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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制度论文题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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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制度论文题目怎么写

我国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  摘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经作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提上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对于我们国家,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解决全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面临的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关键词:环境问题 可持续发展  人类有史以来不断改变自然环境,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人类借助技术工具改变了地球的许多自然特征。他将林地和草原改造成为农田,使江河变成湖泊和水库,用于灌溉或用于水力发电。人类还通过给沼泽地排水、凿石劈山、修建公路和铁路等方式,改变了地球的面貌。  然而,人类改变自然环境并不总是带来有益的结果。今天,空气和水的污染给地球的健康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危害。每天机动车辆的排气管排出成千上万吨废气。工厂释放的烟雾污染了工业区和周围乡村的空气。水污染同样有害,海洋的整个生态平衡正在受到破坏,工业废水已使许多河流的生物死亡。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国民生产总值也一跃到了世界第三。但是在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2002年,中国环境可持续指数在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中居第129位;2004年,在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中居第133位,环境形势异常严峻。  现在,环境保护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我们知道,对环境的大规模破坏已经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对这些问题漠不关心将意味着自我毁灭。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法律来保护环境。不然的话,人类势必遭受因其不关心生存环境而引起的严重后果之苦。  我国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以下三个方面引起:  第一,片面追求经济价值忽视生态价值引起的环境问题。工业发展产生的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引起的污染;  第二,植被的迅速减少引起的环境问题。为了保证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过度地开垦,使土地退化异常严重。  第三,城市发展而引起的环境问题。一系列的由于城市发展环境问题给人们生活生产带来诸多不便。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环境的进一步恶化。采取下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环境问题。  第一,转变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将传统的生产模式“资源——产品——废物”转变为循环经济生产模式“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传统的生产模式经济发展越快,付出的环境代价也越大,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产生的废物还占据耕地,影响土质,降低农产品产出。循环经济克服了这一缺点。将废物转变为“再生资源”,提高生产和生态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产出和产生最小的环境污染,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消费模式。  第二,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水平和运行效率。通过发展新科技,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的社会经济体系。即要求我国工业化要实现“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 ”,可循环的发展机制。通过发展科技作为支撑,建立人与环境和谐的科技体系。  第三,在节约的基础上,修复自然环境。发展节约型经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但要从本质上根除环境问题就必须在节约的基础上进行修复。在恢复植被过程中,强调利用自然规律,充分利用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结合局部的人工措施,达到恢复环境的目的。其中主要包括恢复森林、湿地、农田生态系统。森林、湿地对于缓解洪灾,防止干旱,涵养水源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提高认识,合理发展经济。很多人常常把发展简单的等同于经济增长,将经济增长等同于工业发展。在工业发展过程中,不合理利用资源,造成资源的浪费,过度地开发资源,使之趋于贫乏。要从根本上改变环境要从认识水平开始: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人类发展离不开自然,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且不可再生的,过度地开发与利用,必然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如海啸、地震、干旱、洪灾、疾病等。只有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平共处。  第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保护环境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颁布了《环境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一系列的法律,但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起步晚,立法水平有限,相关法律制度急待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一)完善立法,扩大法律保护环境的范围。将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和管理、对湿地的保护、电子垃圾的处理等其他还未纳入到法律规范中的纳入到立法之中。(二)完善环境责任制度,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增强环境保护各法的可操作性。(三)完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度。如完善环境保护中的公益诉讼。通过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来保护自然环境。  大自然是人类一切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来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是人类维护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前提,追求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才能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只有使科学发展观得到贯彻与落实,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

