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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发布广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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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发布广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2月 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 动,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 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 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 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 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和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 广告准则 第七条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 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 确,并表明出处。 第十一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第十二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三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 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第十四条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 和形象作证明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 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性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 方购买和使用”。 第十六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 广告。 第十七条 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的; (二)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三)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 告。 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第十九条 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 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第三章 广告活动 第二十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 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 式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二条 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所推销的商品 或者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 第二十三条 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二十四条 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者 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二)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布广告需要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还应 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 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 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 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并 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方可从事广告活动。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 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第二十七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核实广告内容。对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 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第二十八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 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广告收费应当合理、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向物价和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第三十条 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的媒介覆盖率、收视率、发 行量等资料应当真实。 第三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 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广告。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第三十三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章 广告的审查 第三十四条 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 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 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 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三十五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 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 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 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 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 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 民事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 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 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 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发布者改正,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发布药品、医疗 器械、农药、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发布广告 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改正或 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 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 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 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 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 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元以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和广告审查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 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二)假冒他人专利 的;(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四)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 人名义、形象的;(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 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 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 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法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本法施行前制定的其他有关 广告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与本法不符的,以本法为准。

期刊上使用的广告经营许可证,2016年以后都不能用了应该不是,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一般、普通内刊是允许刊登广告的。协会的内刊允许刊登与协会相关的广告;请你代理的协会在合同中有相关的规定。

期刊上使用的广告经营许可证,2016年以后都不能用了应该不是,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二)设有专门从事

处方药可以在指定的医学、药学等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非处方药(处方药是不允许广告宣传的)在广告方面的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下列药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特殊管理的药品;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令停止或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三)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第二十条 国内外政府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服务组织确认的各种资格的内容不得在药品广告中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许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禁忌症、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广告主名称。  只出现药品名称的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和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第二十二条 药品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中规定有禁忌内容的,必须在广告中醒目标示。不能全部标示的,除注明主要内容外,应当标示“其他禁忌详见药品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单独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需使用商品名称的,必须同时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  注册商标包含药品商品名称的,不得以注册商标名义单独进行广告宣传。商标使用范围既包括药品又包括其他商品的,使用商标名称宣传时,必须标明商品种类。  第二十四条 药品广告中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药到病除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或恐惧,或使公众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  (二)夸大药品的功能疗效或者把药品的功能疗效神秘化;  (三)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等承诺的内容;  (四)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  第二十五条 药品广告应当鼓励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药品。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声称免费治疗、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的;  (二)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不复发、不反弹、永葆青春、显著、消除、解除、根治、根除、药到病除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示的;  (三)有奖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指定产品、专用产品、以药品作为礼品或奖品的;  (四)声称或暗示药品为正常生活或治疗病症所必须,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或升学、考试的需要,能帮助改善或提高成绩,能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等。  第二十六条 药品广告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和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  第二十七条 药品广告不得与其它药品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含有药品有效率、治愈率、排序、评比等综合评价或者获奖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非处方药品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药品广告的忠告语是:“请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处方药广告在《药品广告审查表》中必须注明“仅限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发布”。  第二十九条 非处方药广告必须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电视药品广告中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必须始终出现。  第三十条 非处方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忠告语、禁忌内容必须醒目标示,在电视广告中出现的时间不得少于5秒。  第三十一条 非处方药不得在儿童节目和儿童出版物上发布广告,不得以儿童名义介绍药品,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出现儿童不在成人监护下单独用药的内容。  第三十二条 大众媒介发布的药品广告不得含有标明或者暗示能增强性功能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第三十四条 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的广告,可以介绍药品的药效学、药理学及临床研究的有关数据或结果,其依据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资料和参考文献为准,在广告发布中必须注明其来源。

没有什么规定

世界上的所有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均严格规定处方药不得对公众做广告宣传,但允许其产品信息在医学工业学术杂志上传播。我国规定:"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而其他国家对非处方药面向公众做广告的限制也各有不同,如美国、英国、德国、新西兰等国允许非处方药广告,而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对可报销的非处方药及使用处方药品牌的非处方药不允许做广告,除此以外的非处方药则需有认可证书方可做广告。近来,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允许处方药做电视广告,但必须有"该药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的用语。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已发的期刊撤稿的规定

如果是定稿,刊物没有出,应该是有希望可以撤的,当然,你发稿之前,你自己想清楚,最好找个代发的,比如GO期刊网什么的,他们会给你安排的好好的,这样你就不会漫无目的的发,然后又撤稿了

