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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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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年来,由于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司法警察现有警力已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探索改革现行的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充实警力已成为当务之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现行法警管理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新法警“进口”不畅,老法警“出口”不通。从目前的政策看,已暂停从社会和机关内部招考法警。从法警工作特点看,35岁以后,一般就难以适应法警工作(法警领导干部和少量骨干除外),需要转岗。但由于审判岗位要求高,后勤岗位有限,且要精简,故难以安排。一般情况下,干法警工作干至年老,干至退休。(二)年龄偏大,队伍老化的状况日趋严重。从年龄结构看,一些法院法警平均年龄在35岁以上,年龄偏大,难以适应法警工作对抗性、灵活性和机动性较强的工作特点,影响战斗力和工作效率。(三)职数满待遇差,缺乏激励机制。法警的职级晋升与行政干部一样,按法院总人数确定比例。绝大多数法院科级非领导职数已基本占满,部分法院甚至超职数,难以晋升。许多40岁左右的法警还是科员级,与审判人员相比,缺乏激励机制,待遇较差,影响队伍的积极性。(四)警力不足,难以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按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按法院总人数的12%配备法警,法警押解人犯按2:1押解。事实上一些法院法警的人数没有达到此要求,难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二、司法法警实行聘任制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主要办法(一)关于聘任制的依据和原则法警实行聘任制改革的依据是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关于“探索改革司法警察任用制度,试行部分司法警察聘用制,理顺司法警察的进出渠道”的要求。实施此项改革,应当遵循的原则是:1、择优原则要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改革措施,选择优秀人员充实法警队伍。2、“进出口”畅通原则法警队伍必须年轻化、专业化,保持进出口畅通,充满生机和活力。3、专业法警与聘任法警相结合原则从法警工作的特殊性、稳定性、专业性的角度出发,应保留法警队伍中的领导干部和主要骨干力量,不能全员聘任。(二)关于聘任制法警的基本来源根据司法警察工作性质和特点的要求,为保证聘任人员具有较高质量,从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军队和武警退役军人中聘用。同等条件下,公安、政法院校的毕业生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聘用。(三)关于聘任法警工作应参照的主要内容1、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志愿从事法警工作;(3)年龄在25周岁以下;(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70米以上,女性身高60米,双眼裸视为0以上,无残疾。2、主要职责:(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3)送达法律文书;(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5)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和罪犯;(6)参与诉讼保全和生效裁判的强制执行活动;(7)其他相关工作任务。3、任职要求:(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公正廉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2)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手段,拓展知识面,加强个人修养;(4)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一切行动听指挥,机智灵活,勇敢果断;(5)认真遵守法院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审判工作秘密;(6)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7)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维护法院形象;(8)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私外出不得着法警制服。4、聘任聘任制司法警察聘任期为三年,年龄达到35岁一般不再续聘。聘用程序是:(1)各法院根据审判活动开展情况、发展趋势提出当年需求额。数量不超过各法院法警编制总数的70%;(2)市高院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考试和心理测试;(3)由聘用法院进行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和体检,符合条件者,择优聘用为法警。(4)市高级法院组织各法院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5)聘用司法警察必须经高级法院司法警察总队,依照《人民法院训练大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5、解聘除聘任合同期满解聘外,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即时解聘。