村信用联社改组为商业性的小型金融机构,同时取消各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变两级法人为一级法人。 (二)采取措施,解除农村信用社沉重的历史包袱。前面已经提到,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和不良资产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据统计,在许昌市,仅支持“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城市信用社和基金会归并、农行转嫁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就达168,431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的36%。对于国有银行因政策、体制原因而形成的历史包袱,国家已采取了剥离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性、体制性不良资产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要求其自行消化,就会人为形成一个对农村信用社极不公平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讲,完全靠扩大存贷款利差、用信用社的盈利消化这些历史负担,不仅需要较长时日(甚至还会出现信用社的微薄利润不足以偿付不良资产的巨额利息,最终导致历史欠账越滚越大的现象),而且其实质是把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转嫁到农民头上,这和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是直接相悖的。 (三)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适当放宽对贷款利率上浮的限制。小额信贷方式灵活多样,手续简便,但其交易成本相对较高,适当提高贷款利率上浮界限 ,可以使小额信贷在弥补经营成本之后,仍能保持一定的盈利,从而增强其自主发展的能力;(2)多渠道拓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具体措施包括:使支农再贷款规模与资金流出量相挂钩,建立起支农再贷款持续增长的机制;减免农村信用社的储蓄利息税;允许农村信用社适当提高储蓄存款利率;允许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进入资金市场等;(3)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具体包括: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放宽对核销贷款损失的限制等;(4)适当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在强化管理、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农村信用社在用人、网点设置方面的自主权;增加其在利率、贷款期限的自主权。 (四)成立省(市)级的行业协会,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指导,提升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水平。新的行业协会将承担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指导职能,具体负责全省(市)范围内农村信用社(或小型金融机构)的人员培训和提高、与省(市)外乃至国外同行的交流、推广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制定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政策调研和业务指导等事项。 (五)进一步净化农村信用环境。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贷款担保机构;加大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欠贷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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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调查 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关系到农民增收,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2月10~24日,笔者在河南省许昌市就县域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许昌市地处中原,农业人口36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9%),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在传统农业地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如果能够妥善处理一些深层次矛盾,农村信用社将能够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 2000年以来,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思路,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经过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其经营终于走出了低谷,呈现出良性发展的势头。 通过“一户一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大力推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到2002年12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证(卡)16,379户,评定信用村49个,评定信用镇1个,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05,169次,累计投放小额信用贷款24,381万元,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8,239万元。通过“一次核定、两年有效、限额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全面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在自愿的基础上,5~10家农户或个体私营户组成联保小组,相互进行贷款担保,大大降低了信用社贷款的风险,推动了信用社贷款的投放。2002年,全市已建立农户联保小组25,000个,累计投放“小额农户联保贷款”156,960次,共发放贷款10,833万元。 大力开展“一联、三送、两促进”活动(即每个信贷员联系100家农户,为农民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促进农民增收、促进信用社增效)。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共联系农户113,693户,为农户送资金26,563万元、送信息84,569次,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热烈拥护。 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在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域经济的大环境下,农村信用社在对农信贷投入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据统计,在许昌市2002年对农业的新增贷款中,农村信用社贷款所占的比重高达99%!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投入,加快了禹州市中药材园区、襄城县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等“一园九区”的建设步伐,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发放小额贷款的工作量比较大,但利差大、风险小。把工作重点转到发放小额贷款上,降低了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风险,提高了贷款资产质量。据统计,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的不良资产率只有1%。即便出现信用风险,经过努力,其本息大部分还能最终收回,贷款损失率很低。工作重点的转变还带来了经济效益的提高。1999年,全市96家信用社中(6个联社、91个法人社),共有71家信用社经营出现亏损,累计亏损9029万元;盈利信用社只有25家,共盈利212万元。但到2002年底,全市100家信用社(6家联社、94家法人社)中已有74家实现了盈利,共盈利1041万元,较1999年增加819万元。而亏损信用社家数已下降到26家,亏损额也下降到2615万元,较1999年减少6414万元。预计2003年,全辖区赢利农村信用社将增加到82家,亏损信用社下降到18家。盈亏轧差后,全辖区农村信用社预计亏损额降将进一步下降到650万,比上年减少约60%。 表1 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的变化(单位:万元) 与此同时,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制度也不断趋于完善,风险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原来那种忽视经济核算、忽视利润指标的粗放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已初步得到扭转。可以说,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已出现了转机。 二、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经营出现转机,决不意味着其未来的发展道路就是平坦的。当前,尚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在困扰着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矛盾主要是: (一)不良贷款比率偏高、历史包袱沉重。据统计,到2002年底,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共有不良贷款190,630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9%。这一比例不仅远远超过国际银行界通行的标准,也大大高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水平。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与农业银行脱离代管关系时,农业银行有意识地转嫁风险贷款;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也把部分不良资产带入了农村信用社;90年代初“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时,农村信用社受地方行政干预,为了配合“大局”而发放贷款;企业恶意逃废、悬空信用社贷款;以及经营不善等。不仅如此,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国家曾规定要对居民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补贴,但贷款利率却没有相应提高。“国家出政策、金融机构买单”的结果,就是保值补贴成了农村信用社的沉重包袱,据统计,仅保值储蓄一项,农村信用社就多增加利息支出7,198万元。在不良资产和政策性包袱的重压下,农村信用社长期处在严重资不抵债的艰难境地。由于不能获得投资回报,广大农民不愿意向农村信用社投资入股。再加上地方政府受财力所限,难以大量投入,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得不到补充,法人治理结构得不到改善、科学的管理体制不能建立起来,真正的经济核算更是难以得到贯彻。信用社的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 (二)管理缺乏灵活性,自主经营受到压抑。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人民银行目前承担着监管者和托管者的双重角色。做为监管者,人民银行审查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督促其建立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检查其经营的合规性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作为托管者(行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又指导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如转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等)。但这两种职能是相互冲突的。为了减轻监管方面的压力,人民银行就具有了抑制农村信用社活力的倾向。