中国环境规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字数:2834来源:商业时代 2014年4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内容摘要:环境规制对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在设计中国环境规制绩效评价体系基础之上,运用非径向超效率DEA模型计算了中国的环境规制效率。研究发现:中国环境规制绩效存在区域差异,总体而言东部发达省份优于其他省份;中国区域环境规制效率整体上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倒U型趋势,横向比较发现东部地区的规制效率最高、西部最低;区域环境规制效率整体上呈现出收敛趋势,西部地区的地区差异最大,中部地区偏小。基于研究结论文章最后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规制 绩效评价 Super-SBM模型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建立特色的环境管理体系,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机构体制和法律规章。目前,中国节能减排体系已经构建了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在内的体系框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与环保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尽管“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能源消耗仍然偏高,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生态环境仍十分脆弱。2010年中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由此可见,在中国加速工业化阶段,这种环境规制体系对于加强环境约束、完善倒逼机制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已有研究文献将研究焦点放在环境效率上。Zhu和Scheel等人还提出一个倒数转换办法,把非期望产出的倒数作为期望产出处理(倒数转换法)。Seiford和Zhu(2002)提出寻找一个转换向量使所有负的非期望产出转变成正值(转换向量法)。Fare等人提出了一个基于弱可处置性和产出角度的方向性距离函数(方向性距离函数法)。此外,Tone(2003)提出了一个基于松弛测度的DEA模型处理非期望产出(SBM模型法),尽可能地考虑了由于角度和径向的选择造成的投入产出松弛性问题。根据已有学者验证, SBM模型属于DEA模型中的非径向和非角度的度量方法,它能够避免径向和角度选择的差异带来的偏差和影响,比起其他模型更能体现效率评价的本质(刘勇等,2010)。陈德敏和张瑞(2012)最早将环境规制具体手段作为考虑要素引入到计量模型中,探索不同环境规制手段对能源效率的影响机制。   本文在构建中国环境规制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采用更能体现效率评价本质的SBM模型,同时考虑充分效率排序问题,选取Sup-SBM模型计算环境规制效率,将环境规制手段作为具体考虑因素引入到效率测算中,计算2000-2010年中国环境规制绩效及其变动特征,以期为中国环境规制提供决策性参考。   环境规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设计依据   环境规制绩效可以用环境规制效率表示,也称环境管理效率和环境治理效率,一般是指国家在行使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从事管理活动时所获得的环境效益同所投入的环境治理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王晓宁等,2006)。在设定环境规制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时,需要具体考虑国家环境规制的体制,尤其是当前的环境规制制度框架(见图1)。所谓中国环境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是指从整体上看,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已具雏形,已远不是单项制度的“构件”的简单堆砌,而是一个由新老制度构成的并初具规模的有机整体。其中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收费等“老三项”制度产生于国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创时期,于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确立。“老三项”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尤其是在环境保护的开创阶段,对控制环境污染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巨大作用,被称为环境管理的“三大法宝”。 另外,构建环境规制绩效指标体系,还要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连贯性考虑,因此也必须遵从一定的原则。   (二)设计原则   设计中国环境规制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短期目标是通过将环境规制机构的效率结构系统中所涉及的所有领域的复杂关系简单化,用简化的评价指标获取尽可能多的评价信息,科学合理评估中国环境规制绩效。另外,完善的环境规制机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还应对政府效率结构的各个方面发生的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进行反应,由此发现阻碍和影响环境规制机构效率持续提高的不利因素,分析原因,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设计环境规制效率评价的长期目标是实现中国经济、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为使指标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设计时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和有效性原则。   (三)指标选择与体系构建   输入指标:本文在选取环境规制成本指标时,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以及数据的可得性,略去不可计量的政府环境规制成本指标,将环境规制的人力投入、物力投入与财力投入等可计量的政府环境规制成本指标作为环境规制成本指标,故以下将从环境规制的人力投入指标、物力投入指标与财力投入指标三个维度详细阐述环境规制的成本指标。   输出指标:政府规制的收益在经济上可分为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直接收益可以用货币形式计量,间接收益则是政府的活动对整个经济生活提供的一种方便,虽然很难用货币来直接测度,但是这种收益人们可以感受到。对于政府环境规制收益来说,多数专家学者对其指标的分类大都大同小异,这里笔者也不例外。以下将从环境规制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指标(动态指标)与环境规制完成后的环境质量指标(静态指标)两个方面来刻画环境规制的收益指标。   根据体系构建的目标、思路、原则,以及指标选取的结果,构建中国环境规制效率评价体系,如图2所示。   模型选择与指标说明   (一)Super-SBM模型   数据包络分析(DEA)是Charnes、Coopor&Rhodes于1978年首先提出的评价生产效率的非参数方法。传统DEA包括CCR、BCC模型,随着研究的深入,学术界针对研究对象输入与输出变量的不同,对DEA模型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传统DEA对效率测评的思想属于径向(radial)和线性分段(piece-wise-linear)理论,强调可处置性来确保效率边界或无差异曲线的凸性(convex),却会造成投入要素的“松弛”问题。如果不考虑投入要素的“松弛”的影响直接运用CCR和BCC模型,有可能造成对效率测评的偏误。为了解决传统DEA方法的估算偏差问题,本研究选用SBM模型(Slacks-Based Measure)。SBM模型由Tone(2001)提出,它是以松弛变量测度为基础的DEA效率分析法,可理解为利润最大化的一种分析技术。SMB模型以优化其松弛变量为目标函数,通过非射线方式,同时考虑投入项与产出项的差额来估计效率值,是非径向、非角度的DEA模型,其分式规划的形式为:

