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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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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的论文范文

常常会有一些人标榜自己从来不读小说的,他们大概会向我提出如下的两个问题。在此我尝试做一个系统性的回答,试图在人类经验的层面上阐释一下关于小说与我们自己的生活。1、小说只是讲一些故事,是不是和电视剧差不多?大概也只有娱乐价值?这些虚假的故事有什么价值?   回答: 首先,从叙事的角度来说,与其他媒介相比,文学在接受时间上拥有无可替代的优势。一本书可以读得很快,也可以读得很慢;一个句子可以匆匆一瞥,也可以反复读很多遍。在文学中,虚拟经验的体验时间是弹性的,仿佛一个弹簧,可以伸缩。这些都是影视作品所不具备的。也许文学作品提供的虚拟经验与其他媒介,例如电影或者电子游戏等没有本质区别,但是接受者如何支配这一段虚拟经验,不同的媒介间却有巨大区别。电影等倾向于是观众处于窥视者的位置,电子游戏加强了玩家的参与性,而只有文学是对话式的艺术:作者写下的语句,被读者用自己的嘴读出来,既是倾听,又仿佛是自己说出的话。文学是孤独者的乐园,电影太过于喧嚣。不光是在制作上电影工业需要庞大制作团队,而且在观看时我们常常需要一起挤在一个黑漆漆的狭小空间。但是对于小说,作者只是需要一支笔和一踏纸,俨然一个世界的高傲国王;而对于读者,你有见过谁凑在一起共同读完《安娜·卡列尼娜》吗?我们只是需要一把舒服的椅子,有一杯黑咖啡就更好了,恍惚间一个下午就过去了,伊丽莎白·贝内特还没有跟我唠叨完达西呢! 当然,也有人主张小说并不一定要叙事。一般来说除了经典的大情节(例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最小主义的小情节(例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外,还有反结构的反情节叙事作品,它们多采用非线性和非连贯的叙事技巧,例如克洛德·西蒙的《大酒店》。它是克洛德·西蒙第一部尝试文字与绘画相结合的作品。《大酒店》里只有几个面目模糊的人物,除了一些具有连续性的小片段外,根本就没有一个闭合式的结构——总是留有一两个未解答的问题和一些没有满足的情感。西蒙向读者讲述的不是一个悲欢离合的故事,而是如印象派绘画中朦胧飘忽的光影。 其次,在我看来以讲某个道理为唯一目的叙事作品都太拙劣了。叙事的优势在于使人目击一个事件、经验一种经历。对某一件事的看法,不应该由叙事者提供最终答案,答案应由目击者自己给出。当然,叙事总是与传递某一意识形态为目的,但是其传递策略是间接讲述,这个间接使得它与创作初衷保持距离,所以杰出的作品往往会被多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所肯定。叙事和直接讲道理的区别就在这里,叙事总是有意无意地包含了其叙事初衷的反面,在传递一种意识形态内容的同时又否定它。 最后,与电视剧被常称为“类型影视”对应,我们通常把金庸和琼瑶类型的文学成为类型文学,因为类型小说的特征就是同一个叙事模式、同一个文字风格、同一种情节的序列不断的重复。类型小说读者的阅读快感来自于发现这次的变奏是怎么发生的。所以类型文学和严肃文学经常进行被这么区别:1、是否畅销;2、过多有速度感的情节。是的,很多人是追随FR利维斯的,他们认为大众顽固的写实主义是不适宜欣赏艺术的;或者赞同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的鄙视。但是莱斯利·菲德勒用某种”快感“或者”酒神“的理论对这种划分表示反对,而约翰凯利更是认为这种区分只是满足了知识分子在社会地位上的虚荣心,并且讨论了这些思想是如何和二战中种种罪恶事件有内在的逻辑关系的。但是,布尔迪尔用“区隔”理论来终结这一讨论:类型文学和严肃文学的区分,是文学场运作的结果,是用来划分社会阶层和人群的。即,社会阶层在符号(而非经济)的层面上,也同样是通过消费来区隔的,而文化消费是其中极重要的一块。 2、与其他文本相比,比如哲学书籍,如果小说没有知识含量,一个明显且简单的道理居然需要几十万字来叙述,它的意义何在?   回答: 从历史上看,小说混合了教育和娱乐的作用。比如在19世纪后期的英国剑桥大学,文学系在当时的文化精英来看,与历史学相比,的确是一种低端的学科。因而“作为一门学科,’英国文学’不是在大学,而是在技工学院、工人院校和大学附属夜校中首先称为常设课程的”(LionelGossman)。在本质上只是用来教育没有文化的人的,所以当时的小说被写得非常庞杂,非常适合会识字的女性打发无聊的时间。然而到了20世纪30年代,文学一下子便成为了“最富有教化作用的事业,是社会形成的精神本质”(Terry Eagleton)。这一观点一直被继承到今天,所以很多人会认为“文学是最好的宣传武器”。因此,我会把这种主要以教导某种意识形态内容类型的小说称为“主义小说”,例如乔治·奥威尔的《1984》。但是更具有本体论意识的另外一种小说类型,它是随着作家们自身权威地位的提高——其天才的灵感不再被来源于外部世界——而逐渐得到更多的赏识,例如纳博科夫心目中“提供我所谓的‘美感的极乐’,也就是感受到在某方面,以某方式,与艺术的常规(好奇、温柔、善良、狂喜)发生关联”的小说,大概就是指博尔赫斯或者罗伯-格利叶的作品。 这个问题更加关涉到,在如今我们为什么还要读小说? 就像帕慕克所阐述的“如今,人们阅读小说首先不是为了理解那些与自己的现实世界相矛盾的人物,也不是为了观看情节如何彰显人物的习惯和个人特点,而是为了直接思考生活的结构。”是的,对于现实世界我们真的可以把其简单地压缩成条理清楚的ABCDEFG这么几条吗?我们经历的现实世界其实常常是晦暗不明的,事件之间总是纠缠和叠加在一起的,不是吗?因此,我们需要用小说之光这样同样结构复杂的物质来照亮这个生活世界,借此来反思如果我们作为一个单一而主动的主人公,生活在一个连贯而具有因果关联的现实中,其一切生存活动都是在一个连续的时间中运行的话,那么我们生命的意义将如何发展和结束。一如本雅明所认为“小说富于意义,并不是因为它时常稍带教诲,向我们描绘了某人的命运,而是因为此人的命运借助烈焰而燃尽,给予我们从自身命运中无法获得的温暖。吸引读者去读小说的是这么一个愿望:以读到某人的死来暖和自己寒颤的生命。” 所以,我的朋友们,请千万不要在小说里面去寻找高深的知识和真理,要不然,你一定会失望的。如果一个读者有真正阅读一个作家作品的能力,不提出疑问,也不期待得出什么理智和道德的结论,而只是准备着投入作者所展现的世界时,这些作品就会自动地回答读者的一切问题。当我们毫无艺术感受力的时候,我们可能会着迷于某种文本分析,也许还会写出德国艺术史或者对文学理论流派的对比性分析,但是永远不能直接进入“那个世界”,在其门口竖有一块“不懂艺术者不得入内”的牌子。对此黑塞如此劝诫我们:“对文学艺术的思考和疑问正转变成一项竞赛活动,并且正走向自身的终结;将自己沉浸在作品之中去观看和倾听,本来是最基本的能力,却饱受通过批评与分析以征服作品的欲望的损害。要是一个人要在一首诗或一个故事中榨出思想和意义,并以此为己任的话,他是永远不会满足的,他也永远不会了解艺术的秘密,本真个性寓于其中的秘密。” (奔小锣)求采纳

一、封面1、题目: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2、各项内容:四号宋体居中。二、目录1、目录:二号黑体加粗居中。2、章节条目:五号宋体。3、行距:单倍行距。三、论文题目:小一号黑体加粗居中。四、中文摘要1、摘要: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2、摘要内容字体:小四号宋体。3、字数:300字左右。4、行距:28磅5、关键词:四号宋体,加粗。词3-5个,每个词间空一格。五、英文摘要1、ABSTRACT:小二号TimesNewR2、内容字体:小四号TimesNewR3、单倍行距。4、Keywords:四号加粗。词3-5个,小四号TimesNewR词间空一格。六、绪论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500字左右,小四号宋体,行距:28磅七、章、节、一二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字体格式章: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节:标题小三号黑体加粗居中。一、一级标题序号标题四号黑体加粗,顶格。(一)二级标题序号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顶格。三级标题序号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1)四级标题序号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①五级标题序号标题小四号宋体,不加粗,缩进二个字。