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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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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英语: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一个侧重于交易成本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过程中,没有被易主考虑到而损耗掉的成本,譬如讨价还价花去的精力与时间,为防止而采取的保险措施等,这些举动花费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为其范围涵盖太广泛,至今具体的定义仍有很多说法。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企业理论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  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  (二)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  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  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

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英语: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是一个侧重于交易成本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过程中,没有被易主考虑到而损耗掉的成本,譬如讨价还价花去的精力与时间,为防止而采取的保险措施等,这些举动花费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为其范围涵盖太广泛,至今具体的定义仍有很多说法。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企业理论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制度指人际交往中的规则及社会组织的结构和机制。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始于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仑的《有闲阶级论》;新制度经济学起源于科斯 (Ronald Coase)《企业之性质》,科斯的贡献在于的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分析中并指出企业和市场在经济交往中的不同作用。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德姆塞茨(Harold Demsetz)等人对于这门新兴学科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30年,新制度经济学是蓬勃发展的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在现代西方经济学蔚为壮观的体系中,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特别引人注目的一支。一般认为,现代西方经济学可分为主流经济学和非主流经济学。主流经济学由亚当·斯密发端,中经大卫·李嘉图、西斯蒙第、穆勒、萨伊等,形成了古典经济学体系(Classical Economics)。在20世纪以后,主流经济学又历经了“张伯伦革命”、“凯恩斯革命”和“预期革命”等,形成了以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框架的新古典经济学体系(Newclassical Economics)。尽管主流经济学枝繁叶茂,备受青睐,但非主流经济学一直在努力抗争,不断创新,仍获得相当的发展空间。非主流经济学流派很多,制度经济学就是其中的一个流派。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引人注目,不仅是因为它的理论思想与众不同,更重要的是它的研究方法所具有的独特性质。

新制度经济学(英语: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一个侧重于交易成本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过程中,没有被易主考虑到而损耗掉的成本,譬如讨价还价花去的精力与时间,为防止而采取的保险措施等,这些举动花费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为其范围涵盖太广泛,至今具体的定义仍有很多说法。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企业理论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的论文题目

一、生产问题生产问题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生产问题的基本问题就是为谁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的问题。但在经济学、包括西方经济学、尤其是新古典经济学中,关注最多的其实并不是为谁生产、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的问题,而是生产最大化问题。生产最大化问题就是产量的最大化问题(因为假定价格是已知的,所以产量最大化其实就是收益的最大化)。生产最大化表现为成本既定条件下的产量的最大化和产量既定条件下的成本最小化。把生产问题简化为生产最大化问题时有问题的。因为,现代生产不是单个人独立进行的小生产,而是很多人协作进行的大生产,生产的组织(这里作动词用)和管理显然是生产的重要问题。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看成一个生产函数显然是过于简化了问题,因为不同的组织和管理就意味着不同的生产函数、而组织和管理显然不只是一个管理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涉及成本和效率问题。科斯注意到了传统经济学把厂商看作一个生产函数、生产问题简化为生产最大化问题的缺陷(之一),提出了经济学的第二个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交易或交易成本问题,他没有注意到生产关系问题)。