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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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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论文2000字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我所了解的保健食品学 摘要:保健食品是指那些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健康长寿为目的的养生保健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追求和时尚,因此对以中药养生为特色的保健食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其中,四大怀药更是因其悠久的种植和药用历史,在中药保健食品领域颇受青睐,被誉为“华药”,拥有神奇的效用与效力。 关键词:中药保健食品 四大怀药 功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消费正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不再只限于满足食欲,而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比如:预防疾病、增智健脑、养颜护肤、延年益寿等,由此保健食品应运而生。 中国是文明古国,有着食疗和食养的悠久历史和传统。经过几千年的实践,积累了大量的养生保健经验,形成了大量的养生保健药方,建立起了一套独特的保健食品科学。早在2000多年前,我国医理就已经很注重“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并强调“食疗不愈,然后命药”。而如今,人们对“药食同源“的认识和理解也在不断深化,现代中药保健食品的研究开发及其市场也日渐繁荣。 中药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及其功效 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制的具有特定的中医药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1、具有食品的特性。即可食性和营养性。 2、具有中医药特点。即有一定的性味和调理功能。 3、必须符合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所提出的保健食品的各项要求。 中药保健食品的功效除了必须具备卫生部《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所规定的各种功能外,还应体现中医药理认的特定功效,属于中医药养生及中医防治理论的范畴。 1、预防疾病。在中医养生理论中,饮食对人体的滋养作用是一项很重要的保健预防措施。 2、滋补保健。中医药滋补理论包括平补、清补、温补、峻补等,通过益精、补气、养血及调补脏腑虚损达到补充正气、增强体质的目的。 3、延缓衰老。中医在应用饮食调理进行延缓衰老方面,应因时、因地、因人、因病不同,做到辩证用膳,还应注意对肺、脾、肾三脏的调理,平衡机体的新陈代谢。 4、防治疾病。治疗作用主要体现在“扶正”和“祛邪”两个方面。其中“扶正”体现的是“损者益之”,“虚者补之”的原则。而“祛邪”则体现了“实则泻之”,“损其有余”的治疗原则。 我国自然条件复杂,地形、土壤、气候多样,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据统计,世界卫生组织正式确定的药用植物有2万种,而我国中草药种类在6000种以上。根据课堂老师所讲的知识和课外所了解到的资料,我只简单谈谈其中有“华药”之称的四大怀药的性能和效用。 四大怀药性能及功效简介 营养医师王兴国饮食营养科普讲座营养食疗食补健康饮食减肥保健“怀药”也称“四大怀药”,特指古时怀庆府(今河南焦作地区)一带所盛产的地黄、牛膝、山药、白菊四种名贵的中药。由于焦作地区这一带特殊的土壤、水分、气候、日照、温差等,赋予了这四种怀药独有的外观、质地和药效。“四大怀药”不仅在国内颇有名气,而且也深受海外人士的盛赞。 1、怀山药。怀山药是四大怀药之首,古是皇宫贡品,今为国药之宝,有“怀参”之称,享誉全国及东南来及美欧等国。药典《本草纲目》与《神农本草经》均有记载怀山药可以补气滋阴,健睥胃肺肾,经常食用不但可以增强体质、美容抗衰老,而且对肾虚腰痛、痛经、肾虚精亏、脾胃虚弱,食欲不振、泄泻,肺虚、久渴、肥胖等颇有良效。 2、怀地黄。地黄是玄参科多年生草本植物的根,可分为生地黄和熟地黄两种。《本草纲目》载:地黄生则大寒,而凉血,血热者需用之,熟则微温,而补肾,血衰者需用之。男子多阴虚,宜用熟地黄;女子多血热,宜用生地黄。'尤其是熟地,药用'填骨髓,长肌肉。生精血,补五脏,利耳目、黑须发、通血脉',确系祛病延年之佳品。 3、怀牛膝。牛膝古今中医学家称其“性善下行”,其主沉降作用非一般药物所能比拟。近代科学实验表明,怀牛膝中微量元素锰、锌的含量较其他产地的品种为高。人体缺乏锰、锌常常表现为肾虚,怀牛膝具有“补肝肾,强筋骨”的保健作用,其原因正在于此。 4、怀菊花。怀菊花性微寒,《神农本草经》记载:“怀菊花主治诸风头眩,肿痛,目欲脱,皮肤死肌,恶风湿痹。”《本草纲目》记载: “菊花通肺气,止咳逆。清三焦郁火,疗肌热。”焦作科教局《四大怀药》书中记载:“怀菊花疏散风热,清利头目,平抑肝阳,解毒消肿,主治外感风热,头热头疼,眩晕目赤,牙齿肿痛,咽喉肿痛,具有抗菌消炎,抗病毒,抗衰老,预防高血压的作用。 结论:在人们注重天然、回归自然的今天,与中医同源的食疗理论和实际,将会在更多承袭中医药理论并吸取现代营养学思想的基础上。