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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文章摘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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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文章摘录大全

是论文吗?建议最好自己写  传统社会的中国经济及对其发展历程的思考  董方炜 40901008 经济学基地一班  中国在十九世纪前的传统社会中,经济实力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大量财富聚集在中国,在几千年的变革中,中国形成了自己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史,面对这样一部丰富的历史巨篇,我们不禁好奇,这其中缠绵着怎样的悲喜纠结,掩藏着多少对错善恶,蕴含着多少文化和精神,又是怎样让中国经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最终被西方国家用武力打开国门,投向了经济大变革的浪潮。  经济史是研究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的这个社会过程所形成、发展、演变的历史轨迹的一门学科。其科学性在于考察问题的客观性,在历史文献和大量数据材料中找寻其最能反应社会现实的基础论据,并用一定的方法研究经济制度演进。其重点在于考察经济运行的机制和绩效,并考虑机制绩效的质与量。在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史时,必须要考虑的另一点是文化对经济的影响。因为一个国家和民族中,出现的哲学或宗教中的精英与大师的思想著述会在该国历史发展进程中起到奠基和指引性的作用,就像雅斯贝尔斯所说“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中所出现的大师一样,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确定了西方发展模式,孔、墨、孟奠定了中国发展模式。  考察几千年的经济发展史,我们从大到小,从浅如深,从传统经济制度的形成说起,到具体发展成就和财政制度经济思想结束,并着重探讨为何中国并未走向资本主义之路。  在技术条件低下的古代社会,自然资源禀赋影响着国家的经济规模结构及性质,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表现出一定差异,存在着不平衡性,并预示着不同的经济形态发展方向。例如中国历史上出现的黄河流域文明和长江流域文明。在攫取经济时代,人们主要以采集和渔猎为主,这是一种依赖于自然界提供的现成天然的物质资料的经济形态,在这种经济形态下,远古社会的进步非常缓慢,因为这种现成物资的提供限制了远古人类智力的发展。而当无数次的经验积累启迪了原始人的智慧,开创了原始的种植业和畜牧业后,人类的社会的迅速发展便一发而不可收拾,人类社会进入了改造自然,通过自身劳动增值产品的生产经济时代,这标志着人类开始了智力大发展,经济大进步,社会财富急剧增长,并开启了人类罪恶本性的伟大时代。  夏商周时代是由氏族部落向封建领主经济的国度,是奠定中华民族前进方向的时代。早期人类社会形成了及生产和消费为一体的社会细胞——氏族,随着氏族组织的繁衍于扩大,在此基础上,逐渐产生了部落与部落联盟,并逐渐向王权社会过渡,并最终形成了层层分封的宝塔式结构。中国早期封建社会的基础,就是建立在井田制上的领主制经济。不管是由于社会传统的巨大惯性还是由于文化堆积力,人类文明的最初时代所奠定的一些思维模式和体制形式都对后世产生了引导性的影响,使后世发展从未摆脱前朝前代所带来的渗入骨髓的根本性的纠缠,并决定了中国几千年的经济发展历程。源于原始社会部落酋长管理生产活动传统习俗的“工商食官”制度,即各级宗族首领控制垄断经营,不允许四人从事工商业的制度,对中国古代工商业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由于这种传统的延递,使人们开始延续重农思维,并不断排斥工商的重要作用,使工商业始终未能形成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  春秋时期,封建领主制经济由于其自身内在的矛盾,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而日渐趋于瓦解和崩溃,相应的土地改革产生的土地私有制,引发了剥削关系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变化,终于在战国秦汉时期,确定了以小农的小规模经营,以精耕细作和劳动力大量投入为特征的传统农业经济结构。在以后几千年的社会进程中,这种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从秦汉至明清,经历了几次较大的曲折变化,兴衰交替,呈现出“两个马鞍形”的发展态势。  中国传统经济的主体是农业,农业的发展水平及其成就制约着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的发展。“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农业是“人类一切经济发展的开端”。中国传统社会的农业是以个体小农经济精耕细作为特色的劳动力高度密集性的集约农业,其单位面积产量和耕地复种指数都很高,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在利用土地保持地力方面达到了但是世界的最高水平。古代中国一直被认为是经验知识积累量大,经验科学非常发达的社会,而在农业上更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多粪肥田”保持了地力,使几千年后今天的中国仍然能够利用那本来就为数不多田地养活十三亿的人口。在中国传统社会,农业一直是最基本的生产部门,农业经济所提供的剩余不仅满足了传统社会中非农业部门的消费需要,而且还是专制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繁荣的农业经济史专制中央集权国家的经济基础,小农家庭是赋税徭役的承担者,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中国历代专职郑度都十分重视农业经济,形成并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重农思想和政策体系,维持着精耕细作集约化农业的平衡。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土地是最重要的一种经济资源和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地主土地所有制、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延续了两千多年而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不过随着地权变动机制和地权转移的频繁,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土地呈现出不断向各类地主集中地趋势,地主占有土地,目的是投资于土地,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来获取地租,形成租佃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租佃制度也不断调整和完善,地主对佃农的人身束缚逐渐松弛。中国有很多无产者,即是贫农,贫农租赁地主富农土地,并定时交租,形成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的一个特色,这种封建制度下的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工厂中的无产者有很多相似之处。  中国古代的手工业有官营手工业,城镇手工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三种生产组织和经营形式并存发展。官营手工业在我国传统社会占据统治地位,汉武帝时起,中国实行了“盐铁官营”政策,这一政策影响了一个历朝历代的政策制定,对中国手工业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限制作用。官营手工业的生产具有双重目的,一是为了满足皇室和专制国家的需求和生产,二是为了市场生产垄断商品,目的在于追求垄断利润,以增加财政收入。垄断地位和为皇室生产不计成本决定了其具有精湛的技艺和低下的收益这两个特点。城镇民营手工业是指由城镇中的一些个体小手工业者和豪民贵族经营的手工业,它是一种脱离农业或农民家庭而独立存在的手工业结构,民营手工业者主要是为市场而生产的商品生产者。中国古代脱离农民家庭独立出来的民营手工业大多是以手工作坊的形式已出现的中小手工业者,真正的工场手工业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只是极少量得存在于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有限的几个次要的手工业部门。由于民营手工业要为专制国家承担各种差役,劳动力得不到保证,缺乏稳定的城乡市场,同时,技术进步和创新的有效机制欠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城镇手工业在官营和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夹缝中艰难挣扎,发展极其缓慢。  现在我们再从整体上看一下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大不同的经济结构。个体小农经济是我国典型的自然经济,统治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它把农业和手工业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满足了家庭基本需求,使之与市场的关系降到了最低限度。中国传统农业经济结构是自然经济性质的,具有明显的自给性和封闭性,上下同构,相互离散,却又十分稳定。而商品经济则呈现出螺旋式上升发展的态势。虽然中国的商品经济在不断发展完善,但由于其特有的对自然经济依附的特性和缺乏自由发展的环境和条件,缺乏独立发展的性格,同时,中国古代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之间虽然存在冲突,但更多的是一种相互补益,共生共存的关系,其最终也未能独立出来。  