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首页 论文期刊知识库 问题

中储粮期刊主管主办

发布时间:

中储粮期刊主管主办

家附近的地铁还没开通,坐公交上下班各需1小时,每天上下班就占了2小时,工作忙起来的话家都回不了,只能在公司睡。 我2021年就是这样过的,请问我需要辞职换一份工作吗?我2022年不想再这样过了

可以一样的。尤其是主管方。

期刊级别划分如下:核心、本科学报、专科学报、普刊核心又分为南核、北核、CSCD、统计源核心(也叫做科技核心)核心期刊审核1-3个月,从投稿到出刊整个时长基本1年+,而且对作者的单位、学历都有门槛限制,本科和研究生能过稿的寥寥无几,基本不用想,本科学报大体也差不多,有些即使要发也要带导师二作,本科学报也大体差不多。ps:核心里还有SCD核心和RSSCE核心,比较小众,没有上面提到的四种认可度高,费用比较便宜些,周期也稍短,这里就不多说了。专科学报对作者基本没要求,主要看文章,不过周期也比较长,审核时间1周-1个月不等,版面费比普刊略贵,两千-五千之间都有。普刊就是大家常发的一类了。对普刊的划分主要是依据期刊收录网站来的,国内主流收录网站主要有以下几种:知网、万方、维普、龙源、超星、中国期刊网中国期刊网假刊比较多,超星小众化,认可度比较低,龙源听说目前在整改,所以个人不建议发只被这三个网站收录的期刊,但是,这三个收录的期刊比较便宜,所以如果你们单位对期刊完全没要求,那也完全可以发。剩下知网、万方、维普这三个收录网站,认可度和知名度依次降低,也因此,费用、审核难度、周期也是依次降低,一般来找我咨询的,如果单位对期刊收录网站没有特别要求,只要是这几个主流的网站即可,我都建议他们按照“就低原则”来选择期刊——维普能用的,不要选万方;万方满足要求,就不要选知网。至于你问的省级期刊,与之相对的是国家级期刊,之所以有这种划分,是因为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分为国家级和省级,而这也只是为了便于管理,和期刊质量、等级毫无关系,有些作者不明真相,总认为国家级比省级期刊好,这其实是完全错误的,不然一个国家级普刊难道比省级核心好?这显然不对。如何区分国家级和省级也很简单,一般看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写着“中国、中央、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等字眼,或者是全国性的组织、机构等主管主办的,那么就称之为国家级,这些“XX省……”就是省级。本人从事期刊投稿咨询工作,有其他不懂的,欢迎继续咨询。

看主管单位。1、省级期刊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如《时代金融》、《吉林农业》、《数学学习与研究》、《北方环境》等2、国家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如《城市建设理论研究》、《中国中医药咨讯》、《中国科技财富》、《技术物理教学》、《石油和化工设备》等3、核心期刊: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如《中国商贸》、《时珍国医国药》、《作家》、《煤炭技术》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目前职称评审部门要求的核心期刊主要是以 “中文核心期刊”和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主。极个别评审单位采用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双核如《河北法学》发表私聊

中国储运期刊主办单位

没有级别的。

期刊名称 曾用刊名 载文量 主办单位 获得荣誉 影响因子↓ 被引频次 下载频次 1 中国经贸导刊 中国经贸导刊;经济工作通讯;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1702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15 4887 275605 2 港口经济 港口经济;Port Economy 1894 开益国际咨询研究中心 299 1503 95872 3 全球科技经济了望 全球科技经济了望;全球科技经济了望;国际科技交流 6468 科技部 227 2412 59724 4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 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东欧中亚市场研究;Russian Central Asian & East European Market 2140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220 1067 53788 5 中国石油和化工 中国石油和化工;中国石油和化工(综合版);中国化工;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6097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78 1048 80208 6 中国储运 中国储运;China Storage & Transport 3037 中储股份;中国物资储运协会 162 788 104450 7 科技创业 科技创业;Technology Entrepreneurship 3154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160 216 44586 8 中国市场 中国市场;China Market 13889 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 153 1983 611619 9 化工中间体(市场快讯版) 化工中间体(市场快讯版);化工中间体;Chemical Intermediate 989 中国化工报社 143 397 23886 10 经济 经济;中国新产品;经济月刊;Economy 5197 经济日报社 139 1016 87757 11 中国房地信息 中国房地信息;Real Estate Information of China 7642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137 1951 148269 12 中国对外贸易 中国对外贸易;中国对外贸易商务月刊;China's Foreign Trade 5587 中国贸促会 社科双效期刊; 137 1383 101961 13 时代经贸 时代经贸;Economic & Trade Update 1459 北京WTO事务中心 113 428 65557 14 新理财 新理财;珠算;Corporate Finance 2680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11 522 63825 15 国际融资 国际融资;International Financing 262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 108 657 96065 16 通信企业管理 通信企业管理;邮电企业管理;C-Enterprise Management 8416 人民邮电报社 107 2002 124598 17 理财杂志 理财杂志;中州审计;Money 8603 海燕出版社 101 712 110464 18 中国供销商情村官 中国供销商情村官;中国供销商情;供销商情 3217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信息中心 100 74 42354 19 中国林业产业 中国林业产业;China Forestry Industry 1437 中国林业产业协会 095 144 13557 20 商务周刊 商务周刊;市场周刊商务;Business Watch Magazine 6600 厦门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 093 838

