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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杂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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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现设八个研究处室、两个科研管理处室、一个资料中心、两个编辑部,还有综合处和人事处。研究部门货币政策研究处基本职责是对货币政策的效果和金融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系统研究国内外货币政策理论的最新发展;对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供咨询;收集、研究国外货币政策情况等。金融风险研究处基本职责是对金融风险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及时为行领导提供有关动态情况;对国内外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技术和金融监管理论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系统研究金融风险防范,研究建立我国的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对我国的有关金融风险成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等。金融市场研究处基本职责是研究我国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运行和走势;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窗口及汇率调控提供政策建议;为协调货币与资本市场的运行和监管提供政策建议等。金融体制改革研究处基本职责是研究、拟订中长期和年度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及整体方案,制定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步骤和操作办法;负责金融体制改革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改革的协调工作,并提出与其相配套的改革措施;跟踪研究现代经济科学和金融科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过程、现状与发展趋势等。国际金融研究处基本职责是跟踪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分析和研究国际金融市场的新发展、新趋势;跟踪分析国际金融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研究我国的应对措施,及时提供有关国际金融问题的专题研究报告;分析和研究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及其政策变化,以及对我国的影响;编辑《国际金融快报》等。宏观经济研究处基本职责是跟踪、分析和研究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其重大问题;组织人民银行一级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当前经济、社会、金融等重大政策问题进行综合研究,为领导决策提出建议或意见;结合金融部门要解决的金融宏观调控问题,开展经济金融有关应用理论研究,为中央银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组织聘请社会经济、金融学家研究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问题,为中央银行宏观决策提供咨询等。产业经济研究处基本职责是对我国经济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进行系统研究;跟踪分析研究农业、外贸、能源、交通等重要行业运行状况,并进行发展预测;综合分析产业经济运行与货币政策、金融运行的相互作用和关系;组织聘请社会有关专家研究产业经济问题,为中央银行宏观决策提供咨询等。财政税收研究处基本职责是系统跟踪研究我国财政、税收的现状,为制定货币政策提供参考;结合宏观经济运行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措施建议;研究财政、税收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国外财政、税收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的经验教训,提出政策建议等。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组织处负责人民银行系统经济金融研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拟定科研课题规划;组织人民银行系统重点课题的研究、检查、成果鉴定和优秀成果的推荐;编辑发行《金融研究报告》和《金融研究专刊》等内部刊物;组织本所科研计划的实施、科研成果的考核,建立并管理科研成果档案。中国金融学会秘书处负责拟订金融学会学术研究、交流活动计划;组织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社会力量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发展和管理会员,建立学术成果档案,建立和管理全国金融科研人才库;筹集、营运和管理中国金融学会科研奖励基金,组织全国金融优秀学术成果评奖活动;组织开展同国外经济金融学术机构的学术交流,筹划和组织海峡两岸金融学会学术交流活动;办理中国金融学会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常务理事会及秘书长会议议定的事项。3、科研基础部门人民银行图书馆由金融研究所信息资料中心与总行图书馆合并而成,由金融研究所代行管理。现有藏书40000册,中外文报刊500种,中文内部资料和加工整理的专题资料600种,有较为完备的国内经济、金融信息资料交换网络。按照总行领导的指示精神,图书馆将在三年的时间内建成以网络数据库信息系统为依托,电子化查询与传统服务相结合的、具有国际水平的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成为中外金融业信息交流的枢纽。《金融研究》编辑部负责《金融研究》、《金融参考》等刊物的编辑、征订和发行工作;负责金融理论、政策研究的通联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和专题学术讨论。《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负责编制中英文版《中国金融年鉴》的组稿计划,收集、筛选稿件并组织编委、专家审稿会;负责《年鉴》的出版、发行和广告征集工作。综合部门综合处基本职责是拟订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经济、金融政策及其运行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统计数据,编辑《研究报告》;规划、协调和指导人民银行系统的金融理论研究工作;协助所领导组织办公,协调各处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公文运转、核稿以及文件、资料和印章的管理;文稿打印和报刊信件收发;组织开展国内国际经济界、金融界学术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本所人事党务、安全、保密及其他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日常接待工作。人事处负责全所人事及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所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定、聘任及进修、培训工作;负责全所职工考级的管理;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及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 办公厅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条法司起草金融法律法规草案;依法承办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解释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组织金融法制教育和宣传。货币政策司研究、拟定与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研究提出关于选择和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实施;研究、拟定和实施信贷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银行监管一司承办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银行监管二司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 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承办对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除外)的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坚持“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原则,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研究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管理。结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计司负责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统计和分析;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经济、金融统计制度,管理和协调金融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调查统计数据库建设和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向金融系统和国务院综合部门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会计财务司拟定金融业统一的会计和结算制度、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工作,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报表。