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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行政管理思想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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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行政管理思想史论文

这个不难

第一,把管理的科学、理性方面同感情的非理性方面结合起来。西方国家在英国的工业革命以后,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产生了以泰勒、法约尔、韦伯等人为代表的经典的科学管理运动的思潮,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这在当时是符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的,在当时没有科学的管理原则,也没有科学的管理依据的情况下,科学管理运动每一次科学地、理性地把管理纳入科学的轨道,使得管理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这次运动,在当时收到了相当好的效果,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人们发现单纯地注重管理的科学性、理性化不能保证管理的成功和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因为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企业的职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现实的要求也在不断地变化,他们不仅有理性,更重要的还有感情,不但要求获得经济上需求的满足,还要获得感情上、社会地位上和自我实现等方面需求的满足。这样,行为科学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行为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对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过于偏重非理性方面而忽略了理性方面,管理绩效也达不到理想的状态,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可行的。第二,把管理中的正式组织作用和非正式组织作用结合起来。所谓正式组织,指的是企业为了有效地实现企业的目标,所规定的组织成员中正式的相互关系和组织体系,其中包括:组织结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规章制度等。所谓的非正式组织,是指组织中没有经过正式的上级或一些相关的程序而建立起来的,以感情联系为主要沟通方式的一种非正式的群体和体系。泰勒等人在古典管理理论体系中主要强调了正式组织的作用,而行为科学主要强调了非正式组织的作用,要想达到理想的管理绩效,这两者的结合是一个必然的途径。第三,把管理中的系统性、计划性、程序化等方面与灵活性、权变性、非程序化方面相结合。古典管理理论和管理科学方面的理论是非常强调管理中系统性、计划性和程序方面的作用的。而行为科学和权变学派等强调的,是如果因为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墨守成规,不顾存在的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不顾外部环境的变化,把计划、系统看得一成不变,这样就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他们非常强调管理的灵活性、权变性、非程序化等方面。但是企业本身是一个系统,一个系统要正常地运转,就必须是这两个方面的结合,管理理论有把这两种理论相结合的趋势。第四,把管理中的精确性和模糊性这两个方面相结合。在精确性方面,管理理论研究已逐渐成熟,如管理理论中的运筹学、数量学、计算机、统计学、会计学方面的发展,使管理的精确性方面越来越高~

西方管理思想史论文

中西方管理思想史的异同

