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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宏观调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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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宏观调控论文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济法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首先,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已确立了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预、调节的总的法律原则,被国家立法所确立;建立了经济法体系构成中的重要的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已颁行的各种具体经济法规范及已建立的各种具体经济法制度,相互协调、配合,贯彻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共同执行规范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的使命。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发展。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极大的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三是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我国先后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涉外经济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

国际社会那些天天盼望中国衰落的人们,做空A股、唱衰中国经济的闹剧越演越上劲了。他们以为凭借着颠覆别国的能耐,要把中国经济搞得像前苏联垮台时那样一落千丈也只是举手之劳。依我看这种愿望并不容易实现,理由有很多,最主要的:一是中国有13亿人民的需求在,经济就不可能衰落!13亿人天天要吃的,要穿的,要住房子,要出行,要想过上发达国家富裕阶层一样悠闲、便利、富足的生活等等,这些基本的需求,就是巨大的发展动力,而且是一天也不可能停止的;二是经过30年的经济改革,中国的经济基础远远超过前苏联垮台时的局面;人民充分享受到了经济建设带来的福利,也积累了庞大的财富,有能力也有意愿推动国家和经济继续发展继续进步,不会因为你在某些领域搞颠覆就放弃建设自己的国家;三是中国政府即便不能及时识破你的颠覆阴谋,斩断你的颠覆魔爪,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不会变,决心不会变,领导人民走向繁荣富强的责任心不会变,决不会坐视中国经济的衰落,也有能力带领中国冲破艰难险阻,走向新的辉煌!近日出台的 国务院 “ 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的 十点意见”就是有力的证明!   但是,在金融海啸带来的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和西方列强损人利己、不断破坏搅局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局面很难长期支撑。如果没有拉动整个中国和整个世界走出低迷的强大引擎,全球经济都会有一个很长的徘徊期,在徘徊期间难免不出现方向模糊、市场萎缩、失业增加、增长减速、信心受挫、社会燥动的局面。因此,寻找拉动全局增长的引擎,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们面前有没有这样的强大引擎呢?根据我们的深入研究,发现这种引擎还是有的,而且摆在我们面前的能够拉动中国经济再创辉煌的强大引擎至少有三个,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这三大引擎。       一、 拉动全局走出低迷的引擎——建国际开发走廊   引领产业发展方向需要重大举措是不争的历史定理。不管是19世纪末美国的西部开发、战后各国的科技园区和工业走廊建设,还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沿海的特区建设,都一再证明了这一定理。这种举措往往需要一个核心,才能聚焦各类产业优势,带动各行各业的全面发展。我们前30年拉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就是特区建设。深圳、珠海、厦门、浦东四大现代化都市的建设,拉动了所有产业的全方位发展。实际上充当了拉动国家经济进步的引擎。没有这几个聚焦产业发展的引擎行不行呢?答案是:不行!其后的西部大开发,东北大开发,环勃海大开发为什么效果不明显呢?问题在于它没有焦点,没有核心。几个广袤的地区要想平衡上升全面跟特区一样快速发展是不太可能的,它只能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关键是如何来选好这个点。之所以全国人民对4万亿的投资好象聆听别人的故事一样,引发不了投身建设的激情,问题也还是出在“焦点”上。因为你的投资没有重点突破,只是简单的添灯油战术,很难给产业指明发展方向,很难让民众看到就业的出路。   那么,今天拉动整个中国乃至整个世界走出金融海啸阴影的引擎又在哪里呢?   1 、建战略开发走廊,保全国经济持续繁荣   2008 年我作了一个专题研究,有两个重要发现:第一是发现再设深圳、浦东那样的开发点,辐射效果有限,既难确保全国的平衡发展,也不足以带动全国;第二是发现不与国际社会联动,不足以拉动全世界。没有世界经济的复苏,就不可能有我外向型经济的复苏。于是设计了一条由东南沿海至西北边陲的战略性“万里开发走廊”,以拉动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东起台湾台南市,西至中巴边境的明铁盖。即:由东经08`43``度北纬23度,经东经08`7``度北纬28`47``度,至东经25`3``度北纬51`度。全长4600公里,斜跨整个大陆腹地和台湾海峡。途经十个省,百余个县市。12345678下①页更多相关文章: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三中全会:新一轮改革的战略起点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权力结构理改革开放论文:重建公民社会当代中国政治体制与社会改革的微观路径中国经济改革论文:当前金融改革战略和路改革开放论文:中国观念变革的战略路径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及路径探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战略与路径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

