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角度来看,是反对作者一稿多投的,因为编辑部的同志们也是非常辛苦的,千辛万苦为作者审阅修改文章,可以说是呕心沥血,等文章质量上过得去了,可以发表了,通知作者的时候,会发现作者说已经在别的刊物上发表了,
一般来说,前者会影响版权问题,后者则可能会因为疑似恶意投稿而被取消资格,都不是什么好结果。不过如果一份稿子投给不同杂志社或者征文单位,可能在采用时带有选择性,你可以根据对方给出的不同酬劳而选择最终把版权给哪个。
同稿件的话,不会被接受的,新稿件可以再重新投这个杂志。
一般而言,编辑会尊重审稿人的意见。因此,即便是重投稿件,编辑也会期望作者回复意见并完成相应修改。毕竟,全部或部分忽略审稿人意见的重投是没有诚意的。编辑不仅能查看某期刊的所有稿件,
不一定,你投稿是你的权力,他发表是买的你的劳动成果,说要出版,但是没有给你任何信息和报酬的话,相当于没有交易,你可以继续投,后面的录用了,前面的就管不了了。那还你的权力,。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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