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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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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研究论文

些他们的节日的与众不同之处,最重要的时通过节日写出他们独特的文化内涵!最好时一个或者两个节日为例,不宜写的太多!可以通过节日些他们的生活方式,民俗,信念精神的层面与众不同之处!通过这些体现他们的文化! 还可以写写这些节日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可能性,这些节日文化保护和开发研究,也是很好的题目 呵呵

哪有什么所谓不想谈恋爱的借口,他只是不喜欢你罢了

中国文论传统及其现代命运 中国古代文论话语体系与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精神特征密切相关。可以说,作为文学观念之理论化形态的文论话语乃是文人士大夫精神世界的直接体现。具体言之,与古代士人“社会导师”的文化认同直接相关,形成了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古代士人维护个体精神自由与超越意识直接相关,形成了以道家、佛释之学为思想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士大夫诗文酬唱的文人情趣直接相关,形成了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是中国古代居于主导地位或者官方意识形态地位的文论话语。就其产生的动因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西周文化之遗存。我们知道,西周是政文合一的社会,文化系统与政治系统密不可分,国家意识形态直接表现为政治的与文化的制度以及人们的行为方式。所以,诗歌在西周时期乃是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系统与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受到尊崇的。 就现存《诗经》作品来看,西周诗歌的功能首先是沟通人与神的关系,那些以祭祀上帝、山川日月之神以及祖先神灵为目的的颂诗和部分“大雅”之作就属于这类作品。其意识形态功能在于:向天下诸侯证明周人统治的合法性,向周人证明贵族等级制的合法性。对神的祭祀从来都是一种特权,因此,祭祀活动本身就已经具有意识形态功能了。西周诗歌的第二个重要功能是沟通君臣关系。这里又分为“美”、“刺”两个部分。“美”是臣下对君主的肯定性评价;“刺”是臣下对君主的批评与规谏。根据郑玄《六艺论》和《毛诗序》等汉儒的记载我们知道,西周时期之所以采用诗歌的形式来沟通君臣关系,主要是因为这种形式比较委婉文雅,便于言说与倾听。现在看来,这大约是贵族社会一种言说的特殊方式或权力——可以“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根据《诗经》可以知道,在西周后期,诗的这种功能得到了十分充分的实现。对于诗歌这种功能,我们可以理解为国家意识形态内部的自我调节机制。十分清楚,西周时期诗歌的这两种主要功能都是意识形态性质的。这意味着,西周诗歌本来就是彼时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形式。这对于以继承和弘扬西周礼乐文化为天职的儒家思想家来说自然会产生莫大的影响——在他们看来,诗歌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就像母鸡有下蛋的功能一样是天经地义的。 促成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形成的另一个主要动因则是儒家士人的身份认同。儒家士人作为一个知识群体, 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以“克己复礼”——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改造社会的政治目的为最高任务的。他们的一切话语建构与阐释活动无不以这一目的为核心。对诗歌的阐释自然也不例外。从现存的《论语》、《孟子》、《荀子》和被定名为《孔子诗论》的楚简等涉及诗歌的论述来看,先秦儒家已经在诗歌阐释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从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到孟子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说,再到荀子的“诗言是,其志也”之说,都不离“克己复礼”之宗旨。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从产生之日起就成为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的主流,其影响至为深远。汉代是儒家知识群体擎着儒学大旗与统治集团讨价还价、形成“共谋关系”,从而建立起新型官方意识形态的关键时期。所谓经学,实际上乃是统治集团与知识阶层在政治上终于形成联盟关系的话语表征,是知识阶层进入权力系统的意识形态保证,也是权力集团获得合法性的直接产物。经学是政治权力正式承认知识阶层话语之权威性的标志,是“势”对“道”的妥协;经学也是知识阶层话语压制了其固有的乌托邦精神之后的结果,是“道”向“势”的让步。因此,经学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它最终确定了中国主流文化始终在政治与知识之紧密联系中发展的基本格局,从而也决定了这种文化始终不能获得纯粹的知识形态而向自然领域拓展的命运。 在经学语境中的文论话语自然是彻底的工具主义的。从《毛诗序》和郑玄的《诗谱序》、《六艺论》等文论话语来看,在汉儒的心目中,诗歌直接就是一种规范君权、教化百姓的政治工具。诗歌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不能在个体情感世界中去寻找,而必须在人伦关系,特别是君臣关系中去寻找。汉儒说诗,非美即刺。无论美或刺,都是一种具有明显政治性的话语建构,是对儒家给出的价值秩序的维护与阐扬。汉代《诗》学四家,无论存在怎样的差异,其主旨都是用工具主义的眼光来解说《诗经》作品,其目的都是借助于对古代诗歌的解说来实施对现实君主的约束与引导。总之,是出于现实的政治策略。手段是文化的,目的是政治的——这就是经学语境中文论话语的根本特征。 隋唐之时,儒家工具主义文论大体上继承了汉儒传统。但由于诗文自身的发展,文论话语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经过了魏晋六朝的诗文创作大繁荣局面之后,儒家文论家所面临的问题早已不再是如何阐释已有的诗文作品,而是如何创作新的作品。因此,隋唐儒家不再满足于通过阐释古代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工具主义文论观点。他们直接提出诗文要为现实政治服务的观点。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之说,乃是此期工具主义文论的典型口号。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文论观。在这时的价值坐标中,建功立业乃居于最高位置。因此,“有补时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工具主义文论的基本宗旨。 宋代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此期的儒家已经不再把建功立业视为人生最高理想,因此也就不再满足于仅仅赋予诗文直接的政治功能。从社会地位看,宋儒与汉唐儒者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有幸成为君主集团唯一的合作和依靠对象;而汉唐时代的功臣、外戚、宦官、世族才是君主集团最重要的依靠对象,文人士大夫常常处于被压制与被排挤的地位。宋儒的这种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再以进入仕途、建功立业为人生最高理想,而是要追求更加高远的目标。一般说来,成圣成贤是宋儒普遍存在的人生理想。如此,则宋儒所主张的工具主义文论观也就有别于汉唐儒者。其根本之处是宋儒不仅仅要诗文服务于社会政治,而且更要服务于具有形而上学色彩的“道”。宋儒的文论处处离不开对“道”的阐扬。这个“道”可以说乃是宋儒乌托邦精神的话语表征而不是现实社会秩序。这种将“道”视为“文”之本体、将“文”视为“道”之发用的观点,本来是唐代中后期韩愈等人提出来的,是所谓“古文运动”的核心主张。但是这种观点在唐代并没有被发扬光大,而只是昙花一现。只是到了宋代,由于言说者的社会境遇发生了变化,才成为人人言之的普遍性的文论观点。 这样一来,在中国古代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内部就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要求诗文直接服务于现实政治,成为“治教政令”的工具;一是要求诗文从属于某种超验的精神价值,成为载道之具。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为现实政治服务与为某种高远难达的理想服务是迥然不同的。可以说,这种不同就是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差异所在。自宋直至晚清,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的发展即是这两种倾向的此消彼长。 以老庄、佛释为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系统 老庄之学与佛释之学从根本学理上来说都是否定诗文存在价值的,但是这两种思想系统却又都对古代诗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是什么原因呢? 