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图书馆立法的条件、障碍及对策 人类社会即将进入21世纪,新的世纪是信息时代,信息资源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素,文献、信息、知识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显著。图书馆作为社会信息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亦日渐加强。�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实现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引导、推进、规范和保障。图书馆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加强图书馆立法及图书馆法制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指出:“为了提供永久性和不断发展的国家图书馆事业,全面管理和协调只有靠立法才能获得”。IFLA早就强调:“每个国家都应建立图书馆法”。车间书馆法,是调整图书馆系统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家图书馆政策的具体化和定型化,规范和管理车图书馆的各项活动,协调图书馆与其他社会外部关系。但是我国至今尚无一部统一、完整的图书馆法,这不能不说是件憾事。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国图书馆法,把图书馆事业纳入法制的轨道,使其得以全面、健康地发展。� 一、 我国图书馆立法具备的条件� 1、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实践是图书馆立法的基础� 我国图书馆事业经历四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基础和规模。截至1995年,我国已有图书馆8万多家,基本上实现了县县有馆。“九五”期间,图书馆还要向乡镇一级延伸;在文献信息服务的标准化方面,我国已制定了文献著录国家标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实现联合统一编目。实现文献编目标准化,有力地促进了书目信息的广泛传递与交流;在自动化建设方面,大学图书馆走在前头,国家教委已在一千多所大学中确定了第一批进入CERNET网的百所院校,清华大学的校园肉、电子阅览室等已成为高校馆自动化发展的范例。国家图书馆已与INTERNET联网,公共馆系统将要建立京、津、沪三市间的联网,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区域性网络,并将与国际联网。在公共图书馆中,深圳馆的自动化具有较高的程度;在数据库建设中,已有全国善本书总目录,民国书目,科技、社会 科报刊资料索引机读版,在编的有中国古籍目录等等(1);在服务水平方面,图书馆不仅充分发挥了其传统的资料服务功能,为科研、教学及其他公众提供服务,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图书馆以其特有的手段和方式,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决策,为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信息服务,图书馆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我国图书馆事业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使我们有必要制定一部图书馆法,用法律的形式对图书馆事业进行调整和保护,使图书馆事业得到法律的明确规范和引导,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我国图书馆事业现已达到的发展规模,使我们有可能对图书馆事业在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诸因素中的地位有适法的分析,有可能较好地把握图书馆事业的内在规律,从而有可能用法律的形工反映和确认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面,尤其是图书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制定出一部既能反映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又能把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规律的现代意义的图书馆法。� 2、我国政府对图书馆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是图书馆立法的前提� 我国政府一贯重视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更加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倡导科教兴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全国图书馆事业。我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纳要》,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都明确指出,必须把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求各级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增加投入,给予物质保障。而现代图书馆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在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同时,信息技术革命及世界范围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将把全球联成一个整体,影响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图书馆事业同样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中国信息发展政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各项信息工程,如与文化事业密切联系的金智工程,全国教育科研网建设等,努力使图书馆事业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相适应。政府及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图书馆及文献信息工作,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及图书馆立法创造了前提条件。� 3、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需求的发展是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契机�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信息化社会奠定了强大的技术基础,导臻了文献信息的存储、加工、传递、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改变了传统图书馆和文献情报机构的概念。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正广泛用于图书馆,出版物载体的多样化、电子化,传播信息媒体的自动化,通信的网络化,这一切使图书馆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当今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惫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科学技术的竞争和民族素质的竞争。在这期间图书馆正在发挥着新的更大范围的作用,这不仅仅是因为拥有图书和其他馆藏资料已不再是图书馆的主要职能,图书馆应借助最现代化的信息和网络技术,为公众提供大量的、多载体的、即时的现代文献信息,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当今的信息社会里,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都离不开文献信息的传递、交流和利用,无论是哪个层次、哪个方面的决策,都越来越依赖于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文献信息和咨询服务,这是保障决策的科学化、理性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可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图书馆的自动化、网络化、现代化创造了条件,而社会对文献的急剧膨胀的需求则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图书馆必须面对和接受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需求的挑战而走向现代化。这种发展态势为制定一部具有现代化意旨、原则和内容的图书馆法,从而对我国图书馆事业进行有效调整提供了契机。� 4、国内外图书馆立法例为我国图书馆立汉提供了借鉴� 迄今为止,我国虽没有关于图书馆事业的立法,但自建国以来,各类图书馆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时期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图书馆工作的规定、规程、法令、条例、办法等,其内容涉及到图书馆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工作条例》,经1978年、1987年两次修订,1991年颁布实施,该条例适用于科学院系统的图书馆。《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于1982年12月由文化部颁发,主要适用于公共系统图书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于1987年7月由国家教委颁发,是高样系统图书馆工作的指导方针。这一系列条例和规程对各时期图书馆工作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具有一定法律意义的文件,它们构成了我国图书馆立法的法律基础。我们应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当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把现在仍行之有效的一些图书馆政策和法律性文件进行系统的整理,并加以补充修改,使其科学合理的部分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继续指导图书馆的工作。� 此外,国外发达国家的图书馆法为我国的图书馆立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立法例。