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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法学期刊点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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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法学期刊点评文章

《谈谈怎么制作民事法律文书》,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继承问题法律顾问》,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法官法讲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法资料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单行刑法与司法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刑法分则适用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应用法学与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怎样制作刑事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改与制作》,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最新刑事裁判文书样式和实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最新刑事司法文书格式手册》,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外国法院组织与法官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的改革与完善》,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民事裁判文书改革与实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二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最新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范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港澳地区司法制度与港澳和外国法院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文书教程》,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法律文书教程》(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刑事法的改革与完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司法改革三十年:我所经历的人民法院改革(1978-2008)》,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周道鸾应用法学文选》,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暨少年法庭工作调查》,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中国刑法罪名解释:原由、发展与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 《江华院长在北京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法院必须认真执行“两法”,严格依法办事》,载《法学杂志》1980年第2期;《新婚姻法比原婚姻法有哪些重大发展》,载《法学杂志》1980年第3期;《谈谈抢劫罪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学杂志》1981年第3期;《关于民事案件案由问题的探讨》,载《法学杂志》1981年第6期;《谈谈怎样制作好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82年第7期;《怎样制作好一审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83年第2期;《谈谈如何制作好民事调解书》载《人民司法》1983年第8期;《试论诬告陷害罪》,载《法学》1983年第8期;《《中国刑法讲义》简介》,载《学习与辅导》1986年第1期;《美国的法院体系》,载《法学杂志》1989年第3期;《在法学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载《中国法学》1989年第5期;《美国的法官制度(上)》,载《人民司法》1989年第6期;《美国的法官制度(下)》,载《人民司法》1989年第7期;《试论《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法律适用》,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4期;《关于法律类推的几个问题》,载《人民司法》1992年第8期;《论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适用》,载《政法论坛》1993年第1期;《适用《关于禁毒的决定》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上)》,载《法学杂志》1993年第1期;《适用《关于禁毒的决定》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下)》,载《法学杂志》1993年第2期;《试论海峡两岸法院相互委托代为民事诉讼行为》,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3期;《论司法解释及其规范化》,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论新中国的司法解释工作》,载《法律适用》1994年第5期;《法官法──现行法官制度的重大改革》,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刑法完善刍议(上)》,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3期;《刑法完善刍议(下)》,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4期;《适用《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的几个问题研究》,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6期;《韩国法院的组织体系和司法制度》,载《人民司法》1996年第9期;《试论刑事诉论中的简易程序》,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1期;《改革、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载《人民司法》1997年第5期;《关于渎职罪的修改与适用》,载《人民司法》1997年第7期;《论罪名的规范化、统一化及其认定》,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2期;《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法律适用》,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5期;《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9期;《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努力提高制作刑事裁判文书的水平》,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论侵犯著作权罪》,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4期;《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改与完善》,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7期;《单位犯罪刑事判决书的内容及其制作上的特点》,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8期;《根据诉讼特点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9期;《怎样制作刑事无罪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10期;《死刑复核刑事裁判文书的修改与制作》,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11期;《论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11期;《学习董老的法学思想 改进和提高审判工作——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115周年》,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4日版;《关于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几个问题(上)》,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30日版;《关于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几个问题(下)》,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31日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是贯彻独立审判原则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情与法的交融 裁判文书改革的新的尝试》,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7期;《独立审判与司法公正》,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10期;《撰写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若干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27日版;《对法官“弹劾”、“合理怀疑问责”规定的——质疑与思考》,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6月12日版;《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8月25日版;《析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日版;《刑法修正与法律条文援引初探》,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5日版;《刑法修正与罪名(上)》,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2日版;《刑法修正与罪名(下)》,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9日版;《中国内地裁判文书改革可参考境外经验》,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12月15日版;《浅议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载《法律适用》2003年第12期;《论死刑核准权的回归》,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3期;《对个案监督的质疑及建议》,载《人大研究》2004年第3期;《中国案例制度的历史发展》,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5期;《关于确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思考》,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8期;《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6期;《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探析》,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6期;《关于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几个问题》,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3期;《充分发挥最高法院审委会的作用》,载《中国审判》2006年第7期;《当前刑事裁判文书制作需要规范的两个问题》,载《人民司法》2006年第11期;《董必武少用、慎用死刑的思想与中国死刑制度的完善》,载《时代法学》2007年第2期;《中国少年法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苏、沪少年法庭制度调查报告》,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第6期;《从六起案件看97刑法的司法适用》,载《法制日报》2008年2月24日版;《对改革和完善少年法庭制度的思考》,载《人民司法》2008年第5期;《法院改革三十年》,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广州少年法庭印象》,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年第6期;《羊城少年审判步入快车道——广州少年法庭工作考察》,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0期;《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的回顾》,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10月25日;《中央苏区谢步升案、熊仙壁案——中央苏区时期重大案例》,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1期;《陕甘宁边区肖玉璧贪污案》,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2期;《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载《中国审判》2009年第1期;《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载《中国审判》2009年第2期;《广州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4月1日版;《从《刑法修正案(七)》看立法导向》,载《法制日报》2009年4月1日版;《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修改和保留的罪名探析》,载《检察日报》2009年4月3日版;《刑法修正案(七)立法动向探析》,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5月13日版;《中国刑法罪名解释的历史发展》,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一项极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广州法院试行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调查》,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年第6期;《华北人民政府司法制度之研究》,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7期;《我国法官法的制定和修改——纪念人民司法工作六十周年》,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10期;《刑法修正案(七)罪名解读》,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23期;《中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律》2010年第1期;《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制作》,载《人民司法》2010年第23期;《“茌平模式”给我们的启示》,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2月10日版;《我国刑法修正的重大突破——简评刑法修正案(八)》,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4月13日版;《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修改的罪名》,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5期;《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1月18日版;《增强司法的民主性和公开性 