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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月刊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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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月刊杂志社

中国法学北大法律评论还有很多大学都有法律评论这类的刊物不过中国知网就一切都搞定了吧。。。

1、《法学》月刊  2、《中国法学》  3、《北大法律评论》  4、《民主与法制》  5、《中外法学》  6、《法学研究》  7、《法学杂志》  8、《法学家》  9、《政法论坛》  10、《现代法学》  11、《当代法学》  12、《法商研究》  13、《法律科学》  14、《法学论坛》  15、《政治与法律》  等等。

法学三大核心期刊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1、《法学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前身是中国政法学会1953年创刊、1957年停办的《政法研究》。综合影响因子为644,是CSSCI南大核心期刊。2、《中国法学》杂志是统计源科技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杂志知网显示,《中国法学》被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14年版)等收录。《中国法学》杂志创刊于1984年,1995年起该刊连续四次获得中国期刊界最高奖国家期刊奖,2013年3月《中国法学》英文版创刊。据2016年10月中国知网显示,《中国法学》出版文献量3799篇、总下载量3825906次、总被引量124935次、复合影响因子555、综合影响因子806。对于其他法学类期刊来说,相对较高。3、《中外法学》创刊于1978年,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核心期刊。学术者天下之公器。本刊恪守学术为公之理想,笃行学术观照现实之理念,为中外法律同仁提供一个言说、分享和对话之学术平台。

政治法律类的刊物应该就可以,像鸣网上的《法制与经济》《建设者》《人民论坛》《源流》《法制与社会》《南开管理评论》等等,呵呵,不能白回答,要加分哦!!

月旦法学杂志社

郑州大学法学学士(1996);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2003) 1996-1997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工作2003-2008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先后被聘为助理研究员、副教授。2005年6月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法律硕士导师;2005年10月被河南大学聘为硕士生导师。2006年3月,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同年4月担任民商法教研部主任2006-2008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9年1月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访问学者(2004)瑞士弗来堡大学访问学者(2007) 《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法律出版社2007年《不动产登记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物权法之形式主义法律传统的历史解读”,《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论物的损坏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联——一种功能主义的诠释”,《法律科学》2005年第1期;“论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台湾《月旦民商法》第8期;“物权变动规则的体系化——评《物权法草案》第二章”,《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物权法中的权利证明规范”,《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2期;“体系化视角中的物权法定”,《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异议登记的制度建构——法律移植的微观分析”,《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有公法目的之财产行为的法律属性——以公务悬赏为分析对象”,《财产法暨经济法》第8期,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出版,2006年12月;“论法律行为解释与解释规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7年第6期;“善意取得的一体化及其限度——一种功能主义的分析视角”,台湾《月旦法学杂志》第146期,2007年7月;“民法中的物”,《法学研究》2008年第2期;“《法学研究30年:民法学》”,《法学研究》2008年第3期;“不动产登记簿的制度建构”,《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事实行为的基本规范”,《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另一种物权行为理论”,《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2期;“不动产登记法的立法定位与展望”,《法学》2010年第5期 《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获第5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提名奖