略论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的转变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就是指政府在调节和控制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所形成的特定关系。主要包括政府经济职能、政府宏观调控行为和政府宏观调控关系三个方面。三者内在逻辑关系是:政府经济职能是基础,它决定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也就是说,政府管什么,决定了它采取什么性质的措施(施用什么性质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又最终决定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性质,即不同性质的政府经济调控行为导致政府与经济主体之间建立的关系类型不同;不向类型(性质)的政府宏观调控关系又反过来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和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程度。这样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形成二个动态的宏观调控模式。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深入,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行为的转变;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转变。本文试图从这三方面对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的转变问题进行探讨。 我国政府宏观调控模式有效运行的条件之一就是解决它将对“什么”发挥作用,即宏观调控的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即由计划经济时以对微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转变为以对宏观经济为中心的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这种转变具有以下特点: 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我国政府经济职能不是原来计划经济时期那种完全抛弃市场的作用,政府垄断性的调控,而是市场和政府职责合理分工,二者职能互补。市场和政府都是配置社会资源的工具,凡是市场配置资源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如效率、竞争力、活力等市场都发挥作用。同时,由于市场又不是万能的,凡是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应充分行使其职能,主要表现为:(1)市场机制既无法控制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又无法控制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和通货膨胀等同题。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一;(2)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成本高、效益低等特点,这使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失灵。这样,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二;(3)经济活动产生的“消极外部性”,即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将部分成本强加于他人而无需支付代价,如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等。仅靠市场机制无法吸引企业自觉控制污染,消除消极的外部性。政府应责无旁贷承担排除经济外部性的职能,这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三:(4)人所共知,虽然市场机制能有效解决效率问题,但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调节社会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四。(5)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在于法律规范的保障。因此,建立法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经济职能之五。这五项基本政府经济职能是政府与市场相互配合、协调互补的产物,表明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恰当性。 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经济的发展有其内在规律性,人们遵循其规律就会成功。否则,就会遭到惩罚。掌握经济规律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对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关系。这一点已为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所证明。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我们完全忽视市场的作用,一味强调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经济职能无所不包,其结果使我国国民经济几乎崩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四大以后,我们逐步突破计划经济的樊篱,实行市场经济,转换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二者协调作用,使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功,世人瞩目。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初期,一些国家接受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思想,把政府仅仅置于“守夜人”的地位,弱化政府经济职能,完全让市场来调节经济的运行,其结果造成了20世纪 30年代“最深刻、最持久、最广泛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于是,各国纷纷抛弃自由放任思想,而接受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思想,政府由“守夜人”转变为积极“干预者”,强化政府职能,经济活动由政府来调节,削弱市场机制的作用,其结果再一次导致了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滞胀”。为此,各国纷纷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采取了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混合型”经济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协调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中外政府在探求政府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即合理确定政府经济职能时,都因没有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关系而产生失误,这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经济职能“定位”的科学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组合效应——加强宏观调控应对金融危机pdf宏观调控鱼和熊掌兼得——谈金融危机形势下宏观调控应处理好的几大关系pdf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回顾与展望——2009年我国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政策分析pdf这三篇论文已通过短消息发给你下载链接了

经济法宏观调控论文题目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

论文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正文如一、案例导入,二、案例分析,三、相关法律展开分析。

5、论商业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6、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9、产品召回制度法律问题研究10、论有限合伙11、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12、论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1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及立法问题思考 14、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及对策研究 15、WTO下我国税收立法的思考

关于宏观调控法的论文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

中国社科院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昨日发布的2007年春季报告指出,今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但也面临着宏观调控的一些难题,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投资反弹、警惕通胀压力和抓好降耗减排。 “防止投资反弹应该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点工作。”《报告》指出,经过几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已经由2003年的7%下降到2006年的24%,但与经济增长速度和消费增长速度来说,投资仍过高。 《报告》指出,目前来看,实现预定消费价格指数年度上涨不超过3%目标的空间较为紧张,需要关注通货膨胀压力将从何处释放,即关注价格上涨的结构性问题。 “目前比较明显的价格上涨压力的释放处是资产价格,主要表现为证券市场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上。”汪同三说。 《报告》同时表示,未来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降耗减排目标,必须转变增长方式,把经济增长速度控制在适度的水平上,以保证完成降耗减排任务的空间。