落实公开审理的宪法原则 以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为视角》,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2期;《弘扬优良传统 践行司法为民》,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4月11日版;《人权入宪与死刑限制》,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10期;《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对《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诠释》,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人权保障与死刑限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有幸听过这位律师的讲座,非常干货。这本书也非常值得一读!推荐!这些是我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些评论,分享给你:好的律师不仅要业务专精,而且要富有社会责任感。邓学平是前资深检察官转岗做律师的优秀代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本著作中的文章聚焦于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入法入情入理,体现了作者深厚的人文素养和悲天悯人的情怀,是难得的律师佳作。 ——陈有西吾辈能出一位这样的律师,游走于黑白两道,洞悉世事,人情练达,又不失心中之理想者,甚幸甚幸!(另外,能不排队得到作者签名赠书,甚幸甚幸!)——赵慧萍在这样的寒冬,收到学平兄弟亲手签售的大作,感受到不一般的温暖。学平兄弟系检察翘楚、律政俊杰、法评大咖,对刑事案件有独特见解,法评文章常发表于新京报、方圆杂志等刊物,拜读其大作,可以感受其眼界、担当与格局,实为我辈楷模。——黄磊以一天一辑的进度,拜读完了大作。信手写了一段读后感,向邓兄报告一下。“人生何处不相逢”,邓君曾经报考松江区法院,如果当时被录取,也许能早几年认识。但尽管他最终去了苏州,我们还是因缘际会得以结识。算起来我们是一届升入大学来到上海,但他学养深厚、业精技专,给我的印象是他似要长我数届。邓君赠我《法影下的中国》,文字晓畅,法意深刻,专业、情怀、关切溢于言表,又加深了这一印象。全书以法治作为言说中国的切入口,评点了大量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由于他更深度参与了诸如“雷Y案”等案事件——他的评论并不只是纸上得来、坐而论道,而是具有很强的穿透力,的确达到了“清晰看到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一种社会装置在我国的实际地位和运行机理”的效果。在很多地方,我都深有同感。法治要实现,一定要与媒体携手而行。个案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新闻播撒到各个角落。这样,法治思维才会成为显思维,法治规则才会成为显规则。在接受访谈时,邓君坦言,“至少此刻我没有后悔”。在此,我祝他终身无悔!——黄富章当年一起坐十几个小时火车硬座去广州参加招聘会的校友,仍记得那时邓才子高谈阔论挥斥方遒,一车厢的伙伴肃然起敬专注聆听,完全忽略熬夜硬座的辛苦疲累。毕业10年,他从江苏省检察院毅然辞职转岗律师,代理了多起刑事大案,如今已是法律界的杰出才俊,各种奖项、荣誉称号拿到手软,成绩斐然,为他感到骄傲!也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更希望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中能够多一些这样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工作者!——邬媛媛学平兄的这个非常厚重的书,这个文章仅仅是他写过的众多文章当中精挑细选出来,可以说是既是法律评论走到三个阶段这样一个总结性的一个作品,那么也是呼吁我们接下来能不能真正坚守我们的职业立场,能不能面向一种舆论“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样的一种情况,以及能不能作为我们圈内的为了整体拉升我们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这种精神面貌以及这种层次追求,能够向更多的公众去告诉他们我们这个法律共同体到底是怎么样,应该要往哪里去。最后,我觉得这个封面非常的漂亮,这本书质地非常好。——叶竹盛刑事律师接触的都是一些犯了罪的弱者,有些可能是社会规则的破坏者或者社会的阴暗面。学平做过检察官,现在又在做刑辩律师,因此他的评论特别接地气,有社会观照性。我个人认为在自媒体时代,学平这样的律师应当是法律评论的主角。——林东品法律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能够让更多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大家的常识。邓律师写很多法律评论,虽然不是严肃的法律著作或者法律学术经典,但他的确在改变中国。因为他重复了法治的声音,让法治的种子一代接一代传下去。——沈彬我经常看到邓律师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门口的照片。在律师业务如此繁重的状态下,还能够坚持写作,这确实不容易。我的专职工作是教学科研,也做不到,这一点要向邓律师学习。邓律师的专职工作是律师,但他的很多评论并不完全是站在律师的立场。不管怎样,尽量向客观立场靠拢应该是法律评论的基本原则。——王恩海学平在检察院成长很快,我刚过去他就已经是检察院的骨干了。他作为法律人,在接触到法律专业的时候,总有种指点江山的感觉。许多人偶尔或者初期会有这样一种感觉,但学平是持续的。因为他一直在思考,一直在观察。检察院是学平工作的第一站,他给我的感觉是阅读量很大,知识很多。很高兴看到他有今天的成果。——皇甫觉新学平本科的时候我们就认识,并且在本科时候就是接触比较多的。他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念书期间,充满了对学问和知识的尊重。他在念研究生期间,在我们很多大学老师都很难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时代,他就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上发表文章。他总是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不好。我对他关注是因为他在学生期间都是好学生,后边他的成长我也一直在看。他是一个勤奋的人,也是个比较聪明的人。我不意外他出书,意外的是他怎么到现在才出书。——李清伟我和学平是京衡的同事,但是做同事时间不长。学平在我印象中是令人发指的勤奋,工作上也是无可挑剔的专业。《法影下的中国》是学平专业和勤奋的一个结晶。我觉得自己应该向学平一样,在专业上做这样的努力。——朱晓影邓律师的评论,我一直在注意观察,应该讲这个评论写得非常不错。他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对一些法治问题的切入我非常欣赏,他的立场是比较中立的,态度是比较温和理性的。他不是完全站在律师的立场,他的评论一直都印证着我对他的一些判断。——赵月梁在《法影下的中国》一书中,我们能看到那么多一再重复的热点事件,能读到学平律师那么多样的精彩点评,不由得想起杜甫的一句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由于基础教育中公民教育和形式逻辑教育的缺乏,中国当前公共舆论中理性化严重不足。学平这样的律师经常就公共事件发声,可以极大地促进理性公共舆论的形成,减少当前公共舆论中民粹主义和逻辑谬误的存在。——刘英明学平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我非常敬佩。学平在表达分寸方面把握得非常好,对自己代理的案件几乎没有评论,避免了立场冲突。另外,学平的评论文章论证非常严密,没有去简单的迎合舆论,这非常难得。——叶臻勇邓律师除了《法影下的中国》这本书,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已经有非常大的影响。邓律师的观点非常注重从纯粹的技术层面对法律进行分析,让我很有触动。比如对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的解读,邓律师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我们正在追求的美好生活,非常需要邓律师这样有勇气、接地气的法律评论。——沈秋明邓兄好!大作读毕,深感钦佩。您不仅有悲天悯人之心,坚实专业之才,文笔也是深入浅出,酣畅淋漓。有些过往案例我都不太知晓,一边读书一边搜索印证,确实受益良多,很多观念也都趋同一致。再次谢谢遥寄尊作,给您拜早年!——央视主持人李晓东从三月的一次庭审认识到相知,非常佩服学平的才学,有幸不用排队收到作者的签名大作,确实是位优秀的思想力博主,非常感谢学平。期待以后刑事庭中再度合作,期待来嘉兴交流。天下刑辩是一家,读书使人进步,学无止境!推荐大家读《法影下的中国》。——律师王惠明作为一名在职检察官,翻开昔日同学的大作,不忍释卷一气读完。深深折服于他扎实的哲学、法学和文字功底,犀利的思辨精神和保持高产的充沛精力!前资深检察官、现新锐时事评论人、青年精英律师,邓兄一直是同学中的翘楚。赠诗两句遥祝新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王晓真法律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能够让更多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大家的常识。邓律师写很多法律评论,虽然不是严肃的法律著作或者法律学术经典,但他的确在改变中国。因为他重复了法治的声音,让法治的种子一代接一代传下去。——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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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尖期刊:American Economic ReviewEconometrica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一流期刊:Economic Journal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Journal of Econometrics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Journal of FinanceJournal of Labor Economics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二流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AEA Papers and Proceedings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Econometric TheoryEconomic TheoryEuropean Economic ReviewJournal of Applied EconometricsJournal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 Statistics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Journal of Economic Education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trategy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Journal of Experimental EconomicsJournal of Health Economics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s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Journal of Mathematical EconomicsJournal of Money, Banking and Credit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Journal of Real Estate Economics and FinanceJournal of Regulatory EconomicsJournal of Risk and UncertaintyJournal of Urban EconomicsSocial Choice and WelfareReview of Economic Dynamics三流期刊: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China Economic ReviewEconometric JournalEconomic inquiryEconomica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Economics LettersEconomics of TransitionHealth economicsIndustrial & labor relations review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ame Theory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 theoretical economics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 organizationJournal of regional scienceJournal of transport economics & policyLand economicsMathematical Social SciencesNational Tax JournalOxford Bulletin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Oxford economics papersPublic ChoiceReview of Economic DesignReview of Income and Wealth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四流期刊:其他SSCI经济学期刊(注意不是国内的CSSCI)。不入流期刊:其余期刊均为不入流,比如说《经济研究》、《世界经济》。