我们倡导:转变观念和思路,加强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发展观。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政府部门要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引导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引导、支持社会树立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的理念。以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实践和探索为起点,寻求适合国情的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为遏止气候变化不断恶化的势头,积极采取自主行动,从多种环节入手,节能减排降耗,减轻环境灾害,切实履行量化减排义务我们希望:加强科技创新,提倡低碳生活,建设生态环境。世界各国、全球企业应负担起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应对资源环境压力。以已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榜样,寻求经济发展新模式,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加大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的研发,加快节能环保和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发展低碳能源技术,推行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绿色GDP核算等研究,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低碳社会生活消费模式我们期待:开展低碳技术国际交流,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国际合作。加强政府间国际合作,进而推动企业合作,有序推进低碳生态产业转移,促进低碳和生态经济在全球的合理分布和共同发展。积极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探索清洁发展机制,推动全球统一碳交易市场形成,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碳定价权我们努力:推广发展低碳绿色金融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投融资途径,不断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将减排降碳纳入金融体系的服务范畴,制定和完善符合国情的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经济激励措施,利用碳金融体系的支撑使碳减排获得持续不断的融资,从碳减排权中提高能效及可持续发展的收益,努力争取全球低碳经济竞争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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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论文怎么写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人们要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就必须自觉的保护自然环境,爱护地球  大家都知道,由于人类向自然界过度的索取,已经导致了大自然无情的报复:台风、暴雨、暴风雪、洪水、干旱、虫害、酷暑、森林大火、地震等灾情不期而至  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一民少先队员,如果无视人类把环境破坏的严重性,不去保护环境的话,地球妈妈会伤心,老天会对我们进行处罚所以,我决定要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我国的用水面临着严峻的问题,所以我们要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比如:用完水后,要拧紧水龙头,以免造成“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浪费现象,如果发现水龙头坏了,要及时修理,避免损失大量的水,大家也别小看废弃的电池,因为一粒纽扣电池会污染 00吨的水,如果你把它扔到水里,水将无法饮用我们应该把电池收集起来,送往回收站,这样既可以避免污染水源,又使电池得到回收,一举两得大家不能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要行动起来呀!  不仅仅要节约用水,还要节省森林资源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覆盖率只有 %,相当于世界森林平均覆盖率的 %;全国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森林蓄积分别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和六分之一森林质量不高,平均每公顷蓄积量只有  立方米 ,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  这就是森林资源向我们发出的警报!我们要节约利用森林资源,首先,不能乱扔稿纸,也不拿没写过的纸张折飞机之类的小工艺品,更不要乱砍乱伐,任意践踏花草树木,要植树造林,爱护花草树木;不使用一次性的东西,如纸杯、木块等等在学校,我们要建立“绿色银行”,捡起以前丢弃的纸屑、小手帕等外出就餐时,自带勺子、筷子同学们,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节约利用我们有限的森林资源  我们生活中到处都离不开电电,给我们带来各种便利,但是我们要节约用电,因为电几乎是由烧标准煤产生的,而在我国储藏的煤只够开采 00年了!大家想想,00年以后,我们的子孙后代该怎么办呢?所以,我们要节约用电首先,从自我做起,我牢记“人来灯开,人走灯灭”,盛夏时节,开空调时,不要把温度调得太低,适合就可以了平时的照明灯,尽可能用节能灯,因为普通灯泡把大量的电能转化为了热量,只有小数转为光线,而节能灯把电能几乎转化为了光明  我和我的家人认识到了应该保护环境,所以我们做到了许多:每天妈妈洗完菜,我们便把洗菜水倒入大盆里,用来洗菜或拖地  我做作业时,每次都把没有用完的稿纸订起来,当草稿纸用妈妈也是把公司的废纸拿给我当草稿用完后,我们便把草稿纸卖了  ……    以上这些虽然都是小事,但是,只要大家动手,一起努力,我们就能为保护环境做一份贡献  大地拥有和谐美丽的绿色,花儿才显得娇艳动人;心中拥有纯洁的绿色,心灵才显得更加红彤灿烂人类需要绿色,地球更加需要,那就让我们手连着手,心连着心,让蓝天更蓝,让清水更清,让我们的地球母亲更加可爱、更加生机勃勃!

在动笔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下笔之后,则要坚持不懈地一口气写下去,务必在最短时间内拿出初稿。这是许多文章家的写作诀窍。有的人写文章喜欢咬文嚼字,边写边琢磨词句,遇到想不起的字也要停下来查半天字典。这样写法,很容易把思路打断。其实,初稿不妨粗一些,材料或文字方面存在某些缺陷,只要无关大局。暂时不必去改动它,等到全部初稿写成后,再来加工不迟。鲁迅就是这样做的,他在《致叶紫》的信中说:  先前那样十步九回头的作文法,是很不对的,这就是在不断的不相信自己——结果一定做不成。以后应该立定格局之后,一直写下去,不管修辞,也不要回头看。等到成后,搁它几天,然后再来复看,删去若干,改换几字。在创作的途中,一面炼字,真要把感兴打断的。我翻译时,倘想不到适当的字,就把这些字空起来,仍旧译下去,这字待稍暇时再想。  否则,能因为一个字,停到大半天。这是鲁迅的经验之谈,对我们写毕业论文也极有启发。

环境是我们的家,破坏了它,就当于我们破坏了家庭。这种话,你们想象不出来。 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吧!(关于保护环境的故事)开始了:“从前,有一个叫德树的人,他不爱护环境。有一天,德树把垃圾掉在地上,一个爱环境的人把垃圾拿到德树面前问他:‘假如我把垃圾放在你面前,你觉得好看吗?’德树说:‘不好看。’爱环境的人说:‘不好看吧,你把垃圾掉在别人面前礼貌吗?