毫无疑问,这只能说明无论老庄之学还是佛释之学都与诗文价值具有某种相通之处。在我看来,这种相通之处是一种超越的精神品格,是对物欲横流之现实世界的否定。对此,人们名之曰审美主义。这是在康德的意义上使用“审美”这个概念的,即无直接的功利目的,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老庄、佛释之学当然有诸多差异,它们各自在学理上也是头绪繁多。但究其主旨,可以说正在于否定一切现实世界所奉行的价值观念,将人的心灵提升到一个无知无识、无利无害的价值真空之中。所谓挣脱“名缰利锁”,也就是否弃现实生活中人人信奉的价值观念之意。老庄之“无”,佛释之“空”,根本言之即是将通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统统荡涤之后剩下的空灵心境,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灵在消除了一切内在与外在强制之后的绝对自由的精神状态。老庄的“体道”、“达道”,佛禅的“顿悟”,大约就是指进入这种精神状态之中了。这种精神状态究竟如何,以平常心境自然很难真正体会得到,但根据老庄、佛释之学的言说以意度之,则这种精神状态与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审美体验”大约有某种重要的相似之处。或者可以说, “达道”或“悟”的境界是恒常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是瞬间的“达道”或“悟”的境界。老庄、佛释之学追求的是这种超越境界的恒常性故而否定诗文之价值。然而诗文和其他审美活动却是在现实中体验老庄、佛释境界的方便形式,故而对其多有汲取。正如人们不能在现实中成为英雄豪杰,就愿意借助于想象在虚拟的世界中实现这一理想一样,老庄之学以自然为指归,但是绝大多数现实社会的人却是无法真正回归自然之中,于是吟咏自然山水与田园生活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精神需求了;佛释之学以“四大皆空”为人生至上境界,然而现实生活的人绝大多数都在追求“实”而逃避“空”,于是描绘静谧、空灵、清幽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对“空”的向往了。简言之,老庄、佛释之学在现实生活的实际实现是难以确知的,但其于文学审美领域的实现却是有目共睹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念于是成为中国古代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相媲美的话语系统。 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念是在魏晋六朝时期才形成的。此期主流文化的承担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士大夫,而是其变体——士族文人。士族文人是具有实际贵族身份的文人。他们与传统文人士大夫最大的区别是:他们无须依靠个人奋斗就可以获得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这一切都来自家族门第。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世家大族与君主集团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所以他们自然就将家族利益看得远远高于社稷利益,以至于可以说,在士族文人心目中是有家无国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在中国古代十分独特的文化场域——以谈论哲理、品藻人物、赏析诗文书画为主要内容的言说空间形成了,即所谓“清谈”。这个文化空间的形成实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一个时代的精神风尚、价值观念、审美趣味、诗文风格都是在这个文化空间中形成并充分发展起来的。这个文化空间是士族文人开拓出来的,体现了一种贵族化的精神倾向;反过来,它又大大强化和孕育了主流文化的贵族气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开掘出一个具有超越性的、极为精密细微、高远深湛的精神之域。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都是在这个时期臻于成熟的。 在这样一种贵族气息浓厚的文化空间中产生出来的诗文价值观,当然也不再是两汉经学语境中的诗学观念,“经世致用”的口号也被“诗赋欲丽”、“诗缘情而绮靡”所取代。审美主义文论观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先秦时期道家那种自然主义的社会乌托邦与个体精神乌托邦在这时都成功地转化为诗文书画的审美风格与艺术境界了。 我们可以随意挑选几个文论概念来说明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的基本特征: (1) 自然。在六朝的文论话语系统中,自然这个概念是指诗文作品看上去像自然生成的一样,没有丝毫人为痕迹。这个概念的深层文化内涵是老庄崇尚自然无为、否定一切人为的文化建构的精神。在玄学风尚熏陶下,六朝文人极为欣赏自然山水,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总是生活在山水之间,于是他们一方面大造园林,将山水林木搬到自家庭院中来,另一方面又大量创造表现自然山水的诗文及绘画作品,以寄托向往自然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种以自然为上、雕琢为下的审美价值观就形成了,于是, “自然”就成为文论话语中的核心范畴之一。(2) 远。这个概念在六朝时期正式成为重要文论范畴。“远”本来指空间距离之大,后来引申为时间距离之大。在《老子》一书中曾用来指“道”循环往复的运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即所谓“逝曰远,远曰返”。六朝文人借这个概念意指精神对现实的超越,是诗文的一种重要审美境界。诸如“淡远”、“清远”、“高远”、“玄远”、“深远”以及“意远”、“心远”等等,其文化内涵都是指诗文所言说描绘的意象、意境对现实政治生活或通行的价值观念的超越与背离,是指精神对物质、灵魂对肉体、无对有、无为对有为、超验之物对经验之物的超越与背离。(3)韵。这个概念本是关于声音的,由于有韵之音能够令人回味无穷,所以后来引申为言辞表面之意背后隐含的余意、余味。六朝文人将这个概念用之于诗文书画的评价,有神韵、气韵以及风神气韵等用法。老庄之学有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说,认为能够用通常言辞说出的东西不是那个真正有意义的东西。老庄又有“大象无形”、“大音稀声”之说,意指真正的“象”与“声”是不可以用通常的感官把握的。这样,老庄就给出了一种具有阐释学意义的观念:应该重视没有说出的东西。六朝士族文人秉承了老庄这种精神,在人物品藻上崇尚内涵与风骨,在书画鉴赏上标举“气韵生动”与“传神”,在诗文评价上则讲究“滋味”与“言不尽意”。总之,就是主张含蓄蕴藉而反对浅陋直白,这也是老庄之学在审美层面的显现。 经过六朝时期的张扬,自隋唐以降,审美主义文论观已然成为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相抗衡的文论话语系统了。以王昌龄(托名)《诗格》、释皎然《诗式》、司空图《诗品》为代表的审美主义文论观与元白的新乐府运动、韩柳的古文运动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并行不悖,足见这种文论观已经深入人心,获得了言说的合法性。宋、元、明、清同样如此。这说明在长期的碰撞磨合之后,在古代文化场域之中,儒、释、道三家学说已经找到了共存的方式;它们之间的互相渗透、触发,已经构成了彼此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儒学与道、释之学的同时共存现象表征着古代文人士大夫阶层在生存智慧上走向了成熟——他们建立起了一种将出世与入世、建功立业与心灵自由、博施济众与人格提升融为一体的新型文化人格。在中国古代,文论或诗学话语、哲学或学术话语、文人士大夫文化人格三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同构关系,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 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专门关注诗文的文本构成、语言形式、表现技巧等等方面的文论话语在中国古代同样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传统,对此以往的古代文论研究重视不够。这个文论话语系统并不直接与某种意识形态或乌托邦精神发生联系,因此可以说是“价值中立”的,也可以说是关于“形式”或“技艺”的言说。《易传》中关于言、象、意关系的论说,可以看作是这种文论话语的滥觞。在六朝时期,这种诗文评话语系统才正式形成并蓬勃发展起来。自隋唐以至清季,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文论话语系统。概而言之,这种文论话语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文体论。中国古代文体意识成熟较晚,汉儒刘歆《七略》与班固《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标准只能算是文体意识的萌芽状态。只是到了六朝时期,文体意识才算比较成熟起来。曹丕有“四科八体”之分,首次从文体角度将“诗赋”与奏、议、书、论等实用文体区分开来;陆机《文赋》有“体有万殊,物无一量”之说,是讲诗文文体的复杂多样;到了刘勰的《文心雕龙》,则进一步以专篇论述文体之流变与特征,自《明诗》至《书记》凡二十篇,论及文体三十余类。而且对这些文体中所包含的更细微的文体差别也言之甚详。因此, 《文心雕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文体观念成熟的标志。此后,文体论的演变基本上都离不开刘勰给出的范围。