经济学的顶级期刊有:American Economic ReviewEconometrica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等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及其运行、发展的规律的学科。经济学核心思想是物质稀缺性和有效利用资源,可分为两大主要分支,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经济学起源希腊色诺芬、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早期经济学,经过亚当·斯密、马克思、凯恩斯等经济学家的发展,经济学衍生出了演化证券学、行为经济学等交叉边缘学科。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学研究和应用受到国家和民众的关注越来越高,理论体系和应用不断完善和发展。一般情况下,经济学理论建基在理性的“极大化”这假设之上,每个人都会在局限下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在经济学理论中的假设真假并不重要,只要假设推论出来的可被验证含意,能够解释及推测现实世界,我们就接受这个理论。但是奥地利经济学的理论是建立在人是有目的的行动的行动公理基础之上。其学派旗帜鲜明的反对把理性状态和极大化作为经济学的逻辑前提。凡是有解释能力的理论,都一定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refutable by facts),但未被事实推翻。 我们永远不能证明一个理论,因为下一次的事件总会有机会推翻该理论。

《谈谈怎么制作民事法律文书》,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继承问题法律顾问》,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法官法讲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国法资料汇编》,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单行刑法与司法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刑法分则适用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应用法学与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怎样制作刑事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改与制作》,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最新刑事裁判文书样式和实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最新刑事司法文书格式手册》,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外国法院组织与法官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的改革与完善》,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民事裁判文书改革与实例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二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最新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范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港澳地区司法制度与港澳和外国法院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文书教程》,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法律文书教程》(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刑事法的改革与完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司法改革三十年:我所经历的人民法院改革(1978-2008)》,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周道鸾应用法学文选》,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暨少年法庭工作调查》,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中国刑法罪名解释:原由、发展与司法适用》,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刑法罪名精释》(第四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 《江华院长在北京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法院必须认真执行“两法”,严格依法办事》,载《法学杂志》1980年第2期;《新婚姻法比原婚姻法有哪些重大发展》,载《法学杂志》1980年第3期;《谈谈抢劫罪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学杂志》1981年第3期;《关于民事案件案由问题的探讨》,载《法学杂志》1981年第6期;《谈谈怎样制作好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82年第7期;《怎样制作好一审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83年第2期;《谈谈如何制作好民事调解书》载《人民司法》1983年第8期;《试论诬告陷害罪》,载《法学》1983年第8期;《《中国刑法讲义》简介》,载《学习与辅导》1986年第1期;《美国的法院体系》,载《法学杂志》1989年第3期;《在法学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载《中国法学》1989年第5期;《美国的法官制度(上)》,载《人民司法》1989年第6期;《美国的法官制度(下)》,载《人民司法》1989年第7期;《试论《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法律适用》,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4期;《关于法律类推的几个问题》,载《人民司法》1992年第8期;《论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适用》,载《政法论坛》1993年第1期;《适用《关于禁毒的决定》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上)》,载《法学杂志》1993年第1期;《适用《关于禁毒的决定》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下)》,载《法学杂志》1993年第2期;《试论海峡两岸法院相互委托代为民事诉讼行为》,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3期;《论司法解释及其规范化》,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1期;《论新中国的司法解释工作》,载《法律适用》1994年第5期;《法官法──现行法官制度的重大改革》,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刑法完善刍议(上)》,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3期;《刑法完善刍议(下)》,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4期;《适用《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的几个问题研究》,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6期;《韩国法院的组织体系和司法制度》,载《人民司法》1996年第9期;《试论刑事诉论中的简易程序》,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1期;《改革、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步骤》,载《人民司法》1997年第5期;《关于渎职罪的修改与适用》,载《人民司法》1997年第7期;《论罪名的规范化、统一化及其认定》,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2期;《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法律适用》,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5期;《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载《法律适用》1998年第9期;《加快裁判文书的改革步伐,努力提高制作刑事裁判文书的水平》,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论侵犯著作权罪》,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4期;《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改与完善》,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7期;《单位犯罪刑事判决书的内容及其制作上的特点》,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8期;《根据诉讼特点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9期;《怎样制作刑事无罪判决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10期;《死刑复核刑事裁判文书的修改与制作》,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11期;《论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的修改与制作》,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11期;《学习董老的法学思想 改进和提高审判工作——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115周年》,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4日版;《关于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几个问题(上)》,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30日版;《关于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几个问题(下)》,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3月31日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是贯彻独立审判原则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载《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3期;《情与法的交融 