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论文题目

环境管理八项制度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通过签定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明确了一个区域、一个部门及至一个单位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和责任荡围,理顺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关系,从而使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能够得到层层落实。这是我国环境环保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是我国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通过定量考核对城市政府在推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的活动予以管理和调整的一项环境监督管理制度。3、污染集中控制污染集中控制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为保护环境所建立的集中治理设施和所采用的管理措施,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污染集中控制,应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的,依据污染防治规划,打基础安照污染物的性质、种类和所处的地理位置,以集中治理为主,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佳效果。4、限期治理制度限制治理制度,是指对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区域采取的限定治理时间、治理内容及治理效果的强制性行政措施。5、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缴纳一定费用的制度。我国从1982年开始全面推行排污收费制度到现在,全国(除台湾省外)各地普遍开展了征收排污费工作。目前,我国征收排污的项目有污水、废气、固废、噪声、放射性废物等五大类113项。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新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对可能影响环境的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或其他开发建设活动,事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为防止和养活环境损害而制定的最佳方案。7、 “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8、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凡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排污设施、污染物处理设施及正常作业情况下排污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的一项特殊的行政管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是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方式等的一项新的环境管理制度。我国目前推行的是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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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例文:《环境法基本原则与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姜敏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摘要: 在现代社会,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目前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环境行政许可具有风险品性、科技背景、利益权衡、代际平衡、国际关联等五个特征,因此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预防、谨慎行事、合理开发利用、污染者负担、科技促进、公众参与、协同合作、国家环境资源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等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建构均有各自明确的要求,并在特定情况下使许可举证责任发生转移。   关键词: 环境风险;环境行政许可;环境法基本原;制度建构   从世界各国的环境立法来看,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由于这一制度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政府能够有效进行环境管理,因而其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有学者甚至将其称为环境风险控制的“支柱性”制度。{1}   任何制度的建构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自《行政许可法》颁行以来,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难以有效指导环境行政许可的立法实践。近年来发生的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污染松花江案、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等典型案例,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不足,这与理论准备的不充分不无关系。本文从分析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出发,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一研讨,以期为具体的立法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  明晰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的特色,对于探讨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尤为重要。从环境行政管制的整体结构来看,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色:  (一)风险品性  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行为,是环境行政许可管制的对象。与一般的损害相比,环境损害具有治理难、恢复难的特征。在经济上,与采取预防措施相比,恢复与治理费用相当高昂。例如,泰晤士河的治理就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耗费巨额资金。据经济学家测算,预防污染费用与事后治理的费用比例高达1 : 20。 {2}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很难消除和恢复。例如,重金属的污染、土壤沙漠化均很难消除。自然景观的破坏、物种的灭绝、热带雨林和原始森林的消失均无法恢复。以上特征决定了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必然具有高度的“风险品性”,一旦决策失误,往往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种“风险品性”,客观上要求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构必须以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为宗旨。  (二)科技背景  环境行政许可的最大特色在于其涉及高度的科技背景。许多环境上的危害行为或产品往往是在经年累月后才被发现。例如,农药DDT在被发现对环境生态的危害之前,几乎被视为神药般膜拜。在对臭氧层探测的结果尚未发布之前,人们根本无法体会用途广泛的氟氯化碳(CFCs)竟是罪魁祸首。此外,环境问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亦格外困难,时常牵涉到科学上的极限,无法立即给予一个肯定的答案,以作为认定责任或采行相应措施的依据。我国三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便是一个在科学上都难以有定论的例子。再者,理想环境品质的设定、环境影响的评估、环境改善的认定等,亦涉及科技水准的考量,在立法政策上应作出与现行科技水准相等的做法,或作出超越现行科技水准的要求,由企业努力去跟进。由于此种高度的科技背景,使得环境行政许可更具决策风险,所作的许可决定在日后有可能被证明是错误或偏差。然而,虽然涉及科技与资讯上的未定,环境决策却不能停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决策于科技未知之中。{3}  (三)利益权衡  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往往与自然资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用与不用或者是如何使用现存的资源,时常引发产业者的经济利益与受害人的健康权、生存权的冲突,间接触动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从业劳工的健康权与工作权以及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等广度的利益纠葛。即使在环境保护的领域内,亦有不同环境价值之间的冲突。例如,鼓励多用纸制品以减少对塑胶容器的依赖,虽然有助于垃圾的处理以及减低化学制品制造过程中污染源的产生,但却对森林的砍伐带来压力。此外,环境行政许可所带来的利益冲突也可能表现在国际上。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油污等问题都有待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解决。