当然,按照现代文学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刘勰依然存在着文学与非文学浑然不分的问题。因为从审美角度看,古代文体几乎没有不讲究审美性的。即使是一封书信,也要写得情文兼至才行。对他们来说,无往而非文学;相比之下,倒是现代人的审美范围缩小了。另外,六朝时期的“言、意之辨”、“文、笔之辨”都是文体意识成熟的表现。 二是创作技巧、技法。先秦乃至两汉时期,文人普遍相信“有德者必有言”以及“诚实在胸臆,文章著竹帛”的观点,不大重视诗文的写作技巧问题。同样也是在六朝时代,由于精神生活成为士族文人首要关注的事情,并且因此而在各个精神生活门类中都形成了独立而细致的评价系统,于是各种“技艺”也就被空前地重视起来了。刘勰根据各种文体的特征,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写作要求,已经涉及到写作技法问题。沈约等人更进一步提出“四声八病”之说,从声律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诗歌创作技法方面的原则。隋唐之时,诗人沿着六朝开创的创作习惯写作,并在理论和实践上发展和丰富了创作技法与技巧。到了宋代,诗人们开始关注所谓“诗法”、“句法”问题。由于宋代新产生了“诗话”这种文论体裁,所以宋、元、明、清几代关于“体”、“格”、“音律”、“句法”等诗歌写作技巧和修辞方式的议论大大发展起来。涉及这方面的文字远远超过了那些工具主义和审美主义的文论。 三是关于诗文发展源流的观点。这也是这派文论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钟嵘《诗品》分析魏晋六朝时期诗人们的渊源,虽多有牵强附会之处,但注意到诗歌创作的前后继承关系应该是一项重要贡献。唐宋以后的诗文评,都把梳理诗人对前人的承继关系作为重要内容。例如,宋人吕本中的《江西诗社宗派图》梳理江西诗派源流关系;明人许学夷《诗源辩体》从体制、格律、风格等角度入手,对自《诗经》以迄宋代的诗歌发展演变源流进行梳理,等等。这种着眼于形式诸因素的源流辨析并不属于工具主义或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而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论说,故而应归于诗文评系统。 传统文论的现代命运 现代以来,中国传统文论陷于窘境。由于现代汉语的言说方式代替了古代汉语的言说方式,面对现代汉语语境中的文学创作,传统文论似乎失去了阐释能力。但是,传统文论毕竟是曾经延绵千百年的主流话语,事实上,它们构成了现代文论话语形成的基础,并且以改头换面的方式进入到现代文论话语系统之中。如果说中国现代文论的形成过程也就是中国现代知识阶层接受西方文论话语的过程,那么,古代文论话语也就自然而然地构成了这一接受过程的“前理解”或“前结构”,从而对接受对象的选择、接受方式以及接受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传统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在现代以来一直拥有很大市场。无论是“启蒙”、“救亡”,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建构,都需要将文学这种具有莫大社会效果的言说方式当作影响社会、改造社会的工具来看待。于是,现代文论就与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建立起极为亲密的关系——后者成为前者最有力的话语资源之一,前者则成为后者合乎逻辑的现代发展。从晚清改良主义者对文学社会功用的空前阐扬,到自由主义者主张的“为人生的艺术”、左翼作家主张的“文学革命论”,再到20 世纪50 —70 年代一系列文艺政策的推出,其间无论存在着多大的差异,有一条一以贯之的精神却是比较鲜明的,这就是文学应该服务于社会。可以说,正是由于有根深蒂固的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做基础,才使得这种以现实服务为宗旨的现代文论话语以压倒性优势获得主导地位。从1980 年代至今,由于来自中国传统与西方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资源在一个时期内被过度使用,导致了文论话语主流地位先后被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精神分析主义等等五花八门的西方文论话语所占据;倡导文学社会功用的言论空间受到挤压,日益被淡化和边缘化了。 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文论话语中的影响则比较微妙,现代只有那些具有唯美主义倾向的文论家才与之结缘。审美主义文论虽然以老庄佛释之学为理论依托,但它并不一定直接体现具体的老庄、佛释思想,后者只是为前者提供了进入纯精神、无功利的意义空间的阶梯而已。对于那些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奉行老庄清静自然或佛释无住无执修身原则的大多数文人士大夫来说,偶尔躲进空灵、超越的审美境界之中小憩一刻,也是对心灵的抚慰与净化了。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传统文人士大夫,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几乎人人对这种审美境界钟爱有加。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积淀,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知识阶层那里也依然时时有所显露,这也就是他们接受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的文化心理基础。我们知道,西方唯美主义文艺思潮是在德国古典美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其核心口号就是“为艺术而艺术”。20 世纪20 年代,中国文学界有不少作家、文论家(主要是创造社成员)接受了这个口号,成为与“为生活而艺术”相对立的重要文艺主张。从表面来看,这种主张毫无疑问是从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拿”过来的,但是如果细加考察就不难发现,他们所“唯”之“美”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传统审美主义文论的东西。例如,周作人、林语堂、宗白华、朱光潜等人的文论观点就是如此。再看看那些在“为艺术而艺术”口号下进行的创作实绩,例如小品文、抒情诗之类,所表现的艺术境界也同样带有明清小品文的鲜明印记。这就足以说明,中国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在现代唯美主义思潮中实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传统诗文评可以说是中国式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它只关注文学文本构成方面的事情。这种文论传统构成了中国现代文论对西方以“新批评”和“意象批评”为代表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接受的文化心理基础。例如,英美“新批评”的代表人物燕卜荪20 世纪三四十年代先后两次来中国任教,他的诗歌批评方法对当时中国诗歌创作与批评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国人对燕氏提出的著名的“含混七型”说颇能心领神会,因为他们是从中国传统文论中固有的“含蓄蕴藉”角度来接受这种观点的。20 世纪80 年代,俄国形式主义批评、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在中国文论界掀起热潮,将人们的眼光从社会历史拉向文本自身,这当然主要是当时文化历史语境所决定的,但是中国传统文论对于文本分析的重视以及积累的大量经验肯定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另外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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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苗族的,不晓得如何写,不过可以提供些建议: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在毁坏当地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同时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总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对苗族而言,我们有我们独特的文化和深远的历史。文化内涵深厚,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惯常法的民族,也是第一个冶炼青铜的民族。现代苗族文化是多元而开放的,著名的苗族艺术有苗族芦笙舞,湘西苗鼓,湘西苗剧,苗族凳子舞,巴乌,苗琴,苗绣苗服,苗族蜡染等,苗族祖先古代发明了苗族历法-苗历。主要的苗族节日有:三月三,花山节(踩花山),六月六,苗年等。苗族因支系和地域分布的不同也可导致语言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对苗族而言,主要以稻米和玉米为主粮,过年有年糕,近似日本年糕的做法。苗族根据历史,有“盘瓠崇拜”,许多南方少数民族也有盘瓠崇拜,(《清史稿》:古西南夷多盘瓠遗种,曰僮,曰苗,曰瑶。。。。。。苗蛮尤多。),所以原则上苗族行医行药者不吃五爪动物。过年的时候,全家必须让自己的狗先吃(盘瓠:犬图腾),打苗人的狗视为对主人不敬。而苗族历史根据传说是这样的:苗族发源于上古九黎部落,其首领为蚩尤(苗文:Yeuf Chik),,蚩尤即为苗人共祖。蚩尤和炎黄部落发生战争,即历史上著名的涿鹿之战。炎黄部落九战九败,遂造指南车,乘大雾弥漫进攻蚩尤,蚩尤战败,传说蚩尤死后化为枫树,故有地方苗族自称"蒙”(苗文:Hmongb/Hmoob)意为“树心”的意思,枫树心生妹榜妹留(汉语意思:蝴蝶妈妈),妹榜妹留才生苗族远祖姜央。

