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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刊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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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刊物有哪些

山东政法学院是二本院校,学校在政法类院校中不错。

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为英语和计算机。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余两门为专业综合科目,每门成绩满分为150分。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考俄语或日语)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考试要求见附件1。专业综合一考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专业综合二考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序号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编著      出版时间   版次   出版单位         ISBN号1   宪法学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宪法(第三版)   许崇德、胡锦光等  04   第三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7873000572312  刑事诉讼法学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刑事诉讼法(第二版)  陈光中     09   第二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97873010460743  民事诉讼法学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事诉讼法(第四版)   江伟     04   第四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7873000914574   刑法学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刑法学(第三版)   高铭暄、马克昌  01   第三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97873010460675   民法学   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法(第三版)      魏振瀛    07   第三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97873010469376  经济法概论 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经济法概论(修订版) 黄河、张卫华 03 修订第二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787562022060 建议你在去网页上看下 。。。

你报警官学院干什么?师兄我告诉你,别光听名字,换一家吧。

山东政法学院的期刊有哪些

《政法论丛》是由山东政法学院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类专业期刊,山东省第一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类期刊,属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政法论丛》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研究精神,坚持科学正确的政治与学术导向,强化质量意识,追求学术高品位,实行开放办刊,注重发掘和扶植法学新人,积极传播和吸纳国内外优秀的法学研究成果,在法学界具有重要影响。

不错啊!!!我很多同学都在那里……值得考虑的一所学校……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主编:孙培福ISSN:1002-6274CN:37-1016/D地址:山东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政法学院刊物

回答 山东省政法学院是几本?我正在为你解答: 山东省政法学院是几本: 山东政法学院是一个二本学校!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山东省济南市,是一所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始于1955年7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期间历经更名,于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学校现为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 “一带一路”高校联盟的正式成员。 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设有基层院系13个,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29个。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有专任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学校馆藏纸质图书121万册,电子图书748万册。 我已经为你解答出来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别的问题,那么您直接问我就好了,麻烦您给我一个赞吧!谢谢您啦!祝您万事如意!学业有成! 更多6条 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主编:孙培福ISSN:1002-6274CN:37-1016/D地址:山东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政法学院的期刊有哪些啊

《政法论丛》是由山东政法学院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类专业期刊,山东省第一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类期刊,属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政法论丛》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研究精神,坚持科学正确的政治与学术导向,强化质量意识,追求学术高品位,实行开放办刊,注重发掘和扶植法学新人,积极传播和吸纳国内外优秀的法学研究成果,在法学界具有重要影响。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主编:孙培福ISSN:1002-6274CN:37-1016/D地址:山东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邮政编码:250014

山东政法学院期刊分类办法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00。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研究生教育。第八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第九条 学校概况:山东政法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位于中央商务区,毗邻奥体中心、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所,山水清音,人杰地灵,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校现有21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新闻学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是省级特色专业。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和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在突出法学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强调其他专业与法结合,如经济学类专业侧重商法结合,政管类专业强化法政结合,新闻传播类专业突出法治新闻方向,信息技术类专业突出电子证据方向,外国语言类专业突出法律英语方向,非法学专业均具有鲜明的融法特色。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4人,“全省高校师德标兵”2人,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40余名,山东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6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2人,国际、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员18名。首批“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4 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1 人。学校建有校内教学实训中心7个,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山东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实训基地200余个。学报《政法论丛》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20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综合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专题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山东省、天津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山东省、天津市严格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在分配专业时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特殊要求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监狱学专业按照军事公安类专业列入普通院校提前批招生。考生须经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10%。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奖贷减免政策第二十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第二十一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山东政法学院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互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重点用于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我校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类奖助学金。另外还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山政爱生基金”等学校类奖学金。此外,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提供有力帮助。第七章 新生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山东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二十五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 88599888,88599859,88599958网址: – mail: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531-88599822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单位:山东政法学院主编:孙培福ISSN:1002-6274CN:37-1016/D地址:山东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邮政编码: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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