中国古代财政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其曲折的演变过程中,财政管理的权益有相对集中向多极化发展,纵向配置有地方分全乡中央与地方均权发展,财政管理体制在整个国家建制中的地位日见重要。  随着中国古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经济研究经济,在儒学思想出于支配地位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经济思想以“富、均、庶、义”为基本标准。国家在经济领域的地位一直被人们争论,中国古代也发展出了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放任主义两种思想,但最终确定下来的却是国家不断参与宏观管理,考虑各经济问题时,总是以国家为本位,从国家的角度、立场和利益出发。但几千年来,传统经济思想一直处于停止状态,几乎没有什么创新和变化,不断教条化。  中国历经千年,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但在近代史上却不断遭遇耻辱,落后就要挨打,但几千年领先于世界的中国为何不能自我实现向近代经济的转型,没有走向富强呢?  由于古代中国经济的自营性,和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中国传统经济的效率领先于同时代的西欧领主制经济,但其有效性又强化了它的稳定性,也增强了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对于资本主义萌芽来说,传统经济是一种保守的和惰性的力量,由于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允许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甚至有一定的发展,又由于它的稳定性和强大,资本主义萌芽很难成为普遍发展的生产关系而受到遏制和摧残。中国的传统经济并非是自然经济的纯粹形态,它以广泛的商品性生产作为必要的补充,在此基础上发展起高度的传统商业,但这种商业只是一种补充,并且也扩大了地主和国家的剥削范围和数量,更多的起到维护传统经济秩序的作用。商人、地主、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的封建剥削形态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形成的强大中央集权制度在商品经济危害其自身发展时便伸出了恶魔之手,重农抑商,同时官营资本也在挤占城市手工业的市场,占用了劳动力。  在向市场经济缓慢演进的历史过程中,只有在国家认同并出面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两大基石——法律和货币制度——之后,这种“自发秩序”的扩展过程才可能持续不断,而中国在发展中只是中刑法和行政法,轻民法商法,货币制度也不甚完善,长期处于欠缺流动性的情况下。由习俗经济、命令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是渐进的,这种转变的起点是商业的专门化,商业的专门化不只是出现了以经营为目的的手工业等,而是出现了以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以谋取利润者,由于中国古代的财政制度,重农抑商,有存在“士大夫一旦得志,其精神日趋于求田问舍”,“有田方有福”的思想,大批商人购置田产,转而投资土地,成为地主。  所以,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的发展,虽然孕育出资本主义萌芽,但并未走向真正的资本主义社会。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研究中国经济史,从其中找到历史和经济发展规律,不但可以指导我们怎样去发展经济,而且还可以提醒我们,稳定的制度虽然可以给国家带来稳定和长久,但内部表面的和谐不代表人民真正的利益得到了实现。中国古代的经济制度虽然保障了封建王朝的延续,但相对于外部世界,中国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已严重落后,而大部分人民在政府王朝愚民洗脑政策下,不能意识到这些,而专制政府也是为了维护王权和自身利益,不思改革,目空一切,最终被西方用武力打开国门,被迫变革。所以,一个有作为的政府不应该只是为了保持内部和谐,而应该在应该和必须的时候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真正体现人民利益,发展经济和完善政治体制,以达到国富民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长久支持和国际社会的尊重,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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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形成与发展 在中国经济史学科中,中国现代经济史学是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现代经济的发展与变迁。具体而言,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此外还包括港、奥、台经济史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国前的根据地经济史。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的时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延伸。学术界一般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作为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研究对象的上限,到今天为止,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对象仅有60年,即使以1927年中国共产党建立革命根据地作为研究对象的开端,也不过80余年。而经济史的研究对象需要历史“沉淀”,这也决定了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姗姗来迟,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才正式形成。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一经出现,就因其密切联系现实经济问题的特性而迅速发展壮大。一、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形成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奠基工作启动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之时。1952年底,我国一些学者开始总结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经验,发表、出版了不少有关国民恢复时期经济问题的论著。如郭瑞楚写了《恢复时期的中国经济》,狄超白撰写《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问题》,中科院经济研究所编辑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合作资料汇编(1949~1952)》。1956年我国实现了农业、手工业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主义改造后,社会主义主义改造问题成为研究焦点之一。如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合作,推出《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书,薛暮桥、苏星和林力子也出版了《中国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倩华等人编著了《七年来我国私营工商业的变化(1949~1956)》,赵艺文著《我国手工业的发展和改造》。1959年建国十周年前后,总结经济建设的论著更多了。如,国家统计局编写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伟大的十年》,李成瑞撰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史稿》,史敬棠等人编辑了《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除上述专著外,一些论文也涉及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发展问题。20世纪五六十年代,除部分学者对还很短暂的经济发展作了作了某些研究之外,一些高校在经济史课程中,也开始尝试讲授涉及新中国经济问题的专题。如当时的湖北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老师在讲授中国近现代经济史课程时,一直讲到1956年。学术界对于新中国经济发展史的研究工作,因文化大革命的爆发而中断了。1975年,周恩来总理认为有必要研究新中国经济史,指示国务院秘书长齐燕铭组织新中国经济史的研究工作。齐燕铭在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经济史研究室设立了新中国经济史研究组,决定以根据地的经济史作为研究新中国经济史的序幕,系统研究新中国经济史。这是国家设立的第一家专门研究新中国经济史的学术机构。国家计划委员会也开始组织人员研究新中国经济建设史。改革开放带来的思想解放,是促成中国现代经济学科形成的春风。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学术界出现了反思思潮,学者们尝试着对30多年来经济建设进行系统总结,突破了不少以往的研究禁区,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拓展出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国外的各种经济学理论陆续引入我国,为分析中国经济问题提供了更多的理论工具。