中秋节各地风俗习惯 〔福建省〕 浦城县女子穿行南浦桥,吃求长寿。建宁中秋夜俗以挂 灯为向月宫求子的吉兆。上杭县中秋,儿女多於拜月时请月姑。方法是以竹筐作为月姑的替身,如果有神降临,竹筐会自己摇动,以其摇动的次数来卜吉凶。龙岩人吃月饼时,家长会在中央控出直径二、三寸的圆饼供长辈食用,意思是秘密事不能让晚辈知道。这个习俗是来自於月饼中藏有反元杀鞑子讯的传说。金门中秋拜月前要先拜天公。拜天公用做成仙桃型的红 叫「天公 」。拜月的红 则做成猪羊的形状,数目必是九猪十六羊。 〔广东省〕 广东各地有中秋节吃芋头的习俗,据说是纪念元末杀鞑子的历史故事。中秋节杀鞑子后,便以其头祭月,后来改以芋头代替。至今广东人剥芋皮时仍称为「剥鬼皮」。 〔山东省〕 庆云县农家八月十五日祭土谷神,称「青苗社」。诸城、临沂和即墨等地除了祭月外,也得上坟祭祖。冠县、莱阳、广饶及邮城等地的地主也於中秋节宴请佃户。即墨中秋节吃一种应节食品叫「麦箭」。 〔山西省〕 潞安中秋节宴节请女婿。永宁中秋夕恭祀太阴星主。大同县月饼称团圆饼,大至二、三尺,中秋夜且有守夜之俗。石楼县中秋祀城隍。 〔河北省〕 万全县称中秋为「小元旦」,月光纸上绘有太阴星君及关帝夜阅春秋像。河间县以中秋雨为苦雨,中秋节若下雨,当年的青菜必定味道不佳。 〔陕西省〕 西乡县中秋夜男子泛舟登崖,女子亦安排佳宴。不论贫富,必食西瓜。请边中秋有吹鼓手沿门鼓吹,以讨赏钱,例同端午、除夕。洛川县中秋节家长率学生携礼物为先生拜节,午饭多於校内聚餐。 〔江苏省〕 无锡县中秋夜烧斗香。香斗四周糊有纱绢,绘有月宫中的景色。也有香斗以线香编成,上面插有纸扎的魁星及彩色旌旗。上海人中秋宴以桂花蜜酒佐食。 〔江西省〕 吉安县在中秋节的傍晚,每个村都稻草烧瓦罐。待瓦罐烧红后,再放醋进去。这样子就有香味飘满全村。新城县过中秋自十一夜起悬挂通草灯,以鼓乐迎迎之於市街,直至十七日止。 [安徽省] 婺源中秋节,儿童以砖瓦堆一中空宝塔。塔上挂以帐幔匾额等装饰品,又置一桌於塔前,陈设各种敬「塔神」之器具。夜间则内外皆点上灯烛,光辉可爱。绩溪中秋儿童打中秋炮。中秋炮是以稻草扎成发辫状,浸湿后再拿起来向石上打击,使发出巨响并有游火龙的风俗。火龙是以称草扎成的龙,身上插有香柱。游火龙时有锣鼓队同行,游遍各村后再送至河中。 [四川省] 嘉定县中秋节祭土地神、扮演杂剧、声乐、文物,称为「看会」。除了吃月饼外,四川人也在中秋节打 粑、杀鸭子、吃麻饼、蜜饼等等。有的地方也点桔灯。将桔子挖空,点上蜡烛,悬於门口,以示庆祝。也有儿童在柚子上插满香,沿街舞动,叫做「舞流星香球」。 《乳源县志》还记载,中秋节吃芋头,可治疥癞。广东中秋也有儿童提灯的风俗。灯的材料有红柚皮雕的柚灯,素馨茉莉花结的花灯,明亮的灯火带著阵阵的花果清香,使人爱不释手。东莞青年未婚者也在月下焚香燃烛,乞求月老为其撮合。霞浦有中秋曳石的风俗。曳石是戚继光发明的,以石块系上绳索,沿街拖拉,虚张声势,用来恐哧敌军。

维吾尔族 维吾尔族的住宅,多成院落,一般大门忌朝西开。房屋呈方形,有较深的前廊,庭院多栽花卉、葡萄、果树,打扫得十分洁净。室内砌土炕,墙上挂壁毯,开壁龛,并饰以多种花卉图案。饮食方面,他们以面粉、大米为主食,喜喝奶茶,佐以面粉烤制的馕。饭菜种类很多,有抓饭。肉粥、拉面、汤面、薄皮包子、烤包子、油塔子、烤肉等。喜欢吃甜瓜、西瓜、葡萄、苹果、梨、杏、石榴等水果,主要吃牛、羊肉以及鸡、鸭、鱼肉;禁食猪肉、驴肉、食肉动物及凶禽猛兽;禁食一切动物的血。 维吾尔族的传统服装为,男女老少均戴四楞小花帽。男子普遍喜欢穿对襟“袷袢”(长袍),内着绣有花纹的短衫。女子喜着连衣裙,外套黑色对襟背心,戴耳环、手锡、戒指、项链等装饰品,姑娘多梳小辫,现在城市居民一般穿时装。 维吾尔族人待人讲究礼貌。在遇到尊长或朋友时,习惯于把右手按在前胸中央,然后身体前倾,连声问好。家里来客都热情招待。维吾尔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舞蹈轻巧、优美,以旋转快速和多变著称,反映了维吾尔族人乐观开朗的性格。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有经商传统,同时传统手工业十分发达,而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他们制作的地毯、刺绣、丝绸衣料、铜壶、小刀、民族乐器等,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是要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出发,尊重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不能因某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就歧视或侮辱他们;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应由该民族的干部群众去决定,别的民族或个人不能强制或干涉;任何民族不能以自己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同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实践证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由此说明,各民族无论是保持还是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是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质上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对民族风俗习惯的侵犯,就意味着对民族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践踏。我国刑法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把“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实质就是从法律上保护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 二是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每个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往往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看作是对本民族的尊重,把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轻视,看作是对本民族的歧视。因此,任何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那怕是出于开玩笑,都容易刺激以致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 三是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体育的形式来表现的。许多民族往往通过自己的风俗习惯来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例如,我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自己富有特色的文学艺术,有很多是以唱山歌和讲故事的民间口头文学形式在群众中代代相传,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有些表现在他们具有特色的日常用具、衣饰、建筑、手工艺品等方面。正是由于民族风俗习惯上的千差万别,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多彩多姿,使文化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因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利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当晚称元宵,故也称“元宵节”,俗称“十五夜”。元宵节是我国三大传统节日之一,全国各地都有举行一些活动来庆贺。因一地的风俗是由一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决定的,故潮汕地区元宵节也就出现了一些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有趣的习俗。 吊喜灯 灯火在祀神礼节中是作为光明喜乐的象征。从正月十一到正月十八,特别是元宵此日,潮汕家家户户有点灯、吊灯的习俗。因潮语“灯”和“丁”同音,点灯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认为点灯即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们纷纷提着灯笼、备齐纸银香烛,到乡中神庙点火,回来分别吊在家里的神龛和床头,这叫做“吊喜灯”。此外,如果去年元宵以后生了男孩子,农历正月十三起家人就必须挑起一对红灯笼,并在灯屏下贴着红纸写上姓名,欢天喜地挂到乡中宗族祠堂的灯架上,以此象征着家中添了丁。每晚家人要抱着孩子到祠堂中,一面往自己的灯笼里点燃蜡烛,使灯笼通红,一面接受周围乡人的祝贺。元宵夜更是庄严、热闹。 做丁桌 在潮汕乡村,上年生过男孩的人家,元宵夜还要在祠堂设宴请客,以庆“出丁”,俗称“做丁桌”。宴客时有两种席式,一种叫“龙船席”即用好多只方桌连结起来,客人围在两旁吃饭,形同划龙船;另一种叫“走马席”,即无论亲朋疏厚,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摆上菜色,招待另一批客人的来临,接连不断。这后一种席式一般是较有钱且较慷慨的人家才会这么做。在旧社会,潮人攀比心强,死爱面子,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办丁桌,并以办得体面为荣。