但是,在国际上,各国对这些问题的形成负有相当不同的责任,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这些问题的缓急定位也颇不相同,因而引发国际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在性质上容易引发广泛的利益冲突,因而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必须作利益衡量或轻重缓急次序的排定,而难以对某一利益作绝对式的定论。此种“利益权衡”的性质,使得环境行政许可决策的政治意味提高,进而加强民主理念的比重。{4}  (四)代际平衡  环境保护的核心问题,乃是资源的使用与配置。由于现今通行的资源使用与配置方法,有许多是不可回复或者回复困难的,因而造成这一代人作决策,而由下一代人承担后果的问题。因此,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容易衍生代表性危机的发生(即下一代人由谁作代表参与许可决策)以及伦理意味浓厚等现象。针对此一特色及衍生现象,在环境行政许可程序的设计上,应当强调对下一代价值的关照,根据信托法理论设计下一代代表的参与,并强化对资源使用后果的预测与控制,适度节制现今的量化性决策。在实体上,则应从“善后”的观点,往前移至“预防”的观点,在许可决策的过程中,尽力去考虑、保障下一代人对自然资源的权益。{5}  (五)国际关联  地球生态系统(生物圈)是一个流动的物质和能量循环体,它们不以对国家或地区疆界的人为划分而分割。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对人类环境利用行为所实施的法律控制,必然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例如,一个国家为防治大气污染而采取高烟囱化措施,就可能使该大气污染物质随大气循环而污染其国家或地区;地处河流上游国家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可能会导致地处河流下游国家发生水污染损害;各国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等等。因此,虽然环境行政许可在法律性质上是一国内部的管制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具有国际关联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的国际化。因此,一国在设计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时,必须做好国际义务与国内规划的协调,避免自绝于国际社会的封闭制度。  二、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  根据上述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以下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具体的制度建构均有明确的要求。  (一)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指一国的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应当以制止、限制、控制可能引发环境损害的活动为宗旨。该原则的核心思想是避免或减少环境损害。它包括三个要素:第一,预防的对象是环境损害。对这种损害的预防往往表现为对具有环境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的避免,但在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发生后的及时控制措施也属预防范畴。第二,该原则追求避免危害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但在危害行为或事件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该原则要求防止危害的扩大,并将其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预防原则的目标具有层次性,只有在首要目标无法实现时,才能退而求其次。第三,其具体措施应当是积极的、预防性的事前措施,而不是消极的、反应性的事后补救。{6}  预防原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环境法原则。许多国际环境法律都对预防原则做了明确规定。例如,1992年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将预防原则作为欧共体环境政策的基础之一。它规定:“共同体环境政策应以高层次的保护为目标”,“应以预防原则为基础,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必须优先从污染源上矫正环境损害”。学界通常把预防原则称为环境法的“黄金规则”,因为这一原则追求无害(尽管无害是难以实现的)和降低危害。与其他行政许可相比,“预防理念”在环境行政许可中体现得最为突出,这是与现代环境管理的“源头控制”理念相契合的,这也是许可证制度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的一个根本原因。  预防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主要有四项:一是对于避免环境损害,如果通过许可方式比其他管制方式更为合理的话,那么,立法机关有义务及时设定许可,而不得怠于行使立法权。二是环境行政许可的设定方案必须有助于避免环境损害。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亟需完善。例如,按照现行立法,在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环评审批为投资主管部门(现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而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6条的规定,如果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才能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但是,现行立法却没有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选址阶段就进行环评,客观上造成建设项目大多是在选址确定后再作环评(因为建设单位通常是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选址,获得官方的选址意见书后非特殊情况不会被撤销,而环评却是对开发建设活动的一种制约)。这种立法方案就使得环评审批难以有效发挥预防功能,同时也忽视了选址所在地居民的环境权益。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珠海拱北变电站环评审批案均系项目选址所引发的争议。{7}三是要以避免环境损害的发生为目标,完善许可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与附款,以保证环境行政许可发挥预防功能。四是强化许可机关的后续监管责任,当被许可人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时,许可机关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发生环境损害,当环境损害成为不可避免时,许可机关有责任防止损害的扩大,并努力将损害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二)谨慎行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谨慎小心,周密计划和安排,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环境的潜在性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本国能力范围之内的,符合成本效益的合理措施以防止环境恶化。根据《里约宣言》的规定,谨慎行事原则包含三个要素:(1)威胁的严重性或不可逆转性。即存在巨大的环境风险,学界把这种风险程度称为“风险阈值”。不同法律文件对这个阈值的表述并不一致。《里约宣言》的要求是“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卑尔根可持续发展宣言》要求的是“出现严重或不可逆破坏的威胁”;《跨界水道公约》的规定是“可能导致重大的不利跨界影响”;《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是“存在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的威胁”;《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的是“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上述法律文件使用的“严重”、“重大”、“不可逆转”看起来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但究竟何谓“严重”、“重大”、“不可逆转”,在这些法律文件中却找不到答案。因此,这一原则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如何判断危险程度的问题。(2)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即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某种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谨慎行事原则中,缺乏科学上充分证据,不构成不采取有效防止措施的理由。换句话说,即使科学上证明某种行为或事件不一定会造成环境损害,也应当采取防止措施。(3)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防止措施。在谨慎行事原则中,成本效益所对应的主体是人类整体,即拟实施的防止措施是否符合成本效益,不是看它是否对一国或一群体有利,而是看它在总体上是否对人类有利。需要指出的是,与经济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不同,环境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相对复杂。财产方面的损失和收益估算相对容易,而社会、心理、自然生态方面损失的估算却比较困难。如吉林化爆炸案所造成的松花江污染问题,它在人们心中造成的恐慌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的不信任、对松花自然生态的损害以及污染带流入俄罗斯境内后所引发的国际问题,这些都是不好用“量”计算的。{8}  科学上的不确定性是谨慎行事原则与预防原则最主要的区别。不把科学上的确定性作为采取防止措施的必要条件,反映了人类在防止环境危害上更加积极的态度。