可以是可以,就要看是什么类型的论文了

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申请撤稿的

一般不交版面费不给发的。希望下次先选定好期刊再投

期刊发行费规定

发表一篇论文要花费500-3000元,省级期刊如果是代发的话价格一般是一千左右。也有的刊物只需要几百块。国家级的期刊价格一般在一千块以上,也有的特别好的期刊价格是几千块。如果是核心期刊的话,价格最起码是好几万。发表论文的时候一定不能一味的图便宜,因为有可能那个便宜的期刊根本没用,不能为你的事业做出任何贡献,还会浪费钱。

发一篇普刊需要的费用:字数6000字以内的文章,费用800-1400元之间。期刊基本信息情况如下:1、知网收录。收录时间为见刊后1-2个月。2、赠送一本纸质样刊。3、审稿周期大约7-15天。4、见刊时间半个月到一个半月不等。期刊均为月刊。5、收稿范围:全科收稿,不限专业。下面两种刊物要慎发:一、连续电子期刊,虽然连续电子期刊是正规期刊,但在新闻总署查询的地点不一样,可能会导致有些单位不认可。1、正规期刊查询;2、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期刊社查询;3、电子期刊查询;4、国家新闻出版署-连续型电子期刊管理。二、国际普刊目前国际普刊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真的要在国外审核,然后出刊后不远万里邮寄到国内(一般会先电子发行)。第二种是国内初审,然后国外终审,最后电子版在官网出版,然后国内代理商上自行打印出来印刷邮寄。第三种就是有问题的一种形式,CN号可以通过国家新闻总署查询核实,但ISSN号,基本找不到地方核实,而且很多国际普刊总部在国外,查稿也不现实。而且更关键的是知网外文数据库管理比国内数据库松太多。

很多学生或者老师来咨询明编辑的时候,第一句问的就是论文发表多少钱?这就跟我们买房子一样,房价多少跟地理位置,朝向,开发商等等都有关系。所以我们论文也是同理,版面费受很多因素影响,下面我们暂时分3个方面说,没有补充到,遗漏的地方可以评论区问。一:刊物的级别普刊:几百上千都有因为涉及到检索网的问题,所以大概先说下费用区间,检索网后面会介绍到,审核时间:普刊审核周期短,一般来说1-5个工作日,长的也有半个月的学报>1000元大概的版面费>1000元,具体每本学报的定价不一样,费用以刊物为准审核时间:学报审核周期较短,一般一周到半个月,长的也有1-3个月的)核心>2000元很多核心都声称不需要版面费,但大部分通过后都会象征收取一些版面费,大概是>2000元,如果通过中介,基本上就是妥妥的上万了,今年的核心审核都非常严重,即使是中介,退稿率也达到了85%以上,所以建议要投核心的话,至少提前一年准备,万一撤稿后也有充裕时间转投。审核时间:1-3个月二:检索网的选择认准中国权威的四大数据库(知网,万方,维普,龙源)权威性依次递减知网刊物>1000元因为今年学术大环境的整改,知网也大力规范行业期刊的质量,规范后的期刊能1版起发的寥寥无几,基本上都是2-3版起发,所以相应的版面费也增强,这是版面费涨起来的一方面。另外一方面:由于规范期刊的质量问题,很多知网刊因未及时调整或不合格,直接下架,导致知网刊供不应求,大多数版面都排到了明年,水涨船高,版面费自然蹭蹭蹭的涨。万方、维普、龙源<1000元 三者费用依次递减因大量的知网刊被下架后,除了知网刊版面费疯涨之外,其他网也跟着涨价。但由于没有强制规定版面,所以大部分都是1版起发,费用基本上都是少于1000元。三:论文篇幅长短一篇文章的篇幅长短直接影响着版面费。比如:一篇文章6000字符。发一本维普检索的刊物,一版是400元,2000字符一版,这篇文章一共安排3版那由此可知:版面费是400×3=1200元。那如果我们把这篇文章精简到4000字符,安排2版版面费是400×2=800元那如果我们精简到3000字符 安排5版版面费是400×5=600元如果我们精简到1版2000字符的话,版面费就是400元所以:版面费除了受级别,期刊的不同定价以及检索网的影响之外,篇幅长短也是很大的影响因素。希望题主采纳鸭