即使是贫困人家,为了不失面子,便四处借钱,造成负债累累,或者是忍痛卖了哥哥,将所得之钱银用来应付沉重的办桌费,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阿细卖阿大”这一俗语的来历。解放后,由于时代的前进,思想在进步,潮人虽仍有元宵办丁桌的习俗,但多改为在自家里进行,且单限于宴请较亲的亲戚和较好的朋友,丰俭由人,无人计较。 求喜物 元宵此日,乡村中多有设坛拜神活动。各神庙宗祠灯火齐明,烟雾弥漫,善男信女争先参拜,拥挤异常,热闹非凡。神坛前所摆设的鸡、鹅、鸭、糖果、米果品、花烛、大吉(潮州柑)等祀品被视为神物。参拜的男女纷纷卜取祭品,取回家中,这就叫做“求喜物”。人们认为用了这些神物后,就可以让家门平安、添财添丁。卜取神物回家的人家,明年要照还或多还所拿的神物。于是有些人便乘拥挤之机会,偷偷拿走坛前的祭品回家吃,意谓“吃兴盛”。 掷喜童 元宵此日,乡村大都有人在祠堂大埕、街头巷尾的开阔处,搭起一个彩棚,里面用泥土塑成一尊巨型的弥勒佛,袒胸露乳、笑容可掬。弥勒佛光秃秃的头、肩、肚脐、大腿等部位都摆设有男女“泥喜童”。人们站在一丈多远的竹栏杆外,用铜钱瞄准弥勒佛身上的泥喜童。中者喜童即归其所有,而在一些较难命中的部位,如头顶、耳朵等,命中者则一赠二三不等;不中者铜钱即归摆弥勒佛的棚主所有。这是一项老少都喜爱的活动。据说命中“男喜童”者,今后就生男孩。因此,那些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或者刚娶儿媳妇又急于抱孙子的公公们、奶奶们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一经命中,棚主和周围的人就会向他喝彩、道贺。自己更是喜滋滋甜蜜蜜地把“男喜童”抱回家中,认为中了头彩,有好兆头,今年定能早生贵子发财。 度过桥 元宵节,潮汕大都有度桥的习俗,这在旧方志中也有所记载,清顺治《潮州府志》和乾隆《揭阳县志》载:“(上元)妇女度桥投块,谓之‘度厄’”。在揭阳,元宵此日,男女老幼争先度过桥,后生兄祈望日后娶贤妻;姑娘祈嫁个好夫婿,产男孩;老者则祈求健康长寿;小孩子则祈求长大成人。在普宁洪阳也有“十五夜行头桥”的习俗。“头桥”即已有四百多年历史的太平桥,其两侧栏杆两端都有两头石狮。每逢元宵夜,男女老幼共同走过太平桥。过桥时不可回头,否则“回头不吉利”,过桥的人们还有摸石狮子的习俗。正在读书的小孩喜摸石狮鼻,谓“摸狮鼻,写雅字”;未婚的小伙子喜摸狮肚,谓“摸狮肚,娶雅女么”;而已怀孕的妇女则喜摸狮耳,说是“摸狮耳,生阿弟”。 此外,元宵此日,潮汕有些地方还要采榕树枝、竹叶回家插在门楣、灶台、禽舍,以祈人口平安、六畜兴旺;有些地方新婚夫妻要在乡里老榕树下荡秋千,任乡人往其身上泼粪便,说是被泼得越多,今年就能生男孩;有些地方的农户还要到屋外或田地里抱回灰砖或土块,放在猪栏内,称“十五夜抱大猪”,以祈饲养大猪发大财;有些地方的少女偷偷到菜园里坐下一芥菜(大菜),说是“坐大菜,将来嫁个好夫婿”;而少男则偷偷推倒厕所墙,说是将来可以娶到“雅女么”,有些地方则举行赛大猪、赛大鸭、赛大鹅、赛大鸡等赛会活动及夜间抬神出游的游神活动。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民族文化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能够反映民族特征的传统观念和思想意识,是具有民族特征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它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前赴后继,英勇顽强形成的精神支柱,是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基本精神。传统文化讲究崇尚伦理道德、注重人文理性、强调和谐观念、倡导忧患意识等等,学习和研究这些中国传统文化,进而继承、弘扬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加强对国民全面素质教育的培养,都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建设,就是一个民族灵魂的建设、精神世界的建设。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所宣扬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慎言敏行、严于律己、改过迁善等道德规范,几千年来就铸就了中国人民的精神灵魂,形成中华民族的性格,培育了全民族追求和谐、谦和好礼、诚信克己、与人为善、勤俭廉正、刻苦耐劳和精忠爱国的优良素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形成,高尚道德价值体系的建立,是与传统文化的长期孕育分不开的。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经过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历代流传下来的宝贵的道德文化遗产,它包含了优秀的民族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良好的民族礼仪等方面。它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形”与“魂”。

有人说中国的河山好,有人说中国的人口众多,但我说的是中国民族和民族文化。我国是一个团结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又汉,壮,蒙古,回,藏,维吾尔,苗族等56个民族成员。下面是各民族的人口统计各民族中,汉族人数最多接近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其他民族人口仅占百分之4,称为少数民族我国各少数民族数量相差悬殊,其中人口最多的壮族约1600万,人数少的民族仅几千人,如珞巴族,赫哲族等各民族不论人多少,社会经济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如何,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具有平等的地位。我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汉族分布最广,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则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东北部地区。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居住,少数民族地区也有汉族居住。民族间的交错分布促进了民族交往与合作,为各民族共同繁荣提供了有利条件。我国民族众多,但各个民族都有独特的民族风情。我国民族众多,各民族都有自身的风俗习惯。各具特色的民族风情给人以美的感受。我们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巩固和发展民族的风俗习惯,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各民族之间因和睦相处。各个民族的风俗都不一样,都具有特色在少数民族中各乐器都不一样,如;朝鲜族的长鼓,傣族的两面鼓,蒙古族的马头琴,壮族的合欢萧,哈萨克斯族的冬不拉等地民族乐器我就不一一详写了。这些就是我国的民族和民族文化。

少数民族文献整理与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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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史》  《中国民族史》由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江应梁主编,林超民任副主编。1990年12月由民族出版社(北京)出版,上中下三册,115万字。现民族出版社拟于近期出版修订本。  20世纪开始,民族史逐步从政治史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中国民族史学是中国史学的重要分支学科,也是民族学的重要分支学科。梁启超先生在20世纪初开始倡导新史学,即提出了民族史的科目,并作了初步研究。至20世纪30年代开始,吕思勉、林惠祥、王桐龄、吕振羽等学者,先后编撰出版数种《中国民族史》。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民族史研究工作,由国家民委直接领导和主持编纂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为55个少数民族各编了一部本民族的简史。近年来,诸多学者专家共同编写的《大百科全书?民族卷》问世,先后出版了翁独健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王钟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等。许多民族史学工作者所撰写的族别史、地区民族史、断代民族史论著相继问世。这些成果,为进一步深入、系统地研究中国民族史奠定了基础。  江应梁主编的《中国民族史》出版后,不少知名学者发表书评,给与高度评价,认为是研究中国民族史难得的创造性硕果,是我国民族史著作林中一株挺出的新秀,为中国民族史学的发展做出了可贵的贡献。本书荣膺中国图书奖、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首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三等奖)。  本书具有以下主要特色:  第一, 它突出了中华民族发展的整体性。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悠久的历史;从秦汉至清灭亡,不论封建王朝如何更迭,不论哪个民族是统治民族,中国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我国各民族和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家,都是在各个历史时期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上的疆域是不断变迁的,有时统一,有时分裂,但是我国的疆域大体上还是稳定的。