各国对立法的程度、范围及要求虽不相同,但对立法的必要性有着大致相似的认识:只有立法才能确定图书馆的社会功能,并赋予图书馆以实现这些功能的条件。立法是国家对图书馆进行统一控制的手段,也是图书馆全面合作,并形成一个完善的国家图书馆系统的必要步骤;一个永久的、不断进步的国家图书馆服务系统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达到。立法赋予图书馆以生存,还赋予其生存和适应未来变化的能力(2)。如美国、日本等国都比较早地制定了图书馆法,1849年,美国产生了第一部州图书馆法,到1890年已有29个州相继制定各类型的州图书馆法。1956年美国联邦政府第一次通过了《全国图书馆法-图书馆服务法》,随后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联邦图书馆法:《图书馆服务与建筑法》、《初等与中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等,特别是《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屡经修订,内容愈加完善。日本于1899年公布了早期的图书馆法-图书馆令》,1950年制定了《图书馆法》,1953年制定了《学校图书馆法》,并且仍不断进行修订(3)。� 这些国家的图书馆法为其图书馆事业的发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法律渊源上,大多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以国家法律形式颁布,从而保证了图书馆法执行的最大效力。在处理图书馆法与其他立法的关系上,基于图书馆事业与教育事业密不可分这个判断,把图书馆立法与教育立法紧密联系起来,使其构成各该国教育、科技、文化立法的主要内容。在图书馆法的内容上,这些国家的立法在充分反映图书馆事业的共同性、规律性的问题的基础上,又根据本国的实践作了具有自己特点的规定。例如,关于图书馆的地位,《日本图书馆法》明确规定,立法根据社会教育法的精神,以确定图书馆的设置及经营上必要的事项,以求其健全的发展,并以致力于国民教育和文化的发展为目的。1984年3月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批准的《苏联图书馆事业条例》中指出,“在发达的社会主义不断完善的形势下,图书馆作为最大化的思想教育机关,文化教育机关和科学情报机关,其作用日益提高”。“图书馆的使命是保证最充分和最有效地利用自己的藏书,以求得苏联社会进一步的经济进步,社会政治进步和精神进步,用发达的社会主义的道德与原则的精神教育公民”(4)。再如,在图书馆经费的来源和使用上,一般是根据国民总收入,确定图书馆一定的投资比例,或者根据人口数量确定图书馆事业的总投资。图书馆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它的总量直接受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国民经济收入变化而变化。美国各州图书馆法对图书馆经费来源都有明确的规定:一是根据财产征收图书馆事业特别税;二是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拨出一笔专款作为图书馆的资金。此外,美国的公共图书馆还可以通过国会制定的图书馆法从联邦政府那里获得资金支持。日本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国家应在其预算范围内拨专款支持地方政府兴办的图书馆。还规定,公共图书馆在设置规模和经营等方面必须达到最低标准时,才能接受由国家支付的经费。它将图书馆经费的投入与产出、使用与效益紧密挂勾,更加注重使用经济手段促使图书馆提高其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图书馆的需求(5)。许多国家的图书馆经费除国家投入外,其来源渠道也是多方面的,如个人和团体捐款、社会基金等。如丹麦设有“共同目的基金”,用于公共馆和高校馆的技术工作、合作事宜及各项研究等。日本为振兴图书馆事业,设有图书馆振兴财团,其基金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间提供(6)。� 总之,我们要注意吸取、借鉴国内外图书馆立法的实践经验,根据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规律,制定出中国图书馆法。� 二、我国图书馆立法存在的障碍� 1、国书馆立法的思想基础较为薄弱� 图书馆事业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柱石,它在我国这近五十年间,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十多年中,得到了较大规模地发展。但是从全社会、全民族发展的整体上讲,对图书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不是认识不足,这种思想观念的薄弱已经在图书馆事业的地位、基础设施、服务手段、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影响了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讲程。例如,图书馆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它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依赖于社会公众或政府支持的公益性机构,所以在经费来源上,应当形成一种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创办图书馆事业的合理机制。但从我国的现实状况而言,政府对图书馆事业的经济支持明显力度不够,不仅图书馆事业的经费在有限的文化、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较低,而且其数额没有及时、同步地更不必说较快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图书馆事业规模的扩大而增长,实践中图书馆费用被拖欠、挪用的状况亦屡见不鲜。社会、个人对图书馆的资助也不够积极,人们可以为一餐饭、一首歌而一掷万金,却很少为图书馆慷慨解囊。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图书馆等文化公益事业得到社会、个人的积极支持形成鲜明的对比。在美国,卡内基图书馆有一千多座,今天的人们更多的是通过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学、音乐厅和图书馆而记住他的英名的。� 对图书馆事业的作用认识不足,还深深地影响了图书馆法律意识的建立和加强。图书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图书馆法的地位、作用等法律观点的总称,它对于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和实践状况及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对于图书馆立法普遍重视不够。有的人认为通过我国现行的图书馆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图书馆有关问题予以规定就已经足够了,甚至有人认为图书馆作为一项具体的事业,没有必要从国家法律的角度进行规定。即是说,在我国还没有从全社会的整体范围内、从社会发展的高度看待图书馆立法问题,对于图书馆法没有给予其应有的重视,这是制约我国图书馆立法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 2、图书馆立法缺乏组织保证� 图书馆立法是国家对图书馆进行宏观控制、实行协作协调的重要保证。各国政府都把图书馆事业列入国家信息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视为保护和发展国家信息资源的主要基地。我国也应当把图书馆系统作为国家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建立起国家统一的专门机构,领导统筹整个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协调各系统图书馆和信息机构的工作。但从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现状来看,国家缺乏对事业的统筹安排和全面规划,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图书馆业务工作难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制仍处于低级、分散状态;没有建立起全国文献资源的保障体系,无法做到资源共享。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也必然影响到一部统一的图书馆法的制定,使其迟迟难以面世。� 3、图书馆立法及立法研究亟待加强� 我国图书馆事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发展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没有图书馆法,立法不完备,就谈不上图书馆法制建设。已有的工作条例和规章多属于行政性法规,是对图书馆工作的内部要求,缺乏图书馆与社会、经济联系的内容,难以协调图书馆与外部的各种关系。由于其法律渊源采取了行政法规的形式,其权威性和效力不够充分,实施时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干扰,甚至发生违反条例、规章的行为,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即便如此,条例、规程的内容也是非常陈旧的,其补充修改工作也远远跟不上客观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为例,该规程于1987年制定,至今已实施了近十年。这期间,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自不必说,图书馆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化也是不言而喻的,规程的内容显然有待修改。如关于图书馆文献资料购置费的来源和渠道,应随学校教育经费的来源和渠道的拓宽而拓宽,经费所占学校事业费的比例应有所提高。再如,随着现代化设备在图书馆的应用,高校馆的设备费应在学校设备费中保持一定额度。此外,关于人员编制、工作时间、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等也应重新做出规定(7)。而且,以往的规定还缺乏相应的保障条件,使其 执行缺乏实际的约束力。� 图书馆法制建设基础薄弱,对图书馆立法研究相应不足。图书馆界关于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意义和作用等已基本取得共识,也有一些专文探讨图书馆法的问题有关问题,但是,对图书馆法的涵义、图书馆法的原则、图书馆法的内容等方面缺乏深入细臻的分析和研究,尚没有进入实质性研究阶段。� 三、我国图书馆立法应有的对策� 1、加强立法的宣传工作� 《世界图书馆事业-比较研究》的作者通过对备国图书馆副业的比较研究,认为:“图书馆立法依赖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家和立法者对图书馆的认识,对图书馆事业的性质、目的和需求了解的越多,这些官员制定的图书馆立汉就越充分”。