一百年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在这些希望上面投下阴影。后来,这些学说和希望终于激起了法国大革命;然而法国大革命却又产生了拿破仑帝国,拿破仑帝国又引出了封建的“神圣同盟”。在这次打击之下,直到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才又缓过气来,其后它那复苏了的乐观精神接着又重新出现。然而主观主义发展到新教和自由主义后并未止步,它还要求进一步否定国家权力以发扬自我;于是,就象一块从山顶经过山腰而滚向山脚的石块一样,主观主义就从自己的发端经过新教和自由主义而向着自己的山脚——无政府主义疾驰而去了。近代哲学始于笛卡尔,他基本上所肯定为可靠的就是他自己和他的思想的存在,外在世界是由此而推出来的。这只是那个通过贝克莱、康德直到费希特的总的发展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到了费希特遂认为万物都只是自我的流溢。这是不健康的;从此之后,哲学一直在企图从这种极端走到日常生活的常识世界里面去。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总是和哲学上的主观主义携手并进。实际上,早在路德在世的时候,就有些不受欢迎而又不被承认的弟子们已经发展出了再洗礼的学说了。再洗礼派反对一切法律,因为他们认为好人是无时无刻不被圣灵所引导的,而圣灵又是不可能受任何公式的束缚的。在十九世纪又产生了另一种形式更激烈的、已经和宗教不再有联系的无政府主义;这种近代的无政府主义虽然是反宗教的,但是仍然具有很多的早期新教的精神;它和老的无政府主义的主要不同点仅在于把路德针对着教皇的那种仇恨转过来针对着世俗的政府。主观主义一旦脱缰之后,便一泻到底而不能再被束缚于任何的界限之内。新教徒在道德上之强调个人的良心,本质上乃是无政府主义的。但在习惯与风俗的影响之下,新教徒们在伦理方面仍然是按照传统所确认的道德方式来行动的;但这并非是一种稳定的平衡。十八世纪的“感性”崇拜开始破坏了这种平衡:一种行为之受到赞美并不是因为它有好结果或者因为它与一种道德教条相符合,而是因为它有着那种把它激发起来的情操。由这种态度就发展出了象卡莱尔和尼采所表现的那种英雄崇拜,以及拜伦式的对于一切激情的崇拜。浪漫主义运动在艺术上、在文学上以及在政治上,都是这种主观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不是把人作为我们应予关注的终极目标而是作为一种美感上的愉悦的观察对象。猛虎比绵羊更美丽,但是我们仍然把它关在笼子里。可是极端的浪漫派却要把笼子打开来,去欣赏猛虎猎食绵羊时那幕壮丽的纵身一跃。他鼓励着人们想象他们自己是猛虎;可是如果他的鼓励成功的话,人类就只好再进行大规模的自相残害了。针对着近代主观主义的这种不健康的形式,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反应。其中对它的最激烈的反对就是国家崇拜(即国家主义)的理论,这种理论把天主教所给予教会、甚至于有时候是给予上帝的那种地位给了政府。这种理论对集权制度和独裁制度不同程度地表示了它的同情和欢迎。霍布斯、卢梭和黑格尔代表了这种理论的各个不同的方面,而他们的学说在实践上就表现为克伦威尔、拿破仑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法西斯党,则是尼采式的权力崇拜和霍布斯式的国家崇拜以及狂热的种族偏见三者的组合。共产主义在理论上和这些思想距离得是非常遥远的,但在实践上也表现为和权力崇拜、国家崇拜的结果极其相似的社会形态。无政府主义者从中世纪的迫害中体验了专制制度的害处,因此他们宁愿不要政府;而国家主义者们则从意大利近代的混乱和法国大革命前后的狂热中看出了无政府主义的危害,于是他们便认为再坏的专制制度也比无政府状态要强。不久以后,人们就从这两者的争论中看出来,真理不在他们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在他们两者的中间。政府的权力是必要的,但要有个限度;个人的权力更是必要的,但也不能毫无止境;只有这两者的结合才能真正地保证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在这种思想背景之下,沉默了一段不短时间的自由主义学说在十九世纪又以巨大的声势重新出现并席卷了北美和整个的欧洲。和英国的“光荣革命”是折衷妥协的产物一样,自由主义实际是一种折衷妥协的学说,它企图给个人和政府划定其各自的领域。这种学说的近代形式是从洛克开始的,洛克对于“热情主义”——即再洗礼派的个人主义——和对于向绝对权威的屈服以及对传统的盲目服从,是同样地反对的。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所有的人生而平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人们的神圣的不可让渡的权利;为了保护这些权利,人们才成立了政府。如果政府侵害了人民的这些权利,人民就可以用革命的手段去废除这个政府而建立新的政府。自由主义还认为,没有分权就没有自由,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据此它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