不少高等院校纷纷开设新中国经济史课程,编写新中国经济史教材。在这种学术氛围中,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应运而生,正式形成了。此后,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队伍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研究经济学理论和政策的专家学者,以及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和中共党史的专家学者,走入了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领域,促进了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繁荣。二、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研究进展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30多年中,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可谓突飞猛进。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的推动力明显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从本学科出发对现实经济热点问题的探讨;二是站在本学科的角度,围绕着国庆35周年、40周年、50周年、60周年以及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国庆活动或纪念活动,展开多主题的研究与讨论。从已取得的成果看,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研究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陆续出版了涉及中国现代经济史的各类经济史资料,对推动本学科研究走向深入打下了资料基础;二是发表了大批学术论文,研究的主题基本涵概了现代经济史的各个方面;三是出版了一批有份量的学术专著;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教材呈现多样化,且各具特色。学术资料是研究的基础。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至今,涉及中国现代经济史的档案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史料陆续整理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组成立后,着手收集、整理了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及解放区的大量经济资料,相继出版了《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料选编》、《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华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等资料。其他学术机构也相继出版了《华中解放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料选编》、《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等资料。1988年后,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中央档案馆合作,整理、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经济档案资料。从1989年到2000年,出版了《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2 卷、《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9卷。《1958~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也将面世。这套学术资料丛书,为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奠定了扎实的资料基础。国家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也整理出版了各类经济统计资料及经济大事记。如,农业部计划司编辑了《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49~1986)》,国家统计局编辑了《国民收入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财政部综合司编辑了《中国财政统计(1949~1980)》,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编辑了《中国金融统计(1952~1987)》等统计资料。此外,财政部综合司编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史料》,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从1982年到1989年年分期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1949~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管理大事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事辑要(1949~1985)》、《中国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国供销合作社大事记与发展概况(1949~1985)》、《利率文件汇编》等等资料,都相继出版,成为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的重要资料基础。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范围已从研究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土地改革等方面,延伸到了研究新中国建立后的经济的方方面面;研究的时段已囊括了国民经济恢复、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经济调整、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等各个时期;研究选题扩展到了经济体制、发展战略、区域发展等宏观问题,扩展到了农业生产、工业化、投资、商业贸易、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经济。80年代初期,系统研究中国现代经济史的成果,主要有柳随年、吴群敢主编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简史(1949~1983)》。研究建国初期的论著主要有范守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恢复史(1949~1952)》,李占才主编的《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史》。研究土地改革的专著主要有董志凯的《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赵效民主编的《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研究商业经济的著述有商业部商业经济研究所的《新中国商业史稿》。在财政史研究方面,主要有左春台主编的《中国社会主义财政简史》等著作。在劳动经济史研究方面,有袁伦渠主编的《新中国劳动经济史》。其他方面,也出版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专著。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35周年之际,涉及各个行业、各部门,系统反映各部门、各行业经济建设的大型学术丛书《当代中国》丛书开始出版,到1999年丛书基本出齐,共150卷208册,近1亿文字。这套丛书的基本国策类、社会主义改造类、经济类、财政和金融类、农业类、工商管理类、商业类、能源类、化工类、通讯类、冶金和机械类、轻纺类、建筑业类、国防和军事类等著作,集中论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史。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逐渐走向深入。比如,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研究方面,出版了董志凯主编的《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吴承明与董志凯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一卷)》。在新中国经济史综合研究方面,出版了刘国光、张卓元、董志凯、武力主编的《中国十年五年计划研究报告》、武力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苏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赵凌云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史》、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编《中国农民负担史》等专著。1999年新中国成立50周年之际,一大批反映部门经济史的专著相继面世,如《奠基——新中国经济五十年》、《中国金融50年》、《中国财政50年》等,分部门、分行业总结了中国50年经济建设。