可以说,英、法、德、美、加、澳等国图书馆立法之先进,应归功于其政治家的图书馆意识。而对图书馆事业发展起反作用的立法,如需要图书馆员负经济责任的立法,对书目资料征税的立法等等,就要归咎于国家政治家缺乏对图书馆的认识(8)。可见,思想认识对立法的影响之大。我们要从我国图书馆的实际邮发,从图书馆界作起,增强服务观念,发挥图书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图书馆工作的社会地位。要采取不同形式,主动与全国各级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司法部门、各专业主管机关、新闻单位加强联系,密切协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尤其向各级领导宣传,提高领导的图书馆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期带动群众搞好立法工作。确立完整的图书馆法制观念,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依法制馆的新秩序,是非常适时和必要的。 2、加强图书馆立法的组织工作� 成立跨系统的国家统筹图书馆事业领导机构,是集中管理全国图书馆事业必要措施。由其研究发展我国图书馆副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建议,协调组织全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自动化系统的总体布局和建设,加强社会化书目事业建设、图书馆队伍建设和国际馆理论、技术的研究,建立起竞争、利益等科学有效的原则和机制,惟解决图书馆总体建设中的一系列难题。尤其是在当前已基本具备了图书馆立法条件的情况下,更需要这种强有力的组织和组织工作来保障繁剧的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考虑建立事业性质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国家图书馆事业管理委员会,由其组织、协调、管理全国各系统图书馆的工作。 3、加强图书馆立法专项研究� 图书馆法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地方政府和各系统图书馆还要依据图书馆法制定相应的图书馆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图书馆法作为一项国家立法,绝对不是一项简易、草率的工作,而是必须建立在对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因此,必须组织法律学和图书馆界的专家坟图书馆立法的各项问题进行专门、系统地研究。这种研究不仅应当注意图书馆法本身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图书馆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图书馆的性质、地位、社会职能;图书馆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图书馆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图书馆资源建设与布局;图书馆服务方式与标准;图书馆建筑与设备;图书馆经费来源;图书馆协作;图书馆网络建设与资源共享;法律责任;等等。另外,还需要加强图书馆法的配套法规及相关法律的研究。其配套法规,如关于各类型图书馆的法规;关于图书馆专门问题的法规,如图书馆服务法、图书馆协作规则、图书馆文献标准化规则等;关于地方性图书馆法规等。与其相关的法律,主要有教育法,版权法,档案法,文物保护法,信息资源保护法等。应当研究图书馆法与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冲突等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工作,尽快提出我国图书馆法议案,完成立法程序,促使其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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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常被比喻成“知识的殿堂”,“智慧的喷泉”,从而使它在人们心目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图书馆是神圣的”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造成了图书馆的自我宣传意识的淡薄,认为人们应该知道图书馆,会自觉地走进图书馆。而新生刚进入大学校园,对新环境很陌生,没有很好地认识到图书馆在他们大学时期的重要性,而图书馆工作人员也没有加强对新生的教育,只是被动地等待读者的到来,没有向新生积极宣传图书馆。 学生不熟悉图书馆服务业务,在使用图书馆之前没有先熟悉各项规章制度,部分读者在借阅图书时乱拿乱放,导致图书乱架。有的读者在没有找到所需图书时,不是向馆员求助或反映,而是寻找其他的书凑合,或是认为图书馆没有此书就放弃借阅,空手而归。有些读者本身素质不高,对图书乱涂乱画,有的更是撕下图书里书页,影响了其他读者的使用效果。还有些学生忙于兼职打工,课余没有多少时间到图书馆博览群书。针对图书利用率低下,高校图书馆应有的对策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馆员要提高服务意识,转变观念,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图书馆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顺应时代的变革,转变服务观念,务必以“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为指南,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不仅要具备图书馆学的知识,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和古汉语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加强用户教育 培养用户文献检索意识,加强宣传工作。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配合检索课程教育,对读者利用图书馆文献的具体技能加以辅导。如本馆目录介绍、查询目录、识别著录标识、利用检索工具等,给读者主动利用图书创造条件,从而达到提高图书利用率的目的。图书馆定期举办网络学术文献资源检索讲座,通过讲座,读者可以系统地了解网络学术文献的检索,采取一边讲解一边演示的方法,让读者了解到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的方法。讲座后留有足够的时间让读者上机操作、提问,对部分读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辅导,直到读者感到满意为止。图书馆要做好藏书建设的各个环节 (1)把好采购关,提高购书质量 高校图书馆的采购要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经费预算情况等,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具体进行文献的选择、采购,逐步建立具有特色的馆藏体系。 馆藏文献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物质基础,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能否符合本馆的性质、任务、服务方向,能否满足本地区读者的基本需求,会直接影响到读者的利用和科研成果。因此在选购图书的时候一定要把好质量关,做到采购图书时既要有可行性和选择性,又要有针对性和应用性,确保文献资源建设能够向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倾斜,兼顾一般学科。在购买图书时要处理好种类和复本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必要参考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满足大多数读者的需求。同时还要和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组织任课教师外出采集所需书籍,使馆内藏书得到充分的利用。 (2)科学管理,提高图书的流通速度 实现管理技术自动化,会使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活动产生巨大的变化,也会使图书馆劳动有更好的秩序,工作更有效率,人力、物力、财力的使用也随着自动化管理得以科学、合理地组织和使用。新书到馆后,要使其尽快地进入流通,与读者见面,这就要求尽可能地缩短加工时间。图书的加工程序包括拆包验收、编目、分类、贴条码、贴磁条、著录、贴写书纸等,完成这些程序才能进行入流通,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为能迅速完成这些程序,就要尽可能地发挥义务馆员的作用。 (3)加强书库管理 严格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按分类排架法进行排架,在架上设置醒目的标识,表明分类号和类目。流通工作人员要做到经常巡视书库,热心为读者导读,帮助他们了解排架方法。通过导读还可以有意识地引导读者阅读有用有益的图书,避免一些好书“藏在深闺无人知”的状况出现。随时随地整理书架,将放乱的图书及时放好、摆齐,把归还的图书及时上架,提高图书的流通和利用率。经常督促读者使用代书板,以减少乱架和错架情况的发生。帮助读者掌握计算机检索的方法和途径,使读者能够快速、准确地查询所需信息。要完善开架借阅方式,对于不能外借的样本书、珍藏本、工具书,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应该严格登记,责任到人,真正做到有借有还。 (4)合理安排服务时间 根据读者借阅高峰确定馆员数量,并将读者借书高峰确定为“核心工作时间”。在每学期开学、放假前,新生拿到借书证的两周内,学生下课后等几个高峰期适当调整馆员数量,以便减少读者借、还书的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在放假前安排好馆员处理毕业生的清还工作。要尽量增加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使读者能有更多的机会利用图书馆。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检索技能 当今社会是一个优