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编制乃至服务网点的调整,均须人民银行层层审批,费时费力,不利于信用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金融服务。就具体业务而言,许多特色农业(如花卉、药材)的生产周期超过1年,但小额信贷通常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难以完全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三)县域资金大量外流,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为农村信用社开展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也带来了资金大量流出的问题。由于收缩放款,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只得把大量闲置资金上存,再加上邮政储蓄的吸存,就形成了县域经济资金大量外流的局面。据统计,近5年来,许昌下辖各县(市)资金流出规模平均每年增加41,547万元。特别是1999年以来,资金流出量每年都在增加,2001年和2002年的增量甚至达到9亿元和6亿元的高水平。由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得不严重依赖政策性贷款的支持。据统计,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净投放的农业贷款(56,312万元)中,将近60%(32500万元)为上级下发的政策性贷款。不仅如此,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诚信观念不强,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变相逃废债务乃至执法不严的问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现象。 表2 许昌各县(市)资金外流规模增幅变化(单位:万元) (四)管理水平低,员工素质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质,在计划经济时期,很少有正规大学的毕业生分配到农村信用社工作。当有可能通过“双向择业”引进所需人才的时候,农村信用社则因经济效益差、工资福利水平低而难以招募到业务发展所急需的人才。这样就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员工素质偏低的局面。据统计,许昌市辖区内6个信用联社、100个法人社24,549名正式员工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只有22人,具有大专学历的员工仅有402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函授和自学性质,其专业方向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无直接关系)。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实力的薄弱,直接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现代技术的采用。目前,农村信用社大部分还是手工操作,这不仅导致效率低下,还使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方法难以得到应用,从而导致管理上出现盲区和潜在漏洞。 (五)规模小,创新能力差,服务水平落后。虽然信用社共同出资成立了县信用联社,并由信用联社对各信用社行使管理职能,但农村信用社是基本的经营核算单位,更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通常只覆盖一个乡(镇)。过小的辖区、偏低的员工素质决定了各信用社乃至信用联社的创新能力很差,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在防范金融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操作规程、引入现代管理技术、乃至加强相互协调和合作等方面,信用社都严重依赖外部力量(如人民银行等)的帮助和推动。目前,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农村信用社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对于如何防范来自利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农村信用社则没有相应的整体化思路。另外,由于经营网点覆盖范围过小,农村信用社的汇兑业务必须通过层层代理才能实现。一笔汇兑业务,由农村信用社办理,通常需要3天,而国有商业银行当天甚至几分钟之内就能办妥。汇路不通畅、汇票签发难已成为制约其对公服务的突出因素。 三、对策性建议 当前,伴随着金融组织结构和经营战略的大调整,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只有解决了上述深层次矛盾,农村信用社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服务于社员。 (一)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适时推进对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目前,我们仍把农村信用社定位为“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但实际情况却是:(1)从资本金构成看,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大量不良资产,农民和经济实体并不愿意入股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多来自政府投资和职工入股;(2)从监管角度看,农村信用社所适用的,也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如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本充足性分析、流动性分析、收益分析等);(3)从历史经验看,产生巨额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忽视了经济核算的极端重要性;(4)从国际经验看,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是小额信贷机构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之一。而所谓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就是指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收入(包括政府补贴)在弥补经营成本之后还有适当盈余。因此,应当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在对其历史负担进行适当处理之后,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农村信用联社改组为商业性的小型金融机构,同时取消各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变两级法人为一级法人。 (二)采取措施,解除农村信用社沉重的历史包袱。前面已经提到,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和不良资产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据统计,在许昌市,仅支持“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城市信用社和基金会归并、农行转嫁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就达168,431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的36%。对于国有银行因政策、体制原因而形成的历史包袱,国家已采取了剥离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性、体制性不良资产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要求其自行消化,就会人为形成一个对农村信用社极不公平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讲,完全靠扩大存贷款利差、用信用社的盈利消化这些历史负担,不仅需要较长时日(甚至还会出现信用社的微薄利润不足以偿付不良资产的巨额利息,最终导致历史欠账越滚越大的现象),而且其实质是把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转嫁到农民头上,这和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是直接相悖的。 (三)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适当放宽对贷款利率上浮的限制。小额信贷方式灵活多样,手续简便,但其交易成本相对较高,适当提高贷款利率上浮界限 ,可以使小额信贷在弥补经营成本之后,仍能保持一定的盈利,从而增强其自主发展的能力;(2)多渠道拓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具体措施包括:使支农再贷款规模与资金流出量相挂钩,建立起支农再贷款持续增长的机制;减免农村信用社的储蓄利息税;允许农村信用社适当提高储蓄存款利率;允许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进入资金市场等;(3)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具体包括: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放宽对核销贷款损失的限制等;(4)适当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在强化管理、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农村信用社在用人、网点设置方面的自主权;增加其在利率、贷款期限的自主权。 (四)成立省(市)级的行业协会,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指导,提升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水平。新的行业协会将承担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指导职能,具体负责全省(市)范围内农村信用社(或小型金融机构)的人员培训和提高、与省(市)外乃至国外同行的交流、推广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制定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政策调研和业务指导等事项。 (五)进一步净化农村信用环境。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贷款担保机构;加大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欠贷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问题是近些年理论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生态;普惠制农村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进行着改革。2004年以来,先后有8个金融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别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号文件及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  农村金融问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严瑞珍、刘淑贞(2003)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宋艳林、刘小玲(2004)和李锋(2004)从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周天勇(2004)从“三农”特点人手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姚翟军(2006)、李喜梅(2006)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逻辑,丛丹阳(2005)、王晓云(2005)从功能定位与战略调整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吴晓灵(2006)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温铁军、姜柏林(2007)从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角度提出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除此之外,杜晓山、焦瑾璞、高伟、韩俊、何广文、吴晓灵等都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现行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为补充。这种机构体系总体来看较合理,但各金融机构在产权关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省级联社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一致。