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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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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论文

法律分析: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是国家安全学理论中讲到的资源安全的有机构成部分,是资源安全的构成要素。生物安全在本意之外,还经常被用在“生物技术应用安全”的含义上,从而使生物安全成为科技安全的内容。与资源安全一样,科技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一级要素,其下也包括许多二级要素、三级要素。如果有的国家把生物技术应用到军事领域,制造出“生物武器”,特别是所谓的“基因武器”,那么生物武器安全、基因武器安全,就成为军事安全的重要内容。生物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并不是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处于什么位置,而是生物及其基因对人民、国家和人类的影响、威胁和危害,特别是如何克服或减轻生物问题对人类和国家生存发展的冲击,如何保障自然生物和基因在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方向上的存在和发展,特别是如何保障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的开发利用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法:(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六)应对微生物耐药;(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物安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三条,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生物安全学说意义虽然有众多争议,基因工程的发展仍然日新月异,在有些国家,基因工程农产品已经上市,我国也很快会有基因工程农产品上市。应该说,只要完善基因工程操作和适当的法律法规,就能把基因工程的危险降至最小(如果有的话),更好地为人类造福。

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论文范文

一种生物从原产地迁入到另一地,这种生物被称为外来物种。生物入侵是指外来物种通过非自然途径迁移到新的生态环境的过程。在人类历史上,人类通过文化交流,把外来种(如玉米、红薯、马铃薯等)从其起源地传播到世界各地,从而丰富了人们的食物品种和各地区的农业生产类型。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每个地区的农业发展史可以说是农业生产类型、农业品种在不断地吸收外来种、不断地更新换代的过程。现代社会,随着贸易、旅游的发展,大容量、快速先进的交通工具的普遍采用,越来越多的物种在全球范围扩散,外来种问题已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是中国加入WTO自国外的有害物种对中国的威胁也大大增加。有些人认为,生物入侵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然而大多数的学者认为,生物入侵是无意的引入和传播发展起来。由于其有广泛的适应性、极强的繁殖能力,不仅对“入侵领地”的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破坏生态平衡,甚至给人类社会、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失。 一、生物入侵的危害 生物入侵对生物多样性的危害如果一个外来物种在新的生存环境中不受食物竞争以及天敌伤害等因素制约,那么它很可能无节制地繁衍,种群快速扩大,发展成为当地新的优势种,对入侵地的其他物种的多样性构成极大的威胁。水葫芦也叫水浮莲、凤眼莲、水荷花等。它为多年生水生杂草,通常自由漂浮在水面,叶片丛生,叶柄呈海绵葫芦体,具有无性和有性两种繁殖方式。在适宜条件下,5天就能繁殖一个新植株,一支花絮大约能结300粒种子,成熟种子在水中可存活5年~20年。适宜条件下,沿河岸波动线萌发生长。水葫芦原产南美洲委内瑞拉,约在20世纪30年代作为观赏植物传入我国。后来又作为猪食饲料(其实毫无营养价值可言,因其大部分为水,其余则为纤维素)和防治重金属污染物而广为种植,由于它的过度繁殖,现已蔓延成灾成了令人头痛的恶性杂草。由于水葫芦作崇,造成昆明滇池水域面积缩小,原产滇池中的其他十几种水生植物相继灭绝,水生动物从68种下降到30种左右。据报道,长江、汉江也遭遇到这种绿色入侵,湖北汉川一些水域甚至出现了水草锁河的现象。黄浦江、苏州河、宁波市的一些河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水葫芦大量生长繁殖后,形成单一优势物种,致使其他水生植物减少甚至消灭;它不仅能降低光线对水体的穿透能力,影响水底生物的生长,还能降低水中ph溶解氧的浓度,并增加水中CO2的浓度,降低水产品产量。