【摘要】影视已成为新一代青少年认识世界的重要参照物和依赖对象,由此,适应新形势的图书馆建设就显得更加紧迫,图书馆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方法都要在以前的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的发展,同时,一如既往地需要领导重视、资金到位、藏书建设以及工作人员的科学管理作为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建构适应新世纪需要的真正高素质人才。 【关键词】影像时代;阅读指导;信息;藏书建设;管理 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是中小学学校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构,中小学图书馆一直担负着收集、整理、存贮、传递书刊资料并直接为师生提供阅读服务的重要任务。近些年来,有很多关心和致力于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有志之士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中小学图书馆也在摸索中走出了政策上有保障、思路上明方向、措施上走多样的一条开阔道路。但是目前,针对中小学外部社会环境、教育方针和思路以及学生需求变化等一些新问题,还亟待着社会各界对其更多的兴趣和关注。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中小学学生的成长环境已有了很大变化。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影像成为新一代青少年认识世界的重要参照物和依赖对象。影像时代不仅改变着成人的生活方式,更以全方位的渗透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并也在以惊人的速度影响着我们民族未来的建构。影像和读书本身意味着两种思维方式:直接的和间接的,感官之上和理性主义的,平面化和深度化的,对电视、网络的过度迷恋会直接导致学生阅读能力和兴趣的下降,而如果这种趋势不断加强,一个“不读书的民族”又怎能担当起新世纪世界性高素质人才建构的需要?我们知道,西方最优秀的民族往往也是对读书最为重视的民族,如俄罗斯、犹太等民族都将对孩子读书能力的培养作为最基本的教育内容。而在中国,目前中小学的素质教育改革虽有很大程度上的成效,但学生负担仍然很重,课程多、辅导多、作业多、考试多,这使得很多学生在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后,从“书的海洋”中马上返回影视的“快餐文化”的陆地上放松神经,很多孩子课后阅读的数量非常贫乏、种类也很单一,在中小学学生中漫天飞的漫画书作为视觉文化的一类延伸而成为目前很多学生精神世界的直接表征。 由此,学校图书馆在这方面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就日益凸显出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小学图书馆宣言》指出:“中小学图书馆是保证学校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一项必不可少的事业”。“一所出色的图书馆是保证学校取得教育成就的基本条件”。所以说,指导中小学生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引导他们选好书,读好书,以及培养阅读习惯和自学能力,以及更好地服务于目前的素质教育改革就成了中小学图书馆日益紧要的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图书馆指导学生阅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中小学图书馆的读者工作,是图书馆一切工作的中心,直接体现了本馆的办馆方针和图书馆职能的发挥。中小学图书馆的阅读指导是一种对学生们的阅读目的、内容与方法给予积极影响的教育活动,使他们能够在实际阅读中,提高掌握与运用文献的能力,取得良好的阅读效果。 针对目前学生阅读中普遍存在的阅读目的不明确、阅读读物无选择、阅读肤浅无方法等问题,图书馆可以采取的积极指导原则和方法如下: (一)以针对性原则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学生的阅读需要 阅读需求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在小学阶段,儿童的求知的情绪性、随意性比较明显;在初中阶段,是从儿童向青年过渡时期,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幼稚性交替出现,具有青年和儿童的双重特点。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按年龄编组,分组辅导,重点推荐的办法,一是可以以推荐书目(如编印活页书目单,出黑板报,广播宣传等)的方法,选择并提供各类型、各层次的推荐书目,便于学生找到阅读门径。二是在中小学有阶段有区别的设置阅读课,采用专人讲授、周期固定的授课方式,系统介绍图书情报利用与阅读知识。通过在课外阅读好书,帮助学生培养优良品德,开拓视野,陶冶情操,扩大知识面,加强知识综合化,开发学生的智力。 (二)以多样化原则增加学生的阅读兴趣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阅读课上,可以指导学生做读书卡片,写读书笔记,记读书心得和体会,介绍读书知识,推荐名人读书方法,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读书方法。阅读课下,可以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读书活动来占领师生的业余文化阵地,根据学校教育工作和师生兴趣、爱好的特点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把广大师生业余时间的活动兴趣和爱好引向读书方面来。还可以聘请语文老师搞文学讲座,也可通过读书会提高学生的读书兴趣,把学生引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三)以“授人以渔”的原则建构学生的良好阅读习惯和终身学习意识 向学生介绍图书馆藏书情况、目录使用方法以及借阅手续等,可使学生培养和掌握自己独立查找书刊、选择图书和借阅图书的方法,使他们学会在同类书刊中进行分析比较,从中选择出优秀的书刊。同时,能够根据自己学习的需要和个人的兴趣爱好,有目的地查找自己所需的知识点,从而养成独立寻找知识的能力——自学能力。训练学生正确的阅读观点,科学的阅读方法,能够扩大阅读效益,促进思想交流,并使学生在将来的阅读生活中终身受益。 (四)以前瞻性原则培养学生信息时代的选择意识和甄别眼光 正如前言,大众传媒已成为影响青少年认识世界的重要途径,青少年有可能不理解或误解媒介内容而将媒介内容作为“真的”、“准确无误”的信息来接受,而不考虑制作节目的手段和动机,不能区分媒介生活与社会生活。因此图书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的媒介信息教育,不仅应包括计算机使用技术的培训,也包括帮助学生如何理解、选择、利用和处理网上信息和娱乐资源。帮助学生发展正确的媒介思想,提高对负面信息的醒觉能力,从而学会利用网络信息帮助自己成长,这才是信息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 从另一个方面说,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对新知识、新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任何人都不可能单纯从课本上学到自己一生所需的全部知识,而是要求每个人都应不断地更新知识。当然,作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开发智力的重要阵地,图书馆收藏的书刊中蕴藏着古今中外人类所创造的文化精萃,是知识的大宝库。所以,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图书馆的职责是将知识宝库变成知识喷泉,把书刊中蕴含的各种知识尽量开发出来。 二、实现图书馆功能发挥的基本保障和条件 要实现上述指导学生功能的有效实现,更好地发挥新世纪图书馆的效力,图书馆建设在硬件(藏书量、资金支持、现代化的设备)和软件(领导支持、人员结构和先进技术)上就需要有效的保障。 首先要重视图书馆生存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以笔者的切身感受和目前农村中小学的图书馆(室)的现状说,目前,全国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室)基本上是依赖教育扶贫工程组建的,是“普九”教育的突击行为,藏书种类单调,质量偏低,数量不多,国家教育部推荐的必备书目中的图书寥寥无几。特别是每年没有固定的图书购置款,不能有计划地添置图书和设备,有的图书馆(室)仅靠“普九” 时一次性入藏的图书维系着,这与《中小学图书馆规程》所要求的指数相差甚远。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一要靠政府支持,在学校图书馆建设中,要增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政府行为,扶持中小学图书馆的建设。 其次要靠校长重视,因为校长是学校图书馆的直接决策者、建设者和受益者。校长直接领导图书馆,便于把这一工作纳入教育计划,使图书馆在馆舍、设备、资金、人员安排上得到充分保证;校长直接负责,在很大程度上能协调图书馆与学校各部门、教研组、各年级的关系,有利于图书馆工作的顺利开展。 再次要以合理科学的加强图书馆藏书建设为根本。学校图书馆不能有名无实,而必须加强藏书建设。在资金得以保障的前提下,必须按图书馆多个教育功能需要添购书刊。尤其是要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不断充实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较强的书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装备部门应强化中小学购书指导,把那些有益于提高教师素质、有利于增强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教师用书和有利于扩大学生视野、适合各学段各年龄的中小学生阅读的书籍,推荐给中小学校。 最后要以图书馆的人员、图书的管理和为读者服务为关键。为提高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则要注重配备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管理素质较高、事业心较强,年富力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要注意对现有工作人员管理素质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自身要加强学习,既要学习图书馆专业知识,又要学习有关学科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尤其不能只做图书保管员,让图书在馆里睡大觉,藏书的目的是为了用,读者的需求就是图书馆存在的价值,必须改变以藏为主的观念。 正如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明确提出的“教育不专在学校,学校之外还有许多机关,第一是图书馆”。所以,大力、健康、有序发展中小学图书馆是当今信息时代对基础教育提出的要求,是学生离开学校踏入社会后进行自我学习和终身教育的基本素养,也是提高社会图书馆意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措施。相信如果我们能从孩子抓起,从读书抓起,图书馆就能在为影视文化所充斥的图像世界中,为青少年提供一份真正的精神领地,成为成就中国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人才和全球化浪潮中新世纪人才的一把金钥匙!
