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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商业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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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商业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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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课程论文选题参考 1.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监控体系 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改造 3.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若干问题 4.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5.试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6.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现状和发展对策 7.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8.试论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与流通问题 9.试论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行为 10.浅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11.宏观经济运行与股市发展 12.论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然趋势 1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治理 14.开放式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 15.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16.我国利用外资前景展望 17.试论我国外债的适度规模 18.试论我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的运用与完善 19.我国现行货币政策工具的比较选择 20.当代西方金融制度创新及其影响 21.银行信贷管理和搞活国有企业 22.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责任管理 23.新世纪,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24.利率对股市的影响 25.浅析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26.浅谈加入WTO后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7.浅析利率政策在我国的运用 28.试论公开市场政策在我国的运用 29.试论B股在中国股票市场的作用 30.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与展望

一名词解释 信用货币 价值尺度 流通手段 支付手段 格雷欣法则 无限法偿 有限法偿 流动性陷阱 流动性偏好 金融市场 货币市场 资本市场 金融衍生工具 单一银行制 分支行制 银行控股公司制 货币乘数 单一中央银行制 复合中央银行制 准中央银行制 二简答:1、请简述格雷欣法则2、请简述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有哪些。3、请简述流动性偏好理论。4、请简述现代信用有那些形式。5、请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6、请简述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与演变过程。 7、请简述证券一级市场的特点以及与二级市场的关系。8、请简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 9、请简述可贷资金理论。 10、请简述商业信用的作用和局限性金融学课程论文选题参考 1.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监控体系 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改造 3.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若干问题 4.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5.试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6.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现状和发展对策 7.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8.试论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与流通问题 9.试论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行为 10.浅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11.宏观经济运行与股市发展 12.论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然趋势 1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治理 14.开放式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 15.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16.我国利用外资前景展望 17.试论我国外债的适度规模 18.试论我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的运用与完善 19.我国现行货币政策工具的比较选择 20.当代西方金融制度创新及其影响 21.银行信贷管理和搞活国有企业 22.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责任管理 23.新世纪,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24.利率对股市的影响 25.浅析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26.浅谈加入WTO后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7.浅析利率政策在我国的运用 28.试论公开市场政策在我国的运用 29.试论B股在中国股票市场的作用 30.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与展望 金融学课程论文选题参考 1.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监控体系 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改造 3.浅议我国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若干问题 4.浅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5.试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6.试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现状和发展对策 7.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8.试论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与流通问题 9.试论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行为 10.浅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11.宏观经济运行与股市发展 12.论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必然趋势 1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治理 14.开放式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 15.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我国经济增长 16.我国利用外资前景展望 17.试论我国外债的适度规模 18.试论我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的运用与完善 19.我国现行货币政策工具的比较选择 20.当代西方金融制度创新及其影响 21.银行信贷管理和搞活国有企业 22.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责任管理 23.新世纪,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24.利率对股市的影响 25.浅析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26.浅谈加入WTO后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7.浅析利率政策在我国的运用 28.试论公开市场政策在我国的运用 29.试论B股在中国股票市场的作用 30.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与展望

这个题目不错,还比较好写。数据分析可用假设验证 回归分析等方法

商业银行金融监管论文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物流业的影响 中文摘要】 金融危机正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发达经济传导到新兴市场经济,从虚拟经济扩散到实体经济,中国的企业也未能幸免。2009年对于全球经济来说,将面临各种困难,经济危机的阴影已经笼罩在企业的头上。物流业在这场经济危机面前也会受到剧烈冲击。充分估计严峻的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是我国物流业急需考虑的问题。【中文关键词】 金融危机; 实体经济; 物流业 需要与我索取全文免费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  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  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  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  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  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  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  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  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  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  (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  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  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  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  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  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  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  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  (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  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  (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  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  (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  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  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  (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  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  (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  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  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  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  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  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  (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  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  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   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  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  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  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  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  (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  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  (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  (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  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  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银行监管配合宏观调控的机理在于:通过监管措施调整和窗口指导等影响银行的信贷行为而影响社会的信贷总供给,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增长,促进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金融监管的必要性:(1)金融业的重要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是全社会货币的供给者和货币运行及信用活动的中心,金融稳定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金融业的高风险性(金融业存在着诸多风险,又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如果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将会对整个经济与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3)金融体系的脆弱性(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以较少的资本经营较多的资产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同时,个别银行的破产很容易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而引发金融危机);(4)金融业的信息不对称(存款者与银行、银行与贷款者、银行与监管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仅降低了金融效率,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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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货币银行学论文

