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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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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论文集

法学体系为逻辑缜密的层叠结构,体现了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因此,关于法学专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有着法律制度和学科范畴的理论建构。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体现出较大的差别。一、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法学论文的写作要求:(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二、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三、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1)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2)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3)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4)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5)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我帮你,把具体的题目告诉我。

国际社会那些天天盼望中国衰落的人们,做空A股、唱衰中国经济的闹剧越演越上劲了。他们以为凭借着颠覆别国的能耐,要把中国经济搞得像前苏联垮台时那样一落千丈也只是举手之劳。依我看这种愿望并不容易实现,理由有很多,最主要的:一是中国有13亿人民的需求在,经济就不可能衰落!13亿人天天要吃的,要穿的,要住房子,要出行,要想过上发达国家富裕阶层一样悠闲、便利、富足的生活等等,这些基本的需求,就是巨大的发展动力,而且是一天也不可能停止的;二是经过30年的经济改革,中国的经济基础远远超过前苏联垮台时的局面;人民充分享受到了经济建设带来的福利,也积累了庞大的财富,有能力也有意愿推动国家和经济继续发展继续进步,不会因为你在某些领域搞颠覆就放弃建设自己的国家;三是中国政府即便不能及时识破你的颠覆阴谋,斩断你的颠覆魔爪,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不会变,决心不会变,领导人民走向繁荣富强的责任心不会变,决不会坐视中国经济的衰落,也有能力带领中国冲破艰难险阻,走向新的辉煌!近日出台的 国务院 “ 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的 十点意见”就是有力的证明!   但是,在金融海啸带来的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和西方列强损人利己、不断破坏搅局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很难长期支撑。如果没有拉动整个中国和整个世界走出低迷的强大引擎,全球经济都会有一个很长的徘徊期,在徘徊期间难免不出现方向模糊、市场萎缩、失业增加、增长减速、信心受挫、社会燥动的局面。因此,寻找拉动全局增长的引擎,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面前有没有这样的强大引擎呢?根据我们的深入研究,发现这种引擎还是有的,而且摆在我们面前的能够拉动中国经济再创辉煌的强大引擎至少有三个,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这三大引擎。       一、 拉动全局走出低迷的引擎——建国际开发走廊   引领产业发展方向需要重大举措是不争的历史定理。不管是19世纪末美国的西部开发、战后各国的科技园区和工业走廊建设,还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沿海的特区建设,都一再证明了这一定理。这种举措往往需要一个核心,才能聚焦各类产业优势,带动各行各业的全面发展。我们前30年拉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就是特区建设。深圳、珠海、厦门、浦东四大现代化都市的建设,拉动了所有产业的全方位发展。实际上充当了拉动国家经济进步的引擎。没有这几个聚焦产业发展的引擎行不行呢?答案是:不行!其后的西部大开发,东北大开发,环勃海大开发为什么效果不明显呢?问题在于它没有焦点,没有核心。几个广袤的地区要想平衡上升全面跟特区一样快速发展是不太可能的,它只能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关键是如何来选好这个点。之所以全国人民对4万亿的投资好象聆听别人的故事一样,引发不了投身建设的激情,问题也还是出在“焦点”上。因为你的投资没有重点突破,只是简单的添灯油战术,很难给产业指明发展方向,很难让民众看到就业的出路。   那么,今天拉动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走出金融海啸阴影的引擎又在哪里呢?   1 、建战略开发走廊,保全国经济持续繁荣   2008 年我作了一个专题研究,有两个重要发现:第一是发现再设深圳、浦东那样的开发点,辐射效果有限,既难确保全国的平衡发展,也不足以带动全国;第二是发现不与国际社会联动,不足以拉动全世界。没有世界经济的复苏,就不可能有我外向型经济的复苏。于是设计了一条由东南沿海至西北边陲的战略性“万里开发走廊”,以拉动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东起台湾台南市,西至中巴边境的明铁盖。即:由东经08`43``度北纬23度,经东经08`7``度北纬28`47``度,至东经25`3``度北纬51`度。全长4600公里,斜跨整个大陆腹地和台湾海峡。途经十个省,百余个县市。12345678下①页更多相关文章: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三中全会:新一轮改革的战略起点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权力结构理改革开放论文:重建公民社会当代中国政治体制与社会改革的微观路径中国经济改革论文:当前金融改革战略和路改革开放论文:中国观念变革的战略路径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及路径探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战略与路径

