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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观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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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观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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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婚恋观参考文献

90后与80后大学生恋爱观比较08公管(2)班沈静一020208224 摘要:在现在的高校中80 后和90后大学生并存分属于不同的年级。作为大三学生同时也是80后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80后与90 后大学生在日常行为方式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而对于在性心理和性生理上都即将成熟的大学生而言对恋爱的看法和态度无疑是最能体现其群体特点的一个方面。因此把80后和90 后大学生的恋爱观作一比较,目的在于从生理、心理上分别了解和把握他们对恋爱的认识与态度,列举并分析由于不正确的恋爱观而引发的诸多问题,进而分析处于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未来接班人在观念上的变化趋势以及为当代大学生恋爱观恋爱问题的处理及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提供参考。本文我们主要回顾国内外恋爱观研究的历史过程,并对其整个发展过程研究方向做一个简要的评述,最后提出我们的研究方向和建议。关键词:恋爱观爱情观80、90后大学生一、对于恋爱观、爱情观、婚恋观的区分1、恋爱观的相关界定:马建青、严立芬L7](1999)认为,婚恋观是人们对恋爱和婚姻基础问题的看法,如对恋爱目的、择偶条件、婚姻幸福的标准、性行为等的认识、观点、见解。李平菊〔10〕(2003)在其硕士论文《在校女研究生婚恋价值观研究—以武汉地区高校为例》中,认为恋爱观是婚恋价值观的核心,将其界定为“主体对恋爱中诸问题所持有的心理评价和态度倾向”。2、婚恋观界定:苏红〔12](2006)将婚恋观定义为:“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它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其不但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还会影响个体对未来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杨艳玲〔13」(2007)认为“婚恋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男女两性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包括婚姻和爱情„„婚恋观是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重要体现,是指人们对男女两性姻缘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它包括人们对爱情的基本观点(恋爱观),人们对爱人的期望,人们对各种婚姻形式及其变异的看法(婚姻观),人们对性行为的态度(性观念)等方面的内容。”3、爱情观的界定:爱情观是人们对爱情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是爱情,爱情的本质,及爱情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的位置,择偶标准,如何对待失恋等。婚恋观是人们对待恋爱、婚姻和家庭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从上面对三个不同概念的界定,我们发现:对于恋爱观、婚恋观、爱情观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从中可以肯定的是婚恋观包括了恋爱观,而对于爱情观所涉及的范畴则有些模糊,爱情观会涉及到婚恋观、恋爱观,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没有一个很清楚的划分界限。对于大学生恋爱问题的研究中出现的种种概念,一定程度上缺乏明确的操作定义或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这也是我们所感觉存在的一个问题。90后与80后大学生恋爱观比较08公管(2)班沈静一020208224 摘要:在现在的高校中80 后和90后大学生并存分属于不同的年级。作为大三学生同时也是80后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80后与90 后大学生在日常行为方式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而对于在性心理和性生理上都即将成熟的大学生而言对恋爱的看法和态度无疑是最能体现其群体特点的一个方面。因此把80后和90 后大学生的恋爱观作一比较,目的在于从生理、心理上分别了解和把握他们对恋爱的认识与态度,列举并分析由于不正确的恋爱观而引发的诸多问题,进而分析处于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未来接班人在观念上的变化趋势以及为当代大学生恋爱观恋爱问题的处理及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提供参考。本文我们主要回顾国内外恋爱观研究的历史过程,并对其整个发展过程研究方向做一个简要的评述,最后提出我们的研究方向和建议。关键词:恋爱观爱情观80、90后大学生一、对于恋爱观、爱情观、婚恋观的区分1、恋爱观的相关界定:马建青、严立芬L7](1999)认为,婚恋观是人们对恋爱和婚姻基础问题的看法,如对恋爱目的、择偶条件、婚姻幸福的标准、性行为等的认识、观点、见解。李平菊〔10〕(2003)在其硕士论文《在校女研究生婚恋价值观研究—以武汉地区高校为例》中,认为恋爱观是婚恋价值观的核心,将其界定为“主体对恋爱中诸问题所持有的心理评价和态度倾向”。