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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政治论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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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政治论文800字

凡是农大的学生都急啊。。。

第一个:  人逢喜事精神爽。金秋十月“双喜临门”,我们有理由振臂高歌:“嫦娥一号”,中国人的骄傲! 中国,我们为你自豪!  中国成功发射首颗月球探测卫星“嫦娥一号”,珠海二中天文爱好者协会的成员一起组织高一年级的同学在学校篮球场上用天文望远镜进行观测,希望看到“嫦娥一号”。并借此机遇,对学生进行良好的科学教育。  科学教育是课程设计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小学教材也有这样的课文反映,可这些文章因为是科普性文章,不被列入考试范围,受重视程度大打折扣。专家韦钰说:国际上20年前就已经解决这个问题:1988年,英国三门必考课是“语文、数学、科学”;美国从自然基金会建立的第一天开始,就把科学教育作为其主要责任。澳大利亚教育部长发表讲话,再次强调科学关系到国家的未来。韦钰最近针对中小学科学教师编写的《科学教育教师指导书》,还不得不从“什么是科学”谈起。青少年科教力度缺乏,学生对现代科学进程和科研方法知之甚少,对科学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认识不足,就容易缺乏识别力,被反科学、伪科学和身边迷信所腐蚀,“许多学生的想像缺乏科技知识支持,所以就变成了胡思乱想。”课堂主阵地缺失起码的科学教育思想,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遗憾。  综观学生的课外活动:少年宫成为“补习班集中营”,科普活动缺乏经费无法开展,家长科学素养偏低,很少和孩子交流科学类话题,阅读的粗糙化等无不令人担忧。许多中小学校周边的文教商店和书店里关于星相占卜之类的书热销,很多中小学生逐渐变成“学生科盲”。某小学校三年级的一位女生有一天上学时拒绝佩戴红领巾,老师问她原因时,该学生振振有词地说:“我是牧羊座的,星座书上说牧羊座的人今天不宜沾染红色,所以我今天不能戴红领巾。”  科学素质的匮乏,使学生对传统文化、科学信仰产生难以抑制的叛逆感。科学活动的渠道少,科学宣传的形式单调,不能形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浓厚社会风气,使得大众与学生的科学素养愈见缺乏和低下。  “嫦娥飞天成功”,在显示我们的科技飞跃发展的同时,更应该唤醒青少年的科技强国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在基础教育、公民教育体制中,加强科技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倡导科技兴国的文化认同和社会行为,增强全体公民和学生的科学意识,不要沦为愚昧和无知的奴隶。  第二个:  “零花钱”不容轻视(政治小论文)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日益富裕起来,孩子们的零花钱便也在不止不觉间不断上涨,有的甚至到了让人膛目结舌的地步。  远的不说,就说我们班吧!班里有些男生女生,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可是对于穿着打扮,可都是“行家”。"BALENO"的上衣,"NIKE"的鞋子,"adidas"的书包,“SONY”的MP3……真可谓集名牌于一身。另有一些男生,通常每天身上都会带有上百块的钱,用于所谓的“吃喝玩乐”,泡网吧,打游戏,看色情录像、结交不良少年;更有的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手机……这种例子在如今的校园中已不再是凤毛麟角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认为,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有以下几点原因: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经济状况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二,目前家庭多是独生子女,父母过分溺爱;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其中家长对孩子的过分溺爱是最主要原因。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传统中,父母们都会用零花钱来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比如:勤俭节约、财务自理。但在今天,生活富裕了,孩子的那点零花钱家长也不会放在心上。但这种超前消费意识是不适合中学生的,将给他们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首先,会促使他们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惯。