八、结束语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300字左右,小四号宋体,行距:28磅。九、致谢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小四号宋体,行距:28磅十、参考文献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内容8—10篇,五号宋体,行距:28磅。十一、附录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英文内容小四号TimesNewR单倍行距。翻译成中文字数不少于800字内容五号宋体,行距:28磅。十二、提示【页边距设置】上5cm,下5cm,左0cm,右0cm。【页码制作】视图页眉页脚自动图标集选中第X页共Y页。【28磅设置】格式段落行距固定值设置值输入28磅文字。外国文学论文范文赏析:外国文学课程应用型改革的必然性一、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教学改革的必然选择教育服务于时代,教学制约于环境。自上世纪90年代高校开始扩招到本世纪初毛入学率达到20%,我国高等教育已完成了由传统精英教育向现代大众教育的转化。在这个过程中,一批以专科院校合并升格方式组建而成的地方性本科院校应运而生。在世纪前后持续扩招的10年里,这些新建地方院校与老牌院校一起,共同承担了消化新中国建立后第二个人口生育高峰(上世纪80年代)蕴积的高等教育重任和完成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任务的社会责任。在持续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转中,他们对自身地位处境、办学目标方向、发展出路等问题未及进行准确定位思考,事实上高速发展的大众教育形势也不容思考。只需例行一年一度“打开门”,以“坐以待客”的招生方式,就有源源不断的生源和疲于应付的工作任务。办学思路、模式无需创建和开拓,只需延续精英教育阶段“全国一盘棋”万众一心建设综合性大学的老路。在发展历史短底子薄、地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地域封闭学缘校缘联系欠佳等不利因素下,殚精竭虑、不遗余力地追求学术型大学建设目标。客观地说,在此宏大目标下,这些院校做出了不同寻常的努力,使办学环境、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自身获得了长足发展,也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可回避的是,诸多现实问题也随之产生,且日渐凸显,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困扰地方院校、困扰全社会,以至制约我国大众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巨大障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院校是在办学条件有限、生源质量较差情况下,走与老牌综合大学同样的学术精英人才培养之路,现实与理想的差距,使教育活动收效甚微。教学中,一方面是受各种条件制约的教师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多年不变地守着同一个培养计划同一个大纲,竭尽所能地讲授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另一方面是应试教育驯化出来的课外书籍基本不看、学习基本被牵着鼻子转的学生,在高校大信息量、满堂灌的课堂上难以适应和疲于应付。应试教育阶段,学生缺乏必要的阅读和社会参与,导致常识性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阅历积累不足。加之地方院校低分录取的学生知识功底较弱的特殊问题,使以系统理论知识传授为指针的教学活动困难重重。学生对大容量高密度的知识传授难于消化和理解,与教师之间难以形成“反馈”与“互动”的良好关系。于是教师全情投入的教学就成了单边进行无人喝彩的独角戏,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第二个突出问题是,传统教学模式方法、内容体系及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校情学情,造成教学和教育质量同时滑坡。一方面是在校生人数激增,给日常教学带来种种困难。人数激增,班型扩大,使课堂教学秩序难以把握,教学形式更趋于易于操作的满堂灌和一言堂,而以小班为易,曾经作为传统教学补充的研讨式、探析式、参与式教学难以坚持。另一方面是人数激增,使以拓展课堂教学和提高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综合能力的第二课堂活动难以开展。人数激增,并列班级增加,教学场所紧张。教室流动使用,学生走班,学生学习及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单位———班级名存实亡,使第二课堂以及其它增强学生团队意识、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和参与能力的校园文化活动难于组织。在这两大问题之下,最终检验学校教育成效和学生知识能力水平的毕业生的两大出口———考研和就业,均出现困局。重在理论知识传授的传统教学,目标是培养理论功底扎实有学术水平的高层次人才。但如此教育之下的毕业生,首先在专业知识检验的第一道关口毕业论文(设计)中,常常照抄照搬甚至“满纸荒唐言”。之后在被看作专业知识水平终极检验的考研中,整体成绩也不理想。成功率无论在量上还是质上,都不能与生源质量较好又有深厚学术积淀的一本院校同日而语。而绝大多数选择毕业即择业的学生,在并不与他们所学专业、课程直接对应的职业招聘考录中言不成文、语不成体,在考查综合素质能力的面试中手足无措的现象不在少数。因此现实是,一方面是学生苦读四年毕业后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难以录用到学用相适、上岗即能工作的实用人才。更为严峻的是,现今地方性院校已经占据我国高等院校总数6/7的份额,已无可置疑成为大众化时期高等教育的主体。而这些院校办学方向模糊造成的投入产出失衡、学生学用不适、校地人才供求脱节,不是个案和局部,而是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由此造成的问题是:这些院校越是在既有路线上发展扩大,越是造成资源和人才的浪费。其教师在一心培养高层次学术人才的课堂上传授越多,对学生掌控越多,学生开拓创新的能力、职业综合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越是不足,越是难以逃脱“理论基本不用”“、实践基本不会”和“毕业即失业”,的魔咒。而国家,在缓解了人口压力造成的高等教育压力的同时,却把就业压力抛向了社会,造成了新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同质化教育引发的地方院校以及我国高等教育整体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管理部门到实体院校,早已形成自省自警的共识。同时也都预见到,随着生育高峰期人口完成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适龄人口基数实际减小,我国高等教育已在蕴积新的矛盾和危机,那就是即将到来的院校间残酷的生源竞争。生源竞争将是物质基础、学术环境都相对较差的地方院校必然面临的危机和挑战。那么地方院校的出路在哪里?发展图存的希望何在?应该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下谋发展,在自身个性化特色化发展中求生存。要充分领会教育行政部门“分类指导、准确定位、办出特色”的指示精神,要充分理解国家“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高等院校层级化发展思路,从中找到适合自身内情与环境的合理定位。那就是以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为宗旨,以立足一方服务一方为原则,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地域化个性化发展之路,办满足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需求的应用型大学。