西方管理思想史论文3000

一百年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在这些希望上面投下阴影。后来,这些学说和希望终于激起了法国大革命;然而法国大革命却又产生了拿破仑帝国,拿破仑帝国又引出了封建的“神圣同盟”。在这次打击之下,直到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才又缓过气来,其后它那复苏了的乐观精神接着又重新出现。然而主观主义发展到新教和自由主义后并未止步,它还要求进一步否定国家权力以发扬自我;于是,就象一块从山顶经过山腰而滚向山脚的石块一样,主观主义就从自己的发端经过新教和自由主义而向着自己的山脚——无政府主义疾驰而去了。近代哲学始于笛卡尔,他基本上所肯定为可靠的就是他自己和他的思想的存在,外在世界是由此而推出来的。这只是那个通过贝克莱、康德直到费希特的总的发展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到了费希特遂认为万物都只是自我的流溢。这是不健康的;从此之后,哲学一直在企图从这种极端走到日常生活的常识世界里面去。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总是和哲学上的主观主义携手并进。实际上,早在路德在世的时候,就有些不受欢迎而又不被承认的弟子们已经发展出了再洗礼的学说了。再洗礼派反对一切法律,因为他们认为好人是无时无刻不被圣灵所引导的,而圣灵又是不可能受任何公式的束缚的。在十九世纪又产生了另一种形式更激烈的、已经和宗教不再有联系的无政府主义;这种近代的无政府主义虽然是反宗教的,但是仍然具有很多的早期新教的精神;它和老的无政府主义的主要不同点仅在于把路德针对着教皇的那种仇恨转过来针对着世俗的政府。主观主义一旦脱缰之后,便一泻到底而不能再被束缚于任何的界限之内。新教徒在道德上之强调个人的良心,本质上乃是无政府主义的。但在习惯与风俗的影响之下,新教徒们在伦理方面仍然是按照传统所确认的道德方式来行动的;但这并非是一种稳定的平衡。十八世纪的“感性”崇拜开始破坏了这种平衡:一种行为之受到赞美并不是因为它有好结果或者因为它与一种道德教条相符合,而是因为它有着那种把它激发起来的情操。由这种态度就发展出了象卡莱尔和尼采所表现的那种英雄崇拜,以及拜伦式的对于一切激情的崇拜。浪漫主义运动在艺术上、在文学上以及在政治上,都是这种主观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不是把人作为我们应予关注的终极目标而是作为一种美感上的愉悦的观察对象。猛虎比绵羊更美丽,但是我们仍然把它关在笼子里。可是极端的浪漫派却要把笼子打开来,去欣赏猛虎猎食绵羊时那幕壮丽的纵身一跃。他鼓励着人们想象他们自己是猛虎;可是如果他的鼓励成功的话,人类就只好再进行大规模的自相残害了。针对着近代主观主义的这种不健康的形式,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反应。其中对它的最激烈的反对就是国家崇拜(即国家主义)的理论,这种理论把天主教所给予教会、甚至于有时候是给予上帝的那种地位给了政府。这种理论对集权制度和独裁制度不同程度地表示了它的同情和欢迎。霍布斯、卢梭和黑格尔代表了这种理论的各个不同的方面,而他们的学说在实践上就表现为克伦威尔、拿破仑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法西斯党,则是尼采式的权力崇拜和霍布斯式的国家崇拜以及狂热的种族偏见三者的组合。共产主义在理论上和这些思想距离得是非常遥远的,但在实践上也表现为和权力崇拜、国家崇拜的结果极其相似的社会形态。无政府主义者从中世纪的迫害中体验了专制制度的害处,因此他们宁愿不要政府;而国家主义者们则从意大利近代的混乱和法国大革命前后的狂热中看出了无政府主义的危害,于是他们便认为再坏的专制制度也比无政府状态要强。不久以后,人们就从这两者的争论中看出来,真理不在他们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在他们两者的中间。