马克思经济学更关注生产关系问题(生产关系问题其实就是生产力问题,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不正确的,是生产力条件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条件结合形成生产力(结合是以一定的生产关系结合的),因此结合是形成生产力的条件,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形成的条件、制约着生产力(所以要按照生产力条件调整生产关系),马克思所讲的生产力其实很多都是讲生产力条件,他的历史唯物论是有缺陷的),生产关系问题显然是生产的基本问题(生产关系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生产中的带有自然性质的技术关系(管理水平其实是管理技术问题,但管理技术及包括自然性质的技术关系、也包括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涉及社会属性的技术问题))。这里的生产主要是狭义的,但在广义上也是成立的。二、交易成本问题传统经济学也关注成本问题,但其关注的主要是生产成本问题。科斯注意到了传统经济学的上述缺陷,他在《企业的本质》提出了企业是市场的替代机制、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等问题,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较完整地提出了交易成本这个概念和分析工具,交易成本是与生产成本不同的成本,它是由于交易而产生。后来,很多新制度经济学家、法和经济学家都是运用科斯的交易成本这个分析工具。但是,科斯的创新是有缺陷的。他把企业看成市场的替代机制,是个创新、提供了新的视角,但忽视了企业的“生产”(这里的生产从功能上讲是广义的、创新也是生产的内容之一)功能或生产力问题,生产的具体组织和管理也不是一个合约就能解决的(因为,按照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人是经济人、而合约又不可能是完全的)。三、分配问题传统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法和经济学,过度地关注生产最大化问题、产权问题、交易费用问题,而忽视了分配问题,阿马蒂亚??森强调了这个问题。从马克思经济学来看,分配问题不是独立于生产问题的,它是由生产决定的,生产又是由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的。马克思的观点极其深刻地揭示了私有制条件下分配的本质。现在有人主张不讲所有制、而在分配领域寻找社会主义、寻找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极其幼稚和肤浅的看法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正如科斯所说,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经济学制度分析的方法。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形状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 - 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家和多条支流。新制度经济学包括四个基本理论:(一)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成本的想法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提交了一份文件,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伙伴和交易价格的成本,讨价还价,订立合同成本,冲动严格遵守合同费用等条款。 拟议中的交易成本,为新制度经济学是很重要的。由于经济学是稀缺资源分配的研究中,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交易活动稀少,导致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也是有风险的,所以有交易成本,因此,存在着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分配问题是经济效率。因此,必须提高系统必备的经济效益,否则旧体制将被新系统取代。因此,该机构分析,只考虑真正纳入经济学分析。 (二)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一种社会关系,是提供人们在相互的行为类型的关系的规则,是社会规则的基础。产权经济学硕士Allchin说:“房地产是一个社会强制的经济很好地利用了选择的权利。”这揭示了财产权利的性质是一种社会关系。在罗宾逊,一个世界的人,财产权利是无效的。只有在人类社会的相互作用,人必须是产权相互尊重。 财产的权利束,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当一个事务在市场中出现,换来了两束的权利发生。产权在交易的内容包括捆绑商品的交换价值,这是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点的影响。 财产本质上是一套激励和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表现如何,最终取决于提供的产权安排奖励个人行为。 (3)商业理论科斯的交易成本分析工具,利用他们的积极性,存在于实体经济和事实的业务及企业市场的性质,世界取得了生产系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市场机制的单一系统的开创性的解释,扩大了它们之间的替代关系,包括生产企业两个沉重的制度体系和市场的存在。 科斯认为,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也是企业资源配置的手段,两者是相互替代的。科斯似乎有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一定的营销成本节约市场机制运行成本。节约交易成本所产生的业务存在的,只有权力替代市场机制。 边贸市场和企业,它在哪里?科斯认为,因为也有企业管理的成本,企业规模不能无限扩大其在该限额:利用有组织的贸易企业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 (4)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代表人物是北,他强调,当然是激励经济增长的创新技术,但如果人们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法律制度等)构建技术创新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不可设想。总之,诺斯罗普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使系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正如科斯所说,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初具规模,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新制度经济学包括四个基本理论: (一)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 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 (二)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 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 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 (三)企业理论 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 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 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 (四)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 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我国理论界对产权的论述已有不少,对国外产权经济学的介绍和传播也颇为迅速和广泛,但由于各自理解的不同,对产权的概念和理论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趋一致。