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课程教学的问题与地位新世纪之后,国家和教育部持续适时颁发纲领性文件,实施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2005年教高1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出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实现高等教育工作重心的转移,在规模持续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部署,倡导高等教育工作重心由扩大规模向加强内涵建设的战略性转移。200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启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提出“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整体实力”的基本路线,并以明确具体的建设目标、内容和资金支持,落实高等教育从“保量”到“提质”的切实转换。紧随其后的教育部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了“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的教育发展总体路线。到2012年教育部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则进而明确提出了“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克服同质化倾向。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设置”的具体方针。国家层面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清晰透明,这推动了国内高等教育理论界及实践者对大众化教育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以及高等学校分类定位、层级化发展诸问题的广泛探讨,更推动了学界和实体高校对源于上世纪70年代德国的“应用性大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在国家继续实施的“985工程”、“211工程”和新开辟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等政策、资金、项目、平台等支持下,对于占据我国当前高等教育主体地位的地方院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论及实践的探索,均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从形成的成果结论看,刚刚建立的大众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已出现新的“结构性短缺”。首先是学科分类内部结构失调。从大的学科分类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论探讨和实践集中在理工类和新兴应用类学科上。主要探索上述学科实验教学场地、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产学研一体化等多种人才培养渠道的开发和建设。而既难言成果转化也难言实际应用,而一向作为提高人综合文化素养、人文素质和的传统人文社科类遭冷遇、被搁置,在“应用型”理论和实践大潮中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依据。继而在人文社科范畴内,外国文学课程所属汉语言文学及历史等传统人文类专业,因其既非“理论”也非“科学”,而只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人物、事件、精神、物质等成果材料的汇集梳理,且不与当前经济社会特定产业、行业直接对接,不具备“实操性”和“应用性”,从而全局失利,在方兴未艾的“应用型”理论与实践探讨中失重失语。在定位为“应用型本科”的地方院校自我绘制的“精文、强理、重应用”的发展蓝图中,文科的下行路线已十分明晰。进而在已经失重的人文类汉语言文学专业中,主干课外国文学又因其不具有文学及写作理论课对创作实践的先验指导性,也不具有语言课对言语文实践的经验总结性,而与中国各段代文学课一起与“应用”相关的一切断裂和绝缘。从“文科”到“人文”再到“文学”,在当前经济社会,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大众高等教育中,似乎已毫无用处,丧失了安身立命的依凭。第二,是实践及理论探索的视域有所局限。统观国内相关理论成果材料和实践总结报告,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和实践主要局限在学校宏观体系建设方面,如制度保证、资金落实、项目带动、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改进等宏观因素。而对决定教育改革成败和人才培养成效的学科、专业、课程等教育活动主体内容———教学层面落实问题探索不足。还局限在“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优化课程体系”“、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等原则意见的提出,而对教学改革的核心问题———课程教学内容体系、模式方法、评介考核等应用型改革与实践实操层面问题的研究,目前还实为缺位。课程改革是教育教学中的核心地位,国内应用型人才培养理论的奠基者潘懋元先生曾指出:“任何教育的最终效果取决于直接面对学生的课程建设和实施过程,因此课程建设是当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环节。对于以人才培养类型作为分类标准的高校分类,最终也要落实在与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课程。因此,建设应用型本科课程是当前推进高校分类发展进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因而,在国家政策积极引导、资金大力支持、院校层面应用型人才培养宏观体系构划业已就绪局面下,学科、专业、课程三级教学层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已无可退缩,它已占据大众教育改革深化最后攻坚克难的关键地位。而外国文学作为地方院校非应用类专业的主干课,也应牢固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努力探索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实践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路,建立应用型教学改革和实践的课程体系。这既是大众高等教育改革深化的当务之急,也是地方院校一线教师当前要完成的首要工作任务。任务重大而紧迫而,不容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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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篇5000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希望你从中有所收获:  范文题目:试析习惯对法制建设的影响  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  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  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  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  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  (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  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  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  