政府的权力是必要的,但要有个限度;个人的权力更是必要的,但也不能毫无止境;只有这两者的结合才能真正地保证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在这种思想背景之下,沉默了一段不短时间的自由主义学说在十九世纪又以巨大的声势重新出现并席卷了北美和整个的欧洲。和英国的“光荣革命”是折衷妥协的产物一样,自由主义实际是一种折衷妥协的学说,它企图给个人和政府划定其各自的领域。这种学说的近代形式是从洛克开始的,洛克对于“热情主义”——即再洗礼派的个人主义——和对于向绝对权威的屈服以及对传统的盲目服从,是同样地反对的。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所有的人生而平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人们的神圣的不可让渡的权利;为了保护这些权利,人们才成立了政府。如果政府侵害了人民的这些权利,人民就可以用革命的手段去废除这个政府而建立新的政府。自由主义还认为,没有分权就没有自由,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据此它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

西方思想的中世纪基础 中文摘要】 本文从历史文化研究的视角出发,强调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反对简单的以时划界、各贴标签的做法。通过对西方中世纪文学史和思想史的分析,尤其是对但丁及其作品的分析,文章指出中世纪在西方思想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传承作用,其核心在于中世纪在重新阐述传统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信仰和欢乐"的精神。

西方管理思想史论文范文

有关法学与爱的三个话题请允许我在开头就突兀地提出自己新近的一个小想法:我坚信,法学的内在,正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对人类所怀有的巨大的爱。是的,这个念头有一些乌托邦的味道,并且掺有太多因温情脉脉而显得模糊不清的暧昧,使其更像是歌德诗作中拙劣的一行,而不应出现在一篇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的开头。但,我希望自己这不成熟的观点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与肯定,并付之身体力行,成为法学研究的信条、法学教育的目标。或者,其实在我做出自己的论述之前,当下的大多数法律人早已或清晰或模糊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队法学进行深刻的探究正是出于对全人类的爱、对人类命运的关怀,而不是——争名逐利。这,更能让我欣喜。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论述让自己切实地明白真相是否如此,倘若在其中我发现了自己是错误的,或者由他人指出,我也是同样深感庆幸的。虽然,在论述之前,甚至可以追溯到在接受正规法学教育之前,我就早已坚信,正如冉阿让所说,除了相互关爱之外,世人别无他事可做。1, 关于我与法学这个之于我——一个法学本科生——来说不啻为哥伦布的新大陆的大发现其实起源于一次读书经历,它并不能算是多么奇特,但却绝不普通。就像瓦格纳在半梦半醒之间脑中迸出冥思已久的序曲间调一样,“这一切,都是偶然的顿悟”。何勤华老师在《战争与和平法》的“中译者序”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中心思想,凝聚到一点,就是对人类和平的执著追求,就是对人类的爱。读到这句话时,我正坐在敬文图书馆三楼广阔的中央大厅里。午后的阳光通过天顶大块的玻璃直射下来,一种暖洋洋的温馨在我周身洋溢起来,如同一片墨迹的淡淡晕染。我看着那些空无一物的明亮,心中突然爆出意种惊恐的木然和碎裂的声响,铁马冰河,天崩地裂。这种莫名的错愕,源于我从少年时代起就对法律所怀有的不友好的印象。造就这种印象的原因不外乎是每个男孩子在少年时期都会具有的那种如同犀牛般的反叛脾性,对执政者的天然的抵触。