(1)不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没有正当理由未完成任务的;(2)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3)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4)没有上进心,不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工作没有主动性,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的;(5)执行任务时不听从指挥,顶撞领导,冒险蛮干使工作造成被动的;(6)闹无原则纠纷,打架、骂人情节严重的;(7)工作时间和执行任务中酗酒的;(8)有其他不适合法警工作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有下列行为解聘后,视情节追究责任:(1)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2)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3)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4)工作中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5)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对聘用法警的管理及要求(一)法院对聘任制司法警察有工作上的指挥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并实施考核;(二)由高级法院根据各法院需要情况将聘用法警编入各法院法警队,执行法警任务,履行法警职责。但聘用人员不得担任法警队的领导职务;(三)聘用制司法警察参加法院党、团组织活动;(四)聘用制法警的警服由高级法院按规定配发,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聘用司法警察评定警衔。(六)聘用制法警的工资福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职级序列和警衔补贴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七)聘用制法警因公致残或牺牲的,人民法院参照有关规定办理评残和抚恤。

参考文献1 凌云,杨秀良 试论公安工作规范化建设[J] 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02 2 陈瑞平 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误区与途径 [J]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鹤壁市公安局 3 黄亦飞,欧阳梓华 我国警察的亚健康现状与警力关系分析 [J]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4 优化警力资源配置 [D] 人民公安报 5 马红兵科技强警 人才为本[J];公安教育;1998年06期 6 孙小杰走科技强警之路 提高队伍战斗力[N];北京日报;2000年7 李敏也用科学的制度选人用人[J] 党建研究, 048 张兆端社区警务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区化理论与实践[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19 A从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着手 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EB] ,2010-06-15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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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炳占 必须强化提高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素质[J]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1996,(04) [2] 公安部进一步规范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喊话用语[J] 道路交通管理 , 2006,(04) [3] 王学全 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J] 公安教育 , 1994,(06) [4] 高华章 浅谈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J] 学习论坛 , 1999,(04) [5] 李雪冰 论警务活动中警察人身权的自我保护[J]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 1999,(06) [6] 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和平分公司先进事迹[J] 中国保安 , 2005,(16) [7] 胡欣堂 大力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J] 公安研究 , 1998,(06) [8] 李清 “公安机关领导引咎辞职”三盼[J] 人民公安 , 2005,(08) [9] 方新文 公安机关内部法制监督的几个问题[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 1990,(03) [10] 刘志鹏 对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J]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 2004,(03)

一、概念及作用 治安案件调解书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治安案件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后,根据协商所达成的协议制作的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根据这一规定,治安调解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必须是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二)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三)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的行为。(四)调解必须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不能采取强制的方式。 