我国疆界早在汉代,由于匈奴、鲜卑的内附,就包有北至漠北与外兴安岭的广阔地域;由于南粤的臣服,而囊括南至南海的辽阔地区;由于西域各国的归降,西域都护府的建立, 而管辖西域之地;由于夫余、挹娄的内附,使疆界东至于海上;由于在西南夷地区设置郡县,将版图扩展到怒江以西至伊洛瓦底江流域。历代王朝大体保持了这个疆域。我国今天的多民族国家正是从这个传统发展而成。中国传统疆域是由南部水田农业区、北方旱地农业区与北部草原游牧区组成的。我国历史上畜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之间,自然形成了经常和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这是我国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经济基础。正是这个经济基础,促使我国各族共同缔造了多民族的国家。尽管多次分裂,最终仍归于统一,每次统一的版图大体相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有时受中原王朝直接统治,有时受间接统治,但各民族间的联系并未因此中断,仍然在相互依存中共同发展。  由于边疆地区的社会经济与中原相比较为落后,历代王朝为适应当地的社会经济基础,在这些地区设置的政权,其形式与内地不同,如秦汉时期的属国、道、边郡,唐宋时期的羁縻府州,元明清时期的土官、土司,史称“羁縻政权”,政权形式不同,属于中国统一的整体则毫无差异。有些少数民族虽也建立过独立的政权,但没有脱离中国整体历史的发展。中国是以汉族为主干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上的中国不因为建立王朝的民族不同而异;历史上的中国不仅包括汉族和中原王朝,也包括各少数民族及其建立的地方政权。中国的历史疆域,不仅包据中原王朝的辖区,也包括少数民族政权的辖区。统一的概念,主要是指政权而言;整体的概念,则是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内在联系与凝聚。政权的统一,是在整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具体原因,有时只有一个政权,有时有几个政权存在,但整体并没有改变。本书将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纳入一个整体的社会历史背景中论述,各民族的个性恰到好处地显示于共性之中。  第二, 本书突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性。本书按照中国历代王朝的顺序来叙述中国各民族历史。历代王朝尤其是中央王朝的更迭演进及其几千年不断的连续性,是中国历史有别于世界其他各国历史的一个明显特征。王朝的兴衰更迭,是历史上经济、政治、文化变迁以及各民族活动的产物。它反过来又影响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及各民族的发展。以王朝发展的顺序这一客观存在为线索来笼括中国各民族的发展,不惟脉络清晰,而且多民族国家的同一性连贯性也由此上升到突出地位。事实上中国的历代王朝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元、清等大一统王朝就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历代王朝的兴亡大都与中国各民族的历史有着内在的联系;少数民族的兴衰与中央王朝的统治也紧密相关。本书不是简单地以王朝更迭为线索编写各民族历史,而是在具体阐释中,将二者结合融会于一体,深刻揭示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和历史规律。这正是本书有别于以往中国民族史和一般中国通史著作的显著特点  第三, 本书突出各民族之间相互联系的有机性。中国各民族成长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各民族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过程。任何民族都不是孤立的地发展演变的。每一个民族都必须与周围的民族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民族关系对每一个民族的形成、发展都产生重大影响,有时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各民族间相互依存、相互交融,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多民族的伟大祖国,也使各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将民族关系史作为民族史研究的主要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各民族之间的不可分离的有机联系和日益强化的凝聚力,并进而揭示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的客观规律,使本书的学术价值与社会意义更加鲜明。  第四,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不仅十分注意汉文文献,也注意吸收少数民族文字文献,尤其注意采用20世纪50年代以来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丰富资料,尽可能多地吸收近年来考古学、古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等多学科研究成果,使本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中国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论文

1990年代以来,在很多场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发明为宏扬民族传统文化、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园数不胜数 ,位于边疆地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打破了昔日的宁静古朴,一批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穿梭往来,许多已经消失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挖掘发明出来,策划、包装成为动态性、参与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产品。 据旅游研究者的说法,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已经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7%。如此看来,民俗风情旅游不仅仅成为政府部门发展经济、吸引外资的重要文化资源,而且也已经成为满足西方人想像、“了解”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途径。但是,当我们怀抱全球化的语境联想,以此审视中国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民俗旅游的时候,当我们考虑到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原则的时候,我们有理由忧虑的是,民俗风情的旅游越来越抛离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语境,已经彻底仪式化了。当民俗生活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成为观赏和被观赏的对象,不是一种自然的、原生态的生活状态的时候,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尽管在当下中国的文化情境中,民俗文化在很多情况下依然被想像成为天真蒙昧的代名词——但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被如此界定的民俗文化是如何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民俗文化又是如何被编织为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兴旺,其背后所支配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与权力?我们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旅游由于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原因而注入了意识形态与商业经济的因素,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文化意蕴与价值的符号体系,越来越成为空留下承载原有意义的形式外壳。不仅如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旅游已经成为全球化的一种表征,越来越成为人们娱乐休闲、摆脱生活压抑的一种方式,民俗风情旅游已经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是满足西方人对中国社会的想像之途径,随着民族国家内部地区间经济文化的差距日益凸显,也已经成为地区间文化想像的文化符号。 实际上,民俗文化旅游体现了后现代时期文化的诸多特点,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象,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用一种典型化的或者缩微的方式展示某一族群或者社区具有深厚历史意蕴的民俗文化,真实的生活物化为一堆了无生气的建筑、戏剧化地想像为一套千篇一律的仪式,这本身就已经将一个族群或者社区的历史与文化凝聚于当下的时空当中,历史与文化平面化、瞬间化了。