朋友,自己写吧,我也是和你一样的问题、、、

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

张明楷算一个

格老秀斯、孟德斯鸠、杰里米·边沁、萨维尼、霍姆斯、韦伯、庞德、哈特、德沃金、波斯纳

自然法学说的由来  自然法学说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几乎贯穿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全过程。从古希腊、古罗马到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无不涉及自然法问题。或者说,在近两千年的历史中,自然法学说是西方法学中一脉相承经久不衰的理论。因此,认真研究这一理论,对分析、批判和借鉴资产阶级法学具有重大意义。 自然法学异源于古希腊哲学。著名的自然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便提到自然法与人为法,并认为法是战争的产物,将法归结为永恒的产物。(公元前六世纪 )他甚至初步指出自然法与人为法的区别,但没有作进一步的论证。但后来,诡辩学派代表人物普罗塔哥拉又对此作了阐述,认为法律起源于自然状态,是正义的表现。苏格拉底在此基础上,正式把法律分成两种:一是制定法,一是不成文法。并指出法是市民的行为准则。不成文法是人类行为的准则,是神的立法,而人的立法必须服从神的立法。他的学生柏拉图,尤其是他是徒孙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正式从法学的角度提出和论证了自然法的基本思想,但不系统。 率先把自然法系统化的是古罗马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法学家西塞罗。他的名作《法律篇》是系统阐述自然法理论的代表作。他不仅给自然法下了定义,而且把它同理性、正义联系起来,并指出理性与正义均源于自然。他认为,自然法永世长存,万古不变,是绝对正确的;而人定法(制定法)则有两种情况:凡符合自然法原则的人定法是正当的法律,否则就不是法律。西塞罗把自然法理论推向其发展史上第一个高峰,而是古希腊思想家、法学家集体智慧的结晶。但这一时期的自然法理论有明显的局限性:一是最后把自然法与神联系在一起;二是没有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尽管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在他们对自然法极为重视,而仍然是“空中楼阁”,从而使他们的自然法理论只能成为一种文化遗产。 中世纪是整个法学的衰落时期,与其它社会科学一样,法学成为神学的“附庸”与“婢女”。但神学家们没有忘记自然法这一概念,经过他们的精心设计,毫不掩饰地把自然法披上了神学的外衣,公开提出自然法从属于他们所讲的上帝创造的永恒法,大大降低了自然法的地位。在他们看来,只有永恒法彩色至高无上的法律,它渊源于神的智慧,就是说,只有神才能使法律、正义、理性统一起来。 古典自然法学派 古典自然法学派形成于17-18世纪,创始人为格老秀斯(荷兰)、主要代表人物有:洛克(英国)、孟德斯鸠(法国)、卢梭(法国)、汉弥尔顿(美国)、杰弗逊(美国)等,这些资产阶级思想家,继承了历史上自然法学说的某些观点,以唯心史观为理论基础,并形成了古典自然法学派。格老秀斯宣称:“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正义的标准”;他给自然法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自然法是真正理性的命令,是一切行为善恶的标准。”他心目中的理性、正义与古希腊的自然法学说有所不同,他把理性从天上引到了人间,即他讲的理性是指人类的理性,而不归结于神。更可贵的是,古典自然法学派把正义、理性同资产阶级民主、人权、法治联系起来,并成为了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武器。他们还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的观点: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 法律理性论。自然法学说的基本原则,就在于认定除国家制定的实在法(行为法)之外,还存在一种凌驾于实在法之上的“超法律”的自然法。他们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是实在法的基础,是监督实在法的手段。自然法学不同时期的代表人物,都把自然法与理性联系在一起,但归宿不同。古希腊把理性归宿于自然,中世纪把理性、正义渊源于神,而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则归结于人类。他们认为人类理性之中就有自然法,因此,凡是有理性的人类都要自然法的支配。 天赋人权论。天赋人权论首先是格老秀斯提出来的,洛克把它加以系统化,潘恩等人在《独立宣言》和《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把它加以规范化;其主要内容有:1)人权是天赋的,与生俱来;2)人权的基点是个人;3)人权是抽象的,超阶级的;4)人权主要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和财产权,而财产权是核心。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又增加了新的内容。 社会契约论。这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基础,霍布斯、洛克、卢梭都先后系统地论证了这个问题,尽管他们各自讲的理由不同,但结论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在自然状态下,人们订立契约,建立国家,并让出一部分权利赋予国家,由国家来保护每个公民的人权。他们的后继者又把社会契约论扩展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主权在民论。这是“天赋人权论”和“社会契约论”的引伸和发展。