省级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又是省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正厅级单位),故其具有政企的双重属性。从现实运行上看,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从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其所有者权力的一种“替代”。就这一点而言,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之间关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股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从股权关系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持股关系;而从控制权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  二是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没有形成“权、责、利相称”机制。目前入股农信社的社员,入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得到稳定的股金分红,要么是为了得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但他们并不关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而最终风险基本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股权结构非农化倾向严重。很多地方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改革中,对股东既没有身份要求,也没有社区范围限定,法人、职工、国家公职人员持有的股份明显增加,农民被边缘化。股权结构的非农化易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的非农化。  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无其“神”。由于许多农村信用社所有权虚置,导致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由于理事会成员素质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别是企业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贷款问题、理事会议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会很难真正执行其作为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的职能;此外,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发挥各项监督作用。  2.中国农业银行  一是机构大量收缩。自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农行开始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网点、51%的员工、42%的存款、35%的贷款分布在县域范围内,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是背道而驰的。钟笑寒,汤荔(2005)构建信息模型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缩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收入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受到了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产权主体虚化、法人地位残缺。国家与农业银行财产权益缺乏真正的利益关联,银行经营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内在动机,政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对农业银行的人事、业务经营等方面仍有许多行政干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是经营非效益化倾向严重。由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意识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经营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业务运行成本较高。二是经营核算考核机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完善和改变。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业务管理机制非科学化,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四是内控非刚性,自我约束力不强。五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创新、开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撑。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一是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应有的效能。虽然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成立,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股权结构过于单一将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风险管理缺失,表现为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缺乏实施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化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三是人员素质还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  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占比6%),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占比8%),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数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然而这一数量与农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还显得有些不足。二是结算渠道不畅。比如目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不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而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代理,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三是经营人才匮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工作环境欠佳,难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缺陷  现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以农村信贷市场为主,同时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本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  1.农村信贷市场  一是农村信用社形成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由于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机构收缩,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占据了垄断地位。如果将“三农”贷款局限于农业、乡镇及收购贷款三类,据统计2005年农信社贷款占96%,农发行占84%,农行占97%;其中,农信社贷款占所有农业贷款的78%,乡镇贷款的5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8%。农村信用社垄断的形成并非农村信贷市场各利益主体激烈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的结果。  二是贷款利率定价不合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还存在,而在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则已经取消了贷款利率上限,这样就存在政策歧视问题,也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还受到严格管制,从而缺乏实行风险定价的机会。  2.农村资本市场  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大大落后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国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为48万亿元,占全国C,DP的比例为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为740亿元,占A股市场4万亿元市值的比重仅为71%。很显然,资本市场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农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从而说明资本市场没有给农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3.农业保险市场  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其主要表现在农业风险日趋严重而农业风险保障却在减少。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高达1亿元。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据统计,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农业保险赔偿金额从1992年的1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0亿元。虽然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加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承保面、保费收入及保险赔偿金额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过窄、总量不足、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近些年业务品种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基本还停留在中国传统银行业的存、贷、汇三种基本业务上,近些年银行业发展的新兴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严重,据杨兆廷(2009)测算,从1998~2006年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从50亿元增加到03亿元,且仍然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四)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  目前,我国虽然己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首先,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其次,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再次,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理念基本上还停留在机构设立、业务审批和合规性检查阶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比如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不够。最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建设不完善,对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惩罚机制;二是有关农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而且收费高,“三农”融资成本高,比如客户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有关地产评估和登记的费用达2%~6%。