旅游部门一再强调,民俗文化旅游的意义与价值在于体验异文化情调,而且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展现,旅游者将看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体验一次充满异域情调的旅游探险,种种煽情的语言激起旅游者的无限遐想。但是,民俗文化旅游从策划、设计规划、投资建设、推向市场等等一系列步骤都表明,旅游部门向大众推出的是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公园、博物馆的形式,抑或原生自然式的民俗生态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再生产与市场的逻辑,民俗文化在当下市场境遇中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主宰着旅游者对民俗文化的接受。因此,无论民俗文化村展示的各族群的民俗文化如何逼真,甚至让你感受一种所谓的真实体验,从其作为一种文化工业的再生产过程而言,它与许多地方为了获得文化的交换价值蜂拥而上拙劣地展示的地方民俗文化之间没有多大区别,都是在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文化复制。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貌似展示了无限丰富的地方民俗文化生活,民俗文化旅游的市场化实质却分明戳穿了民俗文化旅游的个性化、地方化的谎言。作为一种文化工业,它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与创造性,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民俗文化的主题公园试图以奢华浮靡的宏大排场来展示、汇集不同族群民俗文化的典型场景,这种民俗博物馆的形式只不过就是对世界的仿真物,人们在参观游览的时候,并不探求一个可靠的、仿真之前的实在,而只需要投入当下的情感去体验现实的游戏。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实际上是一个消费、娱乐、休闲的场所,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它是社会性与工具性的产物,主题公园遵循的是消费主义的市场逻辑,它是大众欲望、权力政治与大众媒介等等诸多社会关系的产物,消费主义的逻辑渗透到主题公园设计的每一个环节。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成为有序的、可预期的。文化的这一层次以成文的或口传的典章制度的形态而存在,如礼仪、法典、谣谚等等。第三,意义层。即人们用以解释世界以领会其意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它赋于世界以意义,使人们的世界成为意义世界。 文化的这一层次往往以高度抽象化、合理化的思想体系的形态而存在,如神学、哲学等。 文化的三个层次,相互引发、相互依托。从现成的形态学的角度讲,毋庸置疑,意义体系是文化的最深层次。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总是受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制约的,而一定的文化制度总需相应的意义体系作为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辩护,因此,一言体系,或曰特定的思想体系,就被当成整个文化构成的奠基者,要理解一种文化现象,就首需理解其相应的思想或哲学体系。 然而,现成的形态学的关系不能被当成历史的发生学的顺序。文化史既然是关于文化的历史,就必须以历史的目光来理解文化,按文化现象各层次的自然发生顺序来理解其相互关系。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意义体系是文化整体构成的最表面层次,而生活实践才是其发生的渊源和存在的基础。这正与其形态学意义上的关系相反。 这实在并不难理解。因为,生活,惟有具体的生活本身,才是文化萌芽、成长并植根于其中的沃土。先有人类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才有人类的一切,也才有人类的文化。具体地讲,人们只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总结、升华和抽象,才建立了一定的文化制度:礼仪是交往的产物,语法是说话的产物,逻辑是思考的产物,总之,文化制度在生活中涌现并凝结成形的,说穿了,人们只有先如此这般地做事情,然后,才会有如此这般的做事情的方式和规范,这些方式和规范,无非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它们流传于口头就成了谣言、古训,著于竹帛就成了典章、史册,而体现于生活本身就是民俗仪节。另一方面,文化制度产生于生活,却又反过来约束和规定生活:礼仪源于交际又反过来约束交际,语法源于说话又反过来约束说话,逻辑源于思考又反过来约束思考。文化制度又是意义体系赖以产生的基础。一定的文化制度确定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设定了人们在世界中的地位,也设定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立场,从而,就决定了人们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中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制度来领会和理解世界的,人们置身于怎样的制度中,他在这一制度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他就怎样领会和理解世界,世界就会又怎样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意义体系总是建立于一定的文化制度之上的,不同的民族因其不同的制度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的阶级也因其在文化制度中的不同地位而拥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往往被思想史家视为文化最基本层次的思想体系或哲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化整体结构中最迟产生和分化出来的层次,它最初还是水乳交融地寓于具体的生活实践和文化制度中,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随着专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的产生,它才以神学或哲学的形式蜕变和分化出来,而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最初是以巫史兼王的身分出现的),同时也就将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思想体系置于文化的统治地位,并借助为之所垄断的历史叙述和学术著述宣传和强化这一被颠倒了的文化观,而昧于历史辩证法并囿于文字典籍理解历史的后世的知识分子也果真相信了这种编造的文化历史,并继续编造着这种颠倒了的历史,以至于连自己的生存也被头足倒立地颠倒了过来。 既然,只是由于人们先已如此这般地生活着,然后才演生出如此这般的文化制度,才最终编造出如此这般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那么,要研究文化,就必须从生活、从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只有首先理解了生活本身,理解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事象和形形色色的文化制度,然后才能理解思想。文化研究应从研究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是如何从生活实践中生成和分化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研究生活是如何莫名其妙地从思想体系中分泌出来的,毕竟,人是为生活而思想,而不是为思想而生活,人们从来不是先建立一种世界观或人生观,然后才开始生活,而只是在生活历程中才逐渐有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是表面看来是先有思想后有生活的知识分子,他具体选择何种思想体系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其粗俗的物质生活前提的,这个道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巨著中已讲得很明白,马克思将被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颠倒的历史重新扳正过来。 应该说,自从马克思出,人们再也没有理由仅仅局限于思想史的范畴叙述思想史,再也没有理由使文化史的研究依赖于思想史,尤其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然而,事情却恰恰相反,在西方人文科学界已将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目光投向世俗文化从而导致历史观和史学方法的根本转变的时候,我们的人文学术界却仍执著于一些陈旧的问题和理路不放,古代经院学术(经学)的哲学方法,仍被奉为学问正宗,几千年的学统和道统绵绵不绝,既是我们的骄傲,可也是我们的包袱,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觉悟,学术方法的积习较之思想观点的教条更难于被觉察和清除,学统较之道统更根深蒂固。