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  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  (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  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  (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  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  (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  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  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  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  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  五、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  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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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为什么不要这样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一旦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到敌对者这样一个角色,对方就会觉得你是不是太过于小心眼了。尤其是,当他认为他新认识的那个人并没有你说的这些缺点,而却遭到你的诋毁,这会让他觉得你对他还有所留恋,还想和他重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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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方法  作者:张海成[1]  摘要:在现代医学和新型医院的发展进程中,先进医疗设备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本文提出了以维护保养为主,故障维修为辅的新式维修观念,来保证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使其最大化的发挥其应有效能。  关键词:现代医学 新型医院 先进医疗设备 维护保养 故障维修  DOI: 3969/1672-015  被引量: 6  年份: 2009(来源:学术堂)

也就是核磁共振成像,英文全称是:nuclear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之所以后来不称为核磁共振而改称磁共振,是因为日本科学家提出其国家备受核武器伤害,为表示尊重,就把核字去掉了。  核磁共振是一种物理现象,作为一种分析手段广泛应用于物理、化学生物等领域,到1973年才将它用于医学临床检测。为了避免与核医学中放射成像混淆,把它称为核磁共振成像术(MR)。  MR是一种生物磁自旋成像技术,它是利用原子核自旋运动的特点,在外加磁场内,经射频脉冲激后产生信号,用探测器检测并输入计算机,经过处理转换在屏幕上显示图像。  MR提供的信息量不但大于医学影像学中的其他许多成像术,而且不同于已有的成像术,因此,它对疾病的诊断具有很大的潜在优越性。它可以直接作出横断面、矢状面、冠状面和各种斜面的体层图像,不会产生CT检测中的伪影;不需注射造影剂;无电离辐射,对机体没有不良影响。MR对检测脑内血肿、脑外血肿、脑肿瘤、颅内动脉瘤、动静脉血管畸形、脑缺血、椎管内肿瘤、脊髓空洞症和脊髓积水等颅脑常见疾病非常有效,同时对腰椎椎间盘后突、原发性肝癌等疾病的诊断也很有效。  MR也存在不足之处。它的空间分辨率不及CT,带有心脏起搏器的患者或有某些金属异物的部位不能作MR的检查,另外价格比较昂贵。  磁共振成像是断层成像的一种,它利用磁共振现象从人体中获得电磁信号,并重建出人体信息。1946年斯坦福大学的Flelix Bloch和哈佛大学的Edward Purcell各自独立的发现了核磁共振现象。磁共振成像技术正是基于这一物理现象。1972年Paul Lauterbur 发展了一套对核磁共振信号进行空间编码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重建出人体图像。  磁共振成像技术与其它断层成像技术(如CT)有一些共同点,比如它们都可以显示某种物理量(如密度)在空间中的分布;同时也有它自身的特色,磁共振成像可以得到任何方向的断层图像,三维体图像,甚至可以得到空间-波谱分布的四维图像。  像PET和SPET一样,用于成像的磁共振信号直接来自于物体本身,也可以说,磁共振成像也是一种发射断层成像。但与PET和SPET不同的是磁共振成像不用注射放射性同位素就可成像。这一点也使磁共振成像技术更加安全。  从磁共振图像中我们可以得到物质的多种物理特性参数,如质子密度,自旋-晶格驰豫时间T1,自旋-自旋驰豫时间T2,扩散系数,磁化系数,化学位移等等。对比其它成像技术(如CT 超声 PET等)磁共振成像方式更加多样,成像原理更加复杂,所得到信息也更加丰富。因此磁共振成像成为医学影像中一个热门的研究方向。  核磁共振成像原理:原子核带有正电,许多元素的原子核,如1H、19FT和31P等进行自旋运动。通常情况下,原子核自旋轴的排列是无规律的,但将其置于外加磁场中时,核自旋空间取向从无序向有序过渡。自旋系统的磁化矢量由零逐渐增长,当系统达到平衡时,磁化强度达到稳定值。如果此时核自旋系统受到外界作用,如一定频率的射频激发原子核即可引起共振效应。在射频脉冲停止后,自旋系统已激化的原子核,不能维持这种状态,将回复到磁场中原来的排列状态,同时释放出微弱的能量,成为射电信号,把这许多信号检出,并使之能进行空间分辨,就得到运动中原子核分布图像。原子核从激化的状态回复到平衡排列状态的过程叫弛豫过程。它所需的时间叫弛豫时间。弛豫时间有两种即T1和T2,T1为自旋-点阵或纵向驰豫时间T2,T2为自旋-自旋或横向弛豫时间。  磁共振最常用的核是氢原子核质子(1H),因为它的信号最强,在人体组织内也广泛存在。影响磁共振影像因素包括:(a)质子的密度;(b)弛豫时间长短;(c)血液和脑脊液的流动;(d)顺磁性物质(e)蛋白质。磁共振影像灰阶特点是,磁共振信号愈强,则亮度愈大,磁共振的信号弱,则亮度也小,从白色、灰色到黑色。各种组织磁共振影像灰阶特点如下;脂肪组织,松质骨呈白色;脑脊髓、骨髓呈白灰色;内脏、肌肉呈灰白色;液体,正常速度流血液呈黑色;骨皮质、气体、含气肺呈黑色。  核磁共振的另一特点是流动液体不产生信号称为流动效应或流动空白效应。因此血管是灰白色管状结构,而血液为无信号的黑色。这样使血管很容易软组织分开。正常脊髓周围有脑脊液包围,脑脊液为黑色的,并有白色的硬膜为脂肪所衬托,使脊髓显示为白色的强信号结构。核磁共振已应用于全身各系统的成像诊断。效果最佳的是颅脑,及其脊髓、心脏大血管、关节骨骼、软组织及盆腔等。对心血管疾病不但可以观察各腔室、大血管及瓣膜的解剖变化,而且可作心室分析,进行定性及半定量的诊断,可作多个切面图,空间分辨率高,显示心脏及病变全貌,及其与周围结构的关系,优于其他X线成像、二维超声、核素及CT检查。在对脑脊髓病变诊断时,可作冠状、矢状及横断面像。  检查目的:颅脑及脊柱、脊髓病变,五官科疾病,心脏疾病,纵膈肿块,骨关节和肌肉病变,子宫、卵巢、膀胱、前列腺、肝、肾、胰等部位的病变。  优点:1.MRI对人体没有损伤;  2.MRI能获得脑和脊髓的立体图像,不像CT那样一层一层地扫描而有可能漏掉病变部位;  3.能诊断心脏病变,CT因扫描速度慢而难以胜任;  4.对膀胱、直肠、子宫、阴道、骨、关节、肌肉等部位的检查优于CT。  缺点:1.和CT一样,MRI也是影像诊断,很多病变单凭MRI仍难以确诊,不像内窥镜可同时获得影像和病理两方面的诊断;  2.对肺部的检查不优于X线或CT检查,对肝脏、胰腺、肾上腺、前列腺的检查不比CT优越,但费用要高昂得多;  3.对胃肠道的病变不如内窥镜检查;  4.体内留有金属物品者不宜接受MRI。   危重病人不能做  妊娠3个月内的  带有心脏起搏器的  核磁共振检查的注意事项  由于在核磁共振机器及核磁共振检查室内存在非常强大的磁场,因此,装有心脏起搏器者,以及血管手术后留有金属夹、金属支架者,或其他的冠状动脉、食管、前列腺、胆道进行金属支架手术者,绝对严禁作核磁共振检查,否则,由于金属受强大磁场的吸引而移动,将可能产生严重后果以致生命危险。