治安调解书的效力与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相同。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另一方有权申诉,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如当事人双方共同反悔,则调解书不再发生效力。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一)首部 共两项内容: 1.标题 位于文书顶端正中,由“单位名称+文种”组成。 如“××区公安分局治安案件调解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按被侵害人(甲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乙方)的顺序依次排列。 (二)正文 核心部分,包括两项内容。 1.案由、事实 先概括叙述一下案由,而后叙述事件经过。案件事实要清楚,简要明了,叙述要有条有理。其内容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认可的。 2.协议内容 将双方协定的条款逐一写清,每一条的内容表达要准确、明了,避免含糊或产生歧义,否则会影响协议的执行,甚至会激化矛盾。 (三)尾部 写明“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的字样,以明确调解书的效力,促使双方认真履行协议。 标明调解成立日期(年月日写全称)和调解参与人姓名,在日期上加盖公章。 【 范 文 】 ××公安分局 治安案件调解书 原告:涂××,男,45岁,××化纤厂工人,住××路××住宅区18栋二门301室。 被告:林××,男,33岁,××内衣厂工人,住××路××住宅区18栋二门302室。 案由:林××动手打人,致涂××左眼受伤,手表摔坏。 19××年9月18日12时,涂××下班返家,扛自行车上三楼,在楼道转弯处,将林家堆放的蜂窝煤撞碎二块,被林××之妻王×发现。半月前,林家蜂窝煤曾被撞坏,王×怀疑是涂××所为,现见状更为不满,即口出粗言,与之争吵。涂××对林家抢占过道,本来不满,也不相让。此时,林××下班返家,认为涂××欺侮其妻,也加入争吵,并突然挥拳,碰伤涂××左眼,眼上框淤血。涂××摔倒在地,所戴英纳格手表摔坏。 根据上述情况,我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条之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林××在本月内,一次性给付涂××医疗费和手表修理费60元。 二、林××夫妇向涂××口头道歉。消除误会。 三、今后双方应相互尊重,搞好团结。 本调解书与裁决具有同等效力。 一九××年九月二十日调解成立 (××分局印) 协议双方:林××、涂×× 调解主持人:王××、李×× 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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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公安管理应以人文为本 摘要:以人为本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管理中关怀人文。关怀人文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是现代警务革命的核心内容和价值目标追求。与群众路线和公安工作的宗旨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关怀人文既应重塑内在的深层次的管理理念,也应改革外在层面上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关键词:公安 管理 关心 人文 公安管理是社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是要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在我国,国家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但在具体实施中,要想通过公安管理保持这种一致性,必须首先做到时时事事处处对人民负责。而要对人民负责就应该而且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关怀人文的管理理念。这既是公安管理应该关注的也是现代管理科学所重点强调的。由此观点出发、本文出发拟就公安管理为何和如何以人为本谈点粗浅认识。 一、人文关怀应该是公安管理的深层主线 公安管理是社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管理主体——公安民警和做为管理对象重要范畴之一的民众都是社会重要的最具灵性的最根本的组成细胞。虽然从表面看来,管理做为一种协调、组织、指挥活动最根本的目的是服务服从于社会秩序的有序发展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因而显得其与社会和国家之间具有某种天然的亲密联系。然而应该而且必须看到,这种特殊管理与个体之间却存在着直接的必然联系,甚至管理活动终极目的的实现也是通过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得以发轫发展的。因而公安管理作为一种制度、规范、组织、建构始终都应以个体为核心展开。具体说就是应以个体的人性需求、个体的日常生活,个体的时空发展维度等内容构成的物质和精神两维世界为坐标体系并对之进行引导、疏通、限制、鼓励。由此,可以认为公安管理既是在个体基础之上形成的一种管理机制,构成了个体生存、发展的时空范围,是个体必需的生存环境和保障条件,同时也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 二、关注人文是现代警务的核心内容,符合世界警务改革潮流。 世界范围内的警务革命已进行过三次,从其历程来看,尽管“革命”的内容在各国各个时期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走向是不断扩充警务管理的职能、权限、增加警员的数量,提高警队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然而在面临社会变化速度加快,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今时代,人们突然发现、上述措施仍难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而且警队内的腐败有不断升级的迹向。警务革命到底向何处去?在通过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后,一场全新的世界警务革命又启动了。目前的这场警务革命(或叫做第四次警务革命)波及范围更广,影响更大。