支付科技司负责支付清算、联行结算和帐户的管理以及组织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编制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定金融科技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国际司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 及澳门、台湾地区金融组织和各国中央银行的官方联系及 业务往来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外事管理工作。内审司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职能司(局)、直属机构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情况,特别是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对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人事教育司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员考试、测评和智力引进工作,拟定人员培训规划;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机构编制。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职责,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上述单位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办法管理,编制共260名。 研究局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经济增长及其运行进行分析与预测、跟踪研究中国产业政策和工业、农业、财税、外贸等部门经济动态及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并向行领导提出政策建议。货币金银局拟定有关货币发行和金银管理的办法;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人民币的工作;安排现钞和辅币的生产、保管、储运、更新、销毁;管理现金的投放、回笼及库款安全;管理中国的金银收购配售库存和国家黄金储备;管理金银开发基金;管理中国黄金市场。国库局办理国家金库业务,对下级库实行业务管理;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监督和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保卫局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保卫工作;对金融、盗窃、抢劫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防范措施;组织金银、现钞、有价证券的武装押运工作。 培训中心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各类培训和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坚持为总行机关服务的宗旨,承担总行机关财务、资产、基建、行政、政府采购、服务监督等管理工作;制定总行机关后勤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总行机关及总行直属单位的房改政策、计划生育、交通安全、人防与防汛、安全保卫与社会治安统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总行机关和指导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作;代表总行机关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利;为总行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8日,集中采购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全额拨款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要依据相关法律,根据国家反洗钱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对大额与可疑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水平。主要职责是:(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标准。(二)负责收集、整理并保存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三)负责研究、分析和甄别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报告,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四)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大额支付信息。(六)研究分析洗钱犯罪的方式、手段及发展趋势,为制定反洗钱政策提供依据。(七)负责研究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管理项目的业务需求,参与项目的开发,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八)根据授权,承担与国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工作,配合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进行反洗钱领域的对外交往事宜。(九)承办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中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5月,直属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是以出版金融类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制品为主的专业出版社。金融时报社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法人单位,是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全社会提供支付清算及相关服务的中国性金融服务组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法定从事人民币印制业务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是人民币印制以及人民币专用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同时不断拓展银行卡研制与生产、印钞造币专用机械和银行机具制造、高纯度金银精炼、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价证券、银行专用票据、高级防伪证书等相关业务领域。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中国惟一经营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业性公司,履行贵金属货币的发售职能,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党校中国人民银行党校是人民银行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党性锻炼的熔炉,隶属于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人民银行党校主要负责轮训培训总行、上海总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司局级、分行(含营管部)副厅局级、省会(含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副行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地市中心支行行长、总行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人民银行营管部正处级党员干部。履行对分行党校业务指导职责。承担总行机关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其它短期班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中国金融培训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对内又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培训学院。根据人民银行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承担以下工作:承担人民银行系统内培训;开展金融培训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金融英语证书考试;为金融系统和社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中国钱币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是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国家级专题博物馆,主要从事钱币的收藏、研究和展示,肩负有指导和推动钱币收藏、研究及宣传钱币文化的任务,下设办公室、陈列宣教部、征集保管部、研究信息部、《中国钱币》编辑部、安全保卫部和开发服务部,代管中国钱币学会秘书处。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于2005年8月,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上海总部建设总的目标可归纳为“两个平台、一个窗口和一个中心”,即把上海总部建设成为总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究和开发业务的中心。