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学术界又出版了一批研究改革开放30年的成果,如刘树成、吴太昌主编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30年研究》、汪同三主编的《中国投资体制改革30年研究》、吕政主编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30年研究》、张晓山主编的《中国农村改革30年研究》、财政部财科所撰写的《中国财政体制改革30年》等等,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近些年来,实证性的微观研究、个案研究、非经济因素分析越来越多,采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经济史、用政治学理论和方法研究决策和政府经济职能演变、用国际政治学理论来研究中国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变化,等等,都有了明显的进展。从20世纪80年代起,高等院校为满足教学需要,组织学者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教材。1980年孙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稿(1949~1957)》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7年李德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简编(1949~1985)》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8年、1989年赵德馨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1966)》、《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67~1984)》,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此外,蒋家俊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89年在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曾壁均、林木西主编的《新中国经济史(1949~1989)》,1990年在经济日报出版社面世。90年代,高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教材不断推陈出新,力求反映最新的学术成果,所论述的下限也越来越接近当今现实,比如,赵德馨、苏少之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第五卷)已将20世纪90年代纳入其教学内容。三、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对热点问题的研究 中国现代经济史与现实经济极为密切,学术界围绕着现实热点问题作了不少探讨。1993年中国经济史年会上,中国现代经济史专业的学者着重探讨了如何认识和评价建国初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中国现代化、现代经济史的研究计划和治学方法等问题。1996年年会上,学者们围绕着“中国传统社会的商品经济与市场问题”展开了研讨。1998年的年会学者们研讨了新中国城市的发展问题。1999年围绕着纪念建国50周年,讨论了“新中国50年经济发展的特点与经验”。2000年年会、2002年年会,学者们讨论的主题为“经济组织与市场发展”、“市场发育与区域经济发展”。 2003年年会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53年来的经济管理”。2004年年会讨论热点是“经济增长与发展”。 2005年年会的中心议题是“近世中国经济发展模式选择与实践”。2006年会议主题为“三农”问题与经济发展。2007年年会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学者们围绕着“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经验”展开讨论。2008年年会主题为“全球视野下的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2009年年会在庆祝建国60周年的背景下,主题是探讨建国60年来经济发展的经验。总体而言,近两年来,中国现代经济史学科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问题;二,建国以来“三农”和城乡关系问题;三,收入分配问题,特别是从长时段来探讨收入差距的扩大过程及其原因;四,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五,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六,政府的经济作用和宏观调控;七,改革开放以前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八,中外经济史的比较研究;九,能源、能耗和环境保护问题。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领域目前呈现出三个值得关注的趋势:其一,今后相当长的时段内,从多个方面研究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及其职能演变将是现代经济史研究的主要方面;其二,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已经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已经60年,系统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经验将是现代经济史的热点,将与经济理论界研究中国式发展道路理论研究热点相互应;其三,加强对外经济关系史和国际比较研究将成为经济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四,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方法研究中国60年经济发展,将带来现代经济史研究手段与研究方法的创新。

展望21世纪,建设小康社会将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如经济飞速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矛盾(经济不稳定、社会不稳定、政治不稳定),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科技和教育发展滞后和知识经济时代兴起提出的新挑战,急骤变化的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与国家开发战略和安全战略的矛盾等等。但同时,我们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这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政治凝聚力,能有效保持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并且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的丰富经验,对跨世纪发展做出了切实可行的战略部署,这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政治保证;中国经济在经历了30年的快速发展之后,仍将保持持续的较快增长态势,这将是中国未来发展的物质基础;全面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在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历经30年高速发展之后,将继续发挥强大的体制驱动作用,这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动力所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政治和科技、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在可见的将来,将来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更为有利的国际环境,这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必备条件。 所以,只要中国抓住机遇,牢牢的把握住基本战略问题予以认真解决,中国就有可能提前10-20年或按照既定的战略规划,实现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是我国在21世纪中叶成为世界上新兴的比较发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国。这些基本的战略课题是;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应对未来中国人口的极限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保证全体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立动态制衡机制,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有效的实施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可持续发展等基本方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实施正确的国际战略,争取有利于现代化建设的轨迹环境。解决了这些重大而紧迫的战略课题,我们就能够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的顺利发展,使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从而创造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由盛而衰,再由衰而兴的人类文明。