其突出特点是以无增长改善论(指警队数量质量方面)和再造社会凝聚力(指警务与社会、公众关系方面)为理论基础,着重通过提高警员素质以增强警力,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与改善警民关系,警员职业修养以改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主动提前式工作模式以治理治安根本,以科学综合指标体系取代单一评价体系来衡量警务工作水平,以多种巡逻守候取代单一快速的机械化巡逻。这种警务改革的核心实际上贯穿了以人为本的警务管理理念,一方面表现为警队要最大限度地挖掘警员的人本资源、提高其人文素质法,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将社区中的公民切实做为警察的最可信赖和依靠的盟友,也就是更加注重和强调了警务工作的社会属性,明确指出警员是服务者,公众是服务对象。要求警员“如果你没有为顾客服务,最好先找到你的服务对象。”警员要为顾客提供“绝对质量服务”(《二十一世纪世界警务发展战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4月版P219页)。这种带有极强商业性管理理念色彩的工作要求已经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潮流。因此,公安管理中关怀人、理解人、尊重人、保护人是一种世界潮流,不可逆转,不应忽视。 四、公安管理关怀人文与贯彻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质具有统一性。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致胜法宝,是党一贯倡导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贯彻群众路线就必然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克服关门主义,神秘主义,官僚主义。这一理念体现在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警队和警员要为人民管人汉安,而不能为治安管人民;要为人民谋利而不能与人民争利,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养活培育了警察,警察自然应为人民服务。也就是说公安管理必须以人文关怀为本,为此:第一,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向服务型转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中贯穿服务思想。要加强对警队和警员的严格管理与教育,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为此作为警队和警员要切实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冷、横、硬现象,消除霸气、牛气等霸王遗风,不能把生活工作条件的艰苦,超负荷的工作量和角色痛苦作为“三难”“四冷”的理由。而应该通过进千家门、听百家言、解民众忧等方式凝聚人气增强双方的亲和感,赢得民心。应该说当警民关系不再是油水关系而真正成为鱼水关系时人文关怀才会具备基本的条件。周恩来同志在我国警察概念中冠以“人民”二字,就是为了体现我国警察关怀人民的本质属性。如再溯之长远,从警察的起源看这一职业也无不涵盖着人文关怀的深切意蕴。古人去:“警者敬言提醒,警钟长鸣”,察者:“祭祖察宗,究竟何风”。其中“敬言”就是尊敬群众,给群众言明有关事项。给群众“敬言提醒”在前,使群众“警钟长鸣”随后,体现了民为本,民在先的民本思想和关怀观念,古人尚且如此明确警民之关系,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理解之,实践之呢?第三大力推行警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改革管理制度,提供便捷服务。警务公开是警务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没有警务公开就没有警务民主。公开的程度有多大,民主的成份就有多高。而且只有公开才能达到公正,也才能将纸上的监督变为现实的监督,防止腐败。而民主,公正恰恰是人文关怀中重要的具有较高层次的内容。所以缺乏公开的暗操做式的警务管理无法消弥与公众的隔阂,它更多关怀的可能是权力。而无法监督的权力除了极易走向专制,腐败之外,也不可真正关怀人文。简化办事程序是现代行政管理高效原则的必然要求。程序繁杂,办事拖拉,甚至在不给好处该办的不办给了好处不该办的乱办式的按油水关系为标志的办案理念指导下的工作,从根本上就是与关怀人文相悖的。必须摒弃。只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民众才会觉得公安机关可亲可爱可信,才会将不满厌恶,憎恨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对现有的警务管理制度要适时立、废、改。应以社会发展需求和个体权利、自由的最大满足为出发点、对户籍制度、交通管理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等等进行改革,使其一方面解对社会变迁(如加快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促进社会资源发挥效能,加快经济发展等)有益,另一方面能保障个人发挥才能,充分行使权利,自由。要千方百计地为民众个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便其在公安机关和警员之中得到一个纳税人应有的尊重,为此,公安管理应该切实实践为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克服目前普遍存在的对各级行政首长和名类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的误区。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极易导致利益驱动,导致与民众的对立,警察不能对指标负责,只能以人为本,为人民负责。 当前,我们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正在快速发展,警务管理理念和模式应该而且必须适时做出反应,公安管理的业务范围已往显现出越来越宽泛的趋势,民众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的依赖性比以往更强甚至会越来越强。与此相适应,警察服务于民众的领域也更为广阔,意义也更为重要。先进的公安管理模式和理念应该是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创造性,而不是被动性反应,警务工作只有关怀人文,以人为本,才会有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才会得到民众的支持。终取得相得益彰的双赢局面。 资料来源:

