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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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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杂志

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中共中央是党的组织序列。

《中国医药指南》是国家级别的期刊,晋级副高职称的话管用。《中国医药指南》创刊于2003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主管、中国保健协会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栏目方向:1、读者对象:《中国医药指南》以医药工作者为服务对象。2、主要栏目:《中国医药指南》主要设有论著、专题论述、临床研究、医药论坛、实践探索、学术争鸣、医学长廊、护理专栏等栏目。3、报道内容:《中国医药指南》主要报道中国国内外医学研究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医药指南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法律分析: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九)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国家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预防腐败局;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3、国家统计局;4、国家宗教事务局;5、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6、国家知识产权局;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0、国家税务总局;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2、国家体育总局;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4、国家林业局;15、国家旅游局;16、国务院参事室。二、中共中央的直属机构如下:1、中央直属工作部门、办事机构:①中共中央办公厅;②中共中央组织部(简称中组部);③中共中央宣传部(简称中宣部);④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中央统战部);⑤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简称中联部);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⑦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⑧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⑩中央警卫局。2、中央直属议事协调机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全国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工作小组全国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中央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协调小组)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预防腐败室)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部中央巡视工作办公室)中央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藏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中央藏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监察部预防腐败室)中央保健委员会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健局)中央修改国家宪法工作领导小组(非常设)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金融安全指导委员会中央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3、中央派出机构: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②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4、中央直属事业单位:①中共中央党校;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③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④中共中央编译局;⑤《人民日报》社;⑦《求是》杂志社;⑧光明日报社(中央宣传部代管新闻机构);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⑩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⑾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医疗保障论文

新医改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一、医改意见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 医改意见的“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部分明确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已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违背了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精神实质和“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医改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部分明确规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推进改革。 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医改把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贯穿始终,整个制度体系的建立都围绕着这条主线来展开。 二、医改意见的制度内容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医改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公益性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在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这意味着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项公共产品成为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以人为本”为深化改革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其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医药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与人的素质的提高紧密相连,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必须放在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抓紧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针对我国目前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医药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国家从今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针对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比较薄弱的现象,提出“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用三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通过加强基层,实现全面协调发展。针对公共卫生服务比较薄弱的现象,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业绩考核,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再次,坚持统筹兼顾。