可以肯定的预言,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将对整个世界的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复兴和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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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制度史论》赵冈陈钟毅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链接:-i0BSl5_MWJy2AshA 提取码:0kml    书名:中国经济制度史论作者名:赵冈 / 陈钟毅豆瓣评分:6出版社:新星出版社出版年份:2006-8页数:457内容介绍:近人对中国经济史的研究,有辉煌的成就,但也有两点可议的倾向。第一,断代研究的方式比较盛行,往往无法看出长时期发展的前后脉络。第二,有些人过分强调马克思经济史观在中国历史上的适用性,选择史料来迁就理论构架。作者以普通经济学的观点,重新检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性质,认它是一个古代的市场经济,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分工以及相当自由的市场活动。以此理论基点出发,本书对这个市场做了具体的分析研究。市场可分为两大类,即生产要素市场及成品市场。本书前6章,讨论生产要素的市场。后4章,则讨论成品市场。作者介绍:赵冈、陈钟毅,都毕业于台湾大学经济系,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分获博士、硕士学位,后分别在美国两所大学长期任教。为著名美籍华裔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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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上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这些年最主要经验的总结。

展望21世纪,建设小康社会将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如经济飞速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矛盾(经济不稳定、社会不稳定、政治不稳定),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科技和教育发展滞后和知识经济时代兴起提出的新挑战,急骤变化的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与国家开发战略和安全战略的矛盾等等。但同时,我们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这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政治凝聚力,能有效保持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并且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的丰富经验,对跨世纪发展做出了切实可行的战略部署,这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政治保证;中国经济在经历了30年的快速发展之后,仍将保持持续的较快增长态势,这将是中国未来发展的物质基础;全面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在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历经30年高速发展之后,将继续发挥强大的体制驱动作用,这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动力所在;新世纪国际经济、政治和科技、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在可见的将来,将来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更为有利的国际环境,这是我国未来发展的必备条件。 所以,只要中国抓住机遇,牢牢的把握住基本战略问题予以认真解决,中国就有可能提前10-20年或按照既定的战略规划,实现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是我国在21世纪中叶成为世界上新兴的比较发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国。这些基本的战略课题是;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应对未来中国人口的极限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保证全体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立动态制衡机制,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有效的实施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可持续发展等基本方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实施正确的国际战略,争取有利于现代化建设的轨迹环境。解决了这些重大而紧迫的战略课题,我们就能够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的顺利发展,使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从而创造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由盛而衰,再由衰而兴的人类文明。可以肯定的预言,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将对整个世界的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对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复兴和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中国经济与社会史评论文章摘要及答案

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形势简析 ⑴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产生主要由于美国的房地产泡沫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造成的,其原因如下: 1、 美联储长期的低利率政策,造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泡沫及经济的虚假繁荣; 2、 美国衍生工具和信用评级的金融监管不力,致使类似网络泡沫的经济重现,使世界各国深受其累; 3、 美国对次贷危机的危害性估计不足,没能在早期及时纠正和提供必要的***支持,造成现在难以收拾的局面; ⑵美国金融危机的后果: 1、 造成美国及全球实体经济的衰退,很多貌似强大的国家一夜之间就达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 2、 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度和广度都较1929年-1933年的经济危机要大,因为现在的全球经济一体化放大了危机影响的深度和广度; ⑶美国及全球经济趋势预测: 1、 虽然全球各国都已经信誓旦旦的联合起来救市,为此出台了天文数字的救市方案,但是否有效有待今后几个月的观察。而且救市产生的金融国有化问题、救市所需资金的来源问题及其后续影响、救市单单只针对金融的流动性手段是否合适问题、今后实体经济也面临“救市”问题(如汽车行业)等等,一切都是都是未知的。 2、 即使此次全球联合救市取得了成功,但需要的时间也很漫长,经济的中长期衰退已经不可避免。 二、2008年中国经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分析 1、 由于中国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还未完全开放、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国有大量外汇储备,这些因素是中国免于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 2、 但是,中国金融资产在美国的实际损失预计也是巨大的,具体数字有待今后的时间来检验和消化;(如中投对大摩、黑石、货币基金的投资损失惨重,各大银行持有的次贷及雷曼债券损失也将是巨大的,这从平安90%的巨大投资损失可以看到) 3、 中国虽然没有在金融上遭受严重危机的冲击,但全球金融危机及经济衰退的影响对中国的冲击和考验也是严峻的。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分工高度化、中国长期以来用外需来支持经济的发展模式等,都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一枝独秀。正所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4、 世界巨头的危机靠他们自己是无法消化的,例如美国7000亿美金的救市资金肯定不会自己全部买单,中国势必会成为最终的买单一族,只是买单多少的问题而已; 5、 中国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试图用启动强大的内需来化解此次外需不足造成的经济影响,但为时太晚,长期的外需拉动型经济岂是短期内可以改变的。而且中国面临着通胀、通缩、滞胀的三重威胁,势必使中国的政策制定较为艰难,只能两权相害取其轻。但是,现在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已经改变,即使连续降息也难以在短期拉动内需,经济发展速度的放缓甚至短期衰退都是可能的; 三、全球金融危机及经济衰退对中国股市的影响 1、 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影响是针对严重依赖出口的实体上市公司及在海外有大量投资的金融机构。