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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刊物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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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刊物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应其性质不一样,所以在很多方面是存在着区别的。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收入来源与核算的区别行政单位的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行政单位拨入经费的取得应当按照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申请,同时结合各项业务活动的执行情况的进度、资金的结余情况,应该按规定用途来申请,按预算级次申请取得拨入经费。为核算拨入经费,行政单位应当设置“拨入经费”总账科目,收到拨入经费时借记“经费支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该科目;缴回拨入经费时,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结账将该科目贷记余额转入“结余”科目时,借记该科目,贷记“结余”科目。该科目平时贷方余额,表示拨入经费的累计数。该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用途和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科目。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书时,确认拨入经费,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拨入经费,并将具体情况登记在拨入经费明细账的贷方。有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拨入经费拨入情况下拨入经费取得时,行政单位应当借记零余额用款额度,贷记拨入经费。行政单位的拨入经费平时不结转,在年终时才结转。因此“拨入经费”总账科目平时的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或执行进度。预算外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为核算预算外资金,行政单位应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总账科目。事业单位的收入渠道比较多,有财政补助、上级补助、业务活动、附属单位交款以及一些其他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或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为核算财政部门收入业务,事业单位应设置“财政补助收入”增长科目,事业单位收到财政补助时,借记“零余额用款额度”、“事业支出”、“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该科目;缴回财政补助收入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年终结账将该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时,借记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该科目平常贷方余额表示财政补助收入的累计数。年终结账后,该科目无余额。事业单位在开展也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刊物的区别和联系

财政总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主要的区别和联系  一、联系  1 制订的目的和依据相同。两者都是在第一条中明确这个问题,制定企事业单位会计  准则的目的都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统一和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保  证会计信息质量,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会计准则的。  2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相同。两者都有四个前提条件,分别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  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3 使用的记账方法相同。两者均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4 记账使用的文字相同。两者都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  文字。  二、区别  首先,从总体特征来说企业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区别主要在:  1核算主体的微观性。企业财务会计是以某一企业为主体,核算内容只能是本企业所  发生的经济活动,一切与本企业经济活动相联系的、应归属于对方的核算内容,则不应 该在本企业进行核算,这也是企业会计主体内在的质的规定;而预算会计是以整个国家 预算执行为中心来组织核算,它既要核算各个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也要核 算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益和利税上缴情况。  2 核算过程的复杂性。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过程要涉及供应、生产、销售三个过程,而 且每一过程都涉及收付两个方面,核算过程复杂;而预算会计的核算过程只涉及预算 收入和预算支出两个方面,没有生产和销售环节,核算过程相对简单。  3 核算目的的营利性。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核算,使企业以最少的 资金耗费,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预算会计核算的目的在于体现预算收支政策的执 行情况,不在于营利。其实,最大的区别在于预算会计中少一个会计要素——“利 润”,所有者权益也叫“净资产”,然后由此引起一系列其他不同。然而,当深入分 析研究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时又会发现它们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划 分、会计等式、组成内容等方面有明显差异。其差异如下:(1)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我 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 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 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 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 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 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2)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由于事业 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 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 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 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 析。  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  非 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 益;它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 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 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 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事业单位的支 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 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 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特有的会计要素, 是根据企业自身具有营利性质而设置的要素;而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所有没有这一 会计要素。  (3)会计等式的区别  企业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该等式属于净态等式,其主要反映的是企业 资产的归属、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等关系,同时也表明了企业与所有者都是各自独立存 在的。该式为企业会计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事业单位的会计等 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该式则属于动态等式,主要反映了单位在具体 业务工作中净资产的增值和收支结余情况。由于上海大田阀门管道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 来源来自于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下拨的款项,所以需对各项资金的耗费情况进行严格的 监管,以免造成国有  资产损失。因此,必须采用动态的等式,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也是以该等式作为 主要依据。  (4)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区别  首先,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和会计核算方法上存在诸多差别。两 者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科目设置更为细化和全面,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较为简 单、数量也相对较少。其次,两者在某些相同的会计业务核算事项上,其核算方法不 同,如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就存在较大区别。再次,在会计核算内容 上,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存在营利性业务,必须实行成本核算的,也只是进 行内部成本核算。  (5)会计客体即其核算对象的区别  会计行为的客体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会计的客体实质上是资金的运动。虽然企 业会计和预算会计活动都是围绕资金的运动而进行的,但是由于各单位在国民经济中所 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他们的经济活动和所应达到的目标不一样,因而价值运动的具体 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不相同。企业会计的对象是从事企业经营资金的运动,而预算会计的 对象是预算拨 款和预算支出的资金运动。  (6)核算过程的区别  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过程要涉及供应、生产、销售三个过程,而且每一过程都涉及收付 两个方面,核算过程复杂。而预算会计的核算过程只涉及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个方 面,没 有生产和销售环节,核算过程相对简单。  (7)会计报表的内容的区别  预算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 情况说明书等;而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告说明书。

都是国家财政拨款,当然也有集资的,自从改革后,一切联系和区别只在一个字,利,官员的利是联系与区别的根本性差异问题,想像有多远,利益和贪腐就有多远。

回答 区别有,适用范围不同、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会计要素构成不同、会计等式不同等。 提问 具体是哪里不同 回答 更多2条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刊物的区别