在我高二高三那段最精彩的文科班生涯中,周围所有的朋友几乎都是自然而然地信奉无政府主义,虽然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那时,我们每个人都牢记着雨果在1862年元旦为其著作《悲惨世界》写就的序言: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就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在文明的鼎盛时期人为地把人间变成地狱并且使人类与生俱来的幸运遭受不可避免的磨难;只要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还得不到解决;只要在某些地区还可能发生社会的毒害,换句话说,同时也是从更广的意义来说,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愚昧和痛苦,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都不会使无用的。在重新回味这段话的过程中,我仍然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脑海中依旧会泛起那些恶毒的法律与刑罚对冉阿让所做出的迫害,而想到更多的,是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那些因法律的不公而带来的悲剧。最有代表意义的,就是最近的“许霆案”,这个闹剧所反映出的,也许不仅仅是司法者的愚蠢,而更是法律本身的某些特质吧。当我们班——一群“新生的法律人”在对此案进行课堂讨论时,竟然有更多的同学说,也许法律错了,但,法律就是法律,无论我的内心如何,我只能认定其是盗窃金融机构。我当时顺应着她们悲哀地感受着这种无奈。这就是我在接到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所遇见的场景,我将投身给这样一个矛盾的事业——彪炳正义,本身却正是正义最大的破坏者。是的,正义,在法律人的脑海中,这似乎是一个被遗忘的词汇中。在我所已经接受过的将近其一半的本科法律教育中,似乎从来没有人教过我们要如何正义。没错,很多老师跟我们说过正义的概念,种类繁多,有广义的,有狭义的,有古代的,有近代的,咬文嚼字,引经据典。但是,却从来没有老师告诉过我,我是否应该为我心中的愤怒而奋不顾身,提携玉龙为君死,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跟我说过如马英九主席一样对法科学生的要求:“法律学子应立誓秉心公正、为民谋福、担当正义守护,否则即不配学法!”反倒是我的母亲,给了我一些启迪。寒假时,我陪母亲看央视热播剧集《闯关东》,其中有一个片段:在日军的炮火轰炸下,法庭被震得微微颤动,中国法官冒着生命危险,也顶着亲日政府的压力,依然裁决了作为被告的日本人败诉。母亲连头也没回、淡淡地跟我说,你以后也要做这样的法官。母亲的这种她认为理所应当的期许让我倍感羞愧,我深知这一切有多么难,在一个司法并不独立的国家。我相信,在我之前,就已有很多的法律学子为没法实现母亲对自己所提出的这个最起码的盼望而内疚。可我并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有;或者,什么时候才会没有。我也只能痛苦地相信,或者无力地辩解,这不怪我们,我们尽力了。然而,无论如何,我不能接受对不正义的妥协。为此,我始终在寻找,法律这个领域里,“正义”这个支点究竟在何处。哪怕,只是为了面对母亲时,能拥有一份坦然。2, 关于战争所以,我要毫不犹豫地说,也许,何勤华老师的那句话让我找到答案了,而且答案竟然如此简单——爱。原来真相也许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结论:法学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使全人类或者其中一部分人的生活更和谐的秩序,正如博丹提出国家的主权、洛克倡导权利的合理分配、卢梭呼吁良好的民主政治。也就是说,这些伟大的天才,他们在进行法学研究时,心里充斥着的,正是对全人类的无私的爱。而我眼前的这本书——《战争与和平法》,无疑也是格劳秀斯先生基于这种天才的爱而完成的“世界性的著作”。在《战争与和平法》这本书中,格劳秀斯先生依次探讨了战争发生的原因、财产权与人身权的本质以及其所依据的理由、所有权的义务、王室继承权的规则、受契约保护的权利、条约的效力和解释、以及国际法上的主体等等在战争中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凡此种种,起目的都在于设计一种战争的规则。“设计一种战争的规则”,这句简单的概括有些冷冰冰的工业世界特色,它的背后所隐藏似乎是更大批量的战争。因为,由工业社会所约束的思维往往有一个:一个事物的规范化必然导致批量化。所有的大规模产业无一不有自己的“规则”。若战争也应验此规律,那是不可设想的。