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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政策论文题目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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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政策论文题目大全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 2 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决定》颁布实施的4年多时间里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产业结构的变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户籍制度管制的松动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性问题 尽管公平性是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在《决定》中也体现出了这一点,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特殊性,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首先就总体来看,到目前为止,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不足1亿,不到总人口的1/12,绝大多数人群尤其是广大农民没有医疗保障。尽管我们在农村推行的是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不同的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农民收入、乡级财政等诸多限制,实施状况令人担忧,看病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从长远来看,打破城乡分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必然要求。因此,农村的社会医疗保障问题应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总体框架来考虑。其次,单纯就城镇来看,根据《决定》的要求,参保人群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至于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事实上,各省市在实施中原则上将后者均列入医疗保险计划中。但是,从实施效果看,由于受企业(包括个人)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所限,实际参保人群覆盖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从而导致一大部分人群的医疗需求毫无保障,愿意参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职工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而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城镇弱势群体(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职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体弱多病的退休人员)参保率很低,原来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享受部分劳保医疗保障待遇的职工直系亲属均未纳入现行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涌入城镇的大量外来劳务工者也完全没有医疗保障。由于社会人群参保率低,参保职工年龄结构又趋于老化,这会使保险基金的积累性减弱,并逐渐萎缩:一方面使得保险统筹基金的横向社会互助互济性差,不能均衡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个人账户的纵向积累保障作用大大减弱。这既不利于分散医疗风险,又没有体现出社会医疗保险的共济性与公平性,同时,也危及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2 基金平衡问题 基金平衡是医疗保险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目前来看,全国各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存在同样的问题,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会统筹基金保障程度低,个人账户支付能力弱,无法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 目前的现状:一方面,由于前述社会人群参保率低、结构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积累性在减弱甚至萎缩,而政府并没有给予基金以财政支持,加之许多单位应参保不参保,无故拖延保费的缴纳,漏报、瞒报工资基数来逃避缴费,致使基金的筹资水平很低;另一方面,从实际医疗消费看,即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设置的“门槛”过高,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大,参保人自负医疗费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约机制导致,如医院乱收费、滥用药、滥检查以及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虚高定价等问题,一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就会严重不足,且存在较大缺口,参保人不得不用现金支付很高的医疗费用,这给低收入者和体弱多病者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3 补充医疗保险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我国处于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是“低水平、广覆盖”,而它在保险深度和广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补充医疗保险即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灵活便利,自由选择性强,能够提高社会医疗保障水平,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需要。而其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也可以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所借鉴,以促进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因此,只有将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才能使医疗保险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起步不久,还存在相当大的发展障碍。集中表现在:(1)医疗改革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2)缺乏鼓励开办健康医疗保险的政策支持;(3)保险公司自身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险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业务。由于医疗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且长期作为从属业务或附加险来对待,各保险公司在医疗保险方面的经验和技术普遍缺乏,风险管理和控制水平较低;人才培养不够,尚未建立起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产品创新能力不强,险种单调重复,难以满足市场的不同要求。 4 医疗机构改革问题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横向上来看是行政性垄断没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直接拥有和管理医疗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办医院上面,在一定程度上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公立医院利益的保护者。这限制了其他产权形式医疗机构的发展,市场因为缺乏竞争而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医疗机构利用其垄断地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乱收费、滥检查、滥开药、服务质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医疗服务消费者。从纵向上来看,区域卫生规划不合理是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卫生资源配置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结构失衡,资源浪费与短缺并存,运行成本高,总体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因此,医疗机构亟待改革,医疗卫生资源需要重新整合。 3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 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规划,加强医疗保险制度的宏观指导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所涉及的社会活动范围非常广泛,成为与各参保人员不可分离、密切相关的社会活动。因此,需要制定一个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能满足人们医疗需求为目标的中、长期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以指导社会发展、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并使之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行动指南。通过医疗保险事业规划,实施为参保者提供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障,努力实现社会经济与医疗保险事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从长计议,立足长远,科学、民主地谋划未来医疗保险事业,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 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相互关系,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规模、速度、比例,确定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基金筹集与使用、费用分担与费用制约机制,准确地把握全局与局部、眼前与长远、总体与单位等各类规模、速度、比例指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调医疗保险管理方、医疗服务提供方、参保人员等各种医疗保险关系,按照社会需要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费。在动态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平衡,使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处于良性循环中,促进医疗保险事业不断进步,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利益。 2 加快医疗保险的立法步伐,构筑起医疗保险法律保障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是为了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要而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公平性的特点。因此,为保证其目标的实现,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由国家立法实行。医疗保险基金是为参保人员在出现疾病风险时提供资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保命钱”,其作用的发挥意义深远且重大。而现今其相关立法的不健全、滞后,对危及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相关法规条款针对性不强,处罚力度较弱,甚至于执法处罚无据,难以有效地发挥法律处分的强力作用,以达到惩戒警示的目的。为此,建议尽快将医疗保险列入立法计划,加快医疗保险法规立法,从而构筑起一道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线,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是当前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任务。 