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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文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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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文学杂志社

假的,不要上当,曾经年轻气盛的时候向这个杂志社投过稿,以后的费用还有很多,如奖品制作,如书籍订购!总之,全部下来会收你很多钱!经验之谈!

珍稀的文学期刊——《时代文学》  1946年9月25日由成都“大文书局”出版的第一卷第七期《时代文学》,封面两色套印,红色为剪纸类装饰花边,分上中下三条,刊名在黑色中飞白出美术字“时代文学”,最上端是“时代文学社主编”字样。这一期《时代文学》内文,有36页,封二为目录页,封三为版权页,上半页为时代文学月刊《欢迎投稿简章》,下半页为版权项,标明该刊编辑部设在“成都娘娘庙街二十一号”,“大文书局”设在“成都西御街一百零二号”。《时代文学》的发行人陈一萍,名不见经传,倒是刊于该期《时代文学》上长达九页多的他的《远游归来》一文中述及他的一些基本情况。陈一萍这年二十七岁,即出生于1919年,其祖父在眉山县城开了一家中药铺。他本人“十多年来,自离家上成都,由成都到重庆,又从重庆去上海。”文章题目中“远游”就指自上海归来。文章重点写在成都坐客车偶遇同回眉山的乡下少女王韵梅,作者已暗恋上了她。他极力渲染着色之美,以衬托王韵梅的出现带给他的愉悦。最后告别时,双方都交换了住址。文章也写到车到半途所见的“棒客”抢钱并杀死一男青年、带走一少女的惨象。陈一萍自己花钱办杂志,占去九页多发表自己的作品,在当时是顺理成章的。  这一期还有诒荪的《中国的史诗》、王维明的《故乡的溪》、绿薏的《婚变》、燕生的《卜算子》和朱守一的连载《诗论(续)》。“读者园地”有三个人的作品,即夏溪的《恋歌》、胡维尤的《忆》以及只有一个开头的崇宾的《检阅》。这几位作者中的王维明,我2000年秋在一次集会时见过,八十多岁的矮胖个子,自费印了两本个人作品,签名分送给见到的人。可惜忘了他的地址和电话,否则真可以多知道一些《时代文学》这个小小杂志的具体情况,如创刊时间、共出了多少期、经费从哪儿来,等等。  20世纪30年代后期和40年代,成都地区的文学大小刊物如雨后春笋般一派闹热。但至今没有人、更没有组织来梳理清查研究,保守估计,那时文学刊物至少在百种以上。我见到的这本正文仅36个页码的《时代文学》已是第一卷第七期,倘没脱期,按版权页记载“月刊”期数前推,它应创刊于1946年元月。  这本《时代文学》有两处兄弟刊物广告,资料珍贵。《鬼》半月刊,主编是一个怪怪的笔名“左右”,晨钟书局总经销,社址为“成都西御街二十九号”。《青年世界》半月刊,社址为“成都娘娘庙街五十八号”。  1997年内部印本《四川省志·出版志》等90页载有承接出版《时代的“大文书局”》,但对“业主或经理”为谁以及出了哪些书均注“不详”或留下空白。这一期《时代文学》封四有《大文局局出版及经售新书》的广告,书目有喻血翰的《芸兰泪史》和《董芳秘密日记》,徐枕亚的《玉梨魂》和《雪鸿泪史》,何一峰的《小侠诛仇记》和《红颜铁血记》,音乐剧社的《川剧大成》,等等。  这本小小的《时代文学》毕竟在历史的长河中出现过,而且至少出版了七期,累计起来作品也不少,有关的研究人员应设法找齐整套来考察,还可以请健在的有关知情人士如上面提及的我见过的王维明写点回忆录。凡为文学努力过的,作为后来的研究者,都该记住他们的业绩。