图书馆常被比喻成“知识的殿堂”,“智慧的喷泉”,从而使它在人们心目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图书馆是神圣的”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造成了图书馆的自我宣传意识的淡薄,认为人们应该知道图书馆,会自觉地走进图书馆。而新生刚进入大学校园,对新环境很陌生,没有很好地认识到图书馆在他们大学时期的重要性,而图书馆工作人员也没有加强对新生的教育,只是被动地等待读者的到来,没有向新生积极宣传图书馆。 学生不熟悉图书馆服务业务,在使用图书馆之前没有先熟悉各项规章制度,部分读者在借阅图书时乱拿乱放,导致图书乱架。有的读者在没有找到所需图书时,不是向馆员求助或反映,而是寻找其他的书凑合,或是认为图书馆没有此书就放弃借阅,空手而归。有些读者本身素质不高,对图书乱涂乱画,有的更是撕下图书里书页,影响了其他读者的使用效果。还有些学生忙于兼职打工,课余没有多少时间到图书馆博览群书。针对图书利用率低下,高校图书馆应有的对策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馆员要提高服务意识,转变观念,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图书馆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顺应时代的变革,转变服务观念,务必以“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为指南,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不仅要具备图书馆学的知识,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和古汉语水平,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加强用户教育 培养用户文献检索意识,加强宣传工作。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配合检索课程教育,对读者利用图书馆文献的具体技能加以辅导。如本馆目录介绍、查询目录、识别著录标识、利用检索工具等,给读者主动利用图书创造条件,从而达到提高图书利用率的目的。图书馆定期举办网络学术文献资源检索讲座,通过讲座,读者可以系统地了解网络学术文献的检索,采取一边讲解一边演示的方法,让读者了解到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的方法。讲座后留有足够的时间让读者上机操作、提问,对部分读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辅导,直到读者感到满意为止。图书馆要做好藏书建设的各个环节 (1)把好采购关,提高购书质量 高校图书馆的采购要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经费预算情况等,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具体进行文献的选择、采购,逐步建立具有特色的馆藏体系。 馆藏文献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物质基础,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能否符合本馆的性质、任务、服务方向,能否满足本地区读者的基本需求,会直接影响到读者的利用和科研成果。因此在选购图书的时候一定要把好质量关,做到采购图书时既要有可行性和选择性,又要有针对性和应用性,确保文献资源建设能够向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倾斜,兼顾一般学科。在购买图书时要处理好种类和复本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必要参考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满足大多数读者的需求。同时还要和任课教师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组织任课教师外出采集所需书籍,使馆内藏书得到充分的利用。 (2)科学管理,提高图书的流通速度 实现管理技术自动化,会使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活动产生巨大的变化,也会使图书馆劳动有更好的秩序,工作更有效率,人力、物力、财力的使用也随着自动化管理得以科学、合理地组织和使用。新书到馆后,要使其尽快地进入流通,与读者见面,这就要求尽可能地缩短加工时间。图书的加工程序包括拆包验收、编目、分类、贴条码、贴磁条、著录、贴写书纸等,完成这些程序才能进行入流通,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为能迅速完成这些程序,就要尽可能地发挥义务馆员的作用。 (3)加强书库管理 严格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按分类排架法进行排架,在架上设置醒目的标识,表明分类号和类目。流通工作人员要做到经常巡视书库,热心为读者导读,帮助他们了解排架方法。通过导读还可以有意识地引导读者阅读有用有益的图书,避免一些好书“藏在深闺无人知”的状况出现。随时随地整理书架,将放乱的图书及时放好、摆齐,把归还的图书及时上架,提高图书的流通和利用率。经常督促读者使用代书板,以减少乱架和错架情况的发生。帮助读者掌握计算机检索的方法和途径,使读者能够快速、准确地查询所需信息。要完善开架借阅方式,对于不能外借的样本书、珍藏本、工具书,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应该严格登记,责任到人,真正做到有借有还。 (4)合理安排服务时间 根据读者借阅高峰确定馆员数量,并将读者借书高峰确定为“核心工作时间”。在每学期开学、放假前,新生拿到借书证的两周内,学生下课后等几个高峰期适当调整馆员数量,以便减少读者借、还书的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在放假前安排好馆员处理毕业生的清还工作。要尽量增加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使读者能有更多的机会利用图书馆。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检索技能 当今社会是一个优
建立起图书馆与语文阅读教学之间的纽带联系,一来有效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库作用,二来可以帮助教师辅助教学,实现教学水平和层次的升级更新。学生阅读能力和阅读水平对于整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和文化修养来说至关重要,如果能整体提升中国人的阅读风气和阅读比例,对于国家整体综合实力的提升,良好形象的塑造都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所以要学会整合和利用已有的资源,尤其是图书馆数据库,丰富自己的知识,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
我心目中的图书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这样说过。是的,书不但是你的老师,也是你的朋友。那么,在科技发达的现在,我们的图书馆会是怎么样的呢?那么,让我为您导游,来看看我心目中的图书馆。我心目中的图书馆是一幢三层的建筑物,外观富有创新意识,这一点,“上海书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或者搞一个投标活动,让建筑师们一展风采。光外观雄伟还不行,里面的装饰品和内容也理应截然不同。走进自动门,里面的图书使人眼花缭乱,美丽的图片和壁纸使人感到亲切与舒服。这时,会走来一位服务员,亲切,面带微笑:“欢迎光临图书馆,本图书馆分三层,中国图书在三楼,外国图书在二楼,……”当你要去看某类图书,这位服务员就会带你去。当然,图书馆不止有一位服务员。在普通的图书馆里,想必不能买书,可是在这里,就与众不同了。当你挑中了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只因字数太多,无法一下子看完。别着急,你只要找到一位服务员,他就会去货仓帮你找这本书,然后你再到一个特殊的收银台去付款,你就可以把它带回家细看了。不过,在这里还有一种服务。假如你的情况同上边的一样,你也只需找一位服务员,告诉他你想看完这本书,但不想买走,服务员就会让你填一张表,然后帮你把书放到你的书架上(书架在图书馆内),下次再来时,再到书架上取。当然,获得这么大的优惠,付出少量的钱是必要的。一楼是阅览室,大家都在这儿看书。如果你在看书时口渴了怎么办?难道再跑出图书馆去买饮料吗?不,再这儿的图书馆里有专门供应饮料的一个室。那儿有预备的绿茶、咖啡……你只要付少数的酬劳就可以去那里取。图书馆不只有这些服务,还有空调,使人冬暖夏凉,电脑查寻服务等等。要看好书就要去好的图书馆,我心目中的图书馆不知符不符和你的要求呢?