2、婚恋观界定:苏红〔12](2006)将婚恋观定义为:“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它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其不但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还会影响个体对未来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杨艳玲〔13」(2007)认为“婚恋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男女两性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包括婚姻和爱情„„婚恋观是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重要体现,是指人们对男女两性姻缘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它包括人们对爱情的基本观点(恋爱观),人们对爱人的期望,人们对各种婚姻形式及其变异的看法(婚姻观),人们对性行为的态度(性观念)等方面的内容。”3、爱情观的界定:爱情观是人们对爱情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是爱情,爱情的本质,及爱情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的位置,择偶标准,如何对待失恋等。婚恋观是人们对待恋爱、婚姻和家庭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从上面对三个不同概念的界定,我们发现:对于恋爱观、婚恋观、爱情观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从中可以肯定的是婚恋观包括了恋爱观,而对于爱情观所涉及的范畴则有些模糊,爱情观会涉及到婚恋观、恋爱观,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没有一个很清楚的划分界限。对于大学生恋爱问题的研究中出现的种种概念,一定程度上缺乏明确的操作定义或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这也是我们所感觉存在的一个问题。具体 可参考百度文库

你好!中国的法律法规一直就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大学生谈恋爱!下面是我在网上搜索的一篇关于大学生谈恋爱中的法律责任,希望能帮助到你!浅析大学生恋爱中的法律责任朱海东摘要:时下,大学生群体中的恋爱现象已经变得非常普遍,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反映在这一当时的社会文化当中,法律作为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对此种恋爱关系应起到规范调节作用。笔者从一个大学生的角度出发,从法律这一视角,剖析大学生恋爱这一普遍的社会现象,学以致用,来一次探讨大学生恋爱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做到先兵后礼。关键字:大学生恋爱法律责任“不提倡,不禁止”一直是我国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谈恋爱所持的态度。这种模糊不清的态度或说精神也体现在法律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单独能具体规范恋爱中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是没有的。法律的困境主要在于,很难划清道德约束还是法律制裁,法律似乎不愿过多干预这一古老的恋爱关系,且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上可操作性不强。据此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彼此之间的感情处理方式,个人道德水准和素质问题,很不可思议与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相联系,或者说会一致认为二者之间没有直接和必然的联系。但是深究则不然,大学情侣在恋爱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以下笔者的探讨中可以看出。因为大学生群体是个特殊群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笔者正处于大学生阶段,对大学生这个群体比较熟悉,本文从现有的大学生恋爱的社会现象出发结合一些基本法的法律规范探讨一下恋爱中的双方可能发生,导致的若干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一)恋爱关系中的赠与行为问题这就涉及到了情侣之间的双方互相赠与如何划分界定民事权利义务的问题,当双方情感破裂,涉及到一些标的较大的客体时,会出现要求返还自己对某物的所有权。这里就有一个法律探讨的空间存在。有的学者就指出过婚恋关系中互赠财务行为是目的赠与,但并非只要目的不能实现,赠与人都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所赠之物。如,B女长期使用其男朋友A君的高档笔记本,当双方感情破裂时A男要求其归还该物,并主张这是一种借债关系。而B女则确认这是A男对其的赠与,虽然A男没有明确承认过(签订合同等)。但依据《民通意见》,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设定为默示。直接带来的法律后果是,A男的这种行为视为对B女的赠与,B女享有对该物的所有权。进一步探讨,很多情形下又不当然适用于默示推定。很多恋爱行为包装着“赠与”,单方行为,披着自愿的外衣,其实是不当得利或者漠视的缔约行为,很多看似合理的求爱行为,其实是违背相对人的意愿或者以欺诈为形式的侵权行为[1]。如在此案例中,A男主张的这是一种借债关系之所以不能成立,是因为的基于恋爱中的道德习惯或常理推知A男是一种实际上的为了追爱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A男当时给予B女这一礼物是确实处于赠与的心态考虑的。(二)大学生的未婚先育问题时下也有很多新闻报导关于大学生未婚先育,进一步的则会产生对所生子女的权利保护的问题。《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明文法律规定也适用于此情形下该子女的法律地位,即也丝毫不影响该子女所享有的权利如继承权等。而对子女的抚养问题,由于恋爱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身份地位(未婚)更为特别的是都是在校学生的尴尬境地,我们的法律似乎在此领域出现了滞后。尤其突出的表现在08年之前,全国各高等院校都“默契”的达成一个共识: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不然取消学籍,不授予学士学位。这种隐性规范是不是推动了大学生未婚先育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二者之间是有联系的,但影响不大。之所以在大学生群体会出现未婚先育的现象,一是从教育上来看我们的大学生性教育不够,二是我们的法律会很情愿的把对这一社会现象的调节归功于道德规范,本身就模棱两可的法律规范造就了大学生不敢越雷池一步。虽说这可能是一种变相的成功,但从法治角度来说则是一种倒退,无形之中对大学生的婚姻权进行了亵渎。