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你问你们那里认不认.有些地方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有杂志社章的.认就可以了.不认的话只能另想办法了.关于杂志社工作人员态度问题,这个部分杂志都存在种情况,这是人品问题.想开点,
我觉得你向哪里投诉都不会有人管,因为你公司跟杂志社是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你们公司的合法权益。希望对你有帮助!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交流制度。
侵犯了《著作权法》参考第二章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其中包括你的。1、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 解决方法:1、电话联系杂志社协商解决。(赔偿及其署名问题)2、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提供有效证据,
并询问那个期刊杂志社,你的文章的来源,或许这样可以找到他们。要是找有关部门投诉就是要求关闭那个网站了,好像不好操作吧,你有没有记录通话过程啊,要有证据才行啊!所以建议在实际中找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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