期刊收费:普刊价格<核心期刊价格<SCI价格普刊价格,然后还有几个跟收费相关的几个重要因素1、文章收录的网站(常见的就是知网、万方、维普、龙源)一般情况下知网收录的价格高于其他的2、见刊的时间 如果要求出刊的时间周期比较短,加急版面就会收加急出刊的费用。3、文章的字符数,一般1版字符数在2500左右,2版的话字符大概在3800~4000左右。后来收录网站整改以后知网的刊物大部分都是2版3版起发了,价格方面也就随之上涨了一些。论文发表的级别,论文发表的价格4,论文发表的级别,是国际期刊,还是国内期刊,是省级还是国家级,如果是要发表核心期刊,价格相对会更高一些,通常情况下,核心期刊的价格收费是 双核心>南核>北核5,还有一个问题也需要清楚的,如果是正常的论文发表合作机构,如果最终未能够按照约定成功发表论文,出版期刊是可以安排费用退还的,所以朋友们在支付出版费用的时候要做好回执单截图保存备用,以防不时之需。由此不难看出科技核心期刊的价格差异还是有所不同的,正常情况下发表一篇论文大概花费在3k—3w元之间的价格,南核最贵,北核其次,科技核心稍微便宜些,如果是双核心那价格可能更高。但是这个价格也基本上就是这个领域内的市场价格,如果遇到报价便宜太多的合作机构,有时候不一定就是好事,也要稍微留些心思,毕竟我们的目标是成功发表论文,合理的价格范围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能因为图一个价格便宜,网上在论文发表的过程中导致的案例也是常有的。论文发表,期刊出版,论文润色所以有需要做论文发表的朋友们在做论文发表之前,一定要准备充分,擦亮眼睛,找正规的论文发表合作机构,同时合理地做好时间规划与安排,提前把准备工作确保做到完善,为后面的论文成功发表于期刊顺利出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最后驾百通李编辑在这里提前祝各位朋友们论文发表成功!期刊顺利出版!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发布重点刊物目录的规定

我大二的,不知道,但是有一些资料是在硕博论坛上下载的!数学系还分好几个专业呢!应用数学啊,数理统计,还有别的!以下的是在硕博论坛上找的,是应用数学专业考研的:《数学分析(上、下)》高教社(复旦2版)《高等代数(上、下)》高教社 丘维生英语、政治不知道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2008年我校将从多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加大资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b)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收与我校签定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08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三) “MBA”联考 符合(一)中第2、3各项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四) 推荐免试推荐免试生须在2007年9月25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见后)。 二、报名 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强军计划、“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报考艺术学学科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名,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MBA联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5.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我校研招办为考生提供过去两年部分专业课往届试卷,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的往届试卷不提供,详情请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七、其它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8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 (如北京军区等)。 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614 数学分析1.考试内容①极限与连续:数列极限、函数极限、实数基本定理、一致连续。②导数与微分中值定理及其应用:导数、高阶导数、微分中值定理、泰勒公式、函数的单调性、凹凸性、极值、罗比塔法则。③一元函数积分及其应用:不定积分、定积分、平面图形的面积、曲线的长、旋转体的体积及表面积、质心。④级数:数项级数、函数项级数、一致收敛、幂级数、傅里叶级数。 ⑤广义积分:无穷限广义积分、无界函数广义积分、含参变量的广义积分。⑥多元函数微分学:多元函数的极限和连续、偏导数和全微分、链式法则、隐函数存在定理及隐函数求导法则、极值和条件极值。⑦多元函数积分学:重积分、曲线积分、曲面积分、格林公式、高斯公式、斯托克斯公式。2.考试要求①了解:导数、高阶导数的计算、不定积分及其计算、定积分的计算。3.参考书目《数学分析》(第二版),陈纪修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0月我实在没耐心看完,给你个网址吧,但是你不一定能进去!其他或许关系不太大,是别的专业的!%3D1

(一)写作的顺序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二)引用材料的方法1直接引用法引证。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拉赞助)2先斩后奏法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3映带法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4戒剽窃。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三)论文的整体要求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四)段落、标点规范(五)语体的要求要简约典雅。第五章修改、定稿文不厌改,要改得死去活来。我有范文

问题补充:另有一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学院学生会主席 背景很好!建议研院的mphil要求的确高一些,因为这部分是有奖学金的,另外很不同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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