按照预防原则,人类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展要以科学证据为依据,无论是环境损害的预防还是治理,都始终把科学证据作为行动的必要根据。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行动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也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但以化学风险、生物风险为主要内容的环境风险的存在给人类提出了新的课题:在人类无法掌握充分科学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是否也应有所作为?谨慎行事原则给人们提出的要求是,只要存在一定的证据证明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即使证据并不十分充分,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这不仅是一种理念上的更新,更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9}  不遵循谨慎行事原则而导致环境恶化的典型实例便是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少国家以温室气体引起气候变暖缺乏科学证据为由,延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这也是布什政府抛弃《京都议定书》的理由之一),结果导致全球气候日趋变暖。  谨慎行事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是:  第一,当某类活动、行为对环境存在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且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该活动、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一国应当针对这类活动、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或者将其纳入环评许可程序以控制环境风险,不得懈怠履行相关的立法义务。这是因为,行政许可首先是对某类活动、行为予以禁止,其次才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禁止,属于“一枚硬币的两面”。  第二,在许可的实施上,立法应明确规定,当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上述活动、行为不会造成环境上的危险后果时,行政主体应当通过拒绝许可、控制许可证数量或许可证附款等措施,以控制环境风险。  第三,建立许可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在传统的行政许可中,当许可机关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时,必须说明理由。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许可机关对“不准予许可的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10},若法院不采纳许可机关提出的证据,可判决撤销“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而由许可机关重新审查,甚至可直接判决许可机关向相对人颁发许可证。而在适用谨慎行事原则的环境行政许可中(至于哪些环境行政许可适用谨慎行事原则,则应当由立法作明确规定),许可机关只需授引立法规定说明此类事项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11},即可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相对人承担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违法的举证责任,即相对人必须提出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其拟从事的活动不会造成危险后果,方可使法院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事实上,举证责任转移作为一项程序性制度在国际环境法上早就存在。如1972年《斯陆公约》规定的事先正当程序要求,只有十分肯定在陆地上没有实际可行的替代处置方法时,才能向海洋倾倒废物,当向海洋倾倒废物导致的危害无法确切加以证明时,由倾倒者证明其行为在环境上是安全的。{12}  (三)科技促进原则  叶俊荣教授认为,环境立法上的科技促进原则,是指政府在制定环保标准或作其他管制性要求时,不以既有的科技水准为限,甚至要求污染者设法做到当今科技所做不到的。从静态面上看,在环境决策的过程中,决策者必须随时考虑依现今的科技水准所作出的管制要求,污染者是否做得到,因此,当立法机关或主管机关“强人所难”超越现今科技水准作管制要求时,恐怕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然而,在环境领域,必须考虑促进科技发展的动态需求。叶俊荣教授举例说,美国早期进行环境立法时,国会议员明白宣示,将要求业者做他们目前所做不到的,目的是要企业把污染防治工作扛起来,尤其是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开发。{13}学者王文革比较了我国与欧美国家的能效标准后指出,我国能效标准属于现状标准,从发布到实施大约需要半年的时间。能效限定值一般低于近期市场产品的平均能效水平,以淘汰一定比例的低效产品为原则。这种标准的制定模式对引导产品的更新换代作用不够明显。而超前性能效标准是国外所普遍采用的标准模式。超前标准中的产品能效限定目标值,通常高于目前市场平均能效水平,一般企业要达到目标值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标准从出台到实施有一个较长的准备期,一般3年一5年,以便企业对目前产品的节能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改进。他认为,在我国加强超前标准的研究,革新能效标准的制定模式,实施超前性能效标准,对于引导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具有重要意义。{14}  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也应当坚持科技促进原则,具体而言:第一,在立法上设计许可标准时(许可标准往往包含了环境标准),应当有助于促进某一产业提高污染治理技术,不得在现今所普遍采行的污染治理技术之下设计许可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环境立法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大多没有规定许可标准。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只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却没有对审查标准作规定。这种状况是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相符合的(当然,这与大量环境法律、法规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制定的有关){15}。第二,以总量控制下的许可证为基础,建立排放权交易和节能指标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  (四)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把自然资源、能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结合起来,以达到永续发展之目的。该原则体现的是人类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平衡,其理论基础是环境资源的稀缺性。  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上,合理开发利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设计许可的审查标准时,要根据自然资源、能源的可更新或不可更新的特点,对化石能源以及野生动植物、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同时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确保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根据生态环境的消纳能力,依托许可证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放(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三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其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而由国家代为管理,因此,应当注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实施许可(即通过特许方式),确保环境资源配置给最优的使用者。  (五)污染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负担原则(Polluter Pays Principle)又称PPP原则,也称“污染者负责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这一原则是指取得许可证的污染者,应当承担治理环境污染并赔偿损失的责任。该原则的理论基础是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内部化”。197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首先提出了“污染者付费”(Polluter pay principle),即由污染者承担治理的费用。该原则一经提出,很快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很多国家将其确定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16条规定:“各国政府应努力促进环境成本的内在化和经济手段的利用,考虑原则上应由污染者承担污染成本,适当尊重公众的利益且不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  对于Polluter Pays Principle,目前国内的环境法教材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比较常见的有“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支付原则”、“污染者自付原则”、“污染者负责原则”和“污染者负担原则”等。