我对金融的认识根据自我的了解,金融总的来说是一个对经济、交易、货币等有关经济活动交易的总称,金融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在生活中或多或少的在接触金融交易活动。  金融的范围小到摊贩买卖,大到跨国的交易企业,金融不仅仅是现实的货币和实物,而且还涉及到了各个领域的微观调控和相互制约,金融在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传统的货币经济以商品市场为运行中心,经济活动以实物流为主导,以商品价格作为主要调节机制,引导和组合生产资源。  而在现代的金融经济中,“资金流”  居于主导地位,资源配置越来越金融化。  金融深化表明,当代经济发展进程的金融密集型程度日益提高,金融的稳定、发展与安全,直接决定着一国经济的稳定、增长乃至社会的安定。  现代金融突破了传统的货币信用领域,随着金融的创新与发展,一方面,以各类金融机构的大量设立和以经营获利为目的、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并成为金融产品、金融商品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等为标志,金融业完成了从单纯为生产与流通服务的传统金融产业,向为社会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各种金融服务的独立的现代金融产业的转化。  金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的扩张和国际化,使金融在国际中的地位不断提升,金融也不断巩固了其经济国际化的核心位置,金融全球化首先表现为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业冲破了国界,国内的银行打出去,开拓国际金融市场;外国的银行打进来,参与国内金融业的竞争。金融全球化也意味着许多国家的货币成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小论文我对金融的认识一方面筹资者可以采用不同的货币、选择不同的金融市场发行各种金融工具,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可以持有不同币种和不同国家的筹资者发行的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国别差异逐渐消失而走向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还意味着各国金融当局放宽或取消对金融业务的种种限制,允许金融机构业务交叉,允许资本跨国自由流动。  金融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金融的波动也同时影响我们的生活,影响国家的发展,世界的发展,所以金融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一角,我们必须合理调控国内和国际经济的良好发展,经济在全球话的影响下更加体现了其链带性和相互制约的性质。  就如最近的金融危机,美国的金融危机在国际化的影响下扩张到了全世界,严重影响了全世界的经济发展,所以金融也是一个合作的过程,是一个互利互惠和相互制约的过程。加强自我的金融认识有助于我们更快的适应社会的发展,处理随时爆发的金融威胁。

货币金融学是金融学的基础和核心课程,货币金融学在货币银行学基础上诞生。货币金融学是在货币银行学的基础上诞生出来的一门学科,其中很多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货币银行学没有差别,甚至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释货币运动以及货币与经济体系相互关系的规律。但是货币银行学就像这个名字一样,是把货币和银行的行为、决策作为研究对象,所以其产生发展原因离不开对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评判。但是银行不是唯一的金融体系构成,在今天的金融体系中,银行地位已经受到在本市场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双重冲击,并且伴随金融创新,对银行地位挑战严重,根据这种趋势,所以把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和包括证券保险在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机构一同纳入考察范围,就成了货币金融学!

金融专业: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金融的本质是价值流通。:金融产品的种类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金融所涉及的学术领域很广,其中主要包括:会计、财务、投资学、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等等。金融学现在是个很热门的学科,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现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整个金融经济的运动法律。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关于银行与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论与实务,关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理论与实务,关于金融宏观调控及整个金融经济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关于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主要研究方向有货币银行学、金融经济(含国际金融、金融理论)、投资学、保险学、公司理财(公司金融)。目前,金融学以取消先前的联考形式。各大学校都是采用自主命题、自主阅卷的方式组织考试。 金融的构成要素有5点:1、金融对象:货币(资金)。由货币制度所规范的货币流通具有垫支性、周转性和增值性;2、金融方式:以借贷为主的信用方式为代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一般是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包括直接融资:无中介机构介入; 间接融资:通过中介结构的媒介作用来实现的金融。3、金融机构:通常区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4、金融场所:即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等等;5、制度和调控机制: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控等。各要素间关系:金融活动一般以信用工具为载体,并通过信用工具的交易,在金融市场中发挥作用来实现货币资金使用权的转移,金融制度和调控机制在其中发挥监督和调控作用。 2008年,美国发生了一次危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从华尔街的雷曼兄弟破产开始,美国的经济形势一度恶转,直至蔓延到德国、英国等欧洲国家,各国纷纷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以鼓励投资者,力图恢复经济形势。美国的经济危机,究其原因就是委托-代理关系太长并且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扭曲,交易人已经忽视了交易的最终价值能否收回,较长的代理关系也使得道德风险和不负责任的程度上升,最终导致银行流动资金回笼不足而破产。而那些贷款买房的投资者也面临无人购买的困局,投资者信心骤然下跌。《聪明的投机客》一书对金融危机提出了新的认识,认为危机一般由某一领域的泡沫破裂产生。在危机面前,政府应有序引导泡沫领域,消减泡沫程度,而不是试图维持泡沫。为了减小泡沫破裂对整体经济的冲击,政府应该通过大力扶持其它非泡沫领域、促进其它领域发展,从而保证经济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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