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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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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报考条件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09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及院校的健康规范、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等基本条件;此外,还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就能联系在线老师报名课程班的学习。然后提交相关资料,资料经过审核后便可安排入学手续。

1、招生要求  据悉该校目前主要是在以同等学力申硕的途径招生的,大家进修不同的专业需要满足的报考条件也有一定区别。  不过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能报名参加课程班的学习了,但是大专学历只能学习课程,不能参加申硕考试。  想要参加申硕考试需要本科有学士学位满三年才可以,在学习完课程班的课程之后,可以到学位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还有一种方式是非全日制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对于本科生来说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大专生要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也要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考试难度  同等学力申硕的考试难度不是很高,通过率在70%以上;非全日制的考试难度较高,需要好好准备。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和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1、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学校代码:13417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5、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第四条 学历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4年经过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评估为合格办学单位。第六条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学历层次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并以华北电力大学优质教师资源为依托,学习借鉴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吸引名师来院任课。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以上,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5%以上。第七条 学院以创办具有电力特色的全国一流独立学院为宗旨,坚持“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社会需求、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确保教学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培养“实基础、重实践、强能力”人才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实践教学,成立了专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大学生实训与创业基地,为学生搭建起施展才华、发挥能力的平台。第八条 学院秉承华北电力大学“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华电精神,本着“办一所负责任的独立学院”的办学理念,认真履行“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承诺,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常设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实施学院本科招生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开展年度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及分省计划核对等工作,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录取等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负责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维护和信息发布管理,制定招生章程等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学院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分省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专业分配结构以及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执行。第十四条 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五条 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第十七条 提档和录取过程中,我校均认可符合各省(区、市)招办相关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第十八条 征集志愿: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批次安排,未完成的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公布的“3+3”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第二十条 除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及有特别要求省份(江苏、内蒙古)外,其他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B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录取规则参照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参照内蒙古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河北省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艺术本科批B段(即本科提前批B),不分文理。我校认可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产品设计专业(美术类):艺术类本科批,不分文理,选考科目不限。我校认可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山东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和应届生限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第二十七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环境工程、应用化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攻读,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时请谨慎报考。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 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第二十九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资助政策及办理手续咨询家庭户籍所在地高中及教育主管部门。第三十条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200元/年、3300元/年、4400元/年)、学院年度奖学金(5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学院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3000元/年、4000元/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00元/月-200元/月)等多种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邮编:071051电话:0312-7523452/7523462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0312-7522700。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北京邮电大学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北京邮电大学的招生标准肯定是要高考成绩分数特别高,然后在全省的排名也是靠前,然后就是特别有实力,道德修养特别高。分数必须在620分以上。

是允许的。目前,国内研究生招考绝大多数专业是接受跨专业考生的。

第四章 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第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二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二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四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华北电力大学报考

分数够的话,当然是985了!

华北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同等学力报考方式比较简单,该方式是免试入学的,并且后期申硕考试比较简单,如果是在职报考的话,为您介绍的这种方式比较好。

2021华北电力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健康的拥护党领导的好公民;大学本科毕业生、高职高专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硕士和博士需要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公告】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华北电力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报考方式是同等学力,这种报考方式的培养制度与其他报考方式的培养制度大不相同。同等学力实行免试入学、先学后考政策。报考该校在职研究生的学员毕业后获得的是单证,即硕士学位证书。

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

现场确认那天来学校就行绝对有提示派牌的

两个校区应该都有,看你报哪个校区了,报的保定就在保定考

看学校代码,北京校区是10054,保定是10079

1、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在四川地区的考研是各个地方都有考点。2、考研不是以报考学校为单位设置考点,而是以地方来设置。3、不管考哪个学校都统一在各省招生办设置的报考点报名、确认和初试,只有复试才去报考学校。4、按照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单考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考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具体查看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研究生报考考点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报考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申请学士学位需要在思想政治水平、学业水平、外国语水平以及申请时限上都满足条件才行。具体的条件细则如下。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纪律处分解除之后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学术诚信,无考试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学业水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且在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外国语水平在学习年限内,参加以下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合格。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合格。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C)成绩80分或以上。 申请时限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间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华南师范大学简称“华南师大”,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国培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广东省重点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为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理事单位。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在职教育学博士报考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⑵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验证)。专业硕士学位考生   (如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考生不能跨学科报考。   ⑶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取得所报考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后方能报考(我校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中,数学、物理学、体育学、化学未列入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这些学科的专业,我校研招办将另行组织加试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政治(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如个别专业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不能报考该专业。   ⑷在职教育学博士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⑸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自考的报考条件是统一的,自考大专没有学历限制,自考本科的条件是要有专科学历。

自考专科没有限制自考本科有专科毕业证即可报考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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