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不行,只要你不是什么大家就没问题,一旦一个录用了你把另一个撤回来就行了
难度大、质量高的,稿费还可以再商量!要求:严禁投递一些陈词滥调及反复刊登的英文稿件,内容一定要新颖,最好是首译 我们会与同类杂志互相交换,所以坚决禁止一稿多投,一旦发现,永不录用。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
没有被录用前算一稿多投,如果都被录用了就是重复投稿,最好不要这样,容易被杂志编辑封杀的。
不可以。众多媒体都提倡“勿一稿多投”,有的干脆出台规定禁止“一稿多投”。说到将一篇稿件同时投给多家新闻单位的做法,许多通讯员都知道这是不对的,所以他们大多能自觉把关,不一稿多投。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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