按照卢梭的说法,由于人们把一部分权利转让给国家,并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他们放弃权利,因此,人民在国家中应该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是属于人民,人民可以更换政府。在此基础上,卢梭提出 了“主权在民”或“人民主权”的理论,他指出:“人民主权”应包括如下原则:(1)主权不可转让;(2)主权不可分割;(3)主权不可代表;(4)主权至高无上和不可侵犯。 法治论。自然法学派主张建立法治国,强调法律至上,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依法办事,强调权力制约,并把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政治体制。 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评价 古典自然法学派是西方法学中影响最大时间最长的法学流派,特别是 20世纪以来,成为了西方三大派别之一,在世界范围内曾一度广泛传播: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论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武器,对推翻封建专制和神权政治起了巨大的作用。 古典自然法学派关于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等理论。既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又对社会的发展,对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一定借鉴作用。 自然法学派的的理论基础是唯心史观,它所谓的“人类理性”、“天赋人权”都有历史的局限性和虚伪性。 自然法学说的复兴 19世纪,随着资产阶级政权的巩固和阶级斗争的新的要求,自然法学派逐渐被历史法学派所取代,分析法学派也随之兴起。 但到20世纪,自然法学派又出现“复兴”的局面,德国法理学家斯塔姆勒提出“内容可变的自然法”学说。他认为法律在逻辑上应先与社会和经济现象而存在,不是经济决定法,而是法决定经济。他把法区分“正当的法”与“不正当的法”,并认为“正当的法”是由“不正当的法”演变与发展而成。他所谓“正当”与“不正当”,不在于法的内容,而在于法的形式。只要法的形式与所定的标准相适当即为“正当的法”。 “复兴自然法学派”大致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法学家信奉天主教义,亦称新经院主义法学派,其代表人物是法国的马里旦,他认为私人占有财富属于自然法,而“自然法之为法,是因为它是对于永恒法的分有。”另一部分法学家虽不公开站在宗教立场上,但提倡理性服从信仰,把自然法解释为一种理想的永恒的正义,如意大利法学家迭尔维寇。 二次世界大战,自然法学派的观点进一步被重视,尤其通过几次大论战:如富勒与哈克,哈克与德沃金,使自然法学派威信大增。 自然法学在其发展的历史中,大致经历了自然主义自然法学、神学自然法学、理性自然法学和新自然法学四个发展阶段。 新自然法学的特点 自然法学的复兴严格地讲,应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有下列特点: 强调人权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新自然法学派有两个支派或者说有两个发展方向,即世俗的与神学的,但他们都强调人权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如威玛政府的司法部长拉德勃鲁赫认为,法律必须有绝对的价值准则,否认人权的法律是“绝对错误的法律”。他指出实证主义有利于法西斯政权对权力的滥用。他这些法律观点,德国战后审判法西斯分子起了重大作用。但拉德勃鲁赫毕竟是一个相对主义者,是一个典型的不可论者,这当然应予以否定。马里旦是新自然法学神学派代表,提倡以基督教教义改造社会。他们突出特点是强调人权,并专门写了一本《人权与自然法》的名著,认为应用人权制约国家的权力。 强调当代资本主义的价值观。新自然法学派不是简单重复自然状态、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等说教,而是保留旧的形式,赋予新内容,或者干脆放弃一切虚构,直接强调法律对道德的依赖性。这方面的突出代表是罗尔斯的正义论和德沃金的权利说。德沃金认为,个人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是法律规定而且是不限法律规定而存在的。 新实证分析学派的影响。新自然法学派开始重视法的形式因素,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富勒。他提出了“程序法自然法”理论,认为,一个真正的法律制度包含着固有的道德性,即法的内在道德,亦称法制原则,是一种特殊的、扩大意义上的程序道德,包括:(1)法律的一般性;(2)公开性(3)非溯及既往;(4)法律的明确性;(5)避免法律中的矛盾;(6)法律不应要求不可能实现是事情;(7)法律稳定性;(8)官方行为与法的一致性。 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拉德勃鲁赫(RadBruch),法国的马里旦美国的富勒、德沃金和罗尔斯。 对自然法学派的评价 自然法学派在西方法学中一脉相承,流传至今,是当今西方三大派别之一。在西方法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论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武器,对推翻封建专制和神权政治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自然法学派,关于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等理念的提出既是人类进步和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又推动社会的发展。对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一定借鉴作用, 自然法学派的理论基础的唯心史观,它所谓“人类理性”“天赋人权”都有历史的局限性和虚伪性。 社会法学派 概说 社会法学派亦称社会学法学。这一学派的含义相当混乱,大体上有两种解释:一是用社会学的观点与方法研究法律,研究法律同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特别是研究法律的社会效果与目的;一是指法律强调社会利益,提倡“法律社会化”。 