裁判文书改革的新的尝试》,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7期;《独立审判与司法公正》,载《法律适用》2002年第10期;《撰写二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若干问题》,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27日版;《对法官“弹劾”、“合理怀疑问责”规定的——质疑与思考》,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6月12日版;《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8月25日版;《析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日版;《刑法修正与法律条文援引初探》,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15日版;《刑法修正与罪名(上)》,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2日版;《刑法修正与罪名(下)》,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9日版;《中国内地裁判文书改革可参考境外经验》,载《人民法院报》2003年12月15日版;《浅议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载《法律适用》2003年第12期;《论死刑核准权的回归》,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3期;《对个案监督的质疑及建议》,载《人大研究》2004年第3期;《中国案例制度的历史发展》,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5期;《关于确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思考》,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8期;《论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6期;《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探析》,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6期;《关于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几个问题》,载《法学杂志》2006年第3期;《充分发挥最高法院审委会的作用》,载《中国审判》2006年第7期;《当前刑事裁判文书制作需要规范的两个问题》,载《人民司法》2006年第11期;《董必武少用、慎用死刑的思想与中国死刑制度的完善》,载《时代法学》2007年第2期;《中国少年法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苏、沪少年法庭制度调查报告》,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第6期;《从六起案件看97刑法的司法适用》,载《法制日报》2008年2月24日版;《对改革和完善少年法庭制度的思考》,载《人民司法》2008年第5期;《法院改革三十年》,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广州少年法庭印象》,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年第6期;《羊城少年审判步入快车道——广州少年法庭工作考察》,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0期;《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的回顾》,载《人民法院报》2008年10月25日;《中央苏区谢步升案、熊仙壁案——中央苏区时期重大案例》,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1期;《陕甘宁边区肖玉璧贪污案》,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12期;《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载《中国审判》2009年第1期;《胡长清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载《中国审判》2009年第2期;《广州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4月1日版;《从《刑法修正案(七)》看立法导向》,载《法制日报》2009年4月1日版;《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修改和保留的罪名探析》,载《检察日报》2009年4月3日版;《刑法修正案(七)立法动向探析》,载《人民法院报》2009年5月13日版;《中国刑法罪名解释的历史发展》,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一项极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广州法院试行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调查》,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9年第6期;《华北人民政府司法制度之研究》,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7期;《我国法官法的制定和修改——纪念人民司法工作六十周年》,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10期;《刑法修正案(七)罪名解读》,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23期;《中国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律》2010年第1期;《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判决书制作》,载《人民司法》2010年第23期;《“茌平模式”给我们的启示》,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2月10日版;《我国刑法修正的重大突破——简评刑法修正案(八)》,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4月13日版;《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修改的罪名》,载《法律适用》2011年第5期;《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1月18日版;《增强司法的民主性和公开性 落实公开审理的宪法原则 以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为视角》,载《法律适用》2012年第2期;《弘扬优良传统 践行司法为民》,载《人民法院报》2012年4月11日版;《人权入宪与死刑限制》,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10期;《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案例指导制度——对《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诠释》,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人权保障与死刑限制》,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以下是学术堂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写作的一些建议,希望有所帮助  刘南平博士说:  简单地讲,它(命题)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或基本观点  在初步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可以拟一个提纲,提纲可以澄清思路,也可以使作者一目了然地看出自己的思路是否前后一致;还可以列一个参考文献目录,使自己明白要看和要找的资料;与人讨论自己的论文构思,也是一个好办法  问题是否成熟不完全在于这个主题下已经有多少篇论文了,而在于问题是否被人看到了、解决了  如果你仅仅检索、参考和引用论文,你只能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说话,而且往往还无甚新意  如果你要梳理一个制度的来龙去脉、一个概念的生发演变,那些故纸堆里的东西可能正好是你要找的,那些变化的细节也许正是值得你关注的  可以这么说,一手资料是金,二手资料是铜,三手资料是垃圾  一个初入门者,可能会借助作者身份、期刊或者出版社、发表 或者出版 的时间 版次 、被引用乃至下载次数等外在因素去判断,这些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个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假定比一个三流刊物上同主题的文章要靠谱;  一篇被频繁引用或者大量下载的文章,总比一篇没人引用的同主题文章要好一些;  一本几次再版或者多次印刷的教科书,大体上是品质的保证;  你所了解的一位名声在外而素来严谨的学者写的东西,永远值得重视;  在我看来,文献质量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思想的原创性或者出处的原生性;  二是论证的严谨性或者报道的准确性;  三是影响力;  思想的原创性,指一个学术概念或者观点最早是谁、在哪里提出的,或者一个事件最早是谁报道的,通常只有阅读了大量文献,理清思想的脉络以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以美国为例,主流的 Law Review 差不多每个法学院都有,其中最有名的当数「哈佛法律评论」「耶鲁法律杂志」「哥伦比亚法律评论」  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查到它原始的出处;没有找到原始出处,都属于道听途说  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了各种官方统计数据或者数据链接,  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也  查找文献有两种方法:  一是确定范围、全面排查,即确定检索范围、检索方式和检索词,进行地毯式的检索;  二是顺藤摸瓜、延伸阅读,即根据已有文献提供的线索做进一步检索;  这两种方法应当交替并用,只用一种还不行  四种比较常用的方法,即现场观察、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分析  描述状况的具体方法有好多种,比较常用的有举例说明、统计数据和类比说明三种方法  要注意的是,用于类比的事物与类比对象不一定有实质上的同源性,其类比也不见得精确合理  属性分析在教科书中是相当常见的,每讲到一个重要概念,教科书都会给出一个定义,指出它的属性  如果大家都是从自己定义的概念或者自己奉行的教条出发,以不具有共识的观点作为论证的前提,就无法进行有意义的学术讨论;要真正解决前面所说的行政合同一类的问题,恐怕需要回到原点,把它放在现实情景中重新探讨它的属性  理想类型则是在对纷繁芜杂的现象进行整理、提炼所得的典型;它不完全对应于经验事实,不是对现实的精确描绘,但又基于经验事实,抓住了现实的一些基本特征  法律条文作为论据也不是所向披靡的,它作为论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几个因素:  一是法条含义的明确性;  二是法条自身的有效性;  三是法律条文与论证主题的相关性;  体系解释,指根据相关条款在法律文本章、节、款、项中的位置来解释该条款的含义;这是文意解释的延伸,但仍然是在法律文本  运用学说作为论证根据,要注意分析其内在理路,避免简单地"耍大牌"或者"数人头":你搬出梁慧星,我抬出王泽鉴;支持你观点的只有两位学者,支持我观点的有五位学者······这都不是理性讨论的态度  标题的功能有两种:一是表明论题,二是表明命题梁慧星教授曾提出,标题"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考",多用于事实问题的考证;"批判",则火药味较浓,宜慎用;"论纲",多指问题很大,现在只能说个纲要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应当是:与你的研究主题相关的重要的学术文献