3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动态研究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与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使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不断提高,旧的医疗保险政策只能适应原有的基本医疗需求,不能解决变化了的客观情况,甚至为解决以往的矛盾或问题而引起新的问题。影响医疗保险发展变化的关系较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原因千差万别,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互为因果,情况较为复杂。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研究是为预防在医疗保险制度施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矛盾,及时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强医疗保险制度过程管理和动态研究,择机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以避免或减少因为医疗保险政策滞后而造成的对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保险基金的冲击和浪费现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有效地发挥医疗保险政策作用,才能满足日益发展变化的医疗需要,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稳步运行。 4 开源与节流并举,重在节流 合理利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实施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对医院在医疗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严格,必须认真考虑医疗安全,各种新的医疗技术项目的开展、新的诊疗设备的相继投入、高新医用材料的运用,大大降低了医疗风险。因此,作为医疗提供方均希望通过安全使用高新设备减少医疗纠纷,同时,也能为其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但这样做却导致了医疗成本的增加,社会医疗负担的增加,给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占参保人群结构比例不断攀升。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并未与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同步,面临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增长困难而医疗需求增长加快的双重压力。这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若不加以及时研究和解决,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卯粮寅食,使医疗保险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会使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功亏一篑,失信于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开源也要节流,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流放在首位,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保证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5 加强引导,引入竞争,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建设 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疗提供方掌握全部的医疗信息及医疗资源,处于垄断地位,形成卖方市场,从而容易使市场失灵。仅靠市场机制不能解决资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因此,为保证医疗服务公平竞争,保证参保人员合法利益,政府干预必不可少。就目前来讲,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尤显突出,政府部门应通过宏观管理,搞好卫生资源规划、配置,制定相关扶持社区医疗卫生的政策,鼓励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医疗卫生建设,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区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大培养适应社区医疗卫生需求的通科医生,提高社区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社区就医环境,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确定医疗机构的定点上,依据社会平均成本或先进成本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和规范,依据医疗保险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所需卫生资源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扭转被动局面。引导医疗机构通过内部挖潜,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定点步伐,并从医疗保险结算政策,标准上适当倾斜,以吸引参保患者就近就医,方便参保病人,降低医疗成本,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同学,南大的吧,选修社保的啊,老师说了不能抄袭,随便写点明天交吧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也正为这个 纠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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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体系定位明确,中国的医疗卫生创造了一系列辉煌,在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村和城镇的医疗服务也在这时全面展开,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大大增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影响以及“政事一体化”的管理,中国在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问题。这就要求人们不断探索新的发展途径。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城乡分离的,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过程。在城镇,先后经历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和试点阶段,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以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探索等阶段;在农村,伴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努力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工作,进而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多样化进行探索与完善。

参考一下反贫困视角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摘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成为一个深入研究的现实课题。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一系列问题。文章以贫困理论、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为基础,从反贫困的视角对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该问题,要转变思路,加强制度建设,寻求突破。 [关键词]反贫困视角;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简介]许驰,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5级社会学硕士研究生,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发展社会学,福建福州,350000 [中图分类号] C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8)03-0052-0003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新时期推动农村建设的战略选择,是实现全面小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把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主要矛盾,把生活宽裕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其他惠农政策的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问题已得到解决。而生活宽裕是农民一直向往但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只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说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较为困难,这是其一。其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试点中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仅覆盖约20%的人,而且筹资水平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较高。其三,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 以上,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进入老龄型社会。而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趋势日益明显,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养老负担沉重,影响了脱贫致富的实现。 一、社会保障在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中的积极效应 社会保障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解决农村贫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降低生活成本,增加收入,提高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增加农民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最终形成可持续提高农村人力资源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 其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任务是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基本需求,维护农民应享有的生存权利。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保证农民在遇到各种外界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难以应付时,依然可以保持其最基本生活水平,维持自己生存及后代发展,这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再生产,实现富裕。 第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另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目前实施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根据有关研究,当个人得到的养老金额不变时,减少个人账户的比例而增加社会统筹账户的份额,会减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投资。在农村没有社会保障、个人账户又相对不足的现实情况下,农民只有采用家庭保障模式,将原本用于家庭保障的资源改为用在下一代身上,比如一些农民宁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甚至被罚款也要超生多生“养儿防老”;一些农民只将有限的收入供养成绩好的孩子或男孩上学,其他的子女则辍学。这影响了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而较低的人力资本投资必然导致较低智力素质的人力资本,带来较低的个人收入,这样形成了恶性循环,对脱贫极其不利。 