从表面上看,这些不同的译法并无不可,但仔细分析,它们之间还是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对理解Polluter Pays Principle的本意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污染者付费”的理论根据是经济学上的“使用者付费”理念。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最初是基于“谁损毁他人之物须负损害赔偿之责”的法理。“付费”体现的是将环境损害的代价课加于引起环境问题的一方。环境保护实践的发展表明,当前的PPP原则要求污染者承担的绝不仅仅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而是包含了预防、控制、减少污染在内的综合责任,这种责任绝不仅限于“付费”。污染者有时需要将污染排除并恢复原状,有时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明显,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是不全面的,它不能完整反映该原则的内涵。  “污染者支付原则”虽没有明确提出“付费”,但“支付”通常都是和一定的费用联系在一起的。很少有人会说“支付”某种金钱以外的责任。“污染者支付”和“污染者付费”在内容上基本相同,二者都不能全面体现PPP原则的含义。  对“污染者自付原则”这种译法,从文义上理解,我们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污染者必须自行承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的全部治理和赔偿责任。这种观点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看似乎并无不妥,但在实际应用时,要求污染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多数情况下是行不通的。这与环境损害的特征有关。环境损害的产生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实践中能够要求污染者承担的和污染者实际承担的都不可能是其行为造成的全部或完全的责任,而只能是一种适当的或适当比例的责任。环境损害还具有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一些环境事故造成的大范围、长时段、高强度的损害使肇事者根本无法承担。为了使受害者得到适当的救济,在国内环境领域,有环境税、环境保险等制度,而在国际环境领域,也有专门用于特定领域环境损害的环境基金和发达国家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用于环境治理的国际援助基金。这些都说明,将PPP译为“污染者自付”也是不恰当的。  因此,PPP原则最恰当的译法是“污染者负担原则”或者“污染者负责原则”。这两种译法在含义上并无不同。“污染者负责原则”多为港台地区学者所采用,而“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大陆被较多地采用。{16}  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中,污染者负担原则主要体现为与许可证有关的环境费制度、强制保险制度以及环境治理、恢复、补救制度。例如,台湾地区《核子损害赔偿法》第25条规定:“核子设施经营者应维持足供履行核子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之责任保险或财务保证,并须经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定,始得运转核子设施或运送核子物料。”{17}我国《森林法》第35条规定:“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六)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到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监督之中,并有权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环境管理的违法和盲目,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在现实中,由于环境问题经常涉及复杂的科技背景,因而部分论者主张环境管制最适宜专家政治。然而,环境管制也经常涉及利益的冲突,需要借用民主理念寻求解决。在环境行政中,参与式民主的观念并不在于以投票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由受影响民众通过适当管道参与决策过程,借以调和利益冲突,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改善政府的决策品质。  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公众参与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一,行政主体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环境权益受影响者(通常为相邻权人以及开发建设活动所在地的居民)的意见,主要是通过许可听证程序来完成。第二,公民提起与环境行政许可有关的行政公益诉讼,以维护环境公益。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有两类:一是撤销诉讼,即请求法院撤销许可机关违法颁发的环境许可证;二是课予义务诉讼,即被许可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而有关主管机关又怠于执法时,公民请求法院责令主管机关积极采取执法措施。{18}第三,公民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检举、控告管道,请求上级行政机关督促下级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或改变、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违法、不适当的许可决定。上述三个方面都需要在立法上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百度知道篇幅有限请下载附件:

中国环境管理制度论文题目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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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规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字数:2834来源:商业时代 2014年4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内容摘要:环境规制对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在设计中国环境规制绩效评价体系基础之上,运用非径向超效率DEA模型计算了中国的环境规制效率。研究发现:中国环境规制绩效存在区域差异,总体而言东部发达省份优于其他省份;中国区域环境规制效率整体上呈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倒U型趋势,横向比较发现东部地区的规制效率最高、西部最低;区域环境规制效率整体上呈现出收敛趋势,西部地区的地区差异最大,中部地区偏小。基于研究结论文章最后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规制 绩效评价 Super-SBM模型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建立特色的环境管理体系,形成了适合本国国情的机构体制和法律规章。目前,中国节能减排体系已经构建了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在内的体系框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与环保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尽管“十一五”时期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能源消耗仍然偏高,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生态环境仍十分脆弱。2010年中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由此可见,在中国加速工业化阶段,这种环境规制体系对于加强环境约束、完善倒逼机制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已有研究文献将研究焦点放在环境效率上。Zhu和Scheel等人还提出一个倒数转换办法,把非期望产出的倒数作为期望产出处理(倒数转换法)。Seiford和Zhu(2002)提出寻找一个转换向量使所有负的非期望产出转变成正值(转换向量法)。Fare等人提出了一个基于弱可处置性和产出角度的方向性距离函数(方向性距离函数法)。此外,Tone(2003)提出了一个基于松弛测度的DEA模型处理非期望产出(SBM模型法),尽可能地考虑了由于角度和径向的选择造成的投入产出松弛性问题。根据已有学者验证, SBM模型属于DEA模型中的非径向和非角度的度量方法,它能够避免径向和角度选择的差异带来的偏差和影响,比起其他模型更能体现效率评价的本质(刘勇等,2010)。陈德敏和张瑞(2012)最早将环境规制具体手段作为考虑要素引入到计量模型中,探索不同环境规制手段对能源效率的影响机制。   本文在构建中国环境规制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采用更能体现效率评价本质的SBM模型,同时考虑充分效率排序问题,选取Sup-SBM模型计算环境规制效率,将环境规制手段作为具体考虑因素引入到效率测算中,计算2000-2010年中国环境规制绩效及其变动特征,以期为中国环境规制提供决策性参考。   环境规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设计依据   环境规制绩效可以用环境规制效率表示,也称环境管理效率和环境治理效率,一般是指国家在行使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从事管理活动时所获得的环境效益同所投入的环境治理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王晓宁等,2006)。