医改意见从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立足当前,提出了“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提高,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又着眼长远,提出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统筹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之间的关系,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新医改反映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一、新医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重要目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医改意见明确提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以公平正义为重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强调“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保持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反映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医改意见提出“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医疗卫生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病有所医”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医改本身就体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从实践来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临的一些障碍,大都与制度、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有关。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起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改革的精神,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扩大开放,不断吸取人类文明积极成果,为我所用。医改针对过去医疗卫生领域制度缺失、不健全和不合理的情况,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采用“开门”制定政策的办法,把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贯穿始终,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科学的体制机制,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医疗保障制度论文

我有这方面的很多论文。但是你的分太少了。我给你上半部分,你看看,好久在加分,!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与改革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由政府通过制度设计与维护、基金筹集与管理、卫生维护调控与监督的,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一种综合性医疗保障制度。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在各个方面的建设也逐渐完善,但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却显得相对缓慢,尤以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出。我国有将近9亿农民,而这么庞大的人口看病问题却没有得到彻底地解决,这将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瓶颈。本文将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浅论其改革措施。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虽然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落后,但通过各级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同时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截止1980年,全国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但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取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到1985年,实行合作医疗农村基层单位从90%(生产大队)锐减到5%(行政村)。1997年1月,国务院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3月,卫生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在1998年出现了小小的高潮,“全国农村居民56%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医疗保障,5%的居民得到了合作医疗的保障”。但是,“城市居民自费医疗比重仍占13%,农村居民自费比重高达44%。”1998年之后,合作医疗又一次步入低迷状态。2003年以来,随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提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国务院在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到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2007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目前,虽然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有所上涨,但还不能解决昂贵的医疗费用,农村的医疗条件依然十分严峻。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农村医疗条件问题。我国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当一部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医疗知识,导致不必要的医疗事故。2002年,全国报告新发的肺结核患者58万多例,80%在农村。农村地区多发的血吸虫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面临新的挑战。由于这些地方病多发地区经济落后,医疗条件差、患病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妨碍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第二、农村医疗保障的费用问题。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不良的生活方式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医药费用飞速上涨和疾病谱的改变,农民以家庭来应付疾病风险已显得力不从心。据1998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4%的农民完全是自费医疗。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37%的患病农民平均住院费用达1532元。据国家统计局年抽样调查,当年我国5%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1500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6个省(自治区)的农民纯收入不足1500元,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一年所有的收入还不够。局部地区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达50%,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制约因素之一。现在的农村医疗保障费用都是由政府出纳,而单靠政府财政确实有点勉强,现在的医疗费用又却不断上涨。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瓶颈。第三、医疗保障体系的管理问题。政府很难明确居民的医疗情况,这样一来,有些人需要医疗保障却没能得到相应的保健,而有些暂不需要的却得到了过多的保健服务,这其中难免有因利谋私现象。所以政府管理机关的人员需要进行监督,这就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关,不但可以鉴别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辨别是否有违规现象。而如何成立这个监督机构又是一个问题。政府要筹集资金,然后用掉这些这些资金,筹集了多少,用掉了多少,用到哪了?就算用到点上了,但如果效果不理想,大众舆论会怀疑是资金被私吞了。正是存在这些问题,政府要将仅筹集的资金用到医疗保障事业这需要监督。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管理缺陷,不能单靠政府来管理。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模式根据上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缺陷,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村合作医疗为民办公助最基本的模式,同时应适当进行改革。现阶段的农村医疗合作主要有民办性和公助性两个特点:民办性。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一定的保健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来自集体经济,源于集体经济的公益金;需要什么论文直接联系我百度hI找我就行,分加了我给你下半部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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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障的论文