此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重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在当今的农村,存在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的现象。2005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5%。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划定的标准,我国农村居民生活也已达到小康水平,但现实情况却只是“低水平、不平衡、不全面”的小康。由于日益上升的生存成本,大多数农民没有太多的收入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许多农民仍处于刚刚满足生存这样一个低层次的温饱水平,无力追求处于较高层次的自我人力资本投资的需要。导致这种现象的因素很多,一个最显著的原因就是“看病贵”。只有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才能有助于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看病难的问题。 总之,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使广大农民解除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后顾之忧,农民的支出结构才会产生变化,他们可以将更多的消费支出用于教育投资,比如可拿出更多的钱用来参加培训,学习技术,还可以将更多的钱用于子女的教育投资,让子女接受较高质量的教育。这对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彻底解决贫困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社会保障理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体系一般应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四部分。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处于过渡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是国家针对灾害的突发性特点,采取应急措施。在对待贫困户方面,国家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帮助发展生产。同时,为解决贫困者的生活问题,部分地区开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但是,目前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严重依赖于土地。据统计,我国有2610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4977万农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 924元,他们处于绝对贫困线与相对贫困线水平。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全面建立,特困户生活救助不规范、范围窄。截至2005年底,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份有13个,主要是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加上其他省份的部分县市,全国共有1504个县(市、区)实施农村低保。在尚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虽然正在建立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但一些地区没有理顺资金渠道。由于补助面不宽、补助金额有限,对特别困难的农村家庭只能是杯水车薪。 二是五保供养制度,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予以法规确认的制度。我国农村尚未实现“应保尽保”。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实际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5万人,尚有242万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没有纳人供养范围,供养对象年供养水平989元,远低于法规所要求的农民平均生活水平。 三是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05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仅为5442万人,仅占全国农业人口的6%。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采取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为辅、国家投入为补充的形式。这使国家和集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 ,而且降低了保障标准。 农村医疗保险方面, 2005年12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全国有7%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目前农村正从传统合作医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改革中转变。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覆盖25亿农民,全国共补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19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38亿元,平均每人次34元。可以看出至少还有5亿多的农民没有医疗保障。 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来安排养老及医疗保险,农民也有较多的机会获得就业等,因此收入状况比较理想。但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很多地方是吃饭财政,即使是略有余额,地方政府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也首选见效快的投资领域,吸引外来资金,而不是将财政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 总之,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乡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不完善。在广大的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 (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我国农村传统的和现行的保障方式主要是依据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系统,依据相关政策的实施,缺乏法律的刚性规定。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保障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许多农民群众对参加农村社会保障有抵触情绪,私自改变国家给予他们的保障补贴的用途。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社会保障也应该成为法制化的保障。社会保障立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形式,又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力依据。虽然我国经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五保户供养工程条例》、《劳动保险条例》、《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等法律和法规,但是,这些法律和法规由于其原则性强操作性不足等原因,都无法完全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目前,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尽快制订《农村社会保险法》、 《农村社会福利法》、《农村社会救济法》等法律法规,尽早把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管理机制、保障方式、保障范围和方式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确定下来,完善包括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医疗保险、农村工伤保险、农村灾害救济保险等方面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的运行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农村社会保障做到有法可依,增强制度刚性,明确有关主体的责任,最终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在国家立法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和倡导省级人大或政府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先颁布有关条例,为全国性的立法提供经验。 (二)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渠道 农村社会保障应该在国家、地方两个层次上积极稳健地建立、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模式,为社会基本保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这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来说,必须保证由中央负责全国范围内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费用支出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各地方依据自身的发展实际和个人缴费的多少予以补充。 在实际操作中,应该坚持国家部分投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和社会筹资为辅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进行自我保障,除国家拨款、土地收益外,也可以考虑采取农民交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可采取储备积累,个人积累以货币为形式,个人能交多少集体补多少,建立个人账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这样,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以及积累时间的长短,可较好地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此外,还可以争取各种慈善机构和城市扶贫筹资等方式进行资金的筹集,丰富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通过探索,建立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家庭自主保障和群众互助保障相结合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农村保障模式。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监督制度 在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不少机构均与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有关,而且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相互扯皮、推卸责任、挪用、委托不当或基金保值增值混乱的状况。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首先,可以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市场投资,通过资本运营使资金保值增值,如存入银行生息、购买国家债券、委托国家金融机构贷款、投资等等。其经济收入部分可作农村社会保障金来源,提高其增值率,必须由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资金的收缴、支出、投资等方面,对其投资的方向及组合进行指导和监管,保证资金运作安全。 其次,必须由国家审计机关定期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财务收入及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农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应定期向农村社会保障委员会和社会公众汇报及公布基金的具体使用和收支情况,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社会保障的财务安全。 此外,要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在岗人员实行轮训,努力提高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这些工作人员应该熟识农村状况,了解农民的需求和呼声,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保障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强和管理水平高的特点。 [参考文献] [1]窦玉沛重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左敏,朱德云,李森社会保障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3]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 [Z]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4]金丽馥,石宏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5]张立荣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与对策构想[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学习参考[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7]刘群从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成效初显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困境的突破[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 [8]翟秀海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0) [9]李宏,单学勇农村养老保障:从“家庭”到“社会”[J]经济与管理,2004,(9) [10]周琳琅统筹城乡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1]任冲,陈忠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实选择[J]北方经济,2005,(2)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 2 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决定》颁布实施的4年多时间里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产业结构的变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户籍制度管制的松动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性问题 尽管公平性是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在《决定》中也体现出了这一点,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特殊性,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首先就总体来看,到目前为止,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不足1亿,不到总人口的1/12,绝大多数人群尤其是广大农民没有医疗保障。尽管我们在农村推行的是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不同的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农民收入、乡级财政等诸多限制,实施状况令人担忧,看病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从长远来看,打破城乡分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必然要求。因此,农村的社会医疗保障问题应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总体框架来考虑。其次,单纯就城镇来看,根据《决定》的要求,参保人群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至于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事实上,各省市在实施中原则上将后者均列入医疗保险计划中。但是,从实施效果看,由于受企业(包括个人)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所限,实际参保人群覆盖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从而导致一大部分人群的医疗需求毫无保障,愿意参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职工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而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城镇弱势群体(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职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体弱多病的退休人员)参保率很低,原来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享受部分劳保医疗保障待遇的职工直系亲属均未纳入现行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涌入城镇的大量外来劳务工者也完全没有医疗保障。由于社会人群参保率低,参保职工年龄结构又趋于老化,这会使保险基金的积累性减弱,并逐渐萎缩:一方面使得保险统筹基金的横向社会互助互济性差,不能均衡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个人账户的纵向积累保障作用大大减弱。这既不利于分散医疗风险,又没有体现出社会医疗保险的共济性与公平性,同时,也危及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2 基金平衡问题 基金平衡是医疗保险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目前来看,全国各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存在同样的问题,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会统筹基金保障程度低,个人账户支付能力弱,无法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 目前的现状:一方面,由于前述社会人群参保率低、结构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积累性在减弱甚至萎缩,而政府并没有给予基金以财政支持,加之许多单位应参保不参保,无故拖延保费的缴纳,漏报、瞒报工资基数来逃避缴费,致使基金的筹资水平很低;另一方面,从实际医疗消费看,即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设置的“门槛”过高,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大,参保人自负医疗费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约机制导致,如医院乱收费、滥用药、滥检查以及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虚高定价等问题,一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就会严重不足,且存在较大缺口,参保人不得不用现金支付很高的医疗费用,这给低收入者和体弱多病者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3 补充医疗保险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我国处于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是“低水平、广覆盖”,而它在保险深度和广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补充医疗保险即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灵活便利,自由选择性强,能够提高社会医疗保障水平,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需要。而其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也可以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所借鉴,以促进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因此,只有将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才能使医疗保险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起步不久,还存在相当大的发展障碍。集中表现在:(1)医疗改革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2)缺乏鼓励开办健康医疗保险的政策支持;(3)保险公司自身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险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业务。由于医疗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且长期作为从属业务或附加险来对待,各保险公司在医疗保险方面的经验和技术普遍缺乏,风险管理和控制水平较低;人才培养不够,尚未建立起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产品创新能力不强,险种单调重复,难以满足市场的不同要求。 4 医疗机构改革问题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横向上来看是行政性垄断没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直接拥有和管理医疗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办医院上面,在一定程度上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公立医院利益的保护者。这限制了其他产权形式医疗机构的发展,市场因为缺乏竞争而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医疗机构利用其垄断地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乱收费、滥检查、滥开药、服务质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医疗服务消费者。从纵向上来看,区域卫生规划不合理是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卫生资源配置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结构失衡,资源浪费与短缺并存,运行成本高,总体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因此,医疗机构亟待改革,医疗卫生资源需要重新整合。 3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 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规划,加强医疗保险制度的宏观指导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所涉及的社会活动范围非常广泛,成为与各参保人员不可分离、密切相关的社会活动。因此,需要制定一个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能满足人们医疗需求为目标的中、长期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以指导社会发展、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并使之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行动指南。通过医疗保险事业规划,实施为参保者提供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障,努力实现社会经济与医疗保险事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从长计议,立足长远,科学、民主地谋划未来医疗保险事业,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 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相互关系,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规模、速度、比例,确定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基金筹集与使用、费用分担与费用制约机制,准确地把握全局与局部、眼前与长远、总体与单位等各类规模、速度、比例指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调医疗保险管理方、医疗服务提供方、参保人员等各种医疗保险关系,按照社会需要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费。在动态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平衡,使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处于良性循环中,促进医疗保险事业不断进步,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利益。 