试论中国图书馆立法的条件、障碍及对策 人类社会即将进入21世纪,新的世纪是信息时代,信息资源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素,文献、信息、知识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显著。图书馆作为社会信息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亦日渐加强。�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实现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时期。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的引导、推进、规范和保障。图书馆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加强图书馆立法及图书馆法制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中指出:“为了提供永久性和不断发展的国家图书馆事业,全面管理和协调只有靠立法才能获得”。IFLA早就强调:“每个国家都应建立图书馆法”。车间书馆法,是调整图书馆系统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家图书馆政策的具体化和定型化,规范和管理车图书馆的各项活动,协调图书馆与其他社会外部关系。但是我国至今尚无一部统一、完整的图书馆法,这不能不说是件憾事。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中国图书馆法,把图书馆事业纳入法制的轨道,使其得以全面、健康地发展。� 一、 我国图书馆立法具备的条件� 1、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实践是图书馆立法的基础� 我国图书馆事业经历四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基础和规模。截至1995年,我国已有图书馆8万多家,基本上实现了县县有馆。“九五”期间,图书馆还要向乡镇一级延伸;在文献信息服务的标准化方面,我国已制定了文献著录国家标准,中国文献编目规则,实现联合统一编目。实现文献编目标准化,有力地促进了书目信息的广泛传递与交流;在自动化建设方面,大学图书馆走在前头,国家教委已在一千多所大学中确定了第一批进入CERNET网的百所院校,清华大学的校园肉、电子阅览室等已成为高校馆自动化发展的范例。国家图书馆已与INTERNET联网,公共馆系统将要建立京、津、沪三市间的联网,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区域性网络,并将与国际联网。在公共图书馆中,深圳馆的自动化具有较高的程度;在数据库建设中,已有全国善本书总目录,民国书目,科技、社会 科报刊资料索引机读版,在编的有中国古籍目录等等(1);在服务水平方面,图书馆不仅充分发挥了其传统的资料服务功能,为科研、教学及其他公众提供服务,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图书馆以其特有的手段和方式,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决策,为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信息服务,图书馆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 我国图书馆事业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使我们有必要制定一部图书馆法,用法律的形式对图书馆事业进行调整和保护,使图书馆事业得到法律的明确规范和引导,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我国图书馆事业现已达到的发展规模,使我们有可能对图书馆事业在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诸因素中的地位有适法的分析,有可能较好地把握图书馆事业的内在规律,从而有可能用法律的形工反映和确认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面,尤其是图书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制定出一部既能反映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又能把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规律的现代意义的图书馆法。� 2、我国政府对图书馆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是图书馆立法的前提� 我国政府一贯重视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更加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倡导科教兴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全国图书馆事业。我国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纳要》,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都明确指出,必须把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求各级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增加投入,给予物质保障。而现代图书馆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在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同时,信息技术革命及世界范围的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将把全球联成一个整体,影响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对图书馆事业同样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中国信息发展政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各项信息工程,如与文化事业密切联系的金智工程,全国教育科研网建设等,努力使图书馆事业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相适应。政府及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图书馆及文献信息工作,为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及图书馆立法创造了前提条件。� 3、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需求的发展是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契机�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信息化社会奠定了强大的技术基础,导臻了文献信息的存储、加工、传递、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改变了传统图书馆和文献情报机构的概念。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正广泛用于图书馆,出版物载体的多样化、电子化,传播信息媒体的自动化,通信的网络化,这一切使图书馆工作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当今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惫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科学技术的竞争和民族素质的竞争。在这期间图书馆正在发挥着新的更大范围的作用,这不仅仅是因为拥有图书和其他馆藏资料已不再是图书馆的主要职能,图书馆应借助最现代化的信息和网络技术,为公众提供大量的、多载体的、即时的现代文献信息,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当今的信息社会里,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关系,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都离不开文献信息的传递、交流和利用,无论是哪个层次、哪个方面的决策,都越来越依赖于高质量和高效率的文献信息和咨询服务,这是保障决策的科学化、理性化、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可见,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图书馆的自动化、网络化、现代化创造了条件,而社会对文献的急剧膨胀的需求则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图书馆必须面对和接受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需求的挑战而走向现代化。这种发展态势为制定一部具有现代化意旨、原则和内容的图书馆法,从而对我国图书馆事业进行有效调整提供了契机。� 4、国内外图书馆立法例为我国图书馆立汉提供了借鉴� 迄今为止,我国虽没有关于图书馆事业的立法,但自建国以来,各类图书馆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时期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定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图书馆工作的规定、规程、法令、条例、办法等,其内容涉及到图书馆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工作条例》,经1978年、1987年两次修订,1991年颁布实施,该条例适用于科学院系统的图书馆。《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于1982年12月由文化部颁发,主要适用于公共系统图书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于1987年7月由国家教委颁发,是高样系统图书馆工作的指导方针。这一系列条例和规程对各时期图书馆工作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具有一定法律意义的文件,它们构成了我国图书馆立法的法律基础。