在20世纪初,这两种解释还是有意义的,因为第一种说法尽管主张用社会学的观点与方法研究法律,但他们仍然强调个人利益和个人自由。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法律社会化”已占绝对优势,上述两种解释实际上已经趋向一致。 本来,社会学法学、社会法学和法律社会学三个概念是一致的。当然,由于研究者本人是法学家还社会学家,其研究的重点和角度是不同的。一般讲,法律社会学是“陈述性的”而社会学法学是“规定性的”,意思是说法学家着重于法律规定,社会学家侧重于陈述有关事实。 从社会学法学的发展历史来看 ,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早期社会学法学。它产生于19世纪的后期,其创始人是法国的孔德。孔德又是实证主义的创始人。早期社会学法学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法律,诸如生物学、人种学或心理学等等。如英国的社会学家斯宾塞(Spencer)便以生物学为依据,认为社会与国家如同生物一样,是一个有机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生存竞争和强存劣汰,法律的任务在于保护个人自由,一个人只要不妨害他人同样的自由,就可以从事他所愿意的任何活动。奥地利社会学家普洛维奇认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种族斗争,国家起源于较强的原始民族,对较弱的原始民族的征服,随着国家的出现就形成了国内的阶级之间的斗争以及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法律是统治集团通过国家权力对被统治集团进行统治的工具。还有法国的社会学家塔尔德和美国的社会学家沃德,将法律解释为心理现象,从而创立早期社会学法学中的心理学法学。 现代社会学法学。它又分为两大派,即美国学派与法国学派。法国学派又称欧洲学派,其代表人物是奥地利的社会学家埃利希,他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和判决,而社会本身,应该是“活的法律”,他不同于制定法,而是社会组织的内在秩序。美国现代社会学法学的创始人是著名法学家庞德(以后专节论述) 早期社会学法学与现代社会学法学的重大区别有:(1)现代社会学法学不仅主张用社会学的观点与方法研究法律,而且特别强调法律是社会效果与社会目的;(2)早期社会学法学强调个人利益个人权利,现代社会学法学强调社会利益;(3)在解释法律方面现代社会学法学不是从生物、人种、心理某一角度而是综合各门学科加以解释。 此外,还有一些现代西方法学派别与庞德的社会学法学有一定差别,一般不称之为社会学法学,但从其基本趋向来看,仍属于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可列为社会学法学的支派。如法国的法学家狄骥创立的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德国的利益法学等等。 分析法学派 分析法学派的由来与发展 分析法学派是19世纪西方法学三大派别之一,曾长期在英国占统治地位。现在,它仍然被认为是西方法学“三足鼎立”的一家。 分析法学派大致历经两个大的历史阶段,即以奥斯丁为创始人的早期分析法学派阶段和以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派阶段。 分析法学派产生于英国,这并不是偶然的,而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妥协性在法律方面的直接后果。奥斯丁的主要观点有: 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并以此引伸出“义务、制裁”为法学的基本范畴。在他看来,法律只有是一种命令,才能得到实行;如果仅仅是“告知”、“希望”,实际上是很难得到遵守。他认为,法律作为一种命令,只有来自主权者才有实际意义,才可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律与道德没有联系,即划分实在法与理想法。在他看来。法学就是研究法,“恶法亦法”,也属于研究范围。 他认为法律有两种,应当法和实在法,法理学的任务在于研究实在法,从而开创法学领域实证研究和形式主义风气。 毫无疑问,奥斯丁的观点与自然法学派的观点是矛盾的;同时,他将法律与道德分离是荒谬的;但他提出法学应研究实在法有一定价值,在客观上促进法学的发展。 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哈特(Hort),原为出庭律师,1952年由牛津大学教师升为该校法理学讲座教授,1978年退休。主要著作有《法律的概念》(1961年),《法律、自由和道德》(1968年)、《法理学和哲学论文集》(1983年)。 新实证主义法学是在论战中形成与发展的。战后哈特与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进行了三次大论战:第一次是哈特与美国法理学家富勒长达数年的论战;第二次的哈特与英国法官德夫林的论战;第三次的哈特同美国法理学家德沃金的论战。 1957年4月,哈特在哈佛大学演讲时,作了一个《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之分》的报告,为法律实证主义进行了辩护,并对富勒等人进行了攻击,从而揭开了第一次论战的畜牧。富勒当即发表了《实证主义和忠于法律—答哈特教授》予以反驳。60年代,两人又各自出版自己的代表作---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和富勒的《法律的道德性》,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进一步批驳对方。这次论战实际上是西方法理学中传统的自然法学和法律实证主义两大派之争。分析法学认为,自然法学是一种形而上学,它研究的是理想的或正义的,而非实在的法律。自然法学则认为,实在法,通常指国家制定的法律,应符合代表某种正义、道德的自然法。 第二次论战的焦点仍然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具体问题是:法律是否禁止成年人同性恋的问题。法官德夫林主张禁止,而哈特根据自由派道德观点,认为不应该禁止。在争论中,有人支持德夫林,也有人支持哈特。 第三次论战是哈特与德沃金。德沃金对哈特的主要规则与次要规则提出异议,并阐明了原则、规则和政策的关系。

法学论文集PDF