第一,吃零食的习惯,尤其是初中学生,一旦身上有了钱,见到喜欢吃的零食便会毫无节制地买。一些学校的校门前就有不少卖零食及饮料的小卖部,周围还有很多摆地摊的,卖些廉价的冰棒、棉花糖、油炸食品等。吃零食本身已经对身体无益了,更何况这种环境下出售的往往是一些三无食品。这样一来,不但浪费了钱,更重要的是不利于身体健康。  第二,浪费的习惯。许多学生自以为有的是钱,所以对很多东西都不珍惜。比如,买了丰盛的午饭一句“没胃口”就原封不动地“回收”了;早餐的馒头咬了一口就慷慨地留给了“垃圾桶”,等等。如果有人“介意”,他们会满不在乎地说:"反正我花的是我自己的钱。"但他却没有意识到,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他潇潇洒洒所花的钱凝聚了父母多少的血汗。  其次,孩子之间容易产生攀比心理,从而引发一些孩子的心理失衡。今天你在“肯德基”搓一顿几十元;明天我在“XX酒家”摆一桌几百元,看谁更有风度。现在的孩子谁手里要是没几个零花钱,看着同伴经常拿着钱去买这买那,总是羡慕得很,又尴尬的很。这种羡慕、尴尬处理得好那是幸运,若是处理得不好,带来的后果将不可想象。4月12日江北区一名约7岁的女孩哭喊着要跳楼。不为别的,就只是为了从父母那得到零花钱。而有的孩子可能萌生或多或少的拜金主义,以金钱或能换取金钱的一切作为自己的钟爱。  再次,会给其他人树立不好的榜样,给他们的父母造成压力。有的孩子由于心理还未成熟,分辨是非能力不足,看到别的同学有那么多钱用,于是也向父母要。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很有钱。我相信,现在很多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收人也一般,但是为了满足孩子,甚至维护他们的“尊严”,他们只好省吃俭用地挤出一点来给孩子。可孩子并不心疼,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还嫌不够。  第四,会使孩子形成错误的金钱观,以为“金钱是万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不知道应认真学好知识,不懂得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有的孩子,把父母的叮咛嘱咐,老师的教诲当成“耳边风”,只懂得吃喝玩乐,腹中却空空如也。更是忘却了将来有独立生活,赡养父母,为社会作贡献的责任。  最后。也是最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某些孩子走上犯罪之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人俭难。"可能今天你的家庭是相对富裕的,但谁也不能保证将永远富有,倘若已经养成了奢侈的习惯,将来要如何面对贫穷呢?也许有的人靠自己的意志能熬过去,但有的人却会难以自拔。前不久,报纸曾经报道,广州一名14岁的中学生在潜入同字家中盗窃被发现后,向同学的母亲狂刺38刀实在是惨无人道。  身为父母,谁不爱自己的孩子,谁不愿给孩子付出呢?但是,家长们该给孩子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味地给钱显然是错误的,而应该给他们以知识和正确的引导。金钱是把双刃剑,用得不好就伤人———家长们对此一定要有充分认识。在处理孩子的零花钱问题上,家长首先要牢记:零花钱,也是一种教育孩子的手段。  一是培养劳动意识。家长可以把零花钱作为一种奖励手段。比如,孩子做了什么家务劳动,学习上取得了什么成绩或进步,可以按照事先的约定给孩子一定的奖励作为零花钱。让孩子形成劳动最光荣的观念。  二是培养合理的消费观念。花钱也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就像学游泳一定要亲自下水一样,不让孩子自己掌握、使用零花钱,他们就学不会合理消费,这对他们以后走上社会,独立生活是不利的。  三是培养自立能力。许多家长没有意识到给孩子零花钱是孩子的“成长需要”。让孩子自己乘车、买文具、买图书,其重要意义是通过“购买”这种最基本的社会生活方式,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专家建议,至少在孩子七八岁时,家长就应该有意识地给孩子一些零花钱,并随着年龄的增长合理提高孩子自由支配的数额。家长也可以帮助孩子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理财知识,如消费、储蓄等。  零花钱是每个家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对待“钱”,是人生道德大厦中一根重要的支柱。孩子对零花钱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其成年后道德的形成。作为父母,首先,绝不能在经济上放纵孩子,从小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思想;其次,在此基础上,教会他们如何消费与分配零花钱,掌握一些基本的经济知识。一句话,要使孩子合理使用零花钱。

这个是谣传,明天 不考这个题!同学 ,还是老实考试吧,别想着做小抄。我们老师不是吃素的!