而在此种大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对大学生未婚先育子女的权益保护,笔者认为可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即双方都有对本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并不依赖于有无婚姻关系这一法律事实。也即女方如果把孩子生下来了,虽然双方没有结婚登记,可是孩子的生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三)恋爱关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事实生活中,解除恋爱关系后,一方往往会以自己受到伤害,损害为由索要补偿费,我国法律对此没有做具体的,明确的规定,因为从宏观的法律规范角度来说,目前的司法体制并没有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进一步引发了了对大学生恋爱当中出现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缺失。但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不能只局限于现今的法律规范,而要对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到位的分析。笔者认为对这种情况在认定和处理上应确定这是男女双方自愿发生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女方以自己的青春损失,贞操权为由索要赔偿是不具有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一方对另一方采用欺、强迫、威胁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造成其精神上、心理上和感情上的严重创伤,这里的必要前提是双方已经确认了真实有效的恋爱关系,所以此时如果过错一方提出解除恋爱关系,则应根据民法上保护弱者的基本精神和过错责任原则,使过错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道义责任,支持受害一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上述主要是从从大学生恋爱中或多或少都会发生的三个方面(当然可能程度会表现为不同)来探讨这之间的民事法律责任。其实不难看出囊括于其中的法律规范从量上讲,不多,而且在很多事实方面法律似乎不愿过多干预,希望借以道德的力量。但是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希望,他们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二、刑事责任(一)大学生恋爱关系不稳定,盲目恋爱导致纠纷频发我们的大学生在父母眼中还是孩子,在外人眼中是涉世为深的成年人。这种定位不无道理,因为多数大学生的心智发展并还不是很成熟的。这一观点可以集中表现在恋爱关系之中。李明和小芳是本班公认的一对,并且双方都互相约见过自己的父母。平时他们关系还可以,但是李明后来逐渐移情别恋他人了。有一天,他和他的新女朋友一起散步,恰好被小芳看到,她气愤的冲向李明打了他两个耳光。然后说〃我死给你看〃。随即就向电线竿撞去。李明说“随你便”,拉着自己的新女朋友就走了。小芳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于是小芳的父母把李明告上了法院。如果是陌生人处于危险见死不救,且该危险的造成原因和李明没有关系,那么李明拉着新女友从她身边走过看到不管也没事,这只是道德方面的谴责。我国没有见死不救罪!但在此案例中李明主观造成的对方处于危险之中是出于先行行为,正因为李明主观上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构成故意,所以李明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严重构成故意杀人。而这一类似的案例生活当中并不少见,由于很多大学生情侣缺乏法律意识并没有认识到这已经构成了一种刑事犯罪,需加以警醒[2]。反之李明事后采取了积极补救行为如拨打120等,法院可以认定李明并不希望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据此李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我们一直强调要加大对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不简简单单的是因为大学生群体特殊,更重要的是构建法治社会,意味着权公民个体的提供全方位法律保护。(二)致病侵害的刑事责任不同的案例,根据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和实际造成的危害结果会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又如恋爱关系中一方明知自己有传染性疾病如性病等,并没有告知对方,随着双方感情的进一步升温,导致情侣另一方也得此传染病。在这种情况下,应对施害方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呢。若单独从传染性类别上来看,似乎属于刑法中的传播性病罪,但其实不然,笔者注意到此罪并不适用于你情我愿的情侣关系,因为该罪要求当事人实施了卖淫嫖娼等实际行为。而从犯罪主观主观方面和实际侵害的客体来看来看,行为人若放任了这种危害结果发生并实施了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危害行为(如,有的大学生就是滥情),笔者认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时的犯罪客体就应该是社会的公共安全。进一步探讨,若行为人造成了特定主体的危害,则受害方可以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以故意或过失伤害罪对其进行起诉。如何是过失呢,可以从具体的案例中具体分析,如可从其主观危险性,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等来加以判定。进一步深究,恋爱关系的确立并非都是造成行为人对此传染性疾病造成传播后果的直接的因果关系。换言之,从传染性疾病的类别出发,也可以得出不同的法律后果。行为人也可以据此免责。如有的传染病如淋病,梅毒是通过性渠道来传播,这就要求双方发生了实际的性关系。而有的如乙肝等还包括了血液传播,此时的充分必要条件就不仅仅限定于双方是否发生性关系。当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的举证问题则是另外一回事,笔者就不在此做过多的探讨。(三)性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的身体健康伤害先说堕胎,医学常识告诉我们经常性堕胎不仅会造成习惯性流产还会对女性的身体健康产生极大的伤害。