《法学论文写作》百度网盘pdf最新全集下载:链接: 提取码:21vr简介:法学论文写作,有普遍的规范和共通的方法。《法学论文写作》作者在英国读书写论文时,曾在名师指导下受过专门的学术训练,此后在《中国社会科学》做过编辑,对于论文写作有深入的了解。本书分选题、文献、调查、论证、部件、行文、伦理七个部分,每部分从学生常见的问题入手,用通俗易懂且轻松有趣的语言,用详实的例子,细致讲解了法学论文的写作。《法学论文写作》对于法学本科、研究生以及博士生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法学论文集都在这分01法学理论 02国际法 03国家法、宪法 04经济法 05民法 06司法制度 07刑法 08行政法 找找看 没你要的?》我不信

法学体系为逻辑缜密的层叠结构,体现了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因此,关于法学专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有着法律制度和学科范畴的理论建构。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体现出较大的差别。一、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法学论文的写作要求:(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二、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三、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1)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2)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3)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4)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5)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警察法学论文集

论文类:“公安科技文献”,《警察科学文摘》1990年7月~1996年12月间月刊、双月刊;“烟雾防范技术”,《安全技术防范》1995年第3期;“代森锌误检案及其思考”,1995年《北京市物证技术学会优秀论文集》;“伪造货币检验”,1995年《北京市物证技术学会优秀论文集》;“脸部识别系统研究”,《安全技术防范》1996年第2期;“1998年物证技术学和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1999年1、2期合刊,第二作者;“票证防伪”,《安全技术防范》1999年第2和第3期;“1999年物证技术学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2000年第1期,第二作者;“电子数据与证据”,《证据学论坛》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2000年物证技术学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2001年第1期,第二作者;“浅议电子数据的证据地位”,《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2001年物证技术与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学家》2002年第1期,第二作者;“当事人主义下辩护律师的地位、权利及制度保障”,《法学家》2002年第3期;“经济全球化与刑事诉讼法制”,《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7月(第4期);“鉴定结论的证据地位及其质证、认证”,首发于《公安大学学报》2002年8月,第一作者;转载于《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2年第12期。“2002年物证技术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3年第1期,第一作者;“预断排除法则若干问题浅析”,载《法学家》2003年第6期,第一作者;2004年第3期《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全文转载。“2003年物证技术与侦查学学术研究回顾”,载《法学家》2004年第1期,第一作者;“2004年物证技术学与侦查学学术研究回顾”,《法学家》2005年第1期,第一作者;“超期羁押:成因分析及治理管见”,载樊崇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刑事审前程序国际学术研讨会专辑:刑事审前程序改革与展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作者;“物质转移原理及其发展:原理、复杂性及扩张”,《法学杂志》2005年3月(增刊),第一作者;“中国鉴定制度的问题与出路”,《证据学论坛》第9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物质可分性原理的评介”,《证据法学论坛》第10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作者;“物证收集的合法性问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物证比对样本的发现、收集、保管的研究”,《刑事科学技术研究论丛》第一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持续并创新:物证技术学与侦查学研究新景象”,《法学家》2007年第1期;“美国传闻证据规则的里程碑式变革”,载《证据学论坛》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程序和实质:鉴定结论发挥证明作用的双重保障——以物证鉴定为例”,《法学家》2008年第2期;“鉴定结论的专家论证及其他证据问题研究”,载《中国司法》,2009年第1期。