紫茎泽兰原产墨西哥,虽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但却是一种有毒的草本植物,所以人们又叫它臭草,它有着厚厚的、毛绒绒的绿叶,开着像蒲公英一样的小花,有很强的生命力。在原产地有它的天敌,故在一个生态系统里能够同其他物种较和平地相处。紫茎泽兰于20世纪80年代经东南亚进入我国云南,几年之内向北蔓延到四川等省。仅云南省受害面积就达2500万公顷。由于一开始人们忽略了它的入侵,对这种异国的野草并没有太多地注意,所以短短几年之内,紫茎泽兰就漫山遍野的长起来,所到之处原有的物种均被“排挤出局”。如一片草场一旦有了紫茎泽兰,阳光、水分、肥料都是它的了,其他草都消失了。 生物入侵对社会、经济的危害生物入侵在对入侵地的其他物种的多样性构成极大的威胁的同时,也直接造成社会危害、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乃至生命。如豚草,原产北美,传入我国(主要在东北、华北、华东和华中)后,不仅危害农牧业,其花粉还对人类健康有害,是引起“花粉过敏症”的致病原,能引起人的过敏性鼻炎和支气管哮喘等疾病。水葫芦大量生长繁殖后覆盖水面,堵塞河道,影响河运,阻碍排灌;在汛期阻碍水流,增大洪水水位,严重影响防洪发电。牛羊吃了紫茎泽兰很快掉毛、生病,母羊怀不上胎,并接二连三地死去。据四川省凉山州统计,仅1996年一年就减产6万头羊,畜牧业损失2100万元。紫茎泽兰进入香蕉林,香蕉林树矮果少;进入花椒林、桑树林,花椒和蚕茧当年就减产8%。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有毒有害物种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我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除水葫芦、紫茎泽兰、豚草外,还有入侵广东的微甘菊,沿海省区引进的大米草等的蔓延,对本地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另外,像稻水象甲、美洲斑潜蝇、马铃薯甲虫、非洲大蜗牛等农业害虫入侵近年来也相当严重。外来物种一旦入侵成功,要彻底根除相当困难,代价费用极为昂贵,仅每年对美洲斑潜蝇一项的防治费用,我国就要花掉45万亿元。上述生物入侵的例子告诉我们:人类千万不要盲目地破坏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相互作用后形成的生态平衡,因为一个物种无论是灭绝或过量繁殖,都会危及与它相关的几十个物种的生存,进而造成生态平衡的失调、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二、防止生物入侵的途径 防止生物入侵,最方便廉价的方法是从源头着手,采取优先选择的措施。一些可能有潜在影响的外来种,尚未经过科学研究证实,决不轻易让其进入,如果引入也应有预防的措施,要考虑其得益是否超过其实际和潜在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引入到一些孤立的栖息地和生态系统中,例如岛屿、湖泊等。我国农业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首先要加强对有毒有害物种的研究,要研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重要有害物种传入的可能性,如截获难易程度、运输过程中的存活率、国外分布状况、国内适宜生长的范围等。在此研究的基础上,要对重要的有害物种建立数据库,为拒入的有害物种提供决策依据。此外,要从生物多样性安全的角度加强边境检疫和控制,依法拦截和阻止已知的或可能对本地生物多样性有不利影响的外来种引入。如我国举办的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为严防危险性有害生物随参展物传入,检疫人员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来阻止生物入侵。万一出现无意的引入,应立即采取快速有效的行动来根除和控制。主要措施有生物防治、化学防治、人工机械防治的方法。人工打捞和机械铲除不但耗资巨大,且在某些自然条件下难以实施。大量施用化学药剂,不但成本高,还使入侵生物产生抗药性,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生物防治是一条经济有效的途径,是从入侵生物原产地引进有效的天敌防治入侵生物,但外来天敌的引进与释放也涉及安全性问题,也是新种侵入问题。 所以,必须从地理的角度,即用系统的、综合的方法来对付入侵种。如果一些物种一时还不宜采用根治方法,则应采用控制的方法,以抑制入侵者种群的发展,减轻其所引起的危害。 由于认识到生物技术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又无法确切知道这种影响到底有多大,所以才使人们对越来越关注生物安全问题。目前生物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为了达到趋利避害的的目的,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在积极发展生物技术的同时,也在积极进行生物安全方面的研究,并制定、发布和实施了一些生物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条例、指南和规定。美国从70年代就开始关注生物安全问题,制定、修改了有关法律;加拿大从1985年开始制定了有关法规;欧盟于在1984年成立协调委员会,协调相关的技术政策,欧洲各国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制;印度、埃及、印尼、巴西、智利等国也都发布了管理法规。