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现代西方产权经济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追根溯源,以美国的罗纳德·科斯、哈罗德·德姆塞茨等人为代表的现代西方产权经济理论的主要渊源有两个:一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尽管科斯等人是在对他们的交易摩擦不存在的市场假定的反思中建立自己的理论的,但事实上他们仍然禀承了传统经济学的自由竞争理论和“经济人”的假定,也接受了它们的“局部均衡理论”和边际分析方法。二是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学派。比如,制度学派的集大成者康芒斯在其经典名著《制度经济学》中,将“交易”一般化,从而为产权理论创立“交易费用”提供了素材。 1937年11月,科斯在英国《经济学》杂志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成为产权理论产生的重要标志。1960年,科斯又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则是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发展或逐步成熟的标志。因为在这篇经典论文中,科斯首创交易费用概念,而交易费用是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所以,理解和把握交易费用就尤为重要。在科斯看来,交易是稀缺的,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所以,交易费用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1)发现贴现价值,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2)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应该指出的是,交易费用虽是个不太规范和不太明确的概念,但对它的深入探讨和研究却对许多经济现象形成了有力的解释。这当然也得益于后人总结出来的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关于交易费用、产权界定和资源配置效率三者之间内在联系的定理。通常又分为两个定理,科斯定理1: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如何界定,市场机制都会自动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科斯定理2:如果交易费用为正,不同的权力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科斯定理已经成为产权经济学的基础理论。 科斯定理是在分析“外部性”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外部性是指从事生产活动的当事人给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影响。例如,造纸厂排放污水污染了河水,使农民的粮食产量减少或使沿河居民的身体受到损害。外部性的产生是由于经济主体的产权划分不明确,由此而使得侵犯他人的利益成为可能,而产权的功能之一就是界定清楚每个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使外部性得以内在化。因此,外部性的存在及如何解决也是产权理论的重要内容。 西方学者在讨论产权时一般都基于上面两个概念,并进而提出他们对产权的不同看法。具有权威性的《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产权持有“所有权”说。该辞典解释说,产权“亦称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相关的权利”。 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进而把所有权解释为包括广泛的因财产而发生的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权利约束的观点,在理论上阐述更为详尽的是配杰威齐(SPejovich)等。配杰威齐指出:“产权是因存在着稀缺物品和其特定用途而引起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产权详细表明了在人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所有的人所必须遵守的与物相对应的行为准则,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准则的处罚成本。”这种准则即为所有权。配杰威齐认为,所有权包括四方的权利:一是使用属于自身资产的权利和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的资产权利,统称使用权;二是从资产中获得收益的权利,统称收益权;三是变化资产的形式和本质的权利,即处置权;四是全部让渡或部分让渡资产的权利,即交易权。 配杰威齐认为,作为上述四种权利的统一的所有权,实际上也就是罗马法中所说的产权,只不过罗马法中把“所有权”特别定义为使用权。 德姆塞茨(HDemsetz)则从产权功能和作用出发定义产权的,他说:“所谓产权,意即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社会的工具,其意义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人与他人做交易时,产权有助于他形成那些他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德姆塞茨的这一定义:一是通过产权的行为性来强调产权的功能特点,即强调产权是被允许通过采取什么行为获取利益的权力;二是强调产权的社会关系性质,认为产权是“社会的工具”。诺思也从德姆塞茨基本一致的角度给产权下了定义:“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 既强调了产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权主体排斥他人的关系,又强调了产权的功能化行为——排他性行为。