“侦查机关强制采取物证比对样本的必要性及合法化路径研究”,载《证据科学》,2009年第2期;“《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评析”,载《证据科学理论与科学——首届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著译类:《刑事证据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参译者;《中国税收法制论》,中国税务出版社1997年版;参写者;《证据调查》,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参写者;《物证技术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参写者;《证据调查实用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参写者;《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物证技术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二副主编,参写者;《司法鉴定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参写者;《刑事审判认证指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参写者;《司法鉴定概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丛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参写者;《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参写者;《刑事证据大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参译者;《刑事司法大趋势:以欧盟刑事司法一体化为视角》,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参写者;《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漂移的证据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一译者及初稿审阅者;《证据调查》(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参写者;《中国侦查学物证技术学发展报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参写者;《公安学论丛》,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参写者;《法学教学参考书:刑事诉讼法资料汇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参写者;《“十一五”规划教材:简明证据法学教程》,副主编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证据学论坛》第13卷,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物证技术学》(第3版),第一执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证据学论坛》第14卷,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电子证据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参写者;《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核心课程教学参考书:刑事诉讼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参写者;《物证论——从物证技术学层面及诉讼法学的视角》(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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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理论文集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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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书法论文选》

1949年2月6日生于浙江省嵊州市鱼岩头村。1962年6月嵊州小柏中心小学毕业。1965年6月嵊州上东中学初中毕业。1968年12月嵊州黄泽中学高中毕业。1969年10月应征入伍,服役上警部队。历任文书、放映员、班长、排长、干事等。在沪期间曾求师周志高先生,听课周志高、翁开运、周慧珺等。197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转业至杭钢。历任宣传干事、厂报编辑、党委秘书等。1983年2月至1985年2月浙江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学系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干部专修毕业。获浙江大学钢笔字比赛一等奖,获浙江省大学生钢笔字比赛一等奖。1984年获全国首届青年钢笔书法大赛一等奖。参与成立中华青年钢笔书法协会,当选为常务理事;参与创办《中国钢笔书法》杂志,任特邀编辑。发起并合作书写《唐诗三百首钢笔字帖》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成为当时有名的畅销书。拜师姜东舒先生。1985年任杭钢炼铁分厂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获全国首届硬笔书法大赛一等奖;获中国冶金职工美术摄影书法展铜牌奖。1986年参加中日钢笔书法艺术交流活动,接待柴田木石、三上秋果等。1987年任杭钢炼铁分厂党委书记。任杭钢书法协会主席。1987年、1988年、198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杭钢厂级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撰写论文多篇,其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想工作浅论》获1987年厂和省级优秀论文,《提高企业凝聚力》获1988年厂优秀论文。