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论文选题

要保护国家生物的安全首先要增强人们保护生物的意识,其次要加强立法,对于一些擅自捕杀国家生物的要给予相应的惩罚。

一种生物从原产地迁入到另一地,这种生物被称为外来物种。生物入侵是指外来物种通过非自然途径迁移到新的生态环境的过程。在人类历史上,人类通过文化交流,把外来种(如玉米、红薯、马铃薯等)从其起源地传播到世界各地,从而丰富了人们的食物品种和各地区的农业生产类型。所以,在一定意义上说,每个地区的农业发展史可以说是农业生产类型、农业品种在不断地吸收外来种、不断地更新换代的过程。现代社会,随着贸易、旅游的发展,大容量、快速先进的交通工具的普遍采用,越来越多的物种在全球范围扩散,外来种问题已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是中国加入WTO自国外的有害物种对中国的威胁也大大增加。有些人认为,生物入侵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问题。然而大多数的学者认为,生物入侵是无意的引入和传播发展起来。由于其有广泛的适应性、极强的繁殖能力,不仅对“入侵领地”的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破坏生态平衡,甚至给人类社会、环境造成巨大的损失。 一、生物入侵的危害 生物入侵对生物多样性的危害如果一个外来物种在新的生存环境中不受食物竞争以及天敌伤害等因素制约,那么它很可能无节制地繁衍,种群快速扩大,发展成为当地新的优势种,对入侵地的其他物种的多样性构成极大的威胁。水葫芦也叫水浮莲、凤眼莲、水荷花等。它为多年生水生杂草,通常自由漂浮在水面,叶片丛生,叶柄呈海绵葫芦体,具有无性和有性两种繁殖方式。在适宜条件下,5天就能繁殖一个新植株,一支花絮大约能结300粒种子,成熟种子在水中可存活5年~20年。适宜条件下,沿河岸波动线萌发生长。水葫芦原产南美洲委内瑞拉,约在20世纪30年代作为观赏植物传入我国。后来又作为猪食饲料(其实毫无营养价值可言,因其大部分为水,其余则为纤维素)和防治重金属污染物而广为种植,由于它的过度繁殖,现已蔓延成灾成了令人头痛的恶性杂草。由于水葫芦作崇,造成昆明滇池水域面积缩小,原产滇池中的其他十几种水生植物相继灭绝,水生动物从68种下降到30种左右。据报道,长江、汉江也遭遇到这种绿色入侵,湖北汉川一些水域甚至出现了水草锁河的现象。黄浦江、苏州河、宁波市的一些河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水葫芦大量生长繁殖后,形成单一优势物种,致使其他水生植物减少甚至消灭;它不仅能降低光线对水体的穿透能力,影响水底生物的生长,还能降低水中ph溶解氧的浓度,并增加水中CO2的浓度,降低水产品产量。紫茎泽兰原产墨西哥,虽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但却是一种有毒的草本植物,所以人们又叫它臭草,它有着厚厚的、毛绒绒的绿叶,开着像蒲公英一样的小花,有很强的生命力。在原产地有它的天敌,故在一个生态系统里能够同其他物种较和平地相处。紫茎泽兰于20世纪80年代经东南亚进入我国云南,几年之内向北蔓延到四川等省。仅云南省受害面积就达2500万公顷。由于一开始人们忽略了它的入侵,对这种异国的野草并没有太多地注意,所以短短几年之内,紫茎泽兰就漫山遍野的长起来,所到之处原有的物种均被“排挤出局”。如一片草场一旦有了紫茎泽兰,阳光、水分、肥料都是它的了,其他草都消失了。 生物入侵对社会、经济的危害生物入侵在对入侵地的其他物种的多样性构成极大的威胁的同时,也直接造成社会危害、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乃至生命。如豚草,原产北美,传入我国(主要在东北、华北、华东和华中)后,不仅危害农牧业,其花粉还对人类健康有害,是引起“花粉过敏症”的致病原,能引起人的过敏性鼻炎和支气管哮喘等疾病。水葫芦大量生长繁殖后覆盖水面,堵塞河道,影响河运,阻碍排灌;在汛期阻碍水流,增大洪水水位,严重影响防洪发电。牛羊吃了紫茎泽兰很快掉毛、生病,母羊怀不上胎,并接二连三地死去。据四川省凉山州统计,仅1996年一年就减产6万头羊,畜牧业损失2100万元。紫茎泽兰进入香蕉林,香蕉林树矮果少;进入花椒林、桑树林,花椒和蚕茧当年就减产8%。