英国学者Y·巴扎尔从法律角度理解产权,认为它是“人们对不同财产的各种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通常,法律的权利会强化经济权利,但是前者并不必然是后者存在的充分条件。人们对不同财产的诸种产权并不是不变的常数,它们是财产所有人努力保护自己财产安全的函数,同时要受到别人企图获得土地所有权比法定的土地所有者更缺乏安全,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缺乏单方面执行的契约,而且是因为缺乏警察的保护”。 这种观点较有影响的代表为阿尔钦(A Alchian)。他明确指出:产权是授予特别个人某种权威的办法,利用这种权威,可以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特定物品的使用方式。显然,这里不仅是把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而是更强调产权作为一种制度规则,是形成并确认人们对资产权利的方式。阿尔钦特别考察了这种产权产生的两条基本途径,即一方面产权是在国家强制实施下,保障人们对资产拥有权威的制度形式;另一方面,产权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人们对资产能够拥有权威的社会强制机制。由此来定义产权,可以将产权理解为由政府强制和市场强制所形成的两方面相互统一的权利。当代学者如菲鲁博腾就特别强调,产权不是指人对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认为社会关系是产权的本质。他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性关系。产权分配格局具体规定了人们那些与物相关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或者必须承担不遵守这些规范的成本。这样,社会中通行的产权制度便可以被描述为界定每个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和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 这种关于产权的定义有两个特点:一是把人与人的关系视为产权的本质所在;二是把产权视为一种经济性质的权利,视为人们在使用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社会性质的关系。既然把产权定义为一种社会关系,运动便成为产权内涵的本质特征。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费用理论 、产权理论与国家理论 、 企业理论。其常用理论主要包括:交易消费理论: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企业理论: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

新制度经济学(英语: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一个侧重于交易成本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交易成本是指在建立商品交易过程中,没有被易主考虑到而损耗掉的成本,譬如讨价还价花去的精力与时间,为防止而采取的保险措施等,这些举动花费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因为其范围涵盖太广泛,至今具体的定义仍有很多说法。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产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企业理论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选题

2税收的分配职能税收的分配职能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在借助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需要将一部分社会产品或者国民收入转化为国家所有。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税收在执行分配职能的过程中主要是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转变为一个新的具有经济单位与个人收入的格局。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税收执行分配智能的过程就是国家进行财政收入的过程。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一般的分配相比,这种分配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税收分配与财产权利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其主要以国家的政治权利作为主要的分配依据。而且这种分配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限制,包含的范围比较广。(2)形成之后的税收收入基本上都归国家的支配和占用,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3)税收分配是一种强制性的分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税收所执行分配的职能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调节国家、经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为了平衡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想确保二者之间关系能够长久的维持下去,一定要保证整体利益不受危害。主要是因为在国家整理利益维护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解决局部之间的利益。不仅如此,也要注重维持局部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奠定坚实的基础。3税收的调节职能现实中的每件事情都是在不断的运动的,在不断的运动过程中其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调节。调节的本质就是使事物能够符合客观客观规律的要求。比如说,吃药解热属于自觉调节的过程,人体出汗散热则属于自发调节的过程,自然界的每件事物都有其该有的规律,税收调节也是这样。税收调节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来对税收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将按照不同分类方式对其进行划分。其中,根据其目的可划分为鼓励性调节和约束性调节。按其范围可将其划分为普通性调节和特殊性调节两种。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税收执行调节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调节主体的集中性。税收调节主要是由国家来操控的,与某个经济单位或者是个人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税收调节主要由国家负责;二是调节过程中的各种活动主要是根据国家的意志来确定的;三是调节的相关政策也是由国家来制定的,与其他团体之间没有太大的联系。