时代杯”全国文学艺术作品大赛  征 稿 启 事  为了发掘和培养文学艺术新人,繁荣文艺创作,山东省作家协会《时代文学》杂志社特举办首届“时代杯”全国文学艺术作品大赛。  征稿范围:诗歌、散文、小小说、手机短信、学生作文、故事、书法、绘画、摄影、剪纸等文学艺术作品。  奖项设置:特等奖6名,奖金各20000元和笔记本电脑一部;一等奖20名,奖金各5000元和电脑一台;二等奖50名,奖金各2000元和文曲星一部;三等奖100名,奖金各500元和MP4一部;四等奖300名,奖金各100元和MP3一部;优秀奖2000名;组织奖和辅导奖400名。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和纪念品。来稿按先后分组分类初评,初评上的优秀奖及时通知作者,等级奖从优秀奖作品中评出。优秀奖作品在本刊上择优刊登(付稿酬),优秀作者将被聘为本刊特约通讯员,其作品将被结集出版。大赛揭晓后,在本刊上公布获奖结果,奖金、证书、奖牌、纪念品会及时寄发给获奖作者,并邀请部分优秀作者参加我社举办的笔会和名校游活动。欢迎投稿,来稿不退。  征稿截止日期: 2008年8月20日。  来稿请寄:山东省济南市舜玉路40号省作协《时代文学》杂志社大赛组委会 收  邮 编:250002  欢迎订阅《时代文学》 邮发代号:24-84  凡参赛者均赠送精美纪念卡一枚或好记星单词王一部,并将价值8万元的杂志送给前6000名投稿者。还从每月的来稿中抽出1800名幸运星,幸运星可获得2000元助学金、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MP4、文曲星、纪念品等。  (大赛解释权归《时代文学》杂志社  是有征文比赛 但还没选呢~ 怎么还有决赛? 参赛费也不收啊!

时代文学杂志社社长

1992年10月,执旗创办巨石文学社,任社长,先后任农业部《中国乡镇企业》杂志济宁记者站站长,《山东青年报》记者,北京中青信息服务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青年报·管理导刊》执行主编,《中国改革报》主任记者,《改革时报》山东记者站站长,中国质量万里行山东记者站常务副站长,《党建参考》杂志副主编,《艺术中国报》副总编辑,《亮点》杂志总编辑,《世纪前沿》杂志总编辑,《时代文学》杂志社秘书长,《新山东》杂志执行总编辑,《中华书画精英》杂志总编辑,《中国文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品牌经济周刊》执行主编。

《时代文学》杂志社是由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办的期刊,入选全国优秀双效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自1989年3月创刊以来,《时代文学》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发表了一大批优秀文艺及文艺理论作品。

文化时代杂志社

这里可以分为文学类和艺术类的工作,  1、文化类工作可以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块。文化事业主要是靠政府和党的政策管理文化活动,解决文化发展繁荣问题,譬如文化管理局的科员等。文化产业比较广泛,可以涉及到具体市场,譬如传媒,新闻记者,编辑,报社,作家,采编等工作。  2、艺术类主要与美学有关,大致是创作类型的工作。艺术类别的工作很多,如摄影师,杂技运动员,画家,表演家,舞蹈家,设计师。  如果喜欢从事文学和艺术工作,可以考虑进入文化领域政府部门,如文化局、文体局、文化厅、文联、各门类文艺家协会如书法协会等单位;也可以选择一个艺术门类,比如美术,进画院、书画院、展览馆、设计公司、文化公司,可选择性很多。

