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你发表职称论文之类的的吧,不过现在敢人的已经不多了,因为如果你举报他电信的话,会被跨省抓捕的,所以最近这个行业清净了不少,要么是新人,要么确实是不懂的。你要举报的话,有挺多渠道的,
直接找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如果主要领导不在,或者是不作为的话,可以找上一级主管部门 如果你的事情是合理合法的,而且是,依法进行的,那么工作人员对你态度很差,他就是失职 你可以进行投诉,
我觉得你向哪里投诉都不会有人管,因为你公司跟杂志社是合同关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你们公司的合法权益。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的如果真是漏掉了,我可以见意你让杂志开一个证明说明.然后你问你们那里认不认.有些地方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有杂志社章的.认就可以了.不认的话只能另想办法了.
我觉得你这个事情最大的问题是取证,如何证明对方跟你承诺过一定能在知网收录呢?这才是关键的问题,编辑那边绝对不会跟你签所谓的合同的,签合同的那些都是 些小杂鱼,做做样子无效的那种文书,因此你没任何证据,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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