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者在投稿时未作声明的,其他报社、期刊社转载、摘编,应向作者支付报酬。著作权人主动给图书出版人投稿,六个月内没有收到出版人决定采用或不采用的通知,或者通知作者签订出版合同,
”一般情况下报刊记者、编辑所写的文章属于这种情况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但单位享有免费、优先使用的权利。
找你想要投稿的刊物编辑问啊。以前听老师提过,貌似两三千吧,记不太清了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一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改编、翻译、注释、
亲爱的,QQ空间和BLOG发布的文章不算发表,因此版权都是你自己的,这个就像写在自己的日记本里一样的道理.报刊杂志与图书在版权上是互不干涉的,你完全可以在杂志上发表之后再出书.事实上许多作者的长篇都是这么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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