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它们都是生产中药类保健食品的重要原料,因此应好好利用现有资源,以天然的、有益健康的、兼具“食疗”、“食养”的中医药理论为基点,借助国际上保健食品的科学研究经验及成果,大力研究和开发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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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食者健  数十年来,研究人员已经知道,饮食比正常小鼠低三分之一热量的小鼠,寿命要延长40%,这个结论也适用于其他哺乳动物。南美厄瓜多尔比尔曼村人口不满一千人,但超过百岁的达九人之多。他们饮食少、且为粗茶淡饭,一天摄取1200卡的热量,不吃肉或蛋,饮食内容多是小麦、玉蜀黍、马铃薯、秋蕉、葡萄等谷菜果食。  少食者长寿,确是有依据的。吃得愈少活得愈久一项研究表明,实验室里的老鼠摄取的热量愈少,活得愈久,即使年纪大了才减少热量摄取也不例外。研究显示,减少老鼠摄取的热量,可以收到立即良好成果,不但老鼠寿命延长六个月,其罹患癌症的比率也降低。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刊登的研究报告也显示,即便得了癌症,减少热量摄取也可以减缓肿瘤的成长。比如减少热量摄取的结果,老鼠的肿瘤死亡率从80%减少到67%。洛杉矶加州大学科学家席宾德勒说,年龄大的老鼠减少热量摄取,对肝脏基因产生的效果,和小老鼠节食所产生的效果相同。一些科学家经过多年研究发现,延长寿命的秘诀之一,是人只吃富含维生素与矿物质、而热量低的饮食,也就是说,饮食上保持营养适度低下(但不是营养不良)。这办法经实验室证明非常成功。以这种方式实验的老鼠,原先只有两年左右的寿命,现在可以活到四年以上,并且还维持著青壮年的行为与外貌。虽然目前还不知道节食是如何让动物长寿的,但研究发现,节食的动物体内线粒体的基因突变较少,一些组织中的细胞死亡也较少。因此科学家认为这可能是节食延缓衰老的主要机理之一。下决心管住嘴巴吃得太多常有几种原因,一是有些生活条件不错的人,不懂得惜福,不考虑营养、而只顾自己的嗜好,看到美食就忍不住。第二种是想摄取充分的营养而勉强地多吃的人。有的人因为活动激烈,生理上需要多量的热量。但为了营养而大吃是愚昧的。多余的营养决不能为身体所吸收,反而会成为肝、肾中毒的因素。吃得太多的人肝脏常肥大,这是因为不调合地吃了多量东西,而胃肠需要把它消化而借力于肝脏。排泄量愈多,肝脏的负担也愈重。而肾脏也因为吃得太多太好的原因,同样地处于不健康的状态。许多疾病都是源于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日本横尾医学博士在其所著「快食、快便、快眠」一书中,有如下一节:「糖尿病的发生是因为长年的过食、过饮美食,而使胰脏中的内分泌器官发生故障,因而引起的。因此糖尿病的预防方法是不要肉食、美食,平常不可暴饮、暴食。大食以后,胃肠因过分地膨大,致使通过它后侧的大动脉受到压迫,血液的循环受到了抵抗,而促使血压高涨。血压高是脑出血的直接原因。」许多疑难杂症的起因,也在于摄取饮食的方法不当。放任食欲造成饮食过量,再加上寻求不到正确的疗法,才会变成疑难杂症。而有心者即使不实行任何一种健康方法,只要肯维持少量饮食,就能够毫无病痛地活到八、九十岁,这类长寿者大有人在。精神状况得到改善吃得太饱,总会想打瞌睡,这是多人曾有过的经验。如果适当节食,少食者的体质一旦产生变化,睡眠时间多半也会缩短,本来每天要睡八小时的人,只需睡五、六个小时就足够。其实,身体若真是非常健康,一、二天空腹也是稀松平常的事。一、二餐不吃就产生虚脱感的人,很可能是胃下垂或潜在性糖尿病等疾病的征兆。真正健康的人,一、二餐不吃,绝对不会觉得没有力气,或是冒冷汗,头晕目眩。「吃得愈少,身体愈健康。身体愈健康,就愈轻盈。身体愈轻巧,身心就愈清爽,心身爽朗,智慧就愈开明,愈有智慧,才能愈发灵巧。」这是一些少食主义者的体会。一些少食实践者说,最初肚子饿的时候,会出现异常的虚弱感,或是头晕目眩,心悸亢进、头疼等症状,但经过这时期以后,身体会突然转变得清爽起来,虽然空腹也还是精神奕奕,工作也充满了活力。即使稍微工作过度,也不会觉得疲劳。一旦养成少食的习惯,睡眠时间不但会缩短,身心都会感到愉快,不易疲劳,头脑清晰,比别人有加倍的体力工作。吃得多,身体愈笨重,人也愈懒散,心情就愈黯淡。智慧会不开,才能就笨拙。而一些有识之士虽然身份富贵,却不片面追求口舌之欲,过著粗茶淡饭的生活,尽享天年。长寿两理论互相关联人的寿命长短,除了遗传因素之外,行为方式也极为重要。这方面有两种长期被关注的理论。一是吃七八分饱更长寿,二是体温较低能增加寿命。前一个理论得到较多的研究结果证实,而第二个理论也得到验证,两者之间且有密切联系。正常人的体温平均是摄氏37度,但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如果就寿命而言,摄氏5度可能更好。把小鼠的正常体温降低5摄氏度,它们的预期寿命最高可增加20%,这相当于人增加了7到8年的寿命。这个结果提示,人的血液温度低一些可能延长寿命。另一方面,饮食中的热量少三分之一的小鼠或哺乳动物的体温,又会下降5摄氏度或更多。是低体温有助于延缓衰老,还是低热量饮食导致了低体温呢?为了找到其中的奥秘,研究人员利用遗传工程的方法降低小鼠的体温。他们把一种基因植入小鼠大脑下丘脑和靠近该区域感知和控制体温的一群脑细胞中,让大脑误以为身体温度较高而发出降温指令,使得小鼠的身体降温3~5摄氏度。降温后雌鼠的预期寿命延长20%,而雄鼠延长12%。这个研究证明,限制饮食的抗衰老效果是与低体温相联系的。其中的原理可能是,低体温延缓了新陈代谢和身体其他副产品的产生,如自由基。而自由基是损害细胞和促使细胞衰老的元凶。由此,也使得细胞的寿命延长,因而增加了寿命。

食品与保健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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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保健论文2000字开头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楼主是金职院的把。。。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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