时代法学期刊点评文章的格式

论题论点结论这些肯定要在写之前就有一个思路的~建议你看下(法学),期刊里面都是别人已经发表的论文~好好参考下~找下自己的写作思路吧

以下是学术堂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写作的一些建议,希望有所帮助  刘南平博士说:  简单地讲,它(命题)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或基本观点  在初步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可以拟一个提纲,提纲可以澄清思路,也可以使作者一目了然地看出自己的思路是否前后一致;还可以列一个参考文献目录,使自己明白要看和要找的资料;与人讨论自己的论文构思,也是一个好办法  问题是否成熟不完全在于这个主题下已经有多少篇论文了,而在于问题是否被人看到了、解决了  如果你仅仅检索、参考和引用论文,你只能在一个狭隘的圈子里说话,而且往往还无甚新意  如果你要梳理一个制度的来龙去脉、一个概念的生发演变,那些故纸堆里的东西可能正好是你要找的,那些变化的细节也许正是值得你关注的  可以这么说,一手资料是金,二手资料是铜,三手资料是垃圾  一个初入门者,可能会借助作者身份、期刊或者出版社、发表 或者出版 的时间 版次 、被引用乃至下载次数等外在因素去判断,这些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个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假定比一个三流刊物上同主题的文章要靠谱;  一篇被频繁引用或者大量下载的文章,总比一篇没人引用的同主题文章要好一些;  一本几次再版或者多次印刷的教科书,大体上是品质的保证;  你所了解的一位名声在外而素来严谨的学者写的东西,永远值得重视;  在我看来,文献质量取决于三个因素:  一是思想的原创性或者出处的原生性;  二是论证的严谨性或者报道的准确性;  三是影响力;  思想的原创性,指一个学术概念或者观点最早是谁、在哪里提出的,或者一个事件最早是谁报道的,通常只有阅读了大量文献,理清思想的脉络以后,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以美国为例,主流的 Law Review 差不多每个法学院都有,其中最有名的当数「哈佛法律评论」「耶鲁法律杂志」「哥伦比亚法律评论」  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查到它原始的出处;没有找到原始出处,都属于道听途说  国家统计局网站提供了各种官方统计数据或者数据链接,  内事不决问百度,外事不决问谷歌也  查找文献有两种方法:  一是确定范围、全面排查,即确定检索范围、检索方式和检索词,进行地毯式的检索;  二是顺藤摸瓜、延伸阅读,即根据已有文献提供的线索做进一步检索;  这两种方法应当交替并用,只用一种还不行  四种比较常用的方法,即现场观察、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分析  描述状况的具体方法有好多种,比较常用的有举例说明、统计数据和类比说明三种方法  要注意的是,用于类比的事物与类比对象不一定有实质上的同源性,其类比也不见得精确合理  属性分析在教科书中是相当常见的,每讲到一个重要概念,教科书都会给出一个定义,指出它的属性  如果大家都是从自己定义的概念或者自己奉行的教条出发,以不具有共识的观点作为论证的前提,就无法进行有意义的学术讨论;要真正解决前面所说的行政合同一类的问题,恐怕需要回到原点,把它放在现实情景中重新探讨它的属性  理想类型则是在对纷繁芜杂的现象进行整理、提炼所得的典型;它不完全对应于经验事实,不是对现实的精确描绘,但又基于经验事实,抓住了现实的一些基本特征  法律条文作为论据也不是所向披靡的,它作为论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几个因素:  一是法条含义的明确性;  二是法条自身的有效性;  三是法律条文与论证主题的相关性;  体系解释,指根据相关条款在法律文本章、节、款、项中的位置来解释该条款的含义;这是文意解释的延伸,但仍然是在法律文本  运用学说作为论证根据,要注意分析其内在理路,避免简单地"耍大牌"或者"数人头":你搬出梁慧星,我抬出王泽鉴;支持你观点的只有两位学者,支持我观点的有五位学者······这都不是理性讨论的态度  标题的功能有两种:一是表明论题,二是表明命题梁慧星教授曾提出,标题"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考",多用于事实问题的考证;"批判",则火药味较浓,宜慎用;"论纲",多指问题很大,现在只能说个纲要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应当是:与你的研究主题相关的重要的学术文献

在保护著作权的前提下,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作品传播者以及公众的利益关系,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在对其作品行使权利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这种限制就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构成以下四个条件:(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三)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四)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扩展资料:著作权使用限制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著作权法

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1、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2、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合理使用应包括五层含义:1、使用要有法律依据。2、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3、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4、不支付报酬。5、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扩展资料: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此种情况是指纯粹为了个人所用,并没有对外公开展出的目的。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某个历史课题,而采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内容。但是如果为了让别人欣赏自己喜欢的作品而特意在自己经营的咖啡馆展出,则是不允许的。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例如。为了点评一个大卫的雕塑作品,采用了当代诗人对力量与美的诗句。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须刊载真实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经发表的作品内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是指纯粹是为了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创作过程,而在课堂上展出其作品集来学习。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免费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类似“义演”。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著作权合理使用