在我国80后出生一代主要是指独生子女一代。他们可能也是“幸运”的一代,特别是生活沿海发达地区城市里的一族,处于很好的物质生活环境中,成长于商品文化蓬勃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异军突起之机,对现代高科技化的生活适应性强。  80后一代从小就习惯于影视语言和网络语言,对时尚广告反应迅速。他们不像上一辈人有太多传统文化的记忆和历史负累。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这一代人受到了其长辈无微不至的呵护,物质生活相对比较优越,社会与文化的开放。从消费心理学的角度上讲,过多的呵护反倒会形成一种逆反心理,他们想要保有更多自己的空间,而不需要其他人过多地干预他们的生活。他们也不愿意去关心别人,因为在他们的意识当中,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立的。可见在这一代人身上,东西方的文化差异会变得越来越小。  80后成长于当今的消费文化环境下,在物质追求上更加注重感性化、爱电脑与上网甚于爱书、易迷恋或沉迷某种事物而不惜花钱,越前买车、买房的享乐消费观念早已深入其心中。有钱就花、没钱先贷,图的就是通快。他们中也有相反的一类,如只饮用包装水,只租房不买房,只打的不买车,整夜上网而不会为了自己的健康牺牲嗜好,总是改不了丢三落四的毛病,不少人曾经恋爱很多次,但从不会爱得死去活来,…… 也正是因为这些生活观念的引领,他们在消费行为上表现出大胆与叛逆,在他们眼里很少有禁区,没有不能做的事。有调查表明:中国的独生子女一代既是中国的一个特色产物,又是一个与世界各国同龄人几乎有着相同观念的群体。因为他们成长在冷战结束以后,全球消费新潮与消费文化基本趋向大同的年代。2004年奥美广告公司对中国沿海部分大城市的独生子女一代的调查表明:中国独生子女的消费观念具有明显的全球化倾向就证明了这一点。调查还发现,他们喜欢上网聊天、打电子游戏、手机换个不停、吃洋快餐和穿新潮服饰。难怪你们可以在美国的纽约、法国的巴黎、日本的东京、韩国的汉城,还是中国的上海,看到几乎同样装束的年轻的女孩子:她们的头发漂过几绺,上衣一定是露肚脐装或几乎裸露的吊带装,牛仔裤上面总有几个破洞,当然身上还有很多其他的饰物。她们更加追求自我,更喜欢标新立异地扮酷等等。

政治论文800字范文

网络肯定是利大于弊的,网络让地球村成为了可能,全球一体化。

“满堂灌”和“一言堂”的传统教学,无法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所以,我喜欢的政治课必须有别开生面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课堂上主动地实践、体验、探究。我们在学习“荡起友谊的双浆”这节内容时,老师便让同学们根据“怎样才是男女同学正常交往的方式”这主题,自编、自导、自演小品。在这一节政治课上,同学们积极参与表演,热情高涨,课堂气氛活跃。最终,这节政治课在同学们的欢笑声中顺利地落下帷幕。我觉得这样新颖的教学方式,既能让我们快乐轻松地上课,又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掌握知识。同学们的每一个节目就像一个警钟,说的每一句话就像一句警言,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了男女同学正常交往的方式。老师真是别出心裁,想出这样一个好点子。一方面它能让课堂气氛活跃起来,另一方面它又能激发学生吸收知识的兴趣,化被动为主动,令学习变成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不再枯燥无味。学生们既可以抛开书本的重压,又能轻松有效地学到书本里的知识,甚至更多的课外知识,可谓一举多得。这种新颖的上课方式让同学们眼前一亮,因为这的确是前所未有的。事实证明,采用新式教学方法确实是百利而无一害。我国伟大领袖、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之一毛泽东主席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毛泽东少年时期憎恨死板的教条主义教学模式,对那些“用戒尺教育学生”的教学方式深恶痛绝。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和阻挠,毅然进入了当时的西洋新式学堂。在良好的环境中,毛泽东学习西洋学科,培养了他的创新精神和革命意志,为其今后投身革命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的教学要和国际接轨,就要毫不犹豫地抛开“死读书”的教学方法。如今社会需要的是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而不是能熟读“四书五经”但遇到问题却不懂如何着手解决的“书呆子”!中国传统的教学方式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要想保持不落后,就必须采用新式的教学方法。国际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只有用新式教学方法,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才能使我国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只有用新式的教学方法,才能让学生在笑声中学习。与其让学生在抱怨中学习,不如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与其让学生讨厌学习,不如让学生喜欢学习。让我们抛开书本的束缚,和着笑声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吧!