一般在医院的核磁共振检查室门外,都有红色或黄色的醒目标志注明绝对严禁进行核磁共振检查的情况。  身体内有不能除去的其他金属异物,如金属内固定物、人工关节、金属假牙、支架、银夹、弹片等金属存留者,为检查的相对禁忌,必须检查时,应严密观察,以防检查中金属在强大磁场中移动而损伤邻近大血管和重要组织,产生严重后果,如无特殊必要一般不要接受核磁共振检查。有金属避孕环及活动的金属假牙者一定要取出后再进行检查。  有时,遗留在体内的金属铁离子可能影响图像质量,甚至影响正确诊断。  在进入核磁共振检查室之前,应去除身上带的手机、呼机、磁卡、手表、硬币、钥匙、打火机、金属皮带、金属项链、金属耳环、金属纽扣及其他金属饰品或金属物品。否则,检查时可能影响磁场的均匀性,造成图像的干扰,形成伪影,不利于病灶的显示;而且由于强磁场的作用,金属物品可能被吸进核磁共振机,从而对非常昂贵的核磁共振机造成破坏;另外,手机、呼机、磁卡、手表等物品也可能会遭到强磁场的破坏,而造成个人财物不必要的损失。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有许多骨科内固定物,特别是脊柱的内固定物,开始用钛合金或钛金属制成。由于钛金属不受磁场的吸引,在磁场中不会移动。因此体内有钛金属内固定物的病人,进行核磁共振检查时是安全的;而且钛金属也不会对核磁共振的图像产生干扰。这对于患有脊柱疾病并且需要接受脊柱内固定手术的病人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钛合金和钛金属制成的内固定物价格昂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的推广应用。  编辑词条  开放分类:  医疗、医学影像  参考资料:  医学影像技术  贡献者:  wtrecamel、yo不动、waterone83、袖吞乾坤小武侯、dairui725  本词条在以下词条中被提及:  海洛因、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原发性肝癌  “MRI”在英汉词典中的解释(来源:百度词典):  MRI     =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医】磁共振造影   = Machine Readable Information 【电脑】机读信息

关于药的论文范文

药学专业的论文 信息化条件下对中西医药学特色的解读  通过探讨信息化发展和信息能力作用对中西医药学发展的影响,指出走中药与天然产物药物相结合的研究道路,将成为中国特色的创制新药新方向。  研究中药与天然药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制新药的重要途径。天然产物是指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和海洋生物等。中草药是天然产物中被用作治疗疾病的药物,在我国应用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是天然药物研究和创制新药得天独厚的宝贵源泉。我国现有药用植物多达15000余种。其中不少为中国特有植物。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在开发中草药方面成绩显著,如我国科研工作者从中草药常山和鸦胆子开始,最后从青蒿中提取的具有抗疟作用的化合物青蒿素,是至今最为有效的抗疟药。到目前为止,我国科研工作者已从中草药中分离出1000多个活性化合物,其中发现了一些具有抗肿瘤、防治心脑血管疾病、抗老年痴呆等功效的有效化合物。如从中草药五味子中分离出的单体五味子丙素的合成药,具有降酶保肝作用。从中草药和植物中提取的生物碱类成分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植物化学和天然药物化学的内涵。目前经过中草药有效成分筛选、研究和结构改造而获得的药物已占全部药物的60%以上。

我所要研究的课题是“中国医药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对一个医药批发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药品的来源和销售,每个医药企业都有固定的供应商和一定的营销手段,药品的供应需要医药物流的支持,而销售呢,就需要医药销售的支持,所以医药批发企业的现状与发展,是随着医药物流和医药销售而走的。 然而,在进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我慢慢的对企业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一个医药批发企业如果想做大做好,就要运用网络,建立医药电子商务,这样医药批发企业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最后,我根据自己的个人看法,对医药批发企业的发展趋势做了几点归纳, 本次我要做的课题的目的和意义是: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医药批发企业也孕育而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医药批发企业又是药厂与医院、药店的连接线,所以,医药批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再医药行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同时,本次所做的课题,让我深刻地了解了医药批发企业现状与发展。使我对医药批发企业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同时对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情感的人类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如今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的思想也有了很大而且做出来不一定能用的上,白费半天功夫,无偿劳动。做饭不需要什么技术,只要做熟,放上上自己喜欢吃的食材就ok了,做衣服做鞋子得需要技术,设备,而且做出来不一做饭不需要什么技术,只要做熟,放上上自己喜欢吃的食材就ok了,做衣服做鞋子得需要技术,设备,而且做出来不一定能用3、需要娱乐衬托,一直工作未必是一件好事情。我们的大脑需要休息,也需要调养。所以,工作一段时间后一定要注意适当地休息一下,出门走走,望望远方,听听歌曲。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切忌加大这种频率:没工作一会就想着休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自己便很难再改了!处于快节奏时代的我们,自从升入初中以后,学习科目相应增多,作业也随之越来越多,课余时间却越来越少。同学们每天疲于应付作业与考试,在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之间游走,真正属于自己的闲暇时间确实太少。许多同学由于不适应中学生活,不断抱怨老师作业布置太多,考试过于频繁,学业负担太重,学习压力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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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学的论文范文

看你是要发表的还是毕业论文作为论文的一种形式,经济论文首先要具备论文的一般格式和逻辑范式,要符合学术研究的一般步骤,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体现“经济”二字,经济论文要密切联系社会实际的经济生活,要对现实经济有透析、指导和预见意义。所以要写好经济论文需要在明确一般论文写作方法的基础上,熟练而透彻的掌握相关经济学知识,才能透彻的分析经济问题,提出有现实意义的见解或理论。学术论文的基本结构是∶题目——作者姓名——内容提要——关键词——序言(或前言、引言)——正论(包括自然科学的实验、讨论)——结论(或包括在正论中)——注释或参考文献一点的论文还包括论文提要,有的还包括谢辞。这是比较规范的学术论文要求,一般学位论文和规范的学术论文都应该包括上述结构内容,许多大学的学报所发表的论文也 是比较规范的,而有些学术杂志上所发表的论文却相对自由些。

