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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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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积特知识产权: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在于: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算的。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很多。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的时间也更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总的来说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且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否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发给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是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年限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年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十年。实用新型是专利保护的一种独立的类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具有适用性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在创造性和技术水平相对于发明专利来说是比较低的,但是实用价值大。由于实用新型是专利的的一种类型,所以它具有专利权的基本特点,例如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第二是地域性,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外国对这项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第三是期限性,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我国规定的保护期限是十年,是从申请专利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实用新型技术专利举例

发明专利: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新的技术方案。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联系我,OK

以圆柱形没有手柄的杯子为例:发明专利:你发明一个内带矿石的,可以将水变成矿泉水的杯子,就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及新型:你设计一个带有手柄的杯子,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一般杯子是圆柱形的,你设计一个4棱柱体的,可以申请外观专利。

专利

实用新型技术专利申请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企业的营业执照、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书、说明书及其摘要、以及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法律分析:个人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一是电子申请,二是普通信件邮寄申请。 电子申请有关文件提交、收发、缴费都通过网络进行,信件邮寄文件收发、提交通过信件邮寄,而缴费通过上当地知识产权代办处(县设立,不是指代理机构)或者知识产权局(省会、市设立)进行缴费。 如果是电子申请专利,需要注册个人电子账户,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电子申请”注册账号,之后将个人“费用减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标”邮寄到北京国知局,也可以带齐文件到当地知识产权局现场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1)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这种产品可以是机器、设备、日常生活用品等,也可以是物品的构成部分。   (2)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具备一定的形态和构造的产品。产品的形态是指产品具有的能够从外部观察到的空间形态,也就是产品在物理上具有长、宽、高三维空间。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内部、外部机械构成,或者说是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态、构造的物质,比如气体、液体、粉状物,平面的文字、图形、标记等都不是实用新型。   (3)实用新型必须能在工业上有直接的实用价值。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仅仅具有装饰作用的物品,比如珠宝、首饰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批手续比发明专利简便,审批的周期短,费用低,专利权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短,所以,具有一定形状的发明创造,应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为首选。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时间:七个工作日下受通,10-12个月左右授权

实用新型技术专利查询

一、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书中记载的著录事项和说明书摘要刊登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并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另行全文出版。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规定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授权公告时予以公开。原因在于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如果等到实质审查结束才公开申请的内容,对同一课题进行重复研究、重复投资和重复申请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不能很好地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这种公开晚一些,申请人就会有更多的时间来最终决定是否公开其技术或为技术的公开做准备。规定发明专利申请18个月公开的期限,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申请人第一次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中国还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有可能直到该期限届满前才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而在他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审查和公布的准备工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规定满18个月予以公布。这是世界多数国家采用的做法,也是经过实践检验比较合理的期限。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对申请文件内容的审查,是受理申请和公布申请之间的一个必要的程序。初步审查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一)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应当审查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包括: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发明,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发明专利的内容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发明单一性的规定,初步审查中审查员为了公布申请的目的而要求申请人修改其申请时,申请人提出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否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  初步审查中原则上不审查实质问题。上面所述的实质性缺陷应当以“明显”并影响公布为限。  (二)对申请主体及代理事项的审查。  (三)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其他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四)对某些特殊专利申请的审查。对属于分案申请或者涉及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的申请进行的专门审查等。  (五)其他问题的审查。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有关主管机构进行审  查等等。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的是实质审查制,即对发明专利申请不仅进行初步审查,而且还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检索,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别是有关专利性的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实质审查程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质审查部门接收初步审查部门送来的申请案卷开始,到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或撤回申请为止。实质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申请专利的主题是不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意义下的发明,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二)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三)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关于发明单一性的要求。  (四)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提出了修改或者分案申请,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五)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在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了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比文件,应当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  (六)根据检索出的对比文件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实用性。  (七)说明书是否已对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发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说明,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  (八)权利要求是否清楚和简要地表述了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括了为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上述实质性问题有些在初步审查中已经有所涉及,但初步审查只解决了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在实质审查中将进一步审查。  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包括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对申请主体和代理的审查、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等。  由于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定要有附图,所以初步审查中必须核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是否包括附图,以及附图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对实用新型的初步审查还包括是否违反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以及是否构成重复授权的审查等。  五、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首先审查其要求保护的对象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即是否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等文件是否齐备、符合要求。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还包括是否违反“先申请原则”以及是否构成重复授权的审查。  我怎么知道专利属实  查询该专利合法性和权属等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进行检索,或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网站检索的方法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主页,点击右下角的“法律状态查询”链接,进入检索页面后在“申请(专利)号”入口。输入号码,点击确定即可。  应注意:由于专利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发生变化时,专利公报的公布及检索系统登录信息必然存在滞后性的原因,该检索系统的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应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何谓专利的申请号、公开号、公告号、专利号?它们的功能又是什么?  专利文献的编号从形式上看,是一些简单的阿拉伯数字的排列,但这些简单的阿拉伯数字排列却有着极严格的使用场合和各自不同的作用。因此,搞清各种专利文献编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专利文献的编号包括申请号和文献号。  申请号确切地说为申请注册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受理专利(注册证书)申请时编制的序号,如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号1。申请号有临时申请号和申请号之分。临时申请号是少数国家为临时申请案编制的序号,如澳大利亚的专利申请AU—41788/89 的临时申请号为PJ0609。申请号是确定发明创造申请受理的标志。申请号通常用于各工业产权局内部各类申请和审批流程中的文档管理,也是申请人与其进行有关专利事务联系的依据,如申请文件的补正、各种通知的答复、各种费用的缴纳、异议或无效请求的提出等都以申请号为依据。申请号还经常是引证同族专利中所有文献的惟一标识。  文献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时编制的序号。各国对公布的专利文献一般有两种方式进行管理:一种根据某一专利分类体系按类存放,另一种则依公布的文献号顺序存放(一般称为流水号文档)。当文献号按公布日先后顺序连续编排时,流水号文档能有效地保证文档的完整性。因此,文献号是索取专利说明书的惟一依据。如果说惟一性是申请号的特点,那么文献号的特点就是多重性。如前所述,申请一经受理,随后便依审查制度和审批程序可以一次公布或多次公布,从而导致一件申请只有一个申请号,但却有多个文献号。  一次公布:一般是实行登记制和完全审查制的结果。通常出版已授权的专利说明书或公告的说明书。此时文献号为专利号或公告号。  多次公布:一般是实行半审查制、延迟审查制的结果。一件申请在不同阶段公布,相应地就有不同文献号,如未经审查的公开阶段——文献号为公开号,经过审查、尚未授权的阶段——文献号为公告号(审定号、展出号),授权阶段——文献号为专利号(证书号)。

是的。显示这个状态,说明这个是发明专利申请,因为只有发明才有实质审查。这个专利是你的吗?如果是你的,如果想早日获得授权(准确的说应该是早日知道结果),尽快提交实审请求,以免超过时限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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