一、杂志类:1、《财务与会计》是财会专业月刊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财会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交流财会工作经验,普及财会知识。是一份面向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实务的综合性财会专业指导刊物。2、《会计之友》是财经类综合性学术旬刊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一级期刊,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会刊(国家级),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税务、评估、金融等方面的内容,以财经理论研究、实务工作和经验交流为指导,及时反映国内外财经学术的新动向、新成果和新信息,在采编和选题上突出了前沿性、指导性、实用性和知识性,是财经界人士工作、学习和交流的平台。3、还有《财会月刊》、《会计师》、《财会学习》、《中国税务》、《财务总监》等。二、报纸类:1、《中国会计报》是由财政部委托中国财经报社主办的全国唯一一份财会专业报纸。致力于宣传我国财会各项方针政策,以提高全国财会人员素质,促进我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会管理工作、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目标。2、《中国税务报》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全国性经济类专业报纸。在及时传递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提供各税收和经济信息的同时,在报道内容上坚持社会化方向,贴近市场,贴近百姓。立足税收,置身经济,面向社会。3、还有《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金融报》、 《中国税务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证券报》等报刊。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刊物的区别是

一、杂志类:1、《财务与会计》是财会专业月刊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财会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交流财会工作经验,普及财会知识。是一份面向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实务的综合性财会专业指导刊物。2、《会计之友》是财经类综合性学术旬刊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一级期刊,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会刊(国家级),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税务、评估、金融等方面的内容,以财经理论研究、实务工作和经验交流为指导,及时反映国内外财经学术的新动向、新成果和新信息,在采编和选题上突出了前沿性、指导性、实用性和知识性,是财经界人士工作、学习和交流的平台。3、还有《财会月刊》、《会计师》、《财会学习》、《中国税务》、《财务总监》等。二、报纸类:1、《中国会计报》是由财政部委托中国财经报社主办的全国唯一一份财会专业报纸。致力于宣传我国财会各项方针政策,以提高全国财会人员素质,促进我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会管理工作、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目标。2、《中国税务报》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全国性经济类专业报纸。在及时传递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提供各税收和经济信息的同时,在报道内容上坚持社会化方向,贴近市场,贴近百姓。立足税收,置身经济,面向社会。3、还有《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金融报》、 《中国税务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证券报》等报刊。

行政单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多数有执法权,执行一部或多部法律。老百姓较熟悉的有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局等。事业单位主要提供社会公众服务,一般没有社会管理职能,更没有执法权,部分事业单位执法只是受行政单位委托执法。常见的事业单位有中小学校、医院、电视台等。行政单位人员主体是公务员,代表国家执行公务。如公安局打击违法犯罪,文化局管理网吧、游戏厅、查处非法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等,工资按行政级别确定,即官当得大,工资就高。事业单位人员主体是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看你的服务能力,也就是体现在职称上,如大学里教师职称有讲师、副教授、教授等;医院里职称有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等,职称高工资就高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刊物

一、杂志类:1、《财务与会计》是财会专业月刊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财会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交流财会工作经验,普及财会知识。是一份面向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实务的综合性财会专业指导刊物。2、《会计之友》是财经类综合性学术旬刊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一级期刊,中国商业会计学会会刊(国家级),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税务、评估、金融等方面的内容,以财经理论研究、实务工作和经验交流为指导,及时反映国内外财经学术的新动向、新成果和新信息,在采编和选题上突出了前沿性、指导性、实用性和知识性,是财经界人士工作、学习和交流的平台。3、还有《财会月刊》、《会计师》、《财会学习》、《中国税务》、《财务总监》等。二、报纸类:1、《中国会计报》是由财政部委托中国财经报社主办的全国唯一一份财会专业报纸。致力于宣传我国财会各项方针政策,以提高全国财会人员素质,促进我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会管理工作、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目标。2、《中国税务报》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全国性经济类专业报纸。在及时传递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提供各税收和经济信息的同时,在报道内容上坚持社会化方向,贴近市场,贴近百姓。立足税收,置身经济,面向社会。3、还有《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金融报》、 《中国税务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证券报》等报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三条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第四条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第五条 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第七条 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三)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五)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对本单位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章 产权登记:第九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第十条 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不论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实行何种预算管理形式,都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必要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委托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分为设立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行政事业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以及国有资产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或撤销产权登记手续。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查清年末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填制年检登记证。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为:(一)单位名称;(二)住所;(三)单位负责人;(四)预算管理形式;(五)主管部门;(六)单位资产总额;(七)国有资产总额;(八)其他。第十四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定期报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第十五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要求填报产权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建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对其停拨或缓拨有关经费。第十六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表,并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档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情况。第四章 资产使用: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第五章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第二十条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第二十一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并以此作为占有、使用该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础。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一次性转作经营的资产,其价值量数额较大的,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非经营性资产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须持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出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确认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证明,到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主管部门在出具资产证明时,不得出具伪证。凡出具伪证的,一经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收回产权登记表,取消其产权登记资格,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其资信无效。第二十四条 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征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的占用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性质不变,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用国有资产开办集体性质的企业。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管条例》实施监管。第六章 资产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处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一)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具体规定标准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决定。(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第二十八条 对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转让必须进行评估。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所发生的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调处工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产权纠纷调处办法执行。第七章 资产的报告制度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实行国有资产直接管理的,直接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实行委托管理的,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报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汇总报表及分析说明,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编制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参考依据。第三十四条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编制和汇总全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并同时抄送财政部作为安排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参考依据。第三十五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统计报表格式和报告要求,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另行制定。第八章 责 任: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第三十七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政府责令改正,并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责任:(一)未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对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不反映、不提出建议,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二)在产权管理工作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八条 主管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其改正,并建议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未按其职责要求,放松资产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不按规定权限,擅自批准产权变动的;(三)对所管辖的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第三十九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三)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五)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第四十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党派和社会团体。第四十二条 集体性质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可比照本规定进行管理。第四十三条 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经国家批准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依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备案。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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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类的报刊杂志:《财会月刊》。《会计师》、《财会学习》、《中国税务》、《财务总监》、《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税务报》《中国金融报》、《中国税务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证券报》等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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