(2)调节范围的广泛性。税收调节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在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都各个过程中都有其参与。(3)税收的调节方式比较灵活。国家在进行税收调节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进行调节。虽然说税收调节的职能是客观的,但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如何进行税收调节又有较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有很多,不仅是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之间的差距,还与不同地区之间统治阶级的意识有着较大的关系。不仅如此,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因为其政治文化的区别而导致国家税收调节方向的不同,当然其税收调节的制度和目的也会因其产生较大的差距。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国家各种税收法令以及征收办法的总称就是税收制度,其中,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以及各种税收管理办法等都属于税收制度的包含范围之内。不仅如此,税收制度也是国家法律有机组成的一部分,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相关的作用中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也与其国内的社会制度、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政策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不仅如此,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一定的不同,每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政治以及统治阶级的意识都会有很大的差别,这导致不同历史时期所产生的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所以说,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有一定的差距,其也会随一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据调查,这些因素主要是由实体要素和程序要素两方面所组成的。1纳税人什么征税、征多少以及由谁缴纳是每一种税收都会存在的三个问题,从法律上讲,纳税人其实就是课税主体。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所谓的自然人就是指国家的公民或居民。而法人则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所形成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经济活动的组织结构。不仅如此,这部分法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法定纳税人负有直接缴纳税款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负税人就是所纳税款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和负税人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进行税负转嫁,这时候的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就存在一定的差距了。“扣缴义务人”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所采取的一些手段。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和负税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税收征纳的关系所改变的,而税收转嫁所引起的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分离则是影响了其分配关系。通常所说的税负转嫁就是指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渠道或者方式,将相关的税收负担通过一些方式转嫁给别人负担的过程。税负转嫁主要是在日益发展的经济市场以及商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所形成的。税收不仅是分配范畴,也是历史范畴。在现在社会上很多经济活动都伴随着税收,这必然会造成税收负担的产生,但是税收却不一定会产生税负转嫁,只有在一定情况下才会造成税负转嫁现象的产生。在自给自足的社会中,大多数的生活会直接从生产领域将物品转换到消费领域,其并不进行市场交换,国家一般不会对商品或商品流转征收课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税负转嫁出现的可能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商品交换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商品之间都有可能进行商品交换,该过程主要是将商品通过货币进行不同的转化,而且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也会随之扩大,在这种条件下,税负转嫁就具备了足够的条件。所以说,能否完成税负转嫁与商品货币发展程度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当商品经济活动有规律的发展时,税负转嫁的发生率就会大大增加。不仅如此,不同的社会制度也会对税负转嫁的产生形式和范围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今市场经济影响广泛,纳税人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应纳税额,以便获得最大的利润。大体有五种基本形式的税负转嫁:首先,是为了实现对税负的转嫁,在销售商品时将其价格进行提高,这种行为被称作前转,又被称作顺转:影响的具体过程是:把交纳的税额放到单位产品的实际生产费用里,这一行为使得税收成为组成生产成本的一个部分,在这一情况下,厂家为了不降低利润,比照税额将价格抬升成为了必然行为。但在价格无法提高的时候,生产费用又不得不提高,逼的一部分厂家不得不退出该领域的生产过程,将资本投入到其他的生产领域,而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产品的生产量直接减少,价格进一步升高。同时,消费者就将直接承受价格升高中的部分税款。再次是为了达到转嫁税负的目的,在收购原材料或企业的劳动力时将价格压低,或者双管齐下,两者方法都采用:这种行为的好处就是即使在产品出厂价格无法改变或者不得不降低的情况下,纳税人也能达到不负担或者减少负担税款的最初目的。