让党内民主的步伐迈得更快些  于9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一项主要议程是,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发扬党内民主是党建的重要组织部分。我们党长期执政的实践表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关键问题。实践表明,发展党内民主是党心所向。经过上至党中央领导,下到基层广大党员的不懈努力,党内民主建设正呈现出步子扎实、成效显著、发展势头良好的局面。但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发展党内民主还只是刚刚起步,我们还需要做出更多的艰苦努力。  要把党内民主从一些做法推进到制度建设上。近年来,各地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发展党内民主上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但做法毕竟是不定型的,而且极易为人的意志所改变,要把发展党内民主已经取得的成果巩固下来,并防止倒退和回潮,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因此,党内民主建设不能只停留在做法上,而要把实践中形成的并且被证明是好的、比较成功的经验上升为制度。  党的十七大在深入总结近年来党内民主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一系列任务: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推行重大问题票决制;建立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会、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等。要真正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这些制度建设任务,还需要我们大胆改革、积极创新,使制度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展开成为可以实际操作并且确有实效的程序。  发展党内民主,实质是对党内关系的深刻调整。这种深刻调整的内涵是高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改变党内权力过度集中、党员权利相对弱势的状况。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人,实现党在各个历史阶段上的目标,要依靠全体党员的同心同德、精诚奋斗。党内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以“志同道合”为内涵、以权利一律平等为基础,为着共同的理想目标而自愿团结奋斗的关系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充分民主与组织行动中的集中统一的有机结合,是全党同志团结奋斗关系的基本形态。党员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权利的行使和保障而体现的,没有党员权利的切实行使和保障就谈不上党员主体地位。因此,充分实现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制约党内权力的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的本质与核心。  发展党内民主,最基本的是要实现党员的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员的选择权是以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充分保障为体现的。党员是党内权力的主人,党员通过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定期地对党内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进行授权与收权,使党内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明确权力来源,搞清楚向谁负责。知情权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实现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是党员不可忽视的基本民主权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权利的重要体现之一是在党内充分而自由地发表意见。党员的主体地位还必须在充分行使监督权方面体现出来。从党内民主监督的实际状况看,我们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而明确的操作性程序,以使党员不仅可以切实行使各项党内监督权利,而且可以得到强力有效的党内权利救济,防止和纠正党员遭受严重侵权的各种问题。  党内民主是一整套制度安排和制度运转。党内民主的探索实践显示,仅仅推进“单项” 制度改革,很容易受到党内其他相关制度的牵制,结果党内民主或者举步维艰,或者扭曲走样、流于形式,甚至有少数干部打着发展党内民主的旗号而玩弄党内民主。这表明,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考虑一整套制度安排。在党内民主制度的安排中,最为关键的是合理构架党内的权力结构。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初的中央纪委全会上就指出:要完善监督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解决好这个问题,是能否顺利推进党内民主、真正实现党员权利的关键。  党内民主还要能形成对党内权力活动实现必要控制的民主控权机制这种控权机制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杜绝暗箱操作;二是有限权力在一定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运用无边界、无规矩;三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必须具有高度的刚性权威, 使制度权威高于人的权威,防止制度的弹性化。为此,党内民主的制度安排,不仅仅是根据党内民主的政治理念,而且要遵循党内权力运行的特点与规律,根据党内权力与权利的良性互动来设计一整套制度链,使各项制度之间有机结合、环环相扣、相互补充、配套衔接,以机制的力量来调整党内关系、配置党内权力、规范党内生活、管住党内权力,并指导约束全体党员的行为  哲学无非就是扯 来回就是那些道理 物质意识决定 一切从实际出发 社会存在 矛盾 发展 一堆的观点 先说观点再说材料 分析几句 结论啥符合啥 搞定

思想政治论文800字