我们应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当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把现在仍行之有效的一些图书馆政策和法律性文件进行系统的整理,并加以补充修改,使其科学合理的部分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继续指导图书馆的工作。� 此外,国外发达国家的图书馆法为我国的图书馆立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立法例。各国对立法的程度、范围及要求虽不相同,但对立法的必要性有着大致相似的认识:只有立法才能确定图书馆的社会功能,并赋予图书馆以实现这些功能的条件。立法是国家对图书馆进行统一控制的手段,也是图书馆全面合作,并形成一个完善的国家图书馆系统的必要步骤;一个永久的、不断进步的国家图书馆服务系统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达到。立法赋予图书馆以生存,还赋予其生存和适应未来变化的能力(2)。如美国、日本等国都比较早地制定了图书馆法,1849年,美国产生了第一部州图书馆法,到1890年已有29个州相继制定各类型的州图书馆法。1956年美国联邦政府第一次通过了《全国图书馆法-图书馆服务法》,随后又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联邦图书馆法:《图书馆服务与建筑法》、《初等与中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等,特别是《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屡经修订,内容愈加完善。日本于1899年公布了早期的图书馆法-图书馆令》,1950年制定了《图书馆法》,1953年制定了《学校图书馆法》,并且仍不断进行修订(3)。� 这些国家的图书馆法为其图书馆事业的发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法律渊源上,大多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以国家法律形式颁布,从而保证了图书馆法执行的最大效力。在处理图书馆法与其他立法的关系上,基于图书馆事业与教育事业密不可分这个判断,把图书馆立法与教育立法紧密联系起来,使其构成各该国教育、科技、文化立法的主要内容。在图书馆法的内容上,这些国家的立法在充分反映图书馆事业的共同性、规律性的问题的基础上,又根据本国的实践作了具有自己特点的规定。例如,关于图书馆的地位,《日本图书馆法》明确规定,立法根据社会教育法的精神,以确定图书馆的设置及经营上必要的事项,以求其健全的发展,并以致力于国民教育和文化的发展为目的。1984年3月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批准的《苏联图书馆事业条例》中指出,“在发达的社会主义不断完善的形势下,图书馆作为最大化的思想教育机关,文化教育机关和科学情报机关,其作用日益提高”。“图书馆的使命是保证最充分和最有效地利用自己的藏书,以求得苏联社会进一步的经济进步,社会政治进步和精神进步,用发达的社会主义的道德与原则的精神教育公民”(4)。再如,在图书馆经费的来源和使用上,一般是根据国民总收入,确定图书馆一定的投资比例,或者根据人口数量确定图书馆事业的总投资。图书馆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它的总量直接受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国民经济收入变化而变化。美国各州图书馆法对图书馆经费来源都有明确的规定:一是根据财产征收图书馆事业特别税;二是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拨出一笔专款作为图书馆的资金。此外,美国的公共图书馆还可以通过国会制定的图书馆法从联邦政府那里获得资金支持。日本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国家应在其预算范围内拨专款支持地方政府兴办的图书馆。还规定,公共图书馆在设置规模和经营等方面必须达到最低标准时,才能接受由国家支付的经费。它将图书馆经费的投入与产出、使用与效益紧密挂勾,更加注重使用经济手段促使图书馆提高其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对图书馆的需求(5)。许多国家的图书馆经费除国家投入外,其来源渠道也是多方面的,如个人和团体捐款、社会基金等。如丹麦设有“共同目的基金”,用于公共馆和高校馆的技术工作、合作事宜及各项研究等。日本为振兴图书馆事业,设有图书馆振兴财团,其基金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民间提供(6)。� 总之,我们要注意吸取、借鉴国内外图书馆立法的实践经验,根据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规律,制定出中国图书馆法。� 二、我国图书馆立法存在的障碍� 1、国书馆立法的思想基础较为薄弱� 图书馆事业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柱石,它在我国这近五十年间,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十多年中,得到了较大规模地发展。但是从全社会、全民族发展的整体上讲,对图书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不是认识不足,这种思想观念的薄弱已经在图书馆事业的地位、基础设施、服务手段、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影响了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讲程。例如,图书馆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它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依赖于社会公众或政府支持的公益性机构,所以在经费来源上,应当形成一种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创办图书馆事业的合理机制。但从我国的现实状况而言,政府对图书馆事业的经济支持明显力度不够,不仅图书馆事业的经费在有限的文化、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较低,而且其数额没有及时、同步地更不必说较快地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图书馆事业规模的扩大而增长,实践中图书馆费用被拖欠、挪用的状况亦屡见不鲜。社会、个人对图书馆的资助也不够积极,人们可以为一餐饭、一首歌而一掷万金,却很少为图书馆慷慨解囊。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图书馆等文化公益事业得到社会、个人的积极支持形成鲜明的对比。在美国,卡内基图书馆有一千多座,今天的人们更多的是通过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学、音乐厅和图书馆而记住他的英名的。� 对图书馆事业的作用认识不足,还深深地影响了图书馆法律意识的建立和加强。图书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图书馆法的地位、作用等法律观点的总称,它对于我国图书馆法的立法和实践状况及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对于图书馆立法普遍重视不够。有的人认为通过我国现行的图书馆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图书馆有关问题予以规定就已经足够了,甚至有人认为图书馆作为一项具体的事业,没有必要从国家法律的角度进行规定。即是说,在我国还没有从全社会的整体范围内、从社会发展的高度看待图书馆立法问题,对于图书馆法没有给予其应有的重视,这是制约我国图书馆立法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 2、图书馆立法缺乏组织保证� 图书馆立法是国家对图书馆进行宏观控制、实行协作协调的重要保证。各国政府都把图书馆事业列入国家信息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视为保护和发展国家信息资源的主要基地。我国也应当把图书馆系统作为国家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建立起国家统一的专门机构,领导统筹整个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协调各系统图书馆和信息机构的工作。但从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现状来看,国家缺乏对事业的统筹安排和全面规划,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图书馆业务工作难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制仍处于低级、分散状态;没有建立起全国文献资源的保障体系,无法做到资源共享。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也必然影响到一部统一的图书馆法的制定,使其迟迟难以面世。� 3、图书馆立法及立法研究亟待加强� 我国图书馆事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发展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没有图书馆法,立法不完备,就谈不上图书馆法制建设。已有的工作条例和规章多属于行政性法规,是对图书馆工作的内部要求,缺乏图书馆与社会、经济联系的内容,难以协调图书馆与外部的各种关系。由于其法律渊源采取了行政法规的形式,其权威性和效力不够充分,实施时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干扰,甚至发生违反条例、规章的行为,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即便如此,条例、规程的内容也是非常陈旧的,其补充修改工作也远远跟不上客观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为例,该规程于1987年制定,至今已实施了近十年。这期间,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自不必说,图书馆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化也是不言而喻的,规程的内容显然有待修改。如关于图书馆文献资料购置费的来源和渠道,应随学校教育经费的来源和渠道的拓宽而拓宽,经费所占学校事业费的比例应有所提高。