参考文献1 凌云,杨秀良 试论公安工作规范化建设[J] 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02 2 陈瑞平 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误区与途径 [J]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鹤壁市公安局 3 黄亦飞,欧阳梓华 我国警察的亚健康现状与警力关系分析 [J]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4 优化警力资源配置 [D] 人民公安报 5 马红兵科技强警 人才为本[J];公安教育;1998年06期 6 孙小杰走科技强警之路 提高队伍战斗力[N];北京日报;2000年7 李敏也用科学的制度选人用人[J] 党建研究, 048 张兆端社区警务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区化理论与实践[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19 A从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着手 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EB] ,2010-06-15 20:35

公安情报学参考文献

现代公安教育中,公安情报学是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由于公安情报工作活动的特殊性,而形成了本学科独特的结构特征和发展路径。现代公安部门在实施侦破案件、打击犯罪的警务活动中,情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决策的依据和基础。

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学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理论、方法运用到公安警务领域,并在公安情报工作实践中抽象、总结原理规律而形成的一门具有部门行业特征的应用情报学科。探讨和阐明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学的关系,是确立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基础,是明确公安情报学其特有理论结构、性质和功能,掌握公安情报学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特点、方向及其演化规律的前提。情报学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二战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技情报成几何级数增长。为了应对与解决“情报爆炸”问题,促进科学交流,提高研究效率,学者们开始关注并研究情报交流、情报离散、情报检索等问题,并产生了一系列情报学理论著作。美国的萨拉塞维奇在《情报科学引论》(1970年)中认为,情报学是专门研究人类交流现象和交流系统特性的科学[1]。前苏联情报学家米哈依洛夫在其经典著作《科学交流与情报学》(1976年)中认为情报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科学交流的理论[2]。我国第一部正式的情报学教材《情报学概论》(严怡民,1983年)中也认为[3]“情报学,是以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现象的情报和整个情报交流活动为研究对象的。情报学是专门研究科学情报的构成和特性,以及研究科学交流全过程的规律性的科学学科。”此外,哥夫曼的情报传染理论[4]、费桑的微观情报传播理论[5]、维克利的情报传递理论[6]、丰成君的“信息栈”与信息交流对数变换理论[7]已经将情报交流从科技领域扩大到社会信息范围,重视传播过程的研究,从而发展了科学情报交流理论。直到今天,交流理论是我国情报学界的主流研究范式之一。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情报学进入发展低谷,这一期间,许多刊物停刊,发文量锐减[8]。为此,情报学界就情报学学科建设进行了一次大讨论,讨论的重点是把“情报”扩展到“信息”概念,把“情报学”延伸到“信息管理学”领域。文献[9]统计表明,我国情报学期刊发文论文以“情报”或“情报学”打头的论文正在逐渐减少。这种迷茫和阵痛一方面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影响,从历史上,我国情报学专业是依附于图书馆学、文献学等传统学科,在图书情报领域颇有成果,而对于更为广阔的社会领域行业,包括公安情报领域,学科积累不多。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情报学专业设置特色并不突出,各校的情报学专业的发展方向集中在图书情报、竞争情报两个领域。笔者查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共检索出公安情报学类有效论文73篇[①],其中以“公安”与“情报”(或“情报学”)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35篇(含公安情报理论5篇,公安情报工作18篇,公安院校图书馆建设12篇);以“犯罪”与“情报”(或“情报学”)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26篇,无重复25篇;以“情报”与“刑事”(或“侦查”)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共26篇,无重复13篇。73篇论文中有12篇是传统图书情报内容,所以与公安情报领域完全相关论文共61篇。统计发现,公安情报类论文几乎全部集中发表在公安警务类期刊上。公安情报类专业教材也为数不多,内容主要包括犯罪情报学与刑事侦查情报学,如王志华的《犯罪情报资料教程》、于凤玲等编著的《刑事侦查情报学》、倪德源、龚里的《公安基层情报信息分析》等。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本以“公安情报学”命名的专业基础教材。这些都表明公安情报学学科的建设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一门学科既有它的普遍性、一般性,也有它的特殊性、专门性。当代情报学研究可以尝试划分具体领域行业来研究,每一个行业有该行业的情报工作特征,对情报的处理、分析也必须具有该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情报学理论是支撑整个各项社会情报工作的“骨架”,是指导情报实践的方法论;公安情报学是众多情报种类的一种,它是“血肉”。光有“骨架”而无“血肉”,情报学的研究就只能在纯理论世界中徘徊,这也是我国当前情报学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情报学基础理论方法加之公安专业知识是我们构建公安情报学科的原则。公安情报学要紧紧围绕这一原则来进行学科的构建,唯有这样才能办出学科特色。情报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它指导着具体的情报实践,是一切情报工作的基础,具体从事某个方面的情报工作就必须掌握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情报学教育是旨在让人们掌握情报运动过程的规律,建立情报思维,培养情报素质,使人们在工作中使用情报学的理论与方法手段去分析解决问题[10]。