思想品德,照亮我人生的道路 在我认识到思想品德课的那一刻起,我的人生脚步便紧紧地跟随着思想品德。因为,有了它,我的人生才更加的精彩。在我的人生中,我遇到了很多很多、、、有时候,有很多困惑都说不清楚,就像人生的的挫折,青春期的朦胧,对自我人生的保护、、、我无法衡量思想品德课给我的帮助,因为,我的人生几乎是随思想品德而成功。因为思想品德课,我学会了自信;因为思想品德课,我学会了自强;因为思想品德课,我学会了自尊;因为思想品德课,塑造了一个完善的我。在教会我这些的同时,思想品德课还给了我一样保卫自身的“武器”,那就是法律。虽然,现在我还没用的上法律,但是,我相信,法律绝对会让我拥有一个公正、安全的人生。十四、十五,正是处于花季的大好时期。青春中的朦胧渐渐向我们靠拢。在我们的心中,似乎男孩女孩之间总是有种说不清的感觉。只要男孩和女孩走近一些,耳边总会响起八卦的诽闻。而今天,思想品德课让我弄清了这个困惑。男孩、女孩,各有自己宽敞的蓝天和独特张扬的个性;男孩、女孩各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想法和独一无二的相貌。男孩、女孩,各有自己别具一格的心灵和无人能敌的优势。思想品德课中,老师说过,男孩女孩会因为心中的困惑而对异性产生好奇,会因青春的梦幻而近而靠近异性,会因心中的情感而与异性相恋。但是,这一切,只不过是童话中的梦幻,梦醒了,一切都结束了。作为一个学生,学习才是主要的目的。异性之间可以成为友好的朋友,可以拥有一段美丽的友谊,但是,却不能成为情人,因为,现在的相爱,还没有到时候。思想品德课,伴随着我的成长;思想品德课就像是我的灯塔,为我照亮前进的方向;思想品德课,让我放开了心灵,拥抱了欢乐。

第一阶段:遭遇“错误”, 我倍加珍惜 1995年我考上了浙江师范大学政法系,选择政治教育专业,并非本意。我酷爱体育而且成绩出众但由于身高的缘故不得不放弃!我的志愿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政治专业,却与这个专业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当初一心想做老师,所以最后填了服从分配,就入了我最不想进的政治教育专业学习。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我取得了本科学历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那是1999年,我被分配在我们县的重点高中——常山一中。说实话,一开始我真不明白该如何教书。虽然经过了4年的专业学习,但拿着课本走上讲台的那一刻,还是感到心里没底、很不自信。可是年轻的我有的是对工作的热情!我刻苦钻研教材、虚心向老教师请教,一直用心坚持着自己“错误”的选择。在前两年的教学中我体会着无限乐趣,苦中有甜。我与学生共同快乐地成长着,并取得了一点小小的成绩: 2000年《浅谈青年教师心理素质的自我提高》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三等奖;2001年《发散思维能力与政治课堂教学》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2001年6月《爱国主义教育读本》获市优秀录像课评比一等奖;2001年11月《爱国主义教育读本》获省优秀录象课评比二等奖。 第二阶段:面对挫折,我不改初衷 2001年由于办学的需要,常山一中初、高中实行分流。而我的编制在初中,自然就只得留在初中部,也就是现在的三衢中学。 一直在高中任教的我一下子碰上许多问题。首先是教学思维难以调整。初中阶段的学生思维方式与高中学生有较大的区别:初中时期他们身心发展迅速,是一个半幼稚半成熟的时期,是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冲动性相互交错,充满矛盾的时期。我一时适应不了,习惯地用对待高中学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方式来对付初中学生。这使我走了不少弯路甚至跟学生产生对立情绪,觉得他们真难教。其次是心态难以调整。我当时很失落:因为三衢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所以总觉得前途渺茫,没有什么值得我奋斗的了,甚至产生了放弃的念头。于是我停驻了前进的脚步,多次与机会失之交臂。就在这样的一个阶段,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老教师对我说:“你可以不要机会、不要荣誉,到最后你只是个普通教师,这都没关系。但是你不能对不起学生,不能对不起自己,你的工作对象是学生”。就是这一席话,让我在短暂的沉寂后重新振作起来。我知道自己不能对教学有任何松懈,因为每一堂课就是自己的机会,自己的舞台,为了学生磨练自己的舞台。”我开始力争做好这样几件事:“欲求教好书,先做读书人”,与经典为友,倾听书本的声音,读出问题来,读出自己来;在反思中成长;潜心学习教育教学的最新理论和教育教学的最新成果。积极参加学校、县里组织的一些教学教研活动。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换来了: 2002年参与衢州市一般规划课题《初中社会课自主问答的环境创设研究》,2003年12月结题并获市三等奖;2002年11月指导学生参加全省小论文评比,骆旖同学《风雨历史人》获省三等奖;2003年10月指导学生参加全市小论文评比,金凤同学《一科都不能少》获市一等奖;2003学年第二学期所带班级参加县期末抽考单科位列全县第一;2003年《初二政治教学案例运用初探》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2003年3月首届城区优质课评比获得三等奖;2004年《冷淡、冷漠、冷落》获县教育局教研室德育论文评比二等奖;2004年《关于初中学生参与意识和能力培养的思考》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2004年2月获得县初中社会、思想政治学科教师命题大赛一等奖;2004年5月获得县思想政治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第三阶段:把握契机,我扬帆起航 新课程改革轰轰烈烈开始实施,我们县04年正式实施新课程,这又让我得到一个新的成长契机。初中政治新课程发生了大变身,具有知识点少、有层次地渗透心理、道德、法律和国情四个方面教学内容,教材知识逻辑弱、教学活动多等特点。一开始我也感觉很不适应,因为受原有教学大纲的羁绊,对教学目标存在一定的心理定势,主要还是以知识为本,忽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虽然意识到三维目标特别是情感目标的重要性,但不得要领不能将其真正落到实处。而且在课堂设计上,还不能适应新课程所要求的充分利用,即时生成资源。 为了能使自己适应思想品德新课程的要求,我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注意角色的转变,并逐渐形成了个性化的教学风格。 课堂上:我用赏识的目光对待每一位学生,教学方式变了,评价学生的标准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浓了,知识面广了,爱学、乐学了,也变聪明了,更可爱了,课堂更有生命力了。课堂成了师生平等对话,自主学习,主动发展的乐园,学生的个性和灵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我努力做到把微笑带进课堂,把尊重带进课堂,把激励带进课堂,把浓浓的人文关怀带进课堂,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面向全体学生,不让发言成为少数“好学生”的特权与专利,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体现教学的平等性原则以利于学生整体发展。 教学设计上:在课前设计的基础上,我根据学生有价值、有创见的问题与想法,及时调整或改变预设的计划并有效利用即时生成资源。例如:在执教《赞扬与鼓励》这一教学内容时,提了如下问题:你给过别人赞扬吗?你给过别人的赞扬多吗?许多同学回答给过别人赞扬,但并不多。我接着又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一位学生马上站起来回答:“别人给我的赞扬少,我给别人的也少。”我说:“这可能与人的性格有关,有些人不喜欢去赞扬别人。”第三位学生颇为幽默地说:“物以稀为贵嘛。赞扬多了就会没意思了。”这时我不是急于去评判熟是熟非,而是让学生就这三种回答进行讨论。在学生讨论和交流的基础上,我再作了归纳分析。