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首页 论文期刊知识库 问题

医院医疗核心制度有哪些

发布时间:

医院医疗核心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医院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法律依据:《医院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法律分析: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第五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病危、病重患者入院当日必须有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节假日及双休日可由值班主治医师代查房。(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共有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术前讨论制度;八、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九、查对制度;十、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十二、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十三、新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五、分级护理制度;十六、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管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第五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顺口溜是医护人员看仔细,核心制度要牢记,尽管上班你很忙,查对制度不能忘。首诊会诊很重要,三级查房要做到,你来值班交接班,分级护理记得看,疑难死亡和术前,三种讨论要记全,急危重症抢救时,危急值要记得填。相关资料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医院护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护理核心制度有以下五个:1、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2、病房管理制度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3、抢救工作制度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以达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4、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住院期间疾病不同、病情轻重不一采取不同的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可分为特级护理和一、二、三级护理,应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观,使患者得到全身心的护理。5、护理交接班制度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患者,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报告相关事项,护士长作必要总结,布置工作。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18项护理核心制度,都在这了!

法律分析:我国护理的十八项核心制度主要有: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抢救工作制度;病房管理制度;病房消离制度;护理查房制度;护理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査对制度;给药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管理制度;防范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处理流程;压疮的预防制度;压疮的预防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你好!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抢救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给药制度;护理查房制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护理会诊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核心制度有哪些

法律分析: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法律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医疗质量:指在现有医疗技术水平及能力、条件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临床诊断及治疗过程中,按照职业道德及诊疗规范要求,给予患者医疗照顾的程度。(二)医疗质量管理:指按照医疗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医疗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医疗质量系统改进、持续改进的过程。(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四)医疗质量管理工具:指为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持续改进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质量管理(TQC)、质量环(PDCA循环)、品管圈(QCC)、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绩效评价、单病种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法律分析:医院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法律依据:《医院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法律分析: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我委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目前医院的医疗核心制度有多少项

法律分析: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具体如下: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法律分析:十八项核心制度分别为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法律依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第一条 首诊负责制度第二条 三级查房制度第三条 会诊制度第四条 分级护理制度第五条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第六条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七条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八条术前讨论制度第九条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第十条 查对制度第十一条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第十二条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十四条 危急值报告制度第十五条 病历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十八条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国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第五条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