再者是即将前转与后转结合起来进行的,其被称作混合转。如果实际的经济情况不允许纳税人用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转嫁全部的负担税额,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通常会采取混合嫁接的方式。通过这种转嫁方式,当抬高价格或者压低价格的总额超过其直接纳税额度时,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因为这种方式比其他方式隐蔽性更好,所以在实际作用时往往被更多纳税人采纳。然后是消转,即对已缴纳的税额,纳税人直接选择自己“消化”,即纳税人不选择提高销售价格也不选择压低生产成本。当然,这种方式需要拥有一定的条件,如降低生产成本、产品销量还有扩大的空间等,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经荷管理,深挖内部潜力。由课税商品在生产销售流通过程中获得的额外利润来消除税负。再然后就到了税收资本化:“资本还原”是它的别称,即购买生产要素的人将未来购买的生产要素需要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人的价格提前扣除(即压低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销售者这种方式的人大部分是一些可以增值的产品,比如土地、房屋、股票等,税收资本化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是把经济交易每次所得税款,随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税款转嫁,而税收资本化则是一次性地将累计应缴纳的税款进行转移,因此它客观意义上是一种特殊的税负后转形式。通过纳税人转嫁税负的基本方法可以得知:税负转嫁必然附带着价格背离价值的运动。不论纳税人是提升价格还是压低价格,或者两者兼之的方式以此达到税负转嫁的目的,其相同之处都是通过价格背离价值部分取得的差额来补偿其应纳税额的同时,税负转嫁不仅需要自由定价的基本条件之外,而且还需要根据经济的景气情况、商品供求关系以及商品自身的特性(比如此商品是否是必需品还是非必需品,是否有代用品和L代用品之间的比价情况)等非主观因素而定,而不能随心所欲。2征税对象课税的目标被叫做征税对象,而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相关需求和征收某种特定税的目的,会明确对哪些产品征税,也同时也会确定征收范围。不同的税种由不同的课税对象和征收范围构成,税率等相关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课税对象数量的的变动将直接被征税数额的数量大小决定,这也是它在税收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原因。确定课税对象,首要选定税源。税源是在分配过程中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形成的各类收入。它一般表现形式是利润、利息、股息、工资等。税源既可以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也可以不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举例来说,纳税人的利润所得都是征收所得税,税源和课税对象。针对财产的征税,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是课税对象,财产所带来的收益和财产所有人的收入是税源。由此不难看出课税对象和税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在设计税制时,必须依据经济形势的实际情况,注意不断变化的税源,针对课税对象进行适当的选择,并且对税种恰当的选择。课税对象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选择课税对象时不恰当,纳税的作用不仅发挥不了,严重更可能会造成税源萎缩,税收枯竭。之所以课税对象成为了税制中的基本要素,是因为它不但决定了本税种的性质和作用,甚至本税种的名称也由它确定。因为现如今各国的社会制度各不相同,所以在经济结构、自然条件等方面,彼此也有差异,上层建筑进而影响了经济结构,当然,税制结构也是存在差异,对于税种的设置多少,名称设定都大不相同。所以对这些不同的税制和各种各样的税种的研究由此而生,为了研究税收的发展演变过程、税收的负担状况、税收来源的分布等需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深究,这是为了税收法规的合理性提供相应的依据。因为各人的分析角度不同,所以也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目前有以下几种(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什么是对流转额课税呢?它是一种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在流转环节进行征收的税。在我国,目前所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全都属于对流转额课税,其具有与商品经济密切联系、以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为前提的特点。而结合这些特点,就可以很轻易的发现,对流转额课税的税制在制订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客观商品经济的情况,从决定要征税的商品类别、商品流通环节、征税时的税率等等,其收到商品经济的很大影响。然后,流转额在对流转额课税的税额大小起到决定作用,二者是正相关的关系,且对流转额课税这一税负在自由运行的市场经济现状下能够轻易的实现转嫁。对流转额课税有这很多好处,它对国家进行资金的积累有着很大的帮助,其计税时将流转额当做基础,就算企业的成本发生了变化,税额也能保持稳定,从而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加具有稳定性,所以说其具有稳定财政的作用。什么是对收益额征税呢?它是一种将纳税人的净收入作为征税对象,即对其收益额开征的一种税。收益额体现在不同主体上,其名称也各不相同,其中,应缴纳税款的各种收入是个人的收益额,利润所得额是企业的收益额,而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对收益课税。而对收益课税与对流转额课税有着很多的不同点,这也是它所具有的特点,第一,对收益额课税时,由于国家在制订税率时,参考了纳税人所具有的负担能力和国家财政的需要,在对待不同企业时,按照“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得不征”的远的来进行收益额征税,因此有没有收益和收益多不多就对税收收入产生了巨大的制约,导致了该税收不具备较强稳定性,不如流转税类可靠。第二,收益时间对于税收收入有着很大的影响,工商企业的利润结算期对于所得税有着很大的影响,收益季节对农业税产生着很大的影响,受到以上影响,就限制了其征税周期,迫使其减小征收次数,而通常用分期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来进行征收。