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构架的制度分析  摘 要:农村医疗保障,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组成部分,必然面临卫生防疫、健康保健、疾病诊治等多方面需求。综观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进以及国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成功经验不难发现,以病症诊治为主体,以预防保健、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社区医疗等为补充的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有着层次分明、功能完备、适应性与可持续性强等特点,理应成为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目标和典范。  关键词:合作医疗保障,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社区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自产生以来,先后走过20世纪70年代的辉煌、20年代的衰退和80年代的重建失败,如今又进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与普及阶段。纵观其兴衰发展的历程,不难看出,其制度体系设计的合理程度与功能完善程度是决定其适用性与可持续性的关键。尤其是农村经济的区域不平衡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分化以及医疗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医疗费用的急剧上涨,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村医疗的供求,还直接影响着新形势下农村医疗保障的制度构架和持续性发展问题。因此,如何看待新形势下的农村医保问题、如何构建新形势下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不仅仅是一个试点、总结和推广的问题,更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一、国内农村医疗保障演进的制度结构与功能分析  (一)初级农村合作医疗的“三位一体”均衡制  初级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概括为“卫生防疫 医疗救助 合作医疗”三位一体均衡制。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保健药社”和“卫生合作社”。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于1955年初建立的医疗保健,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确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达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鼎盛时期。1976年之后,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逐步解体。据统计,到1989年,全国继续坚持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已降至全国总数的80%,跌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低谷时期。  初级合作医疗的基本做法有如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以人民公社为统筹、以各生产大队为单位建立并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在公社所在地设立公社卫生所,在各生产大队设立大队卫生室,公社卫生所设有完备的门诊、住院科室及医护人员,负责全公社的医疗和防御工作,村卫生室配备简易的医疗设施和“赤脚医生”,主要负责本大队的简易病症诊治和预防工作;第三,公社社员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公社卫生所以户为单位发放合作医疗证,凭证就诊;社员每人每年需交纳一定的保健费,连同生产大队提取的公益金部分于头年的年终分配前统一扣除,然后及时上缴给公社信用社;对于五保户、贫困户,交纳合作医疗费用有困难的,可由生产大队在公益金中给予救济;第四,合作医疗费由公社信用社设立专账统一管理,公社信用社负有对合作医疗费的收缴、管理、支付以及监督公社卫生所合理使用合作医疗费的职能;最后,合作医疗费的使用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结余部分作为公共积累。  初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普及,得益于“强制”参与和集体经济的全力支撑,使之具备了“广覆盖”和“筹资稳定”的特性,从而确保了合作医疗多项功能的顺利开展,基本上囊括了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和合作医疗三个层面,具有了基本的防疫、保健、救助、诊治等多项医疗保障功能,共同构成了具有简单“综合”功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且初步构建了农村“三级卫生防疫保健网”。  (二)单层次的农村医疗费用保险  单层次的农村医疗费用保险是我国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尝试。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到2000年全面改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恢复与重建”任务。习惯上,一般称该时期的农村合作医疗为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由于缺乏集体经济的强力支撑,加之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城市化倾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恢复和重建”工作首先就面临着“筹资瓶颈”困难——主要来源于“农户集资”,除东部个别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外,绝大多数试点地区均以失败而告终。据卫生部1998年“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50%。  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单一性,直接根源于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下的农村“三级卫生防疫保健网”的解体,在财力不丰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了农村“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的难以开展,因此,此时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就是仅仅局限于“病症诊治”的“单层次”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构架及其缺陷  2002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并于2002年末正式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为“新农合”),确定为中央、地方、农户、其他等多方出资的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开启了新农合的试点工作。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农合制度,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因此,当前的新农合制度体系,基本是“强新型合作医疗 弱医疗救助 最弱卫生防疫”的三层次非均衡综合性制度框架结构,这是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领域有益的尝试。但是,以“自愿”参加和政府参与下的“多方出资”为特色的新农合制度本身就有着“公平”与“效率”的内在矛盾,影响并制约着其制度的完善性和功能的发挥。  首先,对于病症诊治,是当前新农合功能最强的一环,这也是“自愿”与“合作”原则下,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虽然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年缺失、医疗设施陈旧、医务人员匮乏及医疗费用高涨等的影响,各地的新农合制度构建并不甚理想,但毫无疑问,“病症诊治”仍旧是各地合作医疗制度最为重要的环节。  其次,卫生防疫是当前农村医疗中最为薄弱的一环。这也直接源于“自愿”原则下的“市场失灵”的结果。在医疗保障基金并不丰厚的现实条件下,医疗服务的天平必然倾向于病症诊治,而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卫生防疫,必然出现“市场失灵”的结果。其实,自初级农村合作医疗解体以后,各地农村的卫生防疫工作就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而当前各地推行的新农合制度基本没有涵盖防疫功能。  