微观经济学论文范文一、新型的拍卖前几天,在广播里听到一种新型的拍卖方式:一件商品要求你在1~9999元内出价(最小位数为角),并将价格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电台,电台将从诸多竞拍价格中选择没有重复的最低价格出售,且没有保留价格。众所周知,电台并不指望靠卖掉这件商品以赚取其中的利润,而是以商品为诱饵,利用人们希望低价拍到商品的侥幸心理,赚取短信费用。这种拍卖方式与现存的并广泛应用的英式、荷式、第一、第二密封拍卖方式激励人们说真话不同,它有点类似让听到广播的人不偷懒地“发短信”。现在将这种新型拍卖的实质抽象出来分析一下。一件商品允许你在较大的价格浮动范围内任意出价,但要求竞拍者必须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串通地将价格发送给拍卖方。事实上,即便是串通也没有任何优势,因为拍卖者是选择没有重复的价格,而不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价格,因此不必担心竞拍者之间的共谋、勾结的情况,除非竞拍者“能量”很大,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已报价格的分布,并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出未被报出的最低价,或者是能够限制其他所有竞拍者,不许他们的报价与他的重复并出现低于他的报价且不重复价格。显然,这两种情况对于普通的广播听众来说是无法做到的,更何况对于一个理性人来说,他也会衡量一下为了一件商品这么做值不值得,还不如自己直接上街买回来省事(如果真的需要的话)。因此,分析模型中,竞拍者均是独立的行为个体,并且这种激励机制下不用考虑竞拍者之间的勾结,但拍卖者与竞拍者之间的勾结无法排除,可能存在,尤其是在商品价值不菲的情况下(这里难免要差一句了,说到价值不菲时很容易出现拍卖者与竞拍者之间的勾结,比较典型的例子要数西安摸彩的宝马事件,理性人过于理性了,就难免走极端,不顾一切代价地维护并聚敛自身利益,违规操作、铤而走险更不在话下了)。下面从价格角度上来看,首先较大的浮动范围就给人以很大的诱惑,理性人总是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设想,较大的浮动范围意味着下限很低,也就暗示了他们有可能以低于商品实际标价很低的价格得到该商品,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或许我们应该说标价不同结果会有差异,但这种差异绝不会产生质的区别。如果该商品标价100元,那么从一圆零角到一百圆零角总共有991种价格,当竞拍者都抱着占便宜的心理,那么听众人数少于991时必然会出现不重复的最低价(现实中哪个电台的节目听众如此少得可怜,它也该停播了),竞拍者人数超过991时,由于991数目太小,重复几率太大,这就看谁的运气好能碰上了,或者干脆低于一百圆的价格全部重复,这时候哪个倒霉鬼出价高于标价又是非重复最低价时,只能恭喜他“中奖”了,可怜他当初抱着捣蛋的心态报出高于实际标价的价格时想:“反正选的是最低价,我出价都高于标价了,怎么都不会是我啦!”“抱歉,等的就是你这种人!想到别人都会出低于实际标价的价格,为什么就不再动动脑子想想那么多人,想报出不重复的价格机率几乎为零啊!不该你倒霉该谁倒霉!打落牙齿和血吞吧!”卖方原来也没想到实际价格都报出去了还能赚到差价,现在一定在开香槟一边庆祝一边想到你而捧腹。千万不要气得发抖噢!其次,为什么是“不重复的最低价”而不是“最高价”呢?从卖方的角度看,似乎应该是最高价更有利。但是,之前也说了,卖方并不是指望有多大的差价,他们所注重的是如何能让更多的人掉入这个美丽的陷阱,心甘情愿地发短信,而“最低价”的说法更能帮助他们达到这个目的。这个说法貌似站在竞拍者的立场,因为在竞拍者的潜意识里他们中的幸运儿最终是以低于实际标价的价格拍到商品的,那么最低价是让这个价格低于并最大限度的远离实际标价,是完全最大化竞拍者利益的;但“不幸的”是,商品往往是让出价高于实际标价的人拍到,此时,所谓的最低价只是让售价高于并接近实际标价,这笔买卖肯定是要吃亏,亏大亏小已无本质区别了。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真的掉了,那一定不是馅饼而是陷阱!二、草坪上的警示语“严禁践踏草地”,似乎在公共场所起不到什么震慑作用,想踩的还是踩,而当改成“凡抓到践踏草地者,奖赏200美金”,草地就没有再被践踏过。其区别就在于,原来是把公众当作被监督和潜在惩罚的对象,人或多或少都有破坏欲,越是被束缚、约束,越会去违规,这种警示语将管理者和人们的利益(在能否践踏草坪上)在潜意识里对立了起来,使之是冲突的,矛盾的;警示语修改过后,200美金的奖赏激励那些不会践踏草坪的人主动监督,并约束了原本就有践踏倾向的人不去践踏。这是一个有关解决公共地悲剧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现在国内公共场所中出现了这么一批非常人性化的警示语,如“小草惹人怜,不要欺负她”、“芳草青青,悠悠君心”、“花儿为谁开?劝君莫采摘”之类。以往我们所说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是要求所建立的机制能够使激励方和受约束方的利益最大限度的一致,利用的是利益对于人行为的驱使作用,而这些人性化的警示语则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激发人们的道德心、同情心、怜悯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这不失为一种充满人性的激励机制,其利益不妨看成是人们精神上的满足感。激励机制也要与时俱进嘛!三、中国股市记得掀起炒股热那会,从父亲的言谈和媒体的评论中就隐隐感到炒股就是一个投机,碰运气的事。今天你赔,明天他赚,就是看谁运气好,手气好,和严谨的市场观望、细致的公司业绩分析与小心的选择没有多大关系。在股市的浮浮沉沉中,有一夜暴富的,也有血本无归的,总结起来一句话,要想通过炒股赚钱,就得见好就收,积少成多,外加几分好运气。现在才知道股票市场原本应是公司信息最集中、也是最完全的地方,股民通过对信息的甄选确定优势公司,投资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公司运行良好以后,股民能够从中获取投资收益。照这么分析,谨慎投资应该是稳赚不赔的(因为谁都不会傻到把钱砸到一个岌岌可危的公司头上),但是现实中,不仅仅是亏本的大有人在,而且股市也成了投机的代名词,这是信息不对称的结果。信息不对称造成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背离,使证券市场失去了评价上市公司业绩、约束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机制,导致整个市场的上市公司质量的降低,并成为市场过度投机的主要根源。这种信息不对称除了隐瞒不报之外,还有财务公司做假账!严重误导了投资者的投资倾向,安然大厦的轰然倒塌,不知压碎了多少家庭的投资梦想!中国也有银广夏,良辰美景原虚设之说。无奈与失望之余,只能祈祷股市的泡沫与暮霭早日消散啊!四、重庆火锅的困境04年初,重庆火祸底料掺杂石蜡问题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全国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地对产自重庆的火锅底料实行全面封杀,勒令冠名“重庆火锅”的店铺关门整顿,对重庆火锅业造成巨大的损害。众所周知,石蜡是一种对人体有极大危害的化学物质。重庆某些小厂贪图眼前利益,用石蜡代替牛油,他们在谋取暴利的同时,毁掉的是重庆火锅的百年基业!重庆火锅闻名遐迩,但究竟具体哪一家或哪几家有名其实非常模糊,我们这些外地人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重庆火锅”这四个字上。讲质量、讲口碑的厂家、店主用“重庆火锅”这块牌子,打响了名声以后,不法分子见有利可图、有机可乘,就也用这块金字招牌,长此以往,造成鱼龙混杂的状况。这大概就是经济学中常说的“公共地的悲剧”。招牌为大家公有,工厂、店铺则分属不同的所有者;招牌公有,谁也无须为之负责,而工厂产量、店铺的销售额为个人私有,越多自然收入越高,不做白不做。下面用博弈论的形式来表示这个问题:假定有两个火锅底料店,他们可以选择多生产和少生产。若双方均选择少生产,招牌得以保护,那么大家收益最大。若一方选择多生产,另一方选择少生产,多生产的人的经济收益明显上升。但如果大家都多生产的话,招牌被破坏,大家的收益都减少了。而厂商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博弈的结果是大家都多生产。这造成的结果是整体利益无法最优化。可以设想两种方法改变结果:一是局外人采取强制措施,改变博弈收益。比如政府规定产量定额。当然这种方法可能造成效率的损失,政府的监督成本也相当大,还可能带来权力寻租等弊端。二是利用产权界定的原则,明确权利及义务,促进对公共资源(“重庆火锅”)的有效使用。有了明确的产权,各厂商会从长远考虑,有利于增强对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从而使外部性问题得以解决。出现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并非完全是坏事,它有助于我们正视自身存在的弊病,有助于厂商、店主寻求解决之道,这应该才是关键所在。