时代法学期刊点评文章怎么写

有幸听过这位律师的讲座,非常干货。这本书也非常值得一读!推荐!这些是我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些评论,分享给你:好的律师不仅要业务专精,而且要富有社会责任感。邓学平是前资深检察官转岗做律师的优秀代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本著作中的文章聚焦于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入法入情入理,体现了作者深厚的人文素养和悲天悯人的情怀,是难得的律师佳作。 ——陈有西吾辈能出一位这样的律师,游走于黑白两道,洞悉世事,人情练达,又不失心中之理想者,甚幸甚幸!(另外,能不排队得到作者签名赠书,甚幸甚幸!)——赵慧萍在这样的寒冬,收到学平兄弟亲手签售的大作,感受到不一般的温暖。学平兄弟系检察翘楚、律政俊杰、法评大咖,对刑事案件有独特见解,法评文章常发表于新京报、方圆杂志等刊物,拜读其大作,可以感受其眼界、担当与格局,实为我辈楷模。——黄磊以一天一辑的进度,拜读完了大作。信手写了一段读后感,向邓兄报告一下。“人生何处不相逢”,邓君曾经报考松江区法院,如果当时被录取,也许能早几年认识。但尽管他最终去了苏州,我们还是因缘际会得以结识。算起来我们是一届升入大学来到上海,但他学养深厚、业精技专,给我的印象是他似要长我数届。邓君赠我《法影下的中国》,文字晓畅,法意深刻,专业、情怀、关切溢于言表,又加深了这一印象。全书以法治作为言说中国的切入口,评点了大量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由于他更深度参与了诸如“雷Y案”等案事件——他的评论并不只是纸上得来、坐而论道,而是具有很强的穿透力,的确达到了“清晰看到法律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一种社会装置在我国的实际地位和运行机理”的效果。在很多地方,我都深有同感。法治要实现,一定要与媒体携手而行。个案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新闻播撒到各个角落。这样,法治思维才会成为显思维,法治规则才会成为显规则。在接受访谈时,邓君坦言,“至少此刻我没有后悔”。在此,我祝他终身无悔!——黄富章当年一起坐十几个小时火车硬座去广州参加招聘会的校友,仍记得那时邓才子高谈阔论挥斥方遒,一车厢的伙伴肃然起敬专注聆听,完全忽略熬夜硬座的辛苦疲累。毕业10年,他从江苏省检察院毅然辞职转岗律师,代理了多起刑事大案,如今已是法律界的杰出才俊,各种奖项、荣誉称号拿到手软,成绩斐然,为他感到骄傲!也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更希望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中能够多一些这样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法律工作者!——邬媛媛学平兄的这个非常厚重的书,这个文章仅仅是他写过的众多文章当中精挑细选出来,可以说是既是法律评论走到三个阶段这样一个总结性的一个作品,那么也是呼吁我们接下来能不能真正坚守我们的职业立场,能不能面向一种舆论“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样的一种情况,以及能不能作为我们圈内的为了整体拉升我们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这种精神面貌以及这种层次追求,能够向更多的公众去告诉他们我们这个法律共同体到底是怎么样,应该要往哪里去。最后,我觉得这个封面非常的漂亮,这本书质地非常好。——叶竹盛刑事律师接触的都是一些犯了罪的弱者,有些可能是社会规则的破坏者或者社会的阴暗面。学平做过检察官,现在又在做刑辩律师,因此他的评论特别接地气,有社会观照性。我个人认为在自媒体时代,学平这样的律师应当是法律评论的主角。——林东品法律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能够让更多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大家的常识。邓律师写很多法律评论,虽然不是严肃的法律著作或者法律学术经典,但他的确在改变中国。因为他重复了法治的声音,让法治的种子一代接一代传下去。——沈彬我经常看到邓律师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门口的照片。在律师业务如此繁重的状态下,还能够坚持写作,这确实不容易。我的专职工作是教学科研,也做不到,这一点要向邓律师学习。邓律师的专职工作是律师,但他的很多评论并不完全是站在律师的立场。不管怎样,尽量向客观立场靠拢应该是法律评论的基本原则。——王恩海学平在检察院成长很快,我刚过去他就已经是检察院的骨干了。他作为法律人,在接触到法律专业的时候,总有种指点江山的感觉。许多人偶尔或者初期会有这样一种感觉,但学平是持续的。因为他一直在思考,一直在观察。检察院是学平工作的第一站,他给我的感觉是阅读量很大,知识很多。很高兴看到他有今天的成果。——皇甫觉新学平本科的时候我们就认识,并且在本科时候就是接触比较多的。他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念书期间,充满了对学问和知识的尊重。他在念研究生期间,在我们很多大学老师都很难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时代,他就在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上发表文章。他总是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不好。我对他关注是因为他在学生期间都是好学生,后边他的成长我也一直在看。他是一个勤奋的人,也是个比较聪明的人。我不意外他出书,意外的是他怎么到现在才出书。——李清伟我和学平是京衡的同事,但是做同事时间不长。学平在我印象中是令人发指的勤奋,工作上也是无可挑剔的专业。《法影下的中国》是学平专业和勤奋的一个结晶。我觉得自己应该向学平一样,在专业上做这样的努力。——朱晓影邓律师的评论,我一直在注意观察,应该讲这个评论写得非常不错。他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对一些法治问题的切入我非常欣赏,他的立场是比较中立的,态度是比较温和理性的。他不是完全站在律师的立场,他的评论一直都印证着我对他的一些判断。——赵月梁在《法影下的中国》一书中,我们能看到那么多一再重复的热点事件,能读到学平律师那么多样的精彩点评,不由得想起杜甫的一句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由于基础教育中公民教育和形式逻辑教育的缺乏,中国当前公共舆论中理性化严重不足。学平这样的律师经常就公共事件发声,可以极大地促进理性公共舆论的形成,减少当前公共舆论中民粹主义和逻辑谬误的存在。——刘英明学平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我非常敬佩。学平在表达分寸方面把握得非常好,对自己代理的案件几乎没有评论,避免了立场冲突。另外,学平的评论文章论证非常严密,没有去简单的迎合舆论,这非常难得。——叶臻勇邓律师除了《法影下的中国》这本书,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已经有非常大的影响。邓律师的观点非常注重从纯粹的技术层面对法律进行分析,让我很有触动。比如对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的解读,邓律师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我们正在追求的美好生活,非常需要邓律师这样有勇气、接地气的法律评论。——沈秋明邓兄好!大作读毕,深感钦佩。您不仅有悲天悯人之心,坚实专业之才,文笔也是深入浅出,酣畅淋漓。有些过往案例我都不太知晓,一边读书一边搜索印证,确实受益良多,很多观念也都趋同一致。再次谢谢遥寄尊作,给您拜早年!——央视主持人李晓东从三月的一次庭审认识到相知,非常佩服学平的才学,有幸不用排队收到作者的签名大作,确实是位优秀的思想力博主,非常感谢学平。期待以后刑事庭中再度合作,期待来嘉兴交流。天下刑辩是一家,读书使人进步,学无止境!推荐大家读《法影下的中国》。——律师王惠明作为一名在职检察官,翻开昔日同学的大作,不忍释卷一气读完。深深折服于他扎实的哲学、法学和文字功底,犀利的思辨精神和保持高产的充沛精力!前资深检察官、现新锐时事评论人、青年精英律师,邓兄一直是同学中的翘楚。赠诗两句遥祝新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王晓真法律评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能够让更多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大家的常识。邓律师写很多法律评论,虽然不是严肃的法律著作或者法律学术经典,但他的确在改变中国。因为他重复了法治的声音,让法治的种子一代接一代传下去。——沈彬