这部分损失目前还无法完全预计,最终的损失数字也将是个天文数字。并且,出口型企业倒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也将在此次合骏集团的倒下后展开,更多的外向型企业死掉将是必然的; 2、 银行业虽然直接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但由于我国金融管制较严,致使损失相对较小,涉水不深。中长期看中国有持续降息的预期,但是由于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变更,将在短期内有更多的资金暂时回流到银行,后续就看各家银行如何应对了。 3、 房地产业的冬天现在还是刚刚开始,房地产业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通货膨胀、中国货币升值的影响产生了大量泡沫。待泡沫破灭后,一些不利因素纷纷显现,比如体制上的土地分配制度不公(高峰期大量的地王纷纷出现,地面价值迅猛拉高)、房价的上涨速度远远超过消费者工资的上涨速度、股市的持续下跌使大量资金套牢(消费者财产性收入严重缩水)等。但可喜的是房地产业的资产证券化改革还处于初级阶段,由此避免了类似美国的次贷危机。 4、 钢铁行业受危机的影响开始显现,表现在钢铁价格持续下跌,产能缩减。但是,就中国钢铁业来说,由于中国拉动内需的预期,势必将提供更多公共品,即时冒着再次陷入通胀的危险,***也将放松固定资产投资。对于钢铁及机械制造业来说中期看好,至少不会严重下跌; 5、 石油、煤炭等能源业的影响将是长期的,表现在能源价格将持续走低(由于需求降低),未来风险处于中等水平。也可能由于中国内需的快速启动致使能源价格不致下降过快,而且现在中国大部分地区进入冬季取暖期,对能源的需求将在未来半年内是稳定和持续的。 6、 黄金等贵金属、奢侈品行业中期不看好。原因是黄金价格已经在过去持续升高中透支了其保值性,对于黄金及其奢侈品行业来说冬天即将到来。更多的资金将撤出这个市场,消费者对实物的购买也将直线下降; 四、关于救市 1、 房地产业:现在针对房地产业的救市论甚嚣尘下,本人认为此时救市是可笑的、是浪费纳税人钱的变相利益输送。 ⑴ 从此次房地产冬天的形成因素来看,是上文提到的固定资产投资过热、通货膨胀、中国货币升值的影响产生了大量泡沫。在此次泡沫形成过程中房地产业的暴利是众所周知的,这部分利润必须在市场的调节下回吐; ⑵ 现在房价相对消费者的工资来说还是太高,特别是中小城市后期的房地产价格上涨还未明显下降,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房地产业的未来; ⑶ 房地产业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主要体现在需求的不足,但这正是房价过高造成的。中国百姓有严重的“买房情节”,潜在购买力是巨大的,只是因为房价过高,一旦房价回归合理水平,大量的购买力将使房地产业自然复苏,所以无需救市。 2、 汽车业 相对于房地产业,汽车业的危机即将体现,表现在汽车购买力的持续下降,也许这才是关注的重点。希望采纳

经济法的相对软性初探  「摘要」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整合为经济法之区别于民商法、行政法之显著特征之经济法的相对软性,详细阐述其成因、内容及对经济法实践的意义。  「关键词」经济法相对软性,动态性,政策性,成因,内容,意义  「正文」  所谓经济法的相对软性,主要是指,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经济执法或司法中显示出非严格性,所以借助国际法中“软”的概念,取其不稳定、不强硬之意,对经济法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进行一些描述。  一、 经济法的动态性  (一) 经济法动态性之界定  法律之稳定性作为法之价值体现,一直以来为学者青睐有加,人们可以凭法而对自己的生活有预期,进而确定自己之行为模式,成为法之社会功能的重要表现。但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法律都不是绝对稳定的,因为“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并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基于调整对象之多变性,更需适时适度的作出变动,体现出独有之特征。  首先,“市场失灵”的理论给经济法提供介入市场的理论基础。“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有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因而使干预范围之确定变得相当复杂而有动态性,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可能成为国家干预之对象,只是在不同阶段实际受干预的领域不尽相同。  其次,既使市场良性有序的运转,也并非意味市场即静止不变的,而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因而国家不必时刻对某种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经济法的主体范围会发生变动呈现出一定之动态性。  再次,从经济法之发展趋势来看,深受经济学理论之基础性影响,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大萧条,凯恩斯革命,大滞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通过经济政策渗透至经济之法,基于经济学理论之百家争鸣及统治者之选择使用,经济法也呈现出方向性之变动。  故经济法的动态性可界定为:经济法不可一成不变,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经济之职能,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之变化而变化。  有些学者在界定动态性概念之后,特将动态性与不确定性,模糊性作比,认为 “动态性是具一定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不确定性则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而且“法的模糊性也是法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法的类属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然而在法哲学之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观念上我们已知道:我国虽继受前苏联之“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但社会生活之实际、客观规律仍是法之生命源泉,脱离了经济基础与人们内心对公平正义之认同,法律的社会功效是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沦为“恶法”的。故在谈论法之动态性时,就已经包含了法之客观性之基础问题的认同,无需再强调之。  (二)经济法动态性之成因  经济法的外部条件决定之  首先,“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市场失灵。表现在:  (1) 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溢性”,诸如市场主体可以不付代价地得到外部之经济效益,或由于外部之损害而得不到应有之补偿。而且诸如国防、消防、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提供。  (2) 市场竞争的失灵。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往往导致垄断,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就会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降低。  (3) 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交易原则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但由于经济个体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收入水平必然会有差异,且价格随供求波动,市场的自发调节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大因素。  (4) 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  (5) 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市场价格的滞后和偏差使信息具有稀缺性,尤其是交易双方不对称的信息分布,会引发主体的投机主义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以及商品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6) 存在经济周期。经济周期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最典型例子。在市场体制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一个主体在主观上为市场的宏观效率负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没有“大脑和心脏”的机体,因此运行过程中方向的迷失在所难免。  市场失灵是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显现的,随着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市场成熟度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呈现出“动态性”。故对此进行干预的经济法也必然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主要为调整的手段具有综合多变的特征。  其次,“政府失败”的存在。