然而,天才的荷兰人当然不会是战神的侍从,他的理论也自然不会是爱因斯坦最终早就了原子弹的相对论;他为战争所设计的规则,旨在从对战争三个重要环节的规定从而达到对战争的全面限制、对非正义战争的彻底根除,这三个环节分别是:挑起战争的原因,战争中的具体行为,结束战争的机制。这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成果之一,却正是“荷兰的囚徒”所身经的那个苦难时代的产品。本书出版在1625年,17世纪刚过去四分之一的时候。整个欧洲处在一种看似平静的氛围之中:宗教改革已进入尾声,资产阶级尚未剑拔弩张,王室贵族与教会还在享受残存的荣耀。但在后来,这种平静很快就被证明是各方势力暗中彼此消长而表现出的一段僵持:宗教改革的思想已深入人心,资产阶级正蓄势待发,王室贵族与教会已无可救药却仍希冀苟延残喘。打破寒潭,在海峡对岸,是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号角——光荣革命;而在欧洲大陆,则是最终拖垮了哈布斯堡王朝的“三十年战争”。处在这样一个瓶颈般的年代,荷兰的天才已经预感到一场新的利益分配即将开始,战争这“伟大的清洁剂”必将涂炭生灵。他深知,战争对于执政者来说只是谈判桌上的筹码,对于天下苍生来说却是最深重的苦难。正如荷马所哀叹的:“阿瑞斯的光荣的巨盾上满是勇者的鲜血!”我猜想,天才每思至此,必当泪如泉涌,情难自禁。他明白,他无法阻止战争的到来,那么,也许,他就只能尽一己之力使人类受的伤害尽量减少。这正是格劳秀斯先生最可爱的地方,也许他的理论毫无作用,也许这个世界上的战争该杀伤多少人依旧杀伤多少人,但是他做了,他尽了自己的力量。他,表达了自己的那份伟大的爱。他在临睡前、临死前都不会遗憾了。(他让我莫名地想起许三多。)然而,他做到了,在他之后,战争是有了一套详细的规则,从宣战到停战,一切都必须有模有样、有板有眼地进行。固然,这不是单凭他的一本书就做到的。但,正是他率先发出了和平的呼喊,后世大家云集响应,经过了一代又一代的卓绝努力,才最终创造了当今世界这样一个国际秩序相对稳定的大环境。谁能说,这不是法律人献给全人类的最广博无私的爱?3, 关于死刑这是《论犯罪与刑罚》第二十八章的章节名称。在看贝卡利亚的这本书之前,我是坚持死刑存置论的。我相信读过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的人都会坚持死刑的正义性。我可以列举很多,《ABC谋杀案》、《人性记录》、《斯太尔斯庄园奇案》等等,波洛可不愿意像福尔摩斯那样去找一个化妆成乞丐的男人,除了伤亡惨重的恶性犯罪,可没有什么值得这个生活品味颇高的矮个子比利时人为之动用他那“灰色的小细胞”。从而,他所挖掘出的犯人,无一不是令人欲杀之而后快的。其中,《东方快车谋杀案》无疑是最著名的,而它也因众所周知所以引用起来相当方便,它唯一不同的地方倒不在于其复杂而精致的犯罪手段,而是那个罪大恶极的人不是杀人的人而是被杀的人:小阿姆斯特朗被一个罪犯绑架并谋杀,这个罪犯通过行贿等不法手段逃脱刑罚,但多年后,小阿姆斯特朗的家人们在一列火车里谋杀了他。我相信没有会认为波洛对这一干杀人犯不予追究是不正义的,反而,我们只会抱怨法庭的无能、法官的腐败。在法学范围内,它可以扯出很多相关的话题,自然正义啦,同态复仇的正义性啦,但是,我在那时只愤慨地想到,若在现在,那个罪犯无论如何也是不会死的,那么多无可救药的杀人犯都会在英美舒适的监狱里度过余生,这简直是对法律的嘲笑。这种想法,后来看女王的很多小说时都会泛起来。请注意,我上面说到了“无可救药”,这是我所有这些自以为正义的愤怒的一个错误的基础。当然,这是贝卡利亚告诉我的。在贝氏关于死刑废止的论述中,我认为他最重要的是两个论点: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包括执法者;死刑并不比终身苦役刑更具有改善力。“关于死刑”这一章并不长,但小贝(他写这书的时候好像只比我大五六岁)始终在傲气十足地围绕着这两个论点在进行对死刑的讨伐,但是他的论点在说明什么?前者是在竭力保证犯罪人的生命权,这是后者的基础;而后者,却是在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每个人都是可以改好的。这是一个天真得如同诗人一般的论点,像顾城一样说:“我眼睛看到的地方都盛开着花。”他让我记起一个小孩子,他说,谁说动物就想到大自然里去呀,小老虎找不吃的会饿死,小鹿会被大老虎咬死,还是动物园里最好。天才的通病是太单纯。世人都这么说。小贝希望每一个人皆能如他一样明白:无论多么罪大恶极的人都是有改过自新的可能的,只要这个社会施予其足够的爱心,而不是将社会在那些恶性犯罪中所应承担的责任都推卸到罪犯一个人身上,让他一死了之。