《中国储运》杂志是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月刊,刊号CN12-1204/F,邮发代号6-151。本刊全面、深入、及时地报道海内外现代物流业界的动态及信息,并与物流界专家、企业界精英共同开展现代物流研究,推广现代物流管理及技术,探求现代物流发展方向,为物流供需双方进一步沟通和寻找合作伙伴架构有效的合作平台。 作为物流领域的主流期刊,《中国储运》的读者群及广告客户遍布全国各地知名的物流企业、物流系统集成商、物流设备生产商、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学术界和政府各职能部门。

刊物主管和主办

看主管单位。1、省级期刊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如《时代金融》、《吉林农业》、《数学学习与研究》、《北方环境》等2、国家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如《城市建设理论研究》、《中国中医药咨讯》、《中国科技财富》、《技术物理教学》、《石油和化工设备》等3、核心期刊: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如《中国商贸》、《时珍国医国药》、《作家》、《煤炭技术》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目前职称评审部门要求的核心期刊主要是以 “中文核心期刊”和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主。极个别评审单位采用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双核如《河北法学》发表私聊

出版单位就是出版社。应该都不能称为出版单位。例如多数大学出版社,主管单位是教育部或者是所在省的教育厅,主办单位是所属的大学,出版单位是××大学出版社,现多改企为××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希望对您有帮助,供参考!

主办一般是台资厂家对"打杂的"工作统称,只要你听话就可以是一名主办了至于主管是中方厂家有的称号一般在经理之下,员工之上职责是:传话筒啦

新闻出版署新出政【1993】801号关于发布《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经中宣部批准,现发布《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第三条 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报社、期刊社(编辑部)、图书出版社和音像出版社。  第四条 主办单位是指出版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  主办单位所办的出版单位的专业分工范围,应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一致。主办单位所办的出版单位的办公场所应与主办单位在同一城市或同一行政区域。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办出版单位,应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要的主办单位以及相应的主管单位。  第五条 主管单位是指出版单位创办时的申请者,并是该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办单位的则为主要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管单位,在中央应是部级(含副部级)以上单位;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是厅(局)级以上单位;在自治州、设县的市和省、自治区设立的行政公署,应是局(处)级以上单位;在县级行政区域,应是县(处)级领导机关。  第六条 主管单位、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之间必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能是挂靠与被挂靠的关系。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应是主办单位所属的在职人员,禁止将出版单位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出版单位在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下负责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保证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出版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社委会、编委会、编辑室、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均为出版单位的内部管理机构,不能作为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  第八条 主办单位对所办出版单位负有下列职责:  (一)领导、监督出版单位遵照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社(报、刊)方针、宗旨、专业范围,做好出版工作及有关各项工作;审核出版单位的重要宣传、报道或选题计划,审核批准重要稿件(书稿、评论、报道等)的出版或发表;决定所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发行或不发行;对出版单位在出版物内容等方面发生的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出版单位的设立提供和筹集必要的资金、设备,并创造其他必要条件,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依法取得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三)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决定出版单位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制形式;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保证出版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但应对出版单位各项经营活动切实担负监督职责;监督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审计,确保出版单位财产的保值、增值。出版单位为实现社会效益目标而形成政策性亏损,主办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者其他方式的补偿。  (四)审核出版单位的内部机构的设置,考核并提出任免出版单位的负责人的建议,报主管单位批准。  (五)向主管单位汇报出版单位的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主管单位的有关决定和意见。  (六)承担出版单位或出版物停办后的资产清算、人员安置和其他善后工作。  (七)国家规定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主管单位对所属的出版单位及其主办单位负有下列职责:  (一)监督出版单位及其主办单位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采取行政措施和经济措施保证出版单位的出版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有权决定所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发行或不发行;对出版单位在出版物内容等方面发生的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二)审核批准出版单位的重大宣传、报道或选题计划,批准有重要影响的稿件的出版或发表;决定出版单位或出版物的停办或变更,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三)对主办单位对出版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可提出意见或作出决定。  (四)扶持、协助主办单位为出版单位提供或筹措资金、购置设备。  (五)与主办单位共同负责出版单位或出版物停办后的资产清算、人员安置和其他善后工作。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主办单位与主管单位是同一机构的,该机构对本规定第八、九条规定的职责均应履行。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 规定的职责时,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主管单位直接履行主办单位的职责;主管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决定该出版单位停办或者另行指定新的适当的主办单位;逾期仍没有合格的主办单位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出版单位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主管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九条 规定的职责时,应作出停办该出版单位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即对该出版单位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出版单位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又不代替清偿的,主管单位应当决定其停办,并书面报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出版单位注销登记,依法进行清算。  第十四条 主管单位、主办单位不能履行职责或违反本规定,致使出版单位丧失继续举办条件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出版单位撤销登记。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期刊的主管和主办不同

当然是主办了。

一般说来,“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 ”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出版单位就是出版社。应该都不能称为出版单位。例如多数大学出版社,主管单位是教育部或者是所在省的教育厅,主办单位是所属的大学,出版单位是××大学出版社,现多改企为××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希望对您有帮助,供参考!