第三,该税的课税对象是纯收益,因此便于合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第四,收益税相比对流转额征税更难转嫁,这是因为很难企业在现实生活中对工人的工资很难进行下调,也很难持续让工人加班。什么是对财产的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等都属于对财产的增税,以后可能出现的遗产税与赠与税包括在其中,其开征是将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财产的征税有着许许多多的特点,第一,其面向范围广,覆盖广大老百姓,因此其具有较小、较分散的税源。第二,财政在财产税类的收入具有稳定性,这是与流转税额和收益额相比,财产额的变动数量很小的缘故。第三,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税收管辖权的放开,使得地方政府更加容易实现征收管理的灵活化,让征税的效率得到更大的提高。什么是对行为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契税与城建税等都属于对行为征税,其开征是将那些特定行为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行为征税有着税收选择上的灵活性这一特点,而这也是它的优点,如此一来,它能够让国家更好的实现对某一行为或者某些方面进行的税收调节,让税收调节与国家的政策需求和现实要求相结合,便于国家开展调控。(2)按税收收入形态分类实物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不是货币,而是以那些类似粮食、棉花、牲口等实物来收缴的。在我国实行的实物税,主要是在1985年之前的农业税的收缴,而在这之后,就开始逐渐用货币税来代替实物税,最终于2006年取消了实物税。货币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就是货币,而纳税人在缴纳货币税时,可以通过许多形式来实现,如通过现金缴纳,通过支票缴纳等,货币税的形式相比之前的实物税是一个显著的进步,意味着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使得国家财政的管理与使用更加便利。(3)按税收的课征方法分类定率税,顾名思义,就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率来进行税款的收缴,它有着许多有点,如它有着更加简便的征收过程,是更加稳定的税收来源,可以起到稳定国家财政的作用,同时能够帮助经济更好发展,所以得到世界各国的大力推行。对于摊派税来说,其又被叫做配赋税,它是将国家提前规定好的应该征收的税的总额来照规定好的份额来分摊下去,来分别确定全部的纳税人和课税的目标应该缴纳的额度,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历史上曾经得到过施行,有一定的经验可供参考。(4)按税收的计征依据分类用应税产品的价格来对税款进行计算,这是从价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价税包括多种多样的流转税,其有着税额发生增减是伴随着商品价格的高低变化的特征。用应税产品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数量来对税额进行计算,这是从量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量税包括资源税,其有着不随价格上升或下降而发生变化,而只是关联着课税对象的目标变化的特点。(5)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包括了税金的,就被称作,这是其判断依据与定义,而价内税包含着相当多数的对流转额课税。价外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不包括税金的,它要在价格之外进行税金的附加,这种情况在我国比较少见,只占了税种中的一小部分。(6)按税负是否容易转嫁分类纳税人无法通过一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而负税人一定是纳税人本身,这就是直接税,直接税包括了很多种,其中有财产税、遗产税与所得税等。如果纳税人可以通过某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如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可以实现这一点,那么这里的负税人就可能不是纳税人,这就是间接税。不容易转嫁的是直接税,而与之相反的间接税就属于容易转嫁的一类,而这也是在对比中得出的,具体需要依照价格运动的基本原理来决定是都进行税负的转嫁。那些只是将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划分作为标准,来对某些税进行绝对化的判断,就脱离了现实情境。(7)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中央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中央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的营业税,以及海关关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这些税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中央财政所有,因此就都属于国家税,也被称为中央税。地方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地方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农牧业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地方财政所有,它们于是就被称为地方税。按照上面的分类方法,地方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地方的税种,中央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中央的税种,那么对于像增值税这样,地方与中央都能够分到一定份额的税种,我们在对它们分类时,就把它们划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上面提到的各种方法进行总结,它们都是按照特定的要求来进行分类的,在这里面,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来进行分类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而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由于课税对象才是税法最最核心的要素,因此对经济的调节效果与作用就会随着课税的对象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如此一来,就需要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来分别进行税收制度的制定,在征管方法上,也需要适应不同的课税对象来制定,结合它们各自所具有的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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