而且金融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各项费用也很高;三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来只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让所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支农业务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并逐步建立普惠制农村金融。普惠制农村金融的构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需求数额较小、层次较多和农业风险性较高等特点,导致了以效益为生命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金融供给不足;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这样的思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出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战略考虑,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当前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所以当前为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不断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应该逐步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二)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职能定位  第一,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改变现在僵化的信贷管理体制,其省级机构应合理向下级机构授权授信,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机制并扩大其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政策性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还应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开发与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第三,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管理体制、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 业村的发展。第四,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的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并扩大其业务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在试点小额贷款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等业务。第五,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力度并尽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第一,尽快出台推动农业企业步入上市进程的政策。根据“国九条”和“非公36条”的精神,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大省的政府部门要出台扶持农业企业上市政策,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从而带动一批相关企业的发展。第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早期的资金需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我国的风险和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农业产业往往伴随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对民间资本吸引力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发展民间资本与政府共同参与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四)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鉴于农业保险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差,为推进农业政策保险的起步,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当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建议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救灾保险基金;探索将农村财产险、寿险和农业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合并经营,用财产险和寿险的盈余,适当补贴生产保险的不足,实现险种的搭配互补;鼓励地方政府、农业大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各出一点资金,各级政府补一点资金的办法办保险;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在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发展投资主体多渠道、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并鼓励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具体可以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农村存款业务及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上实施创新。例如农村金融信贷品种可以进行如下创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举办“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创办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公共事业贷款上,创办“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在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开办农村公职人员为农户保证贷款。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可创办仓单质押贷款、滩涂承包经营权和林业资源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贷款等。  (六)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认识,走出理论误区。要纠正“农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对农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让城乡人民用得起贷款”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认识。涉农贷款应在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下进行,即借贷利率要能覆盖贷款业务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应尽快明确在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等领域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  (七)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实监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根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以维护其良好的运作,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八)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首先,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恶意逃废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其次,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最后,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二是完善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首先,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其次,要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再次,要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农村金融服务论文选题

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金融学毕业论文题目,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及其运作分析   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   完善信用管理体系与中小企业融资   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5.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6.加入WTO后完善中国监管体制的设想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8.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  9.我国金融风险的制度性分析  10.国际金融风险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11.非对称信息与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问题  12.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3.我国保险监管制度的现状与发展研究  14.我国证券监管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15.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6.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性研究  17.我国企业债券风险特征研究  18.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研究  19.开放条件下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与防范  20.论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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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问题是近些年理论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生态;普惠制农村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进行着改革。