当地的文化局或者是文体局、文广局。各地的文化传媒公司性质不一样,有的是政府的,有的是民营的,但无论性质如何,其审批和主管单位都是当地的文化局或者是文体局,文广局。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是总部设在北京的中央大型国有文化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文化部,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在整合文化部传媒资源和部分文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于2009年11月组建。拥有《艺术市场》杂志社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子公司以及战略发展中心、对外文化传播中心、文创中心等8个业务中心,业务范围涵盖传统报刊、网络数字传媒、艺术品市场、文化电商、影视制作、城市节庆、电影院线、会展广告、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产业规划设计、印刷等领域。 在中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时代,中国文化传媒集团以“文化天下、创造传奇”为核心理念,一手抓文化传媒主阵地建设、一手抓文化产业新兴领域的拓展,把建设文化传媒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的新型业态作为主攻方向和核心竞争力,初步形成了文化传媒、艺术品市场、电子商务、电影院线、文化创意+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及其他的“5+1”新产业格局,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打造具有一定规模、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一流文化传媒央企。拓展资料关于文化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是在原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的基础上组建而成,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设立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是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国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副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以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艺类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文化类型的工作是指从事文化事业或艺术产业的工作,现实中文化类型的工作通常有传媒、新闻记者、编辑、报社、作家、采编、摄影师,杂技运动员,画家,表演家,舞蹈家,设计师等等。文化类型的工作包括文化事业工作和艺术产业工作:文化事业工作主要由政府主导,为人们提供统一的公共文化产品并发展繁荣,具有公益性。工作场所主要是文化局和文化组织,比如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作有图书馆管理员、新闻记者、传媒、报社出版等等;艺术产业工作主要由市场主导,为人们的不同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文化产品,具有经营性。艺术产业包括了文学、影视、书法、舞蹈、戏曲、杂技、戏剧、摄影、美术、电视、音乐等方面,工作有作家、演员、舞蹈员、书法家、杂技运动员、摄影师、画家、设计师等等。

《语数外学习》湖北武汉武珞路9号 430060语文编辑:张劲 《初中生优秀作文》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安定街225号 150016主编于波 《中学生阅读(初中版)》河南郑州顺河路11号 450004 主编曹增渝高杨 《作文》河南郑州农业路73号 450002主编:牛雅杰 《中学生作文指导》吉林长春人民大街138号 130024主编:李硕 《语文快餐》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花园街158号 150001副主编:王爱琳 《初中生作文》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250014主编:张蕾 《中学生》 北京市东四12条21号 100708主编:孙惟亮 《中国校园文学》北京金台里17号 100026主编:周祥 《青少年文学》河北保定市园南街1号市府综合楼四段二层 071000 主编:郭湛芳 《语文周报(初中版)》河北石家庄市红旗大街105号 050091 编辑:贺向东 《语文报》山西临汾山西师大院内 041004主编:齐峰 《山东青年报》济南英雄山路2号 250002主编:刘剑峰 《青年知识报》辽宁省本溪市东明路18号 117000 夏容雪 《初中生周报》河北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15号 050071 《作文周刊》山西临汾东关街141号 041000主编:马作楫 《学习报》山西太原市建设南路15号出版大厦 030012主编:王宇鸿 《新作文》山西太原市建设南路15号出版大厦 030012 编辑:孟绍勇 《作文评点报》吉林省四平铁西区师院路8号(甲) 136000 主编:于立君 《三角洲》江苏省南通文峰路5号 226001主编:林启桢 编辑:沈婵媛 《初中生写作》黑龙江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 110003 编辑:杨霞杨学兰 《小伙子》杭州市体育场路347号 310006编辑:吴永安 《中学生报》济南南圩门外街8号 250011 编辑部主任:崔琳副主任:沈冬电子信箱: 《淄博日报"教育周刊》张店北西六路20号 255022 《校园文化》张店区西五路19号 255048 编辑:张吉顺 《中学生博览"作文与考试版》吉林长春市清华路4-1号 130021主编:王成贵 《中学生博览》吉林长春市清华路4-1号 130021 编辑:高亮 《萌芽》上海市巨鹿路675号 200040 主编:赵长天 《少年文艺》上海延安西路1538号 200052 主编:沈振明 《儿童文学》北京东四路12条21号 100708 主编:徐德霞 《读写训练》河北石家庄新石南路247号 050091 主编:李一行赵永海 《中学语文园地》河南开封明伦街85号 475001 主编:李建伟 《美文(少年版)》陕西西安2号信箱 710004 主编:穆涛 何漫 《作文成功之路》黑龙江大庆市东风新村 163311 主编:王浴海 《聪明泉》江西南昌宏都中大道248号115室 330046 孔富堂 《家教周报》江苏南京市建邺路66号 210004 编辑:戴中恺 《中华少年写作精选》北京市朝内大街166号100705 执行主编:王干《第二课堂》(高中版) 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19号 410005 《金色年华》 广西南宁市古城路4号 530022 《男生女生》(银版) 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号 150001 《三角州》 江苏省南通市文峰路5号 226001 《少年文艺"阅读前线》 上海市延安西路1538号 200052 《小溪流()成长校园) 长沙市上大垅东风二村 410008 《优秀作文选评》(高中版) 长春市南关区南岭投递局23号信箱 130022 《语文世界》(高中版 ) 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 100010 《中国校园文学》(花季号) 北京东城区民旺大院 100013 《中学生读写》(高中版) 成都市盐道街3号 610012 《中学时光"读写在线》山东省青岛市场二路33号振业大厦528室-530室邮编 266011 《作文世界》(高中版) 上海市延安西路1538号 200052 《作文周刊》(高中版) 山西太原市第232号 030006 《文学少年》(初中版) 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光街31号 110041 《成长先锋》(智慧作文) 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 250014 《课堂内外》(高中版) 重庆市渝中区双刚路3号课堂内外杂志社 400013 《课外阅读》 北京市东直门外香河园北里4号 100028 《中学生作文》 山东省济南市山师东路4号 邮编250014 《作文新天地》高中版 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310012) 《21世纪中学生》 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15楼1516室 310012