事实上,一堂好课,必须使所有学生都经历“真实的学习过程”,真实的才是最美的,真实的学习过程才能令人难忘。 学习方式上:创设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课堂学习环境,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例如,青春期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成长发展阶段,会出现很多问题与困惑。怎样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帮助初中学生坦然而快乐地迎接青春,是教学的重点,也是教学的难点。粤教版教材对这个内容进行了大胆的重组,围绕“青春 ”这一主题创设三大板块:青春调色板、青春进行时、青春畅想曲,力图让学生通过亲身感受,体会青春的多姿与美丽,在整体基调上把握青春节拍。我首先导入 ——“超级模仿秀”,看看哪位同学最具模仿能力和表演天赋;接着引导学生走进“青春调色板”:请用一种颜色描绘出你心中的青春色彩,并说说理由;此后,再适时地让学生感受“青春进行时”:青春是五彩缤纷的,但这五彩缤纷中也夹杂着黑色的忧郁、灰色的烦恼、蓝色的困惑和迷惘。让学生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将成长中的烦恼记录下来,并进行集体呈现,讨论解决再组织学生用诗词、漫画、歌曲等形式描绘青春,尽情放飞心中的梦想,一起奏响“青春畅想曲”。在这一系列的课堂活动中将主动权充分交给了学生,让学生在活动中主动建构知识,在生生互动中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课堂是教师生命成长的地方,课堂是教师实现教育理想的最佳空间。由于对课堂教学的关注,我的课堂教学的质量也逐步提升。我经常审视自己,如何才能使自己早日成长。我想只有把握好当前思想品德课程改革实践的新课题,才能在课程改革的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专业发展。我深知,要成为学者,必须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专业素养,必须学习。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读书、上网,潜心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时了解国内外教改的动态信息、理论导向,博采众长,不断地更新观念,不断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和未来的需要。我认真阅读教育专著和教育教学新理论,系统地学习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的理想与信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四大支柱》、《新课程中教学行为的变化》、《新课程的深化与反思》以及《赏识你的学生》、《给教师的建议》等教育书籍,并认真反思,撰写读书笔记,及时进行实践和感悟。在“学习——实践——科研——学习”的专业成长道路上,我欣喜地发现:学习,使自己不断地进步着;行动,使自己快乐地体验着;反思,能生长出智慧;收获,能让自己享受着充实的教育人生……一路耕耘,几多收获;辛勤的耕耘,我迎来了一个又一个沉甸甸的收获: 2004年参与浙江省教学研究系统立项课题《农村中学法制教育之探究》的研究统计、分析工作,2005年6月已结题;2004年参与省立项课题《初中学生学习意志培养之探究》的研究,作为课题组的主要成员现正在撰写结题论文,将于2006年11月结题;200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抽考单科位列全县第一;2005年所任班级中考成绩列全县第三;2005年度《透过现象看本质》获县教育学会论文评比二等奖;2005年1月县初中社会、思想政治学科教师课件制作评比获得一等奖;2005年1月初中教师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2006年2月初中社会、思想政治学科教师命题大赛青年组一等奖;2006年5月由县科协团县委联办的科技节“环境与资源”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2006年度《保护我们共有的家园》获县教育局教研室德育论文评比一等奖;2006年 8月《让情感之花盛开在思想品德课堂上》获市思想品德教学论文评比三等奖;2006年9月全国第二届爱国百分百寻宝大行动活动中获得优秀辅导奖; 在新课程改革中最大的收获是观念的更新。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对现代教育观、学生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深切体会到了教育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学海无涯,教海无边。教学7年,所取得的荣誉不多,但是自己的进步,自己的努力是很大的。“成长是我们生命中永恒的主题,感受到自我的成长无疑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为了让自己能成长为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素质全面的优秀教师,我始终不懈地努力着。前面的路还长,但愿我能有足够的勇气自信而坚定地走下去!凭着一颗不泯的爱心,把自己精心酿制的师爱和师情化作涓涓暖流,陪伴孩子们一起快乐的成长……正如张华教授所说的: “新课程—— 是一本读不完的书,需要我们不断学习; 是一段说不完的话,需要我们大家分享; 是一道解不完的题,需要我们共同研究;

政治经济论文800字

挫折并不可怕,而且挫折是人生的必修课,所以我们应该正视挫折。 我们不仅不应该害怕挫折,反而应该感谢挫折,你想想看,是不是挫折使你明白生命的内涵?他告诉我们生活的八字真诀:正视、不屈、沉着、奋进。 挫折是福:顺境中人们看到的是鲜花和笑脸,然而,习惯于喜悦侵润的心灵往往承受不起打击的负荷,只有迎向挫折,尝遍人间酸甜苦辣,感受世态冷暖炎凉,才能有更多一层对生活的领悟,更了解人生的真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碰到挫折不要畏惧,不要厌恶,从某方面说,挫折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历练意志的好事,惟有挫折与困境才能使一个人变得坚强,变得无故。挫折可以锻炼我们克服困难的种种能力,森林中的大树,不同暴风骤雨搏击过千百回,树干就不会长得十分结实,人不遭遇种种挫折,其人格,本领就不会走向成熟,一切的磨难忧苦与悲哀,都足以帮助我们成长,锻炼我们。挫折足以燃起一个人的热情,唤醒一个人的潜力,而使他达到成功,有本领,有骨气的人,能将“失望”变成“动力”像蚌壳那样,将烦恼的沙烁化成珍珠。 挫折和失败都是成功的向导。挫折也是一所人生的好学校,挫折是一所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学校,在这所学校里,将学会怎样做人,你将学会独立思考,怎样选择,这一切都决定你一生的命运。心理学家认为:对挫折的体验,能培养人从容应付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现自己能在风险中挺过来,对失败的恐惧就更少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失败的人生绝不是完美的人生,当你战胜失败时,你会对成功有更深的感悟,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感悟中,你走出了一个完美的人生。