很多新闻报导,随着情侣双方的情感破裂,女方对簿公堂状告男方故意伤害(导致其今后不能正常受孕),索要补偿费等。这一事实结果,属于一般道德性的越轨,偏离了有关社会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男方不应承担任何刑事法律责任,因为怀孕只是一个结果,造成这个结果的情况有多种,法律规范的只是造成怀孕过程中非法的行为而已,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他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进行处理[3]。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说也是不成立的,女方应该意识到这一可能对自己造成的损害结果,但其是基于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这就应归类于道德规范来调整。而在民事责任方面从保护妇女权益出发,法律还是应当追加男方的民事赔偿责任,如要求男方负担一定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法院一般都会予以支持。再说弃婴,很多恋爱情侣由于社会,生活经验等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会对新生婴儿丢弃,或残忍伤害,这种情形下严重的就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如根据刑法规定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综上所述,笔者建议高等学校应强化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健康的恋爱观。作为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恋爱不仅仅是可行的,更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4]。从人生经历的角度来说,大学期间的恋爱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一个人今后的社会发展和身心健康,社会的和谐构建应从每一个个体的良性发始。从生理学角度看,大学生恋爱是正常的,合理的,关键是看持有什么样的恋爱观[5]。积极健康的恋爱观有益于大学生的成长,促进美好的愿望实现。消极的恋爱观不利于大学生的身心成长,直至使大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让他们知道爱的意义,价值是什么,追求爱情要注意法律法规,培养法律意识,正确处理恋爱与学业,事业,婚姻三者之间的关系,要让大学生们真正懂得,恋爱是培养爱情的过程,要严格区别恋爱与婚姻二者,让恋爱闪烁理智之光。懂得自爱,自重,要有责任感。这也是笔者写作的初衷。参考文献:[1]杜项菲当代大学生恋爱心理浅析华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88-89页[2]胡珍当代大学生的恋爱与择偶中国青年研究2002年版第116页[3]姚利民大学生婚恋观的调查与分析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3年版第29页[4]浙江大学马建青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8年第一期第32-34页[5]戴艳君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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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大学的学生调查研究的对象,来研究“大学生异性交往状况”这一问题。从异性交往的广度与深度,异性好朋友之间的依赖程度,以及对异性好朋友的满意度等各个不同的方面进行研究性的描述与分析。在数据分析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现今大学生都不同程度的拥有异性交往活动,并且都大抵对异性朋友持满意态度,至于缺乏异性交往的缘由,大部分大学生认为是交往机会不足。而且几乎所有被调查的大学生都表示有拓宽异性交往圈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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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得有亲身的体会或者看过一些真实的例子 然后从他们的经历中概括出一定的观念和思想 当然其中也包括你的见解和想法 我给你的就这些了 希望对你有用!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婚恋观文献综述

90后与80后大学生恋爱观比较08公管(2)班沈静一020208224 摘要:在现在的高校中80 后和90后大学生并存分属于不同的年级。作为大三学生同时也是80后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80后与90 后大学生在日常行为方式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而对于在性心理和性生理上都即将成熟的大学生而言对恋爱的看法和态度无疑是最能体现其群体特点的一个方面。因此把80后和90 后大学生的恋爱观作一比较,目的在于从生理、心理上分别了解和把握他们对恋爱的认识与态度,列举并分析由于不正确的恋爱观而引发的诸多问题,进而分析处于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未来接班人在观念上的变化趋势以及为当代大学生恋爱观恋爱问题的处理及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提供参考。本文我们主要回顾国内外恋爱观研究的历史过程,并对其整个发展过程研究方向做一个简要的评述,最后提出我们的研究方向和建议。关键词:恋爱观爱情观80、90后大学生一、对于恋爱观、爱情观、婚恋观的区分1、恋爱观的相关界定:马建青、严立芬L7](1999)认为,婚恋观是人们对恋爱和婚姻基础问题的看法,如对恋爱目的、择偶条件、婚姻幸福的标准、性行为等的认识、观点、见解。李平菊〔10〕(2003)在其硕士论文《在校女研究生婚恋价值观研究—以武汉地区高校为例》中,认为恋爱观是婚恋价值观的核心,将其界定为“主体对恋爱中诸问题所持有的心理评价和态度倾向”。