1988年获“兰花杯”全国钢笔书法精英擂台赛金杯奖。中华青年钢笔书法协会经浙江团省委批准改名为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当选为副主席。合作书写《学生钢笔字帖》,河北美术出版社出版。1989年书写《孙子兵法钢笔字帖》,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中央党校思想政治工作研讨班结业。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浙江企业家》1990年第四期以《一个受群众信赖的党委书记》为题作人物专题介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0年调任浙江青年报总编辑。被评定为政工师专业技术职称。1991年第9期以《上下同欲者胜——记杭州钢铁厂炼铁分厂党委书记王正良》为题作优秀人物介绍。书写《王正良书唐诗一百首钢笔字帖》,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当选为共青团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当选为第八届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主编《锦绣中华硬笔书法》10册/套,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书写《中学历史课文钢笔字帖》,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书写《青少年座右铭硬笔字帖》,福建少儿出版社出版。1992年书写《书圣故地金庭古代诗选》、《书圣故地金庭近现代诗选》,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1993年调任浙江省团校党委书记兼校长。主编《中国钢笔书法十年大观》,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主编《青少年硬笔练字丛书》7册/套,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编著《王正良钢笔书法》,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编著《古今行书字帖》,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书写《中国古文经典系列钢笔行书字帖》,广西美术出版社出版。创办“东方鹰”全能秘书训练营。1994年任浙江省团校调研员。被评定为书法艺术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入编《中国当代名人大典》,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1995年成功举办第六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主持组委会日常工作,主持评委会日常工作,主持评审工作。得到陈金义企业赞助,冠名“金义杯”。王芳、卢展工等一大批领导出席发奖大会。自学考试通过“艺术心理学”、“艺术理论专题研究”、“剧作家研究”、“中国电影史”等四门研究生课程。1996年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硬笔委员会副主任,调任《中国钢笔书法》主编。毛笔书法作品被中国军事博物馆正式收藏。1997年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率中国硬笔书法代表团访日,主持举办首届中日硬笔书法作品联展。主编《中国蒙学篇钢笔字帖》10册/套,广西美术出版社出版。参加书写《标准钢笔字典》,河南美术出版社出版。毛笔书法作品被香港石景宜文化艺术馆收藏。1998年申报成立中国钢笔书法杂志社事业单位,得到浙江省编制委员会批准,任总编辑。受聘担任浙江省团校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主持召开(嵊州)第二届中国钢笔书法理论研讨会,使中断了10多年的硬笔书法理论研讨会重新启动。主编《当代中国硬笔书法21家》,浙江科技出版社出版。与日本书道院长石川芳云先生联合主编《中日硬笔书法精品集》,浙江科技出版社出版。1999年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主持组委会日常工作,主持评委会日常工作,主持评审工作。得到香港百乐金笔集团赞助,冠名“百乐杯”。主编出版《第七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鉴赏集》,西泠印社出版。编著《中国钢笔书法教程》,杭州出版社出版。书写《新概念行书习字字帖》,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2000年主持召开(烟台)第三届中国钢笔书法理论研讨会,提出“确定硬笔书法史,建立硬笔书法学,构建硬笔书法理论体系”等研讨课题。主编《中国硬笔书法通用教材》4册/套,西泠印社出版。入编《中华翰墨名家作品博览》,人民画报出版社出版。2001年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主持组委会日常工作,主持评委日常工作,主持评审工作。得到江西三清山管委会等大力支持。获国务院发展中心,中国环保总局颁发的“国粹奖大奖”。入编《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出版。编写《唐诗、宋词、元曲钢笔字帖》3册/套,广西美术出版社出版。编著《王正良书法》作品集,西泠印社出版。书写《兵书现止行书字帖》2册/套,浙江科技出版社出版。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评定毛笔书法作品价格为行书3600元/米2。2002年主持举办第二届中日硬笔书法作品联展,接待日本硬笔书法访中团岩佐、健詹、芳云、石川等一行20多人。出版《行书强化训练名家钢笔书法教程》,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率中国硬笔书法代表团第二次访日。主编《第八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作品集》。受聘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书画社顾问。2003年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主持评委日常工作,主持评审工作。