可以的

期刊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

家附近的地铁还没开通,坐公交上下班各需1小时,每天上下班就占了2小时,工作忙起来的话家都回不了,只能在公司睡。 我2021年就是这样过的,请问我需要辞职换一份工作吗?我2022年不想再这样过了

新闻出版署新出政【1993】801号关于发布《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经中宣部批准,现发布《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关于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职责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明确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举办出版单位,必须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  第三条 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报社、期刊社(编辑部)、图书出版社和音像出版社。  第四条 主办单位是指出版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  主办单位所办的出版单位的专业分工范围,应与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相一致。主办单位所办的出版单位的办公场所应与主办单位在同一城市或同一行政区域。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办出版单位,应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主要的主办单位以及相应的主管单位。  第五条 主管单位是指出版单位创办时的申请者,并是该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办单位的则为主要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管单位,在中央应是部级(含副部级)以上单位;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是厅(局)级以上单位;在自治州、设县的市和省、自治区设立的行政公署,应是局(处)级以上单位;在县级行政区域,应是县(处)级领导机关。  第六条 主管单位、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之间必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能是挂靠与被挂靠的关系。出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应是主办单位所属的在职人员,禁止将出版单位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出版单位在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下负责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保证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出版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社委会、编委会、编辑室、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均为出版单位的内部管理机构,不能作为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  第八条 主办单位对所办出版单位负有下列职责:  (一)领导、监督出版单位遵照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办社(报、刊)方针、宗旨、专业范围,做好出版工作及有关各项工作;审核出版单位的重要宣传、报道或选题计划,审核批准重要稿件(书稿、评论、报道等)的出版或发表;决定所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发行或不发行;对出版单位在出版物内容等方面发生的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出版单位的设立提供和筹集必要的资金、设备,并创造其他必要条件,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依法取得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三)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决定出版单位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制形式;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保证出版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但应对出版单位各项经营活动切实担负监督职责;监督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审计,确保出版单位财产的保值、增值。出版单位为实现社会效益目标而形成政策性亏损,主办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者其他方式的补偿。  (四)审核出版单位的内部机构的设置,考核并提出任免出版单位的负责人的建议,报主管单位批准。  (五)向主管单位汇报出版单位的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主管单位的有关决定和意见。  (六)承担出版单位或出版物停办后的资产清算、人员安置和其他善后工作。  (七)国家规定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主管单位对所属的出版单位及其主办单位负有下列职责:  (一)监督出版单位及其主办单位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采取行政措施和经济措施保证出版单位的出版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有权决定所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发行或不发行;对出版单位在出版物内容等方面发生的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二)审核批准出版单位的重大宣传、报道或选题计划,批准有重要影响的稿件的出版或发表;决定出版单位或出版物的停办或变更,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三)对主办单位对出版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并可提出意见或作出决定。  (四)扶持、协助主办单位为出版单位提供或筹措资金、购置设备。  (五)与主办单位共同负责出版单位或出版物停办后的资产清算、人员安置和其他善后工作。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主办单位与主管单位是同一机构的,该机构对本规定第八、九条规定的职责均应履行。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八条 规定的职责时,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其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并由其主管单位直接履行主办单位的职责;主管单位应在两个月内决定该出版单位停办或者另行指定新的适当的主办单位;逾期仍没有合格的主办单位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出版单位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主管单位决定不再履行本规定第九条 规定的职责时,应作出停办该出版单位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即对该出版单位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出版单位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又不代替清偿的,主管单位应当决定其停办,并书面报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出版单位注销登记,依法进行清算。  第十四条 主管单位、主办单位不能履行职责或违反本规定,致使出版单位丧失继续举办条件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该出版单位撤销登记。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看主管单位。1、省级期刊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如《时代金融》、《吉林农业》、《数学学习与研究》、《北方环境》等2、国家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如《城市建设理论研究》、《中国中医药咨讯》、《中国科技财富》、《技术物理教学》、《石油和化工设备》等3、核心期刊: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如《中国商贸》、《时珍国医国药》、《作家》、《煤炭技术》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目前职称评审部门要求的核心期刊主要是以 “中文核心期刊”和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主。极个别评审单位采用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双核如《河北法学》发表私聊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