哲学家科林斯说:“不经历挫折,成功也只能是暂时的表象,只有历经挫折的磨难,成功才能像纯金一样发出光来。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经历了挫折却不知道总结挫折的教训,暂时的挫折不应该是消沉的原因,而应该是继续奋斗的起点。逃避挫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与挫折相处,不怕挫折,勇于面对他,接受他,并从挫折中吸取人生的经验和营养,从而使自己在不断经历和克服挫折的过程中逐渐成长,壮大,直至走向成功。 我忠心希望你可以正视挫折,藐视挫折,勇敢的面对挫折,最终走向成功。为了自己的快乐,为了成功后的快乐,努力吧。加油。我们共同为了快乐而努力。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  ——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  [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  [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  一、 文章背景  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  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  (一) 合同  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  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  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  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  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  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  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  (二) 工作  (1)工作时间  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  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  工人  A  B  C  D  E  F  G  H  I  J  加班个数  17  16  14  16  27  25  29  30  23  30  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2)工作内容  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  (3)工作条件与环境  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  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  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  (三) 工资  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表2 工人工资水平  工人类型  人数  工作年数  月基本工资  学徒工  10  1年以下  600元  中等工人  31  1年至5年  1300元至1500元  老师傅  6  5至6年  2000元至3000元  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  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  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  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1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  (四) 劳动保障  (1)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  (2)工伤  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6 % ,5 %工资要全部扣除,9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8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5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  (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  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  三 结论  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  --------------------------------------------------------------------------------  [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  [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  [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  [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  --------------------------------------------------------------------------------  参考文献  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政治经济学论文800字

大多数中国人都不认为自己是纳税人,尤其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吃的、用的都依 赖于父母,除了骑车的每年要交的几块钱自行车税以外,我还要交什么税呢?难到每年年 头的一千几百块的压岁钱还得打税?他会很肯定地说纳税这"义务"与我没什么关系。最初 的我也曾抱着这种观点。 谁是纳税人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地从报刊上看到"我是纳税人"'"是纳税人的钱养活了你,你就得为我服务"的看法。但也有报刊发表文章表示相反的观点,说"我们一般的都没有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还不算是纳税人"且"纳税的主体是企业,为纳税人服务是为纳税企业服务。"这把我也搞糊涂了。"为纳税人服务"就只是为少数的"有钱人"服务?这范围太少了吧? 今年春节,一件事提醒了我----我们就是纳税人。 春节前,花街上摆满了卖应节物品的地摊,而且有不少是放假的学生开的我姐姐的同 学也开了一挡,邀请了姐姐和我去帮忙。刚铺开摊子,就来了一个"要钱"的人一一据说是管理部门的,每个摊位收5 O元。他解释说:来收的50元地租里,含有百分之多少是属于地税的。事后又从姐姐口中得知我们卖的花和小玩意在批发的时候,价格是比较低的,经过了几个中间环节,才变成现在出售的价格,如销售的开支、零售税、地税、人工等。