2、婚恋观界定:苏红〔12](2006)将婚恋观定义为:“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它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其不但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还会影响个体对未来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杨艳玲〔13」(2007)认为“婚恋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男女两性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包括婚姻和爱情„„婚恋观是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重要体现,是指人们对男女两性姻缘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它包括人们对爱情的基本观点(恋爱观),人们对爱人的期望,人们对各种婚姻形式及其变异的看法(婚姻观),人们对性行为的态度(性观念)等方面的内容。”3、爱情观的界定:爱情观是人们对爱情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是爱情,爱情的本质,及爱情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的位置,择偶标准,如何对待失恋等。婚恋观是人们对待恋爱、婚姻和家庭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从上面对三个不同概念的界定,我们发现:对于恋爱观、婚恋观、爱情观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从中可以肯定的是婚恋观包括了恋爱观,而对于爱情观所涉及的范畴则有些模糊,爱情观会涉及到婚恋观、恋爱观,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没有一个很清楚的划分界限。对于大学生恋爱问题的研究中出现的种种概念,一定程度上缺乏明确的操作定义或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这也是我们所感觉存在的一个问题。90后与80后大学生恋爱观比较08公管(2)班沈静一020208224 摘要:在现在的高校中80 后和90后大学生并存分属于不同的年级。作为大三学生同时也是80后我们能够深刻地体会到80后与90 后大学生在日常行为方式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而对于在性心理和性生理上都即将成熟的大学生而言对恋爱的看法和态度无疑是最能体现其群体特点的一个方面。因此把80后和90 后大学生的恋爱观作一比较,目的在于从生理、心理上分别了解和把握他们对恋爱的认识与态度,列举并分析由于不正确的恋爱观而引发的诸多问题,进而分析处于我国社会转型期的未来接班人在观念上的变化趋势以及为当代大学生恋爱观恋爱问题的处理及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引导提供参考。本文我们主要回顾国内外恋爱观研究的历史过程,并对其整个发展过程研究方向做一个简要的评述,最后提出我们的研究方向和建议。关键词:恋爱观爱情观80、90后大学生一、对于恋爱观、爱情观、婚恋观的区分1、恋爱观的相关界定:马建青、严立芬L7](1999)认为,婚恋观是人们对恋爱和婚姻基础问题的看法,如对恋爱目的、择偶条件、婚姻幸福的标准、性行为等的认识、观点、见解。李平菊〔10〕(2003)在其硕士论文《在校女研究生婚恋价值观研究—以武汉地区高校为例》中,认为恋爱观是婚恋价值观的核心,将其界定为“主体对恋爱中诸问题所持有的心理评价和态度倾向”。2、婚恋观界定:苏红〔12](2006)将婚恋观定义为:“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法,它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其不但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还会影响个体对未来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杨艳玲〔13」(2007)认为“婚恋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男女两性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包括婚姻和爱情„„婚恋观是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重要体现,是指人们对男女两性姻缘关系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它包括人们对爱情的基本观点(恋爱观),人们对爱人的期望,人们对各种婚姻形式及其变异的看法(婚姻观),人们对性行为的态度(性观念)等方面的内容。”3、爱情观的界定:爱情观是人们对爱情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是爱情,爱情的本质,及爱情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的位置,择偶标准,如何对待失恋等。婚恋观是人们对待恋爱、婚姻和家庭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从上面对三个不同概念的界定,我们发现:对于恋爱观、婚恋观、爱情观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从中可以肯定的是婚恋观包括了恋爱观,而对于爱情观所涉及的范畴则有些模糊,爱情观会涉及到婚恋观、恋爱观,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没有一个很清楚的划分界限。对于大学生恋爱问题的研究中出现的种种概念,一定程度上缺乏明确的操作定义或与其它相似概念的区分,这也是我们所感觉存在的一个问题。具体 可参考百度文库

大学生择偶偏好调查研究报告摘要:为研究大学生择偶的偏好,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访问乐山师范学院20名被试,结果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t=81,p=33>05,没有显著性差异,男女之间在设置的选项的选择中,差异不显著。在择偶过程中,最关注的五项是:品行、健康状况、能力、性格、生活习惯。关键词 择偶偏好;生理吸引力;1 引言1 问题来源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个问题成为大家关注度焦点,那就是择偶问题,在中国,在男女比列严重失调的情况下,又涌现出大量剩女,这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这就涉及到男性和女性的择偶偏好问题。在众多实验或者调查研究中发现,男性更加看重对方的生理吸引力的有关线索(相貌,身材等),而女性更加看重对方的经济前景与承诺信息(转引自Buss,2003;韩荣炜,2002)。仅就女性择偶而言,研究表明,女性较多看重对方的生理吸引力。性格品行、经济条件、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等(转引自Shackelford,2005;乐国安、张彦彦、陈浩,2005)。 随着社会的发展,住房也成为女性择偶是考虑的重要线索(张亮,2000)。