时代法学杂志社

民商法研究所简介  民商法研究所是法学院专门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科研的机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本研究所已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发展后劲足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中有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其中2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具有硕士学位。开设了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亲属法、罗马法、比较民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10门左右的课程。研究方向覆盖民法学、商法学和知识产权三大领域。  研究所的成员积极投身于民商法学的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在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亲属法、继承法等研究领域,均有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成果,为我国民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民商法研究所设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实务研究的科研机构。中心的专业研究队伍已经在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湖南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研究中心先后承担了司法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的知识产权研究课题13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软科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知识产权专业学术论文70余篇;主编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学》;公开出版了《工业版权研究》、《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个人学术专著。中心研究人员还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并做大会主题发言,主动投身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任务是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持,为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和保护提供帮助和服务,培养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研究型人才和实务型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研究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企业、学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通过整合不同学科的力量和资源,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活动,力争使中心的研究成果赶超国内一流水平,并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介绍  一、本机构研究特色  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所不但成立较早,而且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在法理学硕士点招收环境法方向的研究生(1994年,学校特聘我国第一代环境法学者武汉大学的陈汉光教授,他专门从事环境法学教学和科研,在法学理论硕士点上招收环境法学方向研究生)2004年获得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已拥有具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机构人员在编在岗的五人,其中,一名教授,四名副教授,除一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余全是博士研究生。  本机构致力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在环境科学、环境伦理学、法学、自然资源学等学科综合和交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学科,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主要包括中国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外国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等五个研究领域。本机构已有一批在该专业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和省、部级研究课题,为学院的学科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机构与本校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以及与政府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不但扩大了学院在全省、全国的影响,也便于老师和学生深入社会实践解决改革开放中遇到的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司法提供帮助和建议。随着全球范围内国内、国际层次环境保护活动的大量开展,各国纷纷选择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开展和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本机构学术队伍  1、李爱年教授简介  李爱年,女,1962年12月出生,中国环境法方向硕士生导师,法学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会常务理事,美国访问学者。中国环境法学科带头人。出版专著3部,主编教材3部,并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中国软科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2000年获 “湖南省高校教学一等奖”,2002年入选“国家教育部第二批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2006年下在教育部专家对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评估中,其理论研究型课《环境污染民事责任》获得评估专家高度评价。承担的主要课题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研究》;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生态效益补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排污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等。  代表性作品有:  《环境法的伦理审视》,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  《环境法学》,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自然资源保护法初论》,独著,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关于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存在的立法问题及完善的建议》(独著),《中国软科学》2001年第1期。  《环境保护法不能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独著),《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论我国城市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建议》 (1),《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  《试析环境保护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独著),《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2002年第3期。  《论生态保护立法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建议》 (独著),《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年第3期。  