2 加快医疗保险的立法步伐,构筑起医疗保险法律保障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是为了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要而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公平性的特点。因此,为保证其目标的实现,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由国家立法实行。医疗保险基金是为参保人员在出现疾病风险时提供资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保命钱”,其作用的发挥意义深远且重大。而现今其相关立法的不健全、滞后,对危及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相关法规条款针对性不强,处罚力度较弱,甚至于执法处罚无据,难以有效地发挥法律处分的强力作用,以达到惩戒警示的目的。为此,建议尽快将医疗保险列入立法计划,加快医疗保险法规立法,从而构筑起一道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线,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是当前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任务。 3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动态研究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与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使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不断提高,旧的医疗保险政策只能适应原有的基本医疗需求,不能解决变化了的客观情况,甚至为解决以往的矛盾或问题而引起新的问题。影响医疗保险发展变化的关系较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原因千差万别,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互为因果,情况较为复杂。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研究是为预防在医疗保险制度施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矛盾,及时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强医疗保险制度过程管理和动态研究,择机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以避免或减少因为医疗保险政策滞后而造成的对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保险基金的冲击和浪费现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有效地发挥医疗保险政策作用,才能满足日益发展变化的医疗需要,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稳步运行。 4 开源与节流并举,重在节流 合理利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实施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对医院在医疗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严格,必须认真考虑医疗安全,各种新的医疗技术项目的开展、新的诊疗设备的相继投入、高新医用材料的运用,大大降低了医疗风险。因此,作为医疗提供方均希望通过安全使用高新设备减少医疗纠纷,同时,也能为其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但这样做却导致了医疗成本的增加,社会医疗负担的增加,给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占参保人群结构比例不断攀升。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并未与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同步,面临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增长困难而医疗需求增长加快的双重压力。这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若不加以及时研究和解决,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卯粮寅食,使医疗保险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会使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功亏一篑,失信于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开源也要节流,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流放在首位,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保证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5 加强引导,引入竞争,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建设 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疗提供方掌握全部的医疗信息及医疗资源,处于垄断地位,形成卖方市场,从而容易使市场失灵。仅靠市场机制不能解决资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因此,为保证医疗服务公平竞争,保证参保人员合法利益,政府干预必不可少。就目前来讲,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尤显突出,政府部门应通过宏观管理,搞好卫生资源规划、配置,制定相关扶持社区医疗卫生的政策,鼓励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医疗卫生建设,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区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大培养适应社区医疗卫生需求的通科医生,提高社区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社区就医环境,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确定医疗机构的定点上,依据社会平均成本或先进成本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和规范,依据医疗保险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所需卫生资源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扭转被动局面。引导医疗机构通过内部挖潜,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定点步伐,并从医疗保险结算政策,标准上适当倾斜,以吸引参保患者就近就医,方便参保病人,降低医疗成本,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中国医疗保险政策论文题目怎么写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 2 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 在《决定》颁布实施的4年多时间里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产业结构的变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户籍制度管制的松动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体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性问题 尽管公平性是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在《决定》中也体现出了这一点,但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特殊性,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首先就总体来看,到目前为止,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不足1亿,不到总人口的1/12,绝大多数人群尤其是广大农民没有医疗保障。尽管我们在农村推行的是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不同的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农民收入、乡级财政等诸多限制,实施状况令人担忧,看病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从长远来看,打破城乡分割,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必然要求。因此,农村的社会医疗保障问题应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总体框架来考虑。其次,单纯就城镇来看,根据《决定》的要求,参保人群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至于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事实上,各省市在实施中原则上将后者均列入医疗保险计划中。但是,从实施效果看,由于受企业(包括个人)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所限,实际参保人群覆盖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从而导致一大部分人群的医疗需求毫无保障,愿意参保而且有支付能力者主要是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职工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而民营、三资企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城镇弱势群体(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职工、大病、重病和特殊病患者、体弱多病的退休人员)参保率很低,原来享受公费医疗的在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享受部分劳保医疗保障待遇的职工直系亲属均未纳入现行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涌入城镇的大量外来劳务工者也完全没有医疗保障。由于社会人群参保率低,参保职工年龄结构又趋于老化,这会使保险基金的积累性减弱,并逐渐萎缩:一方面使得保险统筹基金的横向社会互助互济性差,不能均衡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个人账户的纵向积累保障作用大大减弱。这既不利于分散医疗风险,又没有体现出社会医疗保险的共济性与公平性,同时,也危及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2 基金平衡问题 基金平衡是医疗保险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就目前来看,全国各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均存在同样的问题,即基金收支不平衡,社会统筹基金保障程度低,个人账户支付能力弱,无法满足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 目前的现状:一方面,由于前述社会人群参保率低、结构老化等原因,基金的积累性在减弱甚至萎缩,而政府并没有给予基金以财政支持,加之许多单位应参保不参保,无故拖延保费的缴纳,漏报、瞒报工资基数来逃避缴费,致使基金的筹资水平很低;另一方面,从实际医疗消费看,即使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设置的“门槛”过高,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大,参保人自负医疗费用的比例高等原因,加之缺少合理有效的供方制约机制导致,如医院乱收费、滥用药、滥检查以及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虚高定价等问题,一旦患了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就会严重不足,且存在较大缺口,参保人不得不用现金支付很高的医疗费用,这给低收入者和体弱多病者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 3 补充医疗保险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我国处于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只能是“低水平、广覆盖”,而它在保险深度和广度上的缺口,需要依靠补充医疗保险即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灵活便利,自由选择性强,能够提高社会医疗保障水平,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需要。