最后,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其本身就属于政府转移支付范畴,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医疗救助的重要性和开展要求,但由于受当地政府财力和现行筹资渠道的影响,各地的医疗救助基金缺口较大,而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医疗救助基金或调剂基金还没有真正建立,国家临时救助基金规模又很有限,导致农村医疗救助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情况就更加严峻。  二、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构架的经验与启示  泰国和印度同为地处亚洲的发展中国家,考察这些发展中国家发展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做法,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一定借鉴意义。  泰国“30铢计划”。泰国“30铢计划”是针对农民及流动人口而推行的一项全民医疗服务计划。它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标准(2002年为人均1202铢),将资金预拨到省,省卫生管理部门再分配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计划的国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每诊次只需支付30铢的挂号费(对收入低于2800铢的农民可予以免缴),即可得到下列医疗服务:(1)预防保健,包括体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艾滋病预防等;(2)门诊和住院服务,包括医学检查、治疗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用品;(3)不多于2次的分娩;(4)正常住院食宿;(5)口腔疾病治疗等。  印度的“全国农村健康计划”和非正规产业的医疗保障制度。印度政府自1947年独立以来一直在致力构建免费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现有的印度农村医疗系统包括四个层面:村卫生中心、初级卫生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地区医院。村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母婴健康、计划生育和预防接种,也发放一些非常基本的药品;初级卫生中心很像中国的乡镇卫生院,但是没有病床,较为严重或需要住院的病人只能送往社区卫生中心或地区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地区医院类似于中国的县医院和地区医院,其设施和医护人员配备相对较为齐全,一般只接受社区卫生中心转来的无法处理的病人。  新政府上台后出台的2005-2012年“全国农村健康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加强现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措施:将卫生医疗预算提高到GDP的2%-3%;要求地区政府根据“全国农村健康计划”制定“地区健康计划”,包括医疗、卫生、供水、营养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以全面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条件和医疗服务水平。另外,印度还大力推行面向非正规产业和非正规就业者的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主要体现为三种医疗保险和救助形式: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的合同农户向保险公司集体投保;二是非政府组织为成员设计保险项目,集体向保险公司投保;三是非正规经济产业工会的健康福利项目。其基本做法是:在一些社区建立称为“微型保险”的乡村健康保障组织,并以保障组织为单位购买正规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目的在于既把健康服务和保险服务引入基层,又能克服社区人口规模微小、难以分散健康风险的缺陷。  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综观国外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在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时充分考虑了本国的经济社会实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中有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笔者认为,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必须强调制度体系的功能完善性。无论是泰国还是印度,其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都包括有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卫生监督和防疫保健功能,印度还引进了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这样既满足了医疗保障的社会福利性要求,又能够从防疫、保健、诊治等多方面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质量,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的社会效益。  其二,强调政府转移支付下的普遍参与性。“普遍参与”与“政府转移支付”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无论是泰国还是印度,都具有强制性普遍参与的特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调解“公平”与“效率”、“市场”与“政府”的矛盾。虽然财力不丰的印度政府在致力于提供免费医疗的制度构建中面临很大困难,但却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农民的生活质量。  最后,强调体系内制度间的功能互补与协调。应当看出,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应该是一个完整体系,由一系列功能互补的制度构成,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一制度,这就要求在构建体系内的各制度时,既要注意制度间的功能互补性、结构层次性、主次轻重性,又要注重各制度在构建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和具体操作中的相互衔接,以确保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可行性与可持续性。恰如印度所推行的商业医疗保险制度,正好满足了印度农村劳务分化的现实需求。  三、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构架的制度体系分析:多层次模式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福利性也就决定了其低水平的普惠特性,不可能过多顾及个别或特殊个体的需求,因此,要想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地区医疗保障需求,单纯依靠合作医疗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无论是国外还是中国农村自身的医疗保障制度,都验证了单一层次的功能局限性、多层次的功能完善性与可持续性。因此,有效构建和推广功能完善的农村综合性医疗保障体系,将是有效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需求、造福农村居民的根本举措。  (一)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基础层面  医疗卫生就其本质而言,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属性,公共产品属性层面是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基础层面。在医药费用和诊疗费用高涨的就医环境中,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问题,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提高缴费率、控制补偿支出的努力,更应该看重的,恰恰应该是如何控制发病率的问题。为此,非常有必要尽快恢复并加快发展农村地区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健康保健等工作。  农村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农村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是控制发病率的主要手段,尤其是对于传染病、地方病的控制,是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关键环节。由于农村地区远离城市,再加之受农村的自然生活条件和农民的生活习惯影响,加强农村地区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功能和卫生防疫服务,对于控制病症发生尤为重要。  健康保健。