经济学论怎么写?学术堂来告诉你:  一、如何选题  ( 一) 选题来源: 前沿问题、热点问题  那些已经陈旧而且对当今现实发展没有意义的问题就没有太多的研究必要,选择要研究的论题应该是当今世界比较前沿和热点的问题,而且,既要有经济现实意义同时也具备理论研究价值比如,近期国内外发生的重大经济事件、热点问题、关于改革的新问题或者国际交往中的重大问题、焦点问题等等,也可以是一些引起全球人、全国人关注的经济问题以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为例,例如四川地震、长江中下游旱涝灾害等,可以探讨它们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还可以分析它们对食品价格的影响,甚至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等等  当然,全球经济的前沿问题或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都很多,如何选择呢? 选择哪一个热点呢? 这就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自己对热点问题的熟知程度进行选择,尽量选择自己平时比较感兴趣、而且了解比较多而且希望继续多了解的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或者根据自己的未来职业规划,选择一个与自己的未来职业相似或相近的论题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可以完成毕业论文而且也有助于将来的事业发展如果选择一个自己不熟悉、不喜欢的问题去写作,将来的职业规划与这个问题也不相关,那这样的写作可能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 二) 选题原则: 小题大作  "小题"就是选择一个非常细小、非常微小的问题进行研究,"大作"就是对该问题进行深入、透彻、广泛、全面的研究,就像看一个站在面前的普通人,把他的前世尊祖、家学渊源、地域关系、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经济基础、血缘特征、性格特征、喜怒哀乐、外貌衣着等都看到了如指掌  比如,"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是一个很博大、很复杂的问题,一篇经济学论文是无法解决这一宏大问题的但,如果对此问题比较有兴趣,希望在此方面进行研究的话,不妨把研究范围缩小、缩小、再缩小,缩小到从武汉市农产品对欧盟出口的战略分析这个角度进行研究对于这个选题,缩小了研究区域( 武汉市、欧盟) ,研究对象是农产品,研究侧重点是针对出口方面的,这样在写作时就更具体、更能够有的放矢,研究的内容 更加翔实再举一例,"低碳"主题是学界目前关心的一个热点话题,与之相关的话题很多,稍有不慎,在研究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大而空的现象,以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为例,如果论文题目定为"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 发展",那么这个研究即使洋洋洒洒几十万字都写不完,何况一篇学位论文但是,如果把题目改为"武汉市新生代农民工低碳消费模式分析",研究区域、研究对象、研究内容都缩小了很多,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通过使用合理的研究方法深入剖析就是一篇很好的作品  ( 三) 选题准则  很多同学选定题目做到一半之后就中途放弃了,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没兴趣继续做下去,二是没法进一步获取相关的信息故最好按以下准则来进行选题: 第一,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兴趣是产生研究动力的源泉,兴趣可以激发对某问题的持久好奇心、探索热情和求知欲望,并促进研究者的思考能力如果你对历史有浓厚兴趣,选择对某个热点经济现象 / 经济事实进行历史性探索,如果你对国际交流、全球化问题更有兴趣,不妨从全球经济贸易的热点问题中寻找论题; 如果 你对农村中小学生的上学 / 读书问题更有兴趣,不妨从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展开研究  第二,对所选问题有所理解,选取你觉得重要的方面选择一个论题时,必须要知道这个论题的核心是研究什么,与它相关的数据资料如何收集,其他人对该问题已经研究到何种程度,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没有解决的方面是因为何种原因而存在当对以上这些方面有所了解时,就要比较分析出,哪方面更具有研究的价值和研究意义,然后选择你认为比较重要的方面展开研究  第三,选择的问题为什么重要? 一般来说,问题的重要性既要体现理论的重要,也要体现实践上的重要理论来自于实践,但也要回归实践,理论研究是基于实践意义本身很重要当现实的发展需要对某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而该问题在过去的理论研究中也很少有人涉足,那么这个问题就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比如,气候变化与农业经济绩效问题,在过去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只关注农业经济产出问题( GDP) 、或农业技术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等,对于气候变化是抱着"靠天吃饭"的态度,理论上也没有太多人去分析农业气候问题,除了气象局之外但当今,气候变化就成为一个全球关注的重要问题,全球变暖,冷热交替、热带风暴、旱涝灾害、暴风沙等等,不仅影响到农业产出,而且也影响到工业结构、道路桥梁建设、生活水平等等系列问题,因此,从经济学角度研究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问题就显得很重要  二、怎样搜集文献资料和数据  题目选定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搜集相关文献资料当相关的所有文献资料都能够基本获得,那么对问题的分析就比较有基础了这是一个数字化的时代,充分有效使用网络资源( 但不能直接拷贝抄袭) 是必 不可少的几种比较常用的查阅经济相关资料的网站有: 1、中国知网( 期刊网) ; 2、中国经济信息网; 3、中国统 计局网站; 4、中国商务部网站; 5、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市官方网站、其他相关网站或论着等如何搜索高质量的文献和数据呢? 