主要职责:1、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2、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3、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4、负责对区域性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5、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6、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7、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业务;8、承担国家部份外汇储备的经营和黄金储备经营管理工作;9、承担上海地区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的工作;10、上海总部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对原上海分行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理,以及人民银行部分驻沪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中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在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跟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又有许多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中国政府依然具有足够的权威直接控制经济发展,以保证改革平稳有序。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由于缺乏大业务量、流动性强的金融市场,所以实际很难完全依赖公开市场操作来间接影响货币总量。由于这些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在许多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不尽相同。 信贷规模分配: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权力决定按地域和工业部门分配信贷规模。发行货币: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使它能够影响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和业务活动。法定储备金比例: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改动法定储备金比例。自1988年以来,这个比例一直为13%。制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官方利率。公开市场操作:至2013年,发行国债的数量还不够大,而且市场的流动性还没有大到使依靠公开市场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开市场运行在将来将起很重要的作用。再贴现: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尽管公开市场操作还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实施央行的货币政策,但是,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从事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其货币政策。自1996年起引入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结合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特种存款以及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国人民银行间接影响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2013年,同业拆借有7种,其成熟期分别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开办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此市场上买卖美元、日元和港币。自1996年起,进行公开市场操作,2013年中央银行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场,通过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回购协议进行国债的公开市场操作。资金清算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实行T+1结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减各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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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 办公厅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条法司起草金融法律法规草案;依法承办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解释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组织金融法制教育和宣传。货币政策司研究、拟定与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研究提出关于选择和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实施;研究、拟定和实施信贷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银行监管一司承办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银行监管二司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 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承办对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除外)的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坚持“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原则,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研究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管理。结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计司负责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统计和分析;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经济、金融统计制度,管理和协调金融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调查统计数据库建设和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向金融系统和国务院综合部门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会计财务司拟定金融业统一的会计和结算制度、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工作,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报表。支付科技司负责支付清算、联行结算和帐户的管理以及组织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编制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定金融科技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国际司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 及澳门、台湾地区金融组织和各国中央银行的官方联系及 业务往来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外事管理工作。内审司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职能司(局)、直属机构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情况,特别是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对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人事教育司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员考试、测评和智力引进工作,拟定人员培训规划;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机构编制。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职责,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上述单位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办法管理,编制共260名。 研究局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经济增长及其运行进行分析与预测、跟踪研究中国产业政策和工业、农业、财税、外贸等部门经济动态及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并向行领导提出政策建议。货币金银局拟定有关货币发行和金银管理的办法;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人民币的工作;安排现钞和辅币的生产、保管、储运、更新、销毁;管理现金的投放、回笼及库款安全;管理中国的金银收购配售库存和国家黄金储备;管理金银开发基金;管理中国黄金市场。国库局办理国家金库业务,对下级库实行业务管理;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监督和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保卫局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保卫工作;对金融、盗窃、抢劫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防范措施;组织金银、现钞、有价证券的武装押运工作。 