在中美两国择偶偏好的跨文化研究中Toro-mom 和Sprecher发现,总体而言,中国被试更加看重健康、住房、社会地位、财富、权力等维持未来家庭关系密切相关的属性,而美国被试更加强调体贴、和蔼、友善、幽默感善于交际等相关品质(刘永芳,苏丽娜,王怀勇,2010)。 而当代大学生的择偶偏好又是什么样子的呢?男大学生和女大学生在择偶方面有哪些异同?和学者们的研究结果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呢?基于此,来研究大学生的择偶偏好,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2 文献综述 女性择偶偏好的背景影响因素从进化心理学的观点来看, 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相关背景, 人们探索了四种背景影响因素:女性在寻找配偶之前拥有的资源,择偶的时间背景(要求有承诺的还是随意的择偶),生理周期以及女性自身的择偶价值。结构性资源缺乏假设(structualpowerlessnesshypothesis)(Buss&Barnes,1986;Eagly&Wood,1999)。根据该理论假设,因为权力和资源一般由男性掌控,女性被排除在外,所以她们要选择有权有势、能挣钱的男性。女性试图嫁给地位更高的男性,是因为地位为她们提供了获取资源的途径。而男性择偶时则不像女性那样看重经济资源,因为他们已经控制了资源,也因为不管怎样女性拥有的资源总是比他们少(巴斯,2007)。 在诸多的研究中,发现,男性在择偶时,更注重对女性的面孔的吸引力,在张妍等的研中也同样发现,在对女性面孔的识别中,对有吸引力的女性,反应时间长,加工深度更大,因此,对有吸引的面孔记忆更加深刻,这也说明了以上问题。在择偶的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偏好,就是对面孔吸引力的判断,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讲,对女性面孔吸引力的判断是自然选择和对环境适应的结果,吸引力从某种程度上提高了配偶成功的可能性,配偶品质假设(mate-quality hypothesis)和优良基因理论(good genes theory)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解释,配偶品质假设认为,具有吸引力面孔的女性被知觉为好品质的配偶,可能是性选择的结果。良基因理论认为,具有吸引力的面孔被认为是健康基因,较好的免疫能力与生殖优势的标志,意味着更大程度上的生殖成功(转引自Rhodes,2006)。 择偶标准的时代变迁,对男女两性而言,从1939-1996这57年间,两性择偶是,对相互吸引、爱慕、教育、知识、社交容貌等方面指标的重视程度总体有所上升,对整洁。贞操等指标的重视程度总体有所下降,在变迁中存在性别差异,男性对为了伴侣的教育背景和经济状况的重视程度总体有所上升,而对烹饪技能和持家能力有所降低,女性对志向远大/追求上进指标的关注有所下降,为人可靠、成熟稳重、气质优雅等择偶标准一直受那男女的重视,相似的政治背景在择偶中则一致不受关注,男性比女性更加注重身体健康,烹饪水平,持家能力和容貌身材等择偶指标,而女性较之男性更加重视为了伴侣的经济状况,相似的教育背景,追求上进等指标(徐安琪,2009)。3研究假设择偶偏好具有性别差异2 方法1 被试 乐山师范学院20名被试,12名女生,8名男生。2 材料 使用问卷法, 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27份,有效问卷20份3 统计工具 Excel 2003 3 结果 使用问卷法, 共发放问卷30份,回收27份,有效问卷20份,运用Excel 2003对数据进行数据分析,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t=81,p=33>05,男女之间没有显著性差异。在列出的11个指标的在乎程度的排序其结果为:1、男生在乎程度排序:品行、性格和生活习惯、健康状况和能力、共同语言、年龄、外形、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学历。2、女生的在乎程度排序:品行、健康状况、能力、性格、生活习惯、共同语言、经济条件、年龄、社会地位、学历、外形。 在对年龄的看法中,60%的男生愿意选择比自己小的女生,40%的男生认为无所谓,有71%的女生愿意选择比自己大的男生,29%的女生认为无所谓。在选择对方的家庭情况是,80%的男生选择的是中等收入,20%的男生认为无所谓,86%的女生选择中等收入,14%的女生认为无所谓,令人惊奇的是,在回收的20分问卷中,没有一个人选择高收入的家庭,这让人很惊讶。 对对方性格的选择中,60%的男生愿意选择外向型性格,40%的男生认为无所谓,84%的女生愿意选择外向型的性格,16%的女生觉得无所谓,同样令人费解的是,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选择内向型的性格,这与生活的实际似乎有一定的差异,这就涉及到择偶偏好的内在加工过程,以及实际的情况了。 在选择恋爱的形式上,60%的男生,倾向于日久生情,20%的男生更愿意选择一见钟情,20%的男生愿意选择朋友变伴侣的形式,而86%的女生选择日久生情,14的女生选择朋友变伴侣,几乎没有女生选择一件钟情和朋友变伴侣,或许跟人私下和公开的态度不同,问卷放映的更加理想化。 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选择上,57%的女生愿意选择与自己相同的三观,而47%的女生可以接受和自己三观不同。有63的男生倾向于选择和自己三观相同,37%的男生可以接受和自己三观不同。4 讨论1结论 1、在列出的选项中,男女之间没有显著性差异。 2、男生在乎程度排序:品行、性格和生活习惯、健康状况和能力、共同语言、年龄、外形、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学历 3、女生的在乎程度排序:品行、健康状况、能力、性格、生活习惯、共同语言、经济条件、年龄、社会地位、学历、外形。 在这次调查中,还是可以发现,大学生的择偶偏好,排在最前面的五项是:品行、健康状况、能力、性格、生活习惯,而且是出乎一致的都是非常在乎这些条件的,这与前面所谈到的研究中,有部分相同,同时也发现,在对外貌的选择上,女生是把外形排在了最后,而男生则是在稍微靠前的位置,也确实证明,在择偶的过程中,女生确实不怎么在乎外形,而更加注重经济条件,还有一定的差异。而作为受教育程度的学历则好像受到了大家的忽视。 在选择恋爱的形式上,基本上倾向于选择日久生情的模式,更愿意选择性格外向的人,选择中等收入的家庭背景,女生倾向于选择比自己大的男生,男生倾向于选择比自己小的女生。2问题1、样本的选择上,选择的都是乐山师范学院的在校大学生,此外,样本的量不大。2、在问卷问题的选项上出现了一个问题,有的选项几乎没有人选择,这是一个失误。3、由于问卷发放的方式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节约的资源,但是也或许是由于这种方式影响了结果,填写问卷的人可能会觉得没有隐私感觉,不大会表现出自己心最真实的想法。参考文献(美)D•M•巴斯(2007)进化心理学 心理的新科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47-151刘永芳,苏丽娜,王怀勇,女性择偶决策的线索偏好及信息加工方式 心理学报 43,No l,21-29张妍,孔繁昌,陈红,向燕辉,高笑,陈敏燕, 男性对女性面孔吸引力的认知偏好:来自ERP的证据 心理学报 42,N11,1060-1072徐安琪(2009) 中国家庭研究 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编著:169-172点赞转发收藏