主张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干预经济的各种经济理论,基于一种认识:即政府比单个经济主体掌握更多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政府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单一主体,故而可以有效消除单个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试行错误。但上世纪70年代“大滞涨”之事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存在失灵。其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强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收集信息,并由于政府自身的偏好,异化的政府可能不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而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而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作到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之忠实贯彻,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  故应有谨慎认识政府作用之基础上,承认政府对经济之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既能使这种干预的成本最小,又能有效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即存在一潜在边界,政府不能越界行事。反映到经济上,表现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不固定性:当市场出现失灵时,需要将原本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纳入调整范围,表现为一定之扩张性。当市场失灵因国家干预而得到弥补后,由于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政府就要收回“干预之手”,经济法之调整范围因而收缩,表现出一定之回复性。  2 经济法的自身品格决定之  首先,经济法的动态性是由经济法宗旨决定的。经济法的宗旨是“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为实现此宗旨,经济法将其着眼点放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即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上,而不像民商法之着眼于价值规律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上。而且从时间上看,市场机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社会和市场中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则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多变性。故针对这些变动因素的国家干预也必然具有多变性。  其次,经济法的动态性也是由经济法性质决定的。现在多数学者对经济法之界定为社会法性质,以期弥补无法纯粹将之纳入公法、私法之困境。但由乌尔比安对公私法之界定并佐之以史尚宽先生关于现代公私法之观点: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有关国家的稳定;而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涉及个人福利。可以认为经济法带有强烈的公法性质,其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体现出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与行政法之“有限政府”的控权法不同,经济法之授权法性质又给予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途径以较大的空间,时时与民商法等私法耦合,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变动性的程度要大于民商法这类纯粹的私法。因为作为私法的民商可以以主体之相互合意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律、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商法之调整手段可具有原则性统领意义,具体由各多姿多彩的市民生活丰富之,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运用不允许随意变通,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旧的经济法的不适应,不能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靠合意去克服,而只能通过经济法的变动去克服。  (三) 经济法动态性之内容  变动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调整范围、调控主体等一系列方面随经济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故此不加以赘述。  扩张性与回复性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基于弥补行政法之介入经济生活之无能力,有限政府“限权”之功能而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操作运用而“授权”,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私权利之干预。一方面,在市场失灵时,对那些在市场正常时不应由其干预之经济关系进行干预,触及市民社会内部运作,这是对民商法的缺陷的弥补,是必要之“扩张”;另一方面,作为常态的宏观调控,经济法赋予调控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保证其宏观调控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但只要是权力就具有扩张性,具有管理扩大化的倾向,这也是动态性之表现。  但在我国之特殊国情之下,“有限政府”之观念尚未完全建立或深入人心, “官本位”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国家运用起经济法之扩张性功能时得心应手,市民社会也长于依赖国家之干预,对防范来自国家之越权侵害缺乏怵惕之心,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因而强调经济法之回复性就更为重要,也即保持政府干预之“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方面的扩张性,应从经济法对调控时间、调控力度、调控手段之明确和程序性规定来防范公权之界越。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常态扩张性,就应从“控权法”角度理解经济法,转变“政府管一切”的观念,附责任于权力之后,启动权力即意味着责任之“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高悬,以达到经济法的回复性。  相对稳定性  任何法律若失去稳定性,必难以实现其指引行为的社会功能。“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法律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经济法具有动态性,但也是一个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延续性继承性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历史。  二 经济法的政策性  经济生活的变动如此迅速,而作为成文法的经济法,无论如何也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即相对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于经济生活的及时调控受到法律滞后性的约束,这就需要在法与经济之间建立新的参量——经济政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之间也由此而有了紧密联系。  (一) 经济法政策性之界定  经济政策作为公共政策的一种,是国家和政府有意识地解决各种经济问题的行动指南。它实际上是国家或政党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所采取的经济活动,是国家经济意志的体现。在国家对市场的调节、渗透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的当代,经济政策之影响力呈不断上升趋势。一方面现代法治政府之控权原则的发展,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法律与政策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法律被政策充斥的现象俯拾皆是。此现象可理解为行政法与经济法之本质区别。故而经济法的政策性可界定为:经济法律规范受到经济政策之强烈影响而使其立法、执法、司法体现了某些政策性特征和目的。  (二) 经济法政策性之成因  经济法的政策化根源于经济法内在特质的必然要求。由于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自觉调控和参与,其要义不在于直接抽象地设定和保障某种权利,而是追求对万变的经济生活及时应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但现代社会是分工复杂,变化多端的社会,对经济运行之效率有更高的要求,政府调控经济,纠正市场缺陷之手段就要日益丰富多样,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之要求。