得到台州爱华房地产公司赞助,冠名“爱华杯”。主持召开(乐山)第四届中国钢笔书法理论研讨会。入编《中国当代艺术家》,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撰写论文《团结起来,与时俱进,为完成硬笔书法的历史任务而奋斗》、《我的硬笔书法审美观》、《关于建立硬笔书法学的思考》,分别发表于《中国钢笔书法》2003年第1、2、3期。主编《中国钢笔书法教材》4册/套,中国美术出版社出版。书写《毛泽东诗词钢笔字贴》上海交大出版社出版。2004年参加中国嵊州首届国际书法朝圣节,并主持其中王羲之学术研讨会。《关于建立硬笔书法学》论文被《世界文艺》2004年第2期转载。书写《玫瑰缘钢笔字帖》,上海交大出版社出版。录制《钢笔行书2500常用字电视教学片》,浙江电子音响出版社出版。主编《第九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作品集》。作品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收藏。入选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组成员,加入中国国际文艺家协会。2005年联合主编《中国硬笔书法理论文集》,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编写《名家经典钢笔教程》3册/套,四川天地出版社出版。获2005年百名中国书画家称号,获首届中国文艺金爵奖。编写《王正良钢笔行书字帖》,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表《怀念启功先生》文章,发表《杭钢铁流》文章。2006年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钢笔书法大赛,主持评委会日常工作,主持评审工作,得到浙江湖州南浔区政府、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等单位大力支持,冠名“魅力南浔杯”。一大批领导到会颁奖。主持(葫芦岛)第五届中国钢笔书法理论研讨会,得到当地政府和各界热情支持。发表《就中国钢笔书法大赛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见2006年第10期《中国钢笔书法》。获文化部中国艺术品投资交易管理中心颁发的上市艺术家证书。获中国民族书画艺术家500强荣誉称号。获人民书画艺术家荣誉称号。入编《祥和中国》,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2007年转评为副编审专业技术职称。撰写《中国文字史,中国书法史,中国硬笔书法史》,发表于2007年中国钢笔书法第10期,并于同年应邀赴日本以此题作学术报告。率中国硬笔书法代表团第三次访日。创作硬笔书法佛经长卷和硬笔书法古文名篇册页。为嵊州独秀山大明寺书写“大雄宝殿”巨匾,参加宁波雪窦山万寿禅寺奠基典礼。主编《第十届中国钢笔书法作品集》。被评为全国最具增值潜质一百位书法家之一,被评为2007年度中国时代人物之一。作品参加俄罗斯中国文化节中国书画家邀请展,并被俄罗斯莫斯科中国贸易促进会收藏。被评定为编审正高专业技术职称。2008年1、书写中华汉字巨作,四尺对开斗方共60只,书写所有汉字共85568字。此作已被嵊州市政府制成丝织品长卷国礼产品。2、6月13日赴北京,结束中国硬协长期的诉讼纠纷案。3、任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理事,杭州市书法家协会理事,浙江省钱江书法研究会秘书长。4、为龙泉宝剑题词。5、为一些名胜景点题词。2009年1、2月6日光荣退休。2、三月参加嵊州国际书法朝圣节。3、向四川汶川地震捐赠作品。4、五月在浙江展览馆成功举办王正良六十岁书法成果汇报展。5、出版《王正良书法》、《王正良硬笔书法》作品集。6、七月在山东临沂成功举办王正良书法展。7、作客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队,赠送书法作品、著作,获赠中华第一刀袖珍藏品。8、接受新华社专访。9、八月在浙江金华成功举办为了下一代文化传承王正良书法展。10、中央电视台拍摄《为了下一代的传承》王正良专题片,播出时间为45分钟。2010年1、应邀为中央电视台书画频道作硬笔书法电视教育节目,日课/365天。2、中央电视台作名家专访节目。播出时间27分钟。3、山东临沂王羲之故居书法碑廊书法作品上碑。4、为收藏家书写钢笔书法作品收藏品。2011年在温州成功举办“为了下一代传承王正良书法展”。正式被聘为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特聘教授。应邀参加“‘书画频道进万家’全国书画名家作品展”进深圳及其系统活动。在书画频道作“珍品收藏”节目。应邀参加书画频道与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楹联协会联合举办的迎新春系列活动。为辽宁天然寺书写寺名及一系列重要牌匾。2012年主编《硬笔书法经典丛书》,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重播王正良硬笔书法教学节目。参加书画频道举办的书画名家鄂尔多斯交流活动。参加书画频道进万家走进沂蒙及其系列活动。参加第十届中国临沂书圣文化节系列活动。应邀以大德贵宾身份参加宁波溪口大慈禅寺开光仪式,《心经》作品被该寺收藏。2013年应邀以贵宾身份参加中央电视台2013年春节“大美之春”联欢晚会人民大会堂现场录制。参加书画频道进万家走进三亚及其系列活动。2013年6月29日当选为浙江省钱江书法研究会会长。应邀去海南岛为企业家书写巨幅作品《兰亭序》。任书法报第五届中小学生硬笔书写现场决赛杭州赛区评委会主任。申请担任浙江省文史馆馆员。2014年一月应邀以贵宾身份参加中央电视台2014年春节“大美之春”联欢晚会人民大会堂现场录制。入选《百联迎春》全国名家邀请展,入编作品集。三月硬笔书写教学节目书画频道再次重播。五月在葫芦岛举力“王正良师生书法展”暨弟子拜师仪式。“王正良书法艺术馆绥中馆”筹建。任书法报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硬笔书写现场决赛广州赛区评委会主任。八月参加书画频道进万家走进通渭系列活动。九月完成为葫芦岛天然寺组织和书写阿弥陀佛四十八愿碑书法作品。入编《中国老年大智慧》典集。入编《中国梦军民情出画精品集》。十一月硬笔书法界老同仁乐山聚会。十二月王正良书法艺术微官网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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