2004年以来,先后有8个金融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别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号文件及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  农村金融问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严瑞珍、刘淑贞(2003)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宋艳林、刘小玲(2004)和李锋(2004)从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周天勇(2004)从“三农”特点人手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姚翟军(2006)、李喜梅(2006)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逻辑,丛丹阳(2005)、王晓云(2005)从功能定位与战略调整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吴晓灵(2006)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温铁军、姜柏林(2007)从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角度提出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除此之外,杜晓山、焦瑾璞、高伟、韩俊、何广文、吴晓灵等都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现行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为补充。这种机构体系总体来看较合理,但各金融机构在产权关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省级联社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一致。省级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又是省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正厅级单位),故其具有政企的双重属性。从现实运行上看,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从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其所有者权力的一种“替代”。就这一点而言,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之间关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股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从股权关系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持股关系;而从控制权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  二是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没有形成“权、责、利相称”机制。目前入股农信社的社员,入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得到稳定的股金分红,要么是为了得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但他们并不关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而最终风险基本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股权结构非农化倾向严重。很多地方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改革中,对股东既没有身份要求,也没有社区范围限定,法人、职工、国家公职人员持有的股份明显增加,农民被边缘化。股权结构的非农化易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的非农化。  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无其“神”。由于许多农村信用社所有权虚置,导致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由于理事会成员素质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别是企业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贷款问题、理事会议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会很难真正执行其作为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的职能;此外,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发挥各项监督作用。  2.中国农业银行  一是机构大量收缩。自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农行开始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网点、51%的员工、42%的存款、35%的贷款分布在县域范围内,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是背道而驰的。钟笑寒,汤荔(2005)构建信息模型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缩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收入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受到了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产权主体虚化、法人地位残缺。国家与农业银行财产权益缺乏真正的利益关联,银行经营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内在动机,政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对农业银行的人事、业务经营等方面仍有许多行政干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是经营非效益化倾向严重。由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意识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经营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业务运行成本较高。二是经营核算考核机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完善和改变。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业务管理机制非科学化,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四是内控非刚性,自我约束力不强。五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创新、开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撑。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一是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应有的效能。虽然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成立,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股权结构过于单一将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风险管理缺失,表现为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缺乏实施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化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三是人员素质还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  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占比6%),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占比8%),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数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然而这一数量与农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还显得有些不足。二是结算渠道不畅。比如目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不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而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代理,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三是经营人才匮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工作环境欠佳,难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缺陷  现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以农村信贷市场为主,同时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本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  1.农村信贷市场  一是农村信用社形成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由于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机构收缩,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占据了垄断地位。如果将“三农”贷款局限于农业、乡镇及收购贷款三类,据统计2005年农信社贷款占96%,农发行占84%,农行占97%;其中,农信社贷款占所有农业贷款的78%,乡镇贷款的5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8%。农村信用社垄断的形成并非农村信贷市场各利益主体激烈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的结果。  二是贷款利率定价不合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还存在,而在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则已经取消了贷款利率上限,这样就存在政策歧视问题,也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还受到严格管制,从而缺乏实行风险定价的机会。  2.农村资本市场  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大大落后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国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为48万亿元,占全国C,DP的比例为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为740亿元,占A股市场4万亿元市值的比重仅为71%。很显然,资本市场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农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从而说明资本市场没有给农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3.农业保险市场  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其主要表现在农业风险日趋严重而农业风险保障却在减少。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高达1亿元。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据统计,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农业保险赔偿金额从1992年的1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0亿元。