而法律自身内在结构的限制却有着相对滞后性,不得不依赖于灵活及时应对各种复杂问题的经济政策。  经济政策性质的改良和经济法效益性的契合。现代国家广泛运用的经济政策,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强制命令化体系,多是体现现代国家职能的多样化政策的组合体,以市民社会的有理性“经济人”为前提,以利益趋动为手段达到政策目的,这与经济法的效益调节手段相一致。  (三) 经济法政策性之内容  经济法的立法受经济政策的影响。  首先,在法的调整渗透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并高度专业化的今天,经济法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行,这些政策具有强制力,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甚至构成经济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其次,经济法律规范短暂多变,并且“变化”这一过程本身也短暂、迅速,常和经济关系本身的变化同步,有时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超前于经济关系的变化。而且经济法对于某些特定经济现象的及时应对,与经济政策的特别应对性和短暂性极为相似。一时之应然,不应被制止或不应为的行为到彼时则可能成为应受遣、制止的行为。著名学者谢怀栻将经济法与民法形象对比道:“一个国家的民法典可以在数百年内基本不变,经济法就不可能如此。”  再次,经济规范中有相当多的原则性规范,这类原则性规范的具体适用必须和特定时期相对明晰化的经济政策相配套,才能给公众提供良好的行为预期,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最后,在经济法规范中,还出现了众多模糊性的政策语,如“为了……的重大利益”,“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等。在传统的法律部门中本来用来判断合法与否的标准仅仅是行为,而在经济法中行为的结果、目的甚至动机都成为了标准,都要在面对具体情形时进行政策性的考量,政策的意蕴完全融入了法律。  经济法在执法、司法的力度上更受到了经济政策的深刻影响。  首先,在机构的设置上就出现了集传统行政执行权,准立法权及准司法权于一身的“第四种权力”来作为经济法的制度基础。它不仅体现着公与私的交融和公与私的协调,而且作为第四种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并不是一般的行政执行机关,而是各种依特别法成立的专门委员会性质的经济管理机关。  其次,在具体的适用中,注重法律的整体社会效果,并不强求所谓的“一致性”。以反垄断法为例,必须结合特定的经济政策背景来理解反垄断法之适用。在竞争法领域中,条文大同小异的反垄断法,在不同国家里执行的力度各不相同。美国对垄断的态度就比别的国家严厉得多;即使在一国国内,不同时期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也有所不同。具体就微软的反垄断一案来说,也充分反映了反垄断执法的软性。2001年9月,美国司法部宣布不再要求分拆微软,也不再坚持针对微软将互联网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行为进行反垄断的诉求。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布什政府改变了克林顿政府反微软垄断的强硬立场,采取了更为保守,对企业更为友善的政策。针对微软基本上是靠自我发展起来的垄断公司并且以知识产权和知识创新为基础的情况,司法部打出了“推动创新”的旗号和政策。受到美国政府和政策的影响,司法系统从而对此做出了反应。  (四) 经济法政策性特征的功能  首先,经济政策作为国家着眼于现实的经济状态以诱导经济向特定方向发展的有意识的施政形态,是国家单方面做出的政治决定,体现强烈的公权力意志。这样就可能严重违背客观的经济规律而沦为纯粹权力意志的产物。现代法治理念“有限政府”“政府不是万能的”也要求经济政策的法律化,使权力控制在界定的范围之内,特别是通过固定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效率化和稳定性,故法律内蕴之有效限制权力的理念来限定经济政策只在合法操作的平台上展示自我。  其次,现代复杂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单纯运用经济政策以行政指导之方式调控市场畅通无阻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市民社会中的理性人均以利益为趋动做或不做某种经济行为,所以政府越来越需要法律之制定来增加经济运作的可预期性,用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的运作以增加经济管制之正当性,从而减少在经济政策推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巨大阻力和付出的无谓消耗。  三 经济法相对软性研究之意义  (一) 以动态眼光看待经济法之实践意义  第一,经济法的非法典化。由于经济法具有动态性特征,所以它就不可能在整体上达到高度的,相当稳定的系统化程度,因而在立法方面,经济法很难表现出法典形式。“经济法自产生以来,很少有国家制定一部统一的经济法典”,惟一一部命名为“法典”的《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的基本部分对有关计划工作,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几乎没有规定。经济法许多问题仍需专门制定单行的经济法规来加以解决。如以动态眼光看待经济法,则一方面我们不会纠缠于经济法之法典化而浪费立法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也不会拘泥于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应及时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的经济  法律法规,以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第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必然。虽然经济法具有动态性特征,但作为法律,我们仍要尽可能保持其稳定性,可以通过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之精心安排以实现协调。从立法上看,某些基本的经济法律文件的内容应当保持较强的原则性,不宜规定过细;只有较低层级的法律文件才可以具体化。而且,在制定原则性较强的经济法律文件的同时,创设一种较为灵活的执法、司法机制,赋予执法者、司法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当然,如何规范节制的运用权力,保证权力的非扩张性,则也是制度程序设计的内容。  (二) 经济法与经济政策内蕴性互动之意义  首先,应构建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关系框架,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与结合。  如何将法律与政策融洽的整合在一起,克服政策的不稳定性和法的滞后性,是值得探讨的。西方法学者面对20世纪社会变革的新潮流提出回应型法的理论模型,认为法律已经由强制性成熟为自治性,并开始向回应型法转变。其基本内涵包括:法律的目的是权能,合法性来源于实体正义,规则从属于原则和政策,执法者具有扩大了的、仍必须对目的负责的自由裁量权,其法律愿望与政治愿望达到了一体化。而经济法正是具有回应型法特征的部门法,应对经济政策之推行有极高的敏感度,以回应性方式提高自身运行的合理性和实效性,以求在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中把握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其次,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互动结合还必须时刻以保障经营自由为宗旨。  政府之干预源于“市场失灵”,其根植于市场的土壤,因而必须在市场机制无力或失败的范围内进行。实践已充分证明,由政府干预导致的非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较之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更大。此时,“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之说法仍然适用。因此在国家与市场的复杂博弈中,经济法与经济政策要形成一种弹性机制,巧妙地将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融为一体,并始终能在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三) 经济法相对软性之发散思索  尽管从法律理性研究之角度系统分析了经济法相对软性的内涵与外延及我国经济法法制建设实践中之对策设计,但笔者认为,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法领域中的相对软性是经济法的法律本质带来的稳定性要求和经济法受经济生活、经济政策的强烈影响带来的易变性要求之间的强烈矛盾的产物,而不是所谓的司法不健全所带来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经济法”中“经济”与“法”之强烈冲击的表现。法治建设的发展对这种现象作用甚微,只有经济生活的变化可以加剧或缓和这一矛盾冲突的表现。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到了稳定期或者平台期的时候,法律与经济比较接近,变化都很平缓,这时二者的矛盾就会减少。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上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这些年最主要经验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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