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怀有天才的如此傲岸的爱的,他的博大无边的爱促使他不能放弃对任何一个灵魂的关怀。其实,对“全人类”这个虚泛的概念的爱并不是很难去怀有的,它只需一种悲悯之心,这是可以由文学、宗教等培养而成的;而将爱无分高低地施予每一个个体身上,这是很难做到的。嫉恶如仇,是正义;关怀包括正义在内的每一个人,这是接近于神性的高尚。在后世,有众多的法学大家也正是基于他们对人类所怀有的巨大的爱而“为废除死刑而战”(其中最为杰出的无疑是罗贝尔·巴丹戴尔)。他们也应该受到与小贝相同的尊敬。结语第一次毫无限制地些论文,于是就真的把自己想写的写出来了。谢谢老师的自由题目,也谢谢老师的费神批改。(很幸运能上老师的课)法学是爱,请相信我。爱是经久忍耐,慈悲为怀。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吹,爱是不狂妄,爱是不乖张,爱是不自私,爱是不轻易动怒,爱是鄙视不义,爱是喜欢真理。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语出《圣保罗至哥林多书》参考资料1, 关于第一个话题,除雨果的《悲惨世界》外,还有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法律的不正义在这三部小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巴尔扎克的稍温婉一点。向这三位十九世纪的法国小说家致以同样的敬意。2, 关于第二个话题,以电影为主,奥黛丽·塔图主演的《漫长的婚约》,梅尔·吉布森主演的《爱国者》,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特洛伊》,刘德华主演的《投名状》。战争毁灭一切,阿瑞斯与黑帝斯的双手始终紧紧相连。和父亲一起看的《爱国者》,父亲哭了。3, 关于第三个话题,除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外,还有罗贝尔·巴丹戴尔的《为废除死刑而战》。对死刑的论述同样深刻,前者在理论,后者在亲历。还有两部小说,莫言的《檀香刑》和潘军的《死刑报告》,前者写了一个刽子手的生涯,后者写了许多死刑的冤案。前者远比后者精彩。4, 还有什么。《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陈长文、罗智强著,法律出版社2007版。《刑法格言的展开》,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05版。《先知》之第十三篇:论律法,【黎巴嫩】纪伯伦著,王立译,北京出版社2006版。引用到了这几本书的词语和造句方式。

管理哲学毕业论文从拟题到开题报告-任务书-论文-答辩,每一步都要跟老师看,志文网有管理哲学的老师,他们帮了我写的,管理哲学毕业论文去找资料,很有帮助的

可以从汉姆拉比法典开始写啊、大致的介绍一下汉姆拉比法典的内容和主题构思,然后在可以查一下西方法律史的简表,选择几个重要的法典(像查氏丁尼法典)逐个论述和介绍下,然后么,可以例举一些里面的相关条例,写出里面的体现的政治思想 ,再结合当时的政治时局。如果要军事的话,那么,可以以军事酷刑的法律条例着手。我找了一篇范文,你借鉴下吧

西方思想政治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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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在这些希望上面投下阴影。后来,这些学说和希望终于激起了法国大革命;然而法国大革命却又产生了拿破仑帝国,拿破仑帝国又引出了封建的“神圣同盟”。在这次打击之下,直到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才又缓过气来,其后它那复苏了的乐观精神接着又重新出现。然而主观主义发展到新教和自由主义后并未止步,它还要求进一步否定国家权力以发扬自我;于是,就象一块从山顶经过山腰而滚向山脚的石块一样,主观主义就从自己的发端经过新教和自由主义而向着自己的山脚——无政府主义疾驰而去了。近代哲学始于笛卡尔,他基本上所肯定为可靠的就是他自己和他的思想的存在,外在世界是由此而推出来的。这只是那个通过贝克莱、康德直到费希特的总的发展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到了费希特遂认为万物都只是自我的流溢。这是不健康的;从此之后,哲学一直在企图从这种极端走到日常生活的常识世界里面去。