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有毒有害物种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我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除水葫芦、紫茎泽兰、豚草外,还有入侵广东的微甘菊,沿海省区引进的大米草等的蔓延,对本地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威胁,已经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另外,像稻水象甲、美洲斑潜蝇、马铃薯甲虫、非洲大蜗牛等农业害虫入侵近年来也相当严重。外来物种一旦入侵成功,要彻底根除相当困难,代价费用极为昂贵,仅每年对美洲斑潜蝇一项的防治费用,我国就要花掉45万亿元。上述生物入侵的例子告诉我们:人类千万不要盲目地破坏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相互作用后形成的生态平衡,因为一个物种无论是灭绝或过量繁殖,都会危及与它相关的几十个物种的生存,进而造成生态平衡的失调、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二、防止生物入侵的途径 防止生物入侵,最方便廉价的方法是从源头着手,采取优先选择的措施。一些可能有潜在影响的外来种,尚未经过科学研究证实,决不轻易让其进入,如果引入也应有预防的措施,要考虑其得益是否超过其实际和潜在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引入到一些孤立的栖息地和生态系统中,例如岛屿、湖泊等。我国农业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首先要加强对有毒有害物种的研究,要研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重要有害物种传入的可能性,如截获难易程度、运输过程中的存活率、国外分布状况、国内适宜生长的范围等。在此研究的基础上,要对重要的有害物种建立数据库,为拒入的有害物种提供决策依据。此外,要从生物多样性安全的角度加强边境检疫和控制,依法拦截和阻止已知的或可能对本地生物多样性有不利影响的外来种引入。如我国举办的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为严防危险性有害生物随参展物传入,检疫人员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来阻止生物入侵。万一出现无意的引入,应立即采取快速有效的行动来根除和控制。主要措施有生物防治、化学防治、人工机械防治的方法。人工打捞和机械铲除不但耗资巨大,且在某些自然条件下难以实施。大量施用化学药剂,不但成本高,还使入侵生物产生抗药性,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生物防治是一条经济有效的途径,是从入侵生物原产地引进有效的天敌防治入侵生物,但外来天敌的引进与释放也涉及安全性问题,也是新种侵入问题。 所以,必须从地理的角度,即用系统的、综合的方法来对付入侵种。如果一些物种一时还不宜采用根治方法,则应采用控制的方法,以抑制入侵者种群的发展,减轻其所引起的危害。 由于认识到生物技术有可能对人类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又无法确切知道这种影响到底有多大,所以才使人们对越来越关注生物安全问题。目前生物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为了达到趋利避害的的目的,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在积极发展生物技术的同时,也在积极进行生物安全方面的研究,并制定、发布和实施了一些生物技术安全方面的法规、条例、指南和规定。美国从70年代就开始关注生物安全问题,制定、修改了有关法律;加拿大从1985年开始制定了有关法规;欧盟于在1984年成立协调委员会,协调相关的技术政策,欧洲各国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制;印度、埃及、印尼、巴西、智利等国也都发布了管理法规。