2、韩广教授简介  韩广教授,1964年生,博士,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专著一部,在中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7余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项。  代表性作品有: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美国的农药管理体制与方法》,《环境保护》1998年第1期。  《30多年来呼伦贝尔草原沙漠化演变特点及防治对策研究》。  《Analyse discriminante pas à pas: application pour la détermination de la source des sables éoliens fondée sur l’analyse des minéraux lourds dans la Steppe de Hunlun-Beir en Chine du nord- In: X P Yang (),Desert and alpine Beijing: China ocean Press, 47-58》。  3、文同爱副教授简介  文同爱,男,1963年4月生,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研究人员、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汇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环境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已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环境报》等公开出版杂志、报刊上发表《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法保护对象的变革》等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5部,主持和参加省部级课题4项。  代表性作品有:  《生态社会的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 》,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论保障环境公平处于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地位 》,独著,《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2年第5期。   《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法保护对象的变革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2期。   《论环境公平、环境效率与可持续发展》,(1),《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4期。  4、王彬辉副教授简介  王彬辉,女,1974年生,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8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已在《法令月刊(台)》、《仲裁与法律 》、《时代法学》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  代表性作有: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 》,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  《基本环境法律价值—以环境法经济刺激制度为视角》,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6月版。  《环境法学权利研究方法论》,《现代法学》2008年第6期。  《日本公害纠纷处理机制与我国之借鉴》,《行政与法》2008年第12期。  《论可持续发展下环境法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年第5期。  《运用能够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立法》,《中国物价》2007年第11期。  《可持续发展下中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变革与创新 》,《法令月刊(台) 》2004年第12期   《环境污染纠纷的法外私力救济及其解决之道 》,《河北法学 》2004年第1期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之我见 》, 《时代法学 》,2004年第2期   《环境污染纠纷与仲裁 》,《仲裁与法律 》2004年第1期  5、杨兴副教授简介  杨兴,男,1972年生,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代表作有:  《气候变化的国际法的秩序价值初探》,《河北法学》(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2004年第5期。  《试论俄罗斯不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时代法学》,2004年第5期。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国际法的发展:历史回顾、重新审视与评述》,吕忠梅等主编的《环境资源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国际环境法的早期性和协同性刍议》,《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三期。  《论〈京都议定书〉对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的潜在影响》,《时代法学》,2005年第3期。  《京都议定书若干问题论略》,李双元主编的《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14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关于制定〈武汉市湖泊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建议》,载王曦主编的《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论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的发展》,《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中文核心)  6、李慧玲副教授简介  李慧玲,女,1965年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代表作品有:  《环境税费法律制度研究》专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  《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重构》,载于《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  《论环境收入税》,载于《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  《排除危害环境责任研究》,载于《法学杂志》2007第3期。  《排除危害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研究》,载于《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三、本机构研究方向  理论研究涉及两个领域:中国环境法、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李爱年教授,王彬辉副教授,李慧玲副教授,从事中国环境法领域研究。韩广教授,文同爱副教授,杨兴副教授,从事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研究。  1、中国环境法  中国环境法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中国环境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基本理论。  首先,本方向研究可为中央和地方立法机构提供立法建议。有助于立法机关更全面地认识环境法中基本问题,为立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证分析。  其次,可为各级行政机关提供可参考的研究成果。  再次,本研究方向可为企业遵守环境法,从事实践提供支持。  2、国际环境法  本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环境法和外国环境法的概念、原则、制度。本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员运用比较的方法与国内环境法的研究相结合,为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的实践进行立法上的指导。  