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总是和哲学上的主观主义携手并进。实际上,早在路德在世的时候,就有些不受欢迎而又不被承认的弟子们已经发展出了再洗礼的学说了。再洗礼派反对一切法律,因为他们认为好人是无时无刻不被圣灵所引导的,而圣灵又是不可能受任何公式的束缚的。在十九世纪又产生了另一种形式更激烈的、已经和宗教不再有联系的无政府主义;这种近代的无政府主义虽然是反宗教的,但是仍然具有很多的早期新教的精神;它和老的无政府主义的主要不同点仅在于把路德针对着教皇的那种仇恨转过来针对着世俗的政府。主观主义一旦脱缰之后,便一泻到底而不能再被束缚于任何的界限之内。新教徒在道德上之强调个人的良心,本质上乃是无政府主义的。但在习惯与风俗的影响之下,新教徒们在伦理方面仍然是按照传统所确认的道德方式来行动的;但这并非是一种稳定的平衡。十八世纪的“感性”崇拜开始破坏了这种平衡:一种行为之受到赞美并不是因为它有好结果或者因为它与一种道德教条相符合,而是因为它有着那种把它激发起来的情操。由这种态度就发展出了象卡莱尔和尼采所表现的那种英雄崇拜,以及拜伦式的对于一切激情的崇拜。浪漫主义运动在艺术上、在文学上以及在政治上,都是这种主观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不是把人作为我们应予关注的终极目标而是作为一种美感上的愉悦的观察对象。猛虎比绵羊更美丽,但是我们仍然把它关在笼子里。可是极端的浪漫派却要把笼子打开来,去欣赏猛虎猎食绵羊时那幕壮丽的纵身一跃。他鼓励着人们想象他们自己是猛虎;可是如果他的鼓励成功的话,人类就只好再进行大规模的自相残害了。针对着近代主观主义的这种不健康的形式,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反应。其中对它的最激烈的反对就是国家崇拜(即国家主义)的理论,这种理论把天主教所给予教会、甚至于有时候是给予上帝的那种地位给了政府。这种理论对集权制度和独裁制度不同程度地表示了它的同情和欢迎。霍布斯、卢梭和黑格尔代表了这种理论的各个不同的方面,而他们的学说在实践上就表现为克伦威尔、拿破仑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法西斯党,则是尼采式的权力崇拜和霍布斯式的国家崇拜以及狂热的种族偏见三者的组合。共产主义在理论上和这些思想距离得是非常遥远的,但在实践上也表现为和权力崇拜、国家崇拜的结果极其相似的社会形态。无政府主义者从中世纪的迫害中体验了专制制度的害处,因此他们宁愿不要政府;而国家主义者们则从意大利近代的混乱和法国大革命前后的狂热中看出了无政府主义的危害,于是他们便认为再坏的专制制度也比无政府状态要强。不久以后,人们就从这两者的争论中看出来,真理不在他们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在他们两者的中间。政府的权力是必要的,但要有个限度;个人的权力更是必要的,但也不能毫无止境;只有这两者的结合才能真正地保证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在这种思想背景之下,沉默了一段不短时间的自由主义学说在十九世纪又以巨大的声势重新出现并席卷了北美和整个的欧洲。和英国的“光荣革命”是折衷妥协的产物一样,自由主义实际是一种折衷妥协的学说,它企图给个人和政府划定其各自的领域。这种学说的近代形式是从洛克开始的,洛克对于“热情主义”——即再洗礼派的个人主义——和对于向绝对权威的屈服以及对传统的盲目服从,是同样地反对的。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所有的人生而平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人们的神圣的不可让渡的权利;为了保护这些权利,人们才成立了政府。如果政府侵害了人民的这些权利,人民就可以用革命的手段去废除这个政府而建立新的政府。自由主义还认为,没有分权就没有自由,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据此它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

0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理性”概念和我的职业生涯 这个研究52-2000子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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