也就是说在出售的价格里或多或少都包含有一些税款的成份,而买这些东西的消费者等于都间接交了税,换句话说买卖商品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都直接或间接与纳税发生关系。 说了大半天,原来大多数群众都是纳税人,你是,我是,他也是。 纳税人有权利亦有义务 人的认识过程总是从"不认识到认识再到更深入的了解。"经过学习,我进一步了解到: 每个人都与税收有密切的关系。 每个人早上一起来就路"税"打交道,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税收。 你所在的学校,所喜爱的广播站和电视台,上至国家机关的经费,下至失业者所收的救济金均来自财政支出,而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所以这些经费绝大部分都出自税收。我们每天都享受着税收的惠泽。 广大的群众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都与纳税发生了关系。由于我国在零售环节方 面实行价税合一的标价方法,使消费者意识不到自已是纳税人,其实在商品流转中所含的 税款占我国税收收入比重达60%以上。广大的消费者就正是国家最主要的纳税人。 我们是纳税人,就有纳税人应有权利。站在自私一点的立场上看,我们所交纳的税款 里包含了我们的血和汗。既然交纳了就希望受惠,不能让那些不称职的人把我们交的的血汗钱白白花去了。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既然有权利,亦应该有义务。从个人上看,或许现在我们所纳 的只是少量的流转税,但当有一天我们有数以讯计的收入,你会光荣的去交纳个人所得 税吗?如果我有这么的一天,我会自觉去纳税。那你呢?你会吗? 闻说经济发达国家的人以纳税为荣,不能纳税为耻。那我国呢?我国逃税、偷税的企 业和个人又是怎么想的呢?朋友,你虽然是纳税人,但当你是高收入的话,你还愿意当一 个纳税人吗?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  ——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  [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  [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  一、 文章背景  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  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  (一) 合同  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  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  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  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  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  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  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  (二) 工作  (1)工作时间  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  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  工人  A  B  C  D  E  F  G  H  I  J  加班个数  17  16  14  16  27  25  29  30  23  30  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2)工作内容  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  (3)工作条件与环境  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  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  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  (三) 工资  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  表2 工人工资水平  工人类型  人数  工作年数  月基本工资  学徒工  10  1年以下  600元  中等工人  31  1年至5年  1300元至1500元  老师傅  6  5至6年  2000元至3000元  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  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  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  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1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  (四) 劳动保障  (1)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  (2)工伤  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6 % ,5 %工资要全部扣除,9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8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5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  (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  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  三 结论  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  --------------------------------------------------------------------------------  [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  [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  [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  [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  --------------------------------------------------------------------------------  参考文献  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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