在设定环境规制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时,需要具体考虑国家环境规制的体制,尤其是当前的环境规制制度框架(见图1)。所谓中国环境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是指从整体上看,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已具雏形,已远不是单项制度的“构件”的简单堆砌,而是一个由新老制度构成的并初具规模的有机整体。其中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收费等“老三项”制度产生于国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创时期,于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确立。“老三项”制度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尤其是在环境保护的开创阶段,对控制环境污染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巨大作用,被称为环境管理的“三大法宝”。 另外,构建环境规制绩效指标体系,还要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连贯性考虑,因此也必须遵从一定的原则。   (二)设计原则   设计中国环境规制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短期目标是通过将环境规制机构的效率结构系统中所涉及的所有领域的复杂关系简单化,用简化的评价指标获取尽可能多的评价信息,科学合理评估中国环境规制绩效。另外,完善的环境规制机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还应对政府效率结构的各个方面发生的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进行反应,由此发现阻碍和影响环境规制机构效率持续提高的不利因素,分析原因,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设计环境规制效率评价的长期目标是实现中国经济、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为使指标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设计时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层次性和有效性原则。   (三)指标选择与体系构建   输入指标:本文在选取环境规制成本指标时,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以及数据的可得性,略去不可计量的政府环境规制成本指标,将环境规制的人力投入、物力投入与财力投入等可计量的政府环境规制成本指标作为环境规制成本指标,故以下将从环境规制的人力投入指标、物力投入指标与财力投入指标三个维度详细阐述环境规制的成本指标。   输出指标:政府规制的收益在经济上可分为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直接收益可以用货币形式计量,间接收益则是政府的活动对整个经济生活提供的一种方便,虽然很难用货币来直接测度,但是这种收益人们可以感受到。对于政府环境规制收益来说,多数专家学者对其指标的分类大都大同小异,这里笔者也不例外。以下将从环境规制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指标(动态指标)与环境规制完成后的环境质量指标(静态指标)两个方面来刻画环境规制的收益指标。   根据体系构建的目标、思路、原则,以及指标选取的结果,构建中国环境规制效率评价体系,如图2所示。   模型选择与指标说明   (一)Super-SBM模型   数据包络分析(DEA)是Charnes、Coopor&Rhodes于1978年首先提出的评价生产效率的非参数方法。传统DEA包括CCR、BCC模型,随着研究的深入,学术界针对研究对象输入与输出变量的不同,对DEA模型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传统DEA对效率测评的思想属于径向(radial)和线性分段(piece-wise-linear)理论,强调可处置性来确保效率边界或无差异曲线的凸性(convex),却会造成投入要素的“松弛”问题。如果不考虑投入要素的“松弛”的影响直接运用CCR和BCC模型,有可能造成对效率测评的偏误。为了解决传统DEA方法的估算偏差问题,本研究选用SBM模型(Slacks-Based Measure)。SBM模型由Tone(2001)提出,它是以松弛变量测度为基础的DEA效率分析法,可理解为利润最大化的一种分析技术。SMB模型以优化其松弛变量为目标函数,通过非射线方式,同时考虑投入项与产出项的差额来估计效率值,是非径向、非角度的DEA模型,其分式规划的形式为:

环境保护法

学术堂整理了八十五个管理学论文题目选题,供大家参考:  1、 论企业核心竞争力  2、 现代管理理论热点问题研究  3、 消费者行为研究  4、 现代商务谈判  5、 激励理论的研究  6、 领导理论的研究  7、 组织发展与变革  8、 企业文化模式研究  9、 "扩展企业"运作研究  10、 企业协同效应研究  11、 企业智力资本研究  12、 品牌延伸的问题与对策  13、 克服"克隆公司"现象  14、 大企业组织流程化设计  15、 跨国经营的价值链设计  16、 产业链上的价值链分析  17、 入世后黑色家电的产业分析与企业对策  18、 企业竞争力问题探讨  19、 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安全的保障问题  20、 网络经济对现代企业的影响  21、 论企业战略联盟  22、 人力资源资本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要求  23、 西部大开发问题的探讨  24、 企业的跨文化管理  25、 关于推行股票期权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26、 企业如何应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  27、 对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全方位思考  28、 虚拟企业  29、 企业核心竞争力  30、 关于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问题的研究  31、 企业成长研究  32、 知识管理研究  33、 组织结构及形态演变研究  34、 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35、 管理伦理与现代公司经营  36、 网络经济时代的管理变革  37、 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治理  38、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IT企业的发展战略  39、 面向新经济模式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40、 资本经营方式研究  41、 企业并购研究  42、 管理者收购研究  43、 战略联盟研究  44、 租赁经营研究  45、 定制生产模式的系统设计与管理  46、 全球化与企业生产战略选择  47、 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支持体系的设计与管理  48、 JIT在我国企业的运用  49、 MRP在我国企业的运用  50、 企业生产计划系统的研究  51、 企业生产性资源的计划管理  52、 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在企业中的运用  53、 企业系统质量控制的应用  54、 质量管理标准的研究  55、 先进制造技术条件下的质量管理  56、 公司治理中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57、 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功能的若干思考  58、 我国利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战略和策略分析  59、 公司合并中关联人的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60、 企业购并战略中的核心问题研究  61、 论管理创新  62、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家的素质  63、 试论中国加入WTO的对策  64、 论组织怎样做才能实现管理科学化  65、 中国企业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66、 国企法人治理结构难在哪儿  67、 中国股票市场应建立退市制度  68、 中小企业发展:思考与对策  69、 虚拟企业对我国管理组织的启示  70、 跨国并购企业的文化管理  71、 CEO的激励和监督机制  72、 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73、 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  74、 如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75、 流通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不可控因素分析  76、 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可控因素风险分析  77、 启示眼与借鉴:流通企业迈出国门  78、 中国流通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战略  79、 我国入世后,市场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预防  80、 入世后如何增强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81、 中国企业如何实施"走出去"战略  82、 中国跨国公司的创建与发展  8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发展契机  84、 企业模式的比较研究  85、 外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迪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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