培训中心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各类培训和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坚持为总行机关服务的宗旨,承担总行机关财务、资产、基建、行政、政府采购、服务监督等管理工作;制定总行机关后勤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总行机关及总行直属单位的房改政策、计划生育、交通安全、人防与防汛、安全保卫与社会治安统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总行机关和指导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作;代表总行机关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利;为总行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8日,集中采购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全额拨款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要依据相关法律,根据国家反洗钱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对大额与可疑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水平。主要职责是:(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标准。(二)负责收集、整理并保存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三)负责研究、分析和甄别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报告,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四)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大额支付信息。(六)研究分析洗钱犯罪的方式、手段及发展趋势,为制定反洗钱政策提供依据。(七)负责研究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管理项目的业务需求,参与项目的开发,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八)根据授权,承担与国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工作,配合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进行反洗钱领域的对外交往事宜。(九)承办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中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5月,直属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是以出版金融类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制品为主的专业出版社。金融时报社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法人单位,是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全社会提供支付清算及相关服务的中国性金融服务组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法定从事人民币印制业务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是人民币印制以及人民币专用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同时不断拓展银行卡研制与生产、印钞造币专用机械和银行机具制造、高纯度金银精炼、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价证券、银行专用票据、高级防伪证书等相关业务领域。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中国惟一经营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业性公司,履行贵金属货币的发售职能,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党校中国人民银行党校是人民银行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党性锻炼的熔炉,隶属于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人民银行党校主要负责轮训培训总行、上海总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司局级、分行(含营管部)副厅局级、省会(含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副行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地市中心支行行长、总行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人民银行营管部正处级党员干部。履行对分行党校业务指导职责。承担总行机关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其它短期班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中国金融培训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对内又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培训学院。根据人民银行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承担以下工作:承担人民银行系统内培训;开展金融培训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金融英语证书考试;为金融系统和社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中国钱币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是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国家级专题博物馆,主要从事钱币的收藏、研究和展示,肩负有指导和推动钱币收藏、研究及宣传钱币文化的任务,下设办公室、陈列宣教部、征集保管部、研究信息部、《中国钱币》编辑部、安全保卫部和开发服务部,代管中国钱币学会秘书处。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于2005年8月,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上海总部建设总的目标可归纳为“两个平台、一个窗口和一个中心”,即把上海总部建设成为总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究和开发业务的中心。主要职责:1、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2、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3、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4、负责对区域性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5、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6、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7、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业务;8、承担国家部份外汇储备的经营和黄金储备经营管理工作;9、承担上海地区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的工作;10、上海总部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对原上海分行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理,以及人民银行部分驻沪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中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在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跟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又有许多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中国政府依然具有足够的权威直接控制经济发展,以保证改革平稳有序。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由于缺乏大业务量、流动性强的金融市场,所以实际很难完全依赖公开市场操作来间接影响货币总量。由于这些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在许多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不尽相同。 信贷规模分配: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权力决定按地域和工业部门分配信贷规模。发行货币: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使它能够影响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和业务活动。法定储备金比例: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改动法定储备金比例。自1988年以来,这个比例一直为13%。制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官方利率。公开市场操作:至2013年,发行国债的数量还不够大,而且市场的流动性还没有大到使依靠公开市场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开市场运行在将来将起很重要的作用。再贴现: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尽管公开市场操作还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实施央行的货币政策,但是,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从事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其货币政策。自1996年起引入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结合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特种存款以及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国人民银行间接影响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2013年,同业拆借有7种,其成熟期分别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开办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此市场上买卖美元、日元和港币。自1996年起,进行公开市场操作,2013年中央银行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场,通过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回购协议进行国债的公开市场操作。资金清算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实行T+1结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减各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帐户。