选择律师的三大原则及其考察策略       什么样的律师能解决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何选择和考察适合自己案件的律师?除了律师的人品、责任心、做事规范等基本素质外,可以着重通过以下三项原则来进行综合考察:       一、执业领域对口      从法律上讲,律师承办案件的类型和范围不受限制,但是,鉴于现行法律多如牛毛,且不定期修改,不同类型的案件差异也很大,对律师执业技能的要求也不同,任何一个律师都不可能样样精通、“包医百病'。术业有专攻,优秀的律师对自己的执业领域都有所选择,有的选择刑事领域,有的选择婚姻领域,等等。      选择律师,应该选择执业领域与案件领域对口的律师。就像选择医生,内科疾病就选择内科医生,外科疾病就选择外科医生。执业领域对口的律师,对案件适用的法律了解得更全面和详细,对案件适用的法律运用得更精准和到位,对案件所在领域的司法实践了解得更全面和透切,最为重要的是,案件办理的所需要的执业技能更专业和娴熟。      考察策略:了解律师的执业领域及专注程度,可以查阅其近三年办理的案件。一个律师的执业领域越少,说明该律师的专业化程度越高,近年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始出现极少数执业领域只有一个的律师,在北京甚至出现了极个别执业领域只有一个的律师事务所。      二、执业经验丰富      找律师是办理案件,非坐而论道,律师实际操作能力尤为关键。法律就是个经验的产物。受过最少4年系统法学教育的法学院学生,让他办一个最简单的离婚案,他都办不好,原因并非他不具备法律知识,而是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的形成是一个沉淀的过程,通过不断办理案件练就,是执业经验的体现。执业经验靠积累和反思而形成和丰富,丰富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成熟的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标准文书。     选择律师,应该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熟能生巧,说的就是经验的价值,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不仅执业技能更全面、到位,而且具备更高的判断能力、预见能力和应对能力,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均能及时、有效应对。      考察策略:了解律师的执业经验,可以从两方面了解:主要看律师的成功案例。律师在某领域有较多成功案例,说明该律师在该领域的操作模式行之有效,执业技能值得信赖,足可以证明其经验丰富。通过了解成功案例,还可以了解到律师工作态度等方面的信息,是全面了解律师的最有效途径。其次是律师在某领域的执业年限。执业年限不等于执业经验,只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律师执业经验的情况,不过执业年限如果少于5年的,很难说得上经验丰富。     三、专业研究深入      同一执业领域的律师,办理效果常常也会有差异,因为办案方式有差异,办案方式差异根源在于律师专业研究程度的差异,此处的专业研究非指学术研究,而是根据刑事理论前沿和司法实践,结合自己长期积累的办案经验,对实务问题尤其执业技能进行系统总结和提炼。      选择律师,应该选择对专业有深入研究的律师。专业研究深入的律师,对执业领域的法律规定、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乃至立法趋势等都会有更全面、准确的理解,相应的执业技能也更为成熟,办起案来得心应手,尤其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综合处理能力更强。      考察策略:了解律师的专业研究深度,直接的做法是查阅该律师在其执业领域的专业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这些专业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业务研究文章、案例点评文章乃至著作。通过这些专业著述,可以了解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深度,及处理复杂案件的经验与能力。      案件结果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与权益,甚至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命,一旦有任何闪失,将会是无法弥补的终身遗憾。不管是通过网上找到的律师,还是通过熟人介绍找到的律师,都可以通过上述三项原则进行考察,从而选择出适合案件,能够解决难题的律师。

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试行)  一、A级学术期刊  A1级:(3)  《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  A2级:(11)  《法学研究》、《管理世界》、《社会学研究》、《现代外语》、《数学学报》、《计算机学报》、《哲学研究》、《历史研究》、《经济学动态》、《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求是》  二、B级学术期刊  B1级:(43)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改革》、《经济学家》、《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财贸经济》、《宏观经济研究》、《生态经济》、《消费经济》、《世界经济》、《财政研究》、《会计研究》、《金融研究》、《管理科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统计研究》、《税务研究》、《投资研究》、《审计研究》、《保险研究》ⅰ度丝谘芯俊贰ⅰ吨泄驳呈费芯俊贰ⅰ墩治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高校理论战线》、《高等教育研究》、《文学评论》、《科研管\\理》、《应用数学学报》、《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法学》、《中国体育科技》、《中国图书馆学报》、《学术月刊》、《系统工程理论方法与应用》、《中国语文》、《外语教学与研究》、《电子学报》、《计算机科学》、《中国软科学》、《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  B2级:  经济学:(10) 《财经科学》、《经济科学》、《经济评论》、《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南开经济研究》、《中国经济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经济地理》、《当代经济科学》、《当代经济研究》  管理学:(10) 《南开管理评论》、《管理工程学报》、《战略与管理》、《中国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管理现代化》、《宏观经济管理》、《外国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市场营销导刊》  金融学:(8)《国际金融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中国金融》、《银行与企业》、《农村金融研究》、《金融论坛》、《国际金融》、《金融与经济》  保险学:(6)《中国保险》、《保险理论与实践》、《保险职业学院学报》、《社会保障研究》、《上海保险》、《中国社会保障》  世界经济学与贸易经济学:(8) 《世界经济与政治》、《国际经济评论》、《世界经济文汇》、《国际经贸探索》、《国际贸易问题》、《中国流通经济》、《国际贸易》、《商业时代》(理论版)  农业经济学:(7)《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村观察》、《乡镇企业研究》、《农村经营管理》、《农村经济》、《农业技术经济》、《农业现代化研究》  财政税收学与投资学:(6)《国有资产管理》、《中国资产评估》、《中国财政》、《中国税务》、《涉外税务》、《税务与经济》  会计学:(8)《财务与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审计》、《财会月刊》、《财会通讯》、《会计之友》、《中国会计评论》、《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  统计学:(6)《数理统计与管理》、《中国统计》、《预测》、《统计与决策》、《统计与预测》、《统计与信息论坛》  法学与人口学:(8)《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学家》、《中国人口科学》、《人口与经济》、《人口学刊》  政治学:(8)《科学社会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导刊》、《现代国际关系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教学与研究》、《党建研究》  哲学:(7)《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现代哲学》、《道德与文明》、《自然辩证法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自然辩证法通讯》  语言学:(8)《当代语言学》、《中国翻译》、《中国比较文学》、《外国语》、《语言研究》、《外语界》、《新闻与传播研究》、《新闻大学》  经济信息与系统工程:(7)《经济与信息》、《管理信息系统》、《中文信息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系统工程》、《系统工程学报》、《控制与决策》  计算机科学:(5)《软件学报》、《计算机应用》、《中国图像图形学报》、《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电子商务与电子技术:(8)《电子商务》、《中国金融电脑》、《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通信学报》、《电子技术应用》、《光电工程》、《计算机测量与控制》  数学:(12)《系统科学与数学》、《运筹学学报》、《应用数学》、《数理统计与应用概率》、《高校应用数学学报》、《计算数学》、《数学进展》、《应用概率统计》、《数学年刊·A辑》、《高等学校计算数学学报》、《数学研究与评论》、《数学的实践与认识》  教育学:(8) 《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中国教学学刊》、《心理科学》、《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国高等教育》、《中国大学教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体育学:(4)《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体育科学》、《体育与科学》  图书、情报与档案学:(3)《大学图书馆学报》、《档案学研究》、《情报学报》  历史学:(3)《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世界历史》  综合性社科:(12)《文史哲》、《民族研究》、《旅游学刊》、《城市发展研究》、《自然资源学报》、《资源科学》、《学术研究》、《中国科学研究》、《江海学刊》、《江汉论坛》、《国外社会科学》、《中国劳动科学》  高校学报:(13)北京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吉林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复旦学报、厦门大学学报、浙江大学学报、南开学报、四川大学学报、清华大学学报、中山大学学报、山东大学学报  中央各部委主办学术期刊(须入选CSSCI)  三、C级学术期刊  除以上A、B两类所列期刊之外,凡进入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均认定为C级学术期刊。