而其专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也可以为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所借鉴,以促进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因此,只有将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才能使医疗保险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起步不久,还存在相当大的发展障碍。集中表现在:(1)医疗改革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2)缺乏鼓励开办健康医疗保险的政策支持;(3)保险公司自身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险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业务。由于医疗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且长期作为从属业务或附加险来对待,各保险公司在医疗保险方面的经验和技术普遍缺乏,风险管理和控制水平较低;人才培养不够,尚未建立起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产品创新能力不强,险种单调重复,难以满足市场的不同要求。 4 医疗机构改革问题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横向上来看是行政性垄断没有被打破,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直接拥有和管理医疗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办医院上面,在一定程度上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公立医院利益的保护者。这限制了其他产权形式医疗机构的发展,市场因为缺乏竞争而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公立医疗机构利用其垄断地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乱收费、滥检查、滥开药、服务质量差,直接受害的是普通的医疗服务消费者。从纵向上来看,区域卫生规划不合理是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卫生资源配置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结构失衡,资源浪费与短缺并存,运行成本高,总体利用效率低,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因此,医疗机构亟待改革,医疗卫生资源需要重新整合。 3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1 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规划,加强医疗保险制度的宏观指导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所涉及的社会活动范围非常广泛,成为与各参保人员不可分离、密切相关的社会活动。因此,需要制定一个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能满足人们医疗需求为目标的中、长期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以指导社会发展、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并使之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行动指南。通过医疗保险事业规划,实施为参保者提供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障,努力实现社会经济与医疗保险事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从长计议,立足长远,科学、民主地谋划未来医疗保险事业,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 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相互关系,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规模、速度、比例,确定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基金筹集与使用、费用分担与费用制约机制,准确地把握全局与局部、眼前与长远、总体与单位等各类规模、速度、比例指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调医疗保险管理方、医疗服务提供方、参保人员等各种医疗保险关系,按照社会需要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浪费。在动态中求平衡,在平衡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平衡,使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处于良性循环中,促进医疗保险事业不断进步,使更多的社会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利益。 2 加快医疗保险的立法步伐,构筑起医疗保险法律保障医疗保险制度 改革是为了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要而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公平性的特点。因此,为保证其目标的实现,只有通过法律途径由国家立法实行。医疗保险基金是为参保人员在出现疾病风险时提供资金保障而建立起的一道健康安全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保命钱”,其作用的发挥意义深远且重大。而现今其相关立法的不健全、滞后,对危及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相关法规条款针对性不强,处罚力度较弱,甚至于执法处罚无据,难以有效地发挥法律处分的强力作用,以达到惩戒警示的目的。为此,建议尽快将医疗保险列入立法计划,加快医疗保险法规立法,从而构筑起一道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的法律保障防线,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是当前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任务。 3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动态研究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与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使人们对医疗的需求不断提高,旧的医疗保险政策只能适应原有的基本医疗需求,不能解决变化了的客观情况,甚至为解决以往的矛盾或问题而引起新的问题。影响医疗保险发展变化的关系较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原因千差万别,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互为因果,情况较为复杂。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研究是为预防在医疗保险制度施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矛盾,及时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施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因此,只有加强医疗保险制度过程管理和动态研究,择机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以避免或减少因为医疗保险政策滞后而造成的对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保险基金的冲击和浪费现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有效地发挥医疗保险政策作用,才能满足日益发展变化的医疗需要,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稳步运行。 4 开源与节流并举,重在节流 合理利用医疗保险基金是实施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对医院在医疗安全上的要求更高、更严格,必须认真考虑医疗安全,各种新的医疗技术项目的开展、新的诊疗设备的相继投入、高新医用材料的运用,大大降低了医疗风险。因此,作为医疗提供方均希望通过安全使用高新设备减少医疗纠纷,同时,也能为其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但这样做却导致了医疗成本的增加,社会医疗负担的增加,给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造成新的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所占参保人群结构比例不断攀升。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并未与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同步,面临着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增长困难而医疗需求增长加快的双重压力。这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若不加以及时研究和解决,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卯粮寅食,使医疗保险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终会使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功亏一篑,失信于民。因此,就目前而言,既要开源也要节流,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流放在首位,加强医疗费用控制,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保险基金,保证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 5 加强引导,引入竞争,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建设 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疗提供方掌握全部的医疗信息及医疗资源,处于垄断地位,形成卖方市场,从而容易使市场失灵。仅靠市场机制不能解决资源合理配置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因此,为保证医疗服务公平竞争,保证参保人员合法利益,政府干预必不可少。就目前来讲,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尤显突出,政府部门应通过宏观管理,搞好卫生资源规划、配置,制定相关扶持社区医疗卫生的政策,鼓励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医疗卫生建设,多渠道、多方位地加大社区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加大培养适应社区医疗卫生需求的通科医生,提高社区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社区就医环境,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确定医疗机构的定点上,依据社会平均成本或先进成本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和规范,依据医疗保险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所需卫生资源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扭转被动局面。引导医疗机构通过内部挖潜,降低成本,改善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定点步伐,并从医疗保险结算政策,标准上适当倾斜,以吸引参保患者就近就医,方便参保病人,降低医疗成本,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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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南大的吧,选修社保的啊,老师说了不能抄袭,随便写点明天交吧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1基本简介编辑本段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由群众集资采取预付医疗保险金的形式解决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问题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解决农村居民疾病医疗与保健问题的主要依托,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2009年8月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新闻发布中说,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此举是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民生工程。