虽然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加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承保面、保费收入及保险赔偿金额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过窄、总量不足、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近些年业务品种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基本还停留在中国传统银行业的存、贷、汇三种基本业务上,近些年银行业发展的新兴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严重,据杨兆廷(2009)测算,从1998~2006年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从50亿元增加到03亿元,且仍然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四)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  目前,我国虽然己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首先,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其次,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再次,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理念基本上还停留在机构设立、业务审批和合规性检查阶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比如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不够。最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建设不完善,对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惩罚机制;二是有关农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而且收费高,“三农”融资成本高,比如客户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有关地产评估和登记的费用达2%~6%。而且金融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各项费用也很高;三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来只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让所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支农业务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并逐步建立普惠制农村金融。普惠制农村金融的构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需求数额较小、层次较多和农业风险性较高等特点,导致了以效益为生命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金融供给不足;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这样的思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出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战略考虑,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当前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所以当前为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不断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应该逐步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二)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职能定位  第一,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改变现在僵化的信贷管理体制,其省级机构应合理向下级机构授权授信,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机制并扩大其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政策性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还应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开发与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第三,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管理体制、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 业村的发展。第四,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的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并扩大其业务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在试点小额贷款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等业务。第五,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力度并尽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第一,尽快出台推动农业企业步入上市进程的政策。根据“国九条”和“非公36条”的精神,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大省的政府部门要出台扶持农业企业上市政策,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从而带动一批相关企业的发展。第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早期的资金需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我国的风险和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农业产业往往伴随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对民间资本吸引力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发展民间资本与政府共同参与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四)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鉴于农业保险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差,为推进农业政策保险的起步,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当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建议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救灾保险基金;探索将农村财产险、寿险和农业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合并经营,用财产险和寿险的盈余,适当补贴生产保险的不足,实现险种的搭配互补;鼓励地方政府、农业大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各出一点资金,各级政府补一点资金的办法办保险;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在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发展投资主体多渠道、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并鼓励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具体可以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农村存款业务及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上实施创新。例如农村金融信贷品种可以进行如下创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举办“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创办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公共事业贷款上,创办“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在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开办农村公职人员为农户保证贷款。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可创办仓单质押贷款、滩涂承包经营权和林业资源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贷款等。  (六)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认识,走出理论误区。要纠正“农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对农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让城乡人民用得起贷款”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认识。涉农贷款应在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下进行,即借贷利率要能覆盖贷款业务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应尽快明确在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等领域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  (七)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实监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根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以维护其良好的运作,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八)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首先,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恶意逃废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其次,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最后,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二是完善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首先,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其次,要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再次,要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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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服务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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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1、绿色金融政策和在中国的运用2、加强理论研究推进绿色金融3、低碳经济发展与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支持4、试水提速,亚投行怎样开展绿色金融5、构建农村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和体系的路径探讨6、NGO参与和推动绿色金融的启迪意义7、构建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升级的长效机制8、提升绿色金融政策执行力的途径9、刍议绿色金融工具创新的必要性和方式10、实施绿色金融措施保护环境概论——以英国“绿色金融项目”为例11、赤道银行:领跑中国绿色金融12、绿色金融战略与实践13、绿色金融制度的兴起与我国的因应之策14、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国际实践与经验借鉴15、中外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分析16、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自觉实践绿色金融17、论绿色金融与两型社会建设18、商业银行实施绿色金融的比较研究19、低碳经济时代下的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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