这个写的方面有很多,,来我有写好的 亲

公安情报学参考文献最新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学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理论、方法运用到公安警务领域,并在公安情报工作实践中抽象、总结原理规律而形成的一门具有部门行业特征的应用情报学科。探讨和阐明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学的关系,是确立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基础,是明确公安情报学其特有理论结构、性质和功能,掌握公安情报学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特点、方向及其演化规律的前提。情报学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二战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技情报成几何级数增长。为了应对与解决“情报爆炸”问题,促进科学交流,提高研究效率,学者们开始关注并研究情报交流、情报离散、情报检索等问题,并产生了一系列情报学理论著作。美国的萨拉塞维奇在《情报科学引论》(1970年)中认为,情报学是专门研究人类交流现象和交流系统特性的科学[1]。前苏联情报学家米哈依洛夫在其经典著作《科学交流与情报学》(1976年)中认为情报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科学交流的理论[2]。我国第一部正式的情报学教材《情报学概论》(严怡民,1983年)中也认为[3]“情报学,是以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现象的情报和整个情报交流活动为研究对象的。情报学是专门研究科学情报的构成和特性,以及研究科学交流全过程的规律性的科学学科。”此外,哥夫曼的情报传染理论[4]、费桑的微观情报传播理论[5]、维克利的情报传递理论[6]、丰成君的“信息栈”与信息交流对数变换理论[7]已经将情报交流从科技领域扩大到社会信息范围,重视传播过程的研究,从而发展了科学情报交流理论。直到今天,交流理论是我国情报学界的主流研究范式之一。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情报学进入发展低谷,这一期间,许多刊物停刊,发文量锐减[8]。为此,情报学界就情报学学科建设进行了一次大讨论,讨论的重点是把“情报”扩展到“信息”概念,把“情报学”延伸到“信息管理学”领域。文献[9]统计表明,我国情报学期刊发文论文以“情报”或“情报学”打头的论文正在逐渐减少。这种迷茫和阵痛一方面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影响,从历史上,我国情报学专业是依附于图书馆学、文献学等传统学科,在图书情报领域颇有成果,而对于更为广阔的社会领域行业,包括公安情报领域,学科积累不多。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情报学专业设置特色并不突出,各校的情报学专业的发展方向集中在图书情报、竞争情报两个领域。笔者查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共检索出公安情报学类有效论文73篇[①],其中以“公安”与“情报”(或“情报学”)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35篇(含公安情报理论5篇,公安情报工作18篇,公安院校图书馆建设12篇);以“犯罪”与“情报”(或“情报学”)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26篇,无重复25篇;以“情报”与“刑事”(或“侦查”)为关键词检索出论文共26篇,无重复13篇。73篇论文中有12篇是传统图书情报内容,所以与公安情报领域完全相关论文共61篇。统计发现,公安情报类论文几乎全部集中发表在公安警务类期刊上。公安情报类专业教材也为数不多,内容主要包括犯罪情报学与刑事侦查情报学,如王志华的《犯罪情报资料教程》、于凤玲等编著的《刑事侦查情报学》、倪德源、龚里的《公安基层情报信息分析》等。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本以“公安情报学”命名的专业基础教材。这些都表明公安情报学学科的建设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一门学科既有它的普遍性、一般性,也有它的特殊性、专门性。当代情报学研究可以尝试划分具体领域行业来研究,每一个行业有该行业的情报工作特征,对情报的处理、分析也必须具有该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情报学理论是支撑整个各项社会情报工作的“骨架”,是指导情报实践的方法论;公安情报学是众多情报种类的一种,它是“血肉”。光有“骨架”而无“血肉”,情报学的研究就只能在纯理论世界中徘徊,这也是我国当前情报学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情报学基础理论方法加之公安专业知识是我们构建公安情报学科的原则。公安情报学要紧紧围绕这一原则来进行学科的构建,唯有这样才能办出学科特色。情报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它指导着具体的情报实践,是一切情报工作的基础,具体从事某个方面的情报工作就必须掌握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情报学教育是旨在让人们掌握情报运动过程的规律,建立情报思维,培养情报素质,使人们在工作中使用情报学的理论与方法手段去分析解决问题[10]。