再如,随着现代化设备在图书馆的应用,高校馆的设备费应在学校设备费中保持一定额度。此外,关于人员编制、工作时间、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等也应重新做出规定(7)。而且,以往的规定还缺乏相应的保障条件,使其 执行缺乏实际的约束力。� 图书馆法制建设基础薄弱,对图书馆立法研究相应不足。图书馆界关于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意义和作用等已基本取得共识,也有一些专文探讨图书馆法的问题有关问题,但是,对图书馆法的涵义、图书馆法的原则、图书馆法的内容等方面缺乏深入细臻的分析和研究,尚没有进入实质性研究阶段。� 三、我国图书馆立法应有的对策� 1、加强立法的宣传工作� 《世界图书馆事业-比较研究》的作者通过对备国图书馆副业的比较研究,认为:“图书馆立法依赖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家和立法者对图书馆的认识,对图书馆事业的性质、目的和需求了解的越多,这些官员制定的图书馆立汉就越充分”。可以说,英、法、德、美、加、澳等国图书馆立法之先进,应归功于其政治家的图书馆意识。而对图书馆事业发展起反作用的立法,如需要图书馆员负经济责任的立法,对书目资料征税的立法等等,就要归咎于国家政治家缺乏对图书馆的认识(8)。可见,思想认识对立法的影响之大。我们要从我国图书馆的实际邮发,从图书馆界作起,增强服务观念,发挥图书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图书馆工作的社会地位。要采取不同形式,主动与全国各级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司法部门、各专业主管机关、新闻单位加强联系,密切协作,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要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尤其向各级领导宣传,提高领导的图书馆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期带动群众搞好立法工作。确立完整的图书馆法制观念,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依法制馆的新秩序,是非常适时和必要的。 2、加强图书馆立法的组织工作� 成立跨系统的国家统筹图书馆事业领导机构,是集中管理全国图书馆事业必要措施。由其研究发展我国图书馆副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建议,协调组织全国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自动化系统的总体布局和建设,加强社会化书目事业建设、图书馆队伍建设和国际馆理论、技术的研究,建立起竞争、利益等科学有效的原则和机制,惟解决图书馆总体建设中的一系列难题。尤其是在当前已基本具备了图书馆立法条件的情况下,更需要这种强有力的组织和组织工作来保障繁剧的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考虑建立事业性质的、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国家图书馆事业管理委员会,由其组织、协调、管理全国各系统图书馆的工作。 3、加强图书馆立法专项研究� 图书馆法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地方政府和各系统图书馆还要依据图书馆法制定相应的图书馆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图书馆法作为一项国家立法,绝对不是一项简易、草率的工作,而是必须建立在对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因此,必须组织法律学和图书馆界的专家坟图书馆立法的各项问题进行专门、系统地研究。这种研究不仅应当注意图书馆法本身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图书馆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图书馆的性质、地位、社会职能;图书馆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图书馆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图书馆资源建设与布局;图书馆服务方式与标准;图书馆建筑与设备;图书馆经费来源;图书馆协作;图书馆网络建设与资源共享;法律责任;等等。另外,还需要加强图书馆法的配套法规及相关法律的研究。其配套法规,如关于各类型图书馆的法规;关于图书馆专门问题的法规,如图书馆服务法、图书馆协作规则、图书馆文献标准化规则等;关于地方性图书馆法规等。与其相关的法律,主要有教育法,版权法,档案法,文物保护法,信息资源保护法等。应当研究图书馆法与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冲突等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工作,尽快提出我国图书馆法议案,完成立法程序,促使其早日出台。
浅议少儿图书馆服务工作如何创新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文素质的提高受到普遍大众的认可。其中,图书馆作为人们吸收知识的地方,更能够有效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而少儿图书馆作为其中的一个分支,其日常工作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优劣就决定了其发展的价值。因此不断有学者提出,要加强少儿图书馆服务工作的创新,以此来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从娃娃抓起”的根本目的。对此本文则主要从创新发展少儿图书馆服务工作进行简要阐述。不知是否符合楼主的想法呢。全文主要从工作现状的分析入手,来制定有关的改进策略,从而完成整个文章的撰写。
我心目中的图书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这样说过。是的,书不但是你的老师,也是你的朋友。那么,在科技发达的现在,我们的图书馆会是怎么样的呢?那么,让我为您导游,来看看我心目中的图书馆。我心目中的图书馆是一幢三层的建筑物,外观富有创新意识,这一点,“上海书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或者搞一个投标活动,让建筑师们一展风采。光外观雄伟还不行,里面的装饰品和内容也理应截然不同。走进自动门,里面的图书使人眼花缭乱,美丽的图片和壁纸使人感到亲切与舒服。这时,会走来一位服务员,亲切,面带微笑:“欢迎光临图书馆,本图书馆分三层,中国图书在三楼,外国图书在二楼,……”当你要去看某类图书,这位服务员就会带你去。当然,图书馆不止有一位服务员。在普通的图书馆里,想必不能买书,可是在这里,就与众不同了。当你挑中了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只因字数太多,无法一下子看完。别着急,你只要找到一位服务员,他就会去货仓帮你找这本书,然后你再到一个特殊的收银台去付款,你就可以把它带回家细看了。不过,在这里还有一种服务。假如你的情况同上边的一样,你也只需找一位服务员,告诉他你想看完这本书,但不想买走,服务员就会让你填一张表,然后帮你把书放到你的书架上(书架在图书馆内),下次再来时,再到书架上取。当然,获得这么大的优惠,付出少量的钱是必要的。一楼是阅览室,大家都在这儿看书。如果你在看书时口渴了怎么办?难道再跑出图书馆去买饮料吗?不,再这儿的图书馆里有专门供应饮料的一个室。那儿有预备的绿茶、咖啡……你只要付少数的酬劳就可以去那里取。图书馆不只有这些服务,还有空调,使人冬暖夏凉,电脑查寻服务等等。要看好书就要去好的图书馆,我心目中的图书馆不知符不符和你的要求呢?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着老师说过的这些名言,我们来到了万科“海洋”图书馆。步入图书馆正门,只见门两边各放了一盆发财竹,绿叶随风摆动,似乎在欢迎我们的到来。走进正厅,只见墙上画满了扬帆启航的大船,天花板是蔚蓝的,一朵朵棉花糖般的“白云”漂浮在上面,“天上”还有一只只“海鸥”在飞翔,给我们一种在海里遨游之感。柔和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窗户照进大厅,光线明亮、柔和,与墙、天花板的布景交相辉映,营造出宁静愉快的气氛,很适合我们阅读。向西走,只见十余台电脑放在桌上,老师说,这是电子阅览区。旁边有个书架,上面写着“来自大洋彼岸的绘本”。哦,这是英语绘本区。再往里走,便来到了最大的房间——藏书室。一个个高大的书架矗立着,一本本书整齐地放在书架上。从规模上看,这儿应该有上千本藏书。走在书架间,看着一排排的书,大家在书海中尽情遨游。刚被一本《封神演义》吸引住,忽然又被旁边的《茶花女》迷住。这里的书有科普,有历史,有绘本,有小说……真是琳琅满目,应接不暇!藏书室是西墙前有个书架,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种词典。书架后面的西墙,则画着海底风景。走上楼梯,是教师阅览室。里面有U形桌和许多椅子。墙上也同样画有海洋生物。老师说:“这不仅仅只是阅览室,这也是一个小会议室。”这里也有着许多碧绿的植物,它们正向我们微笑着招手。“海洋”图书馆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是一片“书海”——书的海洋!
我眼中的图书馆 在科技发达的现在,科学越来越多的运用到 我们的生活中,可是,图书馆和以前没太大差别 所以我心目中的图书馆是一个有信息科技图书 馆如果有电子捡索系统就好了图书馆的外边 也很奇特,只见图书馆高高的插入云端,整个外 形是一个特殊材料的三角形非常坚固,整个图书 馆都晶莹剔透 图书馆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自读室(自 己阅读的地方),第二部分是山水室(就是机器 读,并放映配套图片的地方),第三部分是似景 室(同山水室的功能一样,图片是立体的,地面 还会随图片一起运动) 我走进了自读室一进自读室,就看见一排排的 座位坐满了人,我也找到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 怎么操作呢?我看了看说明书,一下明白了我 先按一下扶手上的小按钮机器打开然后把坐位上 的眼镜戴上然后把书名告诉机器,哈!我开始阅 读了读了一本书以后,我又来到了山水室,只 听从一个个小房间里传出了悦耳的读书声我也 走进了一个小房间,它的墙上映着画面,看图片 听音乐,那感觉真舒服极了!我有来到了似景 室,那里的画面全是立体的,让人感觉自己已经 和画面融合在一起了,在加上地面随机运动,图 片更加真实 啊!这样的图书馆不仅可以给常人使用,还 可以给残疾人使用,真是一举两得呀!我希望这 样的图书馆快点建成,让它能为更多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