关于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的论文

价格宏观调控和价值规律陶人(一)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它反映着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劳动的关系,因此,价值只有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才具有客观现实性;价值也只有通过商品与商品的交换关系,通过交换价值的形态方能表现出来。货币产生之后,商品的价值量通过交换由货币的使用价值相对地表现为相对价值量,即价格。价格是商品价值在货币上的相对表现。商品等价交换的比例,以它们所包含的价值量为基础;商品等价交换的实现,则要求价格符合于价值。价格宏观调控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使价格符合于价值。但是,在价格自发形成的条件下,因供求的变化,使价格有可能偏离价值成为经常的事。由于商品生产内在价值规律的存在,作为由价值决定的价格对价值的背离是有一定限度的;反映供求现状的价格能反过来调节供求,使价格围绕价值而波动,成为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这种对供求和生产的调节具有及时、灵活的优点,因而较好地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所以,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为了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国家对自由价格及其波动在原则上是不能干预的。这是价格宏观调控必须遵守的一般前提。同时,也要看到,企业作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对社会生产、供应和需求的具体情况不很清楚,在市场自发调节的条件下,企业制定的市场价格对价值的背离程度,并不能准确反映供求的实际情况。当商品供不应求时,企业出于自身的利益,又抬价销售,加剧了市场价格的波动,从而又会使市场商品从供应不足走向过剩,可见,企业行为存在较大的盲目性。这种市场自发、滞后的调节,就难以避免造成社会劳动的浪费等不利的影响。因此,国家对市场价格的波动,又需从宏观上进行必要的控制,避免大的起落,并向企业及时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对市场价格波动的控制是价格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二)马克思揭示了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含的另一种意义,他说:“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相互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各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这是因为条件仍然是使用价值”〔(1)〕。由于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价值的前提,因而价值规律是离不开使用价值这个前提的。当某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产品超出了社会的需要,从而社会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也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因此,这些商品必然要以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会根本卖不出去。如果情况相反,其结果也会相反。这在社会的表面表现为供求对价值的影响。只有在供求相适应的时候,这种商品才会按照它的市场价值来出售。所以,马克思说:“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2)〕。不难看出,不同的生产领域经常力求保持平衡,是价值规律要求的进一步表现,因此,需要保持社会供求结构的平衡。供求结构基本平衡了,就能在全社会范围内防止部分产品价格因供求失调而引起长期大幅度波动。所以,国家应在社会总供求协调的条件下,依据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在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前提下,处理好两大部类之间及其内部的比例关系。在商品经济中,平衡的主要途径是通过价值的运动,以及建立计划、金融和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机制,来加强对社会供求结构的经常调控,从而稳定住物价。至于在一个地区出现的局部商品不平衡引起某些物价剧烈波动的情况,则可通过公有制商业企业吞吐商品,调节供求,加以控制。这里的条件也是使用价值。可见,价格的宏观调控并不妨碍市场调节。并且,由于这里说的价格宏观调控是以社会供求结构平衡为条件的,而供求结构的平衡,却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市场价格因供求不适应产生大的波动,从而使市场调节正常化,减轻其带来的危害。价格既要放开,又要进行宏观调控,实际上是国民经济两种调节手段,即市场和宏观调控在我国现阶段的有机结合问题。在我国,市场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起作用的。我们要把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更好地结合起来。(三)前面从商品内在矛盾的两方面、价格与供求的关系,说明了价格宏观调控的问题,现在还需从商品内在矛盾的外化、价格与纸币的关系作进一步的分析。纸币产生于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它是货币的符号,一直处于流通中,因此,纸币的发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的数量。如果纸币发行超过这个限度,在流通中的纸币总量,也只能代表原来那么多的金量,而每单位纸币所代表的金量就减少了。其结果,无异金在它的价格标度职能上发生了变化。这时,纸币贬值了,从而影响到一切商品的价格,虽然商品相互间的比价未变,但物价总水平却上升了。因此,国家应以货币流通量规律为依据,通过纸币的计划发行,切实掌握纸币流通量,以控制价格总水平。而纸币过多,在我国往往是由于社会总需求超过了总供给。所以,不仅应使社会供求结构保持平衡,还要将供求总量做到平衡,才能控制好物价。我国社会总需求过多,一般是由对国民经济的某些重要部门,特别是基础产业部门的产品需求和资金投入过多而带动起来的,所以,防止社会总供求的失调要抓住重点。使其平衡的办法,一是减少需求,一是增加供给。这两种方法应结合进行。在减少需求和投资时,如银根收得太急、太紧,对部门又不进行区别,就可能影响经济的发展,所以,收紧银根要适度,新的投入要确当。