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理论与公安警务情报工作实践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特色情报学学科。文献[11]认为,“公安情报学是研究公安情报的产生、传递、存贮、检索、分析、利用的活动规律,以及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使公安情报流通过程、情报系统保持最佳效能状态的一门应用学科,属于新兴的、综合性交叉学科,与情报学、法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统计学、指挥学、决策学、控制论、语言学等诸多学科关系密切,其价值取向主要是为了指导和解决公安情报工作实际问题,本质上属于应用情报学范畴。”文献[12]将公安情报学的研究内容分为公安情报基本原理研究、应用研究(含情报搜集、情报传递、情报鉴别、情报存储、情报检索、情报分析、情报应用等7个方面)、公安情报工作管理研究三个方面。也有文献[13]将研究内容分为公安情报理论、公安情报活动、公安情报管理、公安情报学应用四个方面。构建公安情报学学科的关键是要把握公安情报活动的过程,突出公安情报工作的特殊性。在公安警务领域,情报的作用在于准确掌握犯罪分子的动向、情况,通过构筑一条从情报获取——情报传递——情报分析与研判——情报决策的“数据链”,实现对犯罪目标的快速反应和精确打击。公安情报的研究内容是要以“情报主导警务”这一主旨展开。以下为公安情报学的研究重点: 第一,公安情报的获取情报的获取是公安情报工作的基础,它为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提供数据来源与支持,始终贯穿在整个情报活动中。公安情报的获取分为情报搜集和情报整理两个内容,情报搜集是对原始情报、数据的获取;情报整理是将原始情报、调查材料、案件档案按照情报来源的可靠性和情报内容的真实性定级,并按一定的信息组织规律保存,为侦查破案提供情报支援和“二次”获取。公安情报的获取的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源分布研究、公安情报的获取方法和手段、治安环境调查、公安基础性数据规划与情报数据库的建设、公安情报采集标准与鉴别、公安情报语言与编码学等。 第二,公安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文献[14]认为,“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是针对具体的目标行为,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对目标行为的现实性与发展的可能性所做的分析和推测。……是对目标未来发生的行为的预测和评估,……情报的分析与研判是情报工作的中心环节,也应当是情报学研究的中心。”不同领域的情报学的区别就在于运用不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对情报的分析和决策。公安情报学专业的本科生应该既具有扎实的公安学等社会科学知识,也要掌握多种情报处理分析工具和方法。情报分析与研判是实践性和能动性很强的工作,在教学方法上,要求掌握情报研究的方法和分析工具。在此基础上,更要突出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模拟情景中,培养学生的情报处理、分析、研判和决策的能力,案例的选取要覆盖公安警务的各个方面。这种教学方法也是符合情报学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这部分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分析方法、公安情报数量分析方法和建模、情报决策与博弈论、运筹学等。 第三,公安情报系统的设计开发通过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公安部门可以快速实现对情报的加工处理、存储组织、检索查询、传输共享这一情报交流过程。公安情报系统是对情报加工、处理、查询、传输、辅助决策的信息系统。自情报学学科的诞生,它始终是沿着信息技术发展的轨迹不断前进的,信息技术每向前发展一步,都将情报工作实践推向一个新水平,都会极大地丰富情报学的研究内容。信息技术的使用和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既是情报学的发展动力,也是情报学所追求的目标。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系统设计与开发方法、犯罪情报分析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重大事件调查及自然灾害支援工作系统、指纹识别系统、犯罪手段计算机系统、车辆与司机发牌资料系统、姓名身份索引计算机系统、多媒体情报系统、情报预警系统、智能情报系统、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技术、情报加工与组织、情报检索、公安情报联动共享机制研究等。 第四,公安情报安全管理与反情报工作公安机关为防止情报信息及情报机构工作状况、内部事项等泄密、被窃取或被破坏而有组织、有目的开展的一种积极防范、保卫的活动。主要探讨公安反情报工作的内容、特征及意义,情报安全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公安机关安全保密意识的培养和强化等[15]。研究内容包括:公安情报安全管理、情报安全风险评估、反情报方法、网络情报安全保障技术。 第五,公安情报制度与政策法规研究公安情报制度包括公安情报档案管理制度、情报机构管理制度、情报人员管理与保障制度、情报队伍教育建设制度。情报政策法规是对公安情报制度实现政策指导和法律规范的法令、措施和办法,是对公安情报制度法律化的过程。研究内容包括:中外公安情报制度比较、公安情报制度设计、公安情报政策法规研究(如卧底侦查法律研究)、公安情报机构管理研究、基层公安情报人员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公安情报教育研究等。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归纳和分析,可以看出公安情报学是一门集成化的学科。表现在:第一,运用公安情报学基础理论以及公安学、侦查学、统计学、分析决策学等专业公安业务知识和技能去获取、分析、研判情报内容,为决策、行动提供信息支持;第二,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等信息科学去设计开发情报系统和数据库,以实现对情报的加工、组织、传递、共享;第三,运用行政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等管理学去制定公安情报工作制度,保障公安情报活动安全。 这就形成了公安情报学研究的三维结构——业务维度(情报的获取与分析)。包括公安情报的获取、公安情报的分析和研判;——技术维度(情报活动的技术支持)。包括公安情报系统的设计开发;——管理维度(情报工作的制度保障)。包括公安情报安全管理与反情报工作、公安情报制度与政策法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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