健康保健既是有效控制常见病、流行病的重要手段,又是有效杜绝家族病、生殖疾病的主要手段,还是抑制病症复发和交叉反复的有效手段,并且,还能有效改良农民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当前应当针对农村地区的生活与医疗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保健服务,当前尤其应该加大妇幼保健、生殖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  农村专项卫生基金投入。农村专项卫生基金投入是政府针对某些具有地域代表性的地方病症和突发病的控制,以及贫困落后地区公共卫生设施构建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支出,是国家快速改善地域性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有效措施。当前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加强贫困地区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控制传染病和地方病;严控农村地区孕妇、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率,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  (二)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层面  合作医疗制度是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层面。该层次就是通常认为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进行制度设计和维护、设立专门机构非盈利性运营、面向广大农村居民、多方出资的合作医疗制度,其基本原则就是“低水平、广覆盖”,基本目标就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救治,以确保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得性与可及性。因此,虽然我国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因实际经济原因而实行的是“自愿”原则,但从医疗保障的福利特性和保险分摊机制来看,应该推行“强制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基本功效应该是:规范农村医疗市场、有效控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补充层面  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的补充层面应该包括面向特殊群体的相关制度。随着农村的区域不平衡性进一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分化,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低水平、广覆盖”必然导致部分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偏离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出现需求缺口,从而也必然需要有其他的医疗保障供给方式作为补充。为此,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应该从长远、和谐的立场出发,从制度的构建层面上,立足于与其他可能性医疗保障服务共存共发展的目标,构建出真正面向农村、造福农村的具有广泛兼容性的综合性医疗保障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是整个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或称为“保底性补充方式”,它是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一种特殊性补贴。由于较低的收入水平,这些人往往被排除在“合作”性质的农村医疗制度的保护之外。大力发挥农村医疗救助的基础性作用,既是构筑农村社会弱者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对农村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补充。为此,必须一方面增加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在社会救助基金中专项设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一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时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二是资助其参加当地的合作医疗制度。  与农村医疗救助相配套的是商业性医疗保险,或称为“保高性补充方式”,它包括两部分,一是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二是社区性互助医疗保障。商业性医疗保险对农村市场的开发,既是一种有效的市场竞争,又是一种有益的保障补充。首先,商业医疗保险“盈利性”运营特色,决定了其挑选的客户只能是具有较高收入的农村居民,而这一阶层因其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恰恰成为合作医疗所无法满足的人群;其次,商业性医疗保险所推出的诸如重大疾病保险等险种,在有效填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功能缺失的同时,不仅会对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合率”构成有力的竞争,而且会增加农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障的意识和积极性,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社区性互助医疗保障制度是一种自发的医疗互助保障,一般是具有相似工作背景或生活环境的人群,为了应对共同的医疗病症,而自发出资产生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有点类似于欧洲的“唐提式联合养老金”,更多的见于印度的“非正规产业”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可以自我组织和管理,也可以集资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但其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补充社会医疗保险在补偿方面的不足。该制度已经在发达国家出现,在我国富裕的农村地区也已有萌芽,因此,从长远的制度构架层面来看,该制度应该作为合作性质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  四、结束语  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无论从制度构架还是组织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扶助,这已经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曲折发展历程中反复得到验证,尤其是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工作,更显示出政府作用的不可或缺性。因此,对于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构架,同样离不开政府的多方面支持。政府应在综合性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构建的法律保证、出资扶助、运行监督和部门协调等等环节中有所作为。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现状的分析  一。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建国以后,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的弊端愈发明显。首先,医疗费用的增长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换句话说,一个国家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消费水平。不仅如此,这种医疗制度还造成企业之间负担差距过大:新兴产业老职工少,医疗开销相对少,而老企业背上的是总也甩不掉的包袱。另外,个人也被免费医疗制度惯出了毛病。“一人看病,全家吃药”,“小病看成了大病,没病看成了有病。”图的是什么?报销。赚的是谁的钱?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什么后果?浪费。  基于日益沉重的医疗费用包袱,1994年国务院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于1998年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双方负担”即基本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统账结合”即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已实行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就此告终。到2000年底,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口5000万。  2002年4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加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工作进程,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完成今年医疗保险90%以上统筹地区启动,覆盖8000万人的工作目标。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取得相当成效,到今年6月底,全国349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中,307个已经启动实施,占全国的88%;覆盖人数达到5026万人,占全国应参保人数的30%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似乎一下子难以接受自己要交钱看病这个“残酷”的现实,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因此,可能很多人舍不得看病而影响到自己的健康。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而国外历来将“预防是控制大病的最有效方法”视为至理名言。  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用较少的费用为老百姓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是医疗保险的根本问题。这是医保本身无法解决的,只能诉诸于医院。造成目前医疗费用过高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价格太高。医院是出售药品的主要渠道,向出售药品是医院收入的重头戏。医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要维持日常运转,国家财政拨款只能满足它50%的需要。另外50%则主要靠卖药。  另外,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占总人口不到30%的城市人口享有全国70%的医疗卫生资源),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以上海为例:新医保为累计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倍,2000年为6万元)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另一种情况则是一人医保,全家享用,因为医保卡划账时,医院并不要求持卡者本人到场。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的方案。  方案1 要坚持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改并举”(三个方向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二是医药公开核算,分别管理;三是医院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  近期社会保障会议指出,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无力缴费的困难企业职工也可以采取先参加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解决好职工住院和大病医疗问题,使医疗风险达到最小化。  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医院的门诊药房要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中国卫生部已经明确要求药品要集中招标采购,以后逐步将基本用药目录中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都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  医院改革首先要求医院分类管理。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赢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这样有利于医院之间的竞争,并且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  方案2 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实施真正的竞争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据统计,中国医院的脑CT机拥有量是美国、日本的好几倍。每个医院都想通过给病人做CT来赚钱。不仅增加了病人的医疗负担,也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对高档医疗设备,国家应该统一配置和管理。而针对大型医院相对过剩社区医疗服务相对不足的情况,应该倒入真正的竞争机制,按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政府则不宜保护过度!  方案3 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负担。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化进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扫描等方式对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和预测: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北京、上海的大中型医院已全面推广住院费用计算机查询,尊重患者对检查、治疗、用药和价格的知情权。电脑还将担负起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医生不要滥用药的重任。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改变购药无序状况,大力推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及卫生材料。建立医药价格数据库,瞬时向所有计算机联网的医疗单位发送价格信息,并公布国家收费标准。这对于降低医保费用无疑是大有好处的!  方案4 还应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途径和办法,妥善解决特困人群有关医疗问题。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系统。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水平之外,还应该有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系统。儿童、失业者、社会贫穷阶层应该被纳入医疗救助系统。  总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然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革,但是仍存在制约整体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的许多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改革的进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要求政府及社会各界作出极大的努力。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医疗保险杂志家庭共济医保兴化

就是可以把自己个人医保账户里面的余额转给自己的家人使用,要想把自己卡里的钱转给亲属,首先另一方必须是职工医保,同时离休的干部也是不能想用这个方式的。

回答 亲您好,医保家庭共济的使用方法是在药店购买药品。 医保共济可以直接用绑定的亲属卡刷卡买药,使用时要注意人卡一致,如果是需要在医院就诊时使用,共济健康账户要先使用本人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后使用本人共济健康账户资金。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门诊医疗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家庭共济对象使用其本人的社保卡结算,限在市区范围内的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药店购药时使用,住院不能使用,在市区外发生的门诊费用暂按老办法事后报销。 更多2条 

法律分析: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的办理方法如下(以宁波市为例):1、发起人可以通过宁波医保通APP在手机端办理。2、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就近的区县街道(乡镇)社保服务站内的自助服务设备办理。注:办理前发起人应准备好本人和家庭成员的社保卡了,每位参保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共济网。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方法(以宁波市为例):就医结算时,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可按规定供自己和网内成员使用。先使用本人历年个账资金,后使用本人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历年个账不足使用或本人无医保历年个账的,按预先设定的支付顺序使用共济健康账户资金。一次结算只能使用一个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共济健康账户资金的使用顺序由发起人进行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分析:医保家庭共济的意思就是医保共济账户,通过医保账户功能,将个人医保历年以来的账户余额都转给家人共同使用,但并非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用于医保家庭共济的,只有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若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话,就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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