[1]2主要种类编辑本段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几种形式。1合作医疗的初级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即农民每年交一定数额的合作医疗资金,集体与政府也可投入一部分,共同形成专项基金,农民就医时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它在70年代曾一度覆盖了90%以上的农村。实践证明,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群众通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好方法,也是促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2经济保障的作用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双重性质,其中前者是作为基本保障,后者是作为一种补充。目前已提供的险种有企业医疗保险、家庭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门诊保险等,国家为了促进医疗保险的发展,特对其中的农民医疗保险、农民住院保险、疾病医疗统筹住院保险、居民附加住院保险等险种免征营业税。医疗保险实行的条件较高,其中社会医疗保险既要以较高的工业化程度和农业人口较高的收入水平即高收入水平的大规模参保人群为前提,又需要国家或地方法律强制、法定保险公司具有较高的基本管理水平和良好的信誉等条件;而商业健康保险则排斥健康状况不良的人群参保。这些条件在我国绝大多数乡村地区尚不具备,因此不适合普遍推广。3统筹解决医疗费用有些地区实行的一种农民医疗保障体制是,农民每人每年交纳一元钱,乡镇财政和村公益金分别配1元,社会统筹与家庭账户相结合,也能有效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但这种自我储蓄式的社会保障,受益者首先必须是缴纳者。农民个人不缴纳,集体也就不给相应补贴;农民缴得越多,集体也就补贴得越多,客观上形成了富者既富又有保障,穷者越穷越没有保障,这种“富者更富,穷者更穷”的结果,显然与社会保障济贫防贫的目的相悖。3报销比例编辑本段1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万元。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2]4发展历程编辑本段世界各国都越来越强调医疗保险制度对健康的促进作用,逐步将医疗保险从保大病,发展到兼顾小病,进而发展到保障健康,其管理体制也相应发生变化,把社会医疗保障从社会保障中分离出来,与健康管理职能加以合并。[3]巴西在1988年,把社会健康保险制度从社会保障制度分拆出来,与卫生部合并组成新的卫生部,全面负责卫生筹资和服务管理;日本2001年把厚生省和劳动省合并为厚生劳动省,统一管理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务;德国2002年把原来劳动和社会政策部的社会保障分支与原卫生部合并,组建成新的卫生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截止2009年7月),世界上有70%的国家和地区,其医疗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同一个政府部门管理的。尤其在发达国家/地区中,这一占比更高,在经合组织和七国集团中,这一比例分别为83%和100%。只有19%的国家/地区由劳工或社保部门管理基本医疗保险。中国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过程中,由政府部门直接运作的弊端越来越突出。根据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政府投入能力有限、农村地区医疗消费文化多种多样的现状,单靠政府力量,简单模仿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农保保障模式,是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对医疗保险需求的。而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运作、由政府举办的公众医疗保险制度在发达国家已有先例并逐渐形成趋势。5制度背景编辑本段1农业人口现状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左右,因此,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2城乡收入差别分析西方国家在建立社会农村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之初,工业化程度一般都已较高,由于农村医疗保险这些国家农民少,所以他们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工,并没有单独的农村医疗保险。我国与西方国情存在巨大差异,我国由于农民多,农业生产力落后,农村缺乏社会保障,这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造成农村医疗保险严重障碍。加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经济呈现出极不均衡状态,农村医疗保险二元性特征突出,城乡差距较大。农村医疗保险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来分析,城镇居民收入始终高于农村居民,并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1978年至1985年7年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基本保持在410元左右。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并且呈现不断加剧的倾向。200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2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87元的2.78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出农村居民2.8个百分点。到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比扩大到3.15倍,增幅差距也扩大到5.9个百分点。并且由于中国实行城市福利制度,城镇居民享受大量隐性补贴,如住房、医疗福利、财政价格补贴等,实际收入差距更加巨大。应该指出的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壁垒,尤其是工农业产品价格差别的影响而造成的不合理结果。1983年到1986年,因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而导致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总额始终在270亿元到310亿元之间,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减去了农民的利益,是对农民的一种不公平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牺牲农民利益的基础上的。3农民医疗负担逐渐加重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2000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4在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民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6制度构建编辑本段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要处理好普遍保障与分类实施之间的关系。普遍保障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及他们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社会保险的科学机理是大多数人群分摊少数人群的风险,覆盖面越大,每个保障对象遭遇风险的概率越小,补偿越稳定,这就要求农村社会保障具有普遍性。分类实施是指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所侧重和区别。如前所述,我国农村幅员广大,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为农村实施统一的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保障设置了客观障碍,同时,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因而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不可搞“一刀切”。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具体操作1.建立新型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1)正确选择合作医疗形式。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有乡办乡管、村办乡管、乡村联办、村办村管四种形式。从实施效果来看,在乡镇范围内开展“互助互济”会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能进行更有效的监督管理,并可以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因此,以乡办乡管为好,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在县一级范围内开展。(2)建立科学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应认识到筹资合作是三者即农民、集体、政府的合作,而不仅仅是农民之间的合作。因此资金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集体补助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各级政府(主要是县乡二级)也应有适当的财政投入,作为合作医疗的启动、扶持资金,特别是对贫困地区合作医疗的建立应予以特别的关注。集体与政府的投入比例都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3)合理确定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比例过低达不到医疗保障的目的,过高会出现“有病无病都看病、大病小病多拿药”的现象,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因此报销比例应由各地合作医疗管理组织根据筹资数额与以往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确定。(4)强化管理与监督。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各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各级合作医疗管理组织要对资金筹集、报销比例与减免范围、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制度。要管好用好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要加强审计与监督。要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农民代表参加的监督组织,定期对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进行严格审计,并向农民张榜公布。2.尝试开展农村医疗保险。(1)提供种类多样、档次不同的保险品种,满足不同职业和收入水平人群的保险需求,使社会保险体系覆盖大多数人。如家庭医疗保险、村庄统一投保的农民住院保险、门诊保险及其它商业保险。(2)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可将企业、城镇和农业人口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三大基金盈亏互补,从而分散风险,实现城乡融合一体的社会保护。严密设计保险规定及理赔制度等,促使农户主动缴纳保险金,发生医疗费时能及时得到给付。(3)有效的日常管理。通过分布均匀的公司分支机构,既对医患双方实行有效监督,又方便给付和结算;同时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数据管理,提高效率。3.实施医疗救助计划直接设立政府或非政府医疗救济基金来扶助贫困人群,可以对医疗保障的死角或力度不够的地方进行补充保障,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这与有些地区每年组织缴费动员“战役”投入的大量项目经费相比,也较经济可行,有助于建设有效运行的基本医疗保健,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7存在问题编辑本段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稳定社会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历来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农村原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首先,资金来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显的失控现象。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不平等,是合作医疗难以恢复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机制的转变,彻底打击了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基金筹资基础。