作者:广东卓正律师事务所 王振律师  无论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当事人遇到的往往都是棘手的纠纷,在选择律师的时候都希望找到一个能够彻底改变或决定事情(纠纷)走向或是结局的律师,可以说委托人都对律师寄予了深厚的愿望与期待。多年的执业经历,使我深有感触。委托人均希望找到一位好律师,不是说某一方面素质好的律师,而是全方面均能够达到好的程度的律师。所以,这对我们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在督促我们全面发展,做一名好律师。要做一名好律师。我觉得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一、过硬的业务素质  这是一名好律师必备的素质,也是从事任何工作,成就任何事业的必备条件。作为律师来讲,在面对每一个案件的时候,需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熟练掌控案件的细节和证据,这需要平时不断的修炼和提升;同时,坚持学习和研究是增强业务素质的必经之路,现在的法律形势政策瞬息万变,法律服务市场也在不断的深化,如不学习和研究,跟不上客户的需求,满足不了客户的期待。很难想象,一个不学习和研究的律师不被社会所淘汰。律师对业务素质的追求,应抱有完美主义的态度,追求不止,止于至善。  二、良好的服务意识  委托人通过与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是基于信任才把相关事务委托给律师处理。律师应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我们暂且不说一定达到委托人的完全满意,起码我们应该具备以下两种服务意识:1、诚信意识,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律师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戒欺,本着事实和法律,真实全面的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要过而能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律师也不例外。律师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如出现一些失误或过失,要向委托人勇于承认,并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消除不良的影响;要信守承诺,答应委托人的事情要及时完成,并向委托人汇报工作进展,如时间、事务等安排不开,应及时回复委托人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并尽快完成。2、服务意识,把客户就是上帝这句话,不仅仅放在口头上,而是确实落实到行动和工作中,认认真真做好客户交办的案件。良好、高效的服务能够提供办案效率,也能为客户创造价值。  三、良好的人品  爱默生说, 品格是一种内在的力量,它的存在能直接发挥作用,而无需借助任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做事应先从做人开始。良好的人品是人生和事业进步的推进器,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诚实,善行,说良心话,做好良心活。对于委托人合理合法的需求,应尽力达成。学会换位思考,经常从对方的角度和立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样,客户也会为律师带来好的口碑,不断的促进工作和事业的进步。  四、要有责任心  律师工作是个精细活,更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每一个案件均需要仔细、耐心、审慎的对待,任何案件细节和证据均马虎不得。作为一名律师,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即是对委托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要把每一个案件均当作自己的事情一样对待处理,一个律师从执业到精业,从无闻到闻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责任心相伴,不失善心,是获得客户信任的前提,是律师成功的一个法宝。  最后,借用刘桂明老师的一句话总结本文:“所谓好律师,就是满怀公平正义,满腹法律智慧、满腔社会良心的律师,就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不见钱眼开,不见利忘义的律师,就是勇担社会公益重任,勇挑法律卫士使命的律师,就是想当事人之所想,言当事人之所言,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的律师。”

当代法学期刊点评文章

《当代法学》杂志创刊20年来,已出刊110期,4000多名专家、学者在该刊上发表论文。许多在《当代法学》上发表过论文的年轻教师、学者,现已成为各院校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法律人才。在《当代法学》上刊发的学术论文,每年都有几十篇文章被《新华文摘》、《高教战线》、《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全文转载。2004年《当代法学》在全国238种法律类专业期刊中,《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D410-416法律类)文摘量全国排名第9位;《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D412)民商法学文摘量全国排名第7位。2005年,《当代法学》在全国法律类1182种报刊中《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量排名第9位。1992年以来,《当代法学》杂志一直被评为全国法律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根据最新的排名分布,2020年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的正式成员将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等22家。说明:RCCSE权威、核心学术期刊排行榜分级标准:分学科、按各期刊的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并依次分为6个等级:①A+等为权威期刊,即排在最前面的5%的期刊;②A等和A-等为核心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5%,即排在5%-20%的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0%,即排在20%-30%的期刊;③B+等为准核心期刊,占期刊总数的30%,即排在30%-60%的期刊;④B等为一般期刊,占总数的30%,即排在60%-90%的期刊;⑤c等为较差期刊,占总数的10%,即排在90%-100%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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