当前大学生校园恋爱观和恋爱行为的新特点   自由性。(1)恋爱对象选择自由。当前大学生对于自己所交往的人员对象选择比较自由,或是同学、学校的师长,或是社会上的人士,甚至是已婚人士。就像案例一中所阐述的那样,无所谓身份的对等,选择已婚人士作为交往对象在当前的大学生中也时有发生,而这种关系更容易引发纠纷甚至导致悲剧。这都是对恋爱对象的自由选择,甚至可以说是随意地选择所造成的不良后果。(2)恋爱关系处理的自由。有的大学生对于恋爱关系的问题也较随意,并不讲究责任与义务。同时和两个或者多个对象保持关系,并且对于这样关系的处理也很随意。就像案例二中所谈到的,前一个还没有完全处理完,后一个就已经开始了,对于关系的处理不能够妥善及时地完成,最终酿成悲剧。   盲目性。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当代大学生恋爱普及率高且呈明显的低龄化倾向。恋爱行为低龄化导致恋爱动机的盲目,据调查显示,80%以上恋爱中的学生往往在自己的心理、能力等各方面尚未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不经慎重考虑,“遇上了就爱”,“闪电式”地进入到恋爱状态;近50%的大学生恋爱是为了弥补内心的空虚和孤独,并且有明显的从众心理;近10%的学生恋爱是因为“看到别的同学都恋爱了”,自己也得恋爱,否则显得没有魅力或不正常;还有近2%的学生同时和几位异性同学保持多角恋爱关系或关系模糊。其动机也比较复杂,有的是为了显示个人魅力,有的是难以区分友情与爱情。恋爱动机的盲目性导致交往双方缺乏充分地了解,极易引起恋爱矛盾和恋爱冲突,甚至酿成爱情悲剧。   短暂性。恋爱的盲目会导致恋爱的短暂。“闪电式恋爱”必然导致“闪电式失恋”。校园恋人常常会因为思想、性格、志向、兴趣不合或一方移情别恋而发生矛盾和纠纷,甚至导致分手。面对恋爱纠纷,大部分大学生能理智对待,但也有一些学生在恋爱中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投入太多,对恋爱对象过分依赖,一旦恋爱受挫,往往会情绪失控。当前各大校园频频发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有相当一部分都与此有关。   综合以上几点特征,我们不难看出当前部分大学生的校园恋爱观还不够成熟。当代大学生校园恋爱观总体上呈现多元化价值取向的特征,由传统保守的校园恋爱观逐渐向开放的校园恋爱观发展趋势明显。在恋爱动机、择偶标准、婚前性行为、恋爱结果的态度上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和冲突,这就使得大学校园频繁发生因感情纠葛而伤人致死的事故。   三、影响大学生校园恋爱观新变化的原因   家庭因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常言道,有其父必有其子,可见家庭对于子女的影响有多深远。同样,对于建立大学生正确健康的校园恋爱观,家庭因素也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个人因素。就大学生而言,已初步形成了价值观、人生观、校园恋爱观,为人处世都有自身的看法和做法。而这也就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从时期来看,大学生正处在由青春期向成人期过渡的一个关键时期,容易冲动。有些学生在与异性的交往中不能准确地区分友情与爱情,容易造成误会,从而给双方都带来烦恼。有的学生把爱情放在人生的最高地位,奉行爱情至上主义,沉湎于感情的缠绵之中,从而影响到学习,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前途,甚至是酿成悲剧,这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大学生校园恋爱观的盲目性。   社会因素。价值判断的多元性和行为观念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以往的恋爱价值评判体系和恋爱行为的相对稳定性。大学校园是社会多元化的集中体现,大学生的思想观念集中地体现了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发展方向。同时,大学校园又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又同化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社会发展的客观因素对当代大学生恋爱选择的影响趋于淡然化,这是恋爱观念相对开放的表现。首先,大家的包容力变强了,不会像以前一样对“姐弟恋”、“师生恋”无法接受;其次,排斥性减小,不会因对方学历的高低而影响恋爱对象的选择。   情感因素。每个人的决定都受到自身主观情感的左右,即使是知道有些事情要从客观的角度处理,但是难免会受到情感支配,所以个人的决定或多或少都受其影响。而情感又是一种感性的主观因素,所以它的机动性很大。大学生曾经的情感经历或是身边的好友、亲属、家长的情感历程都会对其产生一种主观上的影响性和倾向性。   四、大学生校园恋爱观教育引导对策研究   婚姻和恋爱是人一生中要经历的重要部分。大学生是时代的领路人,是祖国的栋梁,他们的校园恋爱观不仅折射出大学生对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的把握和体现,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预示着中国未来社会婚姻家庭的发展趋势。并且,恋爱、婚姻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正确教育引导大学生的校园恋爱观是大学生身心健康和成长的现实需要。   人生观的明确。首先,引导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在对大学生授予专业知识的同时,进行思想和心理上的教育,更应该侧重大学生思想、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建设,而不是只关注学业成绩。人生观是一个人的思想、心理、情感等集中的体现,正确的人生观会使大学生在面对人生抉择时做出理智的判断。 价值观的选择。人们在对恋爱对象的选择问题上则体现出了人们的价值观。价值观的选择决定着看待问题的角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辨是非,建立正确的道德标准。有了这些作为前提,大学生在选择的时候就有了尺度和标准。   恋爱观的把握。丰富校园恋爱观教育内容是大学生恋爱观教育引导对策研究的中心问题。