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农村人口居前三位的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疾病。患此类病多数会导致家庭收入下降,甚至陷入贫困,而这些疾病的发生原本可以通过保健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而降低,但由于政府在农村的设施和预防工作投资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强制性“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扶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农村医疗缺少保险立法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因此农村医疗迟迟不能走上正轨。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医疗的性质不能准确地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难以定位,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容易产生混乱。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必须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以强制为原则,必然会引起农民反感。8应对策略编辑本段政府的政策要向农村倾斜在2002年10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到2010年在全国确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国家必须从财政上划拨资金,加强对农村医护人员的培训,重点支持乡镇两级卫生机构,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效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真正让农民看得起病,看好病,使医疗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取信于民,促进农村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保障农民健康为根本宗旨,通过合作医疗制度共同筹集、合理分配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减少因病致贫,达到保障和增进农民健康的目的。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机制首先,中国农民收入很低,农民个人负担社会医疗保险方面应尽量减少,最好控制在每人每年5元到10元之间。如果负担过高,农民就不会愿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那么其社会保障的功能就会丧失。其次,政府投入的部分中,一部分由中央财政投入,另外一部分由地方财政投入,并且可以让一部分盈利很好的企业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中,如在云南省会泽县的合作医疗中,县政府所负担的7元中有5元是由会泽县小熊猫烟厂负担,这样既能使企业提高知名度,又能使农民减轻负担。防范医方和患方的道德风险应当在不断总结经验及科学计算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比较合理,并且相对稳定的报销比例来避免道德风险。各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应当加以确定,以保证其相对稳定性。建立解决农村医疗人才缺乏的长效机制人才问题是制约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瓶颈,农民看病最讲究实惠,最大的愿望是就医方便,少花钱,治好病。然而,这种要求与现实条件下我们所能提供的服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关键是缺乏能够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农村条件的限制,城乡差别的影响,靠分配、派遣的方式已不可能解决农村人才缺乏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试图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向农村流动,如“三定”政策,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前必须到农村服务半年或一年的政策,高等医学院毕业生到农村服务提前转正定级提高工资的政策等等。解决农村卫生人才问题必须靠政府组织、支持,并建立长效机制。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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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政策论文选题方向

浅析我国的医疗保险模式及其改革 [原创 2006-01-08 23:14:52] 字号: 大 中 小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医疗保险模式:⑴德国的社会保险模式,其特点是: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⑵英国的国家保险模式,特点是:政府直接举办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服务。但这种模式往往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负担。⑶美国的商业保险模式,特点是参保自由,灵活多样,有钱买高档的,没钱买低档的,适合多层次需求。但是美国这种以自由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制度,往往拒绝接受那些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的投保,因此其公平性较差。⑷ 新加坡的储蓄保险模式,法律规定,必须把个人消费基金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医疗保险基金,国家则设立中央公积分金,分担部分费用。此外,政府还拨款建立保健信托基金,帮助贫困国民支付服务费。它是以保健储蓄为基础,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又发挥社会共济、风险分担的作用。由此可见,以上几种模式各有其优点和缺陷。而我国目前的医疗服务模式则以国有医院、城镇居民公费医疗为主。医院间的竞争是非价格竞争,为了吸引患者和优秀的医生,医院通常通过购买高新设备获得行业声誉和竞争优势,使医疗成本不断提高,这不仅促使医药费用迅速增长,而且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当前的公费医疗支出使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而真正有病的患者却得不到必要及时的医疗保健,相当数量的社会弱势群体并没有被覆盖,低收入阶层比高收入阶层付出的医疗费用占其工资总额的比例更高,农民的社会保障及医疗问题常以人口多和国家财力有限为由,而长期得不到重视,卫生不公平性持续存在并有加重趋势。国家医疗费用投入不足,经费筹资系统不畅,医药价格管理缺陷等问题已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如何构建一个广覆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以此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特别是城镇无业居民和贫困农村人口的权益,成为医疗体制改革中亟需探索的重要课题。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决不能走单一的商业化道路,虽然私有医疗机构可以为患者的多元需求提供更多的选择;私有化医疗系统更具效益,可以为人们提供低价的优质服务,并且促使国有医院提高服务质量和减少运营成本。但是医疗系统的私有化,无助于降低日益增长的医疗成本,而且由于私有医疗机构往往通过降低员工的工资和福利等办法降低经营成本,直接影响医疗行为的质量。另外,私有医疗机构为追求效益,会有意识地挑选病人并且局限在某些领域,导致医疗服务的过度和重复供应,不仅浪费有限的资源,也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由于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高,而且各地的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所以我们也不能走单纯的储蓄性医疗保险模式,更没有条件走全民化的医疗保险道路。我个人认为,我国的医疗保险应该实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管理型模式,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按市场的规则运作,政府的角色是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并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投资,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完美结合。提高医疗体制的社会共济化程度及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是解决我国医疗保障不平衡的基本出路,具体来说,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第一,做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适应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依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积极实施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公开告示制度。第二,加快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医疗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财政资金分配要体现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思想,以提高区域卫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根本依据。财政补助对象要逐步实现从补助医疗机构为主转向补助医疗患者为主转移。第三,改革“以药养医”体制,实行“以技养医”的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实行的是财政补助与服务收费、药品批零差价收入、税收减免相结合的经济补偿政策。“以药养医”的弊端不仅直接导致了药费的过快增长,加重了老百姓负担,而且还滋生了腐败现象。政府要坚决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建立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把过高的药品价格降下来,从根本上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促使医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遏制滥开药、过量开药造成的浪费。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首先对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其次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第四,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大力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当前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利于遏制分散采购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有利于加强药品质量控制,提高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控,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结构调整和加强药品质量监控,促进企业有计划地组织药品生产。第五,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坚持按照法律监督、行政管理和经济调控并重的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建立“质量第一、病人至上”的服务思想和管理宗旨,强化以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许可管理为核心的执业资格控制。另外,为了保证质量控制与管理的实施,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制度;要分年度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并定期检查其组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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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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