《金融研究》1987年创刊,面向国内外发行。现已成为国内经济金融界的权威性货币信用理论、政策研究月刊。《金融研究》开设的30个栏目全方位反映了国内货币信用理论、政策和实务的发展状况和研究成果,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观点。在1992年和1996年全国中文社科核心期刊评比中,连续两届被评为货币银行类第一名。《中国金融年鉴》 1986年创刊,1990年开始出版英文版,是我国金融界唯一的大型资料性、历史性、综合性年刊。《年鉴》全面反映了我国经济、金融形势与重要方针政策、各地区的金融业发展状况、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的改革创新、金融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等,内容丰富,统计资料翔实。《年鉴》先后由刘鸿儒、陈元任主编,现任主编史纪良,由政府及金融理论界权威人士担任顾问,集权威性、科学性、全面性、实用性、连续性于一体,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史料价值。销量一直保持在两万册水平。 《中国金融展望》 1994年创办的年刊,分中英文两册,每年4月同时出版。《中国金融展望》旨在阐述和宣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使国内外各界对中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得到及时广泛的了解,使改革取得更好的实施效果。该刊编委会由人民银行总行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人民银行各有关部门或国家有关部委供稿,由金融研究所组织编辑、修改。该刊分宏观、专题、统计三篇。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经济形势展望、中国货币政策展望;金融监管专题、金融市场专题、金融对外开放专题及各项经济专题;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各层次货币供应量、利率、机构设置等当年最新的统计数据。在总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和各有关司局的通力配合下,该刊以其对中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与货币政策分析及预测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准确性,在国内外获得高度评价,并已成为准确了解中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窗口,是宣传和代表中央银行形象的年刊。《金融研究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内部刊物,由中国金融学会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主办。以反映经济金融领域的超前性研究、政策性建议、改革性探讨、微观层面的有普遍性的调研报告为主;兼顾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和发展动态、理论研究动态、重大研讨会议观点综述等方面的反映。其宗旨是向金融决策部门提供最新、最快、最突出的经济金融信息,提出对策、建议、措施与改革效应,同时反映社会对金融问题的不同评论和建议。供决策备选及参考。该刊的服务对象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二级分行行长以上干部。 此外,研究所还发行《金融研究专刊》、《每日要闻》、《理论专刊》和《网络新闻》等不定期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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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经济》不是核心-属于国家级期刊 金融经济荣获中国优秀经济期刊;湖南双十佳期刊;湖南省优秀经济期刊。 《金融经济》下半月刊,出刊周期为半月刊,主要版块栏目:经济纵横、管理论坛、理论探讨、金融研究、决策参考、经济视点、金融视角、股市纵横、保险主管主办: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金融学会快捷分类:经济金融 经济与管理科学出版发行:湖南  半月刊  A4期刊刊号:1007-0753, 43-1156/F创刊时间:1982审稿时间:1-3个月期刊级别: 国家级期刊 相关核心期刊:金融经济学研究从2013年起更名为《金融经济学研究》。 《金融经济学研究》扎根于改革开放前沿、经济金融现象复杂多变的广东省,以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中的金融经济理论为研究对象,以促进中国金融经济转型为己任。本刊聘请了一主管主办:广东金融学院  广东金融学院快捷分类:金融经济与管理综合 经济与管理科学出版发行:广东  双月刊  A4期刊刊号:1674-1625, 44-1696/F创刊时间:1986  影响因子 950审稿时间:1-3个月期刊级别: CSSCI南大核心期刊  北大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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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研究》1987年创刊,面向国内外发行。现已成为国内经济金融界的权威性货币信用理论、政策研究月刊。《金融研究》开设的30个栏目全方位反映了国内货币信用理论、政策和实务的发展状况和研究成果,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观点。在1992年和1996年全国中文社科核心期刊评比中,连续两届被评为货币银行类第一名。《中国金融年鉴》 1986年创刊,1990年开始出版英文版,是我国金融界唯一的大型资料性、历史性、综合性年刊。《年鉴》全面反映了我国经济、金融形势与重要方针政策、各地区的金融业发展状况、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的改革创新、金融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等,内容丰富,统计资料翔实。《年鉴》先后由刘鸿儒、陈元任主编,现任主编史纪良,由政府及金融理论界权威人士担任顾问,集权威性、科学性、全面性、实用性、连续性于一体,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史料价值。销量一直保持在两万册水平。 《中国金融展望》 1994年创办的年刊,分中英文两册,每年4月同时出版。《中国金融展望》旨在阐述和宣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使国内外各界对中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得到及时广泛的了解,使改革取得更好的实施效果。该刊编委会由人民银行总行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人民银行各有关部门或国家有关部委供稿,由金融研究所组织编辑、修改。该刊分宏观、专题、统计三篇。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经济形势展望、中国货币政策展望;金融监管专题、金融市场专题、金融对外开放专题及各项经济专题;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各层次货币供应量、利率、机构设置等当年最新的统计数据。在总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和各有关司局的通力配合下,该刊以其对中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与货币政策分析及预测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准确性,在国内外获得高度评价,并已成为准确了解中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窗口,是宣传和代表中央银行形象的年刊。《金融研究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正式内部刊物,由中国金融学会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主办。以反映经济金融领域的超前性研究、政策性建议、改革性探讨、微观层面的有普遍性的调研报告为主;兼顾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和发展动态、理论研究动态、重大研讨会议观点综述等方面的反映。其宗旨是向金融决策部门提供最新、最快、最突出的经济金融信息,提出对策、建议、措施与改革效应,同时反映社会对金融问题的不同评论和建议。供决策备选及参考。该刊的服务对象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二级分行行长以上干部。 此外,研究所还发行《金融研究专刊》、《每日要闻》、《理论专刊》和《网络新闻》等不定期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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