在收紧银根的同时,盘活存量资金。总之,要加强经济结构的调整,培育和扶持新的经济增长点,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要部门,千方百计增加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把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更好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既抑制了通货膨胀,又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逐步将物价降到适当水平。(四)价格宏观调控只是做到稳定物价是不够的,还应使商品在质量不降低或提高的同时,价格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降低,特别是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商品价格能降下来。价格处于低水平,商品竞争力就强,有利于对外贸易,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改善。在市场竞争中,个别商品生产者,为了缩短个别劳动时间以获取超额利润而改进技术,但也激发了其他竞争者相继这样去做。但是,当生产技术普遍改进之后,超额利润也就消失了,而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科技的发展,促进了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使单位产品的价值量随生产数量的增加而下降,价格也相应降低。这时,企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能争夺更大得多的市场,增加所获的利润,不得不以低于以前的价格出售加倍的产品。商品价格下降的内在要求通过竞争得到了实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间必将投入新一轮争得超额利润的竞争,于是,商品价值和价格呈现下降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显示了价值规律发挥着另一方面的巨大作用。因此,我们必须着力于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促使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降低商品价格创造条件。同时,国家还要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经济体制的转变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而借助于新的体制,更好地让价值规律推动科技的进步。除此,还要在政策上对科技发展给以支持。从以上对价格宏观调控多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是通过对影响价值和价格的诸多因素,即使用价值量、纸币发行量和劳动生产率水平进行调节,来间接调控作为国民经济综合反映的价格的。这些方法都是从价值规律的要求出发的。就市场调节来说,也体现了价值规律的要求和作用。所以,价格问题实质上是承认不承认价值规律的问题;遵守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处理好价格的关键。这个科学结论已为我国实践所证明。注释:(1)(2)马克思:《资本论》,中文1版,第3卷,716、7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供参考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对比曹秀 提起中国经济,有人肯定会以为中国经济是在改革开放后才繁荣昌盛的,实际上并非如此。新中国成立初期,当中国老百姓刚刚从战乱中走出来的时候,中国经济已经在为复活做准备了。计划经济就是新中国的重要产物,也是最大的经济措施,当时的环境是百废待兴,国家是一穷二白,老百姓也是要吃没吃,要穿没穿,为此计划经济应运而生。 计划经济有利有弊,有利的是老百姓物质平均,人人工资平等,生活水平相同。不利的是,国家发展缓慢,经济基础薄弱,经不起任何风险。换言之,经不住外国经济的封锁,受不了金融市场的冲击,因此中国只能是对内计划,对外抵御。于是,外国人批评中国保守,批评中国落后,叫喊社会主义制度不行。然而中国就是在叫喊中发展着,在一穷二白基础上建成一个富有的新中国,每一个中国人受到保障,以户口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开始有序发展,各式各样票据应有尽有。这就是中国计划经济的利弊,如果没有计划经济,没有当初的封闭政策,就没有后来的商品经济,也没有市场经济,更没有改革开放。 奇怪的是,现在的人一提改革开放,他们就批评计划经济,批评中国过去的措施。实际上中国不这样行吗?当年旧中国的钱财都被旧政府带到了台湾省,剩余的只是一堆破铜烂铁,还有等待援助的老百姓,缺少吃穿的老百姓不计划行吗?家家人口多,底子薄,哪有经济基础,哪有钱财,只有一身病态。在此情况下,不计划经济行吗?即使这样,几亿中国人也活得艰难。 其实说白了,中国幸而有计划经济,如果没有计划经济就没有中国后起之秀,就没有中国的改革开放。然而改革者并不是能工巧匠,改革开放并非十全十美,过去改革是针对企业职工,现在改革针对机关干部,计划经济有时也比市场经济具有优越性,其中最大的就是统一计划,第二就是控制物价。现阶段改革开放把物价控制当成自由贸易,认为谁都有控制物价的权力,其实这是最大误解。改革开放不是不要物价,不是谁都有权力调节价格,更不是谁的企业谁说了算。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比的结果是,职工心情愉快,可是岗位没了。物质应有尽有,可是价钱高了。工资涨了,物价也涨。买卖东西自由了,可是商贩独断专行多了。楼房高了,费用也高了。难怪有人说,过去开会多,现在收费多。计划经济时期,一张介绍信可以走遍天下,现在用不着介绍信也可以走遍天下,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完成。过去到处铲草,现在到处种草。过去看不起小商小贩,现在私营经济比国营职工还牛,谁有钱谁就占有社会地位,比如进政协委员,当人大代表,有的还进入人大常委会。由此可见,一个时期一个体制,一个体制一个方式,哪个好,哪个优越,只有老百姓心明眼亮,只有改革者知道内部情况。 现阶段能否试验这样一种办法,计划经济中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进行计划,在计划经济中发展市场,这也是经济规律。改革开放的目的就是寻找最适宜老百姓利益的生存之路,如果老百姓生活水平上不去,已经到了四面楚歌,这样的体制就需要打破常规,再次改革。不是说现在的体制不好,改革开放就是寻找最好的办法,哪个办法最好就应用哪个。在这里看看有你要的不?很好的网站哦!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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