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论文疫情

明确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将有助于形成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政策、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法治和国家安全治理的不断丰富与发展,我们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阻击战,必将推动对中国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进一步反思和改进,特别是要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领导指挥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国家储备体系、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等方面积极作为,逐步构建生物安全领导(决策)体系、生物安全组织协调体系、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生物安全监督体系和生物安全法治体系等,不断完善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扩展资料:从国家安全理论来看,国家安全事件的认定有3个标准:涉及国家利益特别是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危险和威胁的存在、官方认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这个论述丰富了国家安全体系的内容要素,完善了国家安全体系的顶层设计,同时也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明确了路径。参考资料:人民网-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意味着什么

1、确保生物安全,要重点突出“依法防疫”。不论是疫情防控吃紧的阶段,还是疫情预防时期或者疫情防控结束之后,任何时候防疫工作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防疫工作不讲法,必然就在无形中增加了防疫工作的风险性。能否具有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防疫工作的开展能否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有效支持。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上不去,依法防疫工作就无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2、通过科技手段来了解病毒等微生物的习性以及通过制度化的隔离措施来保护人类免受病毒的侵入,这些人为措施都是人类为了保障自身的健康和生命采取的应对自然灾害的“安全措施”。3、关注“生物安全”问题,特别是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角度来认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扩展资料从维护生物安全的角度来认真地对待病毒可能给人类生命和健康造成的危害是迄今为止能够被防疫实践证明最有效的手段。所以,面对病毒侵入可能给人类造成的巨大侵害,如果人类社会能够高度重视和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特别是政府和社会公众都能增强自身应对病毒等微生物侵害的“安全意识”,那么,纵然发生了再大、再迅猛的未知病毒侵害疫情,人类社会也能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未知病毒何时出现、会造成多大的危害,这是目前人类科技能力尚不能完全掌控的事情。所谓的特效药和疫苗也不是按照人们主观意愿随时可以产生的,但是,人类面对可能出现的未知病毒等微生物的侵害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则是可以通过制度和规则来实现的。

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论文题目

明确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将有助于形成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政策、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法治和国家安全治理的不断丰富与发展,我们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阻击战,必将推动对中国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进一步反思和改进,特别是要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领导指挥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国家储备体系、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等方面积极作为,逐步构建生物安全领导(决策)体系、生物安全组织协调体系、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生物安全监督体系和生物安全法治体系等,不断完善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扩展资料:从国家安全理论来看,国家安全事件的认定有3个标准:涉及国家利益特别是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危险和威胁的存在、官方认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这个论述丰富了国家安全体系的内容要素,完善了国家安全体系的顶层设计,同时也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明确了路径。参考资料:人民网-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构成要素,是国家安全学理论中讲到的资源安全的有机构成部分,是资源安全的构成要素。生物安全在本意之外,还经常被用在“生物技术应用安全”的含义上,从而使生物安全成为科技安全的内容。与资源安全一样,科技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基本要素、一级要素,其下也包括许多二级要素、三级要素。如果有的国家把生物技术应用到军事领域,制造出“生物武器”,特别是所谓的“基因武器”,那么生物武器安全、基因武器安全,就成为军事安全的重要内容。生物安全方面的主要问题,并不是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构成要素处于什么位置,而是生物及其基因对人民、国家和人类的影响、威胁和危害,特别是如何克服或减轻生物问题对人类和国家生存发展的冲击,如何保障自然生物和基因在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方向上的存在和发展,特别是如何保障生物技术、基因技术的开发利用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法:(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六)应对微生物耐药;(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生物安全一般是指由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威胁,及对其所采取的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基于生物技术发展有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人们提出了生物安全的概念。生物技术或基因工程产品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如吃的转基因食品、氨基酸﹑维生素、药物,穿的转基因棉花,用的各种各样的基因工程酶制剂﹑增稠剂﹑有机酸﹑乳化剂,表面活化剂﹑食用色素﹑食用香精及调味料、合成靛蓝、限制性内切酶等都无不渗透着基因工程的作用。基因工程有着巨大的应用前景,如今世界各国对基因工程研究及其产品的应用已有了高度的重视,实际上就是涉及“生物安全性”问题。生物安全性,简单说,就是生物体对人体及生态系统是否安全,一般特指生物体经过基因工程改造后对人和生态系统是否还依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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