校园恋爱观的教育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大学生思想,能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培养恋爱责任意识,树立恋爱道德教育与恋爱艺术教育并重的意识,从而加强校园恋爱观的教育。从根本上将大学生引导到正确的恋爱观上,宣扬积极的正方向的例子,在根源上减少校园情感惨剧。   恋爱、婚姻作为一种人际交往方式,既要受平等、忠诚、尊重、负责等基本道德的约束,又必须掌握人际交往的艺术。之所以校园恋情会演变成校园暴力,很大原因在于有些大学生不能够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恋爱对象、不善于表达爱情、不能理智的对待失恋。国外一些大学包括中学对学生的恋爱教育非常细致,小到约会的地点选择、约会时的着装都有指导。这种细致入微、简单实用的恋爱艺术指导值得我们借鉴。同时,作为自我完善的主体,当代大学生应该明确认真地肩负起自身校园恋爱观的养成工作。在看待问题时要辩证思考、明辨是非,形成正确的价值评判标准;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以理性的态度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高尚的情操和志趣,在看待恋爱问题上形成正确、积极向上的态度。   校园以及学校教育所起到的导向性。校园环境的熏陶影响,学校教育的引导,这些都是能够给大学生起到导向性的。拓展校园恋爱观教育的渠道,普及型教育与个体化教育并行,思想教育与心理教育并重,这些举措都是学校应该重点加强和侧重的,并且学校应相应的改进恋爱教育形式,普及恋爱常识、恋爱道德、恋爱法律责任,培养健康向上的校园恋爱观,这其中又包含安全、健康、文明教育等。同时,学校还可以针对个人深入开展个性化指导,毕竟恋爱问题涉及到个人隐私,每个人面临的具体问题、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应该“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个别学生的特殊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此外,学校还可以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来充实大学生的课余生活。通过各种活动同时进行教育,这样既能够娱乐大众,又起到了教育引导的作用。

、学生婚恋观特征1、时代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相应的社会形态必然就会产生相应的社会意识。在新的时代浪潮中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其思想意识必然与整个社会环境相适应,具有其时代性。每一个时代的婚恋观总会打上这一时代的烙印。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因此我们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和当代的视角看待大学生的婚恋观问题。2、继承性尽管在现在大学生身上表现出了许多体现时代的做法,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当代人尤其是在婚恋观上仍然保留了大部分传统的东西,继承了我国一直以来的许多的优秀的传统。这些优秀的习惯是中华民族的灵魂,是不能丢的,是需要发扬光大的,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更应如此。3、可塑性已经走进大学校园的90后一代,身体发育虽已基本成熟,但是由于自身还未完全接触社会,因此心理发育还处于由不成熟到成熟转化的阶段,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大学生对于恋爱、婚姻等概念并没有很多自己亲身的体会,往往受到电影电视、文学作品以及身边人的影响,造成了他们人云亦云,对于婚恋观并没有一个成熟的观点和看法。4、自主性90后一代大多为独生子女,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许多事情是由自己一人完成的,这种环境培养了自主的意识,独立的思想,当然同样由于这种原因,也形成了一种个人主义的观念,以自我为中心。因此,在关乎婚恋观念的问题中,他们我行我素,总以自己的亲自体验为依据,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尤其是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他们更是不愿顺从。5、开放性无论是思想上,还是行为上,较之以前相比,90后一代都更为的开放,这或许也是这一代人饱受争议的原因吧。正是处于改革开放的大形势下,国外各种思想的传入,深深地影响到这一代人价值观的形成。这一代人,思想都较早熟,行为更为大胆,在婚恋观的行成上,其开放性的特点表露无疑

大学婚恋观的调查与研究参考文献

我国当代大学生的婚恋观调查设计方案象牙塔中,大学生恋爱早已不是讳莫如深的话题。留心的人们会发现,不论是在林荫小径、操场边上,还是教室角落 、熙攘餐厅,恋爱着的大学生出双入对、缠绵依依,毫不理会旁人的存在,别人似乎也是见多不怪、视若平常。可是,他们的恋爱是仅仅为了随大流,还是为了将来能与彼此结婚?我国当代大学生的婚恋观到底是怎样的呢?设计关于这个话题的社会调查时,在参考了一些资料后,结合自己的考虑,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是否有结婚的打算; 心中理想的家庭模式; 最合适的结婚年龄; 与配偶间最理想的年龄差距; 在选择配偶时最优先考虑对方的什么条件; 是否认为应当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自己在结婚时是否会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 婚后,是希望自己的妻子做全职的家庭主妇,还是希望其有一份工作; 最希望的婚后家庭开支分配方式; 是否打算生育小孩?婚前还是婚后生育小孩?婚后什么时间生育小孩; 婚后是否会瞒着妻子仅仅因为生理需要或刺激与异性发生“一夜情”; 如果婚后发现自己的妻子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将会又怎样的行为; 对于配偶的精神出轨和身体出轨,最不能忍受的是那一种; 婚后最想为妻子做的一件事是什么。

大学生的婚恋观和恋爱观都很正常,都希望找到自己心中最完美的异性,都想在大学里把终生大事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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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恋爱可能就是一种孤独的需要,大学生可能就学就业的压力还没有最开始的产生,所以一开始的懵懂的少年情窦初能就是那种天真无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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