维吾尔族 维吾尔族的住宅,多成院落,一般大门忌朝西开。房屋呈方形,有较深的前廊,庭院多栽花卉、葡萄、果树,打扫得十分洁净。室内砌土炕,墙上挂壁毯,开壁龛,并饰以多种花卉图案。饮食方面,他们以面粉、大米为主食,喜喝奶茶,佐以面粉烤制的馕。饭菜种类很多,有抓饭。肉粥、拉面、汤面、薄皮包子、烤包子、油塔子、烤肉等。喜欢吃甜瓜、西瓜、葡萄、苹果、梨、杏、石榴等水果,主要吃牛、羊肉以及鸡、鸭、鱼肉;禁食猪肉、驴肉、食肉动物及凶禽猛兽;禁食一切动物的血。 维吾尔族的传统服装为,男女老少均戴四楞小花帽。男子普遍喜欢穿对襟“袷袢”(长袍),内着绣有花纹的短衫。女子喜着连衣裙,外套黑色对襟背心,戴耳环、手锡、戒指、项链等装饰品,姑娘多梳小辫,现在城市居民一般穿时装。 维吾尔族人待人讲究礼貌。在遇到尊长或朋友时,习惯于把右手按在前胸中央,然后身体前倾,连声问好。家里来客都热情招待。维吾尔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舞蹈轻巧、优美,以旋转快速和多变著称,反映了维吾尔族人乐观开朗的性格。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有经商传统,同时传统手工业十分发达,而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他们制作的地毯、刺绣、丝绸衣料、铜壶、小刀、民族乐器等,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是要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出发,尊重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不能因某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就歧视或侮辱他们;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应由该民族的干部群众去决定,别的民族或个人不能强制或干涉;任何民族不能以自己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同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实践证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由此说明,各民族无论是保持还是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是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质上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对民族风俗习惯的侵犯,就意味着对民族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践踏。我国刑法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把“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实质就是从法律上保护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 二是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每个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往往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看作是对本民族的尊重,把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轻视,看作是对本民族的歧视。因此,任何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那怕是出于开玩笑,都容易刺激以致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 三是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体育的形式来表现的。许多民族往往通过自己的风俗习惯来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例如,我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自己富有特色的文学艺术,有很多是以唱山歌和讲故事的民间口头文学形式在群众中代代相传,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有些表现在他们具有特色的日常用具、衣饰、建筑、手工艺品等方面。正是由于民族风俗习惯上的千差万别,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多彩多姿,使文化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因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利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当晚称元宵,故也称“元宵节”,俗称“十五夜”。元宵节是我国三大传统节日之一,全国各地都有举行一些活动来庆贺。因一地的风俗是由一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决定的,故潮汕地区元宵节也就出现了一些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有趣的习俗。 吊喜灯 灯火在祀神礼节中是作为光明喜乐的象征。从正月十一到正月十八,特别是元宵此日,潮汕家家户户有点灯、吊灯的习俗。因潮语“灯”和“丁”同音,点灯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认为点灯即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们纷纷提着灯笼、备齐纸银香烛,到乡中神庙点火,回来分别吊在家里的神龛和床头,这叫做“吊喜灯”。此外,如果去年元宵以后生了男孩子,农历正月十三起家人就必须挑起一对红灯笼,并在灯屏下贴着红纸写上姓名,欢天喜地挂到乡中宗族祠堂的灯架上,以此象征着家中添了丁。每晚家人要抱着孩子到祠堂中,一面往自己的灯笼里点燃蜡烛,使灯笼通红,一面接受周围乡人的祝贺。元宵夜更是庄严、热闹。 做丁桌 在潮汕乡村,上年生过男孩的人家,元宵夜还要在祠堂设宴请客,以庆“出丁”,俗称“做丁桌”。宴客时有两种席式,一种叫“龙船席”即用好多只方桌连结起来,客人围在两旁吃饭,形同划龙船;另一种叫“走马席”,即无论亲朋疏厚,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摆上菜色,招待另一批客人的来临,接连不断。这后一种席式一般是较有钱且较慷慨的人家才会这么做。在旧社会,潮人攀比心强,死爱面子,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办丁桌,并以办得体面为荣。即使是贫困人家,为了不失面子,便四处借钱,造成负债累累,或者是忍痛卖了哥哥,将所得之钱银用来应付沉重的办桌费,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阿细卖阿大”这一俗语的来历。解放后,由于时代的前进,思想在进步,潮人虽仍有元宵办丁桌的习俗,但多改为在自家里进行,且单限于宴请较亲的亲戚和较好的朋友,丰俭由人,无人计较。 求喜物 元宵此日,乡村中多有设坛拜神活动。各神庙宗祠灯火齐明,烟雾弥漫,善男信女争先参拜,拥挤异常,热闹非凡。神坛前所摆设的鸡、鹅、鸭、糖果、米果品、花烛、大吉(潮州柑)等祀品被视为神物。参拜的男女纷纷卜取祭品,取回家中,这就叫做“求喜物”。人们认为用了这些神物后,就可以让家门平安、添财添丁。卜取神物回家的人家,明年要照还或多还所拿的神物。于是有些人便乘拥挤之机会,偷偷拿走坛前的祭品回家吃,意谓“吃兴盛”。 掷喜童 元宵此日,乡村大都有人在祠堂大埕、街头巷尾的开阔处,搭起一个彩棚,里面用泥土塑成一尊巨型的弥勒佛,袒胸露乳、笑容可掬。弥勒佛光秃秃的头、肩、肚脐、大腿等部位都摆设有男女“泥喜童”。人们站在一丈多远的竹栏杆外,用铜钱瞄准弥勒佛身上的泥喜童。中者喜童即归其所有,而在一些较难命中的部位,如头顶、耳朵等,命中者则一赠二三不等;不中者铜钱即归摆弥勒佛的棚主所有。这是一项老少都喜爱的活动。据说命中“男喜童”者,今后就生男孩。因此,那些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或者刚娶儿媳妇又急于抱孙子的公公们、奶奶们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一经命中,棚主和周围的人就会向他喝彩、道贺。自己更是喜滋滋甜蜜蜜地把“男喜童”抱回家中,认为中了头彩,有好兆头,今年定能早生贵子发财。 度过桥 元宵节,潮汕大都有度桥的习俗,这在旧方志中也有所记载,清顺治《潮州府志》和乾隆《揭阳县志》载:“(上元)妇女度桥投块,谓之‘度厄’”。在揭阳,元宵此日,男女老幼争先度过桥,后生兄祈望日后娶贤妻;姑娘祈嫁个好夫婿,产男孩;老者则祈求健康长寿;小孩子则祈求长大成人。在普宁洪阳也有“十五夜行头桥”的习俗。“头桥”即已有四百多年历史的太平桥,其两侧栏杆两端都有两头石狮。每逢元宵夜,男女老幼共同走过太平桥。过桥时不可回头,否则“回头不吉利”,过桥的人们还有摸石狮子的习俗。正在读书的小孩喜摸石狮鼻,谓“摸狮鼻,写雅字”;未婚的小伙子喜摸狮肚,谓“摸狮肚,娶雅女么”;而已怀孕的妇女则喜摸狮耳,说是“摸狮耳,生阿弟”。 此外,元宵此日,潮汕有些地方还要采榕树枝、竹叶回家插在门楣、灶台、禽舍,以祈人口平安、六畜兴旺;有些地方新婚夫妻要在乡里老榕树下荡秋千,任乡人往其身上泼粪便,说是被泼得越多,今年就能生男孩;有些地方的农户还要到屋外或田地里抱回灰砖或土块,放在猪栏内,称“十五夜抱大猪”,以祈饲养大猪发大财;有些地方的少女偷偷到菜园里坐下一芥菜(大菜),说是“坐大菜,将来嫁个好夫婿”;而少男则偷偷推倒厕所墙,说是将来可以娶到“雅女么”,有些地方则举行赛大猪、赛大鸭、赛大鹅、赛大鸡等赛会活动及夜间抬神出游的游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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