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电话可以登录当地卫生局官网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
冒充冒充中国检验检疫编辑部是北京报业轩广告有限公司此单位为不法机构 电话: 法人:徐加林 与我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我单位已报警处理,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不要再与此单位 有相关联系,
有三个简单方法: 1、打个电话给你的报检行,咨询你公司的报检行,很快就行得到的报检编号。2、你可找一份你公司的报检单,上面有你公司的报检号编号。3、企业报检编号在国检局报检注册登记证书上。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十五条则规定,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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