四、本机构主要科研及学术成果  科学研究近五年内本学科点成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发表50余篇,CSSCI期刊论文10多篇。高级职称人员平均发表论文8篇年/人。公开出版学术专著8部,出版教材9部。  2003年,为国家环境保护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任起草小组副组长、执笔人) 。  2001年,为水利部和地矿部起草、修订了两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条例草案。   2006年下半年,为省人大环资委组织讨论《循环经济法》草案修改意见稿,提供了大量参考意见。  此外,还经常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省人大环境保护立法提供参考意见。研究成果中对于国内外环境法各项制度执行中问题的分析,经验与教训,有利于行政主管机构更好地把握环境法的执行。  标志性成果有:  《环境法的伦理审视》,李爱年(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李爱年、韩广等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环境法学》,李爱年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案例教程》,王彬辉任副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王彬辉独著,  《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韩广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生态社会的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文同爱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环境资源法》,杨兴参编,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  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  积极参与国内外开展的各种环境法学术交流活动。  与莫斯科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该大学法学院教授布林丘克曾来我院讲学。  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活动,上述大学的环境法教授多次来我院讲学。  四、本机构研究生培养情况    年 份 项 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招生人数 5 8 8 9 15 9   11   13   授学位数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 5 8(1) 8(1) 9 15我所研究生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发表论文150篇。2002届硕士毕业生王彬辉的硕士毕业论文《〈防沙治沙法〉三项基本原则研究》,获2004年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2003届硕士毕业生胡春冬的硕士毕业论文《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获2005年湖南省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我所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就业流向于公检法、银行、国有大型企业等实务部门,也有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的人员,研究生考博率8%。  经济法研究所  一、本研究所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  经济法是20世纪兴起、发展的一门新兴法律部门,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国家投资经营法等多个研究领域。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分析经济法的历史起源,探讨其发展现状与未来取向,以及如何构建中国经济法的科学体系。学术带头人陈云良。国家投资经营法主要研究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并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学术理论来推进我国国家投资经营法的完善与规范。学术带头人阳东辉、陈云良。宏观调控法主要比较研究宏观调控法的基础理论,介绍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立法概况、目标和任务;系统地阐述宏观调控法的各个组成部分;深入地比较中外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有关立法,从中找出对我国宏观调控立法与实践有重要借鉴参考价值的内容。学术带头人何炼红、陈云良。  二、本研究所的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  该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且在2007年成立经济法硕士点并开始招收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师资建设方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科研水平齐头并进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机构人员在编在岗的13人,其中,3名教授,8名副教授,2名讲师,除2人为本科生学历,其余全是研究生学历。该研究机构共有硕士生导师6人,在校研究生两个年级共28人;教师担任的硕士学位点的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有:《经济法基础理论》、《西方经济学》、《竞争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金融法》、《财税法》等课程,同时不同方向还开设了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此外,该所的教师还担任了全院的法学本科、成教、法硕等不同层次的经济法课程,并出版、发表了一批在该专业影响较大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并承担了大量的省、部级研究课题,为学院的学科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机构与本校商学院学院以及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不但扩大了学院在全省、全国的影响,也便于老师和学生深入社会实践解决改革开放中遇到的重大经济法问题,为我国经济建设立法、执法、司法提供帮助和建议。

按照排名01 法学 02 法商研究 03 法学家 04 现代法学 05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06 河北法学 07 环球法律评论 08 比较法研究 09 法学评论 10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1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12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13 中国刑事法杂志 14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15 人民司法 16 法制与社会发展 17 法律适用 18 中外法学 19 时代法学 20 法学杂志 21 当代法学 22 知识产权 23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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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时代英语报还是蛮好的。我是一名小学生。我有这方面的经验。时代英语报上有很多可以复习的地方,还有一面是练习,有三面是复习。《小学时代》杂志由吉林出版集团主管主办,由小学时代杂志社出版发行。

《小学时代》教师版,是广大教师交流学术思想的阵地,传播科研成果的舞台,更是广大中小学教师构建精神文化的家园,实现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abc 其主要栏目有《卷首语》、《名家专栏》、《本期关注》、《课改前沿》、《科研视窗》、《专题研讨》、《教学在线》、《整合与思考》、《艺术教育》、《基础教育论坛》等。出版时间:每月1日编辑出版:小学时代杂志社订阅价格:80元/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1-2188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22-1043/C邮发代号:12-390开本:国际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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