这需要对本领域的刊物有一定的了解,在国内经济类,可以参考 CSSCI( 2012 - 2013) 排名前 40 内的本领域的期刊,或者参考北大核心( 2012) 本领域内前 3 名的期刊; 国外经济类,由 于 SSCI /SCI 期刊较多,建议分领域查询全球排名前 10 以内的期刊具体的下载方式和查询通道,可参考百度、GOOGLE( 学术) 及校园内图书馆的电子数据库上的相关内容对于高质量的数据,一般是调查的数据,简 单的方式是找作者获取,或者从作者引用的文章中找到引用数据的数据库,然后找数据库所在单位获取一般而言,数据不是免费的,谨慎获取  三、怎样阅读文献---对文献分类  阅读文献也是研究、写作过程一个组成部分通过阅读、梳理文献,可以了解该领域内学科前沿,包括最新的研究内容、最新的研究方法等但也不是每篇文章、每本书都要从头至尾、一字不漏地读,而是先根据文章的 内容、以及与你要研究的问题相关性对文献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它们的重要程度分类阅读一般来说,文献资料可以分为这样三大类  第一类文章,与你的文章间接相关这类文章与你要研究的问题,不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只要看它们的摘要就可以了但,它们能够帮助了解你要研究的论题在其领域内所处的大概位置,尤其是你的文章主题是不是 具有理论或现实意义,研究方法是不是能够解决主要问题等在这类文献中,有些文章里面有一个表格,有一个数据,能够在你的文章里有所引用,或者支持你的论点,要注意积累在数量上,此类文章在 100 篇里面至少 占五六成; 在阅读方法上,这些文章你可以看得很快,不需要花很长时间从头至尾地阅读  第二类文章,与你的文章相关,但从它的技术路线、它所关注的问题来讲,与你的文章又不是直接相关的这些文章要看的是,其理论是采用什么样的逻辑,它们怎么做,模型的起点是什么,它们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结 论对于此类文献,要关注的是行文的理论逻辑,包括逻辑起点、逻辑推理、模型构建以及最终结果的计算与分析等环节在数量上,在 100 篇里面,这些文章大概占了 20 篇左右; 在阅读方法上,这类文章一定要看,但是不必要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字  第三类文章,与你的文章相关性极强此类文章就是对你的研究来讲是最最相关的,因为它们几乎研究的是同一个问题你的研究跟这些文章相比较,你的贡献是边际上的在数量上,此类文章,大概 100 篇里面是5到 10 篇; 在阅读方法上,对这几篇文章,不仅要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字,而且要反复看很多遍,包括它的思 想观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特色、研究结论及文后的参考文献,都要反反复复地仔细阅读,并结合自己的研究进行思考或推敲站在巨人的肩膀,习大作  四、写作步骤  一篇论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主体、结论、参考文献四个部分,环环相扣,一气呵成  ( 一) 引言  文章如果是一份药,那么引言就是药引子,重点阐述文章的现实背景、理论意义、文献综述三个部分该部分应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说清楚,第一,本文研究了什么问题,开门见山、简洁明了地写出来第二,提出问题后,告诉读者为什么该问题很重要,就是文章主题的重要性第三,把自己的研究与既有的文献作比较,这就涉及到对现有文献的评论,引申出文章的新颖之处第四,概括文章的研究告诉读者解决了什么问题,运用了什么方法、贡献与创新,交代论文的结构,这个部分必须在文章初稿完成后,反复修改,着重体现逻辑性,有逻辑,才能把" 故事" 讲完整  ( 二) 正文主体: 理论分析 + 实证分析  理论分析部分主要论述相关的经济学理论、管理学理论,或其他学科理论交叉分析,这部分属于定性分析这个部分需要描述的重点是,从定性的角度对文章的主题进行详实分析,为文章的研究定调,是文章行文的逻辑起点对于定性分析可以是纯文章的推导,也可以是纯数学式的推导目前,流行的是纯数学式的推导,因此,用好数据工具比较关键实证分析部分主要包括模型和数据,这部分属于定量分析实证分析部分的基本步骤为: 假设→建立模型→检验模型→得出新结论实证分析的关键是模型的构建,从定性分析建立的逻辑起点入手,进行模型构建模型的建立,必须是建立在引言中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通过已有的模型,结合文章的主体构建具有逻辑性的模型,模型建立的大忌就是凭空的构建,必须建立在现有理论基础之上模型建立完之后,进行实证分析便是关键,实证分析的焦点在数据分析的可靠性,数据处理不可靠,文章实证分析便没有价值故此,学好计量经济学,用好一个计量工具(主流的是 SAS \STATA \SPSS \EVIEWS 等) 比较关键好模型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假设是否合理,二、对于理解和研究现实问题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三、模型所暗含的结论是否可以用经验数据来检验,四、模型结论是否与现实数据相一致在此必须注意的事,模型数据处理的方式必须是可靠、科学的,否则,文章白写!  ( 三) 结论 结论是从文章的前文论证过程自然推导出来的,而不是凭空附和上的文字,既包括对前面论证结果的总结,也包括未能解决的问题( 这部分可有可无,视文章研究的深度而定) 写好结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要准确,不能夸大,不能总结出一个模型没有说明的结论,无中生有是文章推导出来的结论就写,不是文章推导出来的结论,就不写二是即使观点是正确的,但不是从文章分析中得出的结论,不要三是政策含义最好有,但不一定必要如果有,一定要是严格基于理论发现的结论不基于理论发现的结论,哪怕是正确的也不要说  此外,有同学或许会问,模型的结果和论文的结论有什么区别? 简单的区别在于: 模型的结果是从实证分析中得出的数量结果,这个结果只反映了数据; 而文章的结论,则是从模型的结果中提炼出来的,带有综合性味 道的总结,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有内涵上的联系  ( 四) 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对你所阅读、参考和引用过的文章的尊重,特别是那些与文章内容直接相关、对文章写作有启发意义的文献资料,必须在参考文献中标注出来参考文献应该是与研究领域相关的、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 文章资料,而不是低层次的、或者经不起推敲的文章另外,文献资料的选择,也能够反映出作者学术研究水准,因为起点高,立意才会深远  五、摘要如何写?  摘要是放在文章最前面的,但一定要放在最后时刻去写摘要一般包括写作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以下是对各部分所写内容做的简要介绍: 一是目的,应简要说明研究的背景和目的,一般用 1 - 2 句话简要 概括,不宜太冗长目的部分的文字最好不是对文题中已有信息的简单重复二是方法,应简述研究的对象、方法、分析线路、资料的收集处理和经济学分析方法等三是结果,应简要列出主要的结果,描述结果要尽量用 具体数据,不要过于笼统四是结论,应根据研究的目的和结果,得出客观适当的结论,并指出研究的价值和今后有待探讨的问题写论文摘要时应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客观如实地反映所做的研究或工作,不加作 者的主观见解、解释或评论; 二是着重反映新内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 三是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已成常识的 内容; 四是不要用第一人称如"本文"、"我们"、"作者"等作为主语,而应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如"对……进行 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式; 五是采用规范化名词术语( 包括地名、机构名和 人名) ; 六是缩略语、略称、代号,除非本专业读者能清楚理解,否则首次出现时不论中、英文均应给出全称; 七是 应采用国家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 八是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和标点符号; 九是一般不用引文只有当摘要、文章主体、参考文献等全部写作完毕,一篇完整的论文才算完成整个论文从收集资料、酝酿写作、完成初稿、进一步修改,这一系列过程是一种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过程,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过程,既学习前人的思想聚成、论证推理、对数据的资料运用,也学习对问题的表述和对母语的运用学位论文是在更高理论层次上展示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解决能力,并把自己的分析判断以科学、合理、严谨的方式展示给他人

一般论文的结构都是一样的~重要的是你打算怎么写~写什么~,你的思路是啥样的,这样~你可以去参考下(世界经济探索),下载些文献~找下自己的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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