[1] 江伟:《中国证据法草案及立法理由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89页。[2]该定义参考了骆永家的观点,参见骆永家:《证明妨碍》,《月旦法学杂志》,第69期。并见汤维建:《论民事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载《法学研究》1992年第3期。[3] [德]莱奥罗森贝克著,庒敬华译:《证明责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4] [日]高桥宏志著 林剑锋译:《民事诉讼法 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66页。[5] 参见白绿铉著:《美国民事诉讼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页。[6] 白绿铉编译:《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88页。[7] [日]谷口安平著 王亚新、刘荣军译:《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4页。[8] [德]拉德布鲁赫著 米健、朱林译:《法学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6页。[9] 以下前三种观点参见[日]高桥宏志著 林剑锋译:《民事诉讼法 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66页。[10] 参见许士宦:《证明妨碍》,载《月旦法学杂志》第76期。[11] 姜世明:《二00二年德国民事诉讼法改革》,载《月旦法学教室》创刊号。 [12]参见骆永家:《证明妨碍》,《月旦法学杂志》,第69期。[13]参见许士宦:《证明妨碍》,载《月旦法学杂志》第76期。[14]参见骆永家:《证明妨碍》,《月旦法学杂志》,第69期。[15]参见许士宦:《证明妨碍》,载《月旦法学杂志》第76期。[16] 本文对举证妨碍的构成要件设置,参考了民法中侵权责任要件构成中的一些观点和作法。[17] 参见胡雪梅:《“过错”的死亡――中英侵权法宏观比较研究及思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版,第130页。[18]于敏著:《日本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19] 参见张新宝著:《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页。[20] 陈界融著:《民事证据法:法典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21]参见许士宦:《证明妨碍》,载《月旦法学杂志》第76期。[22] 高志强:《举证责任倒置实务研究》,人民法院报网上文章,2001年8月24日。[23]陈界融著:《民事证据法:法典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24] 张卫平著:《证明妨害及对策探讨》,载《证据学论坛》第七卷,第158页。[25]白绿铉编译:《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88-90页。[26] [美]史蒂文苏本、玛格瑞特伍 蔡彦敏、徐卉译:《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308页。[27] [日]兼子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页。[28] 王利明、江伟、黄松有主编:《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与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729页。[29]张卫平著:《证明妨害及对策探讨》,载《证据学论坛》第七卷,第163页。[30][日]高桥宏志著 林剑锋译:《民事诉讼法 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66页。[31][日]高桥宏志著 林剑锋译:《民事诉讼法 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466页。[32] 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471页。[33] 何家弘、刘品新著:《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74页。[34] [美]史蒂文苏本、玛格瑞特伍 蔡彦敏、徐卉译:《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35]江伟:《中国证据法草案及立法理由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90页。[36] 罗筱琦、陈界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规则”若干问题评析》,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年第11巻。[37] 详见2001年第2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38]张卫平著:《证明妨害及对策探讨》,载《证据学论坛》第七卷,第158页。[39]参见许士宦:《证明妨碍》,载《月旦法学杂志》第76期。

半月谈杂志社法人

属于宣传机构,党的喉舌

《半月谈》是中国90年代最流行的杂志!现在已经没有了!它的排版类似于现在的关注一类杂志,是小版,主要是给从事农业的中低层人群浏览的!

我想问一下黑龙江省铁力市东升林场是事业单位,但退休干部工人因病去世却按企业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只给一万为什么?合理合法吗?劳动局就说是企业,铁力市政府网都说是事业单位,新上来的国家林业局长张建龙会上说4883个国有林场是事业单位。

月旦法学杂志是月刊还是半月刊

lz问的好细。。。一般在杂志的封面上会有写,小字,看的时候仔细些可能就会发现。厚的杂志在侧面也会有写。或者看下期预告什么时候出也会了解点本人只买过月刊和半月刊,一般半月刊会分A/B期,月刊的话就写本期是几月份的,这样。。。

双月刊 每两月出版一期的刊物月刊 每月出版一期半月刊 每月出版两期

好像是27吧……

看它是半月出一次还是一月出一次

月旦法学杂志

郑州大学法学学士(1996);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0);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2003) 1996-1997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工作2003-2008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先后被聘为助理研究员、副教授。2005年6月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法律硕士导师;2005年10月被河南大学聘为硕士生导师。2006年3月,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同年4月担任民商法教研部主任2006-2008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9年1月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访问学者(2004)瑞士弗来堡大学访问学者(2007) 《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法律出版社2007年《不动产登记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物权法之形式主义法律传统的历史解读”,《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论物的损坏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联——一种功能主义的诠释”,《法律科学》2005年第1期;“论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台湾《月旦民商法》第8期;“物权变动规则的体系化——评《物权法草案》第二章”,《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物权法中的权利证明规范”,《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2期;“体系化视角中的物权法定”,《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异议登记的制度建构——法律移植的微观分析”,《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有公法目的之财产行为的法律属性——以公务悬赏为分析对象”,《财产法暨经济法》第8期,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出版,2006年12月;“论法律行为解释与解释规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7年第6期;“善意取得的一体化及其限度——一种功能主义的分析视角”,台湾《月旦法学杂志》第146期,2007年7月;“民法中的物”,《法学研究》2008年第2期;“《法学研究30年:民法学》”,《法学研究》2008年第3期;“不动